第七篇 鄉神申述
    第七篇  向神申訴

    謝迦勒

    這篇詩如同是一個無端遭遇痛苦卻又無處說理的人,不得不來到上帝面前,向他申訴冤情。所以,全詩如同是一張訴狀。

    一.大衛的陳述 1-5節

    1.我的為人︰1節

    #以耶和華為我的神︰大衛不像是很多以色列人那樣,名義上是以耶和華為神,實際上卻是三心二意、心不專誠。大衛是一心一意的依靠神。我們今天的基督徒很多也都像是以色列百姓,嘴上都是說我是以耶和華為我的神,實際上像牆頭草,哪有便宜往哪倒,沒有把神當神。例如︰有的人,為了喜愛的電視劇播放時間與聚會時間沖突了就可以不聚會。有的人,撒旦根本不需要萬國的榮華吸引他,只需要50塊錢吸引他,他就可以向魔鬼的建議妥協,把神的話丟在一邊。大衛是一個寧可自己死都不讓神的話在他身上落空的人。

    #大衛投靠神︰要投靠一個人,必定是首先要相信這個人。誰會去投靠一個自己都認為不可靠的人呢?我們對神信任嗎?對神不信任的人,神也不會將自己交托給他們。

    在法庭上,如果是一個沒有犯罪的人去告另一群犯罪的人,他就可以坦然無懼、底氣十足。但是如果他自己也犯了罪,再去告別人,他就會心虛。所以,大衛在向神申訴的時候可以底氣十足。如果換做我們向神申訴,能如此坦然無懼嗎?如果我們的良心不責備我們,我們就有福了。

    2.我的敵人︰1-2節

    a.追趕我︰

    我們常常覺得一個人被敵人追上之後一頓暴打或者殺害是最可怕的。可是,如果僅僅只是被敵人追趕,又沒有打到,我們覺得不算是太可怕。這樣看來,好像大衛的承受能力很弱似的。其實,被凶殘的人追趕,一直沒有逮到,一直在危險的籠罩之下,那種感覺比真殺了他更痛苦。以利亞是個很厲害的先知,面對850個假先知,他無所懼怕與他們斗法。即使面對對亞哈王他也敢當面責備他的罪惡。但是,只是一件事就讓這位勇敢的以利亞象條軟弱的小蚯蚓似的求死。那就是耶洗別派人來告訴他,明天一定要他的命。既然要以利亞的命,何不直接讓報信的人殺掉以利亞,還要費這個周折明天再派人來殺。可是,這比真的殺到他都可怕。仇敵常用這個方法讓我們懼怕。

    大衛經歷過很多次被敵人追趕,有時候命懸一線。他最能切身體會到被人追趕時的那種可怕。所以,當他做了王之後,這種可怕的記憶仍然伴隨他的一生。

    【代上21:9-13】  耶和華吩咐大衛的先見迦得說,你去告訴大衛說,耶和華如此說,我有三樣災,隨你選擇一樣,我好降與你。于是,迦得來見大衛,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可以隨意選擇,或三年的饑荒。或敗在你敵人面前,被敵人的刀追殺三個月。或在你國中有耶和華的刀,就是三日的瘟疫,耶和華的使者在以色列的四境施行毀滅。現在你要想一想,我好回覆那差我來的。大衛對迦得說,我甚為難。我願落在耶和華的手里,因為他有豐盛的憐憫。我不願落在人的手里。

    大衛數點百姓之後,耶和華讓迦得告訴大衛要降罰與大衛,讓大衛從三個選項里選擇一個。從大衛的回答里,似乎沒有看到大衛要選擇哪個。他確實非常為難,但是,從他的回答里,我們仔細揣摩一下,就知道大衛其實已經說出了自己的選擇,那就是選2——被敵人的刀追殺三個月。大衛不選1和3的原因,是因為1和3都是對百姓不利,對自己最為有利的。大衛真的是一個愛民如子的人,所以,他不願意選擇1和3。上帝設計的這三個選項,也是非常能檢驗出一個人到底像不像神,有沒有愛人的心。但是,如果選2呢,是被人追殺。這讓大衛一想起來就不寒而栗。所以,大衛很難選擇,最後只得說‘我願落在耶和華的手里,因為他有豐盛的憐憫。我不願落在人的手里’。意思就是說,讓我被追殺三個月,可以!只是要追殺也請上帝你自己來追殺我吧,我不願讓敵人來追殺我。由此,我們可見被追殺的記憶成了大衛久久的痛。大衛的這個選擇還是讓上帝非常喜悅的,神替他做出了一個選擇,選擇3。有人可能會想,神為什麼不愛惜他百姓的生命,讓他們生瘟疫死了這麼多。從其他經文我們就知道,神不是隨便這樣做的,而是這些百姓犯罪得罪神,自己犯罪導致的刑罰。

    b.殘忍像獅子︰

    我們從一些電視紀錄片里看到獅子在捕獵時,那種凶殘、無情真是非常令人恐怖的。角馬、羚羊等在獅子口下,仍憑它們如何慘叫、哀鳴、總被無情的活生生的撕碎。大衛說他的敵人像獅子,一點都不夸張。人總會以為人類是文明的,哪能像獅子那樣凶殘。其實,人要是發起狠來,比任何動物都凶殘、都危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已經壞到了極處。

    c.得不到幫助︰

    大衛無端地受到迫害,但是沒有人肯站出來替大衛說句公道話。尤其是,如果追殺大衛的人是有錢有勢有地位的人,那就更沒有人肯幫大衛了。甚至很多人明知道真相是非如何,但是為了個人的前途,助紂為虐的人也是大有人在的。人常常都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所以,大衛在受苦中因得不到安慰就更加痛苦了,前途看不到希望。大衛把這一切的情形只能在神面前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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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為自己辯護︰3-5

    a.我沒有犯罪︰

    大衛現在遭遇的苦難不是因為他犯罪帶來的。所以,大衛可以理直氣壯地對神說“若有罪孽在我手里,就任憑敵人追上我,任憑敵人將我性命踏在腳下”。但是,在舊約的時候,以色列人對于受苦的普遍的觀念與我們今天新約的弟兄姊妹還不一樣。他們認為發財、健康、亨通、兒子多等等這些地上可見的好處就表示神祝福這個人,若是貧窮、疾病、不順、無子就表示神咒詛這個人。這也就是目前流行在某些宗派里的成功神學的教訓。說上去好像他們也有聖經的根據,也能列舉出很多舊約的經文。但是,他們不明白,這是在神的啟示還不完整的舊約時候,神是通過這些具體的物質方面的事物來預表將來屬靈的事物。比如,以具體的安息日那個日子預表將來基督里的安息;以身體上具體的割禮預表脫去肉體情欲的割禮;以具體的物質的殿預表將來得救的那群人……。如果到了新約,實體已經來到,我們卻仍舊抱著影兒不放的話,就是做了糊涂人了。舊約的以色列人對人死後的情形也是模糊不清的,他們注重的是神的賞罰是今世顯現的。

    申命記28章是代表典型的舊約以色列人的觀點,也是今日的毒瘤——成功神學最愛講的一章聖經。這章聖經上半部分說,如果人遵行神的話就會出也蒙福,入也蒙福,連筐子、摶面盆也蒙福。下半部分說,如果人不遵行神的話,那就是咒詛必追隨你,連筐子、摶面盆、牲畜也都受咒詛。很多弟兄姊妹听他們這麼講道,也覺得,這沒錯呀,遵行神的話,蒙福!違反神的話,咒詛!這不是很好、很公義嗎?是的!確實這是對的。問題是舊約的以色列人或今日成功神學的思想是認為,這個祝福與咒詛必定是今天在肉身中明顯被看見的祝福與咒詛。所以,他們才敢大膽的宣稱“貧窮是咒詛、疾病是咒詛”,他們會說,小心的你的口!別說咒詛自己的話,因為你說什麼,什麼就會發生在你身上。你若說‘我胃痛’,就是咒詛了自己的胃;你若說‘我腿疼’,就是咒詛了自己的腿。他們會說“彼得貧窮是自找的,因為彼得曾說過‘金銀我都沒有’,他用話語咒詛了自己”。這些毒害人的教訓,現在霸佔了很多教會的講台,令很多弟兄姊妹的靈命在不知不覺中遭受毒害。

    很有趣的是,神在新約給我們樹立了許多榜樣包括道成肉身的主耶穌,他們在今世都是‘不成功’的。保羅的一生讓我們看見的情形剛好與申命記28章恰恰相反。申命記28章說,如果一個人遵行了神的話,那他就是出也蒙福、入也蒙福,。可是保羅卻說自己是出也危險、入也危險,又饑又渴,有赤身露體。其實主耶穌的一生也是這樣。新約給我們看清楚了,遵行神的話蒙福,違反神的話受損,這是絕對沒錯的。只是這個賞罰的形式與時間卻不是今生必定借著肉身物質方面顯現的,新約把人死後的情形寫得清清楚楚了,死後都有審判,到那個時候,一切都顯明出來了。所以,新約更強調在天上的賞賜、在天上積攢財寶、在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其實,即使在舊約聖經中,也隱藏著不少這種新約的思想。比如,很多先知非常忠心地遵守了神的話,他們卻居無定所、餐風露宿、最後還被害死。還有,象詩篇73篇惡人一生亨通、義人每天受苦,就是解釋這個問題。只是舊約的以色列人很多都沒有注意到這些經文。

    這給我們一個提醒,不要一看到受苦的基督徒,就論斷他們是犯罪了。也不要一看到發財的基督徒就說這是神的祝福。在新約,這些都說明不了什麼問題。受苦的基督徒可能是犯罪帶來的審判,也可能是神的試煉。發財的基督徒可能是神給的祝福,也可能是自己犯罪牟來的利益。時候未到,我們什麼都不要論斷,免得自己取罪。

    b.我沒有以惡報善︰

    大衛是以善報善的人,也就是說,別人對大衛有恩情的,大衛都會記念他們。

    例1︰約拿單︰掃羅的兒子約拿單是個好人,曾經幫助大衛躲避他父親掃羅。約拿單死後,大衛坐上王位問約拿單還有沒有什麼後人,知道了以後,他就將掃羅家族的土地全部給他,最寶貴的是,讓米非波設如手足弟兄樣與自己同席吃飯。其實,盡管約拿單有恩與大衛,但是,如果我們考慮政治因素,世界上任何國家、朝代,一個王取代另一個王之後,對前面的王留下的血脈都是趕盡殺絕,這樣才有利于自己統治地位與長久的穩定。可是,大衛優先考慮的是善良、慈愛的人性。

    例2︰巴西萊︰大衛逃避押沙龍的追殺逃到了河東,直到後來回耶路撒冷重新做王。在那段日子里,大衛和跟從他的勇士們都是靠巴西萊等人的資助生活的,巴西萊對他們的照顧細致入微。這可不是因為巴西萊預測到了大衛還能重新做王所做的投資。巴西萊是真誠的幫助,沒有貪圖回報的意思。後來大衛重新做王了,臨行之前,大衛不忘報恩,特別叫來了巴西萊,大衛要接他去耶路撒冷,象照顧父親一樣照顧他,養老送終。巴西萊說什麼也不肯去,他覺得自己也老了,對享受也無所謂了,去了只有累贅大衛。大衛再三請求下,他把自己的兒子金罕讓大衛帶去,還特別交代讓金罕做大衛的僕人。雖然沒有金罕的下文了,我們有理由相信,大衛對金罕一定是很照顧的,因為大衛是一個知恩感恩的人。甚至到了大衛臨終的時候,在給所羅門的遺言里還特別交代,要所羅門一定照顧巴西萊的眾子。

    c.我是以善報惡︰這個括號里的經文不是後人加的,而是大衛寫作時,自己就寫上去的,是屬于經文的正文內容。大衛說他是個以善報惡的人。

    例1︰掃羅︰掃羅因為自己的敗壞多次要殺死大衛,給大衛制造了極多、極深的痛苦,但是,後來有兩次上帝故意將掃羅交在大衛手中,讓大衛可以輕而易舉就能殺死掃羅,結束自己的痛苦生活,可是大衛卻愛惜掃羅的性命,不肯害他,也不允許其他人害他。掃羅剛死的時候,一個人來報信給大衛,謊稱是自己殺死了掃羅,希望能得到些賞錢。可是,他這次算錯了,大衛卻因他流人血的罪讓他賠上了性命。如果死的是大衛,這人去掃羅面前謊稱是自己殺死了大衛,那麼,掃羅確實會大大的獎賞他。大衛的生命不一般,他是一位以善報惡的人,這是基督耶穌的生命在他里面的彰顯。

    掃羅死後,大衛還為他寫了哀歌憑吊他,讓百姓傳唱。哀歌里只字不提掃羅的不好,全是講他的好。我們向別人去夸夸傷害你最厲害的那個人試試,你就知道這麼做有多麼不容易了。

    例2︰示每︰大衛逃避押沙龍的途中他咒罵大衛,他就屬于那種勢利眼,見風使舵、落井下石。當時就有人看不過要殺他,大衛責備了想幫他的人,卻愛惜那人的性命。後來大衛重新做王之後,示每也很害怕來求情,又有人提出應該殺掉他,大衛再次攔阻,並向他起誓必不殺他。

    後來,大衛臨終時關于示每與約押的遺訓令很多人都很費解,大衛為什麼做要那樣的安排呢?有的人因此就認為大衛當初並不是真的饒恕了示每、不想殺掉示每。而是覺得時機不成熟,如果當時就殺了示每對自己不利,小不忍則亂大謀。所以,大衛表面上很大度地饒恕了示每,實際上卻一直懷恨在心、伺機報復。我認為這種解釋是不了解大衛,以我們的想法揣度大衛。

    大衛不殺這二人,是因為大衛確確實實是已經饒恕了他們,大衛如果是記仇的話,那麼他前面的饒恕就不是真的饒恕,是假冒偽善。這不合乎大衛的屬靈光景。連比他們二人要壞得多的掃羅,大衛都確實是徹底地饒恕他了。經過神的管教,大衛晚年的生命比年輕時更加成熟了,從聖經特別記載亞比煞的事情上就能清楚看到這一點,大衛晚年的生命如同活著的死人一般。我們生活經驗也告訴我們,即使我們憎恨某個人,也往往都是事情剛發生時情緒比較強烈,但隨著時間的慢慢加增,憎恨的心也會漸漸變淡的。除非個別心胸極其狹隘的人例外。更何況這還不算什麼多厲害的傷害,大衛一生中經歷過比示每更壞的人多得是。大衛也沒有去報復,也沒有讓所羅門去報復。

    那麼,為什麼在大衛臨終前,又對所羅門特別提到要殺約押和示每呢?

    大衛絕對不是因為他們曾經得罪過自己的緣故,而是為整個以色列國的長治久安考慮。

    首先,約押這人從各方面能力上說,確實非常優秀,非常勇猛,又很聰明。大衛只要暗示一下,他就明白,(殺害烏利亞這事可以看出),甚至能主動猜到大衛心意,(他找一聰明婦女給大衛講故事那件事)。可是這人有個致命問題——對上司不忠心。連大衛活著的時候,尚且敢瞞著大衛做事,偷偷殺掉押尼珥和亞瑪撒。也敢擅自違抗王的命令,殺掉押沙龍。而且參加叛亂亞多尼雅。但是,畢竟大衛還是能鎮住他的,因為大衛處處比他更優秀,約押是勇士,大衛是更厲害的勇士。還有大衛與神的關系、大衛的文采、音樂,大衛的管理才能、大衛的智慧、大衛的影響力等……無一不在他之上。但是,如果大衛一旦死了,所羅門就不能令他順服了,他就很有可能會成為危險人物,國家有可能陷入內亂。大衛當然不是憑著估計殺他,大衛的禱告與屬靈的判斷力非他人可比。

    示每也是一樣,示每也是一個有一定影響力的人物。他身邊隨從就有1000人,他是掃羅同支派的人,又是一個對大衛家族心存不滿的人。不過,所羅門還是愛惜他性命的,並沒有直接殺他。而是要求他必須呆在首都耶京。示每如果不回家,生活在耶路撒冷所羅門的眼皮底下,就可以不殺他,因為這樣他成不了反叛的氣候。但是,他若違背王命,私自離開耶路撒冷,那麼就要殺掉他,以防後患。當初示每自己也是明知並且答應這個要求的。三年後,他為了追僕人出了耶路撒冷,最後被殺了。只能說這是他自己造成的,或者說,神的旨意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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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大衛的訴求 6-9

    1.求神挺身而立︰6上

    大衛的意思是求神該起來做點什麼了。如果義人遭殃,惡人猖狂,神卻不聞不問,那豈不是會變相鼓勵人都去做惡人。所以,神啊,求你挺身而立。從大衛的這個禱告里,我們也可見義人是有可能在一段較長的時間里受苦的,是有可能遇到上帝‘不聞不問’的情形的。這是非常考驗一個人的信心的。在順利的環境里,我們每個人都一樣,從常規的宗教活動里,甚至顯得也都很有信心似的。但是,信心究竟如何,只有在試煉中顯明。例︰有一種人,發苗最快,顯得他比別人還格外的長進。但是,人看不見的地下部分卻是沒有根的,驕陽曬一曬他就枯死了。

    我們在難處中常常看不見神,感受不到神有任何作為,好像他完全忘記了我們一樣。苦難或危險甚至還在持續不斷的繼續惡化。其實,神一直在看著我們,他絕對不會忘記任何一個人,他象銀匠熬煉銀子時,目不轉楮地觀察著銀子的細微變化。基督徒都要有一個基本功︰無論身處任何環境,都不要懷疑上帝的愛,都不要發出埋怨的聲音。這樣你就必會發現,結局一定都是最美的。

    大衛求神在『怒』中起來,挺身而立,為他抵擋仇敵。我們或許會覺得大衛怎麼那麼小心眼,還有報復心里啊?這樣類似的話,在整卷詩篇乃至整個舊約里都是非常多的。不但大衛如此,別人也如此,甚至上帝也如此。所以,我听到有位慕道友就說︰“舊約的耶和華與新約的耶穌簡直就說截然不同的兩個神。舊約的耶和華動不動就打死別人,動不動就大屠殺,連婦女、孩子也不放過。別人安息日撿點柴火都要砸死人。而新約的耶穌,卻是打左臉給右臉,別人害死他,他還饒恕他們。所以,我願意接受耶穌,但是,我不喜歡耶和華”。其實,神是一位神,他們的屬性也是一致的。造成這種誤解是因為啟示的漸進性,舊約神主要顯示的是公義的一面,但是也未嘗不顯出慈愛。神豈不是對尼尼微都如此的眷顧。新約主要顯示神慈愛的一面,但是,並非耶穌就不會發怒、懲罰罪人,啟示錄里記載羔羊憤怒時也是同樣的可怕。我們明白這一點之後,讀舊約就立刻豁然開朗,就會覺得新、舊約是完全的一致。也就明白了大衛為何如此禱告,不是大衛要報復人,而是上帝要借著大衛的口,告訴所有的人︰“上帝必會按著公義刑罰一切的惡人”。

    2.求神為我興起︰6下

    這就類似與今天申請法院為勝訴方強制執行。『為我』這句話同樣不是體現大衛的自私,而是體現了神願意為一個人而興起做事,前提,這個人必須是一位敬畏神,特別肯付代價遵守他話語的人。雖然羅得、亞伯拉罕都是神的子民,但是,神在對他們的特別保護上卻不一樣,羅得這樣的人,在緊要關頭,性命攸關的時候,神也不會不幫助他,但是,平時若是遇到一些損失,神就不會特別插手,而是讓他受些管教。這也是體現上帝公平公義的一面。一個敬畏神的人,看似平時常常吃虧了,但是,神不會叫他們真正的吃虧,神願意為他們而興起。神所賜的福,超過他們所想所求。神可以為一個人改變他周圍的環境,甚至可以為他改變一個國家的法律、久已形成的制度。

    3.願神歸于高位︰7節

    法院的建築往往總是很高大,而且要登很多的台階才能進到房間里,法官的審判席也總是高高在上。這樣的設計是為了給人以肅穆、威嚴之感。大衛的這句禱告,願神歸于高位就是這個意思。如果審判席上沒有法官,那麼,下面的群眾就會任意妄為、一片混亂。法官登上審判座,眾民就恢復了秩序。

    4.願神審判眾民與我︰8節

    我們用邏輯稍加思想就知道創造萬有的神必定即是審判萬有的神,這也正符合聖經的論述。無論是信真神的還是信假神的還是不信神的,都要面對獨一真神的審判,只是審判的時間與地點會有一點不同。這里不做詳細講解,詳細講解會在《耶穌所講的比喻系列——山羊、綿羊的比喻》中提到。這里只是簡單提到一下對信的人何時審判。【彼前4:17】 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起首』就是首先開始的意思,也就是說,審判要從信的人首先開始。這節聖經可以從兩個角度來理解。

    第一個意思——今世的審判︰【林前11:31-32】 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于受審。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哥林多教會有人掰餅之後軟弱了,還有的生病了,還死了不少人。保羅向他們解釋,說這是因為他們犯罪受神審判了。這個審判是從信的人首先開始的,這是為了免得我們將來與世人一同定罪,法律上叫一罪不二審。先審判過了,甚至厲害的審判令他們的肉身也死了。但是將來靈魂卻不會滅亡。今世的審判,上帝不會輕易發怒降罰,那是因為神要以他的慈愛等候我們能及時悔改。有些基督徒正是因為上帝不輕易發怒,他們的膽子就越來越大,犯罪就越犯越大,他們認為犯了罪,不也沒事嗎?要知道即使神不輕易發怒,但是,所犯的罪也會積蓄在神那里。上帝一旦管教起來,也會很嚴厲的,有時候或許就是一輩子的難受。例︰大衛。

    第二個意思——將來的審判︰【林後5:10】 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當主耶穌再來的時候,首先是降臨在空中,教會是被提到空中與主相遇。這是末期三個大審判中最早進行的審判,我們也可以看作是一個家庭內部的審判。審判完了,緊接著就是進入羔羊的婚娶。我們每一天的生活,每一件事情,每一句話語都要在這次審判里完全的得到審判。今世的審判並不是必定臨到每一個人,但是,將來的審判必定逃脫不了。我們看到在使徒行傳里亞拿尼亞、撒非喇因欺哄神被審判而死。他們只是變賣田產之後私藏了幾份,但畢竟藏得還是他們自己的產業。但是,今天有些工人比他們犯了更大罪,不是私藏自己的產業,而是偷錢神家的錢財,神也沒有立刻罰他們死。不要以為這些人就能逃脫審判了。在將來的審判里,絕對沒有一個人、一件事是可以逃脫審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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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願惡人斷絕、義人堅立︰9節

    要斷絕惡,就要斷絕制造罪惡的源頭——惡人。神不希望惡人滅亡,神希望惡人悔改而得救。但是,如果惡人決不悔改,有的時候,神也會在今生就提前審判一部分惡人的。

    世界上,按著我們的評價,有好人,有壞人。但是,按著聖經的評價,只要是沒有悔改的都是罪人。我們只能看到人做出來的行為,上帝還能查看到人的肺腑心腸。沒犯出來,不是因為他比別人好,而是由于其他諸多因素的影響。如果環境一樣,他們可能會變成比他們口中的那個壞人更壞的壞人。

    三.神的審判︰10-17

    1.拯救正直人︰10

    在這個彎曲的世代里,正直人必定是處處吃虧的。即使在教會里面,正直人也會受到屬肉體的人排擠或欺負。所以,正直人在各方面都會吃虧。但是,關鍵的時候,神一定會特別給正直人特殊的保護。不能讓正直人吃虧。

    2.公義的審判︰

    1)天天向惡人發怒︰11

    罪惡看多了,人的心會變得麻木。但是神的心不會麻木,神是天天向惡人發怒的神。我們或許會想,許多惡人不是過得很太平嗎?神審判惡人有兩種方式,一種是今生就使他們受到報應,如詩篇37篇所寫。另一種是將來使他們受審判,這種罪人今生看上去是順風順水的,但是,將來受到的審判比第一種更可怕,這就是詩篇73篇所寫得。所以,我們看到惡人遭不遭報應都不要受影響。神天天向惡人發怒,但不是每一位惡人天天都遭到神的審判。有一些惡人,神就立刻審判他們了,有一些惡人,神雖然也向他們發怒,但是,有可能還給留他們更多的機會。【提前5:24】 有些人的罪是明顯的,如同先到審判案前。有些人的罪是隨後跟了去的。

    2)等惡人回頭︰12-13

    等,不是不審判。有人認為做了惡事,啥事兒也沒有發生,就認為是躲過去了。那就錯了!沒有立刻審判,那是為了等惡人回頭。如果不回頭,那麼,將要面臨的審判是更嚴厲的。“刀必磨快”、“弓必上弦”、“殺人的器械”、“所射的是火箭”這些都是講到如果不回頭,將神的恩典當做犯罪的機會,必將受到更加嚴厲的審判。

    3)犯罪也是很苦的︰14

    【伯15:20】 惡人一生之日劬勞痛苦,強暴人一生的年數也是如此。

    “劬勞”原來的意思是講父母生、養兒女之苦,表示很辛苦。這里用作形容惡人犯罪,其實犯罪是很苦的。我們常以為那些隨便犯罪的人多賺便宜啊!犯罪總能為他們得到某些好處。是的,聖經也說犯罪確實能給犯罪的人帶來罪中之樂。但是,犯罪的另一面卻是非常痛苦。罪中之樂不過是短暫的,就眼前那一會兒。但是,後面的煩惱與痛苦卻是長久的。即使不用等到上帝降罰與他們的那個日子,他們今生就已經是很痛苦的了。

    首先,犯罪的人心靈一定不得平安,這種感覺是很苦的。無論他擁有多少錢,無論他有多高的地位,多少的學問。只要是犯罪的人,他內心就必有莫名的懼怕。【箴28:1】 惡人雖無人追趕也逃跑,義人卻膽壯像獅子。這種不安,是來自于良心的控告。即使是基督徒,若是犯罪,也會帶來內心的不安感。

    其次,犯罪是以自我為中心的行為。犯罪的人,他必定損害了別人或破壞了公共的規則。那麼,他就要面臨別人報復性回擊的威脅之下,或在眾人譴責,法規審判的恐懼之下。比如,現在很多做官的人,都能利用手中的權力貪污侵佔了很多錢,當他揮霍享受的時候,是可以享受到一些罪中之樂。但是,那些快樂是很快就會過去的。第一次喝茅台他很享受,天天喝茅台就一點都沒感覺了。第一次買一套大房子住進去他很享受,但是,天天住在這個大房子里很快也會沒感覺了……,可是,他的內心卻要一直承受很大的壓力,甚至是畏懼法律的懲處。再比如,末世是一個非常邪惡淫亂的世代,這個時代,對通奸的行為已經不會像過去那樣被處以極刑了,甚至絲毫不用承擔法律的懲處。沒有了刑罰的威懾,所以,就有更多的人對配偶不忠,搞婚外情。犯罪的時候,他們是可以享受到一點罪中之樂。但是,很快隨之而來的卻是沒完沒了的煩惱,很多人後來都後悔死了,為了解決這些煩惱。甚至把人逼急了,而導致殺人的、自殺的事也是屢見不鮮了。可是,那些還沒嘗到犯罪痛苦的人,還抱著自己可以例外的僥幸心理,飛蛾撲火般的以身試罪。

    4)自食其果︰15-16

    他本想挖坑是害別人的,哪知道最終自己卻掉在自己挖的阱里。他又挖深了,想害別人更厲害,結果是自己遭受更重的傷害。他的毒害,必臨到他自己的頭上。他的強暴,必落到他自己的腦袋上。這些都是說,惡人犯罪,最終卻是自己自食其果,搬石頭砸了自己的腳。凡是想挖坑害別人的人,他一定是很自信的認為無論怎樣,自己總能認得自己挖的陷阱,不會掉進去。可是,結果就是這麼出人意料,自食其果了。

    例子︰哈曼做了一個五丈高的木架,本想把末底改掛在其上的。他絕對不會想到,最後自己竟然被掛在自己做的木架上面處死了。

    有的人教自己的孩子打別人,認為這樣不吃虧。但是,最後,長大之後這個孩子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連他一起打。有的父母認為孩子偷東西幫家里省錢了是顧家,不但不責備反而還表揚,後來長大了犯了法,父母就知道自食其果了。還有,不孝敬父母的,孩子也不會孝敬他。流人血的,他的血必被人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