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篇 審判大日
謝迦勒
新舊約聖經都多次提到最後的那個審判大日,那個日子是人類歷史的一個終結,是給受冤屈者得到伸張的日子,是給作惡的人公義審判的日子,是給行義的人的獎賞的日子,是一切暗中隱情大白于天下的日子。所以,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日子。我們是否每日都想著審判大日即將來到?
一.審判的情形︰1-6
1.完全的審判︰50︰1-2
【詩50:1-2】 大能者神耶和華,已經發言招呼天下,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從全美的錫安中,神已經發光了。
神的審判有多種方式,神對有一些人的審判,可能是今生就開始執行了。比如,“【林前11:29-31】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死原文作睡)。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于受審(判)”。哥林多的教會混亂主餐,不先分辯自己隨意就吃,于是,神就先審判了他們,有的人就患病了,有的人就軟弱了,還有不少人,神就讓他們死了。
再比如,作惡多端的亞哈,听從耶洗別的話,殺害了很多忠心的先知,為了奪去拿伯的葡萄園,用假見證害死拿伯,侵佔了他的葡萄園。當他殺害拿伯之後,神就差遣先知以利亞宣告了對亞哈的審判。“【王上21:17-19】 耶和華的話臨到提斯比人以利亞說,你起來,去見住撒瑪利亞的以色列王亞哈,他下去要得拿伯的葡萄園,現今正在那園里。你要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殺了人,又得他的產業嗎?又要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狗在何處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處舔你的血”。後來,果然應驗了。哪怕亞哈想躲都躲不過,人算不如天算。亞蘭國的一個士兵,隨手射了一箭,這箭恰巧射入亞哈王的甲縫中,亞哈就死在了半路上,果然有狗來舔他的血。還有,希律啦,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啦等等吧。對這些人,神沒有等到末日大審判的時候再審判他們,而是在他們還活著的時候,神就使審判先臨到了他們。
神首先審判的那些人,未必是因為他們的罪最嚴重,如同排在罪惡排行榜前幾名的人。也就是說,有些人罪惡比他們更嚴重,但是,神今生卻沒有審判他們。因為今生的審判不是完全的,最後的審判才是完全的。我們今生會看到很多罪大惡極的罪人,卻像詩篇七十三篇里的那個惡人似的,凡是亨通,順順利利,兒女也好,自己身體也壯實,他們一輩子似乎也不遭災害。但是,躲過了初一,躲不過十五,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到了末日審判的時候,他們必要接受公義的審判。
“招呼天下”、“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這都是講到大日的審判,是完全的審判,沒有一個人能躲過神的審判。【來9:27】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人人都有一死,沒有人能逃脫。同樣,每個人死後的審判,也是沒有一個人能逃脫的。今生的審判不是完全的,很多行事詭詐的人,善于撒謊,弄虛作假的人,日子倒過得順風順水。一個人弄幾個假戶口,佔地拆遷時,他也能拿到錢。單位招工時,他也能上了班。城里還買了房子,他孩子還聰明,考上了名牌大學,這些人多佔便宜啊。有時候,基督徒看到這些事,就容易生出心懷不平,滿心嫉妒。心想,我們是徒然潔淨自己,徒然洗手表明無辜,公義的神在哪里?怎麼不審判惡人啊?
其實,這很正常,因為今生的審判,原本就不是完全的,末日的審判,才是完全的,任何人總不能永遠不死,他們死後呢?財主和拉撒路的比喻,讓我們一目了然,財主不信神,卻吃得好,穿得好。拉撒路敬畏神,卻一生做了乞丐,並且渾身生瘡,似乎神顯然顛倒了公義。但是,我們再看看他們死後呢?拉撒路在亞伯拉罕的懷里得安慰,財主卻在陰間受痛苦,神是公義的。那些今生沒有被審判的惡人,死後會比今生提前被審判的惡人更痛苦,因為他們作惡的時間更久,作的惡也就更多,自然審判的結果也就更痛苦。
無論什麼人,死後一定都要接受一次審判。那麼,在誰面前接受審判呢?有的人說,中國人有中國人的神,外國人有外國人的神,人死後,各自在自己所信的神面前接受審判。這是人自己瞎想的。因為普天之下只有一位神,哪位神創造了我們人類,我們一生的行動,都應該向他負責,接受他的審判。第一節經文就說了,是“大能者神耶和華,已經發言招呼天下……”,每個人都要接受這位獨一真神的審判,只是信的人與不信的人,會在兩個地方各自接受他的審判。
信的人,會在基督台前接受審判。“【林後5:10】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這個審判也是完全的,每個基督徒連大帶小,都要在基督台前接受審判,這如同是一個家庭內部的審判。審判的結果無論如何,被審判的人,至少還都是得救的。
不信的人,會在白色大寶座前接受審判。“【啟20:11-13】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
這個審判也是完全的,每一個在世界上出現過的人,連大帶小都要在白色大寶座前接受審判。無論他是怎麼死亡的,海里淹死的人、汽車撞死的、生病病死的、地震震死的、戰爭打死的……都要活過來,站在白色大寶座前接受審判。這個審判的結果,大都是滅亡的。審判的目的,是為了使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很多人活著的時候犯了罪,沒有被人發現,也成功的躲過了法律的制裁,他們本以為已經安全了,永遠也不會有人知道了。他們或許做夢也沒想到,現在都要顯露出來,他們的惡行,要在全世界人民面前被公開拿出來接受審判。
我們想象一下,如果人類像進化論所說,是無意義的偶然出現在這個星球上,死後就什麼也不存在了。活著的時候,無論做過多少傷天害理邪惡之事,只要人一死,罪賬就全都賴掉了,就什麼責任也不用承擔了,那這個世界可就太可怕了。如果是這樣的話,道德沒有任何意義,只有傻子才會遵守道德約束。
不但聖經反復清清楚楚的告訴我們,有末日的大審判,神要照個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咱們中國傳統的思想,歷來也都是相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的說法。其實,這一思想,就是相信末日必有公義的大審判。今天惡人沒有受到相應的報應,不等于他就躲過了報應,而是報應他們的時候,還沒有來到。相信善惡有報的思想,這是所有人良心所發出的共同的聲音。
不過,現代的某些思想、主義、觀點,否定了傳統文化中敬天的思想。所以,今天很少再听到有人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人在做,天在看”這樣的話了。如果誰要是還這麼說,可能就會被人批評是唯心的思想。否定“善惡有報”所直接導致的一個後果,那就是人人無法無天,無所懼怕。認為只要能躲過法律的制裁,那就干什麼壞事也不要緊了,反正也不必擔心神的審判。所以,從官到民,從大學生到文盲,從成人到兒童,罪惡在各個群體中無度泛濫。但是,聖經告訴我們,犯罪的人,即使僥幸逃脫了法律的制裁,也一定逃脫不了神的審判。
完全的審判,不僅是指每一個人都要受到審判,而且還指每一件事也都要接受審判。第二節經文說︰“【詩50:2】從全美的錫安中,神已經發光了”。發光了是什麼意思?聖經說,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沒發光的時候,好事、壞事都看不見。但是,光一照到,立刻就顯明出來了。我們現在做什麼事情,好像都是不明顯的,就算有人知道,才能有幾個人知道啊,況且還有很多在暗中干的事,是沒有人知道的。但是,到審判的時候,無論是信的人在基督台前審判,還是不信的人在白色大寶座前審判,都會在明處被公開宣揚出來,被大家都能看見。
有一次,有一位年輕的基督徒說︰“神在審判我的時候,能不能單獨找一間小黑屋里,只審判我一個人,別讓其他人听見我干的事”。我說︰“那不可能,審判就是公開的”。他說︰“那這樣我真的不敢信了,我曾經欺騙過我的同學,審判時,要是被他知道了我騙了他的利益,今後我還怎麼做人”?我說︰“你不信也不是就能躲過審判呀,不信只會更糟。因為不信的人,要到白色大寶座面前接受審判,到時候觀眾更多,審判完了還得下地獄”。我為什麼說,我們要常常想到審判的事?因為只有常常想到審判,才能警醒我們少犯罪。要想將來不丟臉,那就只有咱們今天少犯罪,沒有別的辦法。我們不能閉著眼往前走,隨隨便便就犯罪,還想將來在審判台前不致羞恥,那是絕對不可能的。當然,神的審判是兩面的,對犯罪的人,審判台前他們是羞愧的。對行義的人,審判台前他們是榮耀的。當光發出來的時候,他們今天暗中所行的一切善事,也都要當眾被宣布出來。
2.嚴厲的審判:50︰3
【詩50:3】 我們的神要來,決不閉口。有烈火在他面前吞滅,有暴風在他四圍大刮。
烈火與暴風,都是形容審判的可怕。我們常說水火無情,聖經中形容神的審判的情形時,常常都是用火來表現。無論是基督台前的審判,還是白色大寶座的審判,聖經都提到了神要用火來審判的。所以,我們切不可以為,反正基督徒是在基督台前審判,再怎麼審判都能得救,只要能得救就好,于是,基督徒犯犯罪也沒啥關系。這樣想就錯了,不要以為基督台前審判不可怕,基督台前也是用烈火審判的,主耶穌警戒我們說,寧可斷手、斷足、剜眼,也不要讓自己的手腳眼犯罪,這就說明,斷手、斷足、剜眼的痛苦,比犯這些罪最終給自己帶來的痛苦還顯為小呢。
【林前3:12-15】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楷,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它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里經過的一樣。
這段聖經就是告訴我們,信主的人在基督台前受審判的情形,那日子有火出來要試驗各人的工程。用金銀寶石建造的,經過了火,還能存留得住,這些人就要得獎賞。如果有人用草木禾秸建造,經過火就被燒毀了,這些人就要受虧損。不過,在這里受審判的結果,還都的可以得救的。
後面這句話很重要,不要以為得救就好,雖然得救,乃像從火里經過的一樣。誰從火里經過?主語省略了,其實就是這些得救的人,乃像從火里經過的一樣。我們不要以為,工程燒毀了就燒毀了吧,頂多我不要工程就是嘍,反正我好好的就行。一個人的工程若燒毀了,這個人就要像從火里經過一樣。
從火里經過到底是個什麼樣子?很少有人能夠想到。我小的時候,曾見過三位因救火而被嚴重燒傷的解fang軍戰士,後來他們雖然也都被救活了,也能正常生活了,但是,整個人是面目全非。他們不用工作了,國家會安排好他們的生活。所以,他們常常去電影院看電影。我和我的小伙伴們,只要一看到他們在那里買票,就會嚇得躲得遠遠的,因為那個樣子實在太可怕了。不但,皮膚上全是疤痕、褶子,更可怕的是他們的眼皮已經燒沒了,眼楮呈不規則形狀,鼻子、耳朵、嘴唇也都燒沒了。我們那時候,就以為鬼是最可怕的,也不過就是這個樣子啦。
我們如果想到,那些在烈火的審判中,工程被燒毀的、僅僅得救的基督徒,將來在天上就是這個樣子的,我們還會說‘只要能得救就好’這樣糊涂的話嗎?誰不希望自己健健康康、漂漂亮亮,榮耀的活在永恆里?所以,千萬不要以為基督台前的審判不嚴厲,是可以無所謂的,基督台前也是用烈火審判,只是與白色大寶座的審判相比,還算好的。雖然都是用烈火審判,基督台前的審判盡管也被燒得很羞恥,但是起碼經過火的審判之後,還能進入天國。但是,白色大寶座的審判,那些人可就出不來了,只能永遠的留在火湖里一直被燒。【啟14:11】他受痛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那些拜獸和獸像受他名之印記的,晝夜不得安寧。【啟19:3】又說,哈利路亞。燒淫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
3.傳證人到庭︰4-5
【詩50:4-5】 他招呼上天下地,為要審判他的民,說,招聚我的聖民到我這里來,就是那些用祭物與我立約的人。
法庭審判的時候,常常需要傳證人來指證犯罪嫌疑人的惡行。神在大日審判的時候,也要請出見證人來指證我們的惡行。不過這個見證人,不是真正的人,而是天和地。上帝請天地作見證人,在聖經中有多處這樣的記述。【申30:19】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賽1:2】天哪,要听,地阿,側耳而听。因為耶和華說,我養育兒女,將他們養大,他們竟悖逆我。
世界上的法庭,在審判案子的時候,有很多案子是找不到見證人的,因為犯罪分子做壞事的時候,總是會盡量避開他人的眼目。因此,有些犯罪的行為,就是沒有被任何人看見,這樣的話,犯罪分子可能就會僥幸逃脫制裁。但是,在神的審判中,是絕對不存在漏網之魚的。神找出天地作見證人,誰也別想抵賴了。因為無論誰干壞事,就是隱藏的再嚴密,瞞得過所有人的眼目,但是,你總得頭頂著天吧,你總得腳踩著地吧,誰也不能懸到半空中干壞事。中國人也常說“人在做,天在看”、“舉頭三尺有神明”,意思就是說,你做壞事瞞得過人,但瞞不過神。
神請出天地作見證人,一方面是要證實人所犯的罪。有人想,難道神還需要請見證人嗎,神說誰有罪就是有罪,獨自判斷就夠了。是的,神獨自判斷就夠了。但是,神做事是有原則的,他自己也必須順服他自己定下的真理規則。就如,神為何還要指著自己向亞伯拉罕起誓要賜福他呢,難道神不起誓還能耍賴不成嗎?肯定不會。但是,神仍然以起誓的方式,表明那是絕不會更改的。對審判也是這樣,神不用請見證人來作見證,他也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但是,神既然定下了審判至少得有兩三個見證人的證實,所以,神就請出天地來作見證人。
另一方面,神請出天地作見證人,是要請它們來評評理,看看神的百姓,是多麼的不應該啊。天哪,要听,地阿,側耳而听。因為耶和華說,我養育兒女,將他們養大,他們竟悖逆我。這是多麼不應該啊。就好像被親生兒女趕出去的年邁的父母,請左右鄰居來評評理似的。外邦人悖逆神,已經是大大的不應該了。但是,他們至少是還不認識神的人。但是,被耶和華養大的兒女,他們可是神的聖民,是被神分別出來的一群人,是神特別所愛的一群人,是神特別賜福的一群人,他們是與神立約的一群人,他們竟然也悖逆神。誰能想通,誰能解釋,為何會這樣?
而我們今日的基督徒呢?主耶穌用自己的血把我們買贖回來,與我們立了新約。如果我們仍然還悖逆神,那我們就比舊約的以色列人更加可恨了。但願將來在審判台前,天地為我們所作的見證,都是讓神得榮耀的見證。
4.公義的審判︰6節
【創18:25】 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
保羅在雅典傳道時說【徒17:30-31】 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神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借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里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
神做事是公平公義的,不會情緒化做事。神不會因為一個人惹他生氣了,就對他格外嚴厲的審判,神也不會因為一個人會巴結上帝,上帝審判時就對他照顧照顧。人常會這樣,神決不會這樣。彼得三次發咒起誓不認主,主耶穌不會因此就把彼得看成一個有犯罪前科的人,使徒行傳里仍是重用彼得,一點沒有另眼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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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選民的罪惡︰7-23
舊約以色列人是神的選民,新約教會也是神的選民,也被稱為“真以色列人”。選民是指被神特別揀選出來屬神的人,是與神立約的百姓,他們本該敬畏神、听從神。
但是,我們從聖經中卻看到,舊約的以色列人常常是犯罪惹神發怒,我們今天的情況或許比他們更糟。因為現在常講因信稱義、賴恩得救,以至于今天教會中的某些信徒,在行為上還不如律法下的以色列人。對神是毫無敬畏之心,隨隨便便就犯罪。認為反正我已經因信稱義了,神也不能把我怎麼著,得救萬歲。
如果是這樣想,就錯了,不要以為神對他自己的選民,就會網開一面,神的審判是嚴厲的。末世很多教會中常講的信息都是 “信耶穌發大財”、“信耶穌治百病”,卻不講“信耶穌要悔改”、“信耶穌受審判”。
現在最吸引人的聚會,就是所謂的神醫大會、醫治釋放大會。最吸引人的講道,就是成功神學之道,擁擁擠擠的都指望發大財、祛百病。但是,卻厭煩十字架的道理,厭煩指責罪惡的道,就怕講罪大家不愛听。他們輕輕忽忽的醫治百姓的病,說‘平安了,平安了’,其實沒有平安,大審判就在眼前。
以色列人本該是“居上不居下”的,但是,事實上他們卻多災多難,甚至常常慘遭屠殺,被擄亡國。對以色列,神尚且如此嚴厲的審判,我們外邦的教會,是逆著性子接上去的野橄欖,更加不可自高。千萬不要認為我們犯犯罪,也不會有事。神是忌邪的,他恨惡一些的罪惡。【羅11:20-21】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
1.不以神為神︰7
【詩50:7】 我的民哪,你們當听我的話。以色列阿,我要勸戒你。我是神,是你的神。
神在這里著重提醒以色列人︰“我是神,是你的神”。我們仔細想一想,神為什麼要這樣提醒他們?以色列是一個宗教氛圍極濃的國家,城門上、家門上、人身上,到處是聖經經文,各城各鄉都有猶太的會堂,生活中片刻離不開神的律法。試想在這樣的一個環境中,哪個以色列人會不知道耶和華是神,是我的神?他們從小就知道,人人都知道。那為什麼神還要勸戒他們說︰“我是神,是你的神”。其實,這是說明他們並沒有真的以神為神。名義上,人人都知道耶和華是神,實際上,卻沒有讓神成為他們的神。這不也正與我們一些基督徒的情形差不多嗎?不以神為神,也正是一切罪惡的根源。
什麼是以神為神?神,是宇宙中最高統帥,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以神為神的人,必定會對神的話言听計從。但是,很多選民一面說我信神,另一面卻把神的話放在一邊。神的話不是給我們作參考的,不是給我們的建議書,而是必須全面接受並執行聖旨。不然,怎能體現他是神。光稱他是神,不行!不听從他的話,就是沒有真正的以神為神。
耶35︰1-19當猶大王約西亞之子約雅敬的時候,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你去見利甲族的人,和他們說話,領他們進入耶和華殿的一間屋子,給他們酒喝。我就將哈巴洗尼雅的孫子雅利米雅的兒子雅撒尼亞和他弟兄,並他眾子,以及利甲全族的人,領到耶和華的殿,進入神人伊基大利的兒子哈難眾子的屋子。那屋子在首領的屋子旁邊,在沙龍之子把門的瑪西雅屋子以上。
于是我在利甲族人面前設擺盛滿酒的碗和杯,對他們說,請你們喝酒。
他們卻說,我們不喝酒。因為我們先祖利甲的兒子約拿達曾吩咐我們說,你們與你們的子孫永不可喝酒,也不可蓋房,撒種,栽種葡萄園,但一生的年日要住帳棚,使你們的日子在寄居之地得以延長。凡我們先祖利甲的兒子約拿達所吩咐我們的話,我們都听從了。我們和我們的妻子兒女一生的年日都不喝酒,也不蓋房居住,也沒有葡萄園,田地,和種子,但住帳棚,听從我們先祖約拿達的話,照他所吩咐我們的去行。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上此地來,我們因怕迦勒底的軍隊和亞蘭的軍隊,就說,來吧,我們到耶路撒冷去。這樣,我們才住在耶路撒冷。
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去對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說,耶和華說,你們不受教訓,不听從我的話嗎?利甲的兒子約拿達所吩咐他子孫不可喝酒的話,他們已經遵守,直到今日也不喝酒,因為他們听從先祖的吩咐。我從早起來警戒你們,你們卻不听從我。我從早起來,差遣我的僕人眾先知去,說,你們各人當回頭,離開惡道,改正行為,不隨從事奉別神,就必住在我所賜給你們和你們列祖的地上。只是你們沒有听從我,也沒有側耳而听。利甲的兒子約拿達的子孫能遵守先人所吩咐他們的命,這百姓卻沒有听從我。因此,耶和華萬軍之神,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要使我所說的一切災禍臨到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一切居民。因為我對他們說話,他們沒有听從。我呼喚他們,他們沒有答應。
耶利米對利甲族的人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因你們听從你們先祖約拿達的吩咐,謹守他的一切誡命,照他所吩咐你們的去行,所以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利甲的兒子約拿達必永不缺人侍立在我面前。
利甲族的人,因先人約拿達吩咐,他們的子孫永不可喝酒,也不可蓋房,撒種,栽種葡萄園,一生的年日要住帳棚。結果他的後代,就都听從了。果然一生的年日都不喝酒,也不蓋房居住,也沒有葡萄園,田地,和種子,但住帳棚。這是非常不容易做到的,假設我們吩咐自己的兒子、孫子,你們要如何如何,他們能做到嗎?可是,利甲族就是這樣謹慎遵守先人的吩咐。他們對先人的話,尚且能做到這樣的順服,但是,神的選民對神的話,卻沒有這樣順服,真是令上帝詫異。
我們今天對神的話,順服了嗎?不仔細想,我們或者還以為我們遵行的挺好呢。但是,你仔細一看,今天教會中的人,也和當初以色列人一樣,其實是沒有順服。比如,今天來聚會的弟兄姊妹,我們認為自己能聚會,不就是已經順服神了嗎。其實,很多人聚會,也並沒有順服神,也沒有敬畏神的心。我看到在許多聚會中,當眾人都在禱告的時候,總有一些人不禱告,左顧右盼,或是自己玩自己的。我真不知道他們這些人怎麼能睜著眼不禱告的,怎敢獨自在那里玩的,難道不相信神正在聚會中正看著他們嗎?這些人在聚會中,尚且都不肯禱告,他們在家里能禱告嗎?絕不可能。他們在生活中,能付代價行道嗎?絕不可能。這些人往往就是在教內混日子的,如同是在曠野的閑雜人。
甚至,我看到有些工人也是這樣。吩咐別人禱告,當別人都在同聲禱告的時候,他們自己卻不禱告,在干別的事。好像為聚會禱告,那是別人的事,他們自己可以例外,這樣的人怎麼給別人做榜樣?這是缺乏敬畏神的心。不論他們在教內混了多少年,不論積累了多少屬靈的知識,也不論在教會中混出了什麼資格、搞到了什麼頭餃。他們或許也能成功的欺騙了眾人,甚至連自己都欺騙了,但是若沒有敬畏神的心,他們仍然還是沒有以神為神的人。
不听神的話的人有兩種︰一種是明明的拒絕,一種是暗暗的違背。例【太21:28-30】 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他來對大兒子說,我兒,你今天到葡萄園里去作工。他回答說,我不去。以後自己懊悔就去了。又來對小兒子也是這樣說,他回答說,父阿,我去。他卻不去。
例有人不聚會,有人聚會刷手機。
聚會時有人認真禱誥,有人左顧右盼,寧可瞎玩也不禱誥。
【可7:5-6】 法利賽人和文士問他說,你的門徒為什麼不照古人的遺傳,用俗手吃飯呢?耶穌說,以賽亞指著你們假冒為善之人所說的預言,是不錯的,如經上說,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
2.虛假的奉獻︰8-15
【詩50:8-15】 我並不因你的祭物責備你。你的燔祭常在我面前。9我不從你家中取公牛,也不從你圈內取山羊。10因為樹林中的百獸是我的,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11山中的飛鳥,我都知道。野地的走獸,也都屬我。12我若是饑餓,我不用告訴你。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13我豈吃公牛的肉呢?我豈喝山羊的血呢?14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與神。又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15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
他們向神獻上了牛羊,但是,似乎神卻不喜悅他們的奉獻。神說,如果我要吃公牛的肉,要喝山羊的血,根本不用讓你們獻,因為圈里的羊,棚里的牛,山中的走獸飛鳥,都是屬于神的。但是,神又說︰“我不是因你們的祭物責備你們,你們獻的燔祭也常在我面前”。可見,神又是喜悅人向他獻祭物的,可是,現在神為什麼又不喜悅以色列人獻得祭物呢。那就是因為他們是虛假的奉獻,所以,神對他們說,你們應該以感謝為祭獻給我,而不是僅僅獻上這些東西。
神喜悅人奉獻︰既然神說‘樹林中的百獸是我的,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山中的飛鳥、野地的走獸,也都屬我。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神這麼豐富了,何必還要讓咱們再獻給他禮物呢?其實,神就是為了試驗我們是不是真的愛他。並且,不是神要知道我們愛不愛他,而是要讓我們自己知道我們愛不愛他。單用嘴巴說愛神,很容易,人人都能說,人確實常常也就是這樣活在自欺里的。但是,奉獻禮物,是動真格的了。雖然能奉獻上禮物的人,未必都是真的愛神,但是,舍不得給神獻禮物的人,一定不是愛神。神不在乎禮物的價值貴賤,只在乎我們愛他的心如何。窮寡婦雖然只獻上兩個小錢,神卻看為是獻的最多的。我打個比方,做父母的都喜歡吃孩子手里的那根冰棍,或是那個隻果,明明父母如果真想吃的話,完全可以自己買很多,隨便吃。但是,父母卻不愛吃籃子里的那一籃子隻果,只想咬一口孩子手里那個隻果。如果此時孩子大大方方的把隻果送到父母嘴邊的話,很多父母就不吃了,會一把摟過孩子說︰“我只是試試你,舍不舍得給父母吃”。父母會很得安慰,會給孩子買更多好吃的獎勵他。神讓我們獻給他禮物,也是這個意思,神讓亞伯拉罕把他獨生的兒子以撒殺掉,當做燔祭獻給神。當亞伯拉罕最後真的舉刀要砍以撒的那一剎那,神突然喊道,亞伯拉罕,亞伯拉罕,快停手!我只是試試你的,看看你愛不愛神,你既然把獨生的孩子都舍得獻給我,我指著自己起誓,我必給你更大的祝福。
上帝喜悅人向他奉獻,是為了享受人對他的愛。但是,如果奉獻不是以愛神為目的,就變了味,即使獻上了,神也不喜歡。神會說,這一切原本都是我的,我若是想要,不需要你給我。
神不喜悅人這樣的奉獻︰A不是愛神,乃是利用神。今天教會講奉獻的道,我可以說常常听到的都是講錯了,都是受到了靈恩派和成功神學思想的影響。今天許多即使不是靈恩派系統的教會,也都在模仿他們的那套奉獻的理論,因為他們這種理論,在奉獻的效果上,能做到很好。講完之後,錢就嘩嘩的進奉獻箱了。他們最喜歡講瑪拉基書和申命記28章,使用威逼利誘的方法。講如果你奉獻了,神就會大量給你今生的好處,讓你健康,讓你當財主。如果你不奉獻,神就會咒詛你,讓你生病,讓你貧窮。並且有選擇的再做一些所謂的奉獻後發大財的見證。但是,像主耶穌、保羅、眾先知、眾使徒等,這些千千萬萬奉獻了所有,卻一生物質貧窮的例子,他們永遠也不會給你舉的。在那種理論下的奉獻,盡管可以收到很多的錢,因為誰也不敢不奉獻了,並且還可以滿足人的貪婪之心。但是,這種奉獻,根本就不能稱之為是奉獻,因為他們不是真的為了愛神,而是為了愛他們自己,企圖通過少量的奉獻賄賂神,讓自己可以發大財、得大利。靈恩派與成功神學這麼講很正常,因為他們的目的很明顯,就是要搞到錢供自己揮霍。所以,他們的牧師開寶馬奔馳,住別墅豪宅很常見,被查出貪污挪用巨款,也很正常。
聖經確實也說,出于愛神的那種奉獻,也就是真心的奉獻的人,是有福的。但是,這個福未必是在今生得到的物質方面的好處,更可能是天上屬靈的福氣。但是,成功神學的思想,必定要以眼前的好處吸引人,他們的重點不在屬靈的,而在物質的。他們是一定要強調今生的富足、繁榮、亨通的。我們可以說,不舍得奉獻的人,肯定是不愛神,但是,慷慨奉獻的人,也未必就愛神,要看他奉獻的動機是什麼。真正的奉獻就是單純為了愛神,沒有任何私心摻雜,想到神家里的需要,窮人的需要就獻上了。不是為了讓別人看到我生命好,更不是為了換取今生的好處,甚至不是為了得到天上的獎賞。當然,真實的奉獻,天上必會有賞賜,因為神是公平公義的。但是,如果為了天上的賞賜才奉獻的人,同樣還是存有私心的。難道神給我們的救恩,還不夠貴重,還不值得我們出于愛神而獻給他禮物嗎?只要神拯救了我們,即使我們變賣一切分給窮人,即使我們肉身生命也喪失了,我們也沒有吃虧。我們只當說,主啊,你白白的救了我的命,免了永遠的滅亡,我就應該遵行你話,專心討你的喜悅。當然,神是公義的,他必會照各人所行的賞罰各人。
B假冒偽善的做給人看︰【太6:1】 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太23:23】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C一邊奉獻,一邊犯罪︰【撒上15:22-23】 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听從他的話呢?听命勝于獻祭。順從勝于公羊的脂油。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
3.心硬膽大︰16-18
【詩50:16-18】但神對惡人說,你怎敢傳說我的律例,口中提到我的約呢?其實你恨惡管教,將我的言語丟在背後。你見了盜賊,就樂意與他同伙,又與行奸淫的人,一同有分。
這些惡人似乎還是給百姓講道的人,他們一面傳說神的律法,提說神的諸約。另一面他們在生活中,卻把神的話丟在背後,與盜賊同伙,與行奸淫的人一同有份。他們膽子也忒大了,一面犯罪,一面還敢站在講台上傳講神的律例。他們不覺得心虛、懼怕,因為他的心已經變得非常剛硬了。這些人可能口才很好,頭腦也很活絡,或許還學過豐富的神學知識,多年也積累了很多屬靈的詞匯、忽悠的經驗,講起道來,也頭頭是道,如果跑到外地那些不知道他們底細的教會去講道,也可能會很受歡迎,伊然一副奮興家的模樣。但是,事實上,他們卻是偷神家奉獻的賊,或是犯奸淫罪的惡人。
對這些人弟兄姊妹是很難分辨的,除非你非常熟悉他們的私生活,了解他們的底細,這些人往往也都能說會道,善于偽裝。一般我們的弟兄姊妹都非常單純,看到一個傳道的人,自然地都會尊敬他們,愛戴他們,哪知這些人卻是暗礁,是牢籠無知婦女的盜賊。正像羅馬書二章里提到的那些人。“【羅2:19-24】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嗎?你講說人不可偷竊,自己還偷竊嗎?你說人不可奸淫,自己還奸淫嗎?你厭惡偶像,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嗎?你指著律法夸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神嗎?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正如經上所記的”。他們的心會越來越硬,越來越難以悔改。現在瞞過了人的眼目,將來審判的時候,神要將他們撕碎,無人搭救。
表面上看他們是一群道貌岸然的牧師、長老、先知,實際上他們是與盜賊同伙的一窩賊。賊是利用秘密的方法把別人的錢財變成自己的錢財,這些人也正是利用了自己在神家里的特殊身份的便利,將神家的錢物、弟兄姊妹的錢物,秘密的變成自己的財物。如果是一個賊在一群光明之子中間,很容易被其他人指出來,風險太高了。但是,如果形成了一伙賊,互相望風,彼此掩蓋,大家都能得到好處了,就被利益封口了,誰也就都不言語了,這樣就很難被外人發現了。
耶穌時代的聖殿,也是這樣,主耶穌責備他們將聖殿變成了賊窩,也就是說,祭司長、長老他們已經形成了一群互相掩蓋,共同竊取神家利益的盜賊集團。他們一面盜竊神家的錢財,一面好像還都在熱心服事著,辛苦做著神家各項的事工。韓國的趙YJ在東窗事發之前,仍在忙忙碌碌治理著號稱世界上最大的教會,每個主日仍然還在主領著主日崇拜,台下‘阿們、阿們、哈利路亞’的呼應著。事後大家才知道,很多年以來,他一直都在利用各種手段,秘密竊取著神家的錢財。案發時,數額已達到了驚人的折合人民幣七千三百多萬,真相才被暴露出來。更可悲的是,在鐵證面前,趙已經被韓國政府判刑了,原教會的其他那一窩人,仍然極力去掩蓋包庇趙的惡行,卻對揭露舉報趙犯罪證據的聖徒,打擊報復。
以利那兩個兒子,就是這樣的惡人,他們犯奸淫,與會幕門口事奉的婦女苟合,並且他們拿神的祭物用來肥己。老以利知道後,卻沒有有效的阻止這些罪惡繼續發生,只是輕描淡寫的批評了兩句。盡管老以利本人沒參與他們的罪惡勾當,但是,他的這種掩蓋、妥協行為,在神看來就是與盜賊同伙,就是與行奸淫的人一同有份。所以,神在忍耐了他們許久之後,審判終于來到,神在同一天殺死了他們父子三人。
4.舌出惡言︰
編造詭詐的話,這些惡人很善于偽裝,嘴巴能說會道,表面上看,他們甚至很關心你,愛你。實際上他們有很多彎彎腸子,謀劃了很多鬼主意打擊你,陷害你。
毀謗的話,添油加醋,甚至無中生有的捏造一些丑事大肆散播,連他的兄弟,一母同胞的兄弟,他們也毀謗。
上帝的審判沒有立時臨到,是因為神要以忍耐的心等候他們早點悔改。可是,他們卻可能因此誤判了形式,以為神恰和他們這些惡人一樣,不追究他們了。上帝說,你的罪惡就在你面前,一點都不能隱藏,如果始終不悔改,到大日審判的時候,神要將他們撕碎,無人搭救。因為罪惡沒有立刻被審判,所以,在大日審判未來以前,上面的種種罪惡會一直存在,甚至越到了末世,罪惡會更加泛濫無度,如挪亞的日子一樣,我們不要隨波逐流,免得隨流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