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理所当然的侍奉
作者:布雷克
第一卷 上帝论
第一章 源于自然的关于上帝的知识 第二章 上帝的圣言 第三章 上帝的本质 第四章 上帝的位格
第五章 上帝的预旨:概论 第六章 永世的预定:拣选与遗弃 第七章 圣父上帝与圣子上帝 关于选民的救赎之约;或和平计划 第八章 世界的创造
第九章 天使与魔鬼      
第一卷 上帝论 第一章 源于自然的关于上帝的知识
    本书书名《基督徒理所当然的侍奉》(TheChristian-sReasonableService),来自《罗马书》12章1节:“你们如此侍奉,乃是理所当然的。”“侍奉”包含四个方面:(1)根基或基础,(2)形式或实质,(3)规范,以及(4)实际的表现。

    1.侍奉的根基(theFoundationofreligion)

    首先,侍奉的根基是上帝的属性。上帝全能、慈爱的作为,是真正促使人侍奉他的原因;但是,这些作为本身并不是人们侍奉上帝的基础。侍奉上帝的基础就是上帝的属性。即使没有任何受造物,上帝本身仍然具有一切的荣耀和尊贵,配得人们如此的侍奉。如果不是本于他,依靠他,任何受造物都不会存在。受造物只要存在,就有责任降服于上帝的威严之下,为侍奉上帝而活,因为受造物的本源就是上帝,它的存在也依靠上帝的力量。假如这一受造物是有理性的,上帝就有权利让他来尊崇上帝,侍奉上帝,完全委身为他而活,因为上帝就是上帝,而人则是完全处于其创造者之下。上帝的属性使受造之物,都处于这样的责任之下,当然也包括人,“万国的王啊,谁不敬畏你?敬畏你本是合宜的”(耶10:7)。“你坚立了地,地就长存。天地照你的安排存到今日,万物都是你的仆役”(诗119:90-91)。

    2.侍奉的形式或实质(theFormorEssenceofReligion)

    其次,不论何时,不管何事,都尽其所能,为上帝而活,这是人人当尽的本分。侍奉的形式或实质就在于人心中对这一本分的认识,以及内心深处对这一本分的认同。因为他是上帝,因着他的属性,这一切都是他当得的。因此,人甘心乐意地向上帝奉献自己,牺牲自己,顺服上帝,并侍奉他。他之所以如此行,原因就在于上帝就是他的上帝。如此侍奉上帝,既是他的本分,也是他的福分。“耶和华啊,我真是你的仆人;我是你的仆人”(诗116:16)。“这个要说,我是属耶和华的;那个要以雅各的名自称;又一个要亲手写归耶和华的,并自称为以色列”(赛44:5)。

    3.侍奉的规范(theRegulativePrincipleofReligion)

    第三,对于侍奉来说,核心就是上帝所启示的旨意,这是侍奉的规范。作为上帝的仆人,人必须以上帝所启示的旨意为标准。人并没有权利自行决定侍奉上帝的方式,否则,他就站在上帝之上了。任何这样作的人,都是高举自己在上帝之上,不管他作什么,都是上帝所不悦纳的。“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9)。

    上帝亲自确立了侍奉的规范,并启示于人,表明他要求人作什么,并且他希望人以什么方式完成。“百姓不当求问自己的上帝吗?…人当以训诲和法度为标准,他们所说的若不与此相符,必不得见晨光”(赛8:19-20)。“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上帝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12:2)。

    4.侍奉的实践(ThePracticeofReligion)

    第四,侍奉的本质在于积极地赞同上帝的旨意,并实行出来。上帝喜悦什么,上帝的仆人就喜悦什么,因为他所追求、他所喜悦的就是上帝的旨意。他所欣喜的是上帝希望他为他作什么,并且上帝向他启示了他所希望成就的一切。这激励他全心全意地践行上帝的旨意。“从心里遵行上帝的旨意”(弗6:6)。

    当我们思考侍奉这一主题的时候,我们不要仅仅是讨论这四个方面,也应当依此而行。首先,考虑到上帝的存在和属性,我们必须指明上帝就是侍奉的根基。假如人以上帝为侍奉的根基,承认他对上帝的责任,他就必须去认识上帝。如此,首先就有必要指明关于上帝的真知识必须从哪里得来。

    上帝自身已经预定了他要启示他自己的内容,并预定了这一关乎他自身的启示的程度。这一关于上帝的知识就是原本的启示(originalandessentialrevelation)。在理性的受造物身上,与此相应的就是赐予的启示(conferredrevelation)。

    根据理性受造物之间的不同,这一知识的传递方式也各有不同。天使直接见到上帝的荣面,从而得以认识上帝。“他们的使者在天上常见我父的面”(太18:10)。在得荣状态中,选民对上帝的认识也会如此。“我们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不是凭着眼见”(林后5:7)。“我们如今仿佛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到那时,就要面对面了”(林前13:12)。

    就其人性而言,基督是藉着他作为上帝之子与神性的合一而认识上帝的,因此他对上帝的理解就比天使和人所能理解的更高超。“上帝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西2:9);“上帝赐圣灵给他,是没有限量的”(约3:34)。世人是藉着启示而认识上帝的。“从来没有人看见上帝,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约1:18)。这一启示或者是藉着人的天性而显明,或者是藉着圣经而显明。圣经是上帝赐给选民的,惟独他们才能藉着圣经认识上帝的启示。

    5.先天的关乎上帝的知识(theinnateknowledgeofGod)

    在所有人的心中,上帝都创造了先天性的知识。这一知识就是对上帝之存在的承认。这并不是说,在人的存在中,一开始就有对上帝的意识。这种对上帝的意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成型的。人心中这样的知识是先天性的知识,正如人生来就有理性一样,这先天存在的理性也不是人一开始就使用的。随着时间的进展,人开始运用理性思考他所遇到的一切。关于上帝的知识,不管是实体,还是理性的操练,都是从人的本性自动发出的,并不是因为教导所导致的外部刺激而造成的。这一对上帝的先天性知识,并不是非要在行动中表现出来。孩子在出生之前,并不能够听、看、说、想;他们也不晓得善恶(罗9:11)。他们不能效法亚当的过犯,犯本罪(罗5:14)。坚持与此相反的主张,既违背圣经,也违背经验,是没有任何根基的。

    关乎上帝的先天性知识,有些人对通常的表达方法并不满意,他们希望称这种知识为“心智形像”(mentalimage)。我担心这种观点所掩饰的是某些奇怪的情绪。比如说,这种观点会暗示,这一非受造性的心意的形像,就像一面镜子一样,会向人显明上帝及其受造物所有的完美,只要观察这种形像,或者对这种形像有所回应,人在被动状态也会晓得这些完美。这种观点所暗示的除了上帝是有限的,人心中的心智形像是无限的之外,还有什么呢?如此说来,人就不是作为受造物,通过上帝的启示,得到关于上帝自身及其受造物的知识,而是从我们自己心中,从这种心智形像中获取。这除了把无谬性归给人之外,并没有成就什么。这就因着人的观点的彼此对立,使得一个人的无谬性与其他人的无谬性直接冲突。由此所导出来的结论就是:一切关于上帝的主张无非是想入非非、白日做梦罢了。说得婉转些,这种观点只能造成,使人得出种种愚妄的念头,并不能达成其他任何目的。

    当然,假如把这一心智形像作以下的理解,也是正确的:这一心智形像就是人先天性的认识上帝的能力。借助这一能力,人感受到上帝的存在,认识到他是万有的创造者,也是万有的主宰,是所有人的主,每个人都有责任按他的旨意而活。尽管所有这一切都深印在每个人的良心上,但人仍然拒不顺服,就必有上帝公义的震怒临到。然而,还是应当避免使用“心智形像”这样的词汇;除了上面讲到的理由之外,这种观点有可能使人心中生发上帝的形像,正如罗马天主教所制造的外部形像一样,这两者都是在第二条诫命中明确禁止的。

    人心中对事物形像的感受并不是先天就有的。要坚决否定这种观点,除非有相反的证据。人获取关于事物的知识,并不是从自己心中直接获取的,而是借助五大感官的观察获取的。对于我们从未见到,也从未听别人提及的生活在世界上其他地方的动物的形像,我们有什么感受或印象呢?它们就仿佛完全不存在一样。一个小孩在出生前,或在出生的时候,心里对狮子、狗、猫,对它们的身体特征和性情,会有什么印象呢?当然什么都没有。要让亚当为动物起名,各从其类,首先要把动物带到亚当的面前(创2:19)。从童年时代开始,人就对各样的物体开始眼看、耳听、嘴尝、鼻嗅、手触,以后才会有意识地注意到它们。当他对它们熟悉之后,在一定的时候,就会对这些物体有一定的认识。只要借助生前就已经存在的先天性的心智形像,不需要有意识地使用五大感官,就能获取知识,这种观点一旦出现,就要立即抛弃。

    在基督教的领域中也是如此。从孩童时期开始,我们就看到上帝在自然中的作为,但我们对此不假思索,也不会予以特别的注意。从童年时期开始,我们就听到万有都是上帝创造的,这就使得对一个神(agod)的先天性知识被激活了。当然,为了避免误解,我们也可以用对上帝的认识来代替这一先天性的知识。此后,这一知识就成为现实,虽然这方面多一些,那方面少一些,还不平衡。有人主张,通过观察上帝的作为,在关乎上帝的方面受到指教,或聆听关乎上帝的事,就能开发出这种先天存在的关乎上帝的心智形像,这种观点是不合理的,也是完全错误的。人被赋予先天性的知识,受造的时候就具有思考并认识上帝的能力,是能够在适当的时间认识上帝的。这就是在《罗马书》1章19至20节中所证实的上帝为什么显明他自己的原因。上帝是明明可知的(并不是知道上帝完全的本质,也不是上帝向天使、地上的圣徒、天上得荣的圣徒所显明,使他们所知道的那样;这是外邦人通过观察上帝的作为在自然界所能得到的知识),这并不是藉着先天的心智形像显明给外邦人的,而是藉着上帝给他们的启示显明的。难道这是藉着心智形像达成的吗?显然不是,而是从上帝的作为中显明给他们的。“自从造天地以来,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1:20)。因此,在没有圣经的情况下,异**也拥有关乎上帝的知识,所拥有的多寡在于他们能从自然之光中得到多少。根据使徒在《罗马书》1章16至17节的见证,这一知识包括人所能知道的关乎上帝的知识,不同于关于上帝必须相信的知识。

    人确实拥有这样的关乎上帝的先天性知识,“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罗2:14-15)。

    此处使徒保罗所指的就是没有圣经的人。他说,律法刻在他的心中,他们因着天性就知道必须根据这一律法而生活。因此,他们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至于他们有没有按这刻在他们心上的律法行事,他们的良心会指责他们,或者为他们辩解。对赐律者的认识是与对律法的认识成正比例的。这一知识促使他们顺服,并教导他们:赐律者会公平地报偿那顺服的人,惩罚那不顺服的人。这一赐律者并不是人,因此,他们承认上帝是赐律者。

    人先天的思考能力使他能够通过研究而了解不同的学科,并在知识上不断积累。同样,关乎上帝的先天知识,使人能够通过观察上帝奇妙的作为,增加对上帝的认识,借助可见的,上升到不可见的。如果在人的灵魂中根本就没有对上帝的印象,世上可见的东西就不可能把上帝存在的知识传递给人。

    受造物及其经历表明了上帝的活动和治理,通过观察受造物及其经历,人心中所有的关乎上帝的知识就不断增加。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关乎上帝的外在的知识,是由外在的事物推衍出来的(罗1:19-20)。约伯对此有所证实,他说:“你且问走兽,走兽必指教你,又问空中飞鸟,飞鸟必告诉你;或与地说话,地必指教你,海中的鱼也必向你说明。看这一切,谁不知道是耶和华的手造成的呢?”(伯12:7-9)。以下的经文更进一步证实了此点:“诸天述说上帝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这日到那日发出言语,这夜到那夜传出知识。无言无语,也无声音可听”(诗19:1-3);“他在从前的时代,任凭万国各行其道,然而为自己未尝不显出证据来,就如常施恩惠,从天降雨,赏赐丰年,叫你们饮食饱足,满心喜乐”(徒14:16-17)。由此看来,很显然,人天生就具有外在的和内在的关乎上帝的知识。

    通过观察受造物,世上卓越的哲学家们在这一知识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人可以在三个方面增进这一知识:

    (1)通过“否定”的方法(wayofnegative):在受造物中所发现的各样的瑕疵、脆弱、终结和无意义,都在上帝之外;

    (2)通过对“卓越”的追寻(wayofexcellence):在受造物中所见到的一切的荣耀、美善、愉悦,最终都无限地、完全地归于上帝,因为初因始终超越在受造物中所见到的一切。

    (3)通过思考“因果”关系(wayofcausality):由下到上,从简单的事物追溯到它的原因,然后到更高的原因,最后到终极原因,就是上帝;然后由上到下,溯及各种原因,直到万有的最低原因。

    问题:自然人也具有这种关乎上帝的知识吗?

    回答:索西努派(Socinians)否认从自然而来的关乎上帝的一切知识,主张关乎上帝的知识从挪亚的时代就开始代代相传,是藉着上帝的启示赐给特定的个人的。但我们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则是肯定的。

    首先,在前面已经引证的经文中显而易见:《罗马书》2章14-15节;1章19节;《约伯记》12章7-9节;《诗篇》19篇1-3节;《使徒行传》14章16-17节。

    其次,人类的经历告诉我们,日光之下没有一个国家,不承认某种神祗的存在。外邦人在著述中也作出了这样的见证。基督徒通过航海,旅行到亚洲、非洲、美洲各地。他们所到的地方是基督徒从未到过的地方,但是,他们仍然发现,不管文化多么野蛮,在各个国家中都有神祗的印象,尽管在某些国家中似乎并没有宗教的活动。因此,全世界都异口同声地说:上帝存在!

    第三,从人尊崇某种有形的东西的倾向也能看得出来。在宗教上崇拜这种有形的东西,是表明上帝存在的一种外在的表达方式。人类的柔情之所以能被说服,去尊崇一块木头和石头,是因为他们认为这木头或石头包含某种神性,或者是神灵临在的代表,这样的宗教崇拜正是他所喜悦的。

    第四,从以下的事实也可显明自然人具有关乎上帝的知识。即使是一个未开化的外邦人,又聋又哑,也能藉着记号和手势教他敬畏上帝,在罪恶和道德的问题上激动他的良知。假如一开始他对上帝没有什么内在的知识,这样的事情肯定不会发生。

    第五,假如人心中关乎上帝的知识不是先天性的,假如人缺乏从可见之物上升到不可见的上帝的能力,外邦人就没有罪了。没有赐律者,就没有律法,没有律法,就没有罪;因此,他们就不应被定罪。后面的主张是荒谬的,因此外邦人肯定具有关乎上帝的知识。

    异议#1:如果这是人自然就有的,那么在各个时代所有的人身上都会发现。然而,并没有在所有的人身上都发现关乎上帝的知识,因为在一些外邦人身上,一点也没有见到宗教的痕迹。这种关乎上帝的知识,并不是到处都有的,正如大卫所言:“愚顽人心里说:‘没有上帝’”(诗14:1)。保罗也谈及无神论者:“……没有上帝”(弗2:12)。

    回答:(1)这是认为地制造的错误问题(petitioprincipii):争议的要点恰恰在此。我们主张,在各个时代,在所有的人身上,都有对上帝存在的承认或印象,我们在前面已经从五个方面对此加以说明。可能确实如此,至少从人理性的角度来看是这样。

    (2)即使在有的人身上一点也没有显明任何宗教的存在,但这并不是说,在他们隐秘的心灵深处,对上帝丝毫没有印象。我们的探讨所涉及的并不仅仅是宗教的行为,也包括人心中承认上帝的存在的倾向。

    (3)大卫所说的是愚顽人,也就是不敬畏上帝的人,他们的行为表明他们既不敬畏上帝,也不服事上帝。他们通过自己邪恶的言行,试图毁掉他们心中对上帝的印象,想使自己忐忑不安的良心安定下来。然而,大卫在此处并没有说到人心中先天的关乎上帝的知识。

    (4)保罗称这样的人是无神论者,他们没有与上帝和好,既不把上帝视为他们的恩主、救赎,也不把上帝当作他们永远福乐的盼望。这节经文显然与这一问题没有关系。

    异议#2:无神论者始终存在,他们完全拒绝上帝。在我们所处的时代,无神论主要是藉着各种异端,在法兰西和英格兰大行其道,在荷兰某种程度上也很猖獗。甚至有些人借助他们的言论、著述和生活方式,或隐秘,或公开,狡猾地引进无神论的主张。他们的目的就是歪曲圣经,所采用的方式就是把人的理性作为圣经的解释者,这样一来,就消除了圣经的神圣权威和无谬性。

    为了不受藐视,他们也借用“上帝”的名义;然而,他们所理解的“上帝”,并不是世界的创造者、维系者和治理者。他们既不认为万有都在他里面,也不认为他是永恒自存、独立不变的,是智慧的化身,在人类和宇宙受造之前就已经存在了。他们认为“上帝”一词是指万有的共同本质,仿佛他就是万有的本源,也是万有得以持续存在的原因,而万有的治理正如自动装置使钟表运行一样。不管是幸运,还是不幸,都是由于自然在特定的物体中运行而导致的。这就意味着人对于这些运行要无所作为,泰然处之,因为自然的运行是无法改变的,也是不可抵挡的。

    无神论者除了自然法(thelawofnature)之外,不承认任何法则。根据他们的解释,自然法就是确保他们追求快乐、实现欲望的法则。他们认为,如果做事与自己的利益和好处相悖,那就是犯罪;如果增进自己欲望的满足,那就是德行。他们认为得救就是吃吃喝喝,寻欢作乐。为了得到这样的快乐,或避免自己的快乐被搅扰,撒谎和欺诈都是高尚的、可以采用的手段。除了所遭受的损失和羞愧之外,他们不晓得任何的惩罚;除了出于谨慎而生的不安和忧伤之外,他们不晓得任何的定罪。他们的座右铭就是:吃喝玩乐,随心所欲。因为人死之后,就没有什么快乐可言了。不管是人是马,还是其它的受造物,一死百了。他们不相信灵魂、天使和邪灵的存在,对这样的看法冷嘲热讽,把此类事情归到寓言故事之类。他们对于自己的想法心安理得,良心上并没有任何不安和悔恨。在这个方面,那位可鄙的斯宾诺莎(BaruchdeSpinoza)就是带头人。他是一位犹太人,出生在1633年12月,1677年2月病死在海牙。显然,其他无神论者都从他那里得到鼓励。

    所以,无神论者确实存在,人的心中是没有先天性的关乎上帝的知识的。如果真有这种先天性的知识,人就不会把它彻底除掉。但是,很多人已经这样作了,也有很多人正在这样作,或者有许多人正在试着学习如何做到这样。

    回答:有人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就是因为把理性立为圣经的解释者,并在决定何者可信、何者不可信的时候,以理性为裁判官。那些坚持这种原则的人,怎能驳斥无神论者的著述呢?他们射出的箭会徒然返回,并且把他们自己射伤。随己意曲解圣经,藐视敬虔生活的操练,视之为道德的修行,所造成的结果就是如此。那些如此行的人,并不知道外邦人的德行与基督徒的德行的不同。基督徒的德行源自对基督的信心,是对真理的认知,是在对上帝的热爱、敬畏和顺服之中行出来的。承认真理就是追求敬虔(多1:1)。这些都是不敬畏上帝,否认圣子之受生和圣灵之发出的结果。首先,他们主张三个位格并行存在-也就是并立存在-随之而来的结论就是有三个上帝,最终所导致的就是否认上帝的存在。这些果子是因为对古道的厌恶,对新奇东西的渴求而导致的。其实,他们对那些古老的真道并不了解。如此怀疑上帝的存在,就导致种种恶行。

    但反对意见本身也是站不住脚的,因为我们并不否定:那些想方设法从自己心中消除关乎上帝印象的人,上帝会给他们一个邪僻的心(罗1:28),叫他们信从虚谎(帖后2:11),以致使得关乎上帝的知识完全被压抑下去。结果,一个人就会变得对上帝的存在全然不知;然而,由此并不能得出以下的结论:上帝并没有在人心中创造关乎他的知识和意识。虽然在深度昏迷状态的人身上,见不到理性的存在,然而他就不再是有理性的人了吗?因为跌倒,或头部受到击打,丧失了智力,既没有知识,也不会说话,也没有情感,就像刚刚出生的婴孩一样,只是在非常有限的意义上,才可以说有生命的迹象,难道这样的人就没有理性了吗?论到人认识上帝的存在的能力,也是如此。虽然实际上并没有此类的行动,但我们不能由此就得出结论说,这个人根本就没有这样的倾向,或这样作的能力。

    异议#3:《希伯来书》11章6节说:“到上帝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上帝。”很显然,只有藉着信心,而不是藉着自然,才知道有上帝。

    回答:信心之事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考察。自然教导我们,是上帝在维系和治理万有;圣经教导我们说,上帝荣耀的光显在基督的面上(林后4:6)。在《希伯来书》11章中,使徒所指的是后者,而在前面所引证的来自《罗马书》1章和2章的经文中,使徒所指的是前者。藉着信心承认上帝的存在,并不排除从自然的领域中得到关乎上帝的知识;毋宁说,前者包括前者,并以后者为前提。

    问题:与人对上帝的自然知识相关,必须提出的问题就是:“人能通过这样的知识得救吗?”

    回答:索西努派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阿米念派和罗马天主教内的某些人也倾向于这一方向。但我们特别对此加以否定,理由如下:

    首先,所有在自然中得到的关乎上帝的知识,不管程度有多大,只是晓得上帝惩罚罪恶的公义(罗1:32),并不晓得上帝的公义如何得到满足,也不晓得使人能够站立在上帝公义的审判面前需要什么样的圣洁。如果上帝的公义得不到满足,就没有任何人能够得救,我们将在此后全面地说明这一问题。因此,对他们而言,上帝只是一个绝不姑息罪孽,赏罚分明的上帝。

    其次,基督之外,并无救赎,除了信靠基督之外,没有任何得救之道。“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悦。”(来11: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3:36)

    可以确定的是,在关乎上帝的自然知识中,完全没有这种对基督的认识和信仰。只有在福音中,基督才被启示出来,外邦人并没有参与这一启示。“这道理就是历世历代所隐藏的奥秘,但如今向他的圣徒显明了。”(西1:26)只有在回应福音的宣告的时候,信心才行出来。“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10:17)所以,关乎上帝的自然知识并不能把救赎带给人,这是毋庸置疑的。

    第三,外邦人,不管他是谁,即使是那些最有智慧的、最有德行的人,也被称为:

    (1)愚拙,“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罗1:22)

    (2)昏昧刚硬,与生命隔绝,“他们心地昏昧,与上帝所赐的生命隔绝了,都因自己无知,心里刚硬。”(弗4:18)

    (3)没有上帝,没有应许和盼望,“…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上帝。

    他们的这种状态被称之为:“蒙昧无知的时候”(徒17:30)。

    异议#1:“上帝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叫人无可推诿”(罗1:19-20)。根据这两节经文,可以得出以下的结论:既然藉着自然之光,外邦人已经知道人所能知道的关乎上帝的事情,假如不是根据这一自然之光行事,就无可推诿,那么,如果跟随这一自然之光,这一知识就会带领他们得救。

    回答:(1)关乎上帝的事情,使徒并没有说外邦人知道一切该知道的,他们所知道的只是从自然中所知道的内容,被使徒局限于“上帝的永能和神性”。如果说这种知识足以使人得救,就必须加以证明,因为我们是否定这种主张的。

    (2)人之所以无可推诿,是因为他晓得上帝,也晓得自己的责任,但这并不是说:藉着自然之光,他就能够不断进步,逐渐得救,以致于无可推诿。也不是说,这种自然之光就充分了。即使人确实按这种自然之光生活也不充分。推论恰恰相反:自然之光显明人有罪,使人知道上帝正在定他的罪,既因为他本性中的罪恶,也因为他抵挡自己心中的光照。因此,这一自然之光的目的仅仅在于显明人的罪。即使这一自然之光在某种程度上能够使他免罪,也绝不能推论说会使他完全无罪。

    异议#2:“……不晓得他的恩赐是领你悔改呢”(罗2:4);“要叫他们寻求上帝,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实他离我们各人不远”(徒17:27)。这些经文表明,自然知识足以使人悔改,并使人寻求上帝,发现上帝。救赎是基于悔改应许给人的,而发现上帝就是得救。因此,自然知识足够使人得救。

    回答:(1)在《罗马书》2章4节,使徒写信所面向的对象是那些他传过福音的人,既有犹太人,也有希腊人,因为使徒保罗用第二人称“你”称呼他们,在这一章的其余部分,他继续使用第二人称。因此,这节经文对这一异议并不适用。

    (2)伴随自然之光的程度,关乎上帝的自然知识确实显明罪恶,指出由罪恶向道德转化的需要和必然。但这样的转化,并不是真正的归正,真正的归正会是人外部和内心的巨大改变,是从死亡转向属灵的生命,否则就不要期望得救。

    (3)在《使徒行传》17章27节,针对的是那些拜偶像的外邦人,他们除了木头和石头的偶像之外,还有一座祭坛,上面写着:“未识之神”,他们虽然不认识,却仍然盲目侍奉这偶像。圣徒称他们是无知之人,并教导说,自然之光没有指导他们偏离上帝,侍奉偶像;上帝赐给他们这种自然之光,是显明上帝的目的,这一目的就是教导他们明白自己的本分,“要叫他们寻求上帝,或者可以揣摩而得。”这节经文所传达的意思是:堕落偏离上帝的人,自己犯罪,使自己丧失了真光和生命,他们必须寻求上帝,但并不是说他们能够做到。假如人觉得渴慕上帝,他就不得不寻求上帝。然而,没有重生时刻上帝赐给他的子女的那种奇妙的亮光,即使藉着自然之光,人或许认识到上帝的存在,并知道上帝希望人用心灵和诚实侍奉他,但绝不会寻求上帝,也绝不会发现上帝,从而与上帝和好,重生得救。此处使徒所说的“寻求上帝”,与得救过程中所经历的那种“寻求上帝”有着无限的不同。

    异议#3:在《罗马书》2章14-15节,使徒说,外邦人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因为有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的心中,有他们的良知为他们辩解。这样行的人就是行律法的,行律法的应被称义。外邦人虽然只有自然之光,但他们身上也有行律法之事,他们必被视为行律法的人,也应因此而被称义。由此推论,从自然中得到的关乎上帝的知识,足以带领人得救。

    回答: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有律法的功用刻在心上,并行律法上的事,这只不过是晓得人与上帝的关系,明白上帝的旨意。晓得人与上帝的关系,就是明白律法吩咐什么,禁止什么,应许什么,警告什么,对何者定罪。律法,甚至没有成文的律法,仅仅藉着自然之光,就可以达到这样,所以这并不意味着是成全律法,而是显明律法的要求是什么。因此,假如人不按这一自然之光而行,这一自然之光就会控告他,假如他是这样行了,这一自然之光就会为他辩解,但是他并没有彻底遵行所有的律法,因此并不能在审判者上帝面前称义。此处经文所指的是特定的事,是与所接受的自然之光的程度相称的。

    异议#4:假如自然知识本身并不足以使人得救,但其结果仍然具有救赎性。举例来说,如果人忠心顺服自然之光,并依此而生活,那么上帝再给点补充性的恩典,就会使他根据以下的应许而得救了:“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太13:12)。约伯的例子进一步证实了这一点,还有那位百夫长(太8:5,10),以及哥尼流(徒10)。

    回答:(1)没有人合理地运用上帝在自然中所赐给的知识,在自然状态中的人都是如此:“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上帝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3:10-12)。外邦人的所有善行美德都缺乏善行的真义。这些所谓的美德都不是从信心发出的,与上帝的律法也没有真正的和谐,而且也不是为了荣耀上帝而行的。毋宁说,它们都是被罪性和环境围困,不过是闪光的罪而已。

    (2)即使外邦人完全按自然之光而行,上帝也从来没有应许过这样的人就会得到救赎性的恩典。上帝是自由的,他不欠任何人债,而且他的公义是如此地纯粹,可怒之子的任何行为,即使按自然之光来衡量,也不会达到标准,这样的行为是不会感动上帝,使上帝亲近他,恩待他的。

    (4)上面所引证的例子在此处并不适用,因为这些人都是听信福音,并生活在福音之下的。

    虽然关乎上帝的自然知识不具有救赎性,但是仍有功用,理由如下:

    (1)自然知识教导人们:上帝是存在的;上帝是看不见的,是属灵的存有;是无限的;是万有的第一因;在其存有中,他无限地超越存在的一切;上帝是圣洁的、全能的、美善的、公义的。

    (2)自然知识教导人们:上帝是万有之因,是万有的主宰,他按自己的美意,藉着他自己的力量,维系、治理、引导万有,所以没有人能拦阻他的手,说,“你作什么呢?”

    (3)自然知识教导人们:所有人都有责任顺服他,并顺服他在其律法中所显明的旨意,这一顺服的责任是永不废止的。上帝的律法是藉着自然之光启示给人的。

    (4)藉着自然知识,人们可以见到自己违背上帝的公义所犯的罪。

    (5)自然知识促进人类社会的稳定;

    (6)借助圣经的启示,人更宜被圣灵引导,真正敬虔地生活。

    6.关乎上帝的自然知识与道德的本源(TheOriginofTheNaturalKnowledgeofGodandMorality)

    问题:关乎上帝的自然知识和道德的本源在何处?

    回答:他们并非源自人丧失上帝的形像之后上帝赐给人的新恩赐。在圣经中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有这样的说法。理性思维也没有这样的教导,而且也没有这样的必要性。这一本源也不是人身上残余的狭义的上帝的形像,这一狭义的上帝的形像是指属灵的知识、公义和圣洁。这一本源是指广义的上帝的形像,当然这是指上帝的形像的精义。为了正确地理解这一问题,我们必须考察上帝的形像到底是什么,包括什么。在合适的地方,我们将对这些事项更加深入地探讨。

    (1)人的受造并不是首先照着纯粹的自然形态造的(inpurisnaturalibus),也就是说不是被造成一个纯粹的有理性的自然人,除了五大感官和推理能力之外没有别的,然后上帝的形像再附加在他的身上。我认为,假如一开始的时候人身上没有关于上帝的意识,人就不可能是真正的人。说得更恰当一点,人是照着上帝的形像被造,并拥有上帝的形像。在造人的时候,上帝是按他自己的形像造人,就在那创造的行动中,就在人身上造成了上帝的形像(创1:27)。感觉的存在,生长的能力,这两者是动物和植物生来就有的,并不是作为两个部分组合在一个大的实体中才运行的,而是藉其固有的能力和倾向就运行起来。同样,有理性的人能够推理思考。这样,上帝的形像之内就包含有关于上帝的自然知识和道德。这两者并不是个别性的实体,他们也不是作为两个部分存在于一个较大的实体之内,仿佛在亚当里存在两种知识,一是自然性质的关于上帝的知识和道德,二是属灵性质的关于上帝的知识和道德,也就是上帝的形像。亚当拥有这两者是因着固有的能力和倾向。上帝的形像渗透到各个方面,为人的各样官能和灵魂的活动提供能量。因此,在亚当身上的一切,以及他所行的一切,在本质上都是属灵的,都是圣洁的。

    (2)虽然在亚当里的上帝的形像是不可分割的,但是,借助理性的推理,仍然可以分为三个方面:1)它的基础和焦点,2)它的属性或本质,3)它的结果或目的。上帝的形像的焦点就是灵魂,这一灵魂是肉眼看不见的不朽的灵,有理性、意志和感情。上帝的形像的本质就是属灵的知识、公义和圣洁。上帝的形像的结果或目的就在于人荣耀的地位,他有统治整个动物王国的权柄。

    涉及到上帝的形像,在思考这一问题的焦点时,必须注意以下的解释。如果对以下的解释有正确的了解,初步性的问题就解决了,同时也会消除一些混乱。艺术家无法把人的形像印在水面或沙面上。要把人的形像印出来,他必须有合适的载体或媒介。同样,上帝的形像也不会印在木头、石头,或其它无理性的受造物上。它所需要的是一个有智慧的,有意志的,有理性的灵魂,和对上帝的意识。亚当里的灵魂是无法与狭义的上帝的形像分开的,因为上帝的形像渗透在他整个的灵魂中,并为之提供动力。此处我们所作的只是理性的推理。因着亚当的堕落,包含属灵的知识、公义和圣洁的狭义的上帝的形像,已经完全从灵魂的各样官能和倾向中消除了。然而,亚当并没有丧失他的人性。他仍然保有灵魂,这灵魂的本质和倾向仍然含有智力、意志、性情、理性,和对上帝的意识。对上帝的意识对人来说就如推理的能力一样自然。这一能力是每个人都有的,并且惟独人才有。因此,这句话也可以反过来说:每个人都有对上帝的意识,有对上帝的意识的必然是一个人。是的,藉着对上帝的意识,使人更加清楚地深入地把自身与动物区别开来,这远远胜过他推理的能力所能做到的。在某些动物身上,我们可以观察到与推理能力类似的痕迹,虽然这些动物对他们的活动缺乏自觉性。在动物身上,完全没有上帝存在的印象,即使教导也是枉然。然而,人对上帝的意识却是天生就有的。即使有人不再显明这一意识存在的任何证据,但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能使最不开化的外邦人承认上帝的存在,这表明这种意识是人天生的倾向。

    此处所说的这种对上帝的意识,是一种倾向,而不是行为。这种意识并不是狭义的上帝形像的残余。狭义的上帝的形像包括属灵的知识、公义和圣洁。坚持相反的主张就会造成无法克服的困境。然而,我们可以说这一意识是广义的上帝形像的残余,广义的上帝形像包括前面所提到的灵魂的各样官能,并且仅仅是这些。所以,上帝存在的意识属于人的本质,这样一来,人天生就有的上帝存在的意识,以及由此而生发的固有的道德意识,与上帝的形像所包含的各样要素-亦即属灵的知识、公义和圣洁-并不只是程度上的不同,而是本质上就不相同。理由如下:

    首先,那些仍然拥有上帝的形像(狭义的)的残余,或在某种程度上拥有的人,从属灵的角度来看,既不是盲目的,也不是死的,因为属灵的生命就在于拥有上帝的形像。部分和整体的属性是一样的;一滴水也是水,正如大海里的水一样。然而,人虽然拥有关乎上帝的自然知识和道德意识,仍然完全是死的,是瞎眼的。在《加拉太书》4章8节、《以弗所书》4章18节和《哥林多前书》15章34节,证实了人的这种盲目性。在《以弗所书》2章1-12节证实了人灵命的死亡。因此,在自然人身上,既不存在上帝的形像的残余,也不存在某种程度的上帝的形像。很显然,自然知识和道德意识与狭义的上帝的形像的不同,并不是程度上的不同,而是本质上的不同。

    其次,假如关乎上帝的自然知识与狭义的上帝形像一致,只是程度上有所不同,那么人就能够自己使自己归正。在自然状态中的人,藉着他天生就有的能力,显然能够在自身的知识和善行上有长足的进展,甚至在某些领域超过真正重生的人。然而,人并不能做到使自己归正-这一真理我们将在合适的地方更加详尽地考察。因此,自然知识和道德意识与上帝的形像并不是同义词,也不是仅仅在程度上不同,上帝的形像属于全然不同的性质。

    第三,在考察这一问题的时候,我们要考虑知识和道德

    (1)发自不同的原因,一是来自上帝原初的创造性的大能,一是来自上帝重生的大能;

    (2)藉着不同的方法运行,一是藉着自然,一是藉着福音;

    (3)指向不同的客体,一是在自然的领域中藉着上帝的启示而认识上帝,一是藉着基督的荣面上帝显明他自己;

    (4)有不同的结果;前者使人无可推诿,后者则使人得救。既然在这些方面,二者都有所不同,因此必定是本质的不同,而不是程度的不同。如果上帝的形像的恢复并不在于自然知识的增加,而是在于知识和道德上的转化,是一个彻底的本质上的改变,那么自然知识就不是狭义的上帝形像的残余。上帝形像的恢复并不在于自然知识的增加,而是在于性质完全不同的知识所导致的转变。所以,自然知识并不是狭义的上帝形像的残余,也不是在程度上不同,而是在本质上不同。

    虽然二者的本质不同,然而它们并不矛盾,正如一种性质的光与另一种类型的光并不冲突一样。人的本质使人能够成为属灵知识和自然知识的承受者。虽然人的自然倾向把人局限在一个有限的知识领域内,而属灵的倾向则集中在更崇高的事宜上―属灵的人用另一种角度来察看,用不同的眼光来观察,他们对其中的其他事情加以分辨―但是,并不能因此就得出结论说自然知识和属灵知识是彼此矛盾的,其实它们是互相补充的。

    迄今为止,我们已经证明所有的人都有上帝存在的印象,现在我们来回答以下的问题。

    问题:为了在上帝存在这一知识上更加坚定不移,可以不可以暂时把自然和圣经中关于上帝的所有启示都搁置在一边,把它们都一律视为不存在?可以不可以把心中所具有的对上帝存在的确信视为一种有利条件,然后大胆假设上帝并不存在,通过质疑一切,从各个角度来予以观察,从而更加确信地得出上帝存在的结论?总而言之,人可以不可以怀疑上帝的存在?

    回答:因为我们的理性已经被蒙蔽,所以人总是怀疑眼前的事物是不是真的那样。为了弄清这一问题,消除怀疑,就必须作进一步的考察。然而,涉及到上帝存在的知识,情况并非如此。上帝创造我们的时候,就把上帝存在的意识放在了我们的本性中,并藉着圣经进一步地向每个人证实,所以,不可怀疑上帝的存在,理由如下:

    (1)人若故意主张上帝并不存在,或者故意怀疑上帝的存在,就是拒绝上帝。

    (2)这等于面对面地向上帝发出挑战,宣布他是虚谎的。上帝在自然和圣经中启示上帝的存在,这一启示清清楚楚,从一开始有良知的人就无法对上帝的声音置若罔闻。

    (3)主张这种观点的人,虽想怀疑上帝的存在,但他自己知道是在撒谎。即使他开始怀疑上帝的存在,也是无法做到的。

    (4)故意怀疑上帝的存在,最终导致的结果绝不会使人更加坚信,败坏的理性和不敬虔的心灵-既然被给予更大的空间和力量去运行-能够尽其所能把怀疑者转变成无神论者。这样,他就自己使自己丧失了救恩。上帝有时也会对此施行这种审判。

    (5)因此,要增加对上帝的认识,正确的做法就是相信他,并相信他会赏赐那殷勤寻求他的人。去作正确的事,就是作自己知道正确的事,因为任何人如果按上帝的旨意而行,他就会明白并且承认这一教导是来自上帝的。正确的做法就是寻求上帝,或者可以揣摩而得。

    所有的人心中,都有关于上帝的知识,这是很明显的。即使那些最不敬虔的人,虽然想方设法试图磨灭关乎上帝的所有知识和意识,甚至暂时使自己对上帝存在的意识麻木不仁,对上帝的存在不闻不问,然而他们仍然无法全然抹煞对上帝的知识和意识。惟愿那些众多的挂名基督徒在此知罪。他们不仅有自然相助,还有圣经这上帝的圣言,但他们几乎很少想到上帝。他们在对上帝的意识上,在善行的实践上,甚至还不如许多仅仅是藉着自然之光行事的外邦人。在最终审判的时候,这些外邦人也会站起来定这种挂名基督徒有罪!他们所遭受的审判将是何等地可怕啊,那时上帝显现,“要报应那不认识上帝和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他们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和他权能的荣光”(帖前1:8-9)。

    惟愿所有的人,都切切地寻求关乎上帝的知识,不认识上帝,就没有信心、慈爱、敬虔,也没有救赎。不要仅仅满足于自然性的知识,这种知识无法带领你认识上帝,灵魂得救;要切切地定睛于基督耶稣的荣面,寻求认识上帝的荣耀。也当切切地寻求认识敬虔的真道。

    敬虔之人也许从上面的陈述得出结论说:当他们为无神论思想困扰时,不过是受到试探而已。他们因为受到这种试探而敢到沮丧,这本身就足以表明他们认识上帝,并且“相信上帝存在”。不要向无神论思想屈服,要予以抵挡。即使有时无法完全摆脱这样的试探,也当牢牢持守你自己内在的确信。现在这样的试探给你带来极大的困扰,也会使你以后更加坚定。你当坚持不懈地阅读上帝的圣言,并且与敬虔者为伍,以便听他们讲说他们靠上帝而得的喜乐。要远离无神论者或鼓励无神论思想的人所写的书,避免与那些你已经确知是无神论者的人交谈、辩论。你当藉着不断的祷告转向上帝,认识上帝的心意,过单纯的生活。如此而行,你就必会在我们救主耶稣基督的恩典和知识上不断长进(彼后3:18)。

    
第一卷 上帝论 第二章 上帝的圣言
    我们已经证明,源于自然的关于上帝的知识并不足以使人得救。假如人要得救,就必须由上帝启示一条道路,使人能够与之有份。回顾前面,我们能够推出以下的真理:自然并没有启示救赎之道。当然,自然确实显明上帝能够在自然中启示某种救赎性的东西。这使得一些人声称自己接受了神圣的启示,并导致人们相信此类假冒的启示。

    上帝在其不可测度的美善之中,愿意在世上有属他自己,由他亲自带领得救的子民,于是,就从第一个向亚当所宣告的福音开始,向他们启示了救赎之道。女人的后裔要伤蛇的头(创3:15)。除此之外,上帝又一而再地赐给他所差派的先知更全面、更清楚的启示,这些先知依次向人们传讲,那些相信这些启示的人就得救了。

    1.摩西之前上帝的圣言(TheWordofGodPriortoMoses)

    这些启示是不是在摩西之前已经记载下来,并以书面的形式传递给那时的教会,我们既不能肯定,也无法否定。同样,摩西是在上帝的吩咐下,在使人明白各样真理的圣灵的带领下,记录下了那些从起初直到他的时代藉着上帝默示的著述而传递下来的事情,还是经由被圣灵引导之人无谬的传递,藉着直接启示而自己领受的,我们也无从知道。因为列在族谱中的先祖们寿命都是长达几百年,这样的传递也能够很容易地进行。亚伯拉罕忠心耿耿,把救赎之道传递给后裔,他也能够学习在他之前所传承的第三手材料。亚伯拉罕得到闪的教导,他与闪生活在同时代,而闪则是从玛土撒拉领受的,而玛土撒拉则是从亚当领受的。

    我们知道一件事情是明确的:那时的教会既不缺乏上帝的圣言,也不缺乏上帝的启示。摩西在他所写的第一卷书中就向我们传达了这一点,而且那时的选民得救的事实也使这一点成为必然的前提。那时上帝的圣言一般是指未成文的圣言,看来并没有记录下来,也没有以成文的形式传递给我们。在这一方面,我们的知识以摩西所传递给我们的为限。只有在《犹大书》14-15节中提到了以诺的预言,因为这是犹大的记载,所以这是可信的。但是,如果因此就杜撰说,除了圣经之外,还有未成文的圣言,所启示的是没有记录在圣经中的东西-正如罗马天主教为了使他们的遗传有可信性而主张的那样-这样的行为,就会为那些对上帝成文的圣言添加东西的人招致咒诅。

    2.上帝之圣言的名字(TheNamesAssignedtoGod-sWord)

    我们一般都把上帝成文的圣言称为“圣经”(theBible),“圣经”一词来自希腊文音译。在我们的语言中,这个词的意思是指“书”,这是与圣经是万书之书的事实相应的。因此,在《以赛亚书》34章16节说:“你们要查考研读耶和华的书”;在《马可福音》12章26节说:“摩西的书”;在《路加福音》4章17节说:“先知以赛亚的书”;在《使徒行传》1章20节说:“诗篇书”(译者注:根据钦定本新译);在《启示录》22章19节说:“这书上的预言”;在《诗篇》40篇7节说:“在经书上”(译者注:根据钦定本新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那时候书籍还不分页,是一个长长的羊皮卷,卷在一起,用绳子捆起来。

    在《提摩太后书》3章15-16节中,把成文的圣言称为“圣经”(theHolyScriptures)。而在《使徒行传》8章32节,则称之为“经”(Scripture)。那时印刷术还没有发明出来,一切都需要手写。因此,只有为数很少的人才拥有完整的圣经,一本圣经的花费要几千元钱。有人拥有一卷先知书,有人拥有一本福音书,有人拥有一封使徒书信。另外,很多人也不会阅读。仅仅是在宗教改革之前,印刷术才发明出来,并付诸实践,这真是上帝奇妙的恩惠,让我们想起来不能不存感恩的心。由于印刷术的发明和应用,现在一个贫穷的人也能用很便宜的价格买一本圣经了。因此,在改革宗信仰中,你几乎找不到没有圣经的人,最少有一本新约圣经。

    圣经也被称为上帝的圣言(theWordofGod)。在《罗马书》3章2节说,“上帝的圣言交托他们”;上帝向人屈尊,藉着向圣徒说话,启示了真理之道,这些圣徒是被圣灵感动,说出上帝的话来,这种启示的方式是与人性一致的(彼后1:21)。圣徒在圣灵的感动下,把这些事情告诉教会,如此就把上帝的圣言传递给了她。“上帝既在古时藉着众先知多次多方地晓谕列祖;就在这末世藉着他儿子晓谕我们”(来1:1-2)。

    3.成文圣言的必要性(TheNecessityofTheWrittenWord)

    上帝扩展教会,把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包括在内,此后上帝的教会主要局限在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之间,直到基督到来的时代。此后,上帝按他自己的美意,把他的旨意以成文的形式交托教会,使教会在生活和教义上有了永恒不变的准则。这并不是说从上帝的角度来看这是必要的,因着他的全能,即使没有成文的圣言,上帝也能够把救赎之道启示给他的教会,并在教会中保守真理。然而,从我们人的角度来看,是有这样的必要的,目的就在于使真理得以更好地保守,抵挡人的败坏。因为人心总是倾向于迷信和属血气的宗教,心中有无数异端的种子。对于保护教会,抵挡魔鬼的诡计,这也是必要的。魔鬼的目标始终是用异端的烟幕使教会失去光泽,他晓得没有真理的知识,就没有真正的敬虔。最后,上帝的圣言成为成文圣言之所以是必要的,还在于使福音能够更有果效地传达给教会中的每一个成员,从父亲传给孩子,并在列国之中更加迅速地传播。犹大需要写信(犹3)。成文的圣言是我们路上的光(诗119:105)。人说话若不以律法和训诲为标准,“是因为他们心中没有光”(赛8:20;译者注:根据钦定本新译)。因此,成文圣言的存在是大有必要的。

    罗马天主教为了更好地保护他们各样的传统和带有迷信色彩的传说,就反对成文圣经的必要性,提出以下的主张:

    异议#1:没有成文圣言的教会一直存在过,当使徒们最初在外邦人中传福音,并在他们中间建立教会的时候就是如此。

    回答:这只是短时期内的事。虽然他们没有直接拥有成文圣言,但他们有使徒们的话语。使徒们受圣灵所感,他们的话语也是无谬的。在通常意义上,使徒们所开创的教会仍有上帝的圣言,而且教会之间是彼此分享的(西4:18)。散居在外邦之中的犹太人有上帝的成文圣言,正如我们所知道的,在使徒们传福音的时候,他们往往是首先相信的。

    异议#2:对于不识字的人来说,成文圣言仍然如不存在一样。

    回答:他们听到上帝的话语被宣读,听到传道人引用圣经的段落,如此他们的信心和那些能够阅读的人的信心一样,都是建立在上帝的成文圣言上。

    异议#3:主的子民由主自己亲自教导,因此不需要其它训诲(参看赛54:13;耶31:34;约壹2:27)。

    回答:(1)同样可以推论教会不需要什么传统,有必要把传统丢弃。

    (2)当上帝藉着他的圣言教导他的子民的时候,他们就得到上帝的训诲。

    (3)上帝藉着他的圣言赐下圣灵,二者并不是互相排斥的(徒10:44)。

    圣经就是由上帝的成文圣言组成的,共有66卷书。其中,39卷是在基督降世之前写成的,因此称为旧约(林后3:14)。旧约全书的开始是摩西所写的第一卷书,一般称为《创世记》,旧约的最后一卷书是《玛拉基书》。这些书卷的划分有多种方式,比如“摩西和众先知”(路24:47);以及“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路24:44)。通常划分如下:

    (1)律法书,也就是摩西五经;

    (2)历史书,从《约书亚记》至《以斯帖记》;

    (3)诗歌书,从《约伯记》至《雅歌》;

    (4)先知书,包括从《以赛亚书》至《但以理书》4个大先知书,和从《何西阿书》至《玛拉基书》12卷小先知书。

    新约全书包括基督之后写成的那些圣书,以《马太福音》开始,以《启示录》结束。这些书卷划分如下:

    (1)历史书,是指四福音书和《使徒行传》;

    (2)教义书,从《罗马书》至《犹大书》;

    (3)预言书,是指使徒约翰所写的《启示录》。

    伪经(theApocryphal),意思为“隐秘”之书,并不属于圣经之列。这些书卷既没有在教会中宣读,也从未被确认为来自上帝的默示。它们都是属人的作品,这样的作品今天仍然有许许多多。它们是在基督之前的时代写成的,既不是先知写的,也不是用希伯来文写的,而是用希腊文写成的。这些书卷既不是赐给教会的,保管上帝圣言的犹太人(罗3:2)也不承认它们。它们本身有很多谬误,也有一些与正典矛盾的异端性的说法。要想对它们有更全面的理解,可以参考荷兰翻译家所翻译的Statenbijbel一书,其中伪经的序言一文写得很好。这一序言也充分地说明了罗马天主教的不合理之处,他们后来把这些伪经书卷吸收为正典。

    既然圣经是基督徒教义和生活的唯一准则,所以魔鬼就想方设法,竭力运用他所能够使用的各种工具,来颠覆这一根基,使圣经阴晦不明。因此,我们应当竭力为圣经辩护,为此需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各卷书的本源-既包括主要的来源,也包括次要的来源,2)各卷书的内容,3〕各卷书的形式,4)各卷书的目的,5)各卷书的读者,6)各卷书的益处。在考察这些因素的时候,我们也将处理相关的争议。

    4.圣经的本源(TheOriginofTheHolyScriptures)

    涉及圣经的本源,我们就要考虑直接原因,也要考虑间接原因。直接原因,或唯一的本质性的原因就是上帝。证据如下:

    1)以下的表达贯穿整个圣经,“耶和华如此说”,“上帝说”,等类似的语言。

    2)上帝不仅亲自大声宣告律法(出20),而且还记录在两块石版上(出34:28)。

    3)上帝明确吩咐圣经的著者把他的话语记录下来,“你要将这些话写在书上作记念”(出17:14);“你要将这些话写上”(出34:27);“你所看见的,当写在书上”(启1:11)。

    这在其它一些经文中也有所表达,如《以赛亚书》30章8节,《耶利米书》30章2节,《希伯来书》2章2节。各种书卷的序言也是为了达到同样的目的,这些书卷载有圣经作者的标记,不管他们是先知、传福音的,还是使徒。

    4)全部圣经都见证上帝是圣经的直接原因,“圣经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提后3:16);“因为预言从来没有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上帝的话来”(彼后1:21);“耶和华的灵藉着我说,他的话在我口中”(撒下23:2)。

    我们之所以如此阐明,是为了驳斥罗马天主教的主张,他们否认圣经是因着上帝的吩咐而写成的,主张圣经是因为或这或那偶然性的原因而成就的。他们之所以坚持这样的主张,其隐秘的动机就是破坏圣经的权威,好使罗马的传统得到信任和尊重。他们试图以如下的方式证明自己的主张:假如圣经是因着上帝的吩咐写成的,上帝就会让人写成一本有条理的书,把与信条有关的所有事项都有条不紊地记录下来,其中的话语和规定都清清楚楚,这样就不会有任何的误解和异端从中发出了。

    回答:(1)有谁作过上帝的谋士呢?有谁可以说,“你作什么?”(伯9:12);他使世人的智慧成为愚拙(林前1:20);“因为上帝的愚拙总比人智慧”(林前1:25);“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上帝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林前2:14)。

    谬误和异端并不是从圣经中发出的,而是来自人败坏的理性。“因为你们中间不免有异端出现,好叫那些有经验的人显明出来”(林前11:19;译者注:根据钦定本新译)。

    (2)我们并不否认有些事项是在具体的场景下记录的;然而,这并不排除以下的事实:上帝默示了这些话语,并使这些话语被记录下来。

    5.圣经内在的神圣权威(TheInherentDivineAuthorityoftheHolyScriptures)

    问题:圣经中有些历史性记录,记载了许多恶人的话语和行为。涉及这些历史性记载,以及其它教义与生活的标准,圣经真是上帝的话语,有神圣的权威吗?人必须对此有所确信,才能尊圣经为上帝的圣言。然而,问题在于怎能确信圣经是上帝的圣言呢?

    回答:罗马天主教的答复是:我们之所以相信圣经是上帝的圣言,是因为教会如此教导。我们确实肯定:相信和宣布圣经为上帝圣言的真教会,是圣灵把人带到上帝的圣言面前,并由此说服人予以相信的工具。但是,教会既不是相信圣经为上帝圣言所依靠的根基,也不是使人得以产生确信的根基。恰当的说法是,藉着内在的神圣的见证和圣灵在圣言中的说话,圣经本身就是使我们相信其神圣性的根基和基础。圣经的权威性来自圣经本身。

    教会并不是人相信圣经为上帝的圣言所依赖的根基。

    首先,教会的所有权威都源于圣经。除非依据上帝的圣言-只有传讲纯正的教义,拥有圣经所显明的真教会的标记,才可以称得上是真教会。否则,我们就无法承认一个教会是真教会。“建造在使徒先知的根基上”(弗2:20);“若有人到你们那里,不是传这教训,不要接他到家里”(约贰10);“……要躲避他们”(罗16:17)。

    如果上帝的圣言是判断一个教会是不是上帝真教会的唯一标准,在承认那教会为真教会之前,我们必须首先承认圣经是上帝的圣言。进一步说来,如果我们不认可这一教会为真教会,我们就不能接受这一教会的见证。因此,我们并不是因为教会的认可才承认圣经是上帝的圣言,而是恰恰相反,我们之所以相信一个教会是真教会,是因为上帝的圣言证实她是真教会。房屋所依靠的是根基,而不是根基依靠房屋。一座建筑当顺服修建这一建筑的原因,而不是之所以建筑的原因顺服建筑。

    规避性主张:二者可以互换;基督见证施洗约翰,施洗约翰也见证基督。

    回答:作见证是一回事,作为信仰的根基是另一回事。基督是真理的化身,他的见证是满有权柄的;然而,约翰只是揭示真理的器皿,这与今天的传道人一样。但上帝的仆人绝不是听众的信心所依傍的根基;唯一的根基就是主耶稣基督。我们毋宁与撒玛利亚人一起宣告:“现在我们信,不是因为你的话,是我们亲自听见了,知道这真是救世主”(约4:42)。

    我们之所以尊敬一个人的话,是因为我们尊敬这个人。政府所发布的法律,其要求顺服的权威来自政府本身。法律的权威并不是来自发布、宣读和展示法律的人。因此,我们承认圣经有神圣的权威仅仅是因为上帝是言说者,“天哪,要听!地啊,侧耳而听!因为耶和华说”(赛1:2)。教会的作用只不过是一个传令官的角色。

    假如圣经的权威源自教会,我们就会把教会看得高过上帝了,因为谁使某个人的话语具有可信性和重要性,谁的权威就大过那说话的人。没有人高过上帝,也没有人能够把权威性赋予上帝的话语。“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5:34),这是主耶稣基督所说的话。虽然施洗约翰为他作见证,宣布他就是基督,但主耶稣的旨意绝不是让人仅仅因此而信他。约翰的见证只是实现目的的一个工具。“但我有比约翰更大的见证,因为父交给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作的事,这便见证我是父所差来的”(约5:36)。

    异议#1:“……这家就是永生上帝的教会,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5)。为真理提供支持和依据的教会,其权威性也必须作为真理予以接受。教会与真理的关系就是如此。

    回答:我特别否定这一主张的结论。教会中最突出的人被称为柱石,不管是在圣经中,还是在我们的日常谈话中都是如此。“那称为教会柱石的雅各、矶法、约翰”(加2:9)。

    然而,这些人并没有赐给教会权威性,使教会被承认为真教会。同样,教会是上帝圣言的保守者和保护者。假如没有教会,上帝的圣言和包含在其中的真理就会完全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柱石和根基”这一表达并不是指给予权威性和可信性,而是指保守、保护上帝的圣言。上帝的圣言已经交托给教会(罗3:2)。教会的呼召就是保守上帝的圣言,并加以保护,同时予以广传。难道这给上帝的圣言颁发了什么证书吗?

    异议#2:假如教会没有这样宣布,就没有人知道圣经是上帝的圣言。上帝现在不在从天上宣告圣经是上帝的圣言;因此,为了使人听到,就有必要由人作出这样的宣告。

    回答:(1)如果没有传令官宣告,就没有人知道政府制定了什么法律,但法律的权威并不是来自传令官。此处的情况也是如此。

    (2)认为没有教会宣布圣经是上帝的圣言,就没有人能知道圣经是上帝的圣言,这种说法并不成立。曾经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有个人出生、成长在远离他人的地方,对于教会的存在一无所知,他偶然在自己家中发现了一本圣经。他殷勤阅读,从读经发现了莫大的喜乐,读经成为他最终蒙恩归正的工具。因此,他承认圣经是来自上帝的,他越来越喜爱圣经。我本人就认识一个这样的人,在这个人身上所发生的,当然也能发生在别人的身上。有成千上万的人对教会一无所知,当然对教会也不关心。但是,他们仍然承认圣经是上帝的圣言,甚至努力借助圣经来寻找真教会。是教会还是别人送给我们圣经,并宣布圣经是上帝的圣言,本身并不重要。不管是教会送的,还是别人送的,圣经都会激励人细细查考,在查考的时候,就会发现圣经中就有上帝是其作者的证据。

    (3)反对者会声称罗马天主教教会是真教会,圣经的权威性是由它给予的。然而,我们相信,圣经是上帝的圣言,并不是因为罗马天主教教会说它是它才是,因为我们并不承认罗马天主教教会是上帝的真教会。因此,我们能以更大的确定性-强过他们十倍-宣布圣经是上帝的圣言!我们这样宣告并不是以承认罗马天主教教会是真教会为基础。圣经的神圣权威不是来自教皇,也不是来自教皇会议,更不是来自罗马天主教教会整个的权力机构。

    异议#3:教会存在于成文圣言之前,且比成文圣言更著名;因此,圣经的权威是教会给予的。

    回答:教会的历史并不比圣经更古老;事实恰恰相反。圣经是教会的种子。第一个福音信息是在教会存在之前发出的,而且教会的产生就是由于这一福音信息的发出。当然,在圣经还没有完全成典之前,教会就已经存在了。但是,不管是摩西的书卷,还是摩西之后的书卷,其信用都不是教会给予的。今天,当有人出生的时候,周围一般都有圣经,所以,圣经和教会同时存在。一般说来,在理解何谓教会,明辨教会当如何对待圣经之前,人就已经开始尊敬圣经了。由此而论,人们对教会的承认并不多于圣经的承认。反过来正合适。即使假定教会的存在确实早于圣经,并获得人们更多的承认,也不会使它有特权宣布圣经是神圣的。

    因此,教会并没有把神圣的权威给予圣经。我们相信圣经是神圣的,并不是因为教会宣布如此,而是圣经本身就向留意聆听、阅读的人显明了它的神圣性,这从以下几个方面可以清楚地看到:

    (1)圣经和使徒书信的序言,常有如下的话,“耶和华如此说”,“主说”,“听耶和华的话”,等等,使人心感动。

    (2)圣经启示了关乎上帝的崇高奥秘和各样的属灵之事,这些都是自然所无法启示的,也是人类所无法想象的,而且没有圣灵的感动,人也无法理解。所以,圣经本身显明了他的神圣性。圣经的这种神圣性不仅显明在其诫命的圣洁和纯正上,也显明在圣经所吩咐人的行事为人的方式上。因此,不以此圣经为本的其它所有著述都是世俗的、粗俗的、虚妄的、愚拙的,而那些以圣经为本的著述与圣经相比较,就像活人的画像一样。

    (3)圣经的神圣性从它对人性的影响力上也进一步地显明出来,不管福音传到哪里,就有人心被征服,降服于圣经的权威之下。那些承认圣经真理的人越是受到压抑和**,圣经所发挥的影响力就越大。

    (4)圣经所发出的奇妙之光也显明了圣经的神圣性。圣经用这奇妙的亮光,照亮人的灵魂,使人的内心和外部行为都发生改变,并用甜蜜的安慰和无法言说的喜乐充满那些信靠之人。圣经使信者以爱和喜乐承受各样的逼迫,并甘心乐意地为真道舍命。

    (5)最后,圣经中的预言也显明了圣经的神圣性。圣经中的这些预言,在数千年之前就预告将要发生的事,后来果然清楚地应验了,因此,这些预言得到了证实。

    此类事项都是圣经的神圣性所发出的光辉,这内在的光辉照亮世人,使人确信圣经的神圣性。然而,要完全说服某人,特别是一个运用自己败坏的理性进行判断的人,这一工作只有上帝的圣灵才能做到,因为圣灵是信心的圣灵(林后4:13)。圣灵赐给人信心(林前12:9),并且见证圣灵藉着圣经所说的话是真理(约壹5:6);“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林前12:3)。

    6.上帝为人提供圣言的间接原因(TheMediateCauseWherebyGodHasProvidedManwithHisWord)

    我们已经考察了上帝为人赐下圣言的直接原因,现在我们来考察间接原因,亦即主所乐意使用的向人提供他的圣言的方式。这些都是“人被圣灵感动,就说出上帝的话来”(彼后1:21)。他们接受了启示,

    (1)通过直接的发话,“我要与他面对面说话,乃是明说”(民12:8);

    (2)通过魂游象外(徒10:10),“被圣灵感动”(启1:10);

    (3)通过梦,上帝向人说话(太1:20),或通过伴随有话语宣告的异象(创18:13,17);

    (4)通过天使,是在人睡觉的时候,魂游象外的时候,或清醒的时候(创18:2)。不管具体方式如何,先知接受了启示,他们,以及传福音的和使徒们,都是在感动他们的圣灵的默示下写作的(提后3:16),圣灵感动他们(彼后1:21),引导他们明白各样的真理(约16:13),将受于基督的告诉他们(约16:14)。

    这些人在写作的选材、语言和风格上都受圣灵的引导,用教会所使用的语言写作,由此使教会能够明白圣经。旧约圣经是用希伯来文写成的,因为那时教会只是存在于以色列一个国家中,只有几章是用亚兰文记载的。亚兰文与希伯来文极为相似,明白希伯来文的几乎都能完全明白亚兰文。新约圣经是用希腊文写成的,那时,在外邦人中间,希腊文是最常用的语言。

    这两种语言在圣经中都保持得完美无暇,尽管各种抄本有一些书写或印刷方面的错误,异端也试图在各个地方败坏经文,圣经仍然是完美地保存下来。这是由于主的信实的看顾,也是由于犹太人和基督教会对抄本的精心保守。

    只有此前提到的语言是真实可靠的,有内在的权威,既可信,又可接受。正是在这些语言中,主按其美意,藉着圣灵的默示和引导,使他的圣言被记载下来。所有的译本都应根据原文予以核实。凡与原文不符的必须离弃,因为上帝并没有使他的圣言记载在翻译的语言中,仅仅记录在了希伯来文和希腊文中。

    罗马天主教认为常用的拉丁文译本是权威性的,尽管他们之中某些更有学问,精通希伯来文和希腊文的人,对此有不同的意见。其他的人宁愿死在愚昧之中,也不愿认识真理。他们这样试图削弱原文的权威性,充满了愚昧,是不值得一驳的。

    7.上帝的圣言的精义或内容(TheSubstanceorContentsoftheWordofGod)

    上帝圣言的精义或内容就是恩典之约,或者换句话说,它包含了信仰与生活的完美准则。这一准则就包含在旧约和新约圣经中。以下的说法并不正确:这一准则的各个部分要分别在旧约和新约圣经中找到,亦即旧约圣经对旧约上帝的教会来说是不充分的,没有旧约圣经,新约圣经就不足以使人得救。这种说法使得旧约圣经与新约圣经仿佛是在绝对的意义上彼此属于对方,不能分离。如果圣经的一卷书丢失了,这一准则的一部分就失去了,因此这一准则就不完全了。一卷书或几卷书-比如说,摩西五经或四福音-都包含有一套完全的信仰和生活的准则。有些人只是拥有这些卷书,但是,如果他们对这些卷书有正确的认识,仍然能够得救。然而,各位先知、传福音的和使徒们,为我们写了很多书卷,所见证的都是同一真理。藉着这些书卷,主把他奇妙的慈爱向我们显明了。一卷书会显明一个教义,比其它各卷书要全面、清楚,而另外一卷书则是讲明另一个教义。因此,旧约圣经和新约圣经的各卷书,一同使我们相信并遵行上帝所吩咐的,这就是说圣经之外的任何东西可以不予相信,不予遵行。如此就使我们面对以下的问题:

    问题:上帝的圣言是信仰与生活的完美准则,这是不是说不需要有任何的加添呢?

    回答:罗马天主教否定上帝的圣言为我们提供了完美的准则,坚持说,必须以对待成文圣言同样的尊重和信心,来接受不成文的传统。我们则是恰恰相反,主张上帝成文的圣言是完美的准则,由此把所有与教义或生活相关的未成文传统,作为人的杜撰予以否定。这是得到了圣经的证实的,“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苏醒人心;耶和华的法度确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诗19:7)。作为先知的大卫,不仅提到上帝圣言内在的那种详尽的全备性,更强调上帝的圣言对人的作用:它能把得救的智慧传递给人,使人最终悔改归正。因此,上帝的圣言包含了教义和生活所必需的一切基本要素。假如不是这样,那么,上帝的圣言既不能使人归正,也不能为人提供合宜的智慧。上帝赐下他的成文圣言给我们,目的很明确,就是让我们藉此可以实现我们人生的意义。“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上帝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20:31)。如果上帝的圣言作为教义和生活的准则,既不充分也不完备,这一目的就无法实现。因此,必须得出结论说,上帝的圣言是全备的。

    成文圣言能够教导真理,制止谬误,使人归正,分辨真假,使人走向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一言以蔽之,它能够使人有得救的智慧。不需要别的了,因为有了上帝的圣言就有了一切。确实,从圣经的生命力和功效性来看,它既是完备的,也是充分的。请注意《提摩太后书》3章15-17节所言:“这圣经能使你因信耶稣有得救的智慧。圣经都是上帝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

    规避性主张#1:圣经上所用的词汇是“有益的”,而不是“充分的”。对于写作来说,墨水既是有益的,也是必要的,但其本身并不是充分的。

    回答:圣经上写到,圣经能使我们有得救的智慧,有益于得救的一切都是必要的,也是充分的。因此,不需要另外的要求。太阳对于照明是有益的,这就是说太阳是充分的,当我们得到太阳照耀的时候,其它的光既非必需,也无益处。

    规避性主张2:此处使徒所指的是旧约圣经。假如旧约圣经对人的得救来说是充分的,那么新约圣经就没有必要了。既然新约圣经也是必不可少的,那么“有益的”几乎就与“有利的”一样了,但并不等于是“充分的”。

    回答:(1)在旧约圣经所应许的基督到来之前,旧约圣经是充分的。新约圣经并没有提供一套与旧约圣经中不同的教义和生活,只是解释了旧约圣经的成就。假如旧约圣经是有益的,对于那时的人来说是充分的,那么,基于它们的充分性,旧约圣经和新约圣经合在一起就更是有益了。

    (2)当保罗把这些话语写给提摩太的时候,几卷新约圣经已经可以得到,因此也包括在内。

    8.禁止增加和删减圣经(TheAdditiontoorDeletionfromtheHolyScripturesProhibited)

    禁止对成文圣言有所增加或删减。圣经中所记载的与此类行为有关的咒诅证实了此点。因此,上帝的圣言是唯一的完备的教义与生活的准则。这在圣经中处处可见,“所吩咐你们的话,你们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申4:2)。“若有人在这预言上加添什么,上帝必将写在这书上的灾祸加在他身上;这书上的预言,若有人删去什么,上帝必从这书上所写的生命树和圣城删去他的份”(启22:18-19)。“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加1:8)。

    规避性主张#1:摩西所指的只是他所说的,并不是他所写的;约翰所指的只是他所写的《启示录》一书,并不是指全部圣经。

    回答:因着主的吩咐,摩西作为上帝忠心的仆人,就把他所说的话记录下来。在写《启示录》的时候,约翰所写的是上帝圣言的总结。约翰把他的禁令恰恰放在了《启示录》的末了,是作为上帝在其圣言中全部显明的与记录的旨意的印记。这一禁令的原因对于每卷圣经来说都是一样的,因此,对于整个圣经来说,之所以附加这样的禁令,原因就在于上帝是这些著述的默示者,而不是其他人。

    规避性主张#2:先知给摩西的书卷增加了很多,使徒们则对律法书和先知书都有所增加。

    回答:对于教义和生活的准则来说,并不是这样。但是,从解释、扩编和应用来说,这是在上帝的默示和吩咐下进行的。保罗把上帝的旨意都讲明了(徒20:27),然而并不外乎众先知和摩西的教导(徒26:22)。

    规避性主张#3:圣经上所说的增加或删减,是指与记录的上帝的圣言相矛盾,败坏上帝的圣言的东西,并不是指符合或补充圣经的东西。

    回答:对于一个完备的作品,不管增加什么,都有败坏的效果。谈及增加或删减的经文,所指的不仅是那些与上帝的圣言相矛盾的东西,而是涵盖所有的例外,是指一切在成文的圣经之外所写的任何东西(加1:8)。

    圣经之外的所有传统,都是人的发明和设计。基督和使徒们并没有传递给我们任何传统。基督或任何一个使徒都不曾把我们指向未成文的传统,而是始终指向上帝的圣言(参考赛8:20,路16:29,约5:39,彼后1:19-20)。上帝谴责一切人的传统。“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9)。罗马天主教的传统是迷信性的,充满了谬误,与上帝的成文圣言显然不合。

    异议#1:圣经的许多书卷已经失落了,比如《上主战记》(TheBookoftheWarsoftheLord),《义者记》(ThebookoftheJust),《以色列历代记》(TheBookoftheChroniclesofIsrael),《先知拿单和迦德书》(TheBookoftheProphetsNathanandGad),《老底嘉书》(TheLettertotheLaodiceans)另外,耶稣的所有言行也没有全部记录下来。我们也可以相信,使徒们还写了其它一些书信,并不在我们现在的圣经之中。因此,我们不能不得出这样的结论:圣经并不完全。

    回答:(1)这些书卷从来没有被视为是信仰与生活的准则。圣经上提到若干书籍,都是外邦作者写成的(徒17:28;多1:12)。

    (2)我们相信基督确实说了很多话,行了很多事。而且,我们相信使徒们向教会写了很多书信,也是藉着圣灵的默示写成的。这些教会有责任接受这些书信是来自上帝的默示。然而,其它教会并没有得到这些书信,而且在使徒时期之后,这些书信并没有为上帝之教会的缘故保存下来。因此,我们现在所有的圣经书卷或许并不完全,然而仍然是我们信仰与生活的完备的准则。整个的福音就包含在其中,在圣经之外,没有任何关于基督和使徒的说法或书籍,被公认为会众信仰与生活的准则。实际上,即使我们拥有的书卷更少一些,我们仍然拥有完备的准则。然而,虽然是同一福音,上帝仍是藉着许多人,并藉着许多方式,详述、应用、解释,丰富充足地提供给我们,这全是上帝的恩慈。需要分清事物的根本和细节。

    异议#2:“我还有好些事要告诉你们,但你们现在担当不了”(约16:12)。这表明很多基本的东西并没有记录下来。因此,我们必须说,圣经并不全备,所以需要由传统加以扩充。

    回答:在基督复活之后,使徒们在信心和恩典上都很有力量,基督有长达四十天的时间与他们同在,在这期间基督向他们讲说了关于上帝国度的事(徒1:3)。因此,基督向他们所讲说的那些事情,是他们以前所不能承受的。那时,他们被圣灵感动,圣灵引导他们明白各样的真理(约16:13)。圣灵也把各样的事情教导他们,并使他们想起耶稣曾经告诉他们的一切话(约14:26)。所以,传统被消除了;圣经已经是完备的,并且继续保持其完备性,因为使徒们把“耶稣开头一切所行所教训”(徒1:1)都记录下来,这包括了得救所必须的一切。

    异议#3:“所以,弟兄们,你们要站立得稳,凡所领受的教训(tradition),不拘是我们口传的,是信上写的,都要持守”(帖后2:15)。此处使徒明确地提到口传的“教训”,并把它与书面所写的教训分开。因此,确实存在没有记载下来的教训,但是这些教训也应持守。

    回答:使徒保罗不仅写信,而且还讲道。然而,他讲道的核心与他所写的并没有什么不同之处,反过来也是如此。本质上都是同一个福音。因此,“信上写的”只是指不同的表达方式,并不是指本质上不同的东西。所以,这并能用于支持罗马天主教对传统的使用。

    异议4:犹太教会也确立了各样的做法,并且是代代相传。然而,这些并不是上帝所吩咐的,比如在四月、五月、七月和十月禁食(亚7:5;8:19),守普珥节(斯9:21-26)、修殿节(约10:22)。同样,改革宗教会也有自己的传统,这表明我们可以并且必须持守传统。

    回答:禁食的做法是上帝所吩咐的;禁食的必要、时间和环境都留给教会决定(珥2)。特别的感恩日也是上帝所吩咐的,何时举行以及次数都由教会决定。但是,教会要为后代立法,使人遵守这些节期,却没有圣经基础。这样的做法应予离弃,教会不应遵行。还有我们一些所谓的节日也应取消。涉及节日方面,请参考克曼(D.Koelman)所著的《论律例》(ResJudicata)一书,还有他写的其它一些学术性和灵修性都很好的作品。其它外在的宗教律例和仪式,基本上都是在上帝的圣言中有所吩咐,相关的规定由每个教会自己决定,可以根据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作出调整。然而,在这样作的时候,要坚决避免迷信,而且要考虑到这些做法不会对教义和生活有不良的影响。这样,做到既不侵犯圣经准则的完备性,也不提倡未成文的传统。

    9.旧约圣经:对新约基督徒的约束力(TheOldTestament:BindingforNewTestamentChristians)

    问题:对于新约时代的基督徒的教义和生活来说,旧约圣经是不是仍然是准则?

    回答:重洗派(theAnabaptist)的回答是否定的,然而,我们的回答是肯定的。我们的证据如下:

    首先,旧约圣经与新约圣经所包含的是同样的教义和同样的福音;因此,旧约圣经和新约圣经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只是所面对的环境不同,施行的方式也不相同。旧约教会期盼基督的到来,因此其服事是预表与影子性质的。新约教会反映基督已经来到,因此其服事是没有任何影子的。旧约与新约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因此,对我们来说,旧约和新约一样是准则。所以,我们会更加详尽地证明这在两约中都是显而易见的事,这也正是使徒在新约时代讲道时,说“所讲的并不外乎众先知和摩西所说将来必成的事”(徒26:22)的原因。

    其次,从世界的开始到末了,只有一个教会。旧约各卷书是赐给教会作为规范的,新约圣经也是如此。即使那些礼仪,虽然是为了一定时期的施行设立的,仍然适用于新约时代的我们-并不是继续适用,而是从其中分辨上帝的真理和智慧,同时,也是为了从这些礼仪的具体规定中获得关于基督的知识。

    第三,新约教会建立在使徒的根基上,也建立在先知的根基上。“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弗2:20)。因此,先知的著述和使徒的著述一样,都对我们有约束性。

    规避性主张:“先知”一词应当解释为新约先知,在《哥林多前书》12章28节,《以弗所书》3章5节,4章11节,我们可以读到关于新约先知的说法。根据所提到的次序,使徒首先提到的是使徒,其次是先知。

    回答:(1)这些经文中所讲的新约先知,并没有留下任何的著述。因此,教会不能根据他们的著述进行建造。

    (2)在新约圣经中每次提到先知的时候,一般都是指旧约中的先知(路24:25,27)。

    (3)在先知之前先提到使徒这一事实,并不支持这种结论。在《以弗所书》4章11节,把先知放在传福音的之前,然而在新约时代,传福音的要高过先知。

    (4)基督和使徒们都是用旧约圣经来证明他们的教导。他们总是把我们导向旧约圣经,表明旧约圣经对于处在新约时代的我们仍然是有益的。“查考圣经……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约5:39);“从前所写的圣经(旧约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罗15:4);“他们有摩西和先知的话可以听从”(路16:29);“我们并有先知更确的预言,如同灯照在暗处。你们在这预言上留意”(彼后1:19);“这地方的人贤于帖撒罗尼迦的人,甘心领受这道,天天考察圣经,要晓得这道是与不是”(徒17:11)。这一切尤为清楚地表明,旧约圣经各卷书正如新约圣经各卷书一样,对我们仍然具有约束力。

    异议#1:“既说新约,就以前约为旧了,但那渐旧渐衰的,就必快归于无有了”(来8:13)。既然说它已经渐趋陈旧,快归于无有,那么到现在早已化为乌有了。因此,我们得出结论说,旧约圣经对我们已经不再有任何的约束力了。

    回答:在这段经文中,使徒所指的并不是旧约圣经,因为他推荐旧约圣经,并说旧约圣经于教训、督责等等都是有益的(罗15:4,提后3:15-17)。准确地说来,他在此处所指的是旧约的施行。此点我们将在后面详细探讨。即使与旧约的施行有关的礼仪已经停止,但旧约圣经并没有废止,对我们仍然有约束力。

    异议#2:“众先知和律法说预言,到约翰为止”(太11:13);因此,当约翰登上舞台的时候,就没有必要说预言了。

    回答:先知和礼仪律宣告基督即将到来。成全就意味着应许的停止;就不要再把这些应许理解为仍然是预言性的了。然而,他们的预言在其它方面仍然有效。他们预言了基督的受苦、受死、复活和升天,并预言他再来审判这个世界。在这个意义上,预言不是到约翰为止,原因就在于这些预言还没有完全应验。在这节经文中,主耶稣讲到预言及其应验,但他并没有说到预言书是不是仍有约束力。前者随着基督的到来已经终止了,而后者则始终有效。

    异议#3:“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罗10:4)。因此,随着基督的到来,旧约圣经已经不再发挥作用了。

    回答:使徒所指的并不是旧约圣经的持续有效性已经终止了,因为耶稣说得很清楚:“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5:17-18)。准确地说,保罗所讲的是律法的目的,亦即律法的作用是把人引向基督,他用生命和感情成全了律法,使人可以与称义有份。

    10.圣经的内外组织结构(TheExternalandInternalCompositionoftheHolyScriptures)

    圣经的组织结构既是外在的,也是内在的。属于外在的组织结构包括圣经的次序性、明晰性、和风格的适宜性。圣经极其简洁地表达了每个教义,又传递出教义之间的内在的和谐性,同时显明了上帝的庄严性。正是藉着上帝的灵圣经才得以记录下来。世上的智慧人寻求使用华美的词汇,即使如此,他们也无法描述圣经的写作风格所显明出来的那种奇异的坚定、威严、崇高和优雅。演说家在其最优雅的演讲辞中所使用的语言,与圣经的语言相比,不过是农夫和幼童的语言。然而,要感受到这一点,他们的学识还远远不够。

    圣经内在的组织结构是指与讲话者-亦即上帝-的思想和目的相对应的有条理的精确的意思。每句话的意思、感情,或主张都不是两重的、三重的,或四重的,从本质上讲都是单一的。基本的意思都是单一的,正如真理在本质只有一个一样,这是公认的事实。因此,圣经是清晰的,可理解的,因为圣经的讲说者是真诚严肃的,他要求他所表达的意思是单一的,简明的,好使他的听众不至因为词语暗昧不明而产生混乱,误入歧途。

    这样的意思是指字面的意思(theliteralmeaning),是以单一或复合的形式表达的。句子的意思是单一的,这单一的意思或是用明确的形式表达,或是用隐喻的形式表达。当一个人使用直接表达事物本意的词汇,把思想连贯地表达出来时,句子的意思就明确地表达出来,比如“上帝是公义的,人是有罪的。”为了更清楚、更委婉、更有力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使用隐喻性的词汇,这时作者的本意需要推演出来,这就是用隐喻的方法表达字面的意思。在演讲中经常使用这样的表达方法,一般都是用一个例子来说明,比如,“希律是个狐狸,”意思是说希律这个人很狡诈。

    假如把象征(type)和由象征所代表的事物(antitype)放在一起,就表达了作者复合的意思;句子的一部分包含象征,另一部分包含由象征所代表的事物。这在以下的经文中有所说明:“摩西在旷野如何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约3:14)。分别来看,这一句子的每个部分都有自己清楚的意思,然而,只有把两部分合在一起的时候,句子的真正意思才表达出来。在圣经中,圣灵所要传达的意思在本质上总是单一的。必须信靠这一真理,不加怀疑。同一件事情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因此,也可以用不同的形式表达出来。然而,每种表达都是与上文下理完全相合的,必须找出其上文下理,并在上文下理中予以理解。所以,圣经的观点和表达二者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二者彼此吻合,绝无差异,在本质上更不矛盾。因此,圣经并不允许对同一事项或经文进行不同的解释。

    11.圣经不能有多种解释(ScriptureisnotSubjecttoVariousInterpretations)

    为了便于把教皇置于审判的宝座上,罗马天主教主张同一段经文有四种意义。一是字面的含义(literalmeaning),顺便一提,这是我们所承认的唯一的含义。二是寓意的含义(allegoricalmeaning),亦即象征的意义,是用暂时的物质的东西象征那些属灵的事宜,比如在《加拉太书》4章24节,夏甲和撒拉所代表的就是两个约。有时也用自然领域中的事物来教导、督促人完成自己的责任。《哥林多前书》9章9节就是一个例证,“难道上帝所挂念的是牛吗?”这是劝勉会众照顾他们的传道人。第三,类比性(analogicalmeaning)或神秘性的含义,比如用世上的东西来描写天堂。在《启示录》21章2节,所言的“耶路撒冷”就是指天堂。第四,比喻性的含义(tropologicalmeaning),这种意思是通过词语的互换确定的,当把经文引申适用到我们的日常生活,或修正我们的日常生活的时候,就用比喻的方法表达意思。

    有人主张在一节特定的经文中,一个意思是明确的,而在另外的经文中,则有另外的意思,这种观点我们是乐意接受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所考虑的是圣灵所默示的字面意义,不管是单一的,还是复合的,主要的,还是隐喻的。然而,每段经文都要找出四种意义来,这就不可思议了。间或把一段经文分为数种应用,我们也可以容忍;假如有人在这个方面行事愚拙,超出了理性的界限,我们也可以接受。但是,坚持圣灵对每段经文都有四种解释,就使圣经显得荒唐可笑了。虽然上帝是无限的,能够同时理解无限领域中的许多事情,但他并不是向他自己说话,而是向人说话,而人的智力则是脆弱的、有限的。当上帝说话的时候,他是希望人能够清楚明白的,正如人藉着语言向其他人表达自己的思想一样。人说话的能力并非来自圣经;准确地说,圣经是用人的语言写成的。圣经使用人的语言说话,其表达的方式非常清晰可辨,容易理解,远胜过最杰出的律师所能表达的。这样作的目的是为了尽可能地不使人产生误解。对于圣经的误解都是因着人的无知和顽固产生的。有几个问题与此相关,需要处理。

    问题:是不是每一个有可能想到的意思,都包含在圣经的经文之中呢?

    回答:谁能想象会有人对这样的问题给予肯定的答复呢?但是,今天确实有一些个别人如此相信。但我们强调对这一问题的答复是否定性的,原因如下:

    首先,从前面一段中所陈明的四个理由来看,很显然排除了圣经有多重意思的主张。这一原则对此处的问题也同样适用。

    其次,假如这种主张是正确的,那么整个圣经就没有确定的意思了,各种不同的意见就会同时被当作真理接受。在这种情况下,一段经文有数种不同的意思,一个人可以接受这一种意思,另外一个人可以接受另外的意思,这些不同的意思都有同样的价值。这样我们就要容忍每一种意见,因为对于所争议的经文,每个人都能够对自己所选择的意思作出合理的解释。坚持这种主张,所得出的逻辑结论就是如此,这对于每个人都很显然。是不是确实有把这种观念如此应用出来的人,只有那些和他们有交流的人才知道。然而,这种观念显然使真理和谎言共存。

    第三,那些所能想象得到的极其低下、荒唐的解释也会被当作真理接受,若干人对诸多经文的解释已经将此显明。主张这种立场的人,即使他们自己感到有的解释是荒谬无凭的,也无法予以抵制。因此,这种观点是对圣经的亵渎,是对上帝的侮辱。它所暗示的就是:上帝说话模糊不清,在同一段经文中表达了很多各不相同、彼此矛盾的意思。

    第四,即使人的作品,诸如遗嘱、契约、金融收据,我们也不可以这样处理。这样解释是何等丢脸的事啊!我们更不能用这种方式来解释永生上帝的圣言了,因为他所表达的每一个教义,以及他的每一个意图,都是用最恰如其分、井然有序、清清楚楚、断然无疑的方式表达出来的。即使上帝以假定(假如我可以这样说及上帝)的方式表达,aimatallthatistrueinoneparagraph,他所言的也绝不是他自己,而是人。因此,他是以人的方式说话,使人最容易理解。

    规避性争论:这一原则只在经文的意思既不与真道的原则矛盾,不与圣灵的神圣目的抵触,也不与上下文冲突的情况下适用。

    回答:(1)假如我们把这一原则的细节依逻辑推理,得出最后的结论,就会彼此矛盾(contractioninadjecto),因为后来的结论就会否定前面的结论。所隐含的意思就是圣经中的任何话都没有什么真正的含义,因为所有意思都是根据这一原则所应用的方式来决定。

    (2)应用这一原则,所确立的经文的意思都是来自人的专断,这样圣经中所启示的信仰的尺度就被重新界定了。已经有好几位人士参照各种经文的解释,说明了这一原则的瑕疵。这样一来,不管是怎样解释,都可以接受。根据这一原则,这些经文的不同意思都是来自圣灵的,这就使人随意断章取义,迎合自己的意思。这些规定对于分辨经文的正意很有必要,也是医治那些坚持认为每个字的意思,并非其本身潜在的意思之人的良药。一段经文的意思只能是与此段经文所在的具体环境的要求相吻合的意思。

    异议#1:很多经文都允许有一种或两种解释。请教各种各样的有学问的圣经注释者,注意聆听从教会讲坛上的讲道,你就会发现确实如此。即使反对这一原则的人也是如此,这表明任何经文都可以从这种意思来理解,也可以从那种意思来理解。很显然,即使那些反对这一原则的人也同意经文有不同的解释。

    回答:当注释者写作或讲解的时候,他们会提到一个单词有各种不同的意义,他们并不是承认一段经文,或经文中的这个单词,同时可以有数种意思。他们只不过是承认:因为理解有限,无法对这段经文作出明确的解释,所以不敢断然主张哪种意思是圣灵的本意。假如需要强调的话,还是应当把译文与原文比较对照。

    异议#2:在人寻求明白圣经意思的时候,这一原则产生诸多的亮光,使人能够充分领悟经文的力量和重点。

    回答:(1)这一原则会使人非常难于理解圣经。只有当人除掉他对真理的热爱的时候,这样的原则才能使他快快地理解圣经。那样,什么都可以接受了,人也不会犯错误,圣经上的话要看当时的具体情况,怎么方便就怎么解释。

    (2)上帝的圣言总是主次分明的,所有的话语都满有果效,所以一词一句都不可稀释。那些想引进异端邪说的人,或者想继续保持他们的异端思想的人,总是充分运用、特别强调经文的某一部分,仿佛如此就能改变经文的真义一样。学者们都熟悉这种雕虫小技,当听到有人如此解释圣经的时候,那些思想单纯的人一定要注意保守自己。

    附加性异议:每个人都明白,语词有时要从广义的角度理解,有时要从狭义的角度理解,因此语词本身包含多种意义。有些语词或句子可以从一个很广泛的角度来看,这样就包含了从中自然流出的各种意思。由此看来,很显然,我们在运用语词时,既可以充分强调,也可以不那么充分地强调。

    回答:这一问题涉及到语词的各种意思,在一节经文中是这样的意思,在另外的经文中可能是那样的意思。假如一个语词在一段经文中是一个意思,这并不意味着在另外的经文中它必然具有同样的意思。一个语词的意思要由其所在的特定的经文来决定。一些语词是指特定的教义,而另外一些语词的含义则很宽泛,包括一般语词所具有的各样意思。有时其丰富的含义充分表达出来,有时则要从下文中推出。在这一过程中这些语词的的字面意义就会被挖掘出来,但这一过程本身既不决定语词本身的力度,也不决定其所强调的重点。

    问题:是不是与信仰和生活相关的所有教义,都要根据记录在圣经上的话来确立,假如不是如此,就不是合乎真理的教义吗?能不能用逻辑上的因果必然性这一原则来确定经文的含义?

    回答:为了否定婴儿施洗,重洗派所坚持的就是第一个原则。我们所坚持的是第二个原则,理解如下:我们不接受人从自己昏暗的败坏的理性所推导出来的东西,但是包含在经文之内,通过逻辑上的必然性而显明出来的道理,我们则予以接受。证明如下:

    首先,人是有理性的,他的话语也是有理性的。在人所有的交流中,人的语言一般都隐含着逻辑上必然的结果。既然上帝是按人的方式向人说话,他的言语表达也隐含着逻辑上必然的结果。有时这些逻辑上必然的结果是说出来的,有时只是简略提到-包含在言外之意中。在圣经中所表达的无数的有逻辑上的必然结果的句子中,我们可以考虑以下的例证:基督,众信徒的元首,已经从死里复活了。这一命题所包含的意思是:从属灵的方面来看,基督的所有信徒必定都是有生命的。后者是包含在前者之中的,也可以从前者推演出来,“……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罗6:4)。以下就是隐含的逻辑上的必然结果的例证:“我是你父亲的上帝,是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出3:6)。这节经文含有以下的意思:

    (1)那些在摩西之前去世的人仍然活着;

    (2)将来死人会复活。这在《马太福音》22章31-32节中得到了确证:“论到死人复活,上帝在经上向你们所说的,你们没有念过吗?他说:‘我是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

    其次,圣经的目的是要让人得益处,用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提后3:16)。如果不用推理的方法,就无法把经文应用在自己或他人的身上。人都是运用推理进行思考的:“既然上帝在圣经中这样讲了,这样的事情我一定不要作,另外的事情我一定要做到;在这个方面我犯了错误;在这一领域中我不应当认为自己失败了,但应当从中得到鼓励。”既然我们的名字并没有记录在圣经上,除非这样推理使用,否则我们怎能从圣经得益处呢?所有的应用,都是根据推理来应用的。

    异议#1:假如确实如此,那么我们的信仰就建立在容易出现错误的根基上了,因为人的理性在推理过程中常常出错,在这样得出结论的时候,人就会出现谬误。不管一个人声称通过逻辑性的推演,从圣经中得出了什么结论,都有可能受到其他人的批驳。

    回答:(1)从逻辑的角度来看,不能说,因有出现错误的可能性,所以就必然导致错谬。虽然我们的眼睛有时观察得并不正确,但一般说来事情并没有看错。一个人由于近视或远视而不能清楚地看到的,其他人能够清楚地看到。

    (2)我们的信仰并不是建立在从特定的经文中所引出的理性推论上,而是建立在圣经本身的基础上。我们推理的能力只是一种工具,用于认识经文中所表达的特定的教导。这样的结论是不能从自然领域中得出的,惟有以上帝启示的真理为基础才能得出,上帝所启示的真理才是我们信仰的基础。我们的推理不能推演出经文不具有的任何东西,而是要把经文本身所包含的东西引发出来,予以揭示。因此,我们的信仰并不是建立在推理之上,而是建立在上帝的圣言上。

    异议#2:“经上所有的预言没有可以随私意解说的”(彼后1:20)。因此,我们必须断定,一切与信仰有关的事都必须以圣经中明确的话语为基础,私意解释是不合适的。

    回答:私意解释并不是根据推理对一段经文予以理解和认识。假如这是私意解释的话,圣经就会对教训、督责之类的事没有什么益处了(提后3:16)。查考圣经的劝勉(约5:39),用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林前2:13),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不需要留心了。很显然,涉及圣经之事,每个人都应当慎思明辨,而且必须如此才行。私意判断是指杜撰自己的观点,这些观点只是来自个人的思辨。这是让圣经适应自己的主张,并把自己的主张宣布为相关事宜的最终权威,“我决定应当如此如此解释。”私意解释是把圣经中本来没有的意思加进去,并不是从圣经中引发出解释来,这种解释是一个人自己的理性的产物和结论。

    异议#3:“你们要谨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学和虚空的妄言,不照着基督,乃照人间的遗传和世上的小学,就把你们掳去”(西2:8)。这种演绎性的推理属于哲学性的活动。我们一定要禁绝用演绎的方法去导出没有实质意义的结论。

    回答:使徒所禁止的是对推理的滥用,而不是把一切合理的使用都一概禁绝。哲学是一门推理的艺术。借助推理获取对特定事宜的认识,这是人人生来就有的能力。不管是在思维活动,还是在语言活动中,人所使用的都是这种能力。通过不断练习,这种推理的能力就会不断改进。在哲学中,占主导地位的就是借助推理获取智慧的愿望,我们不能给哲学本身贴上“虚空的妄言”的标签。保罗并没有说哲学是虚空的妄言,他所说的是:在他们的论辩中,诡诈之徒编造出一些表面上合理的东西,然而实际上却是虚谎的,很容易欺骗、误导那些心地单纯的人。对于这样的人和他们的活动,都应当保持警惕,宁愿听从圣经,不要听从他们的推论。然而,这与正确地使用理性并没有任何共同之处。我们在努力理解圣经的时候,要运用理性作为工具,引出圣经中所隐含的东西,这只不过是以圣经为基础得出结论而已。这是对理性的正确运用。

    异议#4:“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上帝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林后10:5)。必须击破各样的计谋,使人所有的心思意念都顺服基督。因此,人绞尽脑汁,从圣经中得出的所有结论都应予以摒弃。

    回答:(1)如果人必须停止判断和思索,就使自己不再是人了。假如停止判断和思索,他就连明确地记录在圣经中的东西也要摒弃了,但是,即使这样作,也要经过判断和思索才能作到。

    (2)这段经文本身就对自己有很好的解释,它所指的是那些拦阻人认识上帝的各样计谋和使人自高之事。这样的东西必须予以攻破,使其完全顺服基督。但是,此处所指的并不是慎思明辨的过程。只有借助思考和判断,人才能够获取关于上帝及其圣言的知识,发现圣经中、以及每节经文中所包含的意思,并通过推理的方式找出促进良知的道理。

    12.圣经的明了性(ThePerspicuityoftheHolyScriptures)

    问题:圣经是明了的吗?

    回答:罗马天主教主张,圣经晦涩难明,若非借助不成文的传统和教会的权威宣告,就无法理解;惟独与罗马天主教教会的解释保持一致,才能理解每节经文的意思,因为经文的意思到底如何是由天主教教会来决定的。

    我们的回答是,(1)圣经中有些事情确实超出人的理解,比如上帝存在的方式,他在本质上是独一的,又有三个位格。他的永恒性、不受任何局限的无限性、他无条件的美善、基督神人二性的合一,以及类似的奥秘,确实超出人的理解。这些真理呈现在我们的面前,每个人一眼就能看到它们都记载于圣经之中。然而,既然这些事情是人所无法完全理解的,所需要的就是以信心接受。

    (2)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从属灵的角度来理解圣经,这在圣经中表达得很清楚。同样,虽然太阳是一个熠熠闪耀的发光体,但眼瞎的人却无法看到太阳。几乎眼瞎的人只能看到一点的亮光,因此无法清楚地分辨事物。即使在那些能够看见的人之间,观察的时候,所看到的清晰程度也不相同。这并不是因为太阳有瑕疵,都是因为人自身的缘故。属灵的看见也是如此。自然人只能从自然的角度来分辨上帝的话语、其中的意思和内在的和谐;然而,他是无法从属灵的视角来明白的,因为这对他来说是愚拙。在这种事情上,他就像瞎眼的外邦人一样蒙昧无知。上帝宠爱一些人,赐下亮光,使他们能够感受到神圣真理的荣耀和宝贵。那些接受了恩典的人,受到上帝的恩宠,在阅读或听道的时候开了心眼,得以明白真道。在这种情况下,仍有程度的不同。孩子,年轻人,还有成年人,每个人所得到光照的程度并不一样。但是,即使蒙受光照程度最小的人,也知道基督的心意,当他们留心阅读圣经的时候,就能够理解得救所必须的一切知识。他们辨明包含在圣经中的真理,明白并相信,原因就在于这是从圣经中找到的。其他人进步大,就明白较多的教义性的真理,并晓得彼此之间的关系。还有些人显然得到的光照更多,但仍然还是学生;他们的亮光与天上圣徒的知识是无法相比的。

    (3)我们必须承认,圣经中的许多经文,个别考察的时候,虽然也许并不晓得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但参照与敬虔和救赎相关的教导,仍然可以有清楚的理解。越是殷勤地查考圣经,就有越多的经文值得思考。这些经文与其他经文之间彼此的关系也不会立即分辨清楚,并不是因为经文本身不清楚,没有次序,更不是因为经文本身不合适,而是因为查考圣经的人缺乏光照。

    (4)即使那些博大精深的人,对圣经的认识也是不完全的,许多人的了解都是非常有限的。确实需要有人教导,这并不是因为圣经本身不够清楚,而是为了使人可以获得看见亮光的能力。教导的时候不应仅仅是用传统的主张来传递教会的判断,也不要完全以传统的主张为准,而是讲明有关的事宜,用各种方式加以解释,使接受教导的人可以自己明白圣经要说的内容,从而逐渐领悟所教导的事项。

    因此,对于圣经是不是有充分的明了性这一问题,我们的回答是肯定的。一个重生的人,即使蒙受的恩典极少,当他留心阅读圣经的时候,仍然能够明白得救所必须的一切知识。在表达的次序和方式上,圣经不仅是明了的,也是那些心眼被开启的归正者(弗1:18),所能够理解的。理由如下:

    首先,这是上帝亲口讲说的,“上主的训诲透彻,使人的心眼明亮”(诗19:8,现代);“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路上的光”(诗119:105);“灯照在暗处”(彼后1:19)。

    其次,上帝赐下他的话语,目的就是为了启迪、治理、安慰他的子民,正如以下的经文所显明的那样,“……使人的心眼明亮”(诗19:8,现代);“从前所写的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叫我们因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罗15:4);“这圣经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圣经都是上帝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都是有益的”(提后3:15-16);“少年人用什么洁净他的行为呢?是要遵行你的话”(诗119:9)。

    如果圣经不是明了的,人们就无法理解,圣经的这一目的就无法实现。

    第三,假如一个作者的写作方式使人无法理解,那作者本身就有问题。他所表达的事项越是简洁明了,能够使读者明白问题的关键,那他就越有学问。我们可以说,他对自己所表达的问题有透彻的认识,他写得越是明了,所取得的效果就越好。上帝是众光之父,是人无法接近的大光,他之所以赐下圣经,目的是为了向人显明他的奥秘。所以,在清晰明了这一方面,圣经肯定是无与伦比的,是最适合教导全人类的。

    第四,那些拥有属世智慧的人,虽然他们对圣经的核心真理视而不见,也不得不承认:圣经中的许多段落,就表达的风格和方式来说,即使理解力有限的人,不用特别教导也能明白。这就使得每个人都能自己去理解。这是确确实实的,比如下面的句子:“只有一位上帝,在上帝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提前2:5);“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林前15:3);“但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林前15:20);“凡投考他的,都是有福的”(诗2:12);“信子的人有永生”(约3:36);“所有的人,无论善恶,都要从死里复活”(徒24:15,现代)。在这些句子中,在表达方面,有阴晦不明的地方吗?没有。当然,自然人没有属灵的眼光,他无法从属灵的角度明白这些事情。相反,悔改归正的人,心中的眼睛则得以照明(弗1:18)。他们接受了圣灵的恩膏,圣灵在凡事上教训他们(约壹2:27)。他们所受的是上帝的教训(赛54:13)。因此,对他们而言,圣经是清楚的,是可以理解的。

    异议#1:“信中有些难明白的,那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强解,如强解别的经书一样,就自取沉沦”(彼后3:16)。其中有些地方确实不清楚,难于理解,对这些地方予以强解,则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回答:(1)此处使徒彼得所指的是保罗书信中所提到的某些事项,并不是所有的事项。保罗所写的这些书信都有属天的智慧在其中。

    (2)彼得所指的是书中的事宜,并不是指表达的风格和方式。这些事宜本身非常崇高,有很深的奥秘,但仍然是用极其清楚的准确的方式表达出来的。

    (3)使徒彼得此处所说的人并不是在自然事物上没有学问的人,而是指那些仍然处于自然状态,没有圣灵的人。他们既没有得到上帝的指教,心灵的眼睛也还没有开启,使徒彼得所指的就是这种无学问、不坚固的人。这种不坚固的人不到教会中来,有时熟悉一些圣经上的真理,但却没有属灵的根基,就被各种学说吹来吹去,左右摇摆。这样的人不仅歪曲保罗所表达的崇高的教义-其实,他们并不理解-还歪曲其它经文,结果就是自取灭亡。“但这些人毁谤他们所不知道的。他们本性所知道的事与那些没有灵性的畜类一样,在这事上竟败坏了自己”(犹10)。

    因此,这节经文并不是说圣经在得救须知的教义上是晦涩难解的,特别是对那些已经重生的人来说更是如此,而争议的焦点恰恰就在这里。

    异议#2:“腓利就跑到太监那里,听见他念先知以赛亚的书,便问他说:‘你所念的,你明白吗?’他说:‘没有人指教我,怎能明白呢?’”(徒8:30-31)。既然没有进一步的教导,就无法明白圣经,显然圣经缺乏那种使人明白所必备的明了性。

    回答:(1)我们远远不是排除教导的必要性。那些还没有归正的人,确实需要教导,因为对于属灵的事情,不管在圣经中写的怎样清楚,他们都缺乏认识。然而,我们在此处所讲的圣经的明了性,并不是针对那些还没有归正的人说的。瞎眼的人无法阅读,当然不能通过阅读来熟悉一本书的内容。对于每一个已经得到属灵视力的人,以及那些已经有所深入的人来说-,教导是一种手段,由此可以更上一层楼。当然,每个人的水平都有限,没有一个人今生能够达到完全。所以,教导是必不可少的,但这并不等于说圣经是晦涩难懂的,教导之所以必要,是因为考虑到圣经教义的崇高,阅读的人缺乏能力,所以才需要教导。

    (2)教导的目的并不是使圣经更清楚易懂,而是使人更有能力分辨圣经中所包含的各样奥秘。

    异议#3:“我们如今仿佛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林前13:12)。

    回答:这节经文所指的并不是圣经,而是指向信徒的,是说他在这个世界上所得到的知识,与以后在天上所拥有的知识相比,只不过是微弱的闪光而已。因此,这节经文与我们当下所探讨的问题没有关系,我们所探讨的问题是:敬虔之人能够明白圣经,得安慰,受引导,增进信心,做成得救的功夫,或者说圣经晦涩难懂,敬虔之人几乎不能明白其中的任何东西。

    异议#4:离开圣灵的光照,就无法明白上帝的圣言。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说,圣经太晦涩难懂了,让人无法明白,这在以下的经文中也很明显:“他和我们说话,给我们讲解圣经”(路24:32);“求你开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诗119:18)。

    回答:(1)我们乐意承认,人需要圣灵的光照,才能明白圣经属灵的含义。离开这种属灵的光照,属灵之事在他们看来就是愚拙,因而他们是无法领悟的。

    (2)这些经文的意思是说:问题并不在于圣经的明了性,而是人的悟性的问题,在他能够理解圣经中所记载的属灵之事以前,人的悟性必须得到圣灵的锤炼。

    13.教皇并非圣经的无谬的裁判者(ThePopnottheInfallibleJudgeofScripture)

    问题:在地上是不是有一个无谬的高级裁判,他可以对关乎圣经的争议进行裁决,根据上帝的吩咐,每个人都要顺服他的权威?如果确实有这样的一位裁判,这应当是教会,教会的议会,还是罗马教皇?

    回答:罗马天主教声称:上帝指定了一位这样的裁判,这一裁判就是罗马教皇。虽然他们间或指教会和教会的议会,但他们最后所顺服的还是教皇。他们任命教皇为教会的元首,把他提升到教会议会之上,因为当他从其教皇的宝座发布宣告的时候,大多数人都视他为无谬的。

    我们的回答是,(1)许多教义上的异端,都是从人败坏的理性生成的,有些影响大,有些影响小。“你们中间不免有分门结党的事,好叫那些有经验的人显明出来”(林前11:19;)。

    (2)每一个教会会员,不管是政府的官员,还是普通的公民,在理解圣经的时候,都必然具有一定的分辨力。

    (3)根据上帝圣言的标准,长老是教会的代表,是基督的仆人,可以作为圣职人员,可以在解决外部事物的争议时,作出判断,从而保守信仰的平安与合一。根据《罗马书》16章17节所言,他们也有权柄在会众中间清除那些对其异端思想持守不放的人。然而,关于会员的良心,则不在教会的管辖范围之内,而且会员的信仰也不能以教会的裁判为根基。那是惟独属乎圣灵掌管的。圣灵是在圣经中说话,并藉着圣经说话;我们的信仰要惟独建立在圣经的根基上。

    (4)因此,我们不承认世上有无谬的裁判,可以施行管辖,他的裁判每个人都必须顺服。更突出地说,我们认为不管是罗马天主教教会,教会议会,还是教皇,都不是裁判。我们的理由如下:

    首先,圣经中没有任何地方提到有这样突出的无谬的高级裁判,可以裁决争议,确定圣经的意思,也没有在任何地方谈到授予罗马天主教教会或教皇如此的权柄。连一个这样的证明经文也找不到!这样的权柄涉及圣经真道的生死存亡,是至关重要的,如果确有这样的权柄,保罗在写给罗马人的书信中就会提及这样的授权了,但保罗丝毫没有提到。使徒彼得也没有这样作,他也没有说确实有这样的特权,更没有吩咐由罗马教皇继承他的权柄,享有无谬的权威,对争议进行裁决。涉及此事,彼得一句话也没有说;事实上,圣经告诉我们彼得也曾经受到保罗的责备(加2:11)。在第一次耶路撒冷大会上(徒15:13),彼得甚至连主持人都不是,整个大会是根据雅各的判断而进行的。因此,罗马教皇的此类作为不过是篡权而已。教皇自己声称享有这种既非承受,亦不能证实的权柄,实在是胆大妄为。

    其次,不管是在教义上,还是在教会生活上,教皇都不是无谬的。历史上有些教皇特别不敬畏上帝,荒淫无耻,沾染邪术,思想异端,甚至是无神论者;这已经由教皇年代史编者证实了。这样的人怎能作为无谬的裁判,裁决关乎教义的争议呢?上帝的秘密是为那些敬畏他的人预备的(诗25:14)。但是,时至今天,教皇仍然在制定与圣经直接矛盾的法令。他禁戒上帝所造,当以感恩之心领受的食物,又禁戒人结婚,这些都是与《提摩太前书》4章3节相冲突的。他赦免**性的婚姻,这本是上帝所禁止的。他吩咐把面包片作为上帝来敬拜,并规定让人敬拜天使,死去的圣徒和圣像,这些都是与圣经直接矛盾的。这样的人能是无谬的裁判吗?这是何等的令人憎恶啊!

    第三,罗马天主教本身也不承认教皇是无谬的裁判。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节选一段文件。这文件来自1688年1月23日根据教皇谕令而在法国进行的一次名为徒奈勒大会聚集(thegreatChamberofTournelle),会议发表了《议会公告》一文。这一公告由巴兰德·比克(Barendbeek)用德文在海牙刊印出来。

    “我们希望众人知道,在此联邦中有一股新风正在刮起,是关于教皇的无谬性的。其实,这一现象是因为教皇本人的冥顽不化造成的。在我们众人面前,教皇本来不过是一个圣洁与德行的榜样,谁能够想象他是这样地歇斯底里,为了保护这种徒有其名的权柄而与人势不两立呢?教皇的禁令,本身就不公正,只能帮助人认识其主张的不公正性。教皇死心塌地,造作种种花样,一门心思要超越自己的职份。他发出种种虚妄的威胁,要把参与这一公告的人开除教籍,但是,即使那些最胆小怕事的人也没有因此而惊恐,而那些以良心为本的人更是丝毫都不惧怕。教皇把属灵的武器用于世俗的事务上,这是令人无法容忍的滥用,所导致的邪恶后果就是公义的假象。教皇格利高利四世(GregoryIV)曾经用绝罚来威胁法国主教,他们勇敢地回应说,他们绝不会屈服于教皇的旨意之下。再者,假如他真的要对他们施以绝罚的话,他早就被流放了(Siexcommunicateveniret,excommunicatusabiret)。还有比这种宣告更没道理,更不公义的事吗?毋需说这令人憎恶了。全世界都相信,作出这种宣告,不是出于对上帝的热心,而是出于嫉妒和恶意。在这种情况下,是毋需害怕来自梵蒂岗的雷声的。假如在本联邦中的所有宗教事务,毋需提交罗马,那该有多么方便啊!教皇本应完全顺服宗教议会的权威,后者有权利对教皇本人予以督责,对他的宣告予以更正。难道这样的行为真是仿效使徒们治理教会的审慎和谦卑吗?教皇坐上使徒彼得的宝座之后,却仍然与詹森(Jansenius)派人士讨价还价,詹森派的教义早已受到了他的前人的谴责,这真是咄咄怪事。他对他们施以恩宠,还对他们加以赞美,等等。”

    这就是罗马天主教人士对其教皇作出的评价。因此,让我们承认教皇是绝对无谬的,真是比登天还难!

    第四,其目的是有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无谬裁判,可以解决各样的争议。然而,这一目的要由教皇抬高自己,成为一个无谬的裁判来完成,肯定是达不到的。所有的基督徒都拒绝承认教皇有这样的权威。当教皇把“咒诅”加在他们身上的时候,他们也宣告咒诅要临到他的身上。他既然是争议的一方,又怎能兼任裁判呢?多明我会修士(Dominican)和耶稣会修士(Jesuit),耶稣会修士和詹森派人士(Jansenist),寂静派人士(Quietist)与行为派人士(Operatist),他们之间的争议何曾得到过解决呢?这些派别都还存在,也都一直处在教皇的管辖范围之内。由此看来,教皇并不是解决争议的无谬裁判,他也不具备这样的资格。

    第五,上帝的圣言教训我们,在敬虔、教义和行为的问题上,我们不应仰望人来裁判,惟独当以上帝的圣言为无谬的标准,发生争议的时候,承认惟独圣经有裁判的功能,并承认圣经本身就是自己的解释者。因为惟独上帝才是天上地上至高无上的裁判,惟独他的智慧是最最卓越的,惟独他从永远存到永远,所以他的圣言是唯一的标准,这是合乎逻辑的结论。世上的君王活着的时候,假如臣下竟敢声称自己是君王法令的无谬解释者,并把他们的解释强加在属下的身上,要求他们服从,君王是绝不会容忍这种现象的,不管臣下是否对他真心顺服。永生的上帝更不会容忍这种任意妄为。他讲话的时候非常清晰,又让圣灵光照那些真心寻求理解的人。拒不臣服上帝的人,也不会臣服那些高抬自己,抵挡上帝圣言的人所作出的宣告;而希望自己惟独忠于上帝的人,则会对教皇种种异端性的宣告嗤之以鼻,予以拒绝。

    第六,每个人在教义和生活上都要与上帝的圣言一致,这是上帝的旨意。从以下的经文中可以明确地看出:

    “人当以训诲和法度为标准”(赛8:20);“你们查考圣经”(约5:39);“你们错了,因为不明白圣经”(太22:29);“他们有摩西和先知的话可以听从”(路16:29)。因此,主耶稣虽然本是上帝,他仍然用圣经来证实他的教导,这在福音书中经常看到。使徒们的作法也是如此,在《使徒行传》中所记载的他们的讲道,以及教牧书信都是非常清楚的见证。在《彼得后书》1章19节,彼得所举荐的是预言上的话,而不是把自己举荐为无谬的权威。路德称赞庇哩亚的人,因为他们把上帝的圣言作为参考的标准,来查考保罗所讲的话是否属实(徒17:11)。在整个圣经里没有一句话提到世上的无谬的裁判者,圣经本身确立自己就是裁判者。对于圣经中的宣告,我们要视为上帝的圣谕加以注意。因此,我们的结论是,在教义或生活问题上,不管是真教会,还是罗马天主教教会,及其教会会议,以及作为其整个体系中心的教皇,都不是裁判者。

    第七,在这些原因之外,经文也明显地证实了上帝的圣言本身就是裁判者,“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约12:48);“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们,有一位告你们的,就是你们所仰赖的摩西”(约5:45);“圣经都是上帝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提前3:16);“上帝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来4:12)。

    因此,关乎上帝的圣言的争议,上帝圣言本身就是仲裁者,因为上帝的圣言是至高无上的永生的上帝在其中说话,他曾经在其中说话,他现在仍然在藉着圣经说话。所以,我们必须把上帝的圣言视为上帝仍向我们说话,他藉着圣经,持续不断地从天庭发出可以听得到的声音。

    异议#1:在旧约时代关于教义的争议,摩西、大祭司、先知和所有的祭司都承担裁判的角色。所以,在新约时代,教皇、红衣主教、主教和教会会议也承担类似的角色。“祭司的嘴里当存知识,人也当由他口中寻求律法,因为他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玛2:7)。”

    回答:(1)摩西和众先知从上帝领受了非同寻常的启示,上帝的目的是使他们明白他的启示,并记录下来。然而,不管是在旧约时代,还是在新约时代,这种现象并没有在一般的教师身上继续出现。

    (2)他们之间的任何人,更不用说一般的教师,对于所记录下来的上帝的启示,无权发出更高级的判断。他们所具有的只是服事的智慧和管理的洞见,使他们能够把圣经中所启示的真理应用到个人和具体的事物中。在此中服事的智慧和管理的洞见上,他们都不是无谬的,今天仍然如此。

    异议#2:世界上必须有一个无谬的裁判者,来仲裁有关的争议,否则真理就不会在教会中继续存在;而且教会也不会根据真理而持续下去,所有的争议也都无法得到解决。

    回答:(1)真理总是保守在上帝的圣言里,而上帝的圣言则总是保守在教会中。

    (2)教会是藉着真理得蒙保守的,正如真理是在教会中,由长老们根据上帝的圣言,运用分辨的恩赐,得以保守一样。他们蒙召就是运用真理与异端思想争战,并处理那些在教义上有谬误的人,用真理教训他们,如果他们坚持谬误,就把他们赶出教会。要完成这一任务,并不需要一个无谬的高级裁判者。

    (3)什么时候都会有争议;异端也不会完全消失。即使世上有一个无谬的裁判者,它们也不会彻底消除。虽然教皇及其教会议会声称是无谬的裁判者,但在教皇的辖区内,仍有各样的争议出现。

    异议#3:上帝的圣言并不能听到争议双方的声音,因此在争议中无法发挥仲裁者的作用。所以,必须有另外的裁判者。

    回答:人类所写的作品确实有可能如此,个人也是如此,在表达自己的时候可能词不达意,模糊不清。然而上帝的律法并不是这样,上帝的律法是全备的,因为永生的上帝是至高无上,无所不知,至为智慧的。他把圣灵与他的圣言联合,清楚、明了、准确地宣告各样的真理,排除了一切与之相抵触的谬误。圣灵已经预见到了将要出现的各种谬见。那些没有耳朵,没有眼睛的人,无法听见有形的听得见的裁判者的宣告,也听不到在圣经中说话的上帝的声音。即使谬妄的灵涉嫌灵界,上帝仍然是裁判者,他藉着他的圣言保守真理,消除谬见。

    异议#4:关于圣经本身的争议,都涉及到圣经的意思;所以,圣经本身在这一领域中不能宣告什么,需要一个无谬的裁判者来帮助。

    回答:假如争议所涉及的是世上君王的法律,难道必需有君王之外的人才有权威宣布何为法律的真义吗?如果发生争议的时候,君王仍然健在,这一解释法律的责任是在于臣民呢,还是在于君王呢?每个人都明白,这当然是君王的责任,非他莫属。上帝是永生的上帝,他在他的圣言中清楚明了地说话,借助各样的方式方法和经文,所以如果不明白圣经中的一段经文,他可以从另外一个地方明白。要达到这一目标,我们必须把经文互相对照,这样就会引导我们得出结论:惟独上帝是他自己的圣言的解释者。因此,藉着圣言说话的圣灵,才是真正的裁判者,对人与人之间的争议发出各样的裁决。假如要指定另外的裁判者,就是把某个人提升到上帝和圣经之上,这并不是上帝所容忍的。

    异议#5:每个人都要听从教会,凡拒绝如此行的人必须逐出教会(太18:17),因此,涉及到各样的争议,教会能够作出无谬的裁判。

    回答:这并不是必然性的结论。对于特别的事项,长老可以从服事的角度作出实际的判决,但是必须与上帝的圣言一致。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人都有责任听从长老,如果有人对长老所讲的上帝的圣言拒不顺服,必须赶出教会。

    14.解释圣经时理性的作用(ThefunctionofReasonintheExpositionofHloyWrit)

    问题:难道理性不是圣经的解释者吗?

    回答:索西努派,以及与他们的观点一致的人,主张整个的圣经以及每一节经文,都必需根据理性之光考察,如果不符合人类的理性,就不应当接受。如果圣经似乎有与理性矛盾的地方,就必需根据理性的决定来予以理解。如果圣经中确实有与理性抵触的地方,就必需把理性视为无谬的原则。

    我们同意,要理解圣经绝对需要理性,信心也是藉着理性而行使的。但是,理性只是工具而已,我们藉着理性可以明白上帝在其圣言中所说的话,上帝的圣言生成信心,并且是信心的根基。因此,在决定上帝在其圣言中所启示的内容是否属实的时候,不要把理性视为基础,也不要把理性视为标准,或试金石。我们之所以如此信,是因为上帝如此说。理性本身必需顺服上帝的圣言;而上帝的圣言绝不能降服于理性之下。理性对圣经来说,就像夏甲与撒拉的关系一样,是奴仆与主人的关系。这是再明显不过的。

    首先,我们来考察人类理性的状况。人类的理性已经不但受到了罪的污染,而且本身的能力也是有限的,对自然事物的感知都是有局限的,更不用说理解了。而在属灵事物上,理性则是完全盲目的。“他们心地昏昧”(弗4:18);“你们从前是暗昧的”(弗5:8);“属血气的人不领会上帝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情惟独属灵的人才能看透”(林前2:14)。

    这就是人的属性!这样骄横昏昧的人是无法理解圣经的,正如在街头演奏手风琴的人,他的驴子是无法听懂他的演奏的。人毁谤他所不知道的事,败坏的是他自己,正如那呆笨的动物一样(犹10)。谁敢高抬人昏昧的理性,让理性来裁判上帝崇高的奥秘呢?这些崇高的奥秘,只有惟一至智的上帝才能显明。每个光源都是在有限的范围内发光。蜡烛是这样,火炬是这样,太阳也是如此。这也适用于人的视力。视力好的人能够看清楚远方的东西,而近视的人则无法分辨。人的知识也是如此。一个智力还未开发的人,能对物理学、形而上学、几何学和天文学的奥秘和特点品头论足吗?人的智力和理性也是如此,它们本身都有很多的局限,无法参透上帝圣言的奥秘。因此,不管是人类的智力,还是理性,都不能坐在审判席上,对上帝的圣言妄下断语。

    其次,上帝的圣言中所启示的奥秘,远远超过我们理性所能理解的范围,理性的考究所能接近的是非常有限的含义,它又怎能对上帝所启示的奥秘妄作裁判呢?怎能成为评估的基准呢?“你考究,就能测透上帝吗?你岂能尽情测透全能者吗?”(伯11:7)“这样的知识奇妙,是我不能测的;至高,是我不能及的”(诗139:6)“看哪,这不过是上帝工作的些微,我们所听于他的是何等细微的声音,他大能的雷声谁能明透呢?”(伯26:14)若有人想裁判圣经的真义,决定何者可以接受为真理,何者可信,何者不可信,首先必需能够完全明了圣经中的一切真理。但是,人的智力和理性无法参透上帝的奥秘,因此也没有资格对上帝的奥秘加以裁判。如果理性不能理解的,我们就拒不接受,那么,上帝的永恒性,以及诸如无所不在、无限等完美的属性,我们就都一概排斥了。如此,我们也要排斥神圣的三位一体的教义了,而这一教义在圣经中是清楚显明的。基督的神人二性的合一性,世界的受造性,这些教义我们也都要排斥了。理性无法探明上帝如何从无中创造了万有,只有藉着信心才能理解。实际上,我们如果用理性来作为标准衡量,几乎一切都要排斥了。

    第三,一个人通过理性能够清楚地分辨、领悟的事,另外的人同样用理性来推考则认为自相矛盾,无法接受;一个人从前视为真理而接受的东西,后来却认为是谬误予以排斥。因此,在很多事情上,人都是无法确定的。一再撒谎的人,就不会有任何信誉了。我们的理性经常欺骗我们,所以,它既不能作圣经的裁判者和衡量的基准,也不能担任圣经的解释者。

    第四,要判断事物的合法性,信仰和理性是截然不同的路径。经过理性证实的东西,必然排除了信仰。藉着信仰接受的真理,也必然排除了理性。理性只能承认他人曾经作出的陈述,而且这一陈述不是属于不可能的领域。关乎事物的真理,只有藉着信仰才能证实。只有藉着信仰才能接受上帝圣言中所启示的奥秘是明确无疑的,所依据的事实就是:这是上帝宣告的,他是信实的,在他不会撒谎(徒26:27;来11:1,6;约16:27)。在这一方面,理性唯一的用处就是查明某事在圣经中是否有所记载。如果在圣经中查明了,对其真实性,就毋需怀疑或不信,否则就是猜疑上帝了,仿佛他会撒谎一样。信仰接受圣经对有关事物界定的无谬性,假如对某事的合法性的判断超出了理性的能力,这也并不是与理性矛盾。在这种情况下,理性应当保持缄默,承认此事超出了自己的范围,惟独信心才能承认其为真理。

    第五,圣灵向人心显明圣经的奥秘,证实上帝的圣言是真实可信的,并赐下信心,使人领受上帝的圣言。因此,在决定圣经中所启示的事是否可信的时候,理性被排除,不再担任裁判者和仲裁者的角色。这在以下的经文中得到了肯定:“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也就是说,这并不是理性教导你说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太16:17);“于是耶稣开他们的心窍,使他们能明白圣经”(路24:45);“那吩咐光从黑暗里照出来的上帝,已经照在我们心里,叫我们得知上帝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林后4:6);“求你开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诗119:18);“圣灵也亲自见证这是真实的,因为圣灵就是真理”(约壹5:6,现代);圣经证实,理性一定要归顺基督(林后10:5)。

    第六,假如理性是圣经的裁判者,由理性来决定上帝的圣言中哪一部分可信,哪一部分不可信,

    (1)上帝就会成为人的裁判对象,就把上帝召到人的审判台前,使他交待他到底说了什么;

    (2)宗教就会局限在自然的领域中运行,而不是在属灵的领域中,信心也不再需要了;

    (3)世上最伟大的哲学家和最聪明的人就会成为最有智慧的牧师了,这与基督的话是直接抵触的,“那时,耶稣说:‘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谢你!因为你将这些事向聪明通达人就隐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太11:25)。如果我们同意上面的主张,必定会得出此类荒谬的结论。

    异议#1:根据《罗马书》12章1节,侍奉上帝是理所当然的服事。所以,为了决定圣经中的每节经文如何解释,在侍奉上帝之事上,理性必须作裁判者。

    回答:在旧约时代,用不会说话的动物来献祭,这些都是预表,如果离开所预表的对象,就不能蒙上帝的悦纳。然而,上帝是个灵,他吩咐我们用心灵和诚实来事奉他,要用我们的智力和理性来服事上帝。在确定上帝之启示的时候,理性只是工具而已。不管是否完全理解上帝的启示,或者是否能理解到得救所必须的程度,圣经的启示都是超越我们的领悟的,就信仰而言,上帝的启示仍然是充分的。然而,不能说理性要担任每个教义、每节经文的裁判者。理性只是仆人,而不是主人。

    异议#2:从自然领域中,可以得出许多教义,正如主耶稣经常在比喻中所教导的那样。既然在自然事物上,理性是裁判者,在圣经中所包含的教义问题上,理性也是裁判者。

    回答:认为与信仰有关的任何教义,都可以从自然中推演出来,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圣经中只是用自然界的事物来进一步解释教义,使这些教义更深刻地印在听众的心中。另外,只有上帝对自然事物的知识才是最完全的。

    异议#3:许多教义在圣经中并没有明确的界定,而是通过逻辑演绎的方式形成的。惟独理性才能够决定这样的逻辑演绎正确与否。因此,至于什么可信,什么不可信,只有理性才是裁判者。

    回答:一些教义,经过合理的推论,可以从一节经文中演绎出来。这些教义本身就包含在经文之中,人之所以把他们当作真理接受,只是因为上帝是如此说的。所以,从经文中演绎出来的教义是真实可信的,这并不是因为理性的缘故。理性只是工具,人藉着理性得出结论,某一教义包含在一段固定的经文中,通过必然性的因果关系,可以从经文中推演出某个教义。理性所判断的是有没有得出正确的结论,并不判断从经文中演绎出来的教义是否真实可信。

    异议#4:圣经所界定的某些教义,经过理性的审查,与正确的判断抵触,我们由此知道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因此,理性应当裁判何者与真理一致,何者与真理抵触,并由此而决定何者可信,何者不可信。

    回答:圣经所提议的事情,而理性判断为与事实矛盾,事情并非如此。上帝在圣经中所启示的关乎自然事物的一切,都是真实可靠的,因着他的见证,都是无谬的。

    15.圣经并不支持人的谬见(ScripturedoesnotSupporttheErroneousViewsofMen)

    问题:上帝在圣经中的见证赞成人的谬见吗?

    回答:不。有些人的回答是肯定的,然而我们的答复则是否定的。主张太阳是静止的,地球是旋转的,本来就是一个谎言。

    外邦人并不认识上帝和圣经,无神论者则对两者都予以否认,他们这样说并不令人感到惊奇。然而,那些认识上帝,并承认圣经之神圣本源的人这样说话,不能不让爱上帝的人感到惊讶。难道上帝不是真理的上帝吗?难道上帝不是信实的吗?难道他是撒谎的人吗?难道他不是绝无谎言的上帝吗?难道圣洁信实的上帝还撒谎吗?假如上帝所说的是与真理相抵触,是与更美善的知识矛盾,这就是等于说他是与有谬见的人一样,他如果也是这样说话,难道不是怂恿人坚持他们的谬见吗?圣灵是真理的圣灵,他带领人明白各样的真理。圣经都是上帝默示的,是圣徒在圣灵的感动下说话。上帝的圣言是真实可靠的,假如他的判断是扭曲的,他就不是全能者了(伯34:10,12)。

    我问诸位,“在圣经中,有哪一个地方上帝调整他自己的话语,来适应人的谬见呢?哪里能找到类似的事呢?”

    异议#1:圣经上很多地方说,地球是静止不动的,太阳环绕地球运行,正如我们平常所见到的那样,这些都是错误的意见。然而,毫无疑问,或者是地球环绕静止不动的太阳,或者是太阳环绕静止不动的地球旋转,二者必居其一。

    回答:哲学家和天文学家对此事议论纷纷,然而到底有谁真的为此事担心呢?把上帝的圣言作为讨论的对象,使人心生疑虑,认为上帝和他的圣言也有谬见,这是令人无法容忍的。上帝在其圣言中运用了各种各样的比喻来说明问题,这是肯定无疑的。同样,上帝因着他的慈爱屈尊自己,借助可见的自然事物来指导他们,使认识能力脆弱的有限之人能够对他有所理解。所以,听人说上帝在其圣言中夹杂了谬见,确实令人感到极其惊愕。有哪一个真正爱上帝的人不对这样的说法表示激烈的抗议呢?

    事实上,在圣经中很多地方,上帝向人指出太阳是在运动的,它的运行产生了昼夜,而世界则保持静止状态。上帝所说的一直如此,这一点我们在第八章中会有更详细的说明。因为上帝说是这样,这就是真理,我们就要把它作为真理来接受。上帝是万有的创造者,维系者和治理者,他对他自己的工作比任何人都熟悉,昏昧有限的人怎能和他相比呢?难道人不应把自己的判断降服于上帝的话语吗?还是扭曲上帝清楚的宣告,使之与我们自己的错谬的思想一致呢?不管上帝宣告什么,包括自然领域中的事情,都是真实可信的。上帝说世界是静止不动的,太阳环绕地球运行,那么事实就是这样,这是无可争辩的真理。[1]

    异议#2:“于是上帝造了两个大光,大的管昼,小的管夜”(创1:16)。此处说太阳和月亮是两个大光,虽然有些星星远远要比太阳和月亮大。因此,上帝所说的与人的谬见是一致的,人从表面上来看,就认为太阳和月亮是最大的光体。

    回答:(1)此处上帝并没有作比较,只是就太阳和月亮来说,太阳比月亮更大。上帝也没有说他们是最大的光体,只是说它们是两个大光。这种说法有什么错误呢?

    (2)上帝并没有提到其它的天体,也没有说太阳和月亮在体积上要比某些天体大,是最大的天体。请注意,上帝在此处所说的是光。圣经上并没有说太阳和月亮是最大的光体,然而它们确实是大光。把光说成是光体,本身就是错误的,这种谬见是把错谬归诸上帝,这种作法是要不得的。假如有人这样作,还有什么真理不能歪曲呢?

    异议3:“日头啊,你要停在基遍;月亮啊,你要止在亚雅仑谷”(书10:12)。事实上,太阳不在基遍,月亮也不在亚雅仑谷;只不过是看来如此。因此这种说法是与谬见一致的。同样,说太阳和月亮静止不动,也是如此。

    回答:难道那时的人是如此地幼稚,竟然认为太阳和月亮是真的在地球上吗?我们千万不要这样想!此处既不是谬见,也不是说法错误,只不过是说在他们看来,太阳接近了基遍,月亮接近了亚雅仑谷,当时它们就停留在那些地方。此处所发生的是一个神迹。这一神迹的发生并不是指地球,仿佛地球的运转已经停止了,而是指太阳和月亮的循环中止了。这清楚地表明太阳和月亮是围绕地球运行的。此处丝毫没有谬误,也没有不真实的地方。

    异议#4:“到了第十四天夜间,船在亚德里亚海飘来飘去。约到半夜,水手以为渐进旱地”(徒27:27)。(荷兰Statenrtaling译本翻译为:“……约到半夜,水手认为旱地离他们渐渐接近。”)这显然是错误的观点,因为旱地不会离他们渐渐接近,而是船离旱地渐渐接近。

    回答:这些人,假如他们真的认为船是静止不动的,是旱地离他们渐渐接近,就必定是无知的海员。但是,他们并不是狂人。这只不过是通常都用的表达,所表明的就是陆地渐渐接近。这样的表达是日常用语,既不是错误的,也不是虚假的。因此,毫无争议,上帝在其圣言中并没有调整他自己的训诲,以适应人的谬见。

    迄今为止,我们已经探讨了圣经的本源、本质和架构,接下来就是第四个题目,亦即圣经的目的。圣经的目的就是为人提供稳定不变的教义和生活的准则,带领人在救赎之道上前进。“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上帝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20:31);“从前所写的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叫我们因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罗15:4);“少年人用什么洁净他的行为呢?是要遵行你的话”(诗119:9)。

    万有最高最终的目的,以及在圣经中所记录的一切,都是为了使上帝得荣耀。圣经的目的也是如此,在圣经中启示了他奇妙无比的美善、无法测度的智慧、永不改变的真理和无所不能的大能。圣经以特别的方式,使人归正,得安慰,有喜乐,蒙光照,得救赎,选民藉着圣经与此有份。“你们要赞美耶和华,因歌颂我们的上帝为善为美,赞美的话是合宜的……他将他的道指示雅各,将他的律例典章指示以色列”(诗147:1,19);“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119:164)。

    16.圣经:教会每个成员都当阅读(TheHolyScriptures:tobeReadbyEveryMemberoftheChurch)

    教会是上帝的圣言的承受者。“别国他都没有这样待过;至于他的典章,他们向来没有知道”(诗147:20);“上帝的圣言交托他们”(罗3:2);“他们是以色列人,那儿子的名分、荣耀、诸约、律法、礼仪、应许都是他们的”(罗9:4);“……这家就是上帝的教会,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5)。

    问题:是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而且必须读圣经?

    回答:既然圣经是赐给教会的,因此也是赐给教会的每一个成员的,自然每个人都必须阅读。罗马天主教想方设法把圣经搞得模糊不清,不让一般人接触。他们这样作,显然是错误的,目的是让人完全依赖教皇、枢机主教、教会议会、主教和神甫。恰恰相反,我们认为罗马天主教的这种作法是教士们的掠夺性行为,是把通向天国的道路关闭了。我们主张,不管学问大小,每个人都可以而且必须读圣经。理由如下:

    首先,既然任何地方都没有禁止读经,谁有这样的胆量,竟敢禁止读经呢?教会是从来没有禁止人读经的。这一稀奇古怪的谕令发端于罗马天主教的天特会议,这一会议并不是一个合乎正统的聚集,而是一个反基督教的宗教会议。

    其次,从摩西时代到基督为止,从基督时代直到目前,教会中的每个成员一直都在读圣经。有些人读经读得非常殷勤,甚至能把全部的使徒书信都背诵出来。

    第三,上帝明确地吩咐一般人都要读圣经。“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话都要记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训你的儿女,无论你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都要谈论;也要系在手上为记号,戴在额上为经文;又要写在你房屋的门框上,并你的城门上”(申6:6-9)。请注意,他们到底应当在多大程度上熟悉圣经。“查考圣经”(约5:35);“把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地存在心里”(西3:16);“我指着主祝福你们,要把这信念给众弟兄听”(帖前5:27);“我们并有先知更确的预言,如同灯照在暗处。你们在这预言上留意”(彼后1:19)。禁止上帝所吩咐的事情,这是何等可怕的事啊!

    第四,那些阅读圣经的人是受了上帝在圣经中的吩咐,而且有祝福临到他们身上。“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这人便为有福”(诗1:2);“这地方的人贤于帖撒罗尼迦的人,甘心领受这道,天天考察圣经,要晓得这道是与不是”(徒17:11);“念这书上预言和那些听见又遵守其中所记载的,都是有福的”(启1:3)。

    第五,每个人都必须阅读圣经,这是由圣经的属性和目的决定的。

    (1)圣经是上帝的圣约或遗嘱;每个继承人都可以而且必须阅读遗嘱;

    (2)其中的书信是写给教会当中的所有人的,这在每封信的开头就表明了;受洗的每个人都可以而且必须阅读;

    (3)圣经就是宝剑,每个基督徒都要用这把宝剑来抵挡仇敌,保护自己(弗6:17)。有谁要抢夺灵战勇士的武器吗?

    (4)圣经是使人归正的工具,是重生的种子(彼前1:23),也是属灵亮光(诗19:8)、训诲、安慰的泉源,是灵命成长的工具(罗15:4;彼前2:2)。

    (5)圣经之所以成书,目的就在于使每个人都能阅读。“将这默示明明地写在版上,使读的人容易读”(哈2:2)。因此,每个人都可以并且必须读经,这是不容置疑的。

    异议#1:“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前,恐怕它践踏了珍珠,转过来咬你”(太7:8)。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上帝的圣言并不是随便让每个人都读的。

    回答:如果这样推理,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说,不要向还没有归正的人传福音。此处所说的并不是阅读圣经的问题,而是说对于那些更趋邪恶的人,不要再教导、劝勉、责备,免得讲话的人受伤害。然而,这节经文对于基督徒并不适用,对于那些想聆听上帝的圣言的人也不适用。

    异议#2:一般人阅读圣经,生发了很多的谬论。他们这样曲解圣经,导致沉沦,对他们自己也是没有益处的,对于那些被他们的谬论所误导的人也不利。因此,把圣经从一般人收回更有益处。

    回答:每个人都读圣经,教皇制的错误以及其它谬论,就会都被人发现,暴露出来。读经并不生发谬论,各种谬论一般都是那些误入歧途的学者们宣传的。虽然因着人理性的败坏,对圣经会有一些滥用,但这并不能否定圣经本身的用处。没有圣经,种种谬论肯定会大行其道。

    异议#3:假如允许人人都可以读经,讲道就没有必要了。既然讲道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就不需要读经。

    回答:读经和听道是并行不悖的(启1:3;徒17:11)。讲道和读经都使信徒得训诲,被激励,得安慰,引领信徒悔改。因此,读经和听道所达到的效果是一致的。领受的都是上帝的圣言,只是方式不一样。虽然二者有所不同,但它们在本性上并不矛盾。

    异议#4:我们并不是绝对地禁止人读经,我们也允许很多人读经,就是那些我们所信任的不会制造问题的人,他们可以读经。

    回答:这是与天特会议的决定直接矛盾的。这一说法是为了避免那些生活在新**之间的人尴尬。不管是教皇,还是祭司,都没有权利收回人读经的特权。读经是上帝赐给人的特权,我们不用为此感激教皇,也不用为此而感激任何神甫。不让人读经是教士对信徒的掠夺,也是属灵的谋杀。

    17.把圣经翻译成其它语言(TheTranslationoftheScripturesintoOtherLanguages)

    既然圣经是赐给会众的,是赐给教会每个成员的,人人都须读经,而且新约教会要在全世界各个国家和语言中建立起来(启5:9),所以必须把圣经翻译成各种语言。这就使得每个人都可以用自己的母语来读经听道,正如当初使徒们说方言的时候一样(徒2:8)。为了达成这一目的,圣经已经被翻译成多种语言了。在基督诞生前三百年,旧约圣经已经由希伯来文翻译成了希腊文,这是由七十二位同时精通这两种语言的人翻译的。这是在当时的埃及国王托勒密二世非拉铁非的指导和赞助下完成的。在使徒时代,旧约圣经由约拿单·昂克罗斯(JonathanOnkelos)和其他未知名的翻译者译成了亚兰文;此后又被翻译成叙利亚文。后来,一些人又把整个的圣经翻译成了拉丁文,那时拉丁文在社会上的使用仅次于希腊文。在各种拉丁文译本中,有一个版本是教皇所认可的。因此,在何处建立教会,就把圣经翻译成何处的语言,翻译圣经的工作一直都在进行。然而,并不是所有的译本都是直接从希伯来文和希腊文翻译的,从前圣灵感动圣徒是用这两种语言写成圣经的。这些译本是从其他希腊文和拉丁文版本翻译成的,只是抄本而已。很多荷兰文译本也是这样,现在我们都称之为“老”译本。

    根据1618年和1619年多特会议的决定,仔细甄选了一些学者,有总会的贤达之士托付他们忠实地把整个圣经从希伯来文和希腊文翻译成荷兰文。为了尽量作得更为精确,又委派了另外一些学者,对开始所甄选的那些学者的译文反复校对。因此,目前的译本超越了所有新旧荷兰译本。这一译本是如此地精确,对原文字句的斟酌精益求精,学者、朋友,甚至敌人都叹为观止。那些对此有争议的人只能表明他们对圣经原文知识的缺乏,因为在翻译的时候,假如一个词还有别的译法,译者就在旁边注明了。我们要为这一无法言喻的礼物感谢上帝!

    不管译文是如何地精确,但仍然不是原文,仍然不是无谬的。某个单词的意思可能并不准确,因此当有不同的意见时,就有必要对不同的译法仔细比较。忠实的翻译会把原文所包含的意思都传达出来;然而,既然是不同种类的语言,所以就存在着语言学和词汇上的差异。圣经的原文来自上帝直接的默感,不管是在教义方面,还是其中的语词,都是源自上帝的。然而在译本中,只有教义的内容是来自上帝的默感,其中的语词则不是这样。没有学问的人,虽然无法把译本与原文比较,但是假如他能感受到译本中教义方面内在的凝聚力和统一性,他仍然可以确信译本的教义内容的精确性。圣灵也会藉着上帝的圣言说话,见证上帝的圣言在其翻译的形式中的精确性。除了学者和敬虔之人的认可之外,上帝的圣言对自己的心灵以及他人的心灵的影响力,也会证实翻译的精确性。即使那些抵挡真宗教的人,他们熟悉荷兰文和圣经原文,也不得不证实这一译本的精确性,认为这一译本既忠实原文,意思表达的又非常精确。假如有人对其中的词语有不同的理解,通过与原文比较,他就会确信目前这一译本的精确性。

    关于旧约希腊文七十士译本(theSeptuagint)以及最常见的拉丁文武加大译本(theVulgate),需要提出以下的问题:这些译本是不是与原来的版本具有同样的权威?它们是不是具有同样的可信度,其中所选用的每个单词是不是都是无谬的,正如那些受圣灵默感的先知、福音书作者和使徒们所记载的经文一样?

    回答:罗马天主教是这样主张的;然而,我们并不认为如此,原因如下:

    首先,这两个译本和其余所有的译本一样,都不是圣灵无谬的默示的产物。它们都是会犯错误的人工作的结果,虽然在翻译的时候,他们竭尽心力避免错误,但仍然会有错误出现。所以,从当受的尊敬及其无谬性而言,不管是这两个译本,还是其它的任何译本,都不应当与原来的经文享有同样的权威。

    其次,所有的学者都知道,即便是罗马天主教的学者,也作出了同样的判断,在这两个译本中有相当多的错误之处。很显然,七十士译本在好几个地方被误导了,因为当时翻译者所根据的希伯来圣经并没有元音标记,本来上帝使人在记录圣经的时候是有元音标记的。想一想,没有元音标记的书信会是什么样的情况。主要的事项也许能够识别出来,但也很容易得出错误的结论。很容易就能够分辨出来,通用的拉丁文译本是从希腊文翻译出来的,而不是从拉丁文翻译的。这两个译本都有很严重的错误之处。因为教皇派的学者也承认这一事实,教皇就吩咐对通用的拉丁文译本作了某些修正。许多天主教人士不承认任何译本是权威性的,这就是其中的原因。

    异议#1:基督和使徒们在引证旧约圣经的时候,所用的都是七十士译本。因此他们是承认这一译本的合法性的,这就使得这一译本的权威性得到了确定。

    回答:基督和使徒们所关心的是经文的意思,而不是字句本身。他们也不是始终都是应用七十士译本,而是经常援引希伯来文圣经。他们之所以使用希腊文圣经,是因为当时希腊文比希伯来文更通用,人们更容易听懂。因此,基督和使徒们引用七十士译本这一事实,并不证明这一译本就是权威性的。

    异议#2:希伯来教会有一本用自己的语言写成的权威的希伯来文圣经,希腊教会也有一本用自己的语言写成的权威的希腊文圣经,那么拉丁教会也应当有一本以自己的语言写成的权威的圣经。

    回答:这种结论在两方面都有错误。希伯来教会拥有上帝的圣言,不管是在教义方面,还是在词语上,都是上帝直接默示的。他们并没有新约圣经。希腊教会没有以权威的语言写成的旧约圣经,他们所用的是译本。但他们却拥有权威性的新约圣经,也是由上帝直接默示的。而拉丁教会则恰恰现反,所具有的只是译本,不是原稿,不像希伯来圣经和希腊圣经一样。假如这样的结论是正确的,那么根据这一规则,每个民族都要拥有自己权威的译本才行。

    异议#3:既然七十士译本和武加大译本都是最古老的译本,被人们长时间应用,至少应当把它们视为是权威性的。

    回答:不能说随着时间的演进,谬误就变成真理了。武加大译本可能非常古老,但还有很多译本可能更古老。

    18.圣经的必要性(TheNecessityofScripture)

    问题:圣经是必要的吗?

    回答:关于上帝的圣言,我们最后所探讨的就是其必要性和有益性。上帝的圣言是必要的,也是有益的,不仅是对那些初信的人,对那些在这个世界上灵命极其高深的信徒也是如此。上帝的圣言就如溪流,小羊可以在其中喝水;上帝的圣言就如洋海,大象可以在其中畅游。认为自己的意见已经超越圣经的人,不过是愚人而已。他这样认为,不过是表明他对圣经的灵性一无所知,对于自己也是一片茫然。上帝是全能的,他不用把他的圣言写下来,就可以聚集他的教会,保守他的教会,并使其成长。然而,上帝按其智慧和慈爱,眷顾他的教会,仍然以最适宜最稳定的方式,通过文字记录,向教会显明他的旨意。在我们所处的时代,因着印刷术的推广,这一方式更是增强了。每个人在家中都可以有一本圣经,天天都可以从圣经中得指导和滋养。上帝使人顺服于他的圣言之下,免得他们超出圣经的界限。因此,圣经既,是必要的,也是有益的。理由如下:

    首先,对于信仰和归正来说,这是上帝设立的唯一的途径。没有上帝的圣言,就没有人相信。“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神的话来的”(罗10:14,17)。离开上帝的圣言,就没有人得到重生。“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们”(雅1:18);“你们蒙了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是藉着神活泼常存的道”(彼前1:23)。

    其次,上帝的圣言就是食物,滋养归正者属灵的生命:“就要爱慕那纯净的灵奶,像才生的婴孩爱慕奶一样,叫你们因此渐长”(彼前2:2)。有很多人不经常使用圣经,因此就生活在黑暗之中,摇摆不定,被各种教导吹来吹去,生活在悲哀之中,饱受信心软弱之苦,所经历的则是上帝向他们掩面不顾。

    第三,上帝的圣言是唯一的标准,不管是我们心灵的状况,还是思想言语,行事为人,都要以上帝的圣言为治理的标准。“照此理而行”(加6:16);“人当以训诲和法度为标准”(赛8:20);“我看重你的一切命令,就不至羞愧”(诗119:6)。如果不把上帝的圣言放在心中,人就会把自己的智慧抬举到圣经之上,自己误导自己,也使别人担忧。这样忽视圣经,所导致的结果就是在生活中犯罪,灵命大大退后。确实如此,许多人不以上帝的圣言为自己生活的标准,“将来有许多人想要进去,却是不能”(路13:24)。

    第四,上帝的圣言为我们提供了稳定的安慰。“叫我们因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罗15:4);“我若不是喜爱你的律法,早就在苦难中灭绝了;我以你的法度为永远的产业,因这是我心中所喜爱的”(诗119:92,111)。这种从上帝的圣言而生发的安慰在读经、听道、祈祷和默想的时候,就会临到我们。也许是从圣经的一段经文而来,也许是在从事艰苦劳作的时候,灵魂被导向一段经文,从中得到安慰。这种安慰一般都比较深刻,如果对上帝的圣言不加思考,是不会得到这种稳定、持久的安慰的。但是,不要坚持一段特定的经文非得用在某个特定的时候,如果有这样的期待,就会丧失甜蜜的属灵的架构。所以,要经常读经听道,这样在需要的时候,就可以随时有经文的供应。另外,在默想的时候,也可能会有经文感动人心,使灵魂大得安慰,即使在睡梦中,也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大多数时候,给人感动的经文段落从前并没有特别注意过,甚至不知道在圣经的哪个地方。

    第五,上帝的圣言是一个成圣的特殊工具。“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约17:17)。上帝的圣言持续不断地劝勉人,使人的灵魂倾向于顺服上帝的声音,从而使人成圣。另外,信徒努力用上帝的圣言来规范自己的生活,读经听道,默想圣言,持续不断地与上帝对话,如此上帝的圣言就使人趋向圣洁。除此之外,不断运用上帝的圣言,信徒的信心就得到更多的操练,在真理中更加趋于坚固。信心生爱心,爱心使人成圣。灵魂就是这样步步精进,深入上帝圣言的奥秘,认识以前所无法分辨的诸多事宜。每一次对属灵奥秘新的体会,以及每一个属灵的奥秘本身,对人都有成圣的影响。那些在读经方面粗心大意,对于上帝的圣言漫不经心的人,在很大程度上就失去了这样的福分。

    第六,上帝的圣言是属灵的宝剑,在我们与魔鬼、异端和肉体的争战中,必须时时都要运用(弗6:17);“上帝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来4:12)。那些拿好宝剑,作好准备的人,就能站立得稳,保护好自己,并胜过仇敌。

    第七,总之,上帝的圣言是我们得救的唯一工具。“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罗1:16);“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弗1:13);“领受那所栽种的道,就是能救你们灵魂的道”(雅1:21)。因此,无论谁渴慕救恩都要尊崇并承认上帝的圣言是必要的,也是有益的,并以这圣言为自己的渴慕。

    19.我们对圣经的责任(OurobligationTowardtheHolyScriptures)

    我们已经证明上帝的圣言具有这些属性,这给每个人提出了以下的要求:

    首先,每个人都必须如此承认、相信、看待上帝的圣言。若非如此,圣经就不会有什么益处。“只是所听见的道与他们无益,因为他们没有信心与听见的道调和”(来4:2)。有时,我们不信的心,受到魔鬼的煽动,就使我们怀疑圣经是不是上帝所默示的。有时这使得信徒非常难过,对他们有很大的伤害。即使在这样的时候,他们仍然感受到上帝圣言的大能震憾他们的心灵,这不是一般的人类著述所能做到的。如果是人类的作品振动他们的心灵,只是因为借用了圣经上的话。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很快地感受上帝的圣言是安息之源,也是信徒的安慰。它是强大的工具,使人悔改归正,世界上再也没有比圣经更纯粹、更美善、更明确的救赎之道了。这就使得每个人都把自己的心思意念降服于圣经的权柄之下,把一切错误的冲动都消灭在萌芽状态。如果任凭此类意念泛滥成长,就会使得人的灵魂变得狂乱。当我们在九十三章“上帝的圣言是否属实的诱惑”,探讨灵魂的疾病的时候,对这一主题会更加详尽地予以考察。

    其次,圣经是上帝赐给我们的最宝贵的礼物,我们应当对此满心欢喜,不管是在阅读的时候,还是拿在手中的时候,都要为此而喜乐,用满腔的热情拥抱这珍贵的礼物。几乎全世界都被剥夺了上帝的圣言。罗马教皇从人们的手中剥夺了圣经,并把圣经与那些阅读的人一起烧死。相反,我们则可以拥有圣经,可以读经听道。这一事实,当使我们的心何等地愉悦啊!“我喜悦你的法度,如同喜悦一切的财物。我何等爱慕你的律法!”(诗119:14,97);“都比金子可羡慕,且比极多的精金可羡慕;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诗19:10)。

    第三,我们应当感谢主,赞美主,是他把圣经赐给我们,使我们高兴欢喜。“我因你公义的典章,半夜必起来称谢你”(诗119:62);“耶路撒冷啊,你要颂赞耶和华!锡安哪,你要赞美你的神!他将他的道指示雅各,将他的律例、典章指示以色列”(诗147:12,19)。

    第四,不管是处逆境顺境,不管是遭遇黑暗光明,还是在怀疑困惑的时候,在我们的一生中,我们都要运用上帝的圣言。不管什么事情临到你身上,不管你正在从事什么工作,上帝的圣言都会为你提供安慰、平安、智慧和方向。“你的法度是我所喜乐的,是我的谋士;我拣选了忠信的道,将你的典章摆在我面前;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路上的光;我以你的法度为永远的产业,因这是我心中所喜爱的”(诗119:24,30,105,111)。

    第五,买下这一无价的珍宝,殷勤用工,让它在你的家庭中占一个重要的位置。现在有一个流行的风俗,许多显赫的公民,在每个房间里都放置了一本印刷精美的大圣经,连同一本诗歌集,我认为这一风俗是可喜可贺,值得赞美的。如果他们更加殷勤地研读圣经就再好不过了!最好的慈善行为之一就是为穷人提供圣经,并且经常询问他们有没有天天阅读。那些资源有限,同时又不愿意收受别人任何礼物的人,必须努力积蓄,攒钱买一本圣经。那些还不能阅读的人要努力学习,目标就是要能够阅读上帝的圣言。一个没有圣经的家庭,就是没有舵的船,一个没有圣经的基督徒,就是没有武器的战士。

    当初,宗教改革在荷兰刚刚开始之时,一些家境富裕的公民,经常兜里带着一本新约圣经去探访穷人,目的是为他们读一些章节,因为那时大多数人还不能阅读。读完圣经,他们就捐给穷人一笔慈善款项。这样的作法在当时成了一种风俗。航海的人员完成航行回到家中,也作类似的事情。这样作,他们就满足了那些既没有圣经,也不会阅读的人的需要。这是互相造就的事,宗教改革就这样在荷兰展开了。今天仍有很多人不明白圣经,假如这种作法再次成为时尚,这该是多么好的事啊!

    第六,要殷勤持久地阅读、查考、默想上帝的圣言。甚至君王也应当如此行。“存在他那里,要平生诵读”(申17:19)。学者们也有责任如此行。“要以宣读为念”(提前4:13)。卑微之人也有这样的特权和责任,其实每个人都应当如此行。“你们查考圣经”(约5:39);“你们没有念过吗?”(太12:3)。

    那位太监在坐车的时候读圣经(徒8:28)。底哩亚的人天天查考圣经(徒17:11)。如果每个人在外出工作之前,都坚持先读圣经,并与家人一起读经,这该是多么的美好啊!中午的时候,我们既要喂养自己的肉身,也应喂养自己的灵魂。晚上下了班,应当从上帝的圣言得到补充和更新,以此来结束一天的劳动。同时,在从事自己的工作的时候,也可以默想所读的内容,使灵魂保持与上帝的交通。这样就能明白圣经属灵的含义,也会经历到上帝圣言的大能。这样坚持读经,也会使人的灵魂在恩典中长进,避免一些虚浮的思想,控制我们的舌头,抑制我们的败坏,使人敬畏上帝。

    20.如何读经才能获得益处(GuidelinesfortheProfitableReadingofScripture)

    要使读经有益,必须预备、练习,多加思考。

    首先是预备读经。每次读经之前,都要预备自己,

    (1)要集中注意力,把自己摆在上帝的面前。一定要有敬畏之心和属灵的情怀,要意识到主会向他说话。这一意识当使我们恐惧战兢,有神圣的敬畏之心。要增进这样的敬畏之心,可以思想《以赛亚书》1章2所写:“天哪,要听!地啊,侧耳而听:因为耶和华说。”

    (2)要一心仰望主,他是圣经的作者,恳求他的圣灵使我们明白圣经中所表达的真理,并印在我们的心中。我们的祷告应该像《诗篇》119篇18节所写的那样,“求你开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的奇妙”。

    (3)要操练信心,就必须留心顺服,接受安慰,遵行主的宣告、应许和吩咐,说:“耶和华啊,请说,仆人敬听!”(撒上3:9)。

    其次是练习读经。当你读经的时候,非常重要的是要安静地阅读,集中注意力,不要匆匆忙忙,一心想赶快结束。如果时间不够,宁可少读一点,但在阅读的时候一定要集中注意力。可以用两种方式阅读圣经,一是自己研读,二是利用别人的研究成果。到底是运用哪一种研读方法,要根据自己的时间和能力而定。

    要认真仔细地阅读圣经,就必须注意上文下理,以及经文的表达方式和目的所在。研读一个事项的时候,要把正在阅读的经文,与其它地方解释得更清楚的经文相对照,也要与内容类似的经文对照观察。若能参考一本很好的串珠注释本圣经,多一些亮光,就更有利于达成这一目的。按照这样的过程,就能查考、明确经文字面的意思。但是,不要仅仅抓住字面的意思不放,正如许多主张字义释经的人所作的那样。仅仅是字义释经,不过是满足于皮毛而已,既得不到力量,也无法使灵魂得到滋养。一定要参透表层的意思,追求明了内在的深层的含义。然而属血气的人,不管他们是如何地博学多识,熟悉上帝的圣言,甚至也能明白上下文,并把经文字面的意思传递给他人,但对圣经内在的精义,他们是盲目无知的。相反,对于经文之中所包含的属灵之事的独特的清晰性、本质和力量,敬虔之人立即就能观察到,而且随着他对这些事宜不断地加以观察和默想,他的认识也会不断增加。同样的词语,同样的章节,他可能阅读了无数次,但每次阅读的时候,仍然能够感受到从前不曾知道的新意。他在圣经中所发现的真理总是愈来愈新,变得更加甘甜。当然,在考察经文字面意思的过程中,有时并没有多少属灵的操练,但这却使人能够更好地理解圣经,以后再读经的时候就会更有准备,阅读的更全面,更深刻。

    在这一方面,有四个暗藏的陷井应予避免。如果围绕这些陷井转来转去,不仅无法查明圣经的正确含义,反倒会模糊上帝圣言的灵性。

    第一种需要避免的作法,就是把每一种可容许的意思都赋予经文,所造成的结果就是:任何意思都是可接受的,只要不与信仰的规范抵触,不与上文下理矛盾即可。如果坚持这样的作法,就是自欺欺人,扭曲圣经的原义。圣经本来的意思都是单一、清楚、直接、精确的,各项事宜的表达也是井然有序,行文美妙,非常人所能及。所以,在研读每段经文的时候,我们都要仔细地考察经文具体的内容和圣灵特别的目的。

    第二种需要避免的作法,就是硬要把一切都塞进七个时代的框架,因为这种七个时代的概念本身就是错误的。如果只是局限在约翰所写的《启示录》中,还可以容忍;即使如此,也会妨碍人明确《启示录》一书的真正含义。非要在整个圣经中找出七个时代来,硬把圣经上的每个事项塞进一个时代里去,是令人无法接受的。这种作法会消除圣经真正的含义、灵性和力量。

    第三种需要避免的作法,就是把一切都归到预言的范围内,与新约时代的一个特定时期联系起来,认为已经成就了,或者还没有成就,但将来会成就。这种作法使得圣经丧失了与现实生活的相关性。也有人把一切都与教会和敌基督联系起来。有人甚至把福音书中所记载的耶稣基督所列举的比喻当作预言来解读,认为也和教会与敌基督有关系。这样解释圣经的人,歪曲了圣经的原义-破坏了圣经固有的灵性和力量。确实,从亚当开始到基督为止的所有仪式,以及在旧约圣经中的各个预言,在新约圣经中并没有逐一解释。所以对这些在新约圣经中没有解释的事情加以探讨考察,是令人高兴的事,也很有益处,但这种研究并不是确定无谬的。在作这样考察的时候,经常会发现关于基督的属性和他如何完成中保职份的独特的论述,以及一些确实已经应验了的预言。这样,我们的信心就会增加,并得到极大的坚固。但在作这种考察的时候,需要智慧和节制,不要对某些含义抓住不放,并因此而作出一些极端的主张。在解释预言的时候,我们自己和其他人一样,经常犯错误,最终发现自己所坚持的是一种错误的观点!因此,在作此类研究的时候,我们需要敬畏上帝,谦卑自己。

    第四种需要避免的作法,就是坚持圣经中的任何经文,都要根据上文下理来理解,否则就不会有正确的认识。一般来说,经文的上文下理都是清晰的,除此之外,只要是敬虔之人,哪怕没有受过高深的教育,也不难掌握,这要比某些人所乐意承认的更容易。当上下文不是那么容易辨认的时候,一个人对上下文的解释可能与他人不一样,原因就在于人悟性的昏昧。敬虔之人,朴实地阅读圣经,能够明白其中属灵的含义,他们往往比其他人更能够理解上下文,虽然他们常常不能像有学识的人那样证明自己的看法。然而,要正确地理解一节经文,或一段经文,明白上下文并不是始终必要的。在圣经中有成千上万的地方,可以单独聆听或阅读,本身就有准确的意思,完全地表达了有关的教义内容,足够激发信心,使人得安慰,得劝勉。以下的经文就是例证,“信子的人有永生”(约3:36);“如今你们求就必得着”(约16:24);“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饱足……应当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在你们以前的先知,人也是这样逼迫他们”(太5:3-12)。另外,圣经中的许多箴言也没有明显的上下文。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非要找上下文不可,就把清楚的事情给搞模糊了。在读经的时候,要分辨经文的意思,就要注意这一方面。

    当然,即使没有刻意考察经文的意思,也可以阅读圣经。这是指日常生活中的读经。谦卑自己,带着饥渴慕义的心,有顺服的心志,把自己摆在上帝的面前,一边慢慢地阅读,一边冷静地思考,仿佛是在聆听上帝的声音,阅读时,顺从圣灵在心中的引导。如果遇到当时不明白的地方,就暂时放在一边,继续阅读。遇到有感动的经文,就暂时停下来,让这段经文在心灵中动工。然后祷告,感恩,欢喜,充满惊奇,这一切都使得灵魂活跃起来,并激发人,使人趋向顺服。此后,继续阅读。读完一章,就根据时间的允许加以默想。在遇到特别的经文的时候,就作一个特殊的标记,或者记在心里。不管是有学识的人,还是没有学识的人,都可以用这样的方式来阅读圣经。如此读经,对圣经的属灵含义就会有越来越清楚的认识,上帝的圣言也会变得越来越宝贵。“人若立志遵着他的旨意行,就必晓得这教训或是出于上帝,或是我凭着自己说的”(约7:17);“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自由”(约8:31-32)。

    在阅读圣经的时候,可作以下的反思:

    (1)上帝让人把他的话语记录下来,使我们可以放在家里,能够阅读,并且也有阅读的特权,这使我们的心灵得到滋润,我们要为此高兴欢喜,感谢上帝;

    (2)要殷勤保守读经时所获得的良好的属灵状态;

    (3)在工作的时候,要默想所读过的内容,反复地努力把自己的思想集中在上帝的圣言上;

    (4)一有可能,就把自己所读过的内容与他人分享,并加以探讨;

    (5)要把所读的内容在实际生活中行出来,努力使自己的生活与上帝的圣言一致。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是这样来应用圣经,我们在知识和敬虔方面会取得何等的进步啊!如此读经、默想、行道,小孩子就会在基督里很快成为年轻人,年轻人在基督里很快也会长大成熟。

    [1]很显然,布雷克得出这样明确的结论,我们要从他所处的具体的历史背景来考虑。

    
第一卷 上帝论 第三章 上帝的本质
    在前一章中,我们所探讨的是认识上帝的两大本源,一是自然,一是圣?shy;。现在我们要思考上帝本身了。在思考上帝本身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恐惧战兢,这样就使我们一方面避免沉醉于对上帝不正确的看法之中,一方面也使我们对关乎上帝的正确思想作出适宜的回应。在我写作此章的时候,惟愿上帝引导我,并祈愿他向阅读本章或听人阅读的每一个人显明他自己。惟愿本章能够使那些教授真理的人大得坚固,而苏西努派、阿米念派和其它提倡各种谬论的人则受到驳斥。最重要的是,愿本章在救恩之道上引导我们。

    当我们思考关乎上帝的教义的时候,我们将对他的圣名、本质、属性和位格一一探讨。另外,我们也会考察上帝的工作:他内在与外在的工作,以及他在自然领域和恩典领域中的工作。

    1.上帝的圣名(TheNamesofGod)

    为了向别人讲说上帝,必须有一个词语来向别人表明我们说的是?shy;,而且,很显然,并不需要用这样的词语来把上帝与其它神灵分别开来,因为只有一位上帝。正如第一个人的名字就叫“人”一样,因为那时候并没有别的和他一样的受造物,救主不需要别的名字,就叫“耶稣”,耶稣的意思就是“救主”,上帝也不需要别的名字,他就是“上帝”。

    2.耶和华之名(TheNameJEHOVAH)

    虽然一个名字并不能够表明无限的上帝,然而主仍然乐意给他自己起一个名字,并希望用此名字来称呼他,这一名字表明了他的本质、他存在的方式及其位格的多元性。表明他的本质的名字就是“耶和华”(Jehovah),缩写为“雅”(Jah)。表明上帝的三个位格的名字是“伊罗欣”(Elohim)。这两个词?shy;常连在一起,成为“雅巍”(YHWH或Jehovi)。这一词的辅音包含在“耶和华”之名内,而元音标记则生成“伊罗欣”。这两个名字?shy;常以下面的方式并列出现:耶和华伊罗欣(JehovahElohim),这显明上帝在本质上是一,而位格则有三。

    犹太人是不称呼耶和华之名的。开始的时候不用这一名字也许表达了他们的敬畏之心,但后来却变成了迷信之事。犹太人不用“耶和华”之名,他们用“阿多乃”(Adonai)一词来取代,在圣?shy;中?shy;常用这一名字来称呼主。阿多乃的意思就是“主”。当这个词是指人的时候,就写为patach,用的是短元音“a”。当这一词是指主的时候,就用kametz一词,其中所用的是长元音“a”。这样,耶和华一词中的所有元音都出现了。要达成此点,元音“e”变成了chatef-patach,这是最短的元音“a”,是指喉音字母aleph。我们的?shy;译者在表达耶和华这一名字的时候,用的是“主”这一名字,与希腊文中的kurios类似,后者是由“阿多乃”?shy;译而来的,而不是从“耶和华”?shy;译而来的。在《启示录》1章4节和16章5节,使徒约翰把“耶和华”的名字?shy;译为:“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上帝”。这个词主要指的是存有和本质,有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等年代上的含义。如此,这一名字是指一位永恒的存在者,所以在法语中把耶和华一名?shy;译为“l-Eternel”,意思为“永恒者”。

    耶和华之名在新约圣?shy;中没有出现,如果要在各种语言中一定要保留耶和华一名,那么就会出现在新约圣?shy;之中了。坚持说这一名字在希腊语中发不出来,不仅没有推?shy;我们的观点,反倒予以肯定。即使希伯来文的音译与希腊语的优雅风格相冲突,但也绝不是不可能的。既然他们能发出耶稣、和撒那、利未、亚伯?shy;罕和哈利路亚,他们显然也能发出耶和华的名字来。我不是说不可以用耶和华这一名字,但是不要把使用这一名字作为是绝对的必要,仿佛使用这一名字灵命更高、更有智慧一样。用这一名字来吸引别人的注意力,是属血气的行为,用此来表明自己神学上的观点也是如此。耶和华并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名字,“天使”或“人”这是普通的名字,可以用于指许多同类的受造物。然而,耶和华这一名字是惟独属乎上帝的,不属乎任何受造物,他们也都各有自己的名字。

    问题:圣?shy;上有没有把耶和华这一名字用在一个受造物的身上,还是这一名字是惟独属乎上帝的?

    回答:苏西努派为了避免承认主耶稣是真正的上帝,就坚持说其他人也以此名相称。然而,我们对此是断然否定的,我们坚持这一名字惟独属乎上帝。惟独上帝才可被称为耶和华。?shy;因如下:

    首先,在考察这一词的构成时,语言学专家主张,这一名字具备一个名字的所有特征。因此,它与一般的名字没有任何共同之处。既然用这一名字来称呼上帝,所以这一名字必然是上帝自己的名字。

    其次,这一名字不能用在任何人的身上,惟独适用于主上帝,因为它所指的是一位永恒者,他是不变的,并且是万有的本源。

    第三,主把这一名字惟独用于自己的身上。“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赛42:8);“他的名是耶和华”(出15:3);“他们若问我说:‘他叫什么名字?’我要对他们说什么呢?神对摩西说:‘我是自有永有的’?shy;?shy;那自有的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出3:13?shy;14)。

    这些词表达了耶和华的意思,因为耶和华是从动词短语“自有永有”而来的。“至于我名耶和华,他们未曾知道”(出6:3)。这并不是说在此之前耶和华之名无人知道,因为夏娃早已用这个名字来称呼上帝了:“耶和华使我得了一个男子”(创4:1)。

    然而,主并没有让他们?shy;历到这一名字的含义,即涉及到他的应许,他是始终不变的。当他带领他们出埃及,进入迦南地的时候,他们就看到了这一点。

    异议#1:这一名字也用来称呼受造的天使。“夏甲就称那对她说话的耶和华为看顾人的上帝”(创16:13)。向夏甲说话的是一个天使,因为以前提到他是天使。

    回答:(1)可以相信,夏甲晓得是上帝差派先知或天使向她说话,因此她把这些话当作是由上帝亲自说的。正是基于同样的?shy;因,伯特利的牧羊人也说:“我们往?shy;?shy;看看所成的事,就是主所指示我们的”(路2:15)。因此,夏甲并没有称天使的名字是“看顾人的上帝”,而是把此名归给主,是他差派这位仆人向她说话。

    (2)无疑,上帝的独生子在道成肉身之前?shy;常以人的形像显现,他有中保的职份,被成为“主的天使”,“主的同在的天使”,“立约的使者”。在《创世记》16章10节,“我必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这显然不是由受造的天使能够完成的,惟独上帝才能够成就此事。不管夏甲认为这是耶和华,还是耶和华藉着他的使者向她说话,她所指的耶和华都是那位“看顾人的上帝”。

    异议#2:在《创世记》18章,记载有一个天使出现在亚伯?shy;罕的面前,其中有好几次提到他是耶和华。

    回答:那是非受造的天使,就是上帝的独生子。

    (1)他明显与其他两个天使不同,他们都没有被称为耶和华。惟独上帝才被称为耶和华。

    (2)那天使就是耶和华,他知道撒?shy;在帐篷里笑(13节)。他预言了以撒的诞生,这从自然的角度来看,根本就是不可能的(10节)。他知道亚伯?shy;罕会吩咐他的子女和家人遵行主的道(19节)。这些事情惟独能够归诸上帝。

    (3)亚伯?shy;罕承认他为全地的审判者(25节),所以极其谦卑地敬拜他,并向他恳求(27节)。

    异议#3:摩西称他所建的祭坛为耶和华。“摩西筑了一座坛,起名叫耶和华尼西。”(出17:15)

    回答:这样的意见是与?shy;文明显相悖的。?shy;文中并没有说,摩西称那座坛是耶和华,否则他那时就直接命名了。但他所说的是“耶和华尼西”,意思是说,“耶和华是我的旌旗。”摩西不可能称那坛为“旌旗”,同样,他也不可能称那坛为“耶和华”。这句话是用在祭坛上的口号,正如把箴言刻在门口和大门上一样。摩西藉这样的方式表明主?shy;立约的上帝?shy;是他们的帮助,而祭坛所预表的就是基督,这是可见的证据。

    异议#4:教会也被冠以“耶和华”的名称。“?shy;?shy;城四围共有一万八千肘。从此以后,这城(即耶路撒冷)的名字,必称为耶和华的所在”(结48:35)。

    回答:这一短语是用于指教会的,关于教会,所表达的意思是,“主在这里。”上帝与教会同在,惠赐他的保护和平安。

    3.伊罗欣之名(TheNameELOHIM)

    “伊罗欣”(Elohim)这一名字是指上帝存在的方式,或他的神圣位格,等同于希腊文中的theos,英文中的God。“伊罗欣”(Elohim)是复数形式,单数形式是Eloah,这种形式在圣?shy;中很少遇到,而双数形式则不存在。这个词一般都是以复数的形式出现,是指两个或更多,通常是与单数形式的动词连用,在《创世记》1章1节就是如此,“起初,上帝创造”,这是指独一的上帝以三个位格的形式存在(约壹5:7)。当“伊罗欣”(Elohim)一词以复数形式使用的时候,通常有一个动词、形容词或名词放在与其并列的地位,加上affixumpluralisnumeri。这在以下的段落中非常明显:伊罗欣,亦即上帝,说(Nagnaseh):“我们造人”(创1:26);当伊罗欣(hignoe)“叫我离开父家漂流在外”(创20:13);伊罗欣(Kedoshim)“是圣洁的上帝”(书24:19);现在当记念(Boreech)“造你的主”(传12:1);BognalaihGnosaich,“造你的是你的丈夫”(赛54:5);“我是耶和华”(Eloheka),“你的上帝”(出20:2)。

    “伊罗欣”是一个通用的名字,也可用于其他人身上,但是,要正确地运用,还是惟独属于上帝的。主是独一的,他是伊罗欣,以三个位格的形式存在。然而,从形而上的角度,这个名字也用于其他人。有时偶像也被称作是伊罗欣,因为偶像崇拜者对偶像顶礼膜拜,奉为神明。有时天上也被称作是伊罗欣,这是因为他们反映上帝的荣耀和权能。有时国民政府也被称为伊罗欣,因为国家有一定的领土,政府在这领土之内施行统治,由此而反映上帝至高无上的威严。

    在圣?shy;中还把其它许多名字归给上帝,描述、表达上帝的完美,比如全能者、至高者、至圣者等等。

    4.上帝的本质(TheEssenceofGod)

    我们从上帝的名字开始探讨,现在我们来考察上帝的本质?shy;他作为上帝的存在。但是,对此我当说什么呢?雅各曾?shy;询问上帝的名字,也就是请他说明自己的本质,因为在早期历史上,习惯上起名就是表明某事的本质。然而,雅各当时所得到的答复是:“何必问我的名?”(创13:18)。上帝不希望他进一步地参透上帝的奥秘。玛挪亚也曾这样求问,主的回答是:“你何必问我的名,我名是奇妙的”(士13:18)。在《以赛亚书》9章6节,我们读到:“他名称为奇妙”。那些伪称认识上帝的人,你告诉我:“他名叫什么?他儿子名叫什么?你知道吗?”(箴30:4)。我所能说的只是上帝的本质,就是他永恒的自有性。当初摩西也曾?shy;这样求问,假如以色列人问他是?shy;打发他来的,他应当怎么回答,主说,EhjehAscherEhjeh: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说:“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那自有(Ehjeh)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出3:14)。关于上帝,约伯说:“在他有能力有智慧”?shy;Toeschia,就是本质的意思。它是从jaschah派生出来的,而jaschah则是从jeesch派生的,意思是稳定和持续。

    在新约圣?shy;中,是用theiotees和theotees两个词表达的,在《罗马书》1章20节和《歌罗西书》2章9节中都?shy;译为“神性”(Godhead)。另外,还有fusis一词,在《加?shy;太书》4章8节中?shy;译为“属性”(nature),另外一词是morphee,在《腓利比书》2章6节?shy;译为“形像”(form)。

    如果你想更多地认识上帝的本质,请和我一起闭上眼睛,在那不可接近的大光之前,敬拜他。上帝的本质在某种程度上已?shy;向人显明了,但是我们只能藉着思想上帝那神圣的属性,略知他本质的边缘部分。在这一点上,我们要离开通常对待研究主题的那种方式。我们不会花很大的气力去处理各样的异议,以免我们给人提供机会,以关乎上帝的思想为娱乐,与索西努派、异**与他们的追随者一样,这是很不合适的。当然我们仍会处理各样的异议,作出适当的反应,方法就是以审慎的方式,把真理揭开、明确。

    5.上帝的属性(TheAttributeofGod)

    我们的语言恩赐是属于物理界的。我们所使用的语词和表达方式都是来自地球上的各样东西。语言本来是用声音来表达可见的东西,人类借助语言这一工具,能够解释神圣的属灵之事,这实在是非常神奇的,也显明了上帝奇妙的恩典。我们的大脑是有限的,它的能力也是有限的,在我们能产生理解之前,大脑要对各样的概念进行加工。上帝调整自己,使我们有限的能力可以认识他,这实在是上帝的恩慈。我们的理解水平无法完全理解上帝,我们的上帝观无法包容一切关乎上帝的所言所思,所以上帝按他自己的美意,就藉着各种思想和概念,把他自己显明给世人。这些思想概念都是我们从人类的角度描述、称呼上帝的基本属性。这些称呼是与上帝所参与的事和所作出的行为有关系。我们知道这些属性从上帝的角度而言都是一体的,既不能与上帝的存有分开,也不能在本质上彼此分离,它们共存在于上帝之内,一起构成上帝单纯的绝对的存有。然而,我们还是把这些属性视为不同的存在。公义和慈爱在上帝身上是合而为一的,但我们还是根据各自的对象和果效,把它们分别开来。在其完美方面,完美的上帝是无与伦比、不可思议的,因此,也是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单纯的整体存在。在上帝身上,各样事物之间是没有分别的,假如有什么在本质上与上帝不同的东西,就使得他成为不完美的了。然而,我们的理解力有限,只能分别考察每个问题,所以我们就对每个属性分别给以不同拿啤6杂谏系郏颐悄芄话凑照胬硭斫獾囊磺校加胨拇嬗幸恢拢颐怯邢薜睦斫饬ξ薹ú瓮钙渫昝佬院臀尴扌浴?O:P>

    通常把上帝的属性或完美之处分为两种,一是可传递的(communicable),一是不可传递的(incommunicable)。上帝的所有属性、他的单纯性、他存有的本质,就其属性而言,都是不可传递的。这种划分只不过是为了比较的方便。上帝以他自己的形像和样式造人,并更新堕落之人,根据这一形像,选民仍是罪人,上帝使他们重新成为与他的性情有份的人。这并不是说这样的罪人就变成了神,分有上帝的本质和属性。从上帝的角度而言,上帝本身是不可传递的,有效的人从人的角度是无法参透上帝的本质,上帝的本质是无限的、单纯的,因此也是不可分割的。因此,假如人在某种程度上分有上帝的本质,或分有上帝的神圣属性之一,结果他就是分有上帝整个的神性了,这样人就变成了上帝。然而,当我们谈及人有上帝的形像和样式的时候,我们只不过是指人身上反映上帝的某些属性,这些属性在上帝身上是无限的,不可分割,也不可传递。在这些属性和人身上所具有上帝的形像之间,有某种程度的一致性,然而绝不是完全一样,而是有着些许的类似性。

    但是,某些属性在有理性的受造物身上,连一点点微弱的反映也没有。如果是这样的属性,这种属性就是不可传递的属性。上帝的某些属性在人身上有所反映,有着微弱的类似之处,这种属性就是可传递的属性。不可传递的属性包括:完美性或自足性,永恒性,无限性或无所不在性,单纯性,不变性。可传递的属性是那些与智力、意志和力量有关的属性。为了证明我们所事奉的上帝是何等的上帝,我们将对这些属性一一加以探讨。

    6.上帝的完美性(ThePerfectionofGod)

    受造物的完美性是在于他所拥有的良善的程度,这种良善是上帝赐给他所有的受造物的。所有的受造物,不管他们在多大程度上具备完美性,他们的存在和幸福都是依赖外界的资源。然而,上帝的完美性是排除这种可能性的,因为他不需要其它任何东西。没有人能在他的存有上增加什么,也没有人能消减什么;没有人能增加他的喜乐,也没有人能减少。他的完美性就在于他的自足性,他是自有永有的,而且他就是初(启1:8)。他的自足性是内在的,也是为他自己的,他是“全能的上帝”(Elshaddai),是完全的自足者(创17:1)。“也不用人手服侍,好象缺少什么”(徒17:25);“你为人公义,岂能叫全能者喜悦呢?你行为完全,岂能使他得益呢?”(伯22:3)。“我的美善并不能使你得益”(诗16:2;译者注:根据钦定本重译)。

    因此,除了名字之外,上帝的完美性与受造物的完美性是没有任何共同之处的。人的完美性与上帝的完美性是对立的,因此上帝的完美性是上帝不可传递的属性。人的得救就在于认识、尊崇并侍奉上帝。这就是我们的上帝,他自身不仅是自足的,而且他藉着他的自足性,使人的灵魂福?shy;满溢,使人惟独以上帝为自己的福分。得到如此恩宠的人,就被这样的亮光、慈爱和喜乐所充满,别无所求。“除你以外,在天上我还能有?shy;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没有所爱慕的”(诗73:25)。

    7.上帝的永恒性(TheEternityofGod)

    我们微不足道的人类是属乎昨天的,我们有自己的开始,并存在于时间之中,逐渐消残。对于永恒性来说,我们甚至无法理解。我们是通过否定的方法,把永恒与时间相比,就说永恒是无始、无续、无终的,我们用这样的方式来努力理解永恒。假如我们超越这一界限,试图参透“如何”、“为何”永恒,我们就损害自己,使自己处于黑暗之中了。如果我们想在时间的框架内思考上帝的永恒性,我们就是羞辱上帝,以谬见自乐了。一切与时间有关,与时间类似,以及在象征的意义上我们称之为永恒的东西,在我们思考上帝的时候,都要完全排除。我们称某种事物是永恒的,是指:

    (1)继续存在,直到其目的达成。在这种情况下,割礼被称为是永恒之约。“?shy;?shy;这样,我的约就立在你们肉体上,作永远的约”(创17:13)。这就是说割礼要一直延续下去,直到基督来临,他是所有仪式的化身,在他里面,所有的影子都得到了成全,因此割礼就不再有用了。另外,也可以解释为:这一圣约,由割礼确证,是一个永恒性的约。

    (2)永恒一词也表达某一状况在人活着的时候,就仍然有效。“?shy;?shy;他便永为你的奴仆了”(申15:17)。

    (3)永恒一词也指某种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大山被称为是永恒的(申33:15;创49:26)。

    (4)永恒一词用于指不会终止的东西,如此处?shy;文中所指的福乐:“我又赐给他们永生”(约10:28)。

    我们用永恒一词指这些事物。但是,这些与上帝的永恒性相比,既没有共同之处,也没有类似的地方。上帝的永恒性就是指上帝的存在无始、无续、无终,这一切都是同时存在的。“耶和华”(Jehovah)一词所表达的就是这种意思。这一词所界定的是一位对他来说过去、现在、未来,都是同时并存的存在者,他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者。上帝的本质就是永恒,永恒就是上帝的本质。这是不存在偶然性的,与时间和受造物的关系不同。在上帝的本质中,没有时间上的顺序,因为他的本质是单纯的、不变的。涉及到上帝的永恒性,时间上的顺序是不存在的。永恒就是上帝的本质。圣?shy;谈及上帝的时候,就说上帝是永恒的上帝。“亚伯?shy;罕?shy;?shy;在那里求告耶和华永生上帝的名”(创21:33);“永生的上帝是你的居所”(申33:27)。谈及上帝的时候,圣?shy;上说他是初,也是终(启1:8)。虽然这些在上帝那里有所不同,但却是一个同时存在的实体(asimultaneousreality)。既没有时间的中断,也没有时间的延续。“?shy;?shy;从亘古到永远,你是上帝”(诗90:2);“?shy;?shy;在他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1:17);“天地都要灭没,你却要长存?shy;?shy;惟有你永不改变,你的年数没有穷尽”(诗102:26?shy;27);“在你看来,千年如已过的昨日,又如夜间的一更”(诗90:4)。因此,我们说,上帝与时间是没有任何共同之处的。

    有时把年数和日子,过去与现在也归到上帝的身上,并且称他是亘古常在者,以及其它类似的表达,但这些只不过是从人的角度来看问题。?shy;因就在于我们这微不足道的人无法用合适的方式思考、讲说永恒,但可以通过比较的方式,实际上这种比较也是极不对等的比较,对永恒的理解只能达到我们所需要认识的程度。无论如何,这样比较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把上帝与时间的观念分开。

    时间在不断地向前推进,而上帝的存在则是不改变的。上帝是昔在、今在和以后永在的。然而,上帝对时间的衡量并不像受造物一样,因为他是超越时间的,他在时间观之外。上帝过去所作的工作,明天仍然作,或者现在仍在作,这并不是说上帝也有时间的改变。这种明显的改变只是与他活动的对象和已?shy;成就的目的有关。

    因此,不要高抬自己,超出自己的理解范围,也不要用你自己属人的观念来局限上帝。要承认并相信上帝居住在人所无法参透的永恒之中;在这永恒之中舍己;敬拜那你所无法领悟的;与亚伯?shy;罕一道求告永生上帝之名。

    8.上帝的无限性和无所不在性(TheInfinityandOmnipresenceofGod)

    一个存在物,不管是属灵的,还是物质的,假如其存在能用数据来界定,那就是有限的。整个的天地和每个受造物都是如此。世界是有限的,即使没有其它的天体来界定地球的参数,地球自身的体积也决定了它无法膨胀,超过现在的范围。地球的大小,从其中心到表层,都是固定的,在地球表层之外,就是太空了,而太空也有自己的参数。然而,上帝的存在是没有任何参数的,也没有外在的力量能够把某个参数强加在上帝的身上,因此上帝是无限的,这种无限性是绝对的。

    有时,当我们讲到某种我们不知道限度的东西时,就在假定的意义上说它是无限的,比如砂砾、草叶、或星星的数目。我们也把总是能够加增的东西界定为无限的,比如数字就是这样。不管我们数多少,最终的总数不是奇数就是偶数,而且这总数还能继续改变,因为你可以增加数字,即使你数一辈子也数不完。然而,当我们说上帝是无限的时候,我们是在比较宽范的意义上说,所传达的意思就是:上帝的存有确实没有任何参数,也就是说没有任何的限制。他的权能是无限的,他的知识是无限的,他的存有是无限的;我们现在我探讨的就是后者。

    对我们这些在时间中的茉煳锢此担篮闶且桓霾豢伤家榈母拍睢M魑邢薜氖茉煳铮颐且参薹ɡ斫馍系鄣奈尴扌浴5蔽颐墙驳轿尴薜氖焙颍颐撬伎嫉氖蔷薮蟮墓憷浴H欢系鄣奈尴扌约扰懦康母拍睿才懦叨群偷赜虻母拍睢R斫馍系鄣拇嬗械奈尴扌裕颐潜匦氪蛹俣ǖ慕嵌龋肽持志薮蟮墓憷员冉希蔽颐怯忠勒獠⒎巧系鄣氖粜浴?O:P>

    上帝之存有的无限性是从以下概念按逻?shy;自然推出的,

    (1)上帝的存有的完美性。有限的就不是完美的,参数的不断扩展表明更大程度地接近完美。因此,无限的东西更美善,在完美性方面就超越了有限的东西。

    (2)很显然,上帝在权能上是无限的,有限的存在是不具备这种无限的权能的。

    (3)上帝藉着他的圣灵亲自证实了他的无限性:“耶和华本为大,该受大赞美,其大无法测度”(诗145:3);“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你居住的,何况我所建的这殿呢?”(王上8:27)。

    约伯的一个朋友讲述了上帝的无限性,上帝的知识和存有都是无限的。“你考察,就能测透上帝吗?你岂能尽情测透全能者吗?他的智慧高于天,你还能作什么呢?深于阴间,你还能知道什么?”(伯11:7?shy;9)。

    无限和无所不在对上帝来说是同一的。然而,当我们讲到上帝无所不在时,我们所说的只是无限的上帝临在于任何一个地方。我们不是界定他的参数,像我们界定物质实体的参数一样,任何物质性的实体都有可以准确界定的空间范围。上帝也与其他的灵体不同,他们在一个时间只能在一个地方。上帝的无所不在是指这样的事实:他以他的存有遍及万物,尽管并不是在一种地域性、物质性、尺度性的意义上。

    上帝藉着在基督里三一位格的联合,满有荣耀在地上天上,同时满有恩典地在教会之中。上帝藉着他那赐生命的圣灵而与每个信徒同在,藉着他那公义的愤?shy;而临在于地狱之中。在受造的宇宙之中,他无所不在,不仅是藉着他的权能和知识(在他的存有中,他的权能和知识都不是局部性的,也不是用任何尺度能够衡量的),也是因为他的存有是无限的、单纯的,也是不可分割的。对于受造物而言,上帝的无所不在与上帝的永恒性一样,都是不可思议的。因此,对于上帝的存在的方式,我们理性的眼睛必须闭上,要相信上帝确是在自然和圣?shy;中所启示的上帝。

    在这一方面,自然本身教导每一个人,特别是那些熟知上帝和宗教的人。这样的人就会意识到上帝的无所不在,不管人处在什么地方,不管是出于什么时间,每个人都会异口同声地承认上帝是全能的上帝,他是无所不知的,而且在本质上离他很近。即使在世俗世界里,那些有智慧的人也以强有力的方式表达出了这一事实。

    上帝在圣?shy;中说得非常清楚,“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脚凳”(赛66:1)。假如这种说法所指的是一个君王,所说的就是他直接的物质性的临在。因此,当上帝讲说他自己的时候,也是如此。上帝所用的是我们人的词汇,目的是让我们可以理解,并承认上帝的本体是天上地下无所不在的。“我岂为近处的上帝呢?不也为远处的上帝吗?耶和华说:人岂能在隐秘处藏身,使我看不见他呢?耶和华说:我岂不充满天地吗?”(耶23:23?shy;24)。“?shy;?shy;其实他离我们各人不远,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徒17:27?shy;28)。圣?shy;上显明,上帝不仅充满天地,而且也是无限地超越天地(王上8:27)。

    当我们说上帝在天上的时候,这并不是说他就不在地上了。我们既不能局限上帝的存在,也不能排除上帝的存在。在天上上帝荣耀的临在比在地上更加显明,天是他的宝座,地是他的脚凳。通过这样的表达,上帝那超越一切受造物的崇高的尊荣就向我们显明了。当我们在祷告中举目仰望的时候,人就会承认上帝是无形的,不同于世上的一切。

    圣?shy;上也讲到上帝不在烈风中,不在地震中,不在火中,而是以微小的声音出现的时候(王上19:11?shy;12),所讲的并不是他那本质性的临在,而是指他对以利亚说话、向以利亚显明自身的方式。当圣?shy;上说上帝不与某人同在,或上帝不在以色列人中间时(处33:7),所指的是他的恩宠的显现,而不是指他本体的同在。说上帝亦临在于各种令人作呕的地方,并非不适当,但是这种临在并不是物质性的临在,而是他作为促动、保守和治理的?shy;因而临在,正如他以复仇的审判官也临在于那些不敬虔的人和邪灵中间一样。太阳普照万物,却一点也不受世上任何事物的污染。一个物体是无法污染一个灵体的,更不用说污染无限的上帝了。无论是创造,还是治理,上帝都是以他视为合适的方式进行,对于他本体的临在,他也是按他自己视为合适的方式临在。藉着他的工作,上帝在世界中显明他自己,他并不是离世人非常遥远的上帝,而是无所不在的上帝,虽然我们的肉眼看不见。

    信徒啊,既然主时时都与你同在,不管你行路,还是躺卧,他都在前在后,一一细察(诗139:3?shy;5),要留意你自己的一言一行,那些对于他的临在不适宜的事情要禁止不作。要时时把主摆在自己的面前,在你一切所行的路上都要认定他,敬畏他,在他面前谦卑自己,存敬畏与谦卑的心行在他的面前,因为在上帝的面前犯罪大大加重了所犯的罪行。人如果在场,就能限制很多罪的发生,假如上帝的临在并没有产生同样的效果,就显明我们对人的尊敬胜过对威严、圣洁的上帝的尊重了。这是何等的藐视上帝,招惹他的震?shy;啊!因此,当敬畏上帝的临在,免得你犯罪得罪他,并以此督促自己,行事为人得蒙上帝的悦纳。

    另外,信徒啊,不管是盛衰荣辱,都要让上帝临在这一事实成为你持续的支持,和永远的安慰。主就在你身边;他是你四周的火墙,没有人能够违背他的旨意伤害你。如果发生什么事情,以他为你的避难所,以他的临在鼓励你自己。这是何等地使大卫的灵魂愉悦啊!“我们的祖宗依靠你,他们依靠你,你必能解救他们”(诗23:4)。主用这样的方式来安慰他的儿女,这是他的美意。“你从水中?shy;过,我必与你同在;你趟过?shy;河,水必不漫过你;你从火中行过,必不被烧,火焰也不着在你身上”(赛43:2)。

    9.上帝的单纯性(TheSimplicityofGod)

    我们无法领悟上帝的永恒性,因为我们是时间的受造物,也无法理解上帝的无限性和无所不在,因为我们生来就是有限的,总是受到地域的局限,同样,作为复合性的受造物,我们也无法理解上帝的单纯性。既然我们必须承认,所有的复合物都隐含着不完美、依赖性和可分性,就不要认为上帝是复合性的,甚至一点都不要认为复合性这一单词可用在上帝的身上。我们承认:上帝在每个方面都是完美的,他的本质是独一的。

    哲学家承认各种类型的复合物,但我们认为各种复合物对上帝都不适用。这些复合物如下:

    首先,一个逻?shy;性的复合物(exhenereetdifferentia),亦即指在性别、本性和级别上。比如说,人和野兽都是动物,都有动物的性情,因而都属于动物王国。[1]除了他们共同的动物性情之外,他们也有彼此不同的地方。人除了动物的性情之外,还有理性,而兽类则是没有理性和智力的。无论如何,上帝与任何受造物都没有共同的地方,他藉着他的存有,超越所有的受造物,并保持与他们截然不同。当圣?shy;上说到上帝是个灵的时候,“灵”这一个字并不是说上帝与天使分有共同的性情。相似性只是一个学术的术语而已。上帝之所以被称为是一个灵,目的在于使我们认识到他是不可见的存在。

    其次,物理的或自然的复合物,一般都有三大构成因素,本质和形式,主体及其伴随物,和个别部分。

    (1)本质和形式。有可见形状的受造物,除了它所包含的物质外,还有某种被识别为受造的客体的东西,如黄金之为黄金,一棵树之为树,动物之为动物,人之为人。但是,我们却不要这样思考上帝,他没有身体,也没有一切我们所能想得到的物理特征,不管人怎样看待他。为了把他分别出来,圣?shy;上说他是灵。本质和形式这样的组成对上帝是根本不适用的。

    (2)一个主体及其伴随物。比如说,天使有天使的性情,除了这一性情之外,天使还有思想、智力、意志、圣洁、权能等。这些品质并不等同于天使,但对天使的存有来说,却是补充性的。他的存有是这些品质的主体,这些品质使他完全。但我们千万不可用这样的方式来思考上帝。上帝的存有是完美的,而且任何方式都不能增进他的完美性。在上帝身上所发现的一切都是上帝本身。他的美善、智慧和全能就是至美、至智、全能的上帝本身。

    (3)个别部分。整体都是由各个部分组成的,对于各种物体来说,都是如此。然而,对于上帝来说,事情并不是这样,因为上帝是个灵,他与一个身体没有任何的共同之处。假如这样的话,在上帝的身上就有某种并不完美的东西了,因为由个别部分复合而成的整体,总是比其个别部分更接近完美。

    第三,一个形而上的或超自然的复合物。必须考虑三个方面。

    (1)Exessentiaexistentia,亦即在某物的本质和实际存在之间有本质性的不同。在不理解一方的情况下,仍然可以理解另一方。我们可以描述玫瑰的样子,理解玫瑰到底是什么,虽然季节是在冬天,周围并没有玫瑰。因此,在玫瑰的本质和实际存在之间,是有所不同的。然而,上帝的本质就是他的实际的存在,他实际的存在就是他的本质,“耶和华”一名所传达的就是这一真理。二者不能分开,不理解一方,也就不理解另一方,因为二者为一。

    (2)Expotentiaetactu,亦即可能性与现实性是有区别的。在探讨可能性的时候,我们把它划分为积极的可能性和消极的可能性。积极的可能性是指成就某事的能力,尽管一时还没有成就。在受造物身上,这样的可能性与现实性是不同的,付诸现实的行动胜过仍然处于可能性中的行动。然而,在上帝身上并不是这样。上帝是单一的、积极的力量。在这一领域中的区别和变化,只能在已被创造、仍被维系和统治的受造物身上才能感受出来。然而,上帝是创造者,是维系者,也是统治者,在他身上并非如此。潜在的可能性?shy;或者用更通俗的语言来说?shy;存在的可能性,只有在受造物身上才能发现,并且是以三种方式存在的。第一种方式是指某物还不存在,但藉着人的努力,就能够使它出现。第二种方式是指某物已?shy;存在,但藉着人的努力可以改变。第三种方式是指某物可能会消灭。很显然,这三种方式对上帝都不适用。

    (3)Exessentiaetsubsistentia,亦即本质与存在,或存有与位格的不同。Subsistentia就是存在的方式,是与存有本身的存在彼此补充的,由此而具有使它与另一存有完全不同,从而有着自身独特的存在。因此,存在的方式是以存有为前提的。Suppositium,也就是存在本身,是指决不可传递给他人,也不会部分或形式地存在于他人之中的东西。具有这样独特的存在,并且有理性的东西,就是我们所说的一个位格(aperson)人。一个位格就是一个具有理性的不可分割的、独立存在的实体。因此,一个位格可以是一个人,如约翰、彼得,或保罗;也可以是一个天使,如加百列或米迦勒;或是上帝的一个位格,如圣父、圣子或圣灵。

    在每个受造的位格中,都有三个组成因素,一是本质,二是实际的存在,三是存在的方式。此与彼并非相同,而是彼此相异。比如,我们来考虑基督的人性,其中既有本质,也有实际的存在,但基督的人性并不是一个人性的位格。它存在于上帝之子的位格之内,否则基督就有人性和神性两个位格了。然而,他是一个神性的位格。在上帝身上,没有存有与位格的复合,因为每种复合都隐含着不完美之处。我们区分不同的物质,在物质及其运作的方式之间也有不同,这样的存有是与物质本身不一样的,然而上帝的每一位格与上帝的存有不能分开,与其他位格也不能分开。我们渺小的人类试图藉着与存在的方式联系,或界定某种存在的方式,来理解此点。但这并不意味着在上帝存有之中有复合性,只是让我们能够分别与上帝的存有有关的各种事物。我们无法理解的,要相信、敬拜,因为这样显明他自己是上帝自己的美意。信徒在圣灵的光照下,关于这一特性,使他们尊崇、荣耀上帝,以及?shy;历喜乐、确信和满足所必需的一切,他都会知道的。

    圣?shy;上讲到神性的时候,都是以抽象的方式言及上帝的单纯性,说上帝如光,“上帝是光”(约壹1:5);真理,“真理的上帝”(申32:4,新译);爱,“上帝就是爱”(约壹4:8)这些说法都不能用到一个受造物的身上。

    言及人的本源在于上帝,是属于上帝的族类,是上帝的儿子,有上帝的性情,上帝是诸灵之父,此时并不是说人具有与上帝一样的本质。如果说人具有与上帝一样的本质,就是说上帝的存有是可传递的了。在此类情况下,所说的其实是创造和重生,人由此而得到某些与上帝的某些属性相仿的方面。这种创造性的行动并没有使上帝发生改变,发生改变的是受造物。

    同样,如果从上帝自身内在地来看上帝的预旨,预旨就是发出预旨的上帝本身。相对于他的受造物,上帝所确立的关系并不意味着上帝本身的改变或复合,因为这种关系不过是外在的关系,并没有给上帝的本质增加什么。不管什么地方把人的肢体、胳臂、眼睛和嘴归到上帝的身上,都不过是使用人类的词语,目的是在于结合我们自身使用这些肢体、胳臂等的方式,通过对比,使我们这渺小的人类可以理解上帝的作为。当把愤?shy;、爱等类似的情感归给上帝的时候,我们必须根据自己遇到类似感受的时候所作出的反应,来得出相应的结论。

    10.上帝的不变性(TheImmutabilityofGod)

    可变性是指向受造物、事件、环境或意愿的。所有的受造物在某个方面都倾向于改变,它们本身就具有改变或被改变的可能性。然而,主我们的上帝在方方面面,都是绝不改变的,不管是他的本质,还是他的意志,都是如此。而且,甚至对上帝来说,改变的可能性也完全不存在。理由如下:首先,上帝之名耶和华本身的含义就是“永远的存有”。藉着这一名字,上帝显明自己是不变的。“?shy;?shy;至于我名耶和华,他们未曾知道”(出6:3),也就是说,我曾?shy;应许把迦南地赐给他们,但在他们活着的时候,我并没有成全这一应许,并没有在各样的事情上向他们显明我是不变的,但是现在我要向你显明,我是耶和华,是不变的上帝,我要向你们?shy;他们的后裔?shy;成全我的应许。

    其次,还有一些类似的?shy;文。“你起初立了地的根基,天也是你手所造的。天地都要灭没,你却要长存;天地都要如外衣渐渐旧了,你要将天地如里衣更换,天地就都改变了。惟有你永不改变,你的年数没有穷尽”(诗102:25?shy;27);“因我耶和华是不改变的”(玛3:6);“从众光之父那里降下来的,在他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1:17);“照样,上帝愿意为那承受应许的人格外显明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为证”(来6:17);“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至说谎,也不至后悔。因为他迥非世人,绝不后悔”(撒上15:29);“万军之耶和华既然定意,?shy;能废弃呢?他的手已?shy;伸出,?shy;能转回呢?”(赛14:27)。

    第三,以下的?shy;因也使上帝的不变性清晰可见。之所以有改变,或者是因为我们的生命中本来就具有变化的因素,或是因为我们的本性就是如此,其他人能够在我们的身上带来改变。

    然而,上帝是万有的永恒、超然、?shy;初之因。所有的改变或是因为缺乏智慧的结果,已?shy;有了错误,感到有必要作出改变;或是因为缺乏预见,没有预见到将来要遭遇到的事,因而遇到预想不到的事情,不得不作出改变。然而,上帝本身就是至高无上的智慧,他是独一至智的上帝,万有都在他的预见之中。“这话是从创世以来显明这事的主说的”(徒15:18)。人运用自己一直的自由,或者要作什么,或者不作什么,上帝全都晓得,因为人在他一切的行动中,都是要依赖上帝的。他从远处知道我们的意念,我们或起或卧,或言或静,他都晓得。当我们缺乏能力,不能把我们的意图施行出来,无法克服眼前障?shy;的时候,也会发生改变。然而,上帝是全能的上帝,他的智慧无法测度,他的作为卓绝非凡;因此,即使些许的改变也不可能发生在上帝的身上。

    另外,应当考虑到,假如上帝要改变的话,他自己就有所改进,或者增加智慧了。关于上帝,这两种可能性都是绝对不存在的,上帝始终是,而且永远是无限完美者。

    某些事物要发生改变,这也是根据上帝的旨意。然而,这并没有使他的旨意产生改变。当圣?shy;上说上帝后悔的时候,并不是说上帝自身要改变,而是说相对于此前来说,对于行动的对象,上帝要改变他的行动,这一改变也是根据他不变的预旨而进行的。如果上帝发出的一个应许或威胁并没有成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只不过是表明有一种可能性,这种可能性或者是明确地表达了出来,或者是隐含的,情况是否发生是由此种可能性决定的。对于上帝来说,藉着他的全能和智慧,这一事实早已晓得。上帝是创造者,维系者,统治者,和好者,是父,这一事实并不是说上帝本身会发生什么改变,发生改变的是受造物。其中所传达的是上帝所确立的与受造物的关系。然而,这一关系并不表明在这种关系中参与的各方都会变化。

    既然上帝是不变的,不悔改归正的罪人,你们该当如何惧怕他啊!假如你拒不悔改,所有的威胁和审判,既有今生的,也有永世的,你所面临的这些威胁,肯定都会临到你的身上,这是无可避免的。

    基督徒啊,主既然是不变的,就大得安慰吧,因为你身为后嗣,上帝给你所有的应许,肯定都会成全。尽管周围的环境仍很冷?shy;,与上帝的应许如此对立,在你看来,应许的成全大大迟延了,然而上帝的应许一个也不会落空。上帝如此引导他的儿女,使他们单单地信靠他的圣言。他使他的应许隐而不彰,对立面却显明出来,如此就更加清楚地彰显他旨意的不变性。“?shy;?shy;这景况已久,我们还能得救吗?”(赛64:5)这更多的是指上帝不可传递的属性。

    11.上帝可传递的属性(TheCommunicableAttributeofGod)

    上帝可传递的属性也是无限的,也是单纯的上帝本身,正如他不可传递的属性一样。他们被称为可传递的属性,既不是因为上帝传递了这些属性本身,也不是因为在创造者和受造物之间有任何均等之处。准确地说,上帝把少许类似这些属性的东西传递给了他所造的有理性的人。这些可传递的属性可分为三个范畴:智力或知识、意志和能力。

    12.上帝的知识(TheKnowledgeofGod)

    虽然有理性的受造物也有一定的知识,然而上帝的知识与其受造物的知识,不管是在知识的形态上,还是在知识的对象上,彼此之间都是有着无限的不同的。

    首先,让我们来考虑上帝的知识的形态(themodeofGod-sknowledge)。人获得知识是通过思考和推理的形式,通过观察事实而推出结论。关于一个事物的初步的知识是通过感觉的形式(speciessensibles),也就是通过感官的观察,借助五大感官对物体作出观察,另外是通过智力的形式(speciesintelligible),也就是智力的观察,借助智力对所思考的物体作出观察。而上帝的知识则恰恰相反,它的本源既不在受造物之中,也不是由受造物流向上帝。并不是说事物存在、运行之后,上帝才开始熟悉,他此前早已知道了,正是根据他的预旨,事物才得以形成并运作。上帝对其工作的预定,也不是按因果关系而定的。要得到关于受造物的知识,他也毋需借助调查和推理的方法;他之所以认识他们,是因为他预定了他们的存在和运行。他对万有的认识都是完全的,也是即时的,因为他是上帝。他同时看到一切,每一个别的事物他都一览无余,而且明察秋毫之末。在此之外,对于上帝的知识形式,我们是无法臆测的。我们必须承认:“这样的知识奇妙,是我不能测的”(诗139:6)。

    其次,上帝的知识的对象。在这一方面,人的知识与上帝的知识之间也是存在着无限的不同的。人所知道的寥寥无几,而且所知道的也只是表面上的,因为他缺乏那种揭开事物最深层最基本的实质的能力。“我们不过从昨日才有,一无所知”(伯8:9);“看哪,这不过是上帝工作的些微,我们所听于他的是何等细微的声音,他大能的雷声?shy;能明透呢?”(伯26:14)。

    (1)相反,上帝认识他自己,而且是完美地认识。“?shy;?shy;除了上帝的灵,也没有知道上帝的事”(林前2:11)。

    (2)上帝晓得他的全能,知道他能完全成就一切他想成就的。他想作的一切,他都会成就。我们可以称此为万有的可能性。在以下的?shy;文中,主耶稣所指的就是这种可能性,“我告诉你们:上帝能从这些石头中给亚伯?shy;罕兴起子孙来”(太3:9)。这就是通常所说的scientamsimplicisintelligentiae,即最朴素的或最基本的知识。

    (3)上帝晓得万有,不管是现在存在的,还是将来存在的,在万有存在之前,他就已?shy;认识他们了。这并不仅仅是在普遍性的角度而言,也关系到每个具体的事物或行动,仿佛都是独一无二的一样。一般称这种知识为scientiavisionis,即异象性的知识,是指对将来出现或者现在存在的事物的感知。

    上帝在圣?shy;中清楚地证实,他对事物不仅具有普遍性的知识,也对每个具体的事物有个别性的认识。以下的?shy;文讲的就是上帝对事物的普遍性的知识,“这话是从创世以来显明这事的主说的”(徒15:18);“?shy;来万物在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面前,都是赤露敞开的”(来4:13);“上帝?shy;?shy;一切事没有不知道的”(约壹3:20)。以下?shy;文则是关于上帝对具体事物的个别性认识,“被造的没有一样在他面前不显然的”(来4:13);“就是你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太10:30);“他数点星宿的数目,一一称它的名”(诗147:4)。

    (1)事无巨细,主都一一观察,并一一晓得。他知道君王的心(箴21:1),注意到每个小麻雀的存在(太10:29)。

    (2)不论善事恶事,他都晓得,“你将我们的罪孽摆在你面前,将我们的隐恶摆在你面光之中”(诗90:8)

    (3)主晓得一切隐秘的事,“惟有你知道世人的心”(王上8:39);“耶和华知道人的意念是虚妄的”(诗94:11);“因他知道人心里所存的”(约2:25)。

    (4)主毫无谬误地晓得将来因着人发挥意志的自由而发生的一切事,因此也晓得与人有关的将要发生的一切。上帝晓得万事,因为他从永世就晓得他的一切作为,万有在他面前都是赤露敞开的。?shy;因如下:

    首先,“一切”一词包含所有的东西,包括将来的所有事件,包括因人行使意志的自由而发生的一切。如果上帝并不晓得这些事件,他就对许多事情一无所知了。然而,事实上相反,他是无所不知的。

    其次,人或起或卧,思想言语,这些都是自由意志的发挥,还有什么比这些事更?shy;常发生,人更离不开呢?这一切主早就都知道了,甚至在人思考或说话之前他就晓得了。“?shy;?shy;我?shy;知道你行事极其诡诈”(赛48:8;参见诗139:1?shy;2):“我未将你造在腹中,我已晓得你”(耶1:5);“以色列家啊,你们口中所说的,心里所想的,我都知道”(结11:5)。

    第三,所有的预言都是如此,有些事件所指的是惟独藉着人行使意志的自由才会出现的事,即使这样的事件,主也早已知道了。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整个的圣?shy;就是范例。主耶稣亲自说,“如今事情还没有成就,我要先告诉你们,叫你们到事情成就的时候,可以信我是基督”(约13:19)。

    第四,除了上帝作工之外,任何东西都不会存在,也不会发生。上帝藉其无所不能、无所不在的大能维系万有。没有上帝的合作,任何事物都不会运动,因此,一切都是根据他的预旨而发生的,或者是由上帝启动的,或者是由他允许的,他如此引导万事,成就他自己的旨意。所以,很显然,上帝对万有都预先知道。假如你牢记上帝是无所不知的,并且预定了一切将要发生的事,你就会更加清晰地晓得此事,减少思想的混乱。他的知识不是从现存事物和次要?shy;因衍生的,与人的知识来源不同。请牢牢记住,上帝是万有的初因,从他的角度来看,一切都是绝对确定的,虽然从次因的角度来看,仿佛是不确定的。从上帝角度来看,是不存在偶然性的;只有从人的角度来看,才有偶然性的存在。因此,在界定人意志的自由时,我们切切不可认为它独立于上帝而运行,与上帝的意志等同,或者是作为中立性的实体而运作。所以,意志的自由与上帝的确定知识并不矛盾。上帝并不需要强制人怎样行,藉着人任意性的选择,人成就了上帝所预定的事,而且上帝晓得他所预定的事必要成全。

    圣?shy;上记载上帝试验人,要知道他心中所想的如何,他说,“?shy;?shy;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上帝的了”(创22:12),在这种情况下,上帝是以人的方式向人说话。其实,他从永世就已?shy;知道了。圣?shy;上也曾记载,上帝等待人完成某一特定的职份,这也是上帝以人的方式说话。他之所以这样作,是为了劝勉人,警告人:一定要晓得上帝在注视着他的行动;这并不是说上帝不知道将来要发生什么。

    耶稣会人士和阿米念派分子,以及其他人,他们狂热地坚持人有自由意志,他们杜撰了scientiammediam一词,即居间性知识,这种知识位于上帝的绝对的、本然的、本质性的知识与意志性、异象性的知识之间。藉着前者,上帝晓得万有的可能性;藉着后者,上帝晓得万有的具体性、细节性的知识,这些都是上帝根据环境和事件而预定的。这样的意志处于与本质性知识和异象性知识相对的居间之境,是上帝由此而知彼的工具,即上帝借助诸因和环境所促发而晓得一件事。

    他们把这种居间性知识界定为上帝的知识,上帝由此而晓得未来的事件,虽然仍被视为是不确定的,因为假定这些事件形成的方式都受人的自由意志的行使的影响,所以仍未决定。让我用假设的方式来加以说明。上帝展望人受造时处于完美的境地,但遭遇来自撒但的试探,他能够预见到人在行使其自由意志氖焙颍崂挠蒙系鄞陀璧亩鞔汀I系劢徊秸雇谌硕槁渲螅R艋岽哺牵愿髦址绞角星械厝八窍嘈鸥R簦⑶沂窃谌俗钏撤⒁饬校惺实钡淖急傅氖焙颉H绱耍系劬湍芄辉ぜ⒃ぶ会悔改、相信,并且持守到底,这样的推理过程也适用于天使或人类运用自由意志的其他场合。这种假设的愚拙从以下几个方面明显可见:

    首先,假如上帝确实拥有这种居间性的知识,上帝对于人的行动的一切知识,就都充满了不确定性,只不过是设想罢了。即使引导人作出某种行动所需要的各种所能设想到的环境条件都具备了,就他们的意见来看,人仍然有自由作他们自己所愿意作的。他们推论说,人不会受某种必然性?shy;因的局限,因此人到底会作什么,都是不确定的。结果,上帝对于人的这种行动的知识只能是偶然性的了。对于无所不知的上帝,我们千万不要沉溺于这种谬见之中!

    其次,这种居间性的知识意味着对于人的自发的行动,上帝是无法控制的。不管是涉及到创造者,还是受造物,这样的设想都是荒谬的。关于未来,这种自发性的行动与上帝没有丝毫因果性的关系,对于他们而言,既没有上帝的预旨,也不会存在任何预旨的可能性。这样的行动是完完全全地从人的自由意志的行使而发出的,在这种情况下,上帝对于人的任何预定,都无法离开人的自由意志的干预,上帝反倒要依赖受造之物了。所导致的结果就是,上帝所有的预旨都要在使人高兴合作的条件下才能完成,没有别的途径。人就是自己的自由意志的主人,任何人都无法对他的自由意志加以局限,只有他自己才能做到。耶稣会和阿米念派的这种观点所蕴含的就是:上帝所预定的一切都是不确定的,因为人通过行使自己的自由意志,能够改变上帝的预定。

    上帝是人的意志性行动的主,他仅仅是环境的主宰仍然不够。环境支配人的意志活动,使某些事情或者发生,或者不发生,或者把某些事物置于特定的处境中。这些环境绝不能因为人的自由意志的行使而充满偶然性,那样环境就处于人的能力的主宰之下了,人就藉着语言或身体,对与其他个体之人也相关的环境加以支配了。除了这种考虑之外,必须承认,这样的权能和主宰所涉及的知识是人发挥自由意志的环境和处境,而意志本身则不在这种权能和主宰之下。意志保持自由,独立于上帝之外,自己主宰自己,而不是顺服于上帝的主宰之下。虽然他们把意志及其自由的本源归于上帝,但他们仍然坚持在自由意志的行使上,人是自身的主人。因此,人既不依赖上帝,也不在上帝的支配之下。这就是主张上帝对万有具有某种居间性知识所必然得出的种种谬论。在得出这一结论之后,另外必须指出的是,把这种主张贯彻下去,上帝的知识只是与发生在人周围的环境有关系了;这对人的意志又有影响。因而导致某种事件的发生,与上帝因此而确立的预旨相应。这样的推论改变了上帝与人的本性,把受造物从上帝的主宰范围内挪走了。既然这种主张毫无意义,我们的结论就是,主张有居间性的知识存在,是一个谬论。

    异议#1:在《撒母耳记》上23章11至12节,主对大卫的问题回答说:“扫罗必下来,”而且基伊?shy;人“必将你交出来。”这并不是按照上帝的预旨,尽管对于人自由意志的行使,上帝借助他居间性的干预,晓得所要发生的事。

    回答:这并不是对未来事件的预告,而是对眼前现实的启示。从人类的角度来看,这一现实还没有发生。既然上帝没有预定这一事件,因此他知道这是不会发生的。大卫向上帝询问他所不赖氖拢镁龆ㄗ约旱娜チ簟I系巯蛩羰荆藁岬交晾来,而基伊?shy;之人的心并不向着他;因此,当扫罗来的时候,他们就会决定把大卫交出来。扫罗早已作好了来犯的准备,而基伊?shy;之人的心早已背离了大卫。上帝把这一事实向大卫显明,从人的角度来看,大卫会得出结论,走为上计。既然上帝早已预定了此时的最终结果,他也预定了达成这一结果的工具。因此,假如从事情的结局来看这段?shy;文,当得出的结论是:上帝对事件最终结果的知识来自他本质性的无所不知。上帝的知识是奇异的,是全面的,因此,每种可能性他都晓得,并不靠那种想象性的居间性知识,根据人的活动来预定所要发生的事,结果才会这样。

    异议#2:“?shy;?shy;你若还以为不足,我早就加倍地赐给你”(撒下12:8);“甚愿我的民肯听从我,以色列肯行我的道;我便速速治服他们的仇敌,反手攻击他们的敌人”(诗81:13?shy;14)。至于大卫和以色列人将怎样行,上帝早已预见到了,因此,即使上帝没有预定,事情的发生与否仍会照旧进行。所以,此类居间性知识是确实存在的。

    回答:对于敬虔的行为,上帝作出了有条件的应许,这是他自己的美意。敬虔生活的人就会得到这些应许,不敬虔的人就不会得到。上帝之所以作出这样的应许,是为了激励人行动,人也默认、承认这是自己的本分。然而,是否顺服这样的劝勉,则有赖于上帝所赐予的恩典,而这恩典的赐予则是完全由上帝的预旨决定的。大卫和以色列并没有完成必须的条件,因此应许就没有成全在他们身上。上帝预定大卫不会得到赐给他的范围之外的东西,他也不会把以色列人从仇敌手中救拔出来。因为这一预定,上帝知道他们不会得到在他们已?shy;得到的福分之外的福分。这是根据上帝自己的预旨而定的,而不是根据他们的行为而作出的反应。上帝晓得一切有条件的应许的结果,是藉着他的预旨,而不是因为人对其自由意志的行使。

    异议#3:“神人向他发?shy;,说:‘应当击打五六次,就能攻打亚兰人,直到灭尽。现在只能打败亚兰人三次”(王下13:19)。打败亚兰人的次数有赖于击打地面的次数。从一个事件,上帝导出了另一个事件,这显然不是他已?shy;预定的。

    回答:此处丝毫没有谈及居间性知识。击打地面和打败亚兰人到底有什么关系呢?上帝已?shy;向以利沙显明,以色列的君王约阿施用他的箭击打地面多少次,他就会打败亚兰人多少次。他之所以击打地面三次,是按照上帝的安排,因为上帝已?shy;预定约阿施将会三次击败亚兰人。那时亚兰人是上帝子民的仇敌,先知以利沙的愿望是把亚兰人彻底消灭,他对约阿施发?shy;,因为约阿施并没有击打地面五次或六次。这并不是说,最终的结果要依赖于约阿施击打地面的次数。先知以利沙并不晓得上帝的计划,他所得到的只是一个一般性的启示,既亚兰人将会被打败,而打败的次数则由主藉着约阿施击打地面的次数显明。因此,先知只是希望约阿施多几次击打地面,这样亚兰人被击败的次数也许会超过三次。

    异议#4:“哥?shy;汛哪,你有祸了!伯赛大啊,你有祸了!因为在你们中间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太11:21)。

    回答:此处讲话的方式是用的夸张的方法,并不是结论性的,是用夸大的方法来强调某一事实,以下的?shy;文也是如此,“我告诉你们:若是他们闭口不说,这些石头必要呼叫起来”(路19:20)。基督仿佛是在说:“推罗和西顿的居民并不像你这样心硬。”此处所传达的意思不过是:无所不知的上帝承认他们没有归正的可能性。

    既然上帝的无所不知延及过去、现在和未来,万有在他的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我们所面对的就是这样的一位上帝,那些不敬畏上帝的人该当何等地恐惧战兢啊!因为,

    (1)上帝晓得你的心,晓得你的灵命状况。里面隐藏的,他晓得;从中发出的,他也晓得。他知道你的心思意念,各样的幻想,种种的思虑,无论是在习惯性的罪上,还是在一时自发的罪上,他都晓得。他晓得你的行为的所有动机,不管你最终是为了自己,想把自己的思路贯彻下去,还是要害你的邻居。你对邻居所积蓄的仇恨和蔑视,你愤?shy;的情绪,你因邻居发达而生的妒恨,他都晓得。总之,在你心中所发生的一切,哪怕你自己还没有分辨出来,还没有意识到,上帝都已?shy;确确实实地知道了。

    (2)上帝晓得我们不道德的意象、充满淫色的眼睛、放荡无耻的话语、隐而未显的**、污秽、不道德的行为,在此类行为中你所交接的人,他都知道。

    (3)上帝晓得你不公平的行为、欺诈性的生意、各种试图霸占他人财产的诡计、不诚实的帐目、怠惰,以及其它盗窃性的行为。

    (4)上帝晓得你所传的闲话、对他人的诽谤、对别人人格的诬蔑,也晓得你听闻传讲此类事情时的欣喜。

    (5)上帝晓得你的骄傲,炫耀式的行为,在镜子前翘首弄姿,也晓得你自己是如何地自我感觉良好。

    (6)上帝晓得你留恋舞场,狂欢作乐,赌博玩牌。

    (7)他晓得你的假冒伪善,无论是在教会内外。

    要注意,

    (1)上面所提到的事项,上帝都有精确的记录,比那些一直在你身边,拿着钢笔墨水,记录你的思想、话语、行为,何地、何时、何日、何月发生的人,记录得还清楚。有纪念册在他的面前,记录选民的作为(玛3:16),同样,在上帝面前,那些恶人的罪孽也被记录下来。既然如此,你该当如何地警醒啊!

    (2)要知道,将来有一天这记录的书卷会在你面前打开,你会根据上面所记录的接受审判(启20:12)。要牢记,将来有一天,上帝肯定会把这些事情都摆在你的眼前。

    (3)请考虑,这是确定无疑的:上帝是天地万物的公义审判者,他要理清一切的罪债,他要按真理施行审判,为你的罪孽而惩罚你(诗7:12?shy;13;50:21)。假如你不认罪悔改,在末日的时候,他不仅要向你宣告违背律法所导致的咒诅,“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太25:41),还要把你投掷到硫磺火湖里,永永远远地在那里燃烧。目前,你所关心的并不是上帝是否看得见你的作为,只要别人看不见就好了,但是,当主耶稣以审判者的形像显现的时候,他要把你召到他的审判宝座前,要用他那烈焰一般的眼睛审查你,那将是何等的可怕啊!那一天将是何等令人惊恐的日子啊!“他来的日子,?shy;能当得起呢?他显现的时候,?shy;能立得住呢?”(玛3:2);“那日临近,势如烧着的火炉,凡狂傲的和行恶的必如碎秸,在那日必被烧尽,根本枝条一无存留”(玛4:1)。

    因此,趁着还有今日,现在就快快悔改吧。愿你现在就惧怕上帝那洞察一切的眼睛,那一日来临的时候,你就不会在他那燃烧着烈焰的眼睛前恐惧战兢了。

    假如你已?shy;托庇在主耶稣里,选择他为你的中保,藉着信心接纳他,在他里面找寻你一切的盼望和安慰,敬畏他,事奉他,上帝的无所不知将是你何等的安慰啊:因为,

    (1)他晓得你内心对他的真诚,晓得你渴慕蒙他悦纳的愿望。“耶和华的眼目遍察全地,要显大能帮助向他心存诚实的人”(代下16:9);“行事完全的,为他所喜悦”(箴11:20);“耶和华知道完全人的日子”(诗37:18)。

    (2)主晓得你在隐秘处的虔敬之行,你的祷告、恳求、信心的争战、叹息、流泪、对他的依恋、读?shy;、默想、圣洁的意念、对上帝的敬畏、虔诚的行为。他见到那位读?shy;的太监(徒8:28?shy;29),见到了祷告谋B蓿ㄍ?:11)。“耶和华的眼目看顾义人,他的耳朵听他们的呼求”(诗34:15);“凡求告耶和华的,就是诚心求告他的,耶和华便与他们相近”(诗145:8)。

    (3)主晓得你隐秘的挣扎,你内心与不信的争战,也晓得你灵性的忧虑。“主啊,我的心愿都在你面前,我的叹息不向你隐瞒”(诗38:9);我住在至高至圣的所在,也与心灵痛悔、谦卑的人同居;要使谦卑人的灵苏醒,也使痛悔人的心苏醒”(赛57:15);“耶和华靠近伤心的人,拯救灵性痛悔的人”(诗34:18)。

    (4)主晓得你身体的需要,晓得你的困境、贫穷和苦难。他知道撒勒法的寡妇的需要,就为她预备供应(王上17),他也知道另一个寡妇的需要(王下4)。他看见在处于痛苦中的夏甲(创16:13),也看见了身在埃及的以色列人所遭遇的患难。“耶和华说:‘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实在看见了;他们因受督工的辖制所发的哀声,我也听见了。我?shy;知道他们的痛苦”(出3:7);“我几次流离,你都记数。求你把我眼泪装在你的皮袋里。这不都记在你册子上吗?”(诗56:8)。

    (5)当人诬蔑你、诽谤你的时候,主晓得你的无辜。但愿这能使你得安慰,“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就可以向上帝坦然无惧了”(约壹3:21);“我们所夸的是自己的良心,见证我们凭着上帝的圣洁和诚实,在世为人不靠人的聪明,乃靠上帝的恩惠”(林后1:12)。上帝是无所不知的上帝,他不仅是从外部注意到信徒所?shy;历的困苦,更是以怜悯之心眷顾他们,并在他自己的美意所定的时候帮助他们,这对信徒是何等大的安慰啊!

    既然上帝是无所不知的,既然他注意到每个事物、每个行为,这应当激发我们如此行:

    首先,就如以斯?shy;一样,想到主晓得你一切罪恶的灵命状态,见到了你所有的罪行,就要为此而感到羞愧。“我的上帝啊,我抱愧蒙羞,不敢向我上帝仰面”(?shy;9:6)。就像那个税吏一样站得远远的,以?shy;捶胸,“连举目望天也不敢”(路18:13)。

    其次,当你行走在上帝和世人面前的时候,要注意你心中所有的傲慢和骄傲之情。所以,行事为人要寻求谦卑,因为主晓得你是何等的可鄙可憎,主晓得你没有任何值得骄傲的东西。“上帝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彼前5:5)。

    第三,把你的一切愿望或惧怕都交托在主的手中。“你已?shy;观看,因为奸恶毒害,你都看见了,为要以手施行报应”(诗10:14)。

    第四,不断地坦率认罪,不要向亚当那样隐瞒,因蘼廴绾危鞫际窍玫摹!澳憬颐堑淖锬醢谠谀忝媲埃颐堑囊癜谠谀忝婀庵小保ㄊ?0:8)。

    第五,敬畏主,一旦感到有罪浮现,哪怕是些微的罪,也要心中不安,因为主见到了你。你是在上帝的面前犯这罪,你的罪行是何等地加重啊!?shy;敢在人的面前公然犯**呢??shy;敢在上帝的眼前犯罪呢?“她们狂傲,在我面前行可憎的事,我看见便将她们除掉”(结16:50;“你虽用碱、多用肥皂洗濯,你罪孽的痕迹仍然在我面前显出”(耶2:22)。

    第六,上帝看见你,就让这一景象在你的一生中始终伴随你,促使你在他的面前行事公义,为人谦卑。这就是上帝的要求。“?shy;?shy;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创17:1);“在你一切的事上,都要认定他,他必指引你的路”(箴3:6);“我将耶和华常摆在我面前”(诗16:8)。

    13.上帝的意志(TheWillofGod)

    上帝的旨意也属于上帝可传递的属性之列。拣选或弃绝,爱或恨,喜悦和不悦,这样的能力就是意志的能力。人有意志,这是人作为理性的受造物的特征之一,因此,对上帝来说,意志的存在是无限地真实的。上帝的意志就是有意志的上帝本身。上帝的意志是独一的;然而,他的意志与意志所指向的对象有所不同。为了区分这一不同之处,我们就把上帝的意志分为他的预定的旨意(thewillofHisdecree)和诫命的旨意(thewillofHiscommand)。

    我们知道上帝预定的旨意,即他自己的美意或隐秘的旨意,就是上帝亲自或藉着他人而施行的目的和美意。“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但4:35);“?shy;?shy;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shy;?shy;这?shy;是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弗1:5,11);“父啊,是的,你的美意本是如此”(太11:26)。上帝的这一美意的施行是无人能够拦阻的,因此他总是要成就他的旨意。“然而我们的上帝在天上,都随自己的意旨行事”(诗115:3);“有?shy;抗拒他的旨意呢?”(罗9:19)。这是指万有的最终结局都会根据上帝的预旨到来,这种预旨或者是完全没有向人启示,或者是在一定时期之后才向人显明。通过反思回顾,我们?shy;常能够感受到上帝的这一预旨,或在特别的情况下,这一预旨的某些因素启示在圣?shy;之中,藉着预言也可以感知。各种预言都是如此,要找寻自己由上帝信实的应许所确证的得救的标记,也是如此。

    上帝诫命的旨意是指上帝教训性的旨意,或显明的旨意。这一旨意是指上帝为了使人行事为人有规矩,而向人启示、颁布的生活规范和法则。既然上帝是按他自己的美意预定向人传递他的旨意,所以也可视之为他预定的旨意和美意。然而,这一旨意主要描述的是人所当尽的本分,所涉及的主要是上帝诫命的旨意或显明的旨意。因为上帝是圣洁的,他喜悦、悦纳、称许人顺服他的诫命。他不喜悦,并且憎恶人偏离他的诫命。上帝要笏撤苍市砣宋ケ乘慕朊诔头V姓孟运墓澹诙鞯渲姓孟运牧酢0咽チ榇透难∶瘢米咚堑氖模顾前醋潘慕朊校馐巧系鄣闹家狻T谡庖环矫妫系圩苁呛廖廾蟆⒉豢傻值驳卮锍伤哪康摹O喾矗瞬⒚挥性际约旱纳睿亲约旱纳罘绞降妹缮系鄣脑媚伞I系鬯痈说谋痉郑常不被人遵守。然而,上帝的目的和美意仍会畅通无阻,因为他按自己所喜悦的吩咐万有,他所预定的美意总要成就。因此,上帝隐秘的旨意和显明的旨意并行不悖。“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上帝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申29:29)。保罗也曾提到上帝诫命的旨意。“?shy;?shy;从心里遵行上帝的旨意”(弗6:6);“?shy;?shy;叫你们察验何为上帝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12:2)。在《诗篇》143篇10节中也说,“求你指教我遵行你的旨意”。

    我们在区分上帝的旨意的时候,并不是说上帝有两个旨意。在上帝身上,他的旨意的施行是单一的。不同之处在于他的旨意的施行所指向的客体。我们也绝对没有建议说,上帝有两大旨意,而且这两大旨意是不可调和的,仿佛上帝在他启示的旨意中要求他隐秘的旨意所反对的事。当我们考察上帝旨意的时候,不管是显明的旨意,还是隐秘的旨意,中间的不同只是在于所指向的事物的不同,上帝对有些事物的旨意是显明的,有些则是不显明的。上帝启示和隐秘的旨意既不是指向同一事物,也不当从同一角度来考察。我来举例说明。上帝吩咐亚伯?shy;罕杀死他的儿子以撒献祭;然而,上帝的旨意并不是叫以撒死亡。这从事情的结局就可明显看出来。此处在上帝的吩咐和事情的结果之间是有所不同的。上帝的吩咐是他显明的或诫命的旨意,这也是亚伯?shy;罕行动的基础。他要作一切来使他的儿子受死,这也是他所作的。然而,结果是亚伯?shy;罕的行动并没有使以撒死亡,这一结果是另一个事件,属于上帝预旨中隐秘的旨意,亚伯?shy;罕听到上帝的声音阻止他杀死以撒之后,他也明白了上帝这一隐秘的旨意。因此,不要担心到底应当以上帝什么样的旨意来约束我们的行为,因为上帝隐秘的旨意惟独在他自己掌管之中,我们也不会犯罪违背上帝隐秘的旨意。上帝必会成就他的美意。当然,在上帝显明的旨意中也明确地表达说,我们要操练我们的信心,顺服他隐秘的旨意。然而,我们生活的规范仍然是上帝显明的旨意,我们犯罪所违背的也是这一旨意。

    我们可以把上帝的旨意的施行界定为必然性的和自愿性的。然而,这种必然性并不是指强制,因为上帝对他自己的爱是自由的,“上帝就是爱”(约壹4:8),而且“父爱子”(约5:20)。藉着他的不变性,上帝必然愿意他所预定的一切都要成全。“我的筹算必立定”(赛46:10)。

    自愿性的行动是指任意决定的行动或自己喜欢的行动,也就是可以选择作,也可以选择不作,可以选择作这事,也可以选择做相反的事。上帝所愿意的一切都是根据他自己的美意,上帝必然性的旨意也是如此。上帝有自由按他自己的美意行作万事。他有创造的自由,也有不创造的自由,他有拣选人的自由,也有不拣选人的自由。假如上帝预定了某事,他的旨意就是此事必定成全,因为他已?shy;预定。从前在上帝的主权范围之内的事,现在是上帝必定要成就的事,尽管是自愿的,也是自然的。

    上帝的旨意是从上帝的存有发出的,不是因为受造物所发出的任何东西导致的。任何受造物都不能促使上帝作什么。人所行的善事也不能促使上帝赏赐他什么,因为人所行的善事都来源于他的旨意。假如上帝的旨意是要使一个人圣洁,他会因此而成为圣洁。上帝拣选人得救并不是因为人的善行,而是拣选人使人行善。

    阿米念派和其他人主张善行是使人得救、拣选、被弃的动因,在上帝的旨意方面,他们作出了以下的划分。他们说上帝的旨意,有先在的旨意(antecedentwill)和后来的旨意(consequentwill),有效的旨意(efficaciouswill)和无效的旨意(impotentwill),绝对性的旨意(absolutewill)和条件性的旨意(conditionalwill)。对他们而言,先在的旨意就是上帝对世人的计划,他在人工作之前,不考虑人的工作,拣选所有的人得救。在上帝后来的旨意中,他考虑到人的工作,就拣选那些相信的人和那些在善功中恒忍的人得救。他们认为上帝无效的旨意与他先在的旨意类似。他们的理解是,这是指上帝的愿望和心意既没有在人身上表达出来,也没有得以施行,而是受到了人的抵挡,从而归于无效。他们把上帝有效的旨意与他后来的旨意联系起来,这种有效性来自人的信心和善功,由此上帝能够使他与救恩有分。在他们看来,上帝绝对性的旨意是不可能因任何条件而发生改变的;它在人工作之前,并不考虑人的工作,却因人而归于无效和徒然。上帝条件性的旨意是与祝福有关的,他根据人的信心和顺服而应许各样的福分,有赖于人自由意志的行使,他是否能够满足应许的条件,就决定了他能否与应许的福分有分。

    比如说,上帝预定要救所有的人,不管他们的行为如何;然而,考虑他们的行为,因此所预定的就不是要救所有的人,只有那些相信的人才会得救。藉着他先在的预旨,上帝要使扫罗?shy;山稳固;但是,藉着他后来的预旨,鉴于扫罗不敬虔的行为,上帝就决定不是坚固他,而是弃绝他。上帝也想救犹大,假如他相信的话;然而,因着他的不信,上帝就预定他被定罪。

    这些分别都是人的杜撰,与上帝的话语抵触,把各样的愚拙、无能和变化归在上帝的身上,充满了自相矛盾之处。他们说,上帝真真确确、诚诚实实、十分严肃地要救赎所有的人,后来又改变了主意,这就是说此前并不知道他后来所知道的,所以结果才是如此。假如更重要的观察使他改变了自己的预旨,那么他的预旨就不是那么真确、诚实、严肃的。或者是说,他之所以改变主意是由于他不能推行他的旨意,或是因为人阻止他这样作,或是因为上帝的本性是变化的,所以才使得他改变了心意。关于上帝的这些说法,都是不正确的。他是独一的智慧的上帝(提前1:17),是无所不能的上帝。“万军之耶和华起誓说:‘我怎样思想,必照样成就;我怎样定意,必照样成立,?shy;?shy;万军之耶和华既然定意,?shy;能废弃呢?他的手已?shy;伸出,?shy;能转回呢?’”(赛14:24,27)。他也是不变的,在他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1:17)。他自己说他自己,“我耶和华是不改变的”(玛3:6);“我的筹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赛46:10)。上帝就是真理,他所设想的一切,都是他真确、诚实、严肃地设想的。他是完全的。设想某事,却不是真诚地设想;期望某事,后来却又改变;预定某事,后来却在这事上错谬,既不想,也不能成就所言的预旨;想成就什么,同时又不想成就什么,我们的主绝对不是这样的主。

    “?shy;?shy;若遵守,耶和华必在以色列中坚立你的王位,直到永远”(撒上13:13)。当主这样说的时候,他是让我们明白,他的许多应许是有条件的。假如一个人并没有合乎这些条件,这肯定也是上帝提前就知道的,上帝就不会把他所应许的赐给他。他何时以及向?shy;显明他的恩典,使他们合乎条件,也都是他提前就知道的。既然扫罗不顺服上帝,上帝就按他自己的美意不坚立他的王位。如果他过一个敬虔的生活,主本可以为他成就的。因此,此处并没有提到上帝有两个旨意,一是现在的旨意,二是后来的旨意(因为上帝早已预定弃绝扫罗,坚立大卫来取代他),而是说上帝的旨意是由于他的罪而弃绝他。

    “?shy;?shy;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象母鸡把小奂诔岚虻紫拢皇悄忝遣辉敢狻保ㄌ?3:37)。当主耶稣这样说的时候,既没有提示说上帝有两个旨意,也没有说上帝有一个无效的旨意。准确地说,基督在这里所指的是按上帝的旨意而施行的工作,所针对的是耶路撒冷的首领们的抵挡,他们自己不想进去,也拦阻其他人进去。

    “惟愿你们存这样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诫命,使他们和他们的子孙永远得福”(申5:29),此处上帝所说的是他所愿的没有发生的事。另外,?shy;上还说,“甚愿你素来听从我的命令,你的平安就如河水,你的公义就如海浪”(赛48:18),此处他所说的是人的生活方式。严格地说来,绝对不能这样描述全知、全能、不变、至善的上帝。说得更恰当一点,这是表明上帝对罪的不悦,和他对圣洁的喜悦。这也表明了为什么上帝所应许的那些祝福没有临到他们的身上,?shy;因就在于这些福分都是基于圣洁而得的报偿。这些应许是以顺服为条件的,上帝按其不变的旨意把这种顺服赐给他的选民。?shy;上记着,“主耶和华说:恶人死亡,岂是我喜悦的吗?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吗?”(结18:23),这并不是说上帝的旨意是无效的。毋宁说,上帝并不喜悦人毁灭,因为他们都是他的受造物。他所喜悦的是行公义,有圣洁,并喜悦祝福那敬畏他的人。

    14.我们的行为和上帝的旨意(OurConductandGod-sWill)

    迄今为止,我们所思考的是上帝的旨意。现在,我们来说明一个人当怎样按上帝的旨意行事为人,以及他当如何运用上帝的旨意。在各样的环境中,上帝的旨意是人心中得平安的根基。当信徒在真敬虔上操练自己的时候,上帝的旨意既是敬虔生活的根基和本质,也是最为强大的动力。我所指的是接受基督,与上帝和好,并藉着恩典交托自己事奉主的信徒。一个还没有归正的人,既不爱主,也不喜悦主的旨意。他所希望的自己独立自主,他所向往的是,不管是上帝,还是别的什么,都能为他所用,都能帮助他成就他自己的旨意。而信徒则恰恰相反,他们认识上帝,以他为乐,因此也喜爱上帝的旨意。当然,他们在这个方面也是刚刚起步,所以需要进一步的教导。因此,在你默想的时候,应当时常停下来,反思上帝的旨意,承认上帝的旨意,并以上帝的旨意为乐,从中得平安和敬虔。

    让我们首先来思考上帝的预旨。既然上帝是至高无上的主,统管他一切的受造物,所以,不管有什么事情发生在受造物的身上,他的旨意都是至高无上的,不管是他们作什么,还是不作什么,都囊括在他至高无上的旨意之中。所以,要全心全意地承认上帝至高无上的权威,和他旨意的绝对自由。高高兴兴地赞同他的旨意,说:“阿们,主啊,你的旨意是至高无上的,在世上所发生的所有事物中,你的旨意就是主要的、至高的、唯一的?shy;因。你根据你自己的旨意,来对待你所创造的一切,包括所有的人,包括我们自己,包括我的家庭,这是你自己的特权。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万民中,你都根据你自己的旨意行事,有?shy;能拦阻你的手,或对你说‘你作什么呢?’虽然都是同样的人,同样是出于泥土,你把有的器皿做成荣耀的器皿,有的作成卑贱的器皿,并把你的权能和愤?shy;彰显在预备遭毁灭的器皿上,把你丰富的荣耀彰显在预备得荣耀承受怜悯的器皿上(罗9:21?shy;23),这都是你按你自己的旨意随意而行的。我为这样的事实而高兴欢喜。你的旨意是至高无上的,你愿意把国赐给?shy;就赐给?shy;(但4:17),王的心都随你的旨意流转(箴21?)。你是自由的,你有着绝对的权柄,一切都在你的掌管之下,你根据你自己的旨意,让这人升高,让那人降卑;赏赐这人,使他充满喜乐,心满意足,拦阻那人,使他忧伤沉浮,难遂心愿。你的行动变化莫测,但你不需要向任何人交帐,我为此而高兴欢喜。你的旨意囊括一切的受造之物,当然也包括我在内,因此,任何受造物,包括我自己所遭遇的一切,最终都是以你的旨意为依归,惟独在你的旨意中能找到快乐,我为此而高兴欢喜。哪怕你的旨意与我自己属血气的愿望相反,也是我所喜悦的,只求你使我在这样的环境中,全心集中于你的旨意,晓得这一切是出于你,因此而得以持守到底。愿我这样宣告,‘不是成就我的旨意,惟愿你的旨意成就;’我愿意把我自己?shy;?shy;本本地降服于你的手下,顺服在你至高的旨意之下。愿你的旨意完完全全地在我身上成就,不管是不是合乎我自己的愿望。在世界的喧嚣中,在暴风骤雨里,在摇摇欲坠的船上,在地上的洪涛巨浪中,在城市的熊熊烈焰里,在地震带来的地动山摇中,在毁灭性的战争里,在成功和失败中,在你的教会受逼迫的时候,在你子女的贫穷和患难中,在这一切之中,我都晓得你的旨意必要成就。因此,我敬拜俯伏在你的面前,默默地说,‘阿们,就这样,因为这是主的旨意。’

    “关于未来之事,一切都会照你的旨意成就。世人的喧嚣,各样的计谋,若不是按着你的旨意,绝不会发生,因为惟独你统管万有。这我承认,这我愿意,我也在其中默默无声。我愿意在一切的事情上都能如此行,特别是涉及我自己的时候?shy;并不是因为我觉得你的旨意可以抵挡,也不是因为我相信一切都是因着不可避免的命运的缘故,也不是因为我相信万事都必须使教会和我自己得益处,而是因为这是你至高无上的旨意。这对我来说就足够了,因此我宣告:‘阿们,愿你的旨意完全成就!’对于未来,我绝不会担心忧虑,不管是处丰富,还是处卑贱,我都会高兴欢喜。

    “如果主乐意在成就他旨意的时候,使我能够借助各种工具,更加明了他最终的旨意,我会珍惜并对这样的工具善加使用,既然这是上帝的旨意让我使用它们,让我晓得这些只不过是工具而已,并不是目的本身。我不会如此依赖它们,仿佛最终的结果是由它们决定似的。我还是把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在他的旨意上,在思想的过程中,当事情最终结束的时候,我要藉着成就你的旨意的各样工具,上升贴近你的旨意,承认事情是你成就的,并因此而心满意足。

    “假如主按他的美意要使用我成就他的旨意,我愿意甘心乐意地献上自己:‘我在这里,请差遣我’(赛6:8)。使用我。为了达成你的旨意,我愿意牺牲我自己、我的家庭和我一切的所有,只要你的旨意能够藉着我、通过我完全地达成。”

    信徒不仅承认上帝主权的至高无上,也会认识到上帝所要成就的一切,都会彰显他的权能、公义和美善。上帝显明他的至善,天使和人都会欢喜雀跃,并把尊荣归给他,“我们的主,我们的神,你是配得荣耀、尊贵、权柄的,因为你创造了万物,并且万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创造而有的”(启4:11)。这就是信徒内心的渴慕和喜乐,这使得他发自内心地说,“愿你的旨意成就!”

    再者,信徒有上帝的应许,上帝所要成就的一切,不管他的方式看来似乎是如何矛盾重重,都是为了使他的教会,使选民,特别是他自己,得到最大的益处。不管发生什么,他都是牢牢地抓住上帝的应许不放,信靠上帝的应许,拥抱上帝的应许,满足于上帝的应许,相信按着上帝的美善和智慧,他的应许必要成全,并说,“愿你的旨意成就!”

    涉及到上帝诫命的旨意,信徒承认,上帝关于他的生活所希望的一切都是由上帝主权的旨意发出的,这一旨意的根基就是上帝的圣洁性。因为上帝不会吩咐任何与他的圣洁属性相抵触的事,他向人所吩咐的一切都与他的圣洁性一致。上帝并没有按他旨意的形像造人,而是按他圣洁的形像造人,并把与这种圣洁属性一致的律法赐给人。就我们人类而言,上帝的律法就是圣洁的标准。我们不需要考察何事与上帝圣洁性一致,从而谨守遵行。准确地说,我们应当考察在上帝的美意中,他到底吩咐我们作什么,因此,我们必须“察验何为上帝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12:2)。根据上帝的旨意行作万事,乃是我们当尽的本分。“从心里遵行上帝的旨意”(弗6:6)。

    在考察上帝旨意的时候,我们已?shy;认识到他的诫命是与他圣洁的属性一致的,这是我们顺服上帝的诫命的根基。我们是按他的形像受造的,他在耶稣基督里重新造了我们,为要使我们顺服他,在我们的身上显明他的形像的同在。尽管我们的智力有限,无法?shy;?shy;本本地理解每一诫命如何与上帝圣洁公义的性情一致,但上帝诫命的旨意仍然是我们生活的规范。假如我们晓得这一点,我们就有充分的标准作为我们生活的凭依。即使上帝的诫命并不是从他的圣洁公义发出的,而是单单源自他的威严和主权?shy;正如许多特别的诫命和礼仪律一样,惟独源自上帝的美意?shy;所有的受造之物仍有责任遵行上帝的旨意。我们不需要一一考察上帝的诫命都是公义的,因为上帝的旨意证实一切都是公义美善的。上帝说,“我要,”信徒的回应就是,“阿们!”

    (1)信徒热爱上帝诫命的旨意,认为上帝的诫命是至高无上的,他们尊崇上帝的一切诫命典章,都以为正直(诗119:128)。他们与保罗一同说:“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罗7:12)。主的律法就是他的旨意,就是信徒的喜乐,是他们所爱慕的。“我何等爱慕你的律法,终日不住地思想”(诗119:97)。

    (2)信徒爱慕上帝的律法,他们并不是仅仅默认上帝诫命的旨意,而是发自内心地把自己奉献给上帝,遵行他的旨意,甘心乐意地降服于上帝的旨意之下。上帝的旨意就是他的旨意,他的旨意完全消融在上帝的旨意之中。

    (3)信徒总是作好准备,遵行上帝的诫命。他内在的人是以上帝的律法自乐,并发自心底地承认:“我的上帝啊!我乐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里”(诗40:8)。

    (4)在他的一生中,他所注重的是上帝的旨意,目的是为了根据上帝诫命的旨意来规范自己生活中的一切。

    (5)上帝的旨意并不仅仅是一项规范性的?shy;则,同时也是强大的推动力,促使信徒殷勤、严肃、恒久地按上帝的美意去行。

    (6)虽然遵行上帝的诫命有极大的赏赐,人仍然需要且必须在诫命的激励下敬虔度日,上帝的旨意至为崇高,影响力最为强大,是信徒在感情上所爱慕的对象。不管是出于顺境,还是出于逆境,一个人假如都是如此地对待上帝诫命的旨意,把自己降服于上帝的诫命之下,他就有福了。

    涉及上帝的旨意,我们需要思考上帝的几大属性,如圣洁、美善、慈爱、怜悯、宽容,和公义。

    15.上帝的圣洁(TheHolinessofGod)

    圣洁是上帝属性的纯粹本质。因此,这是指上帝一切至善的光明,所以他被称为“光,在他毫无黑暗”(约壹1:5)。主不断地把自己显为圣洁,目的就是使人的心中持续不断地充满对他的敬畏之情。“耶和华神啊!众神之中,?shy;能象你?shy;?shy;至圣至荣!可颂可畏!”(出15:11)。“你们当称赞他大而可畏的名,他本为圣。你们当尊崇耶和华我们的神,在他脚凳前下拜;他本为圣。你们要尊崇耶和华我们的神,在他的圣山下拜,因为耶和华我们的神本为圣”(诗99:3,5,9);“他的名为圣”(路1:49)。

    主不仅被称为圣洁,主本身就圣洁。“称谢他可记念的圣名”(诗97:12)。“我一次指着自己的圣洁起誓”(诗89:35);“要以他的圣名夸耀”(诗105:3)。

    上帝的一切作为都是圣洁的,这种圣洁性始于上帝圣洁的属性。“他是磐石,他的作为完全,他所行的无不公平,是诚实无伪的上帝;又公义,又正直”(申32:4)。

    上帝对罪的恨恶和轻蔑,也是从他的圣洁性发出的。“你眼目清洁不看邪僻,不看奸恶”(哈1:13);“因为你不是喜悦恶事的上帝;凡作孽的;都是你所恨恶的”(诗5:4-5)。

    上帝对圣洁的喜爱,也是发自他的圣洁性。“我喜悦在世上施行慈爱公平和公义,这是耶和华说的”(耶9:24);“行事完全的,为他所喜悦”(箴11:20)。

    16.上帝的良善(TheGoodnessofGod)

    良善恰恰是苛刻、冷酷、粗暴、严厉、无情?shy;这些都是远离上帝的?shy;的对立面。这些罪恶的情绪都是出现在人身上的。假如这样设想上帝,是何等地不合理啊!相反,上帝的良善则是上帝的可爱、温和、甜美、友善、恩慈、慷慨。良善就是上帝存有的本质,即使任何受造物都不存在,无法显明上帝的良善,上帝的良善仍然存在。“求至善的上帝也饶恕他”(代下30:28);“耶和华是良善正直的,所以他必指示罪人走义路”(诗25:8);“除了上帝以外,没有一个良善的”(太19:17)。

    从这一良善就发出慈爱与祝福其受造物的倾向。那些注意到上帝之良善的人,无不感到惊奇,这就是大卫为什么在《诗篇》136篇中26次欢呼“因他的慈爱永远长存”的?shy;因。在以下的?shy;文中,我们也读到类似的说法。“主啊!慈爱也是属乎你”(诗62:12);“耶和华都以慈爱诚实待他”(诗25:10)。从良善和恩慈就发出各样美善的作为。“你本为善,所行的也善”(诗119:68);“主啊!求你使仆人心里欢喜:求你留心听我的祷告。主啊!你本为善,乐于饶恕人,有丰盛的慈爱,赐给凡求告你名的人”(诗86:4,6,5)

    对其受造物而言,上帝的这种良善具有普遍性,因为他们都是他所创造的。“耶和华善待万民,他的慈爱覆庇他一切所造的”(诗145:9);“遍地满了耶和华的慈爱”(诗33:5);“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太5:45)。对其子女而言,上帝的这种良善具有特殊性,或特别性。“上帝实在恩待以色列那些清心的人!”(诗73:1);“凡等候耶和华,心里寻求他的,耶和华必施恩给他”(哀3:25)。

    正是因为上帝的这种良善,信徒即使在?shy;历诸多的冷?shy;退后之后,仍被更新,受到激励,重新归主。“以色列人必归回,?shy;?shy;必以敬畏的心归向耶和华,领受他的恩惠”(何3:5);“但我依靠你的慈爱”(诗13:5)。这是为什么他们称上帝为“施怜悯的上帝”(诗59:10,17)。“我要歌唱耶和华的慈爱,直到永远”(诗89:1)。“你们要赞美耶和华,要称谢耶和华,因他本为善,他的慈爱永远长存”(诗106:1)。

    17.上帝的爱(TheLoveofGod)

    爱是上帝本质性的属性,主藉着爱在一切美善之事上自乐,爱是他所喜悦的,爱使他与他所爱的对象持续联合。从定义而言,上帝的爱就是慈爱的上帝本身,因此约翰说:“上帝就是爱”(约一4:8)。当我们考察上帝的爱与其爱的对象的时候,需要作出几种区分。当上帝的爱是指上帝所喜悦的是他自己,因他自己是良善的最高彰显的时候,这种爱我们称之为自然之爱(natural)。“父爱子”(约5:20)。当这种爱是指上帝对其受造物的喜悦的时候,这种爱我们称之为自愿之爱(volitional)。因此,这种爱或者是上帝的仁慈之爱,或者是上帝的喜悦之爱。

    上帝的仁慈之爱(theloveofHisbenevolence),或者是普遍之爱,或呤翘厥庵G罢呤侵干系鄱云渌惺茉煳锏南苍谩⒆8!⑽趾椭卫恚蛭嵌际撬丛斓模ㄊ?45:9)。后者则是指在上帝永世的计划中,他指定选民为他的特殊之爱和恩慈的对象。这在以下的?shy;文中得到了表达,“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凡得永生”(约3:16);“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弗5:25)。

    上帝的喜悦之爱是以选民为对象的,上帝在基督里看他们,他们披戴基督的补赎和圣洁,在他里面是完全的(西2:10);“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shy;?shy;就按着自己旨意所喜悦的?shy;?shy;这恩典是他在爱子里所赐给我们的”(弗1:4-6)。这也适用于信徒目前的状况?shy;在他里面有圣洁的源泉。“父自己爱你们,因为你们已?shy;爱我,又信我是从父出来的”(约16:27)。

    上帝的仁慈之爱先于人所有的善行,而上帝的喜悦之爱所涉及的则是那些现在就参与善行的人。

    18.上帝的恩典(TheGraceofGod)

    可以把恩典界定为上帝完美的属性之一,与对象无关,也就是说,即使没有任何受造物存在,上帝仍然是有恩典的上帝;即上帝是怜悯的上帝,他能够向受造物彰显他的恩典,即使受造物没有任何的功德。也可以把恩典视为是上帝向受造物彰显的不配得的恩惠。关于上帝的恩典,我们分为赐予的恩典(graceasagraciousgift)和接受的恩典(graceasagraciousreceipt)。

    赐予的恩典(gratiagratisdans)是指上帝的完全性,他是恩典的源泉,他一切的恩惠都由他自己发出。“因为你们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并要为他受苦”(腓1:29)!“照着拣选的恩典,还有所留的余数。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罗11:5-6);“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罗3:24)。

    接受的恩典(gratiagratisdata)是指接受的恩惠本身。未归正的人所接受的普遍恩典就是这种恩典,这也是犹大所指的恩典,“不虔诚的,将我们上帝的恩变作放纵情欲的机会”(犹4)。得救的恩典也是接受的恩典,这种恩典?shy;常被称之为恩赐(thegiftsofgrace,参考罗5:15-16;6:23;11:29)。以下的?shy;文所谈及的也是这种恩典:“我凭着所赐给我的恩”(罗12:3);“叫你们再得益处”(林后1:15);“倘若人为叫良心对得起上帝,就忍受冤屈的苦楚,这是可喜爱的”(彼前2:19)。赐予的恩典和接受的恩典是恩典的两个方面,在保罗的祝福中,这两个方面?shy;常是联合在一起的。“愿恩惠,平安,从我们的父神”(罗1:17);“愿主耶稣的恩常与你们众人同在”(林前16:23)。

    19.上帝的怜悯(TheMercyofGod)

    在人身上,怜悯是与忧伤、哀愁和可怜联系在一切的。然而在上帝身上并不是这样。怜悯的上帝本身就是怜悯,怜悯是上帝的本质性属性之一,上帝由此而对处于痛苦状态中的受造物施与帮助。虽然痛苦的人是上帝施与怜悯的对象,但人的痛苦绝不是促使上帝施与怜悯的?shy;因,怜悯是由上帝的良善发出的,这种良善在痛苦之人身上的彰显就称之为怜悯。当上帝向摩西显现的时候,他称他自己是有怜悯的上帝(出34:6)。主耶稣称这种怜悯为值得效法的榜样。“你们要慈悲,象你们的父慈悲一样”(路6:36)。

    上帝的怜悯在属性上或者是普遍性的,或者是特殊性的。普遍性的怜悯彰显在上帝一切的作为中,包括还没有归正的人。“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诗145:9)。主耶稣怜悯各种各样的痛苦之人(太14:14;可6:34)。上帝的特殊怜悯彰显在他的选民的身上,因此选民被称为怜悯的器皿(罗9:23)。这种怜悯在性质上纯粹是自愿性的?shy;“我要怜悯?shy;,就怜悯?shy;”(罗9:15),因此这种怜悯是无法言语的。这不仅是因为这种怜悯是代代相传(路1:50),也是因为其深度和广度。“他曾照自己的大怜悯,借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重生了我们,叫我们有活泼的盼望”(彼前1:3)。圣?shy;上进一步指出,上帝是有着丰富的怜悯的,“然而上帝既有丰富的怜悯”(弗2:4)。圣?shy;上说,上帝是多有怜悯的上帝。“就是发慈悲的父,赐各样安慰的神”(林后1:3)。圣?shy;上称上帝的怜悯是温柔的。“因我们神怜悯的心肠,叫清晨的日光从高天临到我们”(路1:78)。

    20.上帝的宽容(TheLong-sufferingofGod)

    宽容是上帝本质性的属性之一,上帝由于宽容而约束他自己,没有在一开始的时候就把他所有的愤?shy;都倾注到罪人的身上,而是延迟他的审判,同时把恩惠赐给罪人。这就是上帝宽容的属性(出34:6)。从普遍的意义而言,主对罪人是宽容的。“还是你藐视他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不晓得他的恩慈是领你悔改呢”(罗2:4)。“倘若上帝要显明他的愤?shy;,彰显他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shy;预备遭毁灭的器皿”(罗9:22)。

    在选民未归正之前,上帝对他们也是宽容的。“主所应许的尚未成就,有人以为他是耽延,其实不是耽延,乃是宽容你们,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3:9);“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罗3:25)。

    上帝对他的子女是宽容的,在他们重生的状态中,上帝并不总是为他们的罪而斥责他们(选民所受到的惩罚并不是绝对意义上的惩罚),而是不看他们的失败,对他们宽容忍耐。“我必怜恤他们,如同人怜恤服事自己的儿子”(玛3:17);“父亲怎样怜恤他的儿女,耶和华也怎样怜恤敬畏他的人”(诗103:13)。

    这就是上帝的属性,正如我们向你详尽地证明的那样。他的属性是圣洁、良善、慈爱、恩惠、怜悯、宽容。

    假如你确信自己处于痛苦的状态中,渴慕与上帝和好,就来就近他,不要担心害怕。假如你想亲近他,确实是诚心实意,并按正确的途径,也就是惟独藉着基督,就毋需沮丧。来吧!主不是毫无怜悯,残酷无情,不知可怜人的。恰恰相反,他正如他自己奉他自己的名所宣告的那样:“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shy;,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出34:6)!就像那位浪子的父亲一样,对于归向他的人,主从远处跑来?shy;接他。他召唤你,向你显现,并应许绝不丢弃那些来到他面前的人。不要让惧怕拦阻你,要坦然无惧地就近主,就近他的慈爱。

    信徒啊,假如主没有立即把你从险恶的环境中救拔出来,没有马上满足你的愿望,没有垂听你的祷告,你就认为上帝残酷无情,毫无怜悯,你这样作对主是何等的不义啊!这样的想法是对上帝的不敬。你对上帝的想象是不恰当的。你的思想是这样的犯罪,不敬上帝,还是谦卑你自己吧!要约束你自己,要为这样的思想而恐惧战兢。假如你对这样的思想固执不放,对你自己是何等的有害啊!这会拦阻你的祷告,使你的祷告没有信心。你自己丧失对上帝的确信,无法表达你对上帝的爱,给自身带来黑暗和不安,使上帝的面向你隐藏,很容易陷入罪恶之中。

    当调整你自己,不要再继续这样了,要约束自己,看待上帝时总是要根据上帝的圣言,正如我们所描述的那样。承认他确实如此,赞美他如此完全。假如你犯了罪,或者处于愁苦之中,就要牢牢地相信上帝的属性确是如此,并努力寻求对上帝保持这样的印象。因此,要?shy;常在他面前谦卑你自己,就像小孩一样,自由自在地来到上帝的面前,相信他确实是这样的上帝,不仅他的属性如此,而且对你来说,他就是这样的上帝。对此要高兴欢喜,要毫无担忧地把你自身和你的事交托他。你会?shy;历到:这不仅会成为你的安慰和喜乐,而且会增进你与上帝的亲密的交通,坚固你的信心,使你在成圣之道上不断长进。这样,上帝的圣洁不仅不会使你感到沮丧,而且会在你心中生发一种孩子般的敬畏之情;对圣洁的追求也会成为你的喜乐,因为上帝是圣洁的。

    21.上帝的义或公义(TheRighteousnessorJusticeofGod)

    可以从上帝属性中的公平、完全和圣洁的角度来思考上帝的义;也可以从上帝的义向受造物显明的角度来考察。因此,上帝的义或公义包含在使每个人都各得其所上,既在惩罚的方面,也在奖赏的方面。

    公义的施行或是藉着互相的交换完成,或是藉着报应的方式实现。在人与人之间,公义的施行是藉着互相交换的方式而进行的(justicebywayofmutualexchange),比如金钱的报偿就是根据契约而进行的。然而,对于上帝而言,这是不适合的,因为我们的任何工作,不管如何完全,在上帝面前都无功可居。既然我们的工作都不是完美的,在工作和报偿之间就没有任何均衡的关系。上帝始终是独立自足的,他不欠任何人任何东西。人无法把属于自己的东西带到上帝的面前,因为他所行的善事都源于上帝。既然行善是人天生的本分,假如他行善了,他也不能因此而主张什么。“这样,你们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当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所当作的本是我们应分作的’”(路17:10)。

    必须把报应性公义(retributicvejustice)归之于上帝,不管是奖赏还是惩罚,都是如此。上帝所行,皆为正直公义。“他是磐石,他的作为完全,他所行的无不公平,是诚实无伪的上帝;又公义,又正直”(申32:4)。当上帝根据自己的应许或威胁而采取行动的时候,他是公义的。“以致你责备我的时候,显为公义;判断我的时候,显为清正”(诗51:4)。当上帝救赎一个人的时候,他所行的也是公义的。“但如今上帝的义在律法以外已?shy;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上帝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罗3:21-22)。上帝定罪人有罪,也是公义的。“?shy;?shy;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2:5-6);“耶和华啊!你是公义的,你的判语也是正直的”(诗119:137)。一般把上帝的审判称之为上帝报应的公义(theavengingjusticeofGod)。

    问题:就上帝报应的公义而言,上帝之所以惩罚罪,是因为他喜欢这样吗?因为假如他乐意的话,他可以对罪不加惩罚。还是因为上帝的公义性,使他不能不对罪加以惩罚,也就是说,他不能任凭罪不受到惩罚呢?

    回答:问题并不在于上帝是否有权力和权柄惩罚我们。犯罪就当受到惩罚,这是每个人天生就晓得的事实。外邦人知道“上帝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罗1:32)。或是上帝是通过强制惩罚罪,或是上帝报应性的公义自然使他对每一犯罪都立即回应,加以惩处,正如火总是要燃烧一样,是否如此并不是问题。上帝独立行作万事,而且作到极致,这对他都是自然而然的。然而,在解释上帝行使其旨意的自由性的时候,不要理解为,上帝是否对罪作出惩罚,对他来说是无关紧要的事。准确地说,应当把这种自由性视为必然的结果。因此,因其完全、圣洁、公义的属性,上帝作为独一的至智的上帝,乐意在一定的时候,以他看为合适的方式,对罪加以惩罚。然而,眼前的问题是:“义或惩罚是公义的实施,因此惩罚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作为上帝,他不能对罪不加惩罚就宣布无罪,因为这样的行为是不公义的,是与他的圣洁和公义性相悖的。是这样的吗?”我们的回答就是:“是这样的”,这在圣?shy;中得到了证实。“审判全地的主,岂不行公义吗?”(创18:25)。上帝是公义的审判者(诗7:9);“凡作孽的,都是你所恨恶的;好流人血弄诡诈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诗5:5-6);“耶和华是忌邪施报的神。耶和华施报大有愤?shy;;向他的敌人施报,向他的仇敌怀?shy;。耶和华不轻易发?shy;,大有能力,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鸿1:2-3)。在17章中探讨补赎的必要性时,我们会对这一问题更加全面地探讨。

    罪人哪,不管你是?shy;,都要注意,因为上帝是公义的!“上帝啊,可怜我这个罪人吧,”不要幻想这样祷告就能满足上帝的公义,或者靠你自己竭尽全力,修德养性,约束自己,不作恶事,就能满足上帝的公义。这样幻想是通向永远毁灭的宽路,而且已?shy;使千千万万的生活在福音服事之下的人灭亡了。假如你能摆脱这种愚拙的幻想,就仍然还有希望。然而,只要仍然在这种幻想中执迷不悟,你就没有什么希望。请注意,假如不满足上帝的公义,就不会有恩典和得救的盼望,也就是说,藉着忍受惩罚来得到恩典和救赎,是没有希望的。

    你听说过上帝是满有恩典的上帝,这确实是真的。然而,你把上帝的恩典解释为毋需补赎就可罪得赦免,却是犯罪扭曲了上帝的恩典的真义。这样的解释所说的并不是恩典。上帝是不矛盾的上帝。上帝的公义,是丝毫不能打折扣的,自然会要求对罪人作出惩罚。上帝是不会背乎自己的,因此上帝的恩典不会否定他的公义。恩典不是与公义不相合,而是证实公义。所以,在圣?shy;中上帝的恩典受到了极大的尊崇,也就是上帝虽然在人身上没有发现什么,人本不配得什么,他却把他的儿子赐给他们作为中保。他把选民的罪归算到他的身上,基督承担他们犯罪当受的公义的惩罚,为他们满足了上帝的公义。这就是恩典,就是上帝在福音中把基督作为中保赐给人。上帝把信心赐给罪人,使罪人接受基督,把自己的灵魂交托耶稣,这就是上帝的恩典。上帝使罪人归正,赐给他属灵的生命,这就是上帝的恩典。上帝使罪人在感官上?shy;历他的恩宠,这就是上帝的恩典。上帝使罪人成圣,带领他在圣洁之路上进步,以致得救,这就是上帝的恩典。

    请注意,上帝的恩典与你对上帝的恩典的看法是有着巨大的不同的。把你自己的错误概念丢在一边,不要再试图靠自己祷告、悔过自新来把一切摆正了。也许你会说,“那样我就没有什么希望了,我就会陷于绝望之中。”我的回答是,“你用这点虚幻的希望来奉承自己,到底有什么益处呢?还是放弃一切的希望,对你自己彻底绝望吧。要相信、承认上帝的义,对他来说,没有赎罪和担当惩罚,就没有罪的赦免。要明白你的罪,也要明白上帝的公义,要明白你自己没有满足这一公义的能力。要恐惧战兢,但是,既不要因此停滞不前,也不要在这种困境中消沉下去。让对上帝的惧怕感动你相信他。寻求上帝的公义得以满足的救赎之道。因此,逃到基督那里,以他为你的中保,接受他为你的公义和圣洁,这是你可以得救的唯一道路。”

    信徒啊,你既然已?shy;晓得这一接近上帝的道路,就要不断地探究关于上帝之公义的真理,直到你晓得其纯洁、荣耀和宝贵。因上帝的公义而尊崇他,因上帝的公义而欢喜。爱慕他的公义,正如爱慕他的良善和怜悯一样,他已?shy;替你满足了这一公义,因此你更要切慕他的公义。主带领你和他的一切选民成圣得救,要为此而感谢他。不要认为上帝的公义是与你敌对的,要晓得这公义是为你而存在的,目的是要你得救,并公义地惩罚你的仇敌。

    22.上帝的权能(ThePowerofGod)

    我们在前面已?shy;把上帝可传递的属性分为三个主要的范畴:智力、意志和权能。我们已?shy;对前两项作出了考察,接下来我们思考上帝的权能这一属性。在我们的语言中,“权能”(power)一词的含义比较模糊,它有治理的意思,也有至尊、权柄的含义。当这个词用于上帝的时候,所指的是他的全能性。

    在希腊文中,权能这一词的基本意思是指exousia,在?shy;丁语中是指potestas。其意思是指对某人、权威和至高管辖权有合法的主张。我们既可以把上帝的权能视为一个本质性的属性,也可以把整个词用于指恩典的施与。上帝是其所有受造物的主和主人,并对他们有着绝对的权柄和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这一主张是以下事实必然导出的结论:他是上帝,受造物的存在和活动都依赖他。上帝在行使这种权能的时候,不需要向任何人作出交待。也没有人任何人可以质问他,“你作的是什么呢?你这样行公义吗?”也许很多时候我们并不能够理解为什么上帝这样行,但是上帝是至高无上的,对于我们而言这就足够了。我们有责任接受这一真理。请思考以下的?shy;文:“?shy;敢问他,你作什么?”(伯9:12)。“因他的事都不对人解说”(伯33:13)。

    在尼布甲尼撒的话语中,也强有力地表达了这一真理,“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无人能拦住他手,或问他说,你作什么呢?”(但4:35)。请考察以下的?shy;文:“我的东西难道不可随我的意思用吗?”(太20:15);“你这个人哪!你是?shy;,竟敢向上帝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人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吗?”(罗9:20?shy;21)。

    天父已?shy;把他执行的权柄赐给了中保耶稣基督。他把教会和所有的选民都赐给他,目的就在于使他们得救。不仅如此,天父还使万有都服在耶稣的脚下,使他可以加以运用,促进选民的救赎。然而,这一权柄的授予并没有把天父排除,以致使天父丧失权柄,因为天父是藉着圣子来实现一切。以下的?shy;文所指的就是这一权柄,“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太28:18)。

    其次,上帝的权能的意思是指上帝的能力,藉着这种能力,他能成就与其属性和真理相契合的一切事情,能够创造出所能想象到的一切,能够做到他所想作的一切。“上帝的权能”一词,在希腊文中是用dunamis表示这个意思的,在?shy;丁文中则用potentia。上帝能从这些石头中给亚伯?shy;罕兴起子孙来(太3:9),也就是说,从泥土中造人,正如创世之初他所作的那样,并使他们成为亚伯?shy;罕之信心和生命的领受者。上帝甚至能够创造出成千上万的世界。总之,上帝的权能是无限的。当然,一个人能够想象与关乎上帝的属性和真理相悖的许多事物的创造。人们也可以凭空想象诸多与受造物的身份不相符的事物。然后,把此类的想象与上帝的全能联系起来,质问上帝为什么没有作这样的事情,以这种方式来思考上帝是缺乏神圣的敬畏之心的。不管是什么,只要与上帝的属性和真理相抵触,与受造物的本质抵触,就都不是上帝的全能的反映。我们万万不可把此类的事物归诸全能和圣洁的上帝。“上帝断不至行恶;全能者断不至作孽”(伯34:10)。

    上帝也不能背乎自己(提后2:13),他也不会说谎、欺?shy;(多1:2)。“上帝绝不能说谎”(来6:18)。即使说上帝始终能够创造一个世界,也不能因此而得出结论说,这个世界永远存在。“是”与“非”始终是彼此对立的,不能同时并立。同一个物体,同一个人,不会同时出现在相隔很远的地方。但是,这些事情以及千千万万此类的事情都与全能不符。因此,我们主张上帝因其全能性能够成就他所愿意成就的一切,甚至超过一切他现在想成就的,超过一切过去他想成就的。他的膀臂并没有缩短,因此他被称为全能者。“我是全能的上帝”(创17:1);“全能者仍与我同在”(伯29:5);“?shy;?shy;这是全能的主说的”(林后6:18)。

    要成就他的旨意,上帝不需要任何物体、工具,他不需要受造物所需要的任何事物。他是“使无变为有的上帝”(罗4:17);“他说有,就有;命立,就立”(诗33:9);“在你没有难成的事”(耶32:17);“因为出于上帝的话,没有一句不带能力的”(路1:37)。上帝想成就什么,他就能成就什么,他的旨意是无法抵挡的。“然而我们的上帝在天上,都随自己的意旨行事”(诗115:3);“他的手伸出,?shy;能转回呢?”(赛14:27)。

    因此,你如果不敬畏上帝就当惧怕,因为你所抵挡的是这样一位全能的上帝!你是无法胜过他的。你没有任何地方可以藏身,可以躲避,也没有任何人能够抵挡他,为你提供保护,救你脱离上帝的手。“落在永生上帝的手里,真是可怕的”(希10:31)。“你们要哀号,因为耶和华的日子临近了;这日来到,好象毁灭从全能者来到”(赛13:6)。

    你如果是上帝的子女,就让上帝的全能成为你心灵的安慰吧。假如上帝是帮助你的,?shy;能抵挡你呢?你是不是有肉身的需要,不知道如何满足?即使没有任何途径,上帝仍然有答案。他不需要任何工具,假如他乐意使用工具的话,他也会使工具出现,使你可以使用这些工具。本来微不足道的工具,对他来说也能够成就大事,因为他是全能者。他从黑暗中造出光来,目的就在于使人可以更加清楚地看到他手中的工作。不管你处于什么困境,之中,请与亚伯?shy;罕一同宣告,“上帝必自己预备”!你的心灵是不是需要光照、安慰、更新、力量,来抵挡罪呢?即使在你的眼中毫无办法,他也能够用一句话来满足你内心的渴慕。要努力寻求,对上帝的全能性始终有活泼的看见。这会在万事上使你坚固,使你在他里面得到庇护,摆脱一切的担心、惧怕和惊恐。“住在至高者隐密处的,必住在全能者的荫下”(诗91:1)。

    23.思考上帝的属性是基督徒当尽的本分(TheDutyoftheChristiantoReflectupontheAttributesofGod)

    我们这样向各位介绍了上帝的存有和至善。我们的上帝就是这样的一位上帝。他就是我们敬虔的对象。因此,那些敬虔度日的人,都有责任持续不断地思考上帝的本相,在生活中默想他,行走在他的面前,因为这是主向一切属他的人所要求的。“我是全能的上帝,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创17:1);“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认定他,他必指示你当行的路”(箴3:6);“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男模肽愕纳系弁小保?:8)。“你要认识上帝,就得平安”(伯22:21)。

    圣?shy;中把很多圣徒摆在我们面前,作为我们的榜样,让我们效法,他们就是这样行的。以诺、挪亚、摩西、大卫和亚撒都是这样。“以诺与上帝同行”(创5:24);“挪亚与上帝同行”(创6:9);“因为他(摩西)恒心忍耐,如同看见那看不见的主”(希11:27);“我(大卫)将耶和华摆在我面前”(诗16:8);“我睡醒的时候,仍和你同在”(诗139:18);“然而你常与我同在;但我亲近上帝是与我有益”(诗73:23,28)。

    上帝给他子民最奇妙的应许就是他们与他同行,他也与他们同行。“耶和华啊!他们在你脸上的光里行走”(诗89:15);“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14:23);“我要在他们中间居住,在他们中间来往;我要作他们的上帝,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林后6:16)。

    与上帝同行,出现在以下的情景中,

    (1)心怀圣洁,定意分别为圣,从一切有形的可触的事物中收回本心。“?shy;来我们不是顾念所见的”(林后4:18);“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林后6:17);

    (2)静静地转向上帝,预备自己得蒙上帝的奇妙光照。“耶和华啊!早晨你必听我的声音;早晨我必向你陈明我的心意”(诗5:3);“我的心默默无声,专等候上帝”(诗62:1);

    (3)一心思考上帝的属性,不断加深理解,在心灵中感受其影响。“至于我,我要仰望耶和华”(弥7:7);“凡仰望他的,便有光荣”(诗34:5)。“摩西恒心忍耐,如同看见那不能看见的主”(来11:27);

    (4)谦卑自己,亲近上帝。有时静静地把自己奉献在上帝的面前,有时在敬拜中满怀敬畏之心,在他面前屈膝下拜。有时是圣洁的对话、祷告、谦卑的顺服、信靠、以主为乐,并甘心乐意地事奉主,行事为人蒙他悦纳。这就是高尚的生活,这就是与上帝同行。这是隐秘的小径,其中所?shy;历的只是圣洁和喜乐,别无他物。

    为了促使你恋慕这样的生活,鼓励你鞭策自己,从现在开始就与上帝同行,并恒忍到底,你当晓得与上帝同行所生发的那种既蒙上帝悦纳、也是你自己所渴慕的自我的谦卑和灵命的情愫。还有那种稳固不变、丰丰富富的安慰,真正的喜乐和宁静,超出了人所有的领悟,是真正的成圣。

    假如人得享这样的特权,在基督里思考自己的上帝,就会晓得上帝的义。他会对上帝的义发出由衷地赞美,并以此为乐,正如他对上帝的良善和慈爱一样。在上帝的义中,他所感受到的只是光明、纯洁和非凡的荣耀。如此之人会在上帝的义中越来越有喜乐,因为藉着基督的恩惠,上帝的义不再使他灭亡,而是成为他的帮助和救赎,而对那些不敬虔之人则仍然只有毁灭而已。

    人目睹上帝的良善和至足,体会到其中的权能,会在其中心满意足,而受造物的一切美善则如烟消云散,对他不再有任何的魅力。他可以没有世上的美物,仍然与亚萨一同告白:“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shy;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没有可爱慕的?shy;?shy;但上帝是我心里的力量,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远”(诗73:25?shy;26)。

    人在上帝之爱的光照下,为彼此之间的爱所燃烧,就在这种爱中静默无声,不能自己。他对上帝之爱肃然起敬,发现它是如此地丰盛,一切受造物之爱黯然失色。他对受造物不再有任何的渴慕,除非他感到其中有上帝的美意。因此,他不再羡慕他人的爱情,甘心乐意地放弃世人所艳羡的一切。

    目睹上帝的圣洁,人无法忍受那灿烂的荣光,就遮掩自己的容颜,与天使一起欢呼,“圣哉!圣哉!圣哉!万主之主!”他沉醉在这样的圣洁之中,渴慕圣洁,因为召人的主是圣洁的。

    人晓得上帝圣洁旨意的主权性,就不由得欢欣、敬佩、赞同。不管是关于其他受造物的,还是关乎他本人的,上帝的旨意必要完全成就,他为此而高兴欢喜。上帝的旨意使万事互相效力,使一切都显得甘甜,他甘心顺服。不管他是忍受什么,还是成就什么,主的旨意就是他的心愿,一切合乎主的旨意,蒙他悦纳的事情,他都愿意去行。

    默想上帝的庄严和荣耀,一切受造之物的恢宏和荣光都会化为乌有。相比之下,后者是多么微不足道,可卑可弃。他不再为自己而渴慕世上的美名和荣耀,也不再因为那些使他违背上帝旨意之人的身份的显赫而恐惧战兢。在这一方面,虽然他对上帝摆在他面前的一切,都甘心顺服,因为这是上帝的旨意,但他认为不管是达官贵族,还是布衣草民,对他而言都是一样。说得更恰当一点,他在至高者上帝面前谦卑下拜,把一切的美名和荣耀都归给他。他的心灵和舌头都已预备好,时刻准备讲说上帝的美名和荣耀。

    人认识到上帝的全能,目睹上帝的全能彰显在所有的受造物之中,受造物的能力,不管是帮助他,还是拦阻他,对他来说就不算什么了。对于受造物的力量,他既不会依赖,也不会惧怕,而是住在至高者的隐秘处,在全能者的荫下安居。在这荫下,对他所有的仇敌,他都欣然面对,并不惧怕,安然而处,充满信心。

    上帝的智慧彰显在他所有的工作上,既在自然界中,也在恩典的领域。人思考上帝那多姿多彩、无法测透的智慧,就放下自己的智慧,把自己的智慧视为愚拙,不管是仇敌的智慧,还是朋友的智慧,他都不会继续推崇了。这样的人大有平安,满足于上帝至智的护理,不管是教会,还是所处的国家,不管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时期,不管是对他自己,还是他的亲人,他都是如此。在一切事上,他都信靠上帝的智慧,上帝通达时务,也知道当怎样行,即使人事前一无所知也无妨?shy;。

    人认识了上帝无谬的真理和信实,就会不再依赖人的应许。人的应许不会使他喜乐,人的威胁也不会使他惊恐,因为他晓得人的变化无常。然而,他知道主是真理的上帝,他保守真理,直到永远。他知道上帝的应许,相信上帝的应许,深信上帝的一切应许都是确定无疑的,仿佛这些应许已?shy;成全了。所以,他在上帝的应许中得享安息,大有盼望,充满喜乐。

    请注意,有这样的一位上帝作为你的上帝,增进你的福利和救赎,难道不是人间天堂,充满喜乐的生活吗?在这样的人心中还会有忧伤吗?有这样的一位赐人喜乐的上帝,不立即得安慰,难道还有什么理由吗?与这样的上帝同行,晓得自己的微不足道,难道还不会使人显明出极大的谦卑吗?这就在人的心中产生一种审慎而坚定的属灵心境,在一切的事情上都有安静、谦卑的顺服,在完成自己本分的时候,有大无畏的精神和勇气,即使上帝呼召他从事不同寻常的任务之时,也仍然如此。在他为上帝所成就的事情中,他恬然自乐,并顺服地把结果交托上帝的护理来决定。这种属灵的心境生发真正的圣洁。“我们众人既然敞着脸得以看见主的荣光,好象从镜子里返照,就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林后3:18)。

    所有的德行,如果不是在基督里如此思考上帝,就缺乏真义,没有多大的价值。正如以上所描述的那样,如此思考上帝,就把灵魂提升到所有受造物的活动之上,使他与上帝及其旨意联合,这不仅教导他明白当尽的本分,也使他晓得如何去行。如此思考上帝,就会生成大有果效、至为纯粹的动机来激发灵魂。这样思考上帝的时候,灵魂可以发现各样的甜蜜和安宁,确实如此,这种默想把天堂带进人的心中,把人的心灵带进天堂,使罪恶的色欲不至发出,即使出现,也能使人治服它们。这就是敬畏上帝,爱慕上帝,顺服上帝,这使得人发出圣洁之光,就像摩西在山上与上帝交通四十天之后,脸上发光一样。“你所拣选,使他亲近你,住在你院中的,这人便为有福。我们必因你居所,你圣殿的美福知足了”(诗65:4)。哦,当我们在永恒之中,与主永远同在,面对面,知道他如同主知道我们一样的时候,该是何等的喜乐啊!(林前13:12)。

    24.如何思考上帝的属性(DirectionforReflectingupontheAttributesofGod)

    要正确地默想上帝,并由此在对上帝的爱和知识上不断长进,应当遵守以下的指南:

    首先,要时刻牢记你只不过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受造物,并努力保守这种属灵的心境。要知道你心灵的领悟力是有限的,事情或许早已超出了你能理解的程度。另外,我们的理解力也因着罪而被蒙蔽了,上帝是无限的灵,我们要理解关于上帝的事,并不是非常合适的。一个小小的瓶子能装下整个的大海吗?人能直视太阳而不眼花吗?又有何人能够观察那身为无限的大光,住在无人能靠近的光中(提前6:16),披戴光明的衣裳的上帝呢?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观察自己,每个人都须晓得自己不过是一个愚昧的巨兽而已,因为一直被罪蒙蔽,并不具备合宜的理解力。要知道上帝是不可思议的,我们当默默认同,抛弃自我;在神圣的惊愕中驻足默想;要相信主无限地超越我们的理性;上帝向人显明他的存在,向人启示他的属性,要为此而欢喜快乐;要满足于上帝的启示,其中不仅包括了关于上帝的知识,也有使人在这一知识中不断长进的最好的框架。

    第二,你默想上帝的时候,要多多安静顺服,让自己多蒙上帝的光照。你的思绪要静静地追随那光,让你自己受那光的影响,而不是随着理性的推演而摇摆,如此你的灵魂就可以超越那时所接受的光照,不断精进。高度的心智思辨不会使我们的思想趋于圣洁,而是使我们的思想更属血气,给我们的灵魂带来幽暗。

    第三,这样默想上帝的时候,最重要的是灵魂要保持单纯,赞同上帝的启示向她所显明的一切,不要试图总是理解这一启示。假如人试图在心智上参透上帝存在的方式,即晓得上帝的永恒、无限、全知、全能和内在的运动,就必然使灵魂陷入黑暗之中,各种各样的试探就会随之浮现,因为这时立志所思考的事物已?shy;超出了它的极限。因此,假如理智要沉思上帝的存在“为什么”、“如何”,就当快快抵制这样的倾向,把此类的试探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凝神默想你自己的卑微和无形的黑暗,逃避这些试探,谦卑地重新开始。

    第四,要使灵魂以与主相称的方式来沉思上帝,一定要竭力寻求敬虔的心境,消除种种邪情私欲和世俗的舒适,因为“耶和华与敬畏他的人亲密”(诗25:14);“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上帝”(太5:8);“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shy;?shy;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14:21,23)。

    第五,在沉思上帝的时候,一定要有历史性的信仰。这就是说,当我们接近上帝的圣言的时候,我们所阅读的是上帝对他自己的讲说,我们要毫不抵触地作为真理予以接受,而且在我们的结论和告白中,都要承认上帝确如他在圣?shy;中所启示的那样。我们的思想要保持在圣?shy;的框架之内,不要拼命挣扎,试图超越上帝的圣言。这样,我们就以单纯的心跟随主,直到他乐意带领我们进入更高的领悟。

    第六,非常重要的是,要在基督里把上帝视为自己的上帝。上帝荣耀的知识之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林后4:6)。在基督之外,上帝就是恐怖,只能是吞噬人的烈火。然而,在基督里,一个人就可以得自由;如此接近他的人,上帝就会亲自向他显现。那时人就能够更好地蒙受上帝荣面的光照,以此为乐,荣耀上帝。然而,我们应当谨慎,在沉思上帝在基督里成为我们的父,默想上帝藉着恩典之约所启示的完美性情的时候,不可随随便便,对上帝失去敬畏之心。要思考上帝,正确的态度就是谦卑自己,心存敬畏,在主的威严面前恐惧战兢。

    [1]译者注:在布雷克所处的时代,还没有出现达尔文所倡导的进化论之说,所以当布雷克说到人是动物的时候,当时的人是不会从进化论的角度予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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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上帝论 第四章 上帝的位格
    1.神圣三一论(TheHolytrinity)

    我们已?shy;考察了上帝的名字、本质和属性,现在我们转向奥秘的奥秘?shy;神圣的三一论。在整个历史过程中,反对这一真理的各个派别,一直对这一信仰条款大肆攻击。古教会一直告白这一条款,并作为真理的柱石坚决予以维护,抵挡撒伯流派(Sabellians)、亚流派(Arians)、瓦伦提尼安派(Valentians)。这些派别虽然在其他教义上各有己见,但在攻击神圣的三位一体教义的时候却联合起来。今天,我们仍须对捍卫这一教义,抵挡索西奴派(Socinians)、重洗派(Anabaptists)、索西奴阿米念派(SocinianArminians)和其他那些提倡异端邪说的人。

    在我们考察这一教义之前,在你对这一教义默想之前,必须清楚以下的问题。

    首先,必须明白上帝的本质和存在是不可思议的。进一步说,应当明了对于我们人类而言,上帝虽然按他自己的美意向我们启示了得救所必须的一切,然而我们对目前探讨的三位一体的教义所知道的只是部分性的知识,而且我们所能掌握的也只是一些表面性的东西。基督徒绝不要,也不要想,根据自己的理性而贸然前行,超越已定的疆界,也就是越过目前主给我们的光照。无法完全理解的,就予以相信。基督徒所敬拜的就是无形者,他居住在人所不能靠近的光中。

    其次,上帝全部成文的圣言是赐给人的,因此圣?shy;所使用的是与有形物体有关的的语言和词汇。人能够借助世上的语言表达理解属灵的事物,这是上帝奇妙的智慧、良善和全能。这样,就通过属人的讲述方式(anthropothoose),使人明白神圣的问题(theoprepoos)。圣?shy;中用来启示神圣的三位一体奥秘的语言和词汇也是如此。因此,我们一定要留意,既不要拘泥于词汇发端的有形物质,也不要把神圣的事物降至属人的层面。说得更恰当一点,要上帝所悦纳的属灵的方式,理解上帝在圣?shy;中对他自身的启示,我们必须超越有形的物质和表达。但愿你保持我们在前一章中所描述的那种属灵的心境。请留心重读一遍,并应用在本章里。

    第三,应当知道,从自然是无法晓得神圣的三位一体教义的,只有在圣?shy;中才显明出来。因此,在三位一体的问题上,我们只应参照圣?shy;,并以单纯的心相信圣?shy;的见证。绝不要高抬自己的智慧,认为自己的智慧胜过圣?shy;的启示;当把一切属人的理性推敲弃置一边,避免想当然地把属灵的事物与有形的物体相比。这样的比较不仅不会给这个问题带来亮光,往往使问题更加模糊,不仅不会增进我们对这一问题的正确了解,往往会使我们偏离正途。在我写作的时候,我祈求主洁净我,引导我,在你阅读或聆听的时候,亦愿如此。

    2.上帝存有的独一性(TheSingularEssenceofGod-sBeing)

    我们主张并且强调:有一位上帝,并且是独一的上帝。“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上帝是独一的主”(申6:4);“虽有称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许多的神,许多的主。然而我们只有一位上帝”(林前8:5?shy;6);“但上帝却是一位”(加3:20);“因为只有一位上帝”(提前2:5)。只有一位永恒、全能、至足的存有,这是必然的。即使在外邦人中,那些最有智慧的人也承认如此。在我们所处的时代,那些最野蛮的外邦人,在外部看来,似乎不信任何宗教,然而他们也承认有一位上帝存在。在外邦人中,也有一种看法,就是有很多神灵存在,这种看法似乎是来自对天使的认识,或许是源自对神圣的三位一体之上帝,和上帝的复数名字伊罗欣的误解。

    3.对上帝位格的界定(TheDivineEssenceConsistsofThreePersons)

    这位独一的上帝就是圣父、圣子和圣灵。神圣的存有是以三种方式存在的,并明确地用人可以理解的语言表达出来,以免各种异端在此处找到借口。这在圣?shy;中用“位格”(person)一词来定名。在《希伯来书》1章3节说“是上帝本体(person)的真象”。在希腊文中是Teeshypostaseoosautou。因为hypostasis一词是指一个有理性的、独立性的存有,所以其意思是指一个人。我们理解这个单词是指一个有生命的、有理性的、具有不可传递性的存有,他完全独立自存,不与其他任何存有搀和。天使和人类都是如此,因此他们都被称为“位格”。把神圣的实体称为位格,所应用的就是这个概念,这是用拟人的方法,我们在理解其中的神圣意义时,就能领悟本来不可思议的东西。我们可以从抽象的角度思考上帝的位格之一,正如在《希伯来书》1章3节所表达的那样,基督就是圣父位格的真相。我们也可以从具体的角度思考上帝的位格,即从上帝之存有的统一性角度观察,正如在《腓利比书》2章6节所讲的那样,“他本有上帝的形像。”根据基督的神性,圣?shy;说基督是enmorpheeTheou,有上帝的形像,也就是说他有上帝的存有和本质,因此他与上帝等同。一个仆人的形像包括位格、本质性的存有和特征,同样,上帝的圣言也包括位格、本质性的存有和属性,这是组成上帝形像的亍T谇耙徽轮校颐且丫探讨了归之于上帝的各样属性的存在方式。

    4.三个位格的神性(TheDivineEssenceconsistsofThreePersons)

    这位独一的神圣存有,存在于三个位格之中,既不是附属性的,也不是并列性的,而是一个位格藉着其他位格而存在,或是通过受生,或是藉着发出。事实上,在独一的受生存有中,存在着三个位格,这在圣?shy;中有清楚的启示,这是不容否认的。在旧约圣?shy;中很明显,在新约圣?shy;中也同样明显。

    首先,这是在“伊罗欣”(Elohim)之名中显明的。

    (1)伊罗欣是一个复数的形式,不是指一个人,也不是指两个人,它所表达的始终是超过两个的复数。既然在圣?shy;上明确地谈及三,我们就应当信服,圣?shy;所教导的是独一的上帝,存在于三个位格之中。伊罗欣极少以单数的形式出现,从来不以双数的形式出现,而是一般都以多数的形式出现。既然我们知道上帝是独一的,当涉及他的存有时,就不能用复数的形式,很显然,伊罗欣是指有三个位格。

    (2)另外应当注意的是,伊罗欣的复数形式也用于连结复数性动词(verbum)、形容词(adjectivum)、代词(substantivuminappellatione),而且伊罗欣总是有复数后缀(anaffixumpluralisnumeri)。在以下的?shy;文中就是如此。“上帝(伊罗欣)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shy;?shy;造人”(创1:26);“当上帝(伊罗欣)叫我离开父家漂流在外”(创20:13)。“?shy;?shy;耶和华(伊罗欣),因为他是圣洁的上帝”(书24:19);“当记念造你的主”(传12:1);“因为造你的是你的丈夫”(赛54:5)弧拔沂且突愕纳系邸保ǔ?0:2)。

    应当注意的是,“耶和华”和“伊罗欣”之名?shy;常连在一起成为一个名字“耶和华”,而且这两个名字是?shy;常连在一起使用的,这就表明上帝之存有的统一性,也表明在三个位格中的连续性。假如上帝的复数名字是在单数的意义上使用,三个位格就被视为是一个存有。在圣?shy;中只有一次,就是在《诗篇》45篇7节中,伊罗欣这一名字用于指一个位格,ElohimEloheka,“所以上帝,就是你的上帝,用喜乐油膏你”。这表明periemchoresin,亦即内在的共存性,是指上帝的三个位格与上帝之存有以及彼此之间是不可分割的。

    其次,以下?shy;文显明了上帝是一体三位,三位一体(theTrinityofPersons)。

    (1)主说自己不止是一或二。“我们造人”(创1:26);“那人已?shy;与我们相似”(创3:22);“我们下去,在那里变乱他们的口音”(创11:7)。此处所指牟⒉皇翘焓梗蛭焓共⒉皇谴丛煺撸膊皇侵溉耍蛭耸前瓷系鄣男蜗袷茉斓摹2荒馨烟焓故游肷系弁取5厣系木跆讣白约河谩拔颐恰保ā皐e”and“us”),只不过表明他们的局限性,因为他们的统治并不是自己独立进行的,而是要与他们的阁员和臣民?shy;商(senatuspopulusque)。然而,上帝是至高无上的,因此他是不需要以此方式表达自己的。他用复数的形式表达自己显明他是一体三位,三位一体的上帝,因此在《传道书》12章1节里,在?shy;本的希伯来文中说上帝是“创造者们”(Creators)。

    (2)在有些?shy;文中,主在讲到自己的时候,仿佛是指另一个人,这也显明上帝是一体三位,三位一体。“当时,耶和华将硫磺与火,从天上耶和华那里,降与所多玛和蛾摩?shy;”(创19:24)。在与亚伯?shy;罕说话的三个天使中,一个是耶和华,上帝之子。他在地上显现,并使硫磺与火从天上的主那里降下。招呼硫磺和火降下的,与使硫磺和火降下的,都是耶和华。因为上帝在本体上是一,此处所指的就不可能是两个不同的存有,而是圣子与圣父,是三一上帝的第二位格和第一位格。因为圣父藉着圣子作工,而圣子则是代表圣父作工(约5:19)。

    第三,为了促进你心中的确信,要存信心思考那些表明上帝是三,非指本体,而是指位格的?shy;文。在上帝所吩咐的为选民祝福的?shy;文中,有三次重复耶和华的名字。“愿耶和华赐福给你,保护你。愿耶和华使他的脸光照你,赐恩给你。愿耶和华向你仰脸,赐你平安”(民6:24?shy;26)。每次重复耶和华的名字,都与恩典之约的施行联系起来,分别归诸圣父、圣子和圣灵。赐保护归诸圣父,显恩惠归诸圣子,赐平安归诸圣灵。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后书》13章14节在三位格的祝福中所表达的也是如此,这清楚地表明:耶和华名字的重复是指向三位格的。在《以赛亚书》6章3节中,也有三次重复,说:“圣哉!圣哉!圣哉!万军之耶和华”。在新约圣?shy;中,这一?shy;文指的是圣父、圣子和圣灵(约12:41;徒28:25)。另外,请考察以下的?shy;文:“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赛61:1);“提起他的慈爱和美德?shy;?shy;并且在他面前的使者拯救他们”(赛63:7,9);“他们竟悖逆,使主的圣灵担忧”(赛63:10);“诸天藉耶和华的命而造,万象藉他口中的气而成”(诗33:6)。

    在新约圣?shy;中也有清楚的证据。“天忽然为他开了,他就看见上帝的灵仿佛鸽子降下,落在他身上。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太3:16?shy;17)。“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太28:19);“愿主耶稣的恩惠、上帝的慈爱、圣灵的感动,常与你们众人同在”(林后13:14);“作见证的?shy;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约壹5:8;译者注:根据钦定本新译)。

    因此,我们注意到在上帝的存有中,有三个位格。我们接下来会证明,每一位格都是真正的上帝,圣子从圣父受生,圣灵从父与子发出,那时,这三位一体的教义就会更加明确。首先,我们来考察圣子的神性和他永恒、不可思议的受生,以及圣灵的神性和他的发出。

    5.三位一体之各个位格的神性(theDivinityofeachPersonoftheTrinity)

    圣父是真正的上帝,这是无可争议的,在我们继续探讨的时候,这会充分地显明出来。圣子是三一上帝的第二位格,他也是上帝,在其神圣的名字、属性、作为和他所领受的尊荣中,就可找到无可辩驳的证据。

    首先,让我们来看他的圣名。正如我们在前面所证明的那样(耶23:6;罗9:5;约壹5:20),他被称为耶和华,这一名字是惟独归给上帝的。

    其次,让我们来看他神圣的属性。不管是?shy;,只要是永恒、全能、全知,就是真正的独一的上帝。在圣?shy;上,所有这些特性都归之于圣子(启1:8;弥5:2;启2:13)。

    第三,让我们来思考他神性的作为。创造世界,维系万有,并从死里复活的,就是真正的上帝。在圣?shy;中,所有这些作为都归之于圣子(约1:3;西1:16?shy;17;约5:20?shy;21)。

    第四,让我们来看他所得的神圣尊荣。受到圣父所受的尊荣,并奉其名为人施洗,受人敬拜,被人信奉,就是真正的上帝。这一尊荣是归之于圣子的(约5:23;太28:19;腓2:10;希1:6;约14:1)。我们在第十八章里会对此进行全面的探讨。圣灵也是真正的上帝,我们将在以后证明。

    这三个位格与上帝的本体既不相异,也不分离,彼此之间也是如此。否则,上帝的本体是一个实体,上帝的一个位格又是一个本体;或者圣父是一个实体,圣子是一个实体,圣灵也是一个实体,所导致的结果就是有三个或四个神了。各个位格之间有所不同,但并不是本体上的不同。每个位格都是同等的,都是完完全全的神圣的存有,都是以此方式存在。因此,当圣?shy;讲到三一上帝之位格的时候,所说的是一而三,当圣?shy;讲到上帝的本质存在于三个位格之中的时候,所说的是三而一(约壹5:7)。

    在表达三个位格之间的统一与和谐的时候,希腊教会曾?shy;使用三个词。在我们的语言中,我们在表达的时候无法做到这样精确。然而,我们仍然尽力做到接近。

    第一个希腊单词是homoousia,意思是“同质”(coessence),是指三个位格本体相同,一个位格的本体与另一位格的本体并无不同之处,而是具有同一本体。圣子的神性与圣父的神性相同,圣灵的神性与圣父、圣子的神性相同。在过去,有的异端玩弄词藻,用另外一个词来取代,这个词就是homoiousia,意思是“似质”(co-similarity)。他们主张说,圣子和圣灵是同一本质,与圣父的本质类似,但绝不是一样的。他们提议说,在这两个词汇之间有微妙的不同,因为二者之间只有一个字母不同。然而,我们的主张是,三个位格拥有同一本质。“我与父?shy;为一”(约10:30)。圣子是enmorpheeTheou,也就是说,圣子拥有与圣父相同的形像和属性(腓2:6)。

    第二个希腊单词是isotees,意思是同等(coequality)。这一单词所表达的是以下的事实:每个位格都完完全全具有同一神性。神性是不可分割的,这就是说,每个位格都在完全的意义上具有神性,但仅仅是一个位格,而不是其他。三个位格同样具有神性;就具有完全、不可分割的神性而言,他们是同等的。

    第三个希腊单词是emperichooreesis,意思是共存(coexistence)。这一单词表明,既然上帝是单一性的存有,既不变化多样,亦非组合而成,这就是说,不管是本质与位格,还是位格与位格,都没有构成一个复合性的实体。三个位格,虽然彼此有别,仍非相异。他们作为独一的上帝,共存于存有的单一性之中。圣父存在于圣子里,圣子存在于圣父中,而圣灵则存在于圣父和圣子之中。“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约1:1);“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shy;?shy;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shy;?shy;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14:9?shy;11)。

    确立了位格的同等性,我们仍然必须分别上帝的本质与每一位格之间的不同,以免我们仅仅把上帝的本体等同于其中的一个位格,或者认为一个位格就是另一位格。然而,上帝之中所存在的那种内在的、本有的分别,对我们人类来说,是不可思议的。我们对上帝的存有所知道的只是皮毛性的,这也都是主按他的美意在圣?shy;中向我们启示的。这启示对于我们敬慕、崇拜、成圣和得救来说是充分的。当然,还没有归正的人,不管他们也多高的学识,对于这一奥秘是无从知道的。然而,未受过教育但却敬虔之人,对于这一奥秘相信且晓得许多?shy;远超过他能用词汇表达的?shy;其程度是那些没有归正或抵挡真理的人所无法相信的。

    因此,我们必须区分上帝的本质与上帝的位格之间的不同。

    (1)一个本质,三个位格。

    (2)我们必须明确,上帝的本体完全是非关系性的存有,也就是说,它的存在与其他任何存有都没有本质性的关系,而上帝的位格则是存在于彼此相关、同在互动的关系之中。

    (3)此同一本质以完全的形式存在于三个位格之中;然而,每个位格都有各自独立的位格性。因此,我们可以说,上帝的本质以上述方式传递给各个位格,而每一位格的位格性则是不可传递的。所以,很明显,我们应区分本质与位格之间的不同,尽管他们之间的不同并不是真正的本质上的差异。准确地说,我们这样的区分只是指存在的形式,此事我们只能这样模糊地说明。

    位格之间的不同既不能界定为单纯的学术性的概念,也不能根据上帝的各种工作而予以界定?shy;仿佛上帝作一种工作的时候被称为父,作另一种工作的时候被称为子,再作其它性质的工作的时候则被称为圣灵。也不能把这种不同视为三个位格并列工作,彼此之间没有互动,各自分立。否则,圣子就与圣父一样,圣父就与圣灵一样了,他们的关系和名称也只是指救赎的工作了。准确地说,这一不同是指诸位格的本质。上帝永恒的本质是作为父、子和圣灵而存在的,圣父不是圣子,圣灵也不是圣父。在圣?shy;中分别如下:

    (1)在位格的属性上不同,这是三个位格彼此之间关系的基础,也是我们区分三者之不同的基础;

    (2)在名字上不同,分别称为圣父、圣子和圣灵;

    (3)在次序上不同,有第一位格、第二位格和第三位格之不同;

    (4)在存在的方式上不同,圣父是自有的,圣子受生于圣父,圣灵乃是由圣父与圣子发出。

    (5)运行的方式不同,圣父自己运行,圣子代表圣父,圣灵代表圣父和圣子。

    每个位格各自的属性如下:圣父生发,圣子受生,并与父一同发出圣灵;圣灵由圣父与圣子发出,圣?shy;中把圣灵的运行方式描述为“呼出”(breathing)。但是,在圣?shy;中并没有说三个位格是绝对分立的。他们在本质上始终是彼此联系的,这由他们的名字本身就表明了:圣父、圣子和圣灵。即使在有的?shy;文中只是提及一个、两个或三个位格,即使他们彼此之间关系并没有明确地表达出来?shy;据我所知,这样的事情只是发生在两三个地方?shy;然而这种关系也在其它的?shy;文中表明出来。比如,我们可以比较《民数记》6章25?shy;26节与《哥林多后书》13章13节,《以赛亚书》6章3节与《约翰福音》12章41节、《使徒行传》28章25节,情况就是如此。主张这三个名字除了名字本身之外没有别的意义,或说这些名字所指的只是上帝恩典之约的施行,就是否定神圣的三位一体论。主张有三个实体同时并存,彼此之间没有关系,就是主张有三位上帝。因此,确有必要仔细省察这一内在的彼此之间关系的基础,这一基础存在于圣子的永恒受生和圣灵的发出上。

    6.作为三位一体之第二位格的圣子的永恒受生性(theEternalGenerationoftheSonastheSecondPersonoftheTrinity)

    第一位格的位格属性就是生成第二位格,而第二位格的位格属性则是其受生性,这是与上帝的完美属性完全和谐的方式受生的。圣?shy;上用“受生”(begotten)一词完美地表达了这种上帝运行的方式。不要把这种永恒的不可思议的生成与人的生成相比,应当把人的生成视为这一神圣生成的反映。所以,当我们思考神圣的生成的时候,必须把人的生成的观念拿走,要晓得这一神圣的生成是指由第一位格生成第二位格,因此第一位格是父,第二位格是子。不管在什么时候,教会都要承认、相信并捍卫这一真理。

    我们以两种形式提供证据,来证明这一永恒受生的真理。第一种形式的证明是从这一语词本身推演出来的,第二种形式的证明是从构成这一语词的基础性观念而推论的。

    证明#1:独一至智的上帝,在其所启示的圣?shy;中显明了他自身和救赎之道,所用的语言极其清楚,重点分明,极其得体,他不仅宣告他存在于三位一体之中,还称第一位格为父,第二位格为子,“奉父、子、圣灵的名”(太28:19);“父爱子”(约5:20);“恩惠、怜悯、平安,从父上帝和他儿子耶稣基督”(约二3)。

    “父”与“子”,从定义而言,就是彼此联系的。听到这些语词,我们就晓得这一关系的性质,除此之外,这些语词就没有什么意思。当遇到“父”这个词的时候,我们就立即想到他按他的样式生了另外一个人,而“子”这个词也使我们立即想到他是由另外一个与他样式和性格类似的人生的。我们立即就晓得这两人之间是有一定的关系存在的。上帝藉着父与子之名,具体地、确实地把他自己启示为我们的信仰对象。不论在哪里提及这两个词,每个人都会晓得,所传递的是一种特定的关系,所以,父生成子,子由父受生,因此他们之间存在着父与子的关系,这是确定无疑的。天使、亚当和信徒也被称为是上帝的儿子,所表达的也是他们与上帝的关系,他们都是上帝按他的形像生成的,前两者是藉着创造而生成的,而后者则是藉着重生而生成的。然而,基督的儿子的身份具有不同的性质,不能与另外的儿子的身份相比。对此,使徒说,“所有的天使,上帝从来对哪一个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希1:5)。基督是受生之子,他超越所有的受造物,被称为kat-exocheen,是上帝卓越之子(来1:1,8)。圣?shy;上又进一步称他是上帝自己的儿子,因此他的儿子身份并不是象征性的。“上帝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罗8:32)。“自己的儿子”这表明他的儿子身份是由受生而得的,因此他与上帝同等,这一真理即使当时的犹太人也都晓得。“称上帝为他的父,将自己和上帝当作平等”(约5:18)。更具体一点,他被称为上帝独生的子。“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1:14);“上帝?shy;?shy;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约3:16)。他也被称为首生的子。“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上帝的像,是首生的”(西1:15)。为了消除所有的反对意见,圣?shy;中说,他是首生的子,从永世就已出生了。“没有深渊,没有大水的泉源,我已生出”(箴8:24)。因此,我们得出结论说,他是父之子,他的儿子身份与天使和信徒的儿子身份有着无限的不同之处。他是上帝本有的、独生的、首生的、永生的卓越之子,他因其永世的受生而在其属性上与上帝相交。上帝的第一位格和第二位格之间的关系,以子永世的、不可思议的受生为基础。

    尽管这一论证是完全令人信服的,然而索西奴派和其他一些人,在败坏的理性的引导下,千方百计地杜撰种种说法,试图为这一真理罩上一层阴影。为了捍卫三位一体这一真理,破除试图?shy;化这一真理的各样图谋,我们将简明扼要地把他们?shy;人的诡计揭发出来。

    规避性主张#1:涉及上帝,“父”与“子”这两个词都是象征性的用法。因此,既不要在上帝论问题上,把注意力集中在这种象征性的表达上,也不要由此而得出结论说:上帝是三位一体,三个位格彼此联系而共存。

    回答:谈及上帝,说“父”与“子”等词都是象征性用法,这种说法并不正确。在圣?shy;中特别强调这些词都是严格地指向上帝本身的。在词语最严格的意义上,第一位格毫不含糊地是第二位格之父,而第二位格就是第一位格之子,这也是最明确、最基本的。子的永世受生是这一关系的基础,这也是与上帝的属性极显著、极适宜地相吻合的。“生出”(generation)这个词出自人的环境,这是与全部圣?shy;的表达方法是一致的,虽然用的是属人的词汇,然而表达的却是属灵的事物。之所以这样作是为了方便我们有限的人类的理解,因此,虽然是从属人的角度说的,但必须从神圣的角度来理解。人再愚蠢也不会主张:圣?shy;中所记录的一切的,都要从象征的角度理解。圣?shy;上说,上帝有眼睛、耳朵、手臂等各样的肢体,也有人类的情感,从事人的活动。然而,我们都知道,圣?shy;上提及这些肢体和情感,所表达的都是上帝的属性和活动。上帝的属性由此得以显明,上帝的活动由此得以施行。有?shy;会说这些关于上帝的事项都仅仅是象征性的呢?当然,涉及上帝,尽管这些事项是以拟人的方式表达的,但实际上并不是按世人的方式运行。然而,它们仍然是归诸上帝的,这也是极其明确,极其适宜的。此处的情况就是如此。“父”、“子”和“生出”这些词都是源自人类环境的,然而,它们仍然极其明确、极其适宜地表达了父与子的关系,以及这种关系的基础,所表达的形式也是与上帝那不可思议的属性是一致的。

    规避性主张#2:第二位格之所以被称为子,是因为他与父同质(coessensial)。

    回答:(1)在圣?shy;中并没有这种说法,所以我们不接受这种主张。

    (2)即使儿子与其父有同样的性情(否则他就不是儿子了),然而这种性情的类似并不是被称为儿子的基础,否则就可以把父亲称为儿子,把儿子称为父亲了。那么,父亲和儿子就成为弟兄了,一点关系都没有的人也会成为父子,因为它们都有人类共同的性情。每个人都信服这样的道理,因此,很显然,上述主张是没有任何道理的。父亲就是生出一个有他的样式的人的人,而儿子则是受生与父亲相象的人,这也适用于三位一体这一奥秘。有同样的性情并不构成父子关系,这种父子关系是生出与受生的结果。

    规避性主张#3:第二位格之所以被称为子,是因为在和平计划(theCounselofPeace)中,他同意披戴人的性情,为成就救赎之功,在肉身显现,作为无形上帝的有形形像

    回答:(1)谈及第一位格和第二位格,必然言及一种关系,因此不能主张三个毫无关联的实体的并存。为什么称第二位格为“子”,第一位格为“父”,在探讨其中的?shy;因的时候,我们已?shy;承认“父”与“子”这两个词隐含着一种关系。因此,我们从“父”与“子”这一关系性术语中得出我们的证明,是顺理成章的。我们必须承认,三位一体的三个位格存在于关系之中,也就是说,是作为父、子和圣灵而存在的。剩下的唯一的争议就是:第一位格被称为父,第二位格被称为子,这一称谓所导致的关系的基础和理由是什么。圣?shy;上说,这是由于生出和受生而形成的。这些人不愿意承认此点,就主张说这是与肉身的显现有关,与基督取了人性有关,这种主张在上帝的圣言中并没有任何的根据。

    (2)不能把基督在肉身中的显现视为他的儿子身份的基础,因为他的道成肉身既没有使第二位格成为上帝,也没有使其成为上帝独生、合法、首生的子?shy;他已?shy;是子,是永恒之父的永恒之子了。他已?shy;在永世受生,这是在基督显现于肉身之前就已?shy;成就了的。他必然已?shy;是上帝之子,否则,他就无法作为上帝之子取了人性,也不会亲自在肉身中显现。“没有大水的泉源,我已生出”(箴8:24)。因为那时他已?shy;是上帝生出的子,所以他儿子的身份并不是从他道成肉身的时候才开始的。雅基的儿子亚古珥,对于上帝之存在的不可思议性倍感惊奇,就发出以下的问题:“他名叫什么?他儿子名叫什么?你知道吗?”(箴30:4)。同样,因为那时他已?shy;是上帝之子,所以,他并不是藉着他的道成肉身才成为儿子的。“上帝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加4:4)。既然是上帝差遣他的儿子取了人性,他必定是在被差派之前就已?shy;是上帝的儿子了,并不是因为他取了人性,然后才成为上帝的儿子。圣?shy;上讲到基督时说,“上帝在肉身显现”(提前3:16),这句话所表达的意思是,基督在道成肉身之前就已?shy;是上帝了,而且他并不是因为在肉身显现才成了上帝,这是没有任何可疑之处的。既然圣?shy;上说,子在肉身中显现,是被差派来的,并由女人所生,毫无疑问,这所表达的就是:在他道成肉身之前,他已?shy;是上帝之子了,他之所以是上帝之子,并不是他道成肉身的结果。

    (3)基督受洗的时候,圣灵仿佛鸽子降下(太3:16),在五旬节的那一天,圣灵以超乎寻常的方式浇灌下来,后来他又赐下属灵的恩赐,这样,圣灵也在这个世界上彰显了他自己。即使在今天,圣灵仍然在他天天恩惠的运行中,彰显他自己。但是,虽然如此,没有人因此而主张圣灵就是上帝之子。所以,基督在这个世界的显现并不是他儿子身份的基础。假如有人坚持说,圣灵并没有道成肉身,我的回答是:必须放弃把显现作为儿子身份的基础。上述主张所隐含的另一个意思就是:三个位格中的一个?shy;对他们而言,到底是父、子,还是圣灵,他们并不关心?shy;因着取了人性而成为上帝之子。有?shy;不憎恶这样的结论呢?难道是人性决定儿子身份吗?或者,我们能说基督的人性就是无形上帝的形像吗?难道基督不是在永世既为上帝之子,就有上帝的形像吗?难道基督在他的神性中没有彰显他父之位格的本相吗?

    另外的主张#1:出生或显现(或彰显),在圣?shy;中都是同一个意思。既然人成为儿子是因着出生,或者说,这种彰显就使人成为儿子。出生和彰显是意义相同的概念,正如在以下?shy;文中所见到的那样:“弟兄为患难而生”(箴17:17);“因为一日要生何事,你尚且不能知道”(箴27:1);“你母亲在那里为你劬劳,生养你的在那里劬劳”(歌8:5)。

    回答:(1)“出生”(tobeborn)和“显现”(toberevealed)并不是同义词,因此它们不可以交换使用。我们不能把显现的说成是出生,也不能把出生的说成是显现,否则就会得出荒唐的结论。假如从这两个词中推出同样的意思,就必定能够在同样的上下文中交换使用了。然而,实际上,这两个词并不是如此,这种论辩是无法支持所提出的结论的。

    (2)假如一个词在某段?shy;文中是从象征或比喻的角度使用,这并不意味着在其他?shy;文中,也要从象征的角度理解这个词。在目前探讨的主题中,从来没有人把“出生”和“彰显”视为同义词,这就使得这一主张归于虚空。

    (3)当“彰显”(manifestation)是用动词“出生”(tobeborn)的形式表达时,开启这一彰显的人绝不会被视为父,而彰显出来的人也绝不会被视为子。所以,这一主张试图从动词“彰显”(tomanifest)来证明基督被称为子是因为他的彰显的缘故,是没有什么道理的。因此,不要随随便便地说“出生”与“彰显”是同一个意思,因为你如果这样主张的话,就必须证明启动这一彰显的人被称为父,而被彰显的人则被称为子。只有作出这样的证明,你才能主张基督之所以是子,是因为他彰显在肉身中的缘故。

    (4)我们来考虑一下《箴言》17章17节的内容,“朋友乃时常亲爱,弟兄为患难而生”。患难并不是担当弟兄角色之人的父,而忠心的朋友也不是患难的儿子。假如上述主张有效的话,就会得出此类的结论来。这节?shy;文的意思是说,忠心的朋友不仅是在兴盛的时候有爱心,特别是在患难的时候更是把爱心显明出来。在兴盛之时是朋友,而在患难之日则如弟兄。我们再来考察《箴言》27章1节的内容,“不要为明日自夸,因为一生要生何事,你尚且不能知道。”这节?shy;文是指以下的事实:在蝗罩校酉吕椿嵩庥鍪裁词虑椋宋薹ㄏ谩H怂龅降牟⒉皇悄且蝗罩樱且蝗找膊皇侨怂庥鍪虑榈亩印!叭铡币淮适侵甘奔洌皇侵冈因。

    最后,我们来考察《雅歌》8章5节,“你母亲在那里为你劬劳,生养你的在那里为你劬劳。”。这节?shy;文并不适用于以上主张,因为此处的“生养”(tobears)是指生出(bringforth),而不是显明(reveal)。教会就像一位母亲一样,会同教会中的牧者,通过传讲福音,不辞劳苦,辛勤作工,目的就在于使基督在人的心中成形。这就是教会为什么被冠以母亲之名的?shy;因(加4:26)。忠心的牧者被称作那些因其服事而归正之人的父亲(林前4:15)。信徒被称为教会的孩子,也被称为牧者的孩子,他们在牧者的服事下悔改归正(参考亚9:9;路13:34;腓10)。既然因着属灵的养育,教会被称为信徒之母,而信徒则被称为教会之子,这节?shy;文并不支持以上的主张。因为“生养”的同义词是生出,这是母子关系的基础,也是父子关系的基础。

    另外的主张#2:三位一体中的第三位格之所以得名并不是因为从父与子发出,而是由于他执行的是与救赎工作有关的神圣职份,由此他显明并证明了自己的神性。没有圣灵之名,就无法分清第一位格和第二位格,因为涉及神圣的存有,他们都是一个灵(aSpirit),是一个圣灵(aHolySpirit,参考约4:24;赛6:3,8;约12:39?shy;41;徒28:25;罗1:4;林前15:45;来9:14)。既然第三位格之所以被称为圣灵,只是因为他在恩典的施与中显明自身是上帝,那么,第二位格之所以被称为子也是由于他在肉身中的彰显了。

    回答:(1)我们否定这种结论,?shy;因和结论之间没有逻?shy;关系。涉及一个位格的胬聿荒苡玫狡渌桓竦纳砩稀I婕暗礁福颐蔷圆荒芩邓鞘苌模簿圆荒芩邓潜徊钆傻摹M颐羌炔荒芩凳チ槭鞘苌模膊荒芩凳チ椴钆闪耸プ印?O:P>

    (2)说三位一体的第一位格或第二位格是圣灵,这也是我们所否定的。在任何?shy;文中,包括在前面所提到的?shy;文中,都没有言及称父或子为圣灵。上帝是个灵,每个位格都是神圣的,这是正确的,然而把“圣”和“灵”合在一起,用在其他位格身上,则是圣?shy;中从来都没有出现过的。

    (3)圣?shy;上说上帝是个灵,也称第三位格为圣灵,在这种情况下,“灵”一词的含义并不相同。“灵”这个词有无数的含义,有时指风,有时指人的灵魂,有时指天使的灵魂。当圣?shy;上说上帝是个灵的时候,要从否定的角度理解。它的意思是指上帝是这样的存有,单一,无肉体,无形体,与所有的受造物都有着无限的不同。对于我们人类来说,要表达这样的意思,用“灵”这个词是最好不过了。然而,三位一体中的第三位格被称为圣灵,是由于他是从圣父与圣子发出的,要表达这个意思,用“呼出”(tobreath)这个词是最好不过了。因此,他被称为是上帝的灵,主的灵,是他嘴中所发出的气息,这些都是与救赎的工作没有任何的关系的。这在以下的?shy;文中也得到了证实。“上帝的灵运行在水面上”(创1:2);“上帝的灵造我,全能者的气使我得生”(伯33:4);“诸天藉耶和华的命而造,万象藉他口中的气而成”(诗33:6)。从这些?shy;文中,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第三位格与三位一体的第一位格和第二位格并不相同;第三位格是灵,虽然第一位格和第二位格也是神圣的,但惟独第三位格是圣灵(参考太28:19;约壹5:7)。无论何时,当圣灵的活动显明在外时,他运行的方式始终是与他的属性一致,既通过呼出的方式(参考约3:8;约20:22)。所以,这种呼出是与圣灵运行的方式有关,并不涉及他与父和子的关系,也不涉及这一关系的基础,即他从二者的发出。

    规避性主张#4:“子”与“道”(Word),以及“子”与“以色列的王”(KingofIsrael),这些词的用法都是可以互换的,意思都是一样的。众所周知,“道”和“以色列的王”所指的是他中保职份的执行,并不是基督存在的方式。因此,“子”这个词也是指他的中保职份,并不是指他存在的方式。

    回答:我们明确地否定“子”和“以色列的王”,以及“道”和“子”是一样的。二者所指的都是同一位格,但这并不等于说它们的意思一样。因此,从一个并不能必然地推出另一个。许多事情归在基督的身上,因此他有许许多多的名字,比如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和平之君、永远的父、以马内利、主我们的义。?shy;能因为这些名字所指的都是同一位格,就因此主张它们是同义词呢?即使“以色列的王”这一称呼是指他中保的职份,也不能由此就得出结论说“子”这一称呼也与中保的职份有关,更不能因此就说他是因着中保的职份而被称为“子”的。当称基督为“道”时,所用的希腊单词并不是rhema,而是logos,意思与理性、智力和智慧有关。这与以下的事实是一致的:基督就是智慧的永恒的无上的彰显,他在永世受生,在耶和华太初创造万物之先就有了他(箴8:22),等等。虽然在福音的启示中,基督被称为道,然而这既不是他是子的?shy;因,也不是他被称为子的?shy;因。准确地说,这是指他作为子的工作,是与他存在的方式一致。

    规避性主张#5:“子”之名?shy;盖了中保的整个位格,既包括他的神性,也包括他的人性。既然他的中保职份是在神人两性中完成的,所以,他儿子的身份并不是单与他的神性有关。而且,他“人子”(theSonofMan)的称呼也是指向他中保的整个位格,而不是仅仅指向他的人性。因此,他被称为子并不是由于他永世的生出。他是上帝的本体之子,是上帝首生、独生的子,是枝子,是来自高天的清晨的日光,是无形者的本相,这是藉着他奇妙的道成肉身、话语、神迹、升天,以及他圣灵的浇灌和无所不及的治理而成的。

    回答:(1)这是索西奴派的教导,由来已久。特别是那些不想被列在索西奴派中的人,他们要证实自己的观点,仍然不得不诉诸索西奴派的证明方法。他们的说法很巧妙,很容易使人误入歧途。假如你不赞同索西奴派的观点,为什么诉诸此类证明,使人不由得不怀疑你和他们是一丘之貉呢?

    (2)神性处于整个位格之中H诵约炔皇腔降奈桓瘢膊皇腔降奈桓竦囊徊糠郑巧系壑拥奈桓袢×巳诵浴U缥颐窃谇懊嫠っ鞯哪茄诙桓裨谌×巳诵灾埃鸵丫是永恒之父的永恒之子了。因此,他是上帝之子,并不是藉着他奇妙的受孕,等等。这一切都证明他本来就是上帝之子,但这并不是他之所以是、并被称为上帝之子的基础和?shy;因。正如使徒保罗所表达的那样,“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上帝的儿子”(罗1:4)。

    (3)基督有两性,一是人性,一是神性。这两性运行的名称、特性和方式都源自同一位格,这些都是他位格性的本质方面,有些与他的神性有关,有些与他的人性有关。因此,在《路加福音》1章32节中,基督被称为至高者的儿子和大卫的儿子,前者是指他的神性,后者是指他的人性。永恒之父的永恒之子取了人性。既然取了人性的是上帝之子,因此,在此之前,他已?shy;是上帝之子了;他并不是因为取了人性才成为上帝之子的。从他是人子这一事实,并不能必然地得出结论说他就是上帝之子。他也不是因为是上帝之子而被称为人子的。这些称呼并不是随意用的。上帝之子和人子并不是一回事,虽然所说的是同一位格。正如我们已?shy;证明的那样,他是上帝之子只是指他的神性,而他的神性是因着他永世的受生,他之所以是人子,只是因着他的人性,他是女人的后裔生的。

    规避性主张#6:“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太3:17),在《马太福音》17章5节又补充说,“你们要听他”。此处所指的是中保整个的位格,既是上帝,也是人。在他里面,在他的献祭里,父上帝得了满足;他既是先知,也是君王,人必须听从他。当我们从整个角度看的时候,他就被称为上帝之子,他本来就是上帝之子。

    回答:这些都是我们早就赞同的,但是这并没有涉及争议点。此处的争议点是:上帝的第二位格之所以被称为上帝之子,是不是因为上帝喜悦他,他作为中保,既是上帝,也是人,上帝悦纳他的献祭,我们应当作为先知和君王尊重他。这是我们所否定的。这节?shy;文并没有提供什么证据,也没有说明基督基于什么?shy;因而被称为上帝之子,只是表明父称他为子,因为他是永恒之父的永恒之子,这是由于子的永恒生出而成的。“你们要听他”,这句话并没有说,基督因此就是上帝之子了。这样推论是错误的。再者,不论是他的人性,还是他中保的职份,都不是听从他的基础,惟独他的神性才是我们顺服他的根据。他圣子的身份是因为他的神性,尽管他与人性联合。

    规避性主张#7:圣?shy;中之所以?shy;常把上帝之子的名称归于基督,最重要的?shy;因就是为了教导我们:“耶稣是基督,是上帝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20:31)。因为他?shy;常被称为上帝之子,就得出结论说他真是受生的,是徒劳无益的。

    回答:这节?shy;文讲得是何等地明确啊!圣?shy;称基督为上帝之子,目的是教导我们,耶稣就是基督。假如此处所说的是基督由于取了人性而成为上帝之子,上述主张还是可信的,然而这节?shy;文所说的只是耶稣是基督,是上帝的儿子。正如我们已?shy;证明的那样,基督儿子的身份并不是由于他道成肉身而来的,而是因为他的永世受生。因此,“子”、“独生子”、“自己的儿子”、“上帝首生的子”,这些称谓引导我们得出结论,他的受生并不是肉体意义上的受生,而是以独一无二的方式,按其上帝的属性而受生的。我们这样说并不是徒然的,而是确定无疑,无可辩驳的。基督就是永恒之父的永恒之子,所以圣?shy;上?shy;常称他为子。即使只在圣?shy;上出现一次,对我们的信仰而言,也是充分的,足以使我们相信耶稣就是基督,是上帝的儿子,足以使我们相信因着他的名字,我们就得永生。何况这在圣?shy;上不止一次出现呢!既然在圣?shy;中?shy;常重复这一名字,那些反对这一真理的人就当回心转意,不要再肆无忌惮地攻击这一真理了。

    证明#2:迄今为止,我们已?shy;从“子”、“我的儿子”、“自己的儿子”、“受生的、独生的、首生的子”这些名称证明:三位一体的第二位格自永世就与第一位格存在于父子关系之中,而且他是永恒之父的永恒之子。我们现在进到第二项证明,与这一关系的基础和?shy;因有关:如何以及为什么第二位格是永恒之子,根据圣?shy;所言,这是由于子的永恒生出。我们将从圣?shy;的不同段落证明此点,并分别予以省察,有效地消除各种反对的主张。

    首先,我们来考察《诗篇》2篇7节,“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此处第一位格在向第二位格说话,称第二位格是他的儿子,这必然蕴含着第一位格是第二位格之父的意思。主张第一位格是父,第二位格是子,所依据的基本句子就是“我今日生你”。很显然,第二位格被称为子并不是仅仅因为他与第一位格的本质相同,但彼此之间并没有什么关系。对于这种主张,我们在驳斥“规避行主张#2”的时候,已?shy;作出了反应。从这节?shy;文,我们也可以同样毫无疑问地得出明确的结论:第二位格是子,第一位格是父,并不是因为第二位格取了人性,因为第一位格并没有在这方面生出第二位格。他是第二位格先于道成肉身,因此第二位格在永世即是子。我们在驳斥“规避行主张#2”的时候,已?shy;处理了这种主张。另外,基督的人性是在他道成肉身时被造(created)的,然而他的神性却不是这样。人性从那时成为上帝的儿子,然而神性并不是如此。生出并不是指一个人根据他父的显明形像而生出,而是指与父的属性无限不同的一个属性的生出或衍生(propagation)。这样的主张本身也是不合理的。

    主张第二位格之所以为子是因为他与第一位格同质,或者主张他之所以为子是因为他取了人性,这两种主张彼此矛盾,无法和谐。上述?shy;文使这一点显得特别地清楚。两个非真理的东西加在一起不等于一个真理。这节?shy;文既讲到第一位格,也谈及第二位格,所说的是父与子之间有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子的生出是一个基本的概念。这种生出确立了父是第一位格,而子是第二位格,同时确立第二位格是子,第一位格是父。

    其次,保罗曾?shy;说“上帝在肉身显现”(提前3:16),对于保罗的这句话,人们?shy;常引用。从沉默论(theargumentofsilence)出发,他们想主张此处所指的是上帝之子。他们缺乏解释这些词并将之应用于心灵的勇气,结果就搞得极其模糊不定。“上帝在肉身显现”,这些词并非不等于是指“上帝之子”。准确地说,它所传达的意思是:上帝在永世就在本质与其位格的联合中取了人性,丝毫没有谈及父与子的关系,也没有谈及这一关系的基础?shy;?shy;文中清楚地表达的是“生出”(generation)。为什么不使用保罗另外所说的“上帝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呢(加4:4)?此处所表达的就是这种关系,基督的神性和人性,以及道成肉身。他们将不得不承认,这节?shy;文所表达的超出了他们想表达的观点,因为这节?shy;文表明,基督在被差派,从女人生成之前,就已?shy;是上帝之子了,而且他之所以成为上帝之子并不是因为他取了肉身的缘故。

    因此,第二位格之所以为子是因为他是由第一位格生出的。此处我们必须从属人的角度上升到属天的角度。我们必须思考其成为上帝的方式,尽管这对我们来说是不可思议的奥秘。我们必须相信:第一位格生成第二位格的方式,最好是用“生出”(genaration)这个词来界定。任何人类之生出的想法必须远远地排除在我们的思想之外。此处在第一和第二之间并不存在时间顺序上的不同;也不存在从无到有的转化;这种关系也不是一种依赖性的关系。这一关系在本质上是永恒性的,特征就是存有和本质的同等性,因为父之子的存在是上帝属性的一个构成元素,因为这属于上帝之存有和位格的至境。

    规避性主张#1:不应当把《诗篇》2篇7节所提到的生出理解为永恒性的,这是指他的道成肉身。这种生出是在特定的时间发生的:“今日”。这些词语绝没有永恒的意思。

    回答:(1)道成肉身绝对没有生出的意思,生出也不是指道成肉身,否则第一位格的父性就是指与基督之人性的关系了,由于基督的人性,他才被称为父。如此以来,基督的人性成了第一位格的儿子,是上帝的本相,显明父的位格。这样的结论是荒谬的,应当彻底地予以唾弃。

    (2)此处所指的生出是从永世生出,由此第一位格是第二位格之父,第二位格是第一位格之子。第二位格子永世就为子,是在世界受造之前就出生的(箴言8:24),在此之前一无所有,惟有永恒而已。“他的根源从亘古、从太初就有”(弥5:2)。假如此处所称为子的第二位格是在永世为子,他的生出当然始自永世。进一步而言,他的生出是永恒性的,“今日”必定是指永世。

    (3)有人或许反对说,这个词绝不是指永恒,我对这种异议的回答是:生出绝不是指取了人性,即使有些人喜欢这样理解,这种说法也不成立。让他们来证明“今日”这个单词并不是指永世吧,正如我已?shy;证明生出并不是指取了人性一样。事实上,在其他任何地方,“今日”这个单词都没有指向永世,然而如果在这节?shy;文中确实是指永世,对于我们的主张而言,就已?shy;足够了。我承认,当“今日”这个词用于指人的时候,所描述的确实是一段具体的时间。人是受造物,是在时间的进程中运行的。然而,当“今日”这个词是指与上帝(他并不受年月顺序的限制)有关的事的时候,正如此处的情况一样,“我今日生你”,此事一定要根据上帝的属性来借以解释。对于上帝而言,万有都在眼前,千年如已过的昨日(诗90:4)。上帝持续不断地存在于现在。这一儿子,是在永世生出,被膏立,差派作锡安之君。列国都已?shy;赐给他为产业。这一儿子要在上帝的子民中作王,要惩罚他的仇敌。这一儿子我们必须尊敬、惧怕,并以谦卑和爱慕来以嘴亲子。因为他的儿子身份,万有都已?shy;托付给了他。他之所以成为儿子,并不是因为万有都已?shy;托付于他。

    其次,我们应当考察《箴言》8章22?shy;25节,“在耶和华造化的起头,在太初创造万物之先,就有了我。从亘古,从太初,未有世界以前,我已被立。没有深渊,没有大水的泉源,我已生出。大山未曾立定,小山未有之先,我已生出。”

    既然“耶和华”这一名字是指第一位格,这是不争的事实,这一章中的“我”和“我的”是指被称为“智慧”的第二位格,这是毋需证明的。关于第一位格,第二位格说他“有了我”,而关于他自己,第二位格则说他是“被立”、“生出”的。因此,他们之间有一种相互的关系,这是无可争议的。而这种关系的基础“生出”,对于父和子而言,都是必不可少的。“耶和华?shy;?shy;就有了我”,“我已被立”。希伯来文kanani,不管是在此处,还是在别的地方,始终是指拥有、所有、得到、买赎,或获取。“有”这个词就是来自kanani。此处说第一位格有了第二位格,是其所有者。这种所有性是永恒的:在造化的起头,在太初创造万物之先。问题在于第一位格是以什么方式成为第二位格的所有者的。?shy;文本身就回答了这一问题,“我已生出”。这一所有关系是“生出”的结果,因此第二位格被称为上帝自己的儿子、首生的子、独生的子,kana一词的含义就是“通过出生”而得到的。当夏娃生该隐的时候,她说:“耶和华使我得了一个男子”(创4:1)。第二位格是由第一位格生出的,所以第一位格是第二位格的所有者。第二位格说,“我已生出”,但是,并不是在时间的状态之下,因为下一节?shy;文明确地说,“大山未曾奠定,小山未曾有之先”。这节?shy;文是令人信服,无可争议的。我们不能主张说,生出就等于显现在肉身之中,因为他的生出是始于永世,而在肉身中的显现则是在创造世界之后接近四千年才发生的。也不能主张说,有和生出是指被立。这并不是这些词的意思,其词根没有这样的意思,在使用的时候也没有。再者,被立不是指有,但却是以有为前提。要按立某人,对他就必须有合法的权柄。

    第二位格,在永世既为父所生出,因而为父所有,是“从太初就被立”的;这就是说,在和平计划中,每个位格都根据自己的属性、存在和运行的方式而参与,第二位格被按立为中保的职份,这涉及子的按立和由他担当救赎的工作。但是,各个位格并不是存在于彼此的关系之中,也不是因为其与救赎工作的联系而得到与各自相关的父、子和圣灵之名。准确地说,是在这种彼此的关系之中,这些位格共存于神性中,而这一关系的基础则是生出或发出。既然这就是上帝的本质属性,所以每个位格都参与了救赎的工作。圣?shy;上所探讨的各个主题?shy;常与救赎的工作交织在一起。但是,假如在上下文之外探讨这些问题,就是脱离上下文了。此处的情况也是如此。这一探讨的焦点是第一和第二位格之间的关系,而生出则是这一关系的基础。进一步来说,圣灵所传递的就是三位一体的这些位格是如何以这一关系为基础,在这种关系和救赎工作中彼此互动。这种彼此之间的互动包括第一位格?shy;藉着生出第二位格而拥有他?shy;按立第二位格;也就是说,第一位格按立第二位格为中保。

    第三,我们来考察《弥迦书》5章2节:“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在以色列中为我掌权的;他的根源从亘古、从太初就有”。在《马太福音》2章6节中,断然无疑地指出,此处所指的就是主耶稣。在这节?shy;文中谈及两种“出来”或“有”,一种是源于伯利恒,是按人性说,他从马利亚出生,另一种所指的是“从亘古、从太初”,是指他的神性。二者在希伯来文中都是用jaza这一个词来界定的。这个词的意思就是“藉诞生而生出”。“那与雅各同到埃及的,除了他儿妇之外,凡从他所生的”(创46:26;参考:创15:4;创17:6;创35:11,以及其他无数?shy;文)。在特别的意义上,这个词用于指弥赛亚(参考撒下7:12;赛11:1;及其他)。按着他的人性,弥赛亚要在历史上从伯利恒的马利亚出生,而他自亘古的生出也是藉着出生使然的。这个词出现在类似的地方都是同样的意思。但有一个例外。永恒生出是以复数形式表达的,根据希伯来文方式所表达的生出是最卓越的,超过其他各样的生出。而子的生出确实如此,永恒,无可比拟,又不可思议。在考察这节?shy;文的时候,不能认为是共存(coexistence)、显现(incarnation)或按立(ordination),因为此处所指的是生出,是藉着出生而生出,是永恒性的生出,而且是真实的生出。因此,子在永世即由父生出这一真理是不容置疑的。

    第四,我们再来考察《约翰福音》5章26节,“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上帝之存有的第一和第二位格在此处都谈到了。一者为父,一者为子;正是在这一方面,二者之间存在一种关系。这节?shy;文说,父在自己有生命,生命就是他自足的活动,是他独一的赋予动力的权能。这种生命是父在自己就有的,他是这一生命的源泉,并不是从其他任何人得到的。因为他是自有的,因此他的生命源于他自己。他是永生的上帝,正如在圣?shy;中所?shy;常称呼的那样。在这节?shy;文中,也写道:子在自己有生命。这一生命并不是类似的生命,也不是另外的生命,而是同一个生命,彰显在同一自足的活动中,也同样是独一的赋予动力的权能。正如父在自己有生命,子也是在自己有生命。因此,父与子是同等的;在他们各陨砩纤嬖诘氖峭纳裕谡庖环矫胬此担鞘窍嗤摹2煌驮谟谒歉髯杂涤猩姆绞健8冈谧约河猩餐透釉谒约河猩K绱诵械姆绞接肷系鄣挠篮闶粜砸恢拢懦耸奔涞母拍睿才懦舜游薜接械谋浠S纱死纯矗芟匀唬拥拇嬖谠从诟福馐歉感杂胱有缘幕?O:P>

    规避性主张:涉及到上帝,就本质上而言,此处所指的生命并不是主体性的,而是因果性的;也就是说,是指上帝是选民的灵命之源。主愿拯救?shy;,就会拯救?shy;,他也授权子为中保,既是上帝又是人,救拔他所喜悦的人,并把属灵的生命传递给他们。从这节?shy;文的上下文来看,很显然,必须这样理解才正确。

    回答:(1)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子在自己有生命,这生命与父在自己而有的生命并无不同之处。在这一方面,他们是同等的,所具有的都是同样的生命,都是在自己而有的生命。

    (2)作为中保的子,取了人性,在他自己有生命,这是肯定无疑的。然而,我们所特别否定的是:父赐给基督在他自己有生命,是因为其中保的身份,或是以他执行中保职份的形式。

    (3)假如上帝的第一位格和第二位格在神性上是共存的,彼此并不依赖对方,那么,我们必须得出结论说,每一个位格都是在自己有生命,因此,当第二位格取了人性的时候,他已?shy;在他自己有了生命。所以,作为中保,他不可能是从其他任何人得生命,因为他已?shy;有了生命。第二位格已?shy;在他自己有了生命,这才使得他有资格担当中保的职份。父在他自己有生命,并不是以此作为中保,以便以受苦和受死的方式,把生命传递给选民。这对子来说也必然如此,因为父与子所具有的是同样的生命,都是在自己而有生命。不论是父还是子,他们都是以同样的方式有生命。对父而言不真实的,对子而言也同样不真实。

    (4)要成为他人的生命之因,从主体的角度而言,自己必须首先在自己有生命。结果(即生命的彰显)是与动力因一致的。既然父与子都是生命之主,逻?shy;上的结论必然是他们都是在自己而有生命,这正是主耶稣在本章中所强调的。基督指出,父在自己有生命,因为他把肉体和属灵的生命赐给他人。既然基督也把肉体的和属灵的生命赐给他人,因此他就显明他也是在自己有生命。他对此补充说,作为上帝,他在自己有生命,因为父在自己有生命,他也照样赐给了他。他继续说道,藉着父,子在他自己有生命,使他可以作中保,父差派他完成中保的职份,从而使得父、基督自己和圣灵能够把生命赐给死亡并且当死的罪人。

    (5)现在,我们来考察《希伯来书》1章3节:“他是上帝荣耀所发的光辉,是上帝本体的真像”。在这一章中,使徒的目的是想证实基督的神性,同时证明以下的事实:基督是上帝之子,他不可思议地比最荣耀的受造物天使更荣耀。“所有的天使,上帝从来对哪一个说,你是我的儿子”(来1:5)?上帝确实也称他们为上帝的儿樱缢渤颇切┲厣娜宋系鄣亩右谎H欢姓庑┒佣疾皇巧龅模挥谢绞墙遄派龆拥摹!澳闶俏业亩樱医袢丈恪保ɡ?:5)。以下的说法也表明了这样的意思:“上帝荣耀所发的光辉”,“上帝本体的真像”。所说的不是别人,只能是上帝的天然之子。这不可能是指基督的人性,正如我们在前面所证明的那样,人性与上帝的第一位格没有任何共同之处。也有人希望把基督这种儿子的身份与他的神性联系起来,并认为他是一个分离的、自有的、无关系的、非生出的位格。假如这样主张的话,就可得出与人性联合的第二位格可能不是子的结论,因为假如在一性中缺乏的东西,在二性的联合中也不会具备。这样,随之而来的推论就是:彰显在肉身中的第二位格,在这个世界上所显明的是他自身的荣耀,所表达的是他自己本体的真像。然而,事实上,子是父的荣耀和位格的彰显,因此,此处所真正关涉的是他的神性。

    此处所描述的子是在与父的关系中存在的,这首先在以下的短语中表达出来,“他父荣耀的光辉”,光辉是光的反射。父是人所不能接近的光,而子从其位格的角度而言,是在永世从那光中发出的。在主后325年所举行的尼西亚大公会议上,称基督为“出于光而为光”,清楚地表达了这一意思。

    ?shy;文进一步把这种位格之间的关系归之为“他父位格的真像”(theexpressimageofHisFather-sPerson)。在希腊文中所用的是hypostasis,字面意思是指一个独立的实体,但是,当用于指一个有智慧的存有的时候,所表达的就是位格。因此,此处所谈及的并不是神性,而是上帝的第一位格,因为此处所说的是子是他父的位格的真像。人所生的儿子都随自己的样式,因此儿子所彰显的就是父亲的形像。所以,此处所说的完全脱离第二位格的人性,而是指他是由第一位格生出的。这种关系以及父、子这关系性的称呼,都源于这一生出,所以子被称为他父位格的真像。作为父位格的真像,必然蕴含以下的意义:他藉着永世的生出,而天生为子。主耶稣被称为“上帝的形像”(林后4:4),和“不能看见之上帝的形像”(弗1:15),?shy;因就在于此。

    以上我们所描述的这一伟大的奥秘,是上帝在圣?shy;中所启示的,不管有?shy;不喜欢坚持这一真理,教会仍然要认识、承认、相信、告白这一真理,并坚定地维护它。

    7.三位一体的第三位格:圣灵(TheHolySpiritofTheThirdPersonoftheTrinity)

    迄今为止,我们已?shy;探讨了父与子的神性,以及彼此之间的关系。现在我们来考察第三位格,在圣?shy;中称之为圣灵。关于这一位格,我们将考察以下几个方面:(1)他的名字;(2)他的位格性;(3)他的神性和神圣位格的真实性;(4)他与上帝的其他位格之间的关系,以及这一关系的基础:从父与子发出。

    圣?shy;称第三位格为圣灵,在英语中为HolySpirit,在希伯来文中是Rouach在希腊文中是pneuma。这个词在各种各样的?shy;文背景中使用,有时指风(约3:8),有时指天使(来1:14),有时指人的灵魂(传12:7),灵魂的活动(加6:1)。要表达上帝之属性的属灵层面,没有比“灵”(Spirit)更合适的词了。有时这个词用于表达本质的意思,此时所指的就是包含三个位格的上帝的存有。“上帝是个灵”(林前15:45)。有时用于表达位格的意思,比如指子,“末后的亚当成了叫人活的灵”(林前15:45),但通常还是用这一名字来称呼第三位格(参考:太28:19;约壹5:7)。“圣灵降在一切听道的人身上。那些奉割礼和彼得同来的信徒,见圣灵的恩赐也浇在外邦人的身上,就都希奇”(徒10:44,45)。当探讨上帝之存有的第三位格的时候,我们不是简单地称之为“灵”(Spirit),而是称之为“圣灵”(theHolySpirit),这是与圣?shy;中的说法一致的。

    之所以称第三位格为圣灵,

    (1)是因为他作为第三位格的位格性是自父与子发出的,没有别的词比“灵”这个词更合适了,因为“灵”的意思就是“呼出”(tobreathe)。所以,他被称为“全能者的气”(伯33:4),和“他口中的气”(诗33:6);

    (2)是因为他运行的方式,正如以上所显示的那样,他运行的方式就如风的吹拂一样。当使徒们在五旬节被圣灵充满的时候,整个房间充满了一种声音,“好像一阵大风吹过”(徒2:2,4)。当主耶稣向门徒应许圣灵的时候,他向他们吹了一口气(约20:22);

    (3)是因为他运行的结果。当圣灵在上帝的子民身上运行的时候,就会使他们甘心乐意、勤勤恳恳地事奉上帝。“以风为使者,以火焰为仆役”(诗104:4);“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约3:8)。

    他被称为是圣灵,并不是因为他比父和子更圣洁,先知以赛亚在谈及上帝之存有的三个位格的时候,用了“圣哉”这个词三次(赛6:3)。他之所以被称为圣灵,是因为:

    (1)他运行的方式。圣灵是从父与子发出的,他的名字也由此而来。因此,他被称为父与子的灵。如果我们从比较的角度来思考上帝的三个位格,那么,第一位格因其位格性而被称为父,第二位格也因其位格性而被称为子;同样,第三位格也因其位格性而被称为圣灵。他们运行的方式是他们存在的方式的必然结果,因此,在他们完成救赎之工的过程中,就被人以这些名字相称。

    (2)他在选民身上运行的方式。“?shy;?shy;因着圣灵,成为圣洁”(罗15:16);“?shy;?shy;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提后2:13)。

    圣灵不仅仅是一种好的影响,也不仅仅是上帝的恩赐,他是一个位格(aperson)。归于圣灵的属性和运行只能是归在一个位格身上。

    首先,圣灵有智力(intelligence)。“只有上帝藉着圣灵向我们显明了,因为圣灵参透万事,就是上帝深奥的事也参透了。除了在人里头的灵,?shy;知道人的事?像这样,除了上帝的灵,也没有人知道上帝的事”(林前2:10?shy;11)。圣?shy;在这里把人的灵与上帝的灵相比,二者都有知识。前者知道人的事,后者晓得上帝的事。与圣灵有分的人不同于他们心中的圣灵。“就是考察在他们心里基督的灵,预先证明基督受苦难,后来得荣耀?shy;?shy;”(彼前1:11)。在《哥林多前书》2章11节中,并没有说属灵的人参透上帝的事,而是上帝的灵才能参透上帝的事。

    其次,圣灵有意志(will)。“这一切都是这位圣灵所运行,随己意分给各人的”(林前12:11)。圣灵的恩赐与圣灵不同,除此事实之外,圣?shy;上还说在恩赐的分配上,圣灵是至高无上的,他不向任何人负责,完全按他自己的美意而行。

    第三,圣灵有工作(work),比如世界的创造(诗33:6;创1:2),生命的重生和赐予(约3:6;加5:25),差派他的仆人(徒13:2)。众所周知,假如把工作安排给特定的人,工作就会完成得很好,很显然,问题不在于工作的?shy;因,而在于工作的方式。但是,当提及圣灵的工作的时候,所指的是他是这一工作的?shy;因,当他这样作工的时候,他利用各样的工具。

    第四,圣?shy;上说他借着可见的记号显现,既表明他的临在,也表明他运行的方式,正如在基督受洗(太3:16),和五旬节那天一样(徒2:1?shy;4)。一个人的存在是借着事件来显明的;然而,事件本身并不是作为人出现的。

    第五,圣?shy;上明确地说,圣灵不同于圣灵的恩赐,他是后者的发出者。“恩赐有分别,圣灵却是一位。这人蒙圣灵赐他智慧的言语,?shy;?shy;”(林前12:4,8)。虽然在《路加福音》24章49节,《使徒行传》10章38节,《路加福音》1章35节中说,圣灵是上帝的能力,然而,圣灵是一个位格,而不是相反,这也是非常清楚的。在《哥林多前书》1章24节中,基督也被称为上帝的能力。拥有能力并发挥这一能力的,必然是一个位格。当我们说父与子是借着圣灵作工的时候,是指所言的那一位格是藉着由他发出的位格作工。

    异议:圣?shy;上说圣灵是一恩赐。

    回答:这并不否定他的位格性,因为圣?shy;上也曾说基督是来自上帝的恩赐(参考:赛9:6;约3:16;约4:10)。即使说圣灵是一恩赐的时候,也是把他作为一个位格来描述的,事件与事件的?shy;因是有分别的。“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上帝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罗5:5)。

    8.圣灵的神性(theDivinityoftheHolySpirit)

    圣灵不仅仅是一个位格,而是一个神圣的位格。他是真上帝,是永恒的上帝,曾?shy;创造诸天和大地。这在以下的事实上显明出来:圣名、属性、工作和荣耀也归于他。

    首先,我们来考察他的名字。凡以耶和华之名称呼的,就是真上帝、永恒的上帝,因为没有任何存有可以承担这一名字,也没有任何人以这个名字相称(参考:第3章)。在《以赛亚书》6章3节和9节中,圣灵被称为耶和华。在第3节中,他被称为JehovahSabaoth,万军之耶和华,在第9节说,“你去告诉这百姓说,”等等。根据保罗的见证,这一耶和华就是圣灵。“圣灵借先知以赛亚向你们祖宗所说的话是不错的。他说,你去告诉这百姓说”,等等(徒28:25?shy;26)。在《诗篇》95篇3?shy;9节,他被称为“大神”,“超乎万神之上”,他是耶和华,海洋属他,我们当向他屈身敬拜,“惟愿你们今天听他的话,”等等,(第7?shy;8节),“那时,你们的祖宗试我探我,并且观看我的作为”(第9节),其中所说的就是他。这一位格就是圣灵,这在以下的?shy;文中得到了证实,“他们竟悖逆,使主的圣灵担忧!”(赛63:10)。使徒的话也证实了这一点,“圣灵有话说,你们今日若听他的话”(来3:7)。

    另外,圣?shy;上还说,“?shy;?shy;欺哄圣灵,?shy;?shy;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上帝了”(徒5:3?shy;4)。欺哄圣灵就是欺哄上帝。为了消除人一切的借口,与人相反,圣灵被称为上帝。亚拿尼亚和撒非喇所欺哄的不是人,也不是彼得和那些当时在场的人,虽然他们享有圣灵的恩赐,并得蒙特别的品质,但他们所欺哄的并不是彼得等人,他们所欺哄的是上帝,是试探主的灵(9节)。在以下的?shy;文中也证实了这一真理,“岂不知你们是上帝的殿,上帝的灵住在你们里仿穑俊保智?:16)。“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上帝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林前6:19)。“殿”和“上帝”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殿是用于敬拜上帝的,而且上帝就住在耶路撒冷的圣殿中。既然上帝是住在圣殿中的上帝,既然圣灵就住在我们里面,而我们就是圣灵的殿,自然的结论就是:圣灵就是上帝(参考:民6:24?shy;26,与林后13:14比较)。

    第二,我们来考察圣灵的属性。永恒、无所不在、无所不知、无所不能者就是真正的、永恒的上帝。圣灵就是这样的上帝。

    (1)他是永恒的,因为他是天地的创造者,我们对此将作简短的证明。惟独永恒的上帝才是创造者。在创造之前,只有永恒存在,上帝就寓于永恒之中(赛57:15)。在创造之始,圣灵已?shy;存在了,并在水面上运行(创1:2)。

    (2)他无所不在。“我往哪里去躲避你的灵?我往哪里躲避你的面?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里。我若在阴间下榻,你也在那里”(诗139:7?shy;8)。《诗篇》的作者所遇到的就是上帝的无所不在,因此宣告任何人都不能从上帝藏身,因为上帝就其存有而言是无所不在的,不管是在天上,在地上,还是在地狱里,上帝都在那里。所以,根据《诗篇》的作者,就其存有而言,圣灵是无所不在的,他必然是真正的上帝。

    (3)他无所不知。“因为圣灵参透万事,就是上帝深奥的事也参透了”(林前2:10)。(林前2:11)。与人相比,圣灵参透万事,无所不知(林前2:11),即使关乎上帝的深奥之事,如关于上帝、他的存有、他存在的方式、他的完美性、和他隐秘的旨意等隐藏极深的事,他也是知道的。

    (4)他无所不能。他是大有能力的灵(赛11:2),是至高者的能力(路1:35)。这种无所不能显明在他的工作之中,我们接下来就会一一陈明。

    第三,我们来考察他的工作。他创造了世界,重生选民,传递灵命,赐下各样属灵的恩赐,教导选民祷告,引导他们的脚踪,使死人复活,他是永恒的真神。既然这些都是圣灵作的,他当然是真上帝。

    (1)他创造。“上帝的灵运行在水面上”(创1:2)。“借他的灵使天有装饰”(伯26:13);“诸天借耶和华的名而造,万象借他口中的气而成”(诗33:6)。

    (2)他重生、传递生命。“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约3:5);“圣灵赐生命”(林后3:6;现代中文译本)。

    (3)他分配属灵的恩赐。“这一切都是这位圣灵所运行,随己意分给各人的”(林前12:11)。

    (4)他教导人祷告。“施恩叫人恳求的灵”(亚12:10)。“圣灵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替我们祷告”(罗8:26)。

    (5)他带领圣徒成圣得荣。“因为凡被上帝的灵引导的,都是上帝的儿子”(罗8:14)。

    (6)他使死人复活。“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借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罗8:11)。

    第四,我们来考察他的尊荣。他是真正的上帝,我们必须奉他的名施洗,我们必须向他恳求一切,而且我们必须顺服他。既然我们是奉圣灵的名受洗,并向他恳求各样的恩赐,圣灵必定是真上帝。

    (1)在《马太福音》28章19节中,要求我们奉圣灵的名为人施洗,“?shy;?shy;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施洗是恩典之约的印记,这恩典之约只有在真上帝和信者之间才得坚立。在洗礼中,我们完完全全降服于上帝,他是至足者,拥有人得救所需要的一切;我们降服于他,是为了尊崇、敬畏、信靠、顺服他。在洗礼中,我们把自身降服于上帝,所渴慕的是爱他,事奉他。既然这一切都包括在洗礼之中,我们奉其名受洗的必定是真正纳系邸U饩褪鞘雇郊峋鼍芫钏拿耸芟吹脑因(林前1:14?shy;15)。有鉴于上帝之存有的三个位格都积极地参与了圣约?shy;圣灵带领人归向圣子,圣子带领人归向圣父,而圣父则藉着圣子、通过圣灵的代理,在信徒心中作工?shy;所以,在洗礼中要明确地提到圣父、圣子和圣灵三个位格。在洗礼中,圣灵与圣父、圣子得到同样的尊荣,因此他就是同一上帝,与圣父、圣子同等。

    (2)在《哥林多后书》13章14节中,明确地告诉我们,我们当向圣灵祈求各样属灵的恩赐。“愿主耶稣基督的恩惠,上帝的慈爱,圣灵的感动,常与你们众人同在。”此处所归给圣灵的荣耀与归给圣父、圣子的一样,敬拜也是同样归给上帝的三个位格的。以下的?shy;文所讲的就是对圣灵的敬拜:“但愿那从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上帝,和他宝座前的七灵,有恩惠、平安归与你们”(启1:4)。永生的上帝与圣灵再次受到了同样的敬拜。如果想把这段?shy;文的后半部分作为前半部分的解释(?shy;常有人这样作),?shy;文的意思就会解读如下:从他,等等,即七灵。这就会把圣灵视为把基督的恩惠分配到信徒身上的分配者了。在这种情况下,圣灵也是被视为永生的上帝接受崇拜的,因为他就是同一位永生的上帝。不要把七灵理解为天使,因为天使是不当受敬拜的(太4:10),此处所指的是上帝的第三位格,是指圣灵运行,把充分且完全的恩赐赐给会众。

    (3)服事并顺服圣灵是我们的本分,这从以下的事实上可以显明出来:人有可能犯罪,冒犯圣灵。圣?shy;上劝诫我们,不要使圣灵忧伤(腓4:30)。当初以色列人不敬畏上帝,悖逆圣灵,从而使圣灵担忧(赛63:10)。事实上,圣?shy;上宣告,亵渎圣灵是极大的罪,总不得赦免,因为圣灵直接与人相交,并亲自向人显现(参考:太12:31?shy;32;约壹5:16)。

    以上的各项考察,不管是分别来看,还是综合来看,都足以使人确信圣灵是真正的上帝,与父和子具有同样的本质。

    9.圣灵由父与子发出(TheProcessionoftheHolySpiritfromtheFatherandtheSon)

    迄今为止,我们已?shy;证明圣灵是一个位格,而且他是上帝的位格之一,与父和子具有相同的本质。现在我们来考察第三位格与上帝的其他两个位格之间内在的关系。正如子是与父不同的位格一样,圣灵也是与父和子不同的位格。

    (1)圣?shy;上明确地称他为“另外一位保惠师”(约14:16)。

    (2)圣?shy;上对圣灵的描述显明,他既不是父,也不是子,必定是另外一位(约15:26)。他是由父与子差派来的,他由父发出,并见证子;他是另外一个位格,与差派者不同,与他的发出者不同,与他所见证的也煌?O:P>

    (3)因此,在提及父与子的各段?shy;文中亲魑桓霾煌奈桓穸惶峒暗模ú慰迹禾?8:19;林后13:14;约壹5:7)。

    (4)圣?shy;上还说,父作工,子作工,圣灵也作工,而且圣灵的作工与父和子的工作相关。“他要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因为他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他所听见的都说出来,并要把将来的事告诉你们。他要荣耀我;因为他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约16:13?shy;14)。

    圣灵并不是一个共存性的存有。如果说圣灵是一个共存性的存有,就意味着他是同时存在的,具有同样的本质,并非处在与父的位格关系之中。准确地说,他是上帝的一个位格,他的位格性处在与父和子的位格关系之中。圣灵从父和在的永恒发出就是这一关系的基础。子是藉着永世的受生从父发出的,而圣灵从父与子的发出最好则以“呼出”来描述。

    (1)“灵”(Spirit)这个字在希伯来文和希腊文中所传递的都是这个意思。

    (2)因此他被称为“全能者的气”(伯33:4),和“他口中的气”(诗33:6)。

    (4)这种运行的方式是与他存在的方式一致的。第三位格的运行是呼出,这也是他存在的方式。“风随着意思吹,?shy;?shy;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约3:8)。正是因为这一?shy;因,基督在向门徒应许圣灵的时候,就用以下的象征来表达:“说了这话,就向他们吹口气,说:你们受圣灵”(约20:22)。使徒们也是以这样的方式被圣灵充满的,当他们被圣灵充满的时候,有响声从天上下来,好像一阵大风吹过(徒2:2)。

    第三位格是由第一和第二位格两者发出的。这一真理在希腊教会和?shy;丁教会之间曾?shy;引发了长期的激烈争论。希腊教会主张,圣灵只是由父发出的,而?shy;丁教会则反对这种立场,捍卫一直相信并告白的真理:圣灵是由父和子发出的。迄今我们仍然相信并告白这一真理,愿主保守,使教会继续相信并告白这一真理,直到永远。这是圣?shy;所证实的。

    首先,有些?shy;文称圣灵为子的灵,基督的灵,这些?shy;文证实了圣灵由父与子发出这一真理。“上帝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加4:6);“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罗8:9);“就是考察在你们心里基督的灵”(彼前1:11)。

    其次,那些说子差派圣灵的?shy;文也证实了这一真理。“但我要从父那里差保惠师来”(约15:26);“?shy;?shy;我若去,就差他来”(约16:7)。凡合乎圣灵运行方式的,也合乎他存在的方式。他运行的方式是由他存在的方式所导致的必然结果。

    第三,?shy;文中说圣灵把他从子所领受的传递给选民,这也证实了这一真理。“乃是把他听见的都说出来,?shy;?shy;他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约16:13?shy;15)。

    关于圣灵的发出,不要把父与子二者的运行视为是从两个截然不同的本源发出的,因为这是来自同一运行和权能。应当把父与子视为所发生的一切的第一因,不要把子视为是次要的第一因,这样就是说父是藉着子发出圣灵了。然而,如果我们考察存在与运行的方式和次序,那么圣灵是从父与子发出的,也是从父藉着子发出的。

    10.驳斥反对三位一体的异议(ObjectionstotheDoctrineoftheTrinityRefuted)

    如上所述,我们已?shy;无可置疑地向所有相信圣?shy;的人证明,独一的神圣的存有,存在于三个位格之中,而且他们存在于彼此之间内在的关系之中。

    人败坏的理性所发出的所有异议都是与这一教义有关的,比如索西奴派和那些同情他们立场的人就是如此。他们之所以反对三位一体的教义,都是因为他们的推理是从人现实的角度出发的。这样的推理是与永生的上帝无法并立的,因此也很容易驳倒。

    首先,当我们说上帝本质为一,但存在于三个位格之中的时候,这并不是一个自相矛盾的说法。两者的意思并不等同,因为上帝在本质上是一体,但存在于三个位格之中,并不是说上帝在本质上是三,也不是说上帝是一个位格。

    其次,这三个位格都是永恒的、无限的、全能的,但是,并不是说有三个永恒者、无限者和全能者。准确地说,只有一个永恒、无限、全能者。

    第三,当圣?shy;上说“?shy;?shy;认识你独一的真神”(约17:3)的时候,并不是说惟独父是真神,排除了子和圣灵,而是说父是独一的真神。“独一”一词所修正的并不是父,而是上帝这个词。子和圣灵都是独一的真神,这一真理我们已?shy;在上面证明了。

    第四,“生出”汀胺⒊觥奔让挥懈呒痘虻图兜囊馑迹裁挥写游薜接凶囊馑迹蛭舜λ缘氖且桓鲇篮愕氖堤濉I袷サ拇嬗写嬖谟诟浮⒆雍褪チ橹校馐怯肷系鄣挠篮阈砸恢碌摹8干觯邮苌チ榇佣叻⒊觥?SPANlang=EN-US>

    第五,虽然一个位格所独有的属性不能归诸别的位格,但不能因此就说每个位格都是不完全的。准确地说,每个位格都是完全的,神性存在于三个位格之中,每个位格都有其位格的属性。

    第六,当基督承认父比他大的时候(约14:28),并不是指他的神性,因为他在神性上是与父同等的(腓2:6),而且是与父同一的[1](约壹5:7)。此处所指的是他作为中保的职份,在这一方面,父称子为他的仆人(赛53:11)。

    第七,当圣?shy;上说,圣灵是恩赐,是被差派的,圣灵要浇灌下来,信徒要受圣灵的洗,这是指圣灵运行的方式,既有超常的运行方式,也有平常的运行方式。子也被称为恩赐(参考:赛9:6;约3:16;约4:10),也被称为受差派的(约5:36)。再者,在属人的领域中,地位等同的人也可互相委托或差派,比如一个正式的团体从成员中差派一个人为代表。个体之人也可被视为恩赐,在婚姻中父亲把女儿许给一个男人为妻子,主人也可把奴隶作为礼物惠赐别人,这都是把个体之人作为恩赐的例子。

    第八,当圣?shy;上说圣灵还没有赐下的时候(约7:39),所指的并不是圣灵的位格。圣灵已?shy;存在了,在基督受洗的时候就可以观察到(太3:16)。这是指信徒按应许所要接受的丰富的圣灵恩赐。

    第九,互相依赖在人中间是现实,但在上帝身上并非如此。子在他自己有生命,正如父在他自己有生命一样(约5:26)。永恒性这一属性排除了所有依赖性的可能。在恩典之约的施行中,每个位格都是按自己所存在的方式运行。所以,父的运行发自他自己,子的运行发自父,而圣灵的运行则发自父和子?shy;但这一切的运行都不涉及依赖性,因为依赖性所表明的是不完全。这就是《约翰福音》5章19节中所说的“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的真实意思。因为作为子,他的存在是源自父,并不是源于自己,他不能像父那样运行,而是作为父之子运行。再者,要认识到,作为中保,他所领受的一切都是从父领受的,就这一方面而言,他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

    假如有人说,“这太飘渺了,我无法理解。”我的回答是,上帝确实是不可思议的。很多事情并不那么重要,我们也是无法理解。是什么使得潮起潮落呢?你的灵魂是如何影响你的身体呢?你的各个肢体是如何在意志的操作下运行的呢?我们这微不足道的“小蚂蚁”,能够理解不可思议的上帝吗?只要上帝说是这样,就相信吧,哪怕不理解,并且当敬拜那不可思议的。假如你已?shy;是基督徒了,你就能够对这些奥秘有更深刻的洞见,超出你不信之时的想象,也超出你自己所能表达的。

    11.默想三一奥秘的益处(TheProfitablenessofReflectingupontheMysteryoftheTrinity)

    迄今为止,我们已?shy;阐明了三位一体这一伟大的奥秘,即上帝是独一的,存在于三个位格之中,而且每个位格都是永恒、独一的真神。我们也已?shy;说明这三个位格彼此各不相同,

    (1)他们的名字不同:父、子和圣灵;

    (2)他们各自位格的属性不同:父生出,子受生,圣灵由父永与子发出;

    (3)他们存在的次序不同:父是第一位格,自有自在,子是第二位格,由父而在,圣灵是第三位格,由父和子而在;

    (4)他们运行的方式不同:父在自己之内运行,子出于父而运行,圣灵出于父和子而运行。这些认识的范围局限于:上帝的一切作工在其外在的彰显上对于三个位格而言都是共有的。在这个范围之外,我们就不要奢望更多地参透这一奥秘了。

    现在我们来探讨这一教义的实际应用。三一教义的实际应用非常奇妙,非常令人得益。确实如此,基督徒整个的灵命操练都系于这一奥秘,这是基督徒的灵命操练与社会上一般德行和自然宗教的截然不同之处。虽然基督徒对这一教义的理解程度不同,然而所有敬畏上帝的人,都不会否定这一奥秘。基督徒对这一教义的认识能力,以及在言语上表达的能力,也许都各不相同。但是,基督徒相信这一教义,而且他们在这一教义上的知识,要远远胜过那些博学多识但并未重生的人,虽然后者在语言的表达上也许更加精致。在其一切敬虔的操练上,基督徒都是以这一?shy;则为基础的。在圣灵的引导下,他走向子,藉着子,他来到父的面前。当他默想三位一体的教义时,上帝的统一性就这样在他周围闪光。

    虽然阿米念派并没有竭力否定三位一体的教义,但他们却试图削弱这一教义的意义,他们所采取的方法就是主张这一教义没有什么造就性。然而,上帝的圣言所见证的则与他们恰恰相反。

    首先,在圣?shy;中显明,认识并承认上帝是三位一体的上帝,这是救恩的必要条件。“认识你独一的真神(父),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儿子);这就是永生”(约17:3);“你们信上帝,也当信我。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们不信吗?”(约14:1,9?shy;10)。“凡不认子的,就没有父”(约壹2:23);“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上帝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20:31)。

    其次,我们受洗是奉父、子、圣灵的名,这也显明了三位一体教义的重要性(太28:19)。在我们所受的神圣的洗礼中,我们所归顺的就是这三个位格。藉着他们的名字,恩典之约就向我们确立了。洗礼使每个人都有责任信靠他们的名字,承认他们,爱他们,并服事他们,让我们自身受父、子与圣灵的掌管、安慰和带领。洗礼使我们每个人都当敬拜这三个位格,并寻求每一位格的福佑。“愿主耶稣的恩惠,上帝的慈爱,圣灵的感动,常与你们众人同在”(林后13:14)。

    第三,父、子、圣灵启示他们自身,并以个别的独特的方式与信徒互动。“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14:23)。圣灵与敬畏上帝的人同住,正如在一个圣殿中一样(林前6:19)。由此明显可见,上帝是作为三位一体的上帝受到敬拜的,那些真正如此敬拜上帝的人在今生是真正的敬虔之人,并在来生得完全的救赎。因此,三位一体的真理是大有益处,不可缺少的。

    我们在证明如何从这一奥秘得益处的时候,按三位一体的顺序展开。

    首先,圣父上帝被信徒视为万有的本源,也是他们救恩的本源。他们晓得,他在永世之中就拣选了他们,使他们成为他永恒之爱的对象,提拔他们,使他们与永恒的不可思议的救赎有分;这一切都是本于他,倚靠他,而且归于他。

    其次,他们晓得,父早已命定由他的独生爱子作选民的中保,使众人和天使都晓得他施与恩典时那完美的公义、不可思议的大怜悯、智慧和慷慨,和奇异的恩惠,而且,这一启示的目的就在于坚固他们得救的?shy;历。

    第三,他们晓得为了成就这一目的,父创造了世界,并预定了人由于自身的过犯而堕落在罪恶之中。藉着他的护理,他维持并管辖万有,使万事互相效力,叫他的选民得益处。而他的选民则是他命定承受、占有全世界的人。

    第四,他们晓得,父根据他和平的旨意,差派他的爱子到这个世界上来,取了人性,作为中保受苦受死,并把他置于律法之下,目的就在于藉着他儿子完美的顺服来满足父的公义,从而把选民从罪咎和惩罚中救拔出来,赐给他们权柄,得享永远的生命。

    第五,他们晓得,父差派他的圣灵进入选民的心中,光照他们,更新他们,带领他们归向基督,使他们藉着信与基督联合,并在圣洁之道上带领他们进入荣耀。

    第六,他们晓得,父接受他们为自己的孩子和后嗣,并因此作为自己的孩子爱他们,眷顾他们。

    这样的默想在信徒的心中生成赤子之心,使他们沉浸在谦卑之中。灵魂得到释放,无限欢喜,自由自在地高呼:“阿爸,父”!信徒就会把自己和自身的一切都交托在父的手中,完完全全地信靠他,藉着他的恩典而生活,并把自己的一切所需都带到他的面前,因为他是他们的父,向他表明自己的心迹,甘心乐意地顺服父,并根据他的旨意而敬拜他。我们将在35章“子女的收养”更加详细地对此加以讨论。

    在默想圣子上帝的时候,首先,信徒晓得他是独一的合格的中保,使选民成为父的孩子,想到上帝任命这样一位胜任的位格作中保,他们不由得对上帝那测不透的智慧叹为观止。

    其次,他晓得圣子对人奇妙的大爱,在永世的和平计划中他献上自己为中保,成就伟大的救赎之工。

    第三,他晓得圣子是何等地谦卑自己,乃至时候满足,他亲自取了奴仆的形像,取了他们的性情,不以称他们是弟兄为羞辱,目的就在于使他们可以享有与他的交通和团契。

    第四,他们晓得他亲自把他们的罪担负在自己的身上,仿佛是自己犯了这些罪一样,他这样行都是出于他纯粹的自愿的爱。他们晓得,圣子担当他们当受的惩罚,从而完全满足上帝的公义,使他们与上帝和好,圣子这样行,完全是甘心乐意的。

    第五,他们晓得自己与圣子联合,他们是同一属灵身体的肢体,圣子就是头,他们就是肢体,圣子是新郎,他们就是新娘,所以他们在圣子里,成为儿女。

    第六,他们晓得,圣子把他们带到上帝的面前,把他们呈现给上帝,说,“看哪,我和你所赐给我的孩子们。”这就是救恩的源泉,此处上帝的完全以全然不同、更加荣耀的方式彰显出来,胜过在创造和护理之工的彰显。

    信徒现在所看到的上帝的荣耀如同在镜子中一样,但是将来他们必会改变,藉着圣子,来到父的面前。我们将在后面的章节中更加详尽地探讨这一主题。

    对于信徒来说,圣灵上帝大有怜悯,以多种方式使他们得享父在永世中为他们所预定的各样恩惠,并使他们与基督的功德有分。在这一章的后面还有些许机会,我们希望能够对这一方面更加详尽地探讨。

    父和子差派圣灵进入信徒的心中,圣灵住在信徒的心中,如住在圣殿中一样。选民在重生之前,生性和其他人一样,“属乎血气,没有圣灵的人”(犹19)。只有圣灵才能使人得生命,他们本来死在过犯和罪恶之中,行事为人完全与上帝隔绝,既不晓得他们的罪孽和沉沦,也不晓得救赎和属灵的生命,对这些事情也毫不渴慕。他们的灵魂和各个肢体的活动都是集中在世上的事务上。他们所有的宗教活动都是机械性的,目的无非是使自己的良心得安宁。我们所倚靠的是自己的作为,恨恶光明、灵性和真正的敬虔,特别是妨?shy;他们生活舒适的时候更是如此。

    然而,当上帝所悦纳的时刻来临时,他就把圣灵赐给选民,光照他们,更新他们,藉着信心使他们与基督及其所有的恩惠有分。“你们既为儿子,上帝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呼叫:阿爸!父!”(加4:6);“你们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罗8:15);“我们所受的乃是从上帝来的灵”(林前2:12)。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考察信徒是以什么方式或在什么方面接受圣灵的。

    问题:信徒所接受的是圣灵的恩赐呢,还是圣灵这位格本身传递给了他们呢?

    回答:(1)圣灵在信徒身上的内住不仅仅是同在,而是其神性的无所不在。

    (2)这也不是一种外部的关系,因为信徒是上鄣淖优撬さ亩韵蟆?O:P>

    (3)这也不是圣灵的恩赐,如信、望、爱等的传递。

    (4)准确地说,所赐给信徒的是圣灵位格本身,圣灵在信徒身上的内住,对我们来说,其形式是不可思议,无法言喻的。这种同在无限地超越了他们自身的界限,是以一种超凡的方式内住在信徒的心中。

    首先,在以下的?shy;文中表达的非常明确,圣灵不仅被赐给了信徒,而且还内住在他们里面。“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他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他,也不认识他;你们却认识他,因他常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约14:16?shy;17);“?shy;?shy;在你们心里基督的灵?shy;?shy;”(彼前1:11);“岂不知?shy;?shy;上帝的灵住在你们里头吗?”(林前3:16)。

    规避性主张:圣灵的恩赐等同于圣灵本身(徒10:44?shy;45)。

    回答:(1)在那些提及圣灵的地方,并不是每个地方都能理解为圣灵与其恩赐是等同的。这一主张要是成立的话,就必须证明前面提到的类似的?shy;文都是指圣灵的恩赐,而不是指圣灵本身。因此,这一主张是不成立的。

    (2)圣灵和恩赐是有清楚的分别的,赐给上帝的子女的是圣灵,而不是恩赐。这些恩赐既不能教导、带领,也不能给人安慰,与人同证,更新罪人,使人生信,惟独位格本身圣灵自己才能作工,根据他自己的美意把这些事物赐给各人。

    (3)上帝也把圣灵的恩赐赐给那些被弃绝的人(来6:4)。但是,这些恩赐并没有使他们与基督有分,而圣灵的内住则使人与基督有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罗8:9)。因此,我们可以说,圣灵的位格亲自住在信徒的里面,这内住的方式虽然是无法言喻的,但与上帝的存有却是一致的。

    其次,以下的?shy;文证实了圣灵的内住,证实由于圣灵的内住,信徒才被称为圣灵的殿。“岂不知你们是上帝的殿,上帝的灵住在你们里头吗?”(林前3:16)。“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上帝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林前6:19)。“我要在以色列人中间”(出29:45);“在撒冷有他的帐幕,在锡安有他的居所”(诗76:2);“坐在二基路伯上的啊”(诗80:1)。既然圣灵住在信徒的心中,正如他从前在圣殿中一样,所以,是他自己亲自住在磐降睦锩妫唤鼋鍪鞘チ榈亩鞔汀?O:P>

    第三,信徒心中有无限的渴慕,只有无限者才能满足。上帝的恩赐并不是无限的,因此它们无法满足信徒的渴慕。上帝必须成为他们的份,而且上帝确实就是它们的份,他们在基督里与上帝联合,而且完完全全地合而为一(约17:23)。所以,信徒所有的不仅是圣灵的恩赐,而是有圣灵自己的内住。

    异议#1:既然圣灵是无限的,他自然不能内住在有限的人里面。

    回答:上帝住在一个地方,或住在一个人里面,这一事实并不是说他就被局限在那个地方,仿佛他无法同时出现在别的地方。我们对此的理解是:无限的、全能的上帝确实居住在一个人的里面,当然不是物质性地内住,这与上帝的无所不在性也不符合,而是以超乎寻常的方式。第二位格,上帝之子与基督的人性亲自联合,但其存在无限地超越这一人性。当然,我们并没有进一步推论说,圣灵与人联合的方式就如基督的神性与基督的人性的联合的方式一致。我们远远没有这样放纵自己的思想。我们只是要驳倒上述的异议,因为我们可以说上帝在一个特定的地方,同时他又不受其局限,因为他的存在是超出一切的限制的。因此,圣灵的内住所隐含的意思就是无所不在的圣灵,以不可思议、超乎寻常的方式同在。

    异议#2:因为上帝是无法传递的,不会把他自己传递给任何人,他所传递的不过是他的恩赐而已。因此,当说圣灵住在一个人的里面时,必须理解这是指圣灵的恩赐。

    回答:我们并没有说圣灵把他的存有和位格传递出来,因为这样说就是把人神化了,就是使人与上帝同等了。这种可憎恶的思想,我们坚决予以鄙弃。另外,我们也不是说圣灵是在本质上、或是在位格上与信徒联合,正如基督的神性与他的人性联合一样,或者说正如人的灵魂与身体的联合一样。我们也不是说圣灵就是人的行为的真实?shy;因(actualcause),否则就是圣灵而不是人相信、盼望、祷告了。那样主张显然是愚蠢的。然而,我们确实主张圣灵真正地以超乎寻常的方式内住于信徒的心中,这对我们来说,虽然不可思议,也无法言喻,仍然是圣灵确确实实地亲自住在信徒里面。他住在信徒的里面,正如他从前住在圣殿里面一样,那时他是通过其恩典的运行而显明他的同在的。天使以人身显现,驾驶员驾驶船只舛际橇僭冢皇莊ormoeinformantes,sedsssistentes,也就是说并没有使之有生命,而是能够驾驭、使用身体或船只。尽管这种比较并不恰当,圣灵确实以同样的方式内住在信徒里面,并使他活跃起来。

    12.圣灵在信徒心中救赎的工作(TheHoluSpirit-sSavingOperationWithintheBeliever)

    赐给上帝的子女的圣灵并不是闲懒不作工的,而是在信徒的生命中作工,赐下各样属灵的恩赐和恩惠,包括信心和重生,使信徒与基督及其所有的恩惠有分。他也教导信徒祷告,引导他们。安慰他们,为他们打上印记,住在他们里面,直到永远。

    首先,圣灵在他们里面生成信心。“你们得救是本乎恩,?shy;?shy;乃是上帝所赐的”(弗2:8)。因此,圣灵也被称为赐给信心之灵。“但我们既有信心之灵”(林后4:13,重译);“又有一人蒙这位圣灵赐他信心”(林前12:9)。

    圣灵光照那些悟性被蒙蔽,并因着无知而与上帝的生命隔绝的人,开启他们心灵的眼睛,使他们开始认识到自己心中愁苦、肮脏和罪咎,以及从心中所发出的各样污秽可憎的邪情私欲。他们立即就认识到罪的可恶、可恨、可憎,心中充满惊惧。这就使得他们心中产生向上帝祈求恩典的愿望。然而,圣灵使他们正视上帝的公义,这公义不容许有丝毫的犯罪不受惩处,而是肯定无误地要受到永死的惩罚。这种认识拦阻那些想从上帝寻求庇护的人,使他们灰心绝望。圣灵把罪人带到这样的处境,然后向他们显明,要想得救,必须有一位中保,为他们的罪付上代价,满足上帝的公义使他们得享永生的权利。此时,圣灵及时向他们显明,上帝已?shy;确立并差派了这样的一位中保来到世间,就是他的独生子耶稣基督,并向他们显明在基督里面可以找到的恩约的惠益及其价值。这使得他们特别珍重这一救赎和中保,内心充满了与之有分的渴慕。同时,圣灵也使得他们确信,藉着这一中保而来的救赎已?shy;在福音中向他们赐下,接下来,圣灵就在他们心中生成对这一中保的强烈的渴慕。这使得基督成为他们心中的选择,所导致的结果就是渴慕、向往、期待,并为得到他而祈祷。当人达到这种心境的时候,有时充满希望,有时又堕入黑暗和无望之中。然而,他们能够继续振作起来,虽然有各种挣扎,却得到接受这一在福音中所提供的中保的自由。他们心中默默认同这位中保,并且毫无保留,毫无迟延地把自己完完全全、义无反顾地降服于他,由他而称义、成圣,以致得救。在上帝圣言的鼓励下,他们亲自接受这位中保,倚靠他的信实和大能,傍依他,不管是有亮光,有确信,还是堕入黑暗和挣扎之中,都把自己交托给耶稣。自从他们接受耶稣之后,他们灵魂的活动都是持续不断地以他为中心,借着他臻达平安与圣洁。

    其次,圣灵是重生之主。人在属灵上生来就是死的,与上帝隔绝,完全沉浸在肉体的事物之中。就像充满蛆虫的死尸一样,人浑身上下都充满了罪。然而,对于上帝的每个选民而言,当上帝所定的时间临到时,圣灵就使他活过来,赐给他属灵的生命,这是灵魂在基督里与上帝联合的结果。结果,基督就在他们的生命中成形,他们的灵魂开始倾向于基督。?shy;来他们心醉神迷的东西现在则变得索然乏味。以前所喜欢的东西,现在则带来哀愁。他们?shy;来所孜孜以求的活动,现在则予以逃避。他们的思想、意志和感情都发生了改变。他们成为新造的人,随着灵魂深处发生的这种变革,对上帝的渴慕、对天上之事的思念开始占上风。随着而来的是不同的说话风格,言谈举止开始敬畏上帝,生活追求圣洁,喜爱敬虔之事,有圣徒的体统,穿着打扮端庄有节。总之,这种改变可以比作是死人从坟墓中复活了。当然,这种新生命在一开始的时候,还有很多不完善之处。在开始阶段,它是非常脆弱的,成长得也很慢,外在的彰显也是如此。一切的改善都是部分性的,然而却是真真确确的。这就是圣灵动工所带来的新生命,“圣灵赐生命”(林后3:6);“和圣灵的更新”(多3:5);“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上帝的国”(约3:5)。

    虽然圣灵可以不借助任何工具就可以成就此事,然而他按自己的美意仍然使用圣?shy;作为器皿。然而,他直接触动人心,则不借助任何器皿,就发挥创造性的大能,正如在创世之时他在水面上的运行一样。圣灵这种运行的方式是我们所不明白的。在希伯来文中所使用的词是Merachepheth,意思是指形成或造成。正如我在前面所说的那样,圣灵在使人重生的时候,使用上帝的圣言作为工具。“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们”(雅1:18);“你们蒙了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是借着上帝活泼常存的道”(彼前1:23)。

    第三,圣灵使信徒与基督和他的恩惠有分。重生之前,尽管他们已?shy;蒙了上帝的拣选,救赎的大功也已?shy;完成,赎价也已?shy;为他们付上,然而他们仍然没有得到这些恩惠。当圣灵降服他们的时候,他就把他们带到基督的面前,赐给他们信心,使基督由此居住在他们的心中(弗3:17)。他们与主联合,成为一灵(林前6:17)。他们与基督联合,正如肢体与身体联合,枝子与主干联合,新娘与新郎联合一样,他们在爱中自然地趋向合一。这种联合所导致的就是彼此都可以使用所有格。“良人属我,我也属他”(歌2:16)。

    与基督的联合导致与他的恩惠的联合。

    (1)第一项恩惠就是基督满足了上帝的公义,使信徒与上帝和好。“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加2:20);“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得与上帝和好”(罗5:10)。

    (2)第二项恩惠就是基督的圣洁。“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上帝的义”(林后5:21);“你们在他里面也得了丰盛”(西2:10)。

    (3)第三项恩惠就是基督的代祷。“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约壹2:1);

    (4)第四项恩惠就是基督的荣耀。“既是儿女,便是后嗣,就是上帝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如果我们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荣耀”(罗8:17)。

    (5)第五项恩惠就是与恩典之约联系,并与恩典之约中所应许的一切有分,比如救赎、复兴等。“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吗?”(罗8:32)。

    第四,圣灵教导信徒如何祷告;因此他被称为祷告的灵。“我必将那施恩叫人恳求的灵,浇灌在他们身上”(亚12:10);“只是圣灵亲自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替我们祷告”(罗8:26)。圣灵向他们显明到底缺乏什么,并使他们明确地意识到自己的缺乏。他把属灵的值得渴慕的事情摆放在他们的面前,使他们高度地羡慕尊崇。他激动他们,使他们通过祷告向上帝祈求这些美物,并向他们保证上帝会垂听他们的祷告,并按他的美意满足他们的愿望。他在他们心中生成祷告的心,表现在心灵的谦卑和信靠上。他用手扶持他们,带领他们来到施恩宝座前。我在他们心中生成强烈的属灵的渴慕,并把话语放在他们的嘴中。如果他们正在祷告的事项过于崇高,他们的渴慕过于强烈,他们的心被占据,以致无法说话,圣灵就会帮助他们的软弱,使他们用各样的叹息表达出自己的愿望来,虽然无法说清,但是却远超过他们用话语所能表达的。

    第五,圣灵引导信徒。通向天国的道路是狭?shy;的,偏离一步就会使得信徒跌倒。这是一条崎岖的小路,必须奋力地向上攀登。这条路也是容易使人滑跌的,不是道路本身油滑,而是对那些行走在上面的人来说,他们的脚步非常容易滑跌偏离。在这条道路上,有许多的仇敌环绕,他们制造混乱,不让他们前进;但他们的持续不断的争战中艰难地前行。另外,他们时常陷入黑暗之中,几乎不晓得道路当怎样行。他们是软弱的,时刻都会跌倒,时刻都会疲惫,时刻都会沮丧。他们很容易被仇敌胜过,不晓得如何坚守。然而,圣灵却带领他们一路前行,正如一个人领着瞎子前行一样。虽然他们不晓得前方的道路,但圣灵带领他们前行,正如一个人带领一个一无所知的人到他必须前往的地方去一样(赛42:16)。他向他们指明道路,说“这是正路,要行在其间”(赛30:21)。他扭转他们的意志,使他们甘心乐意地行走在这条路上。他鼓励他们,不断地激励他们在这条道路奋然前行。“疲乏的,他赐能力;软弱的,他加力量”(赛40:29)。因此,在他的关照之下,他们穿越黑暗。

    第六,圣灵安慰他们;他被称为安慰者(参考:约14:16;约15:26;约16:7)。信徒的一生饱?shy;风霜。此时或彼时,又有恼人的黑暗临到他们,他们败坏的肉体胜过他们,撒但用他那可怕的刀剑攻击他们,或不信占了上风。有时也有可能上帝向他们隐藏了他的荣面,仿佛向他们发?shy;,离弃了他们。再者,一个试探接着一个试探,坚忍看来成为不可能。他们又陷入死亡的恐惧之中,恐惧之王攻击他们。在此类的环境中,他们的灵魂有可能被压倒,然而圣灵按他自己的美意安慰他们,保守他们。圣灵对圣徒的安慰有各种方式。

    (1)他向他们显明他们必须背负的十字架是如此之轻,不需要萎靡不振。这特别显明在圣灵使他们把注意力集中在将来要得的荣耀上。当想到将来要得的荣耀的时候,他们就会赞同保罗的说法了。“我想现在的苦楚,若比起将来显于我们的荣耀,就不足介意了”(罗8:18)。

    (2)他向他们显明背负十字架的短暂,是至暂至轻的。“我们这至暂至轻的苦楚”(林后4:17)。昨天发生的已?shy;过去了,而明天要发生什么,我们还不知道。我们所拥有的只不过是现在而已,而现在又是如此地稍纵即逝。当与永恒相比的时候,我们的生命算得了什么呢?

    (3)他向他们显明在他们的苦难中所包含的益处。他向他们指明,患难使他们谦卑,使他们顺服,使他们弃绝这个世界;教导他们依赖上帝,信靠他,使他们晓得按照使徒的教训在圣洁上有长进。“他们(生身的父,第9节)都是暂随己意管教我们,惟有万灵的父管教我们,是要我们得益处,使我们在他的圣洁上有分,?shy;?shy;后来却为那?shy;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来12:10?shy;11)。

    (4)他向他们显明他们所走的道路是上帝的道路,上帝由此而引导他所有的孩子们臻达天国。他向他们显明,上帝这样对付他们,是按他自己主权的美意、至纯的智慧和良善。另外,他又使他们爱慕上帝的旨意,赞同上帝的旨意,使他们祷告,“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shy;?shy;愿你的旨意成全”(太26:39,42)。

    (5)他使他们确信上帝对他们的慈爱和恩典,使他们确信已?shy;在上帝的眼中蒙恩。这样的见证足以使他们把自己所背负的十字架视为是微不足道的。保罗所表达的就是如此,“他对我说,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欢夸自己的软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林后12:9)。

    (6)他向他们显明,在他们所受的试探中,最终的结局会与他们早已?shy;常所?shy;历的一致。他使他们晓得,恶人的杖不常落在义人的份上(诗125:3),他们所背负的十字架不是那么地重,而且他们所背负的时间也不会超过必须的时间。即使他们必须?shy;历水火,他们也不会被压倒,因为他与他们同在。在泥炉里试炼之后,他们必像精金赤纯,那时他们会感谢主这样对付他们,他使他们受苦是信实的。因此,请注意以下的应许,“上帝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林前10:13)。

    这些事项已?shy;摆在了我们的面前,我们是不是对此加以默想,圣灵有没有把这些事清楚地启示给我们,大有能力地印在我们的心中,是有着巨大的区别的。只有藉着我们的默想和圣灵的启示,这些真理才会变得有效,给我们的心灵带来安慰。只有那时,信徒才会高高兴兴地背负自己的十字架。

    第七,圣灵为信徒打上印记。

    (1)在圣灵为信徒打上印记的过程中,就会有形像的传递,所传递的就是上帝的形像。

    (2)正如图像印在蜡上一样,上帝的形像也印在人的心中,信徒按上帝的形像重新被造。

    (3)在上帝的灵动工的时候,这一形像的传递就发生了,圣灵把上帝的形像印在人的心中,使基督在他们里面成形。

    之所以要打上印记,是有以下的几种?shy;因:

    (1)打上印记是为了封闭某种东西,不让他人看见。信函打上印记就是为了这个目的。同样,信徒也被打上印记,从那些不能接受真理之圣灵的世人眼中隐藏起来(约14:17)。“世人所以不认识我们”(约壹3:1)。

    (2)打上印记是为了保存东西,不受破损。盛死人尸骨的箱子和家中的柜橱打上封印,就是为了这一目的。同样,信徒“乃是关锁的园,?shy;?shy;禁闭的井,封闭的泉源”(歌4:12)。

    (3)打上印记是表明对物品的所有权,由此而与其他类似的物品分别开来。给商品打上印记就是为了这一目的。同样,上帝也为他的子女打上印记,由此而承认他们是属于他的。“然而上帝坚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着印记说,主认识?shy;是他的人”(提后2:19)。其他人也能藉着这印记而认出他们来。“凡看见他们的必认识他们”(赛61:9);“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13:35);“认明他们是跟过耶稣的”(徒4:13)。藉着这一印记,信徒也能辨认自己。“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约壹2:3);“你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也要自己试验。岂不知你们若不是可弃绝的,就有耶稣基督在你们心里吗?”(林后13:5)。

    (4)打上印记目的在于确认。商业上的信函和契约就是为了这一目的而封印的。同样,圣灵也为信徒打上印记,向他们确认恩典之约,并保证他们与此有分。“他又用印印了我们,并赐圣灵在我们心里作凭据”(林后1:22)。

    这一印记向信徒证实并保证他们与恩典之约有分,发生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当圣灵向信徒显明他住在他们里面,以他们为圣殿的时候,就为信徒打上了印记。新娘请求说,“求你将我放在心上如印记”(歌8:6);这就是说,让我如此印在你的心上,使你不断地想着我,使我的形像不断地出现在你的眼前。同样,圣灵也把他自己如印记一样印在信徒的心上,使他们总是意识到他的同在,意识到他就在他们的心中,由此清清楚楚、大有能力地向他们保证,他们与恩典之约有分,仿佛他们已?shy;打上了印记一般。“上帝将他的灵赐给我们,从此就知道我们是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我们里面”(约壹4:13)。上帝把圣灵赐给他们作为凭据,“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ǜ?:13);“?shy;?shy;上帝的灵,你们?shy;是受了他的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弗4:30)。

    其次,圣灵把上帝的形像印在他们的心中,并向他们显明上帝的形像在他们里面,由此而为他们打上印记。他使他们确信他们确实已?shy;开始改变了,他们已?shy;与基督联合,藉着信心,已?shy;确实接受了基督,并且每天都在接受基督称义成圣。他使他们确信他们那种要不断地享受与上帝交通的无法满足的渴慕是真诚的,他们的属灵生命虽然很脆弱,但却是真实的,他们对罪的恨恶也是真诚的。他使他们晓得,当他们觉察到心中的罪、在完成本分上的不足,以及行善方面的失败,如何会使他们忧伤。他向他们指明,不仅他们所有的愿望都要圣洁,而且作一切事都要以信心为本,都要以对上帝的爱和敬畏为动力,生活要像小孩子一般顺服,等等。圣灵使他们对此有清楚的认识,这样,他们既不会予以否定,也不会心中丧失因此而来的安慰。“我们所领受的,并不是世上的灵,乃是从上帝来的灵,叫我们能知道上帝开恩赐给我们的事”(林前2:12)。

    &nbsp,;一方面,圣灵向他们显明这一真理,使他们晓得自己已?shy;接受了这一恩典,同时带领他们,不仅明了上帝的圣言,而且明白上帝所赐给他们的各样的应许。他向圣?shy;撒下亮光,使他们承认其中所表达的真理是真实无谬的。在这种条件下,圣灵带领他们进入上帝的同在,并藉着两个命题?shy;一是从他们所拥有的恩典得出的,一是从上帝的圣言得出的?shy;使他们逐渐得出结论,他们确确实实是上帝的孩子,而且将来必承受永远的救恩。通过这样的推理,圣灵不仅动工,使他们清楚并确信上帝在他们身上的恩典和圣?shy;对他们的应许,而且在这一结论形成的过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通过他这种打上印记的力量,他把这一事实深深地印在他们的心中,使他们深信不疑,仿佛已?shy;用眼看见,用手摸到了一样,是的,就像他们已?shy;拥有了救恩一样。“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上帝的儿女”(罗8:16)。

    第三,圣灵有时也会在人的心中直接说话,非常清楚,大有能力,比如:“我以永永远远的爱爱你;你的罪已?shy;赦免了;你要承受永远的生命,”以及类似的话。这样的宣告有时是通过?shy;文发生的,有时没有特别的?shy;文,但我们必须记住,圣灵在人心中的声音总是与圣?shy;一致的,而且是否与圣?shy;一致是检验这种声音的标准。圣灵藉着这种直接的印记,使他们的心灵趋于安静,心中充满甜蜜,并且精神为之振奋。这种直接的印记不仅证实了他们灵命的状态,也使他们直接享受属灵的生命本身。这使得受到这种印记的人为爱所浸透,充满圣洁之情,在主的真道上得以升华,作好准备,勇敢地与仇敌争战,遵行上帝的诫命所命定的道路。新娘称此为“亲嘴”。“愿他用口与我亲嘴;因你的爱情比酒更美”(歌1:2)。她进一步证实说,“他带我入宴筵所,以爱为旗在我以上”等(歌2:4?shy;6)。以下就是大卫的渴慕,“求你对我的灵魂说,我是拯救你的”(诗35:3)。基督向信徒所应许的就是这样的福分。“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14:21,23)。

    当然,我们应当晓得,虽然每个信徒都受圣灵的印记,但并不都是同样清楚的。许多人仍然处在黑暗之中,而且停留在那里,无法清楚地认识到圣灵的内住和上帝在他们身上的恩典。他们担心自己既没有与圣灵有分,也没有得到上帝的恩典。他们非常忧虑的是自欺,因而无法从圣?shy;中得出明确的结论,反倒有诸多的怀疑。许多受到圣灵印记的人也没有圣灵直接向他说话的?shy;历。再者,许多人即使在某种程度上?shy;历了圣灵这种直接的印记,得到了其中的乐趣,但并不是始终生活在这种快乐之中。那些曾?shy;像保罗一样被提到三重天的人,仍然会受到撒但的攻击。那些和彼得一样,曾?shy;在水面上行走的人,也会在后来因为不信而消沉。那些一度蒙圣灵光照的人也会再度?shy;历黑暗,那些曾?shy;高兴欢喜的人也会陷入忧伤。因此,那些曾?shy;产生过确信的人,也会再度陷入疑惑,只有记念以前的日子,才能避免沉沦。

    第四,圣灵与他们同在,直到永永远远。虽然圣灵?shy;常隐藏自己,仿佛不再动工,使得信徒与约伯一起抱怨,“只是我往前行,他不在那里;往后退,也不能见他。他在左边行事,我却不能看见;在右边隐藏,我也不能见他”(伯23:8?shy;9),然而,圣灵仍然与他们同在,并且会继续与他们同在。“叫他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真理的圣灵,?shy;?shy;因他常与你们同在,也在你们里面”(约14:16?shy;17);“你们从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们心里”(约壹2:27)。既然圣灵赐下是给信徒作凭据,他肯定会一直与信徒同在,直到所应许的各样福分完全成就在信徒的身上。“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弗1:13?shy;14;参考弗4:30)。

    信徒既然是圣灵的殿,为了使圣灵住在他们里面有喜乐,他们的行为该当何等的圣洁啊!我们应但谨慎行事,既不要自己犯罪,也不要使别人犯罪,以免亵渎上帝的殿。“若有人毁坏上帝的殿,上帝必要毁坏那人”(林前3:17)。我们确实应当谨守,不要不顾圣灵的警告,公然犯罪,也不要行事为人毫不注意,抗拒圣灵所带领的道路,从而使得圣灵忧伤。“不要叫上帝的灵担忧”(弗4:30)。毋宁说,我们要承认圣灵的内住,甘心乐意地顺服他的工作,倾听他的安慰,顺服他的带领,使他可以满有喜乐地住在我里面,并且更有果效地在我们的生命中动工。

    请注意,难道你不承认对三位一体的信仰确有益处吗?难道这教义不是真正敬虔生活的唯一根源,是各样安慰的唯一源泉吗?因此,要晓得上帝在存有上是一个本质,却存在于三个位格之中。请注意每个位格在恩约之中的施行,特别是在你自己身上的发生。假如你有正确的思想,作出正确的评论,并在三位一体的每个位格上都有正确的操练,你就会在敬虔上不断取得更大的进步。当你默想三一上帝的每个位格的时候,当你默想其统一性的时候,你会在三一上帝的统一性上得到奇妙的光照。既然对三一上帝的模糊的一瞥,就能得到如此之大的光照、安慰、喜乐和圣洁,当我们醒来,在义中得见上帝的荣面,满足于他的形像的时候,灵魂该受到何等的震撼啊!(诗17:15)。那时,我们行事为人就可以凭眼见了(林后5:7),因为我们必得见他的真体(约壹3:2)。因此,“以耶和华为上帝的,那国是有福的!他所拣选为自己产业的,那民是有福的!”(诗33:12)。

    [1]中文和合本并没有译出此意,根据英文钦定本试译如下:“因为在天上作见证的有三,父、道与圣灵:这三者为一。”?shy;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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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上帝论 第五章 上帝的预旨:概论
    我们已?shy;考察了认识上帝的主要来源、上帝的本质、属性和位格,现在我们来探讨上帝外在[1]的工作。这可从两个方面考察,一是它们的本源,一是它们的彰显。上帝外在的工作源于上帝的预旨。不仅在一般的意义上是这样,在特殊的意义上也是如此。涉及人永世的拣选,以及“和平计划”(theCounselofPeace)或“救赎之约”(theCovenantofRedemption),圣子成为选民的中保,这些都是源于上帝的预旨。上帝外在工作的彰显与自然有关,是指创造和护理,以及上帝完成救赎大功的恩典。

    在一开始的时候,我们就要考察上帝的预旨,从这一教义中,相信上帝的人会得到非同一般的安慰、喜乐和平安。上帝本身是自足的,不需要创造任何受造物。受造物既不能加增他的荣耀,也不能加增他的喜乐;然而,主仍然按他自己的美意创造了受造物,把他的美善传递给他们,使他们有喜乐。在其预定的创造中,每个受造物何时、何地、如何出现,具备什么样的特质,以及作什么,遭遇什么,上帝早已在永世中就预定了。虽然这一教义本身能够从圣?shy;中推导出来,但是上帝预定的方式,对我们来说,却是隐藏的。在这一方面,我们所能得到的只是事后的认识,而不是事前的认识。在探讨这一教义的时候,我们所使用的也是属人的词汇,因此,我们在努力理解上帝的预旨的时候,所采取的方式必须与上帝的存有一致。

    索西奴派和阿米念派认为世上所发生的一切都是偶然的,人的行为都是取决于人的自由意志的发挥。他们作好了准备,要把万有,特别是与人相关的一切,都从上帝的手中拿走,因为他们无法理解上帝如何准确地预定万物。他们争辩说:“假如是上帝预定一切,如何解释偶然性和人的自由意志呢?祷告、劝勉和殷勤还有什么意义呢?上帝难免成为人的犯罪和毁灭的?shy;因。如果对于自己的得救,人无法加添什么,他就停止一切努力,麻木不仁地生活吧!”因此,他们否定上帝的预旨遍及万有,否定上帝自永世便预定了每一具体的事件。然而,我们以真理为坚固的根基,以圣?shy;为基础,坚持我们的主张:上帝的预旨是确确实实的,这是我们所告白的真理,也是我们努力以圣洁的方式加以运用的真理。为了把这一真理清楚地表达给每一个人,我们会考察上帝预旨的本质和特性,从上帝的圣言证实这一真理,对反对的意见作出回应,并鼓励诸位把这一教义运用在实践之中。

    首先,我们来考察圣?shy;上的见证。圣?shy;教导我们,上帝根据他自己所定的预旨,创造、维系、并治理万有。在描述上帝永世的预旨的时候,圣?shy;中运用了各种不同的表达方法。

    (1)用“预旨”(decree)一词。“我要传圣旨”(诗2:7);“人子固然要照所预定的去世”(路22:22)。

    (2)用动词“定”(appoint)。“他向我所定的,就必作成”(伯23:14)。

    (3)用词组“定旨、先见”(determinatecounselandforeknowledge)。“他既按着上帝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徒2:23);“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徒4:28)。

    (4)用“筹算”和“己意”(thecouselofHiswillandHispleasure)。“我的筹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赛46:10);“这?shy;是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弗1:11)。

    (5)用“旨意”(purpose)一词。“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罗8:28);“都是照他自己所预定的美意,叫我们知道他旨意的奥秘”(弗1:9)。

    这些?shy;文不仅向我们表明预旨的表达有各样的方式,而且同时也令人信服地证实了上帝的预旨这一教义的真实性:上帝自永世就定下了预旨,在历史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都是根据这一预旨而发生的。

    在决策的时候,人们会从各种角度思考,前前后后都要考虑到,目的就在于确定事情的可行性。大多数时候无法对处境作出正确的分析,在两种方法之间举棋不定,最后只能根据当时的情况和类似的事情作出决定。但是,我们切切不可把我们人类的这种缺憾归在全能、全知、至智、不变的上帝身上,他的道路不同于我们的道路。上帝如何预定,如何确定他的旨意,这是我们所无法分析的。然而,我们确实知道他这样作了,而且我们也用人类的术语,把上帝那测不透的智慧,和上帝旨意的不变性,以及他对万有之存在的方式和发生的时间的综合计划,表达出来。

    1.上帝的预旨的定义(TheDecreeofGodDefined)

    我们认为,上帝的预旨就是上帝永恒、自愿、至智、至高和不变的旨意,这种旨意涉及到上帝对世上万有以及每一事件之发生的时间和方式。

    在世界被造之前,只有永恒存在,因此物质、身体、生命的各种形式,以及人所能想象到的一切,都不存在。上帝寓于永恒之中,他想创造一个世界,使其充满各种受造物,维系并治理他们,因此就定下了各个受造物所在的地点、活动,以及存续其间所发生的各样事件。这一预旨就是万有的本因,在时间中所存在、所发生的一切,都是按照上帝的这一预旨而进行的,万有的存在和发生,都不会偏离上帝的这一预旨。当人想制造什么的时候,总是首先在大脑中构思一幅图像,然后再对开始使局部性或整体性的看法予以加减调整。然而,对于上帝来说并非如此,没有任何外在的模式能够强加在他的身上,使他在想创造的时候,必须效法模仿。上帝所创造的一切都是他计划的表达。上帝的预旨就是表达他的计划的工具,存在、发生的一切,都是这一预旨的表达。上帝的预旨是上帝旨意内在的活动,并不是偶然发生的,上帝的预旨就是预定的上帝本身。

    上帝的预旨自永世就有。上帝不会根据已?shy;存在的事情而预定什么。根据已?shy;存在的事情而决定什么,这是人类的决策方式。而上帝的预定则不是这样,在世界的创造和存在之前,他已?shy;命定了所要出现的一切。这就是说,时间和地点,完成的方式,个体的活动,具体的环境,自始至终都处在上帝的预旨之中。圣?shy;特别强调说,“这话是从创世以来显明这事的主说的”(徒15:18)。上帝藉其预旨而预知在时间中所存在和发生的一切,因此,藉着他的旨意,因着他全能的作为,万有都从潜在的状态进入实际的存在。因此,合乎逻?shy;的结论就是:上帝对万有的预知必然来自他在永世中对万有的预定这一事实。“就如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弗1:4);“?shy;?shy;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提后1:9)。存在于时间之前的必然是排除在时间概念之外的。在时间存在之前,只有永恒存在。在时间存在之前,上帝何时确定了他的预旨,假如我们这样想,实际上不知不觉地已?shy;在时间的框架内思考了。永恒必然排除期间和顺序。对我们这些暂时存在的受造物来说,永恒是一个不可思议的概念。既然上帝的预旨存在于时间之前,所以上帝的预旨必定是永恒的。在万有施行的过程中,期间和顺序都是不可缺少的因素;然而,这一顺序早已由上帝藉其旨意的活动而在永世中预定了。在次序和本质上,上帝本身是先于他的预旨的;然而,考虑到这一预旨之存在的永恒性,这一次序上的优先绝不是在时间的顺序上。既是在受造物之中,在事件的顺序上,一个事件的?shy;因也不是始终都处在其结果之前。

    在考察上帝预旨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区分上帝的预旨与预定的上帝之间的不同,上帝的预旨是上帝特别的意志活动,与预定的事情有关。这一预旨和这一预旨所涉及的事项,都有许多的层面。

    上帝的预旨在各个方面都是出于上帝的自愿,绝不是强迫性的。同时,上帝的预旨也丝毫不受内在或外在必然?shy;因的驱动。上帝的预旨所表达的完全是来自上帝自己主权的美意。“都是照他自己所预定的美意,叫我们知道他旨意的奥秘”(弗1:9),“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弗1:11)。强迫和自愿是互不相容的,但必然与自愿却可以同时并存。事实上,上帝的旨意延及其存有以外的一切事物,这就是说上帝创造并管理万有。上帝的旨意预定了事物存在的方式,也预定了这人富裕,那人贫穷,使这人住在这个地方,那人住在那个地方,这一切都是由上帝的意志决定的。上帝本来可以预定什么都不创造;或者,假如他想创造并治理,他本来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创造,并且为受造物确立不同的进程。既然陶匠有权利完全根据自己的心意用泥土造器皿,既然家长有权利按自己的习好把一件家具安放在一个地方,把另外一件家具安放在别的地方,难道至高无上的万有之主就没有权利根据他自己的美意来处理他的泥土和受造物吗?有?shy;能拦阻全能的他,使他不这样作,使他调整自己合乎受造之物的心意呢?有?shy;能说,“为什么你这样预定,不那样预定呢?”有哪一个受造物能够强迫他制定一项特别的法令呢?显然,断乎不能!他的愚拙是他至高无上的美意的表达,而且正是因为这一?shy;因,世上所发生的一切都是美好的,?shy;因就在于这是上帝的旨意。受造物承认上帝的预旨,赞同上帝的预旨,把自己的意志降服于上帝的旨意,这是何等的有福啊!

    上帝以其永恒、无限和不可测度的智慧预定送蛴小<偃缬腥私ㄔ炝四持痔乇鸬摹⒎欠驳亩鳎颐蔷突岣械骄荆叭嗽跄苌柘氲谜庋婷钅兀俊比欢庵稚柘氩⒉皇钦嬲创性的,而是源自在动物、无生命的东西身上所观察到的?shy;理,或者是源自他人的工作。通过减少或增加,或者调整一下次序,他就发展出了关于创造的主意。但是,“?shy;曾测度耶和华的心,或作他的谋士指教他呢?”(赛40:13)。他是“独一的上帝”(提前1:17),“他的智慧无法测度”(诗147:5),万有都是他用智慧造成的(诗104:24)。“深哉!上帝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罗11:33)。

    2.上帝的预旨的特性(TheCharacteristicsofGod-sDecrees)

    上帝的预旨是独立的,绝对的,纯粹无条件的,不依赖任何次因。万有都已?shy;极其明确地预定好了,也会确定无疑地成就,并且除了上帝所预定的之外,不会有其他任何的结局或目的。确实,上帝也预定了许多事情是藉着次因和工具而成就;仿佛上帝作出了一个附条件的预旨,如果条件不满足,这一预旨就会改变;仿佛这些条件是在受造物或偶然性的控制之下。准确地说,这些次因只不过是上帝成就其预旨的工具而已。成就上帝之预旨的这些工具和最终的结果,都已?shy;由上帝确定无疑地预定好了,虽然相对于这些次因来说,或许还有很多的不确定性和偶然性。这样的偶然性只是对于受造物才存在,对于上帝来说是绝对不存在的。

    问题:上帝是否有条件地预定了许多事情,这些事情最终是否成就,要靠这些条件的满足与否,而这些条件的成就,则有赖于人发挥自己的能力和自由意志的方式呢?

    回答:索西奴派、阿米念派和耶稣会的回答是肯定的,而我们的回答则是否定的,理由如下。

    首先,假如上帝作出了这种有条件的预旨,?shy;因无非有二,一是他的预旨的实施会受到拦阻,他不能作出相反的决定;二是因为他不希望有什么不同,而是把条件的成全或缺乏交托在人的手中。第一个命题无法成立,因为上帝是全能的,在实现他的预旨的时候,他所发挥的就是他的这种全能性。“万军之耶和华既然定意,?shy;能废弃呢?”(赛14:27)。

    第二个命题也是不可能成立的,因为受造物是无法离开上帝而独立运行的;离开上帝的影响和治理,他不会成就任何事。“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2:13)。

    规避性主张:在那些人行使自由意志的事情上,上帝不可能作出什么预旨,人的本性就是如此。上帝造人的意志就是这样,人的意志始终是自由的,可以欲求某事,也可以不欲求,不受任何的强制。上帝当然能够预定无条件地拯救任何人,不管这个人的行为如何。但是,如果上帝拣选一个将来会相信并且悔改的人,那么这种拣选必定是有条件的,所依赖的就是人在行使自由意志的时候是否愿意相信并悔改。

    回答:(1)意志的自由并不包括任意性,愿意作什么就作什么;意志的自由在于其发挥是人的判断与倾向的必然结果。

    (2)不管是那种任意性的意志自由,还是自决性的意志自由,都不会脱离上帝而独立运行。上帝使人产生愿望。他在人心中作工,塑造人心(诗33:15)。他扭转君王的心,使其如陇沟的水,随上帝的意志流转(箴21:1)。既然人的意志是由上帝赐予的,假如他愿意,他就不能再次赐给人一个良善的意志吗?

    (3)信心和悔改并不是上帝作出预旨所依赖的条件。准确地说,上帝既预定了这些工具,也预定了最终的结果,目的就在于成就他至高无上的旨意。因此,这种主张既不适用,也不会使前面的证明成为合理。

    (4)假如上帝的预旨是有条件的,成就与否要以那独立于他的事物为条件,那么造物主就依赖受造物了。

    其次,上帝的预旨完全是按他自己的美意而定的,因此,不以任何条件为转移。“父啊,是的,因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太11:26);“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弗1:5)。上帝成就他的美意,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抵挡的。“我的筹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赛46:10)。因此,上帝的预旨怎能以任何条件为依赖呢?如果上帝的预旨是有条件的,就与上帝的主权、智慧和全能相抵触了。

    第三,上帝的所有预旨都是不改变的。“只因要显明上帝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罗9:11);“因我耶和华是不改变的,所以你们雅各之子没有灭亡”(玛3:6);“?shy;?shy;众光之父,在他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们”(雅1:17?shy;18)。然而,如果依赖某个没有预定的条件,正如某些人所坚持的那样,是以人的控制和自由意志的行使为条件,就必定是可变的。所以,上帝不变的预旨是不能以任何条件为依归的。上帝不会根据人的改变而改变他的预旨,相反,人的一切改变都是与上帝不变的预旨相应的,上帝藉着人的可变性,不可改变地成就他所预定的工具与目的、犯罪与惩罚、敬虔与救赎的综合性关系。

    异议#1:“反轻弃我一切的劝戒”(箴1:25);“但法利赛人和律法师竟为自己废弃了上帝的旨意”(路7:30)。由此可见,人能够拒绝上帝的旨意,使他的预旨归于无效。所以,我们必须得出结论说,上帝的预旨是有条件的。

    回答:上述?shy;文中所用的“旨意”(counsel)一词所指的并不是上帝的预旨。当然,上帝的预旨有时也用这个词来表示,但此处所用的“旨意”一词是指有应许和警告相伴的命令,从?shy;文本身就很明显。在《箴言》1章25节补充说,“不肯受我的责备”。在23节所表达的“旨意”是让人悔改,并且有责备,“你们当因我的责备回转”,也有应许,“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你们”。他们并没有顺服这一劝勉。对于《路加福音》7章30节而言,也是如此。施洗约翰和主耶稣基督劝诫以色列人悔改,因为约翰所宣讲的就是悔改的洗,宣告说,他们应当信那在他之后要来的(徒19:4)。当时的以色列人并没有顺服这一劝告,拒绝上帝的旨意,即命令,这由“没有受过约翰的洗”这句话显明了。

    异议#2:上帝的圣言中含有许多条件性的应许和警告。既然所有的应许和威胁都是从上帝的预旨之一发出的,所以,必然具有条件性的预旨。请注意以下?shy;文中附条件的方面:“你们若甘心听从,必吃地上的美物;若不听从,反倒悖逆,必被刀剑吞灭。”(赛1:19?shy;20);“你们若留意听从我,?shy;?shy;那时就有坐大卫宝座的君王和首领,他们与犹大人,并耶路撒冷的居民,或坐车,或骑马进入这城的门,?shy;?shy;你们若不听从我?shy;?shy;我必在各门中点火,”等等(耶17:24?shy;25,27)。

    回答:在上帝的圣言中,有许多附条件的应许和威胁,这都是从上帝的预旨之一发出的,这是众所周知的真理,对此我们是完全赞同的。然而,如果由此推出上帝的预旨必定是有条件的,却是我们所反对的。二者并不相容,惟一所能推出的就是:这些有条件的应许和威胁,也是在上帝的预旨中所作出的。上帝已?shy;预定了这些事情内在的关系,义人得福,恶人受祸,这早已在上帝的预定之中。假如有人改正、悔改、相信,这都是上帝的作为。上帝使人归正(雅1:18),上帝赐人信心(弗2:8),人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人心里运行(腓2:13)。“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15:5)。对于这一切而言,上帝的预旨都是绝对性的,无条件的:上帝使选民悔改相信得救,并使其他所有人因自己的罪而沉沦。上帝的预旨是绝对的,而且上帝成就其预旨所使用的工具也和目的本身同样明确无误。

    异议#3:上帝说,假如条件不成全,就会改变他的预旨。因此,上帝的预旨是有条件的。在圣?shy;中就可以见到:“我曾说,你和你父家必永远行在我面前;现在我却说,决不容你们这样行。因为尊重我的,我必看重他;藐视我的,他必被藐视”(撒上2:30)。)“撒母耳对扫罗说:‘你作了糊涂事了,没有遵守耶和华你上帝所吩咐你的命令。若遵守,耶和华必在以色列中坚立你的王位,直到永远。现在,你的王位必不长久。’”(撒上13:13?shy;14)

    回答:在这些?shy;文中,并没有提及上帝的预旨,而是讲的预旨的施行。上帝并没有根据当时事情的变化,在现世的时间中设定一个预旨,他的预旨早已在永世中确立了(参考:徒15:18;弗1:4)。因此,预旨的施行并不是以发生在时间之中的事件为条件。这些?shy;文所说明的只是犯罪与惩罚、敬畏上帝与上帝的祝福之间的关系。上帝运用这些工具使人知道自己当尽的本分,又出于他的公义,而在人不尽本分的时候予以惩罚。他也运用这些?shy;文,作为引领选民敬虔度日的工具,从而使救赎之恩临到他的预定的人身上。“我曾说,”这就是说,“我曾?shy;给你应许,是以顺服为条件的。你却不顺服,我也没有赐给你一颗顺服的心。我既没有义务这样作,我也没有预定赐给你这样的心。因此,应许的成全也不在乎你。”

    上帝的预旨是不变的。如果上帝要改变他的预旨,?shy;因无非有二,或者是因为在预定之后,他觉得他的预旨不好,还有更好的选择,或者是因为环境发生了变化,拦阻他,使他无法实施自己的预旨。然而,对于上帝而言,这两种可能性都是不存在的。第一种可能性不存在,因为上帝是独一至智的上帝,第二种可能性也不成立,因为上帝是全能者。所以,任何东西都不能使上帝的预旨改变,这是确定无疑的。圣?shy;在很多地方证实了这一真理。“因我耶和华是不改变的”(玛3:6);“?shy;?shy;在他并没有改变”(雅1:17);“万军之耶和华既然定意,?shy;能废弃呢?”(赛14:27);“我的筹算必立定”(赛46:10);“因要显明上帝拣选人的旨意”(罗9:11);“照样,上帝愿意为那承受应许的人格外显明他的旨意”(来6:17)。

    异议:圣?shy;上说上帝后悔了,不成全他的应许和威胁,而是吩咐不同的事情,与他从前所作的不同,要改变他行事的方式。

    回答:这些说法所指的绝不是上帝的预旨。这种说话方式不管是明确地表达,还是间接的含义,所显明的只是事情与条件之间的关系,而这一切上帝都已?shy;极其明确地预定了。因此,他容许恶人行恶,达不到他所要求的,结果他们就得不到所应许的祝福,而是承受所威胁的惩罚;反之,他使选民满足条件,从而使他们得到所预定的福分。

    考察了上帝预旨的特性,我们现在必须思考上帝预定了什么。上帝的预旨涉及普遍性的所有事物,也涉及特殊性的个体事物。一切事情,一切活动,一切会议,一切最终的结果,无论大小,不管善恶,只要是在自然进程中发生的,都不是以次因为条件的,或者说,这一切的发生都不是偶然的。这也适用于人运用其自由意志所导致的结果,比如战争及其结局,婚姻以及相关的一切事件,我们寓居的时间和地点,我们的生日和死期,这些事情都不在上帝的预旨之外。总之,一切的一切,每个天使,天上地下每一受造的无机物,每个人,每个行动,每个结果,世上所存在的一切,不管名称如何,都是根据上帝明确不变的预旨,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发挥作用。一个预旨既与计划的内容有关,也与计划的执行有关;另一预旨则是与上帝容许并治理的事有关。整个圣?shy;所教导的都是如此。

    首先,有些?shy;文所包含的范围在性质上是?shy;盖一切的。“这话是从创世以来显明其所有的作为的主说的”(徒15:18;新译);“?shy;?shy;这?shy;是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弗1:11)。不管是“所有”,还是“万事”,意思都?shy;盖一切,没有例外。

    其次,也有些?shy;文是指特别的事项,比如,

    (1)每个人寓居的地方和时间。“?shy;?shy;并且预先定准他们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徒17:26);

    (2)在人一生中所发生的所有事件。“他向我所定的,就必作成”(伯23:14);

    (3)选民所蒙受的祝福。“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shy;?shy;都是照他自己所预定的美意,叫我们知道他旨意的奥秘”(弗1:5,9);

    (4)人和民族的拣选与弃绝。“因要显明上帝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上帝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shy;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罗9:11?shy;13);

    (5)靠人行使自由意志而成就的事。这在人对待基督的事上很显明。“人子固然要按所预定的去世,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路22:22);“他既按着上帝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徒2:23);“希律和本丢彼?shy;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这城里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圣仆耶稣,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徒4:27?shy;28);

    (6)婚姻。“愿那女子就作耶和华给我主人儿子预定的妻”(创24:44);“所以上帝配合的”(太19:6)。

    第三,每个人死亡的时间、地点、方式和环境也都已?shy;决定了。

    (1)这在圣?shy;中说的非常明确。“人的日子既然限定,他的月数在你那里,你也派定他的界限,使他不能越过”(伯14:5)。约伯谈及所有的人,他们的日子和月数都已?shy;排定了,不管是月份,还是日子,都不会加添;这就是说,人不会活过指定给他的时间。大卫也说,“耶和华啊!求你叫我晓得我身之终,我的寿数几何,叫我知道我的生命不长。你使我的年日?shy;如手掌”(诗39:4?shy;5)。此处大卫所说的并不是一般意义上人生的短暂,而是他自己的寿数,这早已立定了界限,所以他的寿命非常短暂,是早已预定好了的时间。“?shy;?shy;并且预先定准他们的年限”(徒17:26)。

    (2)上帝决定人出生的日子,同样,他也在他所定的时间取走人的生命。生命和死亡都在上帝的手中,万事都是按照他的定准运作(徒2:23),照着他的旨意而预定(弗1:11)。因此,人的寿数已?shy;派定。“我终身的事在你手中”(诗31:15);“你使人归于尘土”(诗90:3);“他要挫折王子的?shy;气”(诗76:12);“耶和华使人死,也使人活”(撒上2:6)。是的,既是有人表面上死于以外的事故,也是在上帝的掌管之中。即使一个人路过,却被脱了把的斧头砍死(申19:5),也是上帝把这人交在伐木人的手中(出21:13)。上帝已?shy;立定了亚哈的岁数,虽然表面上看来是一个人随便开?shy;偶然射中了他(王上22:28,34)。第一个世界存续的时间难道不是由上帝决定的吗?西拿基立的十八万五千人大军的命数不也是由上帝决定的吗?

    异议#1:人的寿命长短有赖于人行为的善恶,上帝是根据人的行为的善恶而决定延长或缩短人的寿命的。因此,人的死期并没有精确地定下。“?shy;?shy;使你的日子得以长久”(出20:12)。

    回答:这种日子的延长与上帝决定人的生命终期的预旨并没有什么关系。此处所表达的是上帝所确立的敬虔与祝福之间的关系。两者都是由上帝预定的,一是目的,一是上帝达成其目的的工具。

    异议#2骸傲魅搜泄钫┑娜耍鼗畈坏桨胧馈保ㄊ?5:23)。因此,关于人死亡的时候,并没有确定的预旨。

    答案:假如这节?shy;文所指的是上帝的预旨,显然所表达的是人的寿命长短已?shy;精确地预定了,因为半世已?shy;注定,一世也是同样确定的。如此,我们不得不得出以下的结论:上帝确实预定了每个人的寿数,但人能够抗拒,破坏上帝所定的计划。但这是不可能的,正如我们所证明的那样。很显然,这节?shy;文并不是指上帝的预旨,而是指人体自然的复?shy;力有可能使人活得更长。这也有可能是指恶人本来可以活得更长久,但是上帝因着他们的邪恶,并根据他的预旨,把目的和工具合在一起,从而除掉了他们生命的活力。我们必须从这个角度来看《传道书》7章17节,“何必不到期而死呢?”

    异议#3:“我必加增你十五年的寿数”(赛38:5)。这证明关于人的寿命,是没有确定的预旨的。

    回答:此处显然是说,希西家的寿数加增了十五年。上帝早已预定这一疾病不至死亡,而是十五年之后才死,即使如此,假如不是上帝神奇地医治了他,根据他的身体状况,他当时会死掉的。因此,希西家一开始得到的信息是必死不能活了。

    异议#4:人寿命的长短都在自己的掌管之下。人可以选择自己淹死,也可以选择吊死,正如某些人所作的那样,从而缩短了自己的寿命。

    答案:假如有人这样作,他死亡的时间是根据上帝的预旨而定的。事实上,是他自己断定了自己的罪,并且自己对自己执行了死刑,因而不敬虔地死去。然而,如果他的时间还没有到,这种人既不会如此作,也不会想这样作,而是竭力保守自己的生命。从其身体活力的潜能来看,有的人或许能够缩短自己的生命,但这与上帝的预旨无关。

    异议#5:假如每个人的死期都已注定,那么他自然不会死在他的时间之前,因此人就不需要使用各种维持生命的工具了。所以,人不需要吃饭,也可以自己跳在火里,或者跳在水中,在得病的时候,也不需要吃药,等等。

    回答:上帝预定了目的,也预定了成就目的的工具,因此他会促使人使用这些维持生命的工具,而且人对这些工具,也会感到喜欢的。但是,不要愚蠢地想利用这些工具来改变上帝的预旨,而是要顺服上帝的旨意,因为上帝吩咐我们使用这些工具。“这些人若不等在船上,你们必不能得救”(徒27:31);“我要加增以色列家的人数,你们必为这事向我求问”(结36:37)。

    异议#6:对于某件事情而言,既然去不去行,人都是完全自由的,所以,几乎每件事情的结果都要根据人对自由意志的行使而确定,既然许多事情的发生都是偶然的,人死亡的时间和地点就不可能是注定的。进一步而言,上帝对万事都有预旨,这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如果这样的话,一切的发生就都是出于不可避免的必然性了。

    回答:(1)主张意志自由性是在于作或不作某事的自由,这是一种错误的说法。人的意志并不是任意而行的,而是有它自己的运行规律,所以,人做各种事情都是基于人自己的同意和爱好。上帝创造人的意志,就是让人的意志按这一方式来运行,他不用强迫,只是按照意志的倾向,折服人的意志,使其按上帝的旨意运行。

    (2)事情的结局并不依赖人,也不依赖人的行动,而是依赖赐下各种工具的上帝,根据上帝的美意,藉着这些工具而出现相应的结果。他赐给一个人更多的力量、智慧和财富(箴22:2),使一个君王比其他人拥有更强大的军队。即使如此,上帝也?shy;常显明,最终的结局并不依赖力量、智慧、财富和人数,而是完全出自他(参考:箴21:31;诗33:16)。

    (3)对于人和次因而言,一切都是偶然的。但从上帝的角度来看,并不如此。他已?shy;极其明确地预定了万事,而且按他自己的美意,他的预旨必定成就,无人能够拦阻。即使自然界中那些看来极其偶然的事情,诸如人的意外被杀(出21:12?shy;13)、掣签(箴16:33),一个麻雀落在地上,我们的一根头发的掉下(太10:29?shy;30),也是如此。

    (4)确实,一切的发生都是由于不可避免的必然性;然而,这并不是强迫性的。必然性有三种。一是内在的必然性,这是从事物本身的性质发出的。因此,火的必然性就是燃烧,而重物的必然性就是向下降落。第二种必然性是来自外部强迫的结果,比如一个成年人迫使一个小孩子到他不愿意去的地方。第三种必然性来自事物的依赖性和结局。受造物在其一切的活动上都依赖上帝,事件的结局必然合乎上帝的旨意。上帝已?shy;极其明确地预定了一切,他成就一切,没有任何人能够抵挡,然而并不是以一种不自然的、强制性的方式,而是与受造物的性质和谐。因此,关于上帝的预旨,一切都是必然发生的,但对次因而言,则有相对的偶然性。

    所以,我们不要陷在索西奴派、重洗派、阿米念派、耶稣会和一切诉诸自然理性之人的错谬之中,他们对上帝和上帝的道路置之不顾,抵挡这些真理,试图把上帝从宝座上赶下来,使人成为万有的主人。我们要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上帝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使人所有的心思意念都顺服基督(林后10:5),并且坚决捍卫这一给圣徒带来诸多安慰和益处的教义。

    当然,对于信徒而言,在为自己所强烈渴慕的某种处境祷告的时候,对于这些真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同样清楚的,他们常常处于诱惑之下。当事情不顺,遭遇逆境,受到各种环境的压抑的时候,就常常忘记上帝的预旨,被惧怕征服,不能高高兴兴地把自己交托上帝的预旨。他们认为主对他们不好,所预定的一切对他们都没有益处。在这样的处境中,当他们祷告的时候,就为各样令人烦恼的思想困扰,比如:“既然若非在上帝的预定之中,我就不会得到我所祈求的,我这样祷告还有什么用处呢?我担心上帝的预旨对我们不利。”这样的疑虑使他们的热情减退。祷告有了障?shy;,变得无精打采,这清楚地表明,我们对上帝的预旨的热爱并不充分,因为我们所积极从事的是让上帝的旨意与我们的愿望相符,而不是让我们的愿望与上帝的旨意吻合。我们更关心的是让上帝的计划与我们的意志相符,而不是我们的意志与上帝的计划相符。这使得信徒心中忧伤,使他们内心充满的苦恼。他们本来应当高高兴兴地靠上帝的预旨,以上帝的预旨为乐,相信万事互相效力,目的是让他们得益处。他们渴慕通过祷告,通过使用一切可用的工具,在内心激发神圣的渴慕,降服于上帝的旨意。上帝不仅预定了目的,也预定了成就目的所使用的工具。然而,在这样的追求中,我们遇到了障?shy;。

    (1)有些人所遇到的障?shy;是无知,在这些真理和其他真理上都没有受到过充分的教导。

    (2)有些人所遇到的障?shy;是疏忽,没有管教自己,对这一真理反复默想,从而熟谙于心。

    (3)有些人所受到的拦阻是对世俗之物的强烈的、不纯洁的渴慕。

    (4)有些人受到拦阻是因为自身对上帝的圣言不熟悉。本来遇到具体处境的时候,可以使用相关的?shy;文,但因为对事件不熟悉,就无从得到。

    (5)有些人之所以遇到障?shy;,是因为不管顺逆,都盯着环境不放。这些拦阻都给人带来黑暗,并因此而造成了不信的机会,从而使之孳生。

    3.从此教义得益处的规劝(ExhortationtoProfitfromthisDoctrine)

    你想从这一令人得安慰的教义得益处吗?

    首先,要努力摆脱对世上之物非分的执着,并且殷勤地弃绝你自己的意志。世上的一切并不是你的份,因此你也无法从中得到满足。世上的财富往往不仅没有导致更大的敬虔,却破坏你的安宁和灵命的自由,拦阻你满有喜乐地与主同行,难道你没有这样的?shy;历吗?在你反省的时候,难道你没有意识到,很多时候上帝没有满足你的愿望,是出于他的智慧和美善,虽然在你的愿望没有满足的时候,也曾感到难过?为什么你仍然对于自己的愿望执着不放呢?安息于上帝的预旨之中不是更好吗?

    其次,要?shy;常因为上帝的主权而激发爱心。你希望上帝成为你的奴仆,使你可以满足你那些愚蠢的愿望吗?还是喜欢他是主,他自由而行,作为至高无上的主宰,按他自己的旨意掌管万有,没有人能拦阻他的手,说“你作什么呢”?你想让上帝降服于你,听从你的吩咐吗?还是希望上帝的旨意毫不偏离地成就,不管是在各样的事情上,还是在关乎你个人的事情上,即使你自己丧失一切的拥有,都不可惜呢?如果你安静地思考上帝的预旨,你肯定会欣然赞同。

    所以,要为上帝的主权而喜乐,并把一切的荣耀都归给他。这样,你就会在他关乎未来、现在和过去的预旨中得到甜蜜的安息。

    第三,要思考,并且毫无保留地相信,上帝对他的选民所预定的一切,目的都在于使他们得益处,其程度是他们所无法想象、无法企及的。请赞同这一真理,并运用在你自己的处境中。如果你相信你与耶稣基督有份,上帝的预旨对你而言就是非常宝贵的。你就能够在其中发现甜蜜的安息,也会轻轻松松地把一切都交托在主的手中,说,“他对我定下了什么,就成就什么吧,他的旨意总是好的。”

    第四,在各种特定的环境中,上帝对你预定了什么,你事前并不知道。我们所知道的就是,上帝运用工具成就他的旨意,而且我们也有责任运用各样的工具。那些拒绝使用工具的人?shy;假如上帝已?shy;如此预定了,上帝会使他这样行的?shy;也没有任何权利抱怨,当责备的只能是自己。“你们得不着,是因为你们不求”(雅4:2)。“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太7:7);“你要大大张口,我就给你们充满”(诗81:10)。要保守自己,不要使用那些不合法的工具,因为那样作,你就会见不到上帝的预旨,只是期望靠工具得到什么。使用合法的工具,并且在使用的时候,要渴慕上帝的旨意得到成就,而不是想改变上帝的旨意。不要忧虑事情的结局如何,要晓得结局必定如上帝所预定的那样,使你得益处;如果你要这样作,就要避免、克服诸多的诱惑,保持安静的心。

    坚信这一真理,并在对这一真理的默想中使自己不断成长,你就会在各种生活环境中得到装备和坚固;你的愿望就会变得圣洁,你的思虑就会合乎中道,你会自由而谨慎地使用各样的工具。

    假如你在生活中遭遇诸多的逆境,受到贫穷、伤害、羞辱,受到来自仇敌、饥荒、瘟疫的侵害,丧失财产、亲人和生命,上帝的预旨会给你带来平安,因为这一切都不是来自人的,而是根据上帝永恒的旨意而发生的,你自己不要试图改变上帝的旨意,其他任何人也不会做到。要记住上帝的旨意是为了要你得益处,虽然你在事前并不明白。这样,即使天?shy;地覆,你也不会担心害怕了。

    假如你现在有什么渴慕,默想上帝的预旨不会消除这种愿望,而是予以圣化,从而鼓励你更加坦然无惧地把你的愿望带到上帝的面前。也许使你在圣洁的顺服中俯伏在上帝的面前,宣告,“愿你的旨意成就!”不再强硬地坚持自己的愿望得到满足,而是愿意把自己的愿望融汇在上帝的旨意中。这样,你是不是持有不洁的愿望也会很快显明出来,而在这样的氛围中,即使有不洁的愿望也会甘心乐意地除掉的。默想上帝的预旨不仅不会使我们作恶以成善,反而会促使我们把一切都交托在上帝的恩手之中,心得满足,在凡事上都感谢上帝,承认:“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罗11:36)。

    [1]为了澄清“外在”的意思,我们提供克斯顿牧师(Rev.G.H.Kersten)所著的《改革宗教义学》1:106中的图表:

    上帝的工作

    固有的/内在的暂时的/外在的

    内在的外在的创造护理救赎

    (保持在上帝之内)(去到上帝之外)

    他存有的他位格的预旨

    
第一卷 上帝论 第六章 永世的预定:拣选与遗弃
    1.预定概论(GeneralObservationaboutPredestination)

    我们已经对上帝的定旨作了总体的介绍,接下来我们将探讨上帝特别的定旨,特指与人的救赎和沉沦相关的定旨。某些人出于邪恶的动机,一再对预定论妄加非议,这就使得那些对于预定论既不明白,而且还充满敌意的人,一听到“预定”(predestination)这个词就感到扎心,厌烦,他们的偏见就爆发出来。因此,就导致一些人认为最好还是不要再讲这一奥秘了。然而,既然圣经上有丰富的证据提及这一教义,既然这一教义无比重要,能够使人正确地理解整个的救赎进程,而且这一教义又是安慰和真正成圣的泉源,我们绝不能避而不谈。上帝全备的旨意都要宣告出来。每个人都应努力理解这一教义,并加以正确的应用。

    圣经从以下几个方面讲到拣选:

    (1)主耶稣基督被称为所拣选的(赛42:1),“基督在创世以前是预先被上帝知道的”(彼前1:20),他是选民的中保和救主。

    (2)圣天使蒙拣选,处于永远的福乐之中。他们不是在基督里蒙拣选的,基督也不是他们的中保,因为他们过去没有犯罪,将来也不会犯罪。圣经上也没有提到说基督是他们的元首,保守、坚固他们在永远的福乐中。主耶稣是被赐给人,让人得救的,而不是为天使赐下的。然而,作为上帝与人,他超过天使,天使都敬拜他,并且他根据自己的旨意差遣天使,使他的选民得益处。这些圣天使已蒙上帝的拣选,因此他们被称为“蒙拣选的”(提后5:21),与那些犯罪的天使不同,后者并没有持守其原初的境界,离开本位,陷于永远的沉沦之中(参考:彼后2:4;犹6;太25:41)。

    (3)有些人蒙拣选从事特殊的职份,可能是在管理方面,比如当初扫罗就蒙选作王。“你们看耶和华所拣选的人?”(撒上10:24)。当他被弃绝的时候也是被上帝弃绝的。“我厌弃他”(撒上16:1)。有些人被拣选,担任教会中的职务,比如犹大,他被拣选为使徒。“我不是拣选了你们十二个门徒吗?但你们中间有一个是魔鬼”(约6:70)。

    (4)此处我们探讨不是这种意义上的拣选,而是某些人蒙拣选得救,同时另外一些人则被上帝弃绝。

    关于拣选的教义,在圣经中有各种不同的词汇表达。

    (1)“预定”(proorismos),在拉丁文中是predestinatio,意思是指为了达成特定的目的,一件事情在其存在或发生前已经决定了。“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徒4:28)。这在《哥林多前书》2章7节中得到进一步的证实,“我们讲的,乃是从前所隐藏,上帝奥秘的智慧,就是上帝在万世以前,预定使我们得荣耀的”。预定这个词用于指人与救赎相关的命运,人因着预定而得救赎。“我们……所预定的……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弗1:11,5);“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罗8:29-30)。预定这个词不仅指拣选,也指弃绝,这在与希律、彼拉多和犹大有关的经文中得到了证实。“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徒4:28)。“人子固然要照所预定的去世,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路22:22)。

    (2)另外一个词是“预知”(prognosis)。这个词并不是指上帝对包括人的命运在内的所有事情仅仅是预先知道。“这话是从创世以来显明这事的主说的”(徒15:18)。准确地说,是指以爱和喜悦为特征的预知。正是在这种方式上,基督被称为“上帝所拣选的”,圣经上说“基督在创世以前是预先被上帝知道的”(彼前1:20)。“因为耶和华知道义人的道路”(诗1:6),“主认识谁是他的人”(提后2:19)。所以,信徒被称为“就是照父神的先见被拣选”(彼前1:2)。它所表明的就是拣选本身。“上帝并没有弃绝他预先所知道的百姓”(罗11:2)。与这种预知所对立的是不认识,亦即被弃绝。“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罗8:29)。“我从来不认识你们”(太7:23);“我不认识你们”(太25:12)。

    (3)圣经上有时也用“旨意”这个词。这个词并不是指没有效力的愿望,而是指确定的、不变的、无法破坏的定旨。有时用于指主耶稣被拣选为中保。“上帝设立耶稣作挽回祭”(罗3:25)。有时是指选民,既指他们与救恩有份之目的,也指这一目的成就所凭依的工具。“……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罗8:28);“……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弗1:11)。

    (4)另外一个词就是“拣选”(ekloge)。虽然这个词有时也指其他的事项,但也经常用于描述上帝救赎的预定,以及选民享有救恩所凭依的工具。“上帝拣选人的旨意”(罗9:11);“照着拣选的恩典,还有所留的余数”(罗11:5);“被上帝所爱的弟兄啊!我知道你们是蒙拣选的”(帖前1:4)。在这方面,信徒被称作选民。“选上的人少”(太22:14);“谁能控告上帝所拣选的人呢?”(罗8:33)。他们甚至被称为“蒙拣选的人”。“惟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罗11:7)。上帝为特定目的所拣选的人,也是蒙选称为器皿,这也被称为“拣选”。“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并且分派你们去结果子,叫你们的果子常存。乃是我从世界中拣选了你们”(约15:16,19)。

    2.对预定的界定(PredestinationDefined)

    考察了语词之后,现在我们来思考事情本身。我们将对预定加以描述,一点一点地予以解释。预定是上帝永恒的、自愿的、不变的定旨,他创造一些人,将他们都圈在罪里,并藉着基督救赎他们,使他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同时,他预定创造另外一些人,也把他们圈在罪里,为他们自己的罪而惩罚他们,使他的公义得到赞美。

    预定是上帝的定旨。在前一章中,我们讲到上帝普遍性的定旨,其中的内容对于预定这一上帝的定旨也是特别适用的:预定是永恒的、自愿的、智慧的,也是绝对不变的。

    这一定旨源于上帝自身。“预先所定下的人”(罗8:30);“愿颂赞归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上帝……预定我们”(弗1:3,5)。上帝自身是完全自足的;对他而言,万物的创造并不是必需的。这一切都是因着他自己的美善,使他希望他的受造物也分有这种美善。确实,他已经把理性和意志赐给天使和人类,目的并不是让他们仅仅在自身中寻找喜乐和满足,而是在与上帝的交通中寻找福乐,在默想、承认上帝的完美中发现福乐。那些蒙上帝的拣选,这样行的人是何等的有福啊!

    上帝之所以预定,目的是为了他自身的恩典、怜悯和公义得到称赞。这并不是说有什么东西能增加上帝的荣耀,而是说,当天使和人晓得、承认这一荣耀的时候,就会享受喜乐。即使在人类中间。一个有智慧的人,如果没有明确的目标,他也是不会采取行动的。一个建筑房屋的人,不会没有任何打算,就先把砖、木料和各种建筑材料聚集在一起,然后再决定用这些材料干什么。他会首先决定要建筑一个房子,为了完成这一目标,他需收集材料来达成这一目的。这使我们得出以下的命题:首先是设定一个计划的最终目标,然后才是执行出来。对于独一至智的上帝来说,更是如此。难道上帝会先预定创造人,没有任何进一步的目的,就把他们圈在罪里,只是为了随后再预定他怎么处理他们吗?绝不是这样,他首先预定了目的:就是他的恩典和公义得到称赞。为了实现这一目的,上帝预定了达成这一目标的工具:人的创造和犯罪的结局。这在圣经中有清楚的陈述。“倘若上帝要显明他的忿怒,彰显他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又要将他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罗9:22-23)。使徒保罗特别强调了上帝的目标:既显明他的愤怒,也显明他的荣耀的丰富。他接下来就说明了上帝达成这一目标的工具:适合被毁灭的器皿,和预备得怜悯的器皿。

    不管上帝在历史中成就什么,都已经在永世中就由他预定了。他从败坏的人群中拣选了一些人承受救恩,把他们带到他们的中保基督面前,使他们藉着他而得蒙拯救。其前提就是他在永世中已经预定这样作了。但是,这只不过是达成他目的的一个工具而已,这一目的就是使他的怜悯和公义得着称赞。正是为了这一目的,上帝也预定了人的福乐;为了这一目的,上帝预定创造人,并把他们圈在罪里,藉着基督救赎他们。因此,如果我们全面地思考上帝的预定,既考察目的,也考察达成目的所适用的工具,罪和基督就都涉及在内了。虽然我们把这些不同的事项按顺序分别来看,但我们承认:上帝在一个涵盖一切的预定行动中,已经预定了一切。然而,为了有次序地加以说明,我们就把目的与工具二者分开考察。

    上帝的公义必得着称赞,这也是上帝已经预定了的。为了成就这一目的,他预定创造人,并容许他们按着自己的意志犯罪,又为他们的罪而对他们进行公义的惩罚。上帝并没有创造一个人得幸福,另一个人被定罪。他所创造的是整个的人类,是完全圣洁的,目的就在于使他们得福。我再次强调,此处我们必须思考上帝造人的目的,因为天真状态(thestateofinnocence)的目标就是使人得福。假如人没有从这个状态中堕落,结果就会使全人类都得福。我们绝不要把创造的目的与造物主的目的混淆。在当初创造的时候,上帝的目的并不是使所有的人都得救;因为上帝的筹算必然立定,他的旨意必然成就,假如上帝的目的是让所有的人都得救,那么,所有的人都必然会得救,但事实并非如此。上帝并没有拦阻任何人,不让他得救,人是因着自己犯罪而把自己排除了。一些人蒙选得救并没有伤害到其他人。遗弃既不是人犯罪的原因,也不是人被定罪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罪人自身和他的罪。确实,那些未蒙拣选的人是不会得救的;同样真实的是,只有罪人才会被定罪。另外,不论是谁,只要悔改,相信基督,过圣洁的生活,就会得救,不被定罪。因此,人如果不这样作,被定罪就是理所当然的。同样,当上帝使人归正,把他带到基督的面前,使他成圣,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上帝主权的恩典。因此,如果有人坚持说,教会所教导的是,一个人被造的时候就是得福的,而另一个人被造的时候就是定罪的,因此,即使极有德行的人仍会被定罪,而无恶不作的人仍然会得救,这显然无非是邪恶的谤渎而已。全能者绝不会行不义之事!他已经决定要向人彰显他的恩典和公义,这完全是出于他自己的良善和圣洁。藉着基督把人释放出来,并引导他们走圣洁的道路以致得救,这显明的完全是上帝的圣洁。把人弃诸罪中,任凭他们自己犯罪,并为他们的罪而惩罚他们,这所彰显的也完全是上帝的圣洁。当人变得敬虔,成为信徒的时候,丝毫不归功于人的努力,因为人是邪恶的,他所希望的只是行恶而已。必须把这一切都归诸上帝的恩典的作工,当然,上帝这样的恩典只是在选民身上动工。

    3.预定的鲜明特征(TheDistinctiveCharacteristicsofPredestination)

    (1)预定是永恒性的,这就是说,在创世之前就已经预定了。“预先所定下的人”(罗8:30)。

    (2)预定是自愿性的。上帝并不是出于外在的或内在的原因而决定人的命运,他的预定完全是出于他自己的美意。“因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太9:22)。上帝预定引导一个人藉着基督得救,并预定因另一个人自己的罪而惩罚他,这一事实的原因惟独归于上帝的主权的自由行使。“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作出卑贱的器皿吗?”(罗9:21)。这对上帝来说,更是无限真实的。

    (3)预定是上帝智慧的行动,上帝由此而派定了成就他目的所使用的工具。“深哉!上帝丰富的智慧和知识!”(罗11:33)。在《罗马书》11章中,使徒保罗所探讨的就是预定的问题,保罗对上帝的预定发出了惊叹。

    (4)异端是独立的、绝对的、无条件的。上帝使用工具成就他所预定的,但工具并不是条件。上帝的定旨是不以工具为条件的。因此,工具本身既不能确立上帝的定旨,也不会动摇上帝的定旨。上帝亲自掌管工具,成就他那确定的、不变的、坚固不移的旨意,这种旨意是按照他自己的美意,从他自身发出的。“(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要显明上帝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上帝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罗9:11-13)。

    (5)预定是不变的定旨。既然上帝的旨意在永世中就已经发出了,因此,它是不以人的善恶状况为条件而改变的,而是纯粹发自上帝自己的美意。所以,上帝的这种旨意是不可能改变的。上帝本身也是不变的、智慧的、全能的。所以,在《罗马书》8章30节中强调,“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参考:罗9:21-23)。

    4.预定分两个部分:拣选和弃绝(TheTwoPartsofPredestination:ElectionandReprobation)

    预定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拣选,一是弃绝。在以下的经文中,同时提到了拣选和弃绝,显明预定确实是由两部分组成的。“倘若上帝要显明他的忿怒,彰显他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又要将他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罗9:22-23);“惟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罗11:7);“因为上帝不是预定我们受刑,乃是预定我们借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得救”(帖前5:9)。

    5.拣选的定旨(TheDecreeofElection)

    圣经上使用各种不同的词语来描述上帝拣选的定旨,比如“旨意”,“预知”,和“预定”。“……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罗8:28-29)。拣选的定旨也被称为上帝预定人得永生:“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13:48);被写在生命册上:“然而要欢喜,要因你们的名记录在天上欢喜”(路10:20);得救(帖前5:9),“拣选了”:“就如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弗1:4)。

    拣选就是上帝的预定,上帝由此而在永世之中,确定地、不变地预定引导一些特定的个人得永生,他晓得每个人的名字,并不是因为预见到他们将来有信心或有善行,而是完全因着他自己主权的美意,为了使他自己的恩典得着荣耀。

    (1)拣选是上帝的作为。永生的上帝本身是自足的,他出于他自己的美意,拣选了一些人,使他们领受他所传递的美善。“他拣选了我们”(弗1:4);他命定我们“得救”(帖前5:9)。因此,他们被称为“上帝的选民”(路18:7)。此处绝不要把上帝视为审判官,判断人的事项,作出称义或定罪的裁判,而是当把上帝视为主权的主,他对待他的受造物,拣选这人,弃绝那人,完全是根据自己的美意。

    (2)拣选源于永世。在历史上,上帝藉着他有效的呼召,把一些人分别出来,把他们从自然的状态带到恩典的状态。“是我拣选了你们,并且分派你们去结果子”(约15:16)。这种拣选的呼召,发自上帝永世的旨意(罗8:28)。因此,拣选的预知并不是根据人的存在处境、信心和敬虔与否,在历史上作出的,而是在人未行任何善事之前就已经发生了(罗9:11);这就是说,是在永世之中,在创世之前就已经定了。“就如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弗1:4);“这是照上帝从万世以前,在我们主耶稣基督里所定的旨意”(弗3:11);“……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耶稣基督里赐给我们的”(提后1:9)。

    (3)拣选是指特定的个体之人;这就是说,上帝已经把人分别开来。“因为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太22:14);“……蒙拣选的人……其余的……”(罗11:7)。选民是特定的个体之人,按着名认得他们,是与其他的特定的个体之人对立的。上帝对个体之人的拣选,既不是因为人的品质或德行,也不是因为人的信心或敬虔,只是他的拣选与特定的个体有关而已。“因为他预先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罗8:29);“主认识谁是他的人”(提后2:19);“……他们的名字都在生命册上”(腓4:3)。

    (4)拣选并不是因为基督的功德,也不是因为上帝预知人有信心,或预见到人行善。这些都是由拣选而生发的果子。它们并不是拣选的原因。它们不在拣选之前,而是作为拣选的结果而出现的。没有任何东西能够使上帝必然作什么。并不是因为人身上有什么,也不是因为人未来的行为,而促使上帝拣选一个人。拣选的原因无它,只是因为出于上帝主权的美意。“……都是照他自己所预定的美意……就按照自己意旨所喜悦的”(弗1:9,5)。

    惟独这才是拣选的根基。当然,在施行的时候,上帝是使用工具的。上帝容许人类落在罪和刑罚之下,乃至时候满足,就吸引他的选民脱离罪和刑罚,对他们满有恩惠。因此,拣选被称为拣选的恩典。“如今也是照样,照着拣选的恩典。既是靠着恩典,就不在乎行为”(罗11:5-6)。

    因为上帝拣选了一些人,他把基督赐给他们,目的就在于以一种与他的神圣存有一致的方式,把他们带到上帝的面前得救。“他们本是你的,你将他们赐给我”(约17:6)。“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是在爱子里所赐给我们的”(弗1:4-6)。

    这种拣选并不是因为预见到人有信心,或有任何善行。信心和善行都是由拣选而发出的,选民借着这些工具分享为他们的命定的救恩。“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13:48)。因此,信心被称为选民的信心(多1:1)。在《以弗所书》1章5节、4节说,“预定我们(并不是因为我们本身怎样,也不是因为上帝看我们怎样,而是)……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罗8:29)。这些他所呼召,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8:30)。

    (5)拣选是不变的。人是不会改变这一预旨的,因为这种拣选是不以任何条件为基础的。上帝按他自己的美意,亲自在选民身上动工,从而带领他们得救。上帝自己也不会改变这一预旨,因为对于主而言,“在他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1:17)。主的智慧和权能使他的计划得以坚立,所以圣经上说“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来6:17);“只因要显明上帝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罗9:11);“上帝坚固的根基立住了”(提后2:19);“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8:30)。

    (6)拣选的目的在于使上帝得荣耀。这并不是给上帝增加荣耀,因为他是完全的。使上帝得荣耀,就是在救赎之工中,向天使和人类,显明上帝各样荣耀的完美。目的就在于使他们在默想上帝的完美的时候,可以经历到喜乐。通过荣耀和赞美上帝,目的就在于使万有都归于他,这也是万有必须归向的,从而把荣耀都归给他。目的是“要在他圣徒的身上得荣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显为希奇”(帖后1:10);“使他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弗1:6)。“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们”(罗11:36)。

    6.对弃绝的界定(ReprobationDefined)

    预定的另一个要素就是弃绝,圣经中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提及弃绝。“我拣选你并不弃绝你”(赛41:9);预备遭毁灭(罗9:22);预定受刑(帖前5:9);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被杀之羔羊生命册上的人(启13:8)。这些经文都证明,确实有弃绝之事。

    我们把弃绝界定为上帝对某些特定的个体之人的预定,他晓得每个人的名字,按他自己主权的美意,为他们自身的罪而惩罚他们,使他的公义显明在他们身上。

    (1)正如已经证明的那样,我们将进一步证明拣选是针对特定的个体之人的,同样,这对弃绝也适用。“……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启17:8)。基督对特定的个体之人说:“你们不是我的羊”(约10:26)。圣经中用关系代词“有些”来指那些被弃绝的人。“因为有些人……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罚的”(犹4)。这就是有些人被特别点名的原因,比如以扫(罗9:13),法老(罗9:17),犹大(徒1:25)。被弃绝的人的数目远远超过蒙拣选的人,相比之下,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太20:16)。

    (2)弃绝惟独源自上帝的美意。虽然被弃绝之人的不敬虔是他们被定罪的原因,但这绝不是他们被弃绝的原因。为了使他的公义得到荣耀,上帝早已预定了他们的被弃。弃绝纯粹出自上帝的美意,他有权柄按他自己所喜悦的去行。因此,没有人可以说,“你为什么照样造我呢?”(罗9:20)。上帝根据他自己的美意,把救赎之道隐藏起来(太11:25-26);“上帝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罗9:18)。他的旨意永远立定。这在《罗马书》9章11节中得到了确证,“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所以,上帝向一些人彰显他的公义,向一些人彰显他的恩典,这完全是出自他自己的主权和美意(罗9:22-23)。上帝会维系他的圣洁和公义的。信徒知道,上帝在他一切的作为中毫无不义。让那些为此而想与上帝抗争的人,就与上帝抗争吧。

    (3)上帝的预旨本身是上帝主权的彰显,目的就是在这一预旨成就的过程中,显明上帝自身,彰显上帝的公义。他预定了目的,也同时预定了成就目的的工具。上帝预定惩罚特定的个人,而罪则是唯一的原因。上帝容许他们因着自己的意志而背离他,成为罪的奴仆。他们既然犯了罪,就受制于罪的咒诅。藉着中保耶稣基督,上帝把其他人从罪及其咒诅中救拔出来,对他们却弃置不顾,因此,他们既不听从上帝,也不相信他。“你们不听,因为你们不是出于上帝的”(约8:47);“只是你们不信,因为你们不是我的羊”(约10:26)。作为公义的审判官,上帝惩罚他们是由于他们自身的罪,“以致上帝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罗2:5)。所以,上帝把他的愤怒显明在“预备遭毁灭的器皿”身上(罗9:22)。

    迄今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弃绝的教义;然而,有许多人反对这一教义,比如罗马天主教(尽管不是完全这样),阿米念派、路德宗,还有其他人。

    7.对问题和异议的答复(QuestionsandObjectionsAnswered)

    阿米念派是在十七世纪初的时候出现的。在1618至1619年举行的多特会议上,他们已经被定为异端,并因此而被驱逐出改革宗教会。首先,他们提议说,关于信徒和他们在善行中的坚忍,以及恶人的被定罪,有一个普遍性的不确定的预旨。这被称为上帝优先的旨意。其次,他们提议说,上帝在普世性的博爱的驱使下,指定耶稣基督作全人类和每一个体之人的中保。他们坚持说,上帝之所以这样作,是因为基督救赎的普世性,与人的信心及其在善功上的坚忍。他们认为,信心和善功这两点都是源自人的自由意志的行使,对此上帝早已借着他间接的知识(参见第三章)预料到了。他们主张,这就是驱使上帝预定救赎某些人的原因。而另外一些人,上帝预见到他们继续不信,不虔不义,离经叛道,由此上帝就定了他们的罪。他们还主张说,任何人都无法确信自己已经得救了,因为他并不知道自己能否持守,尽管他现在信主,过着敬虔的生活。

    在罗马天主教圈子内,关于这一教义,并没有一致的看法,相反,他们内部存在着激烈的争论。有些人在这一教义上基本持守正统的立场,而另外一些人则与阿米念派一致。争论首先是在法兰西斯修会和多明我修会之间爆发的,此后又在耶稣会和詹森派之间,就这一问题爆发了激烈的论辩。有些人主张赖恩蒙选,而其他人则提倡行为是拣选的基础。还有人持另外的主张,认为赖恩蒙选是惟独因着恩典,但要得荣耀就以行为为基础了,也有人主张,不管是蒙拣选,还是得荣耀,都是以行为为基础。

    至于路德宗,马丁·路德本人在预定论的教义上是纯正的,尽管他的表达方式有些粗糙,但路德宗人士并没有严格地坚持路德的立场,在不同的程度上有所偏离。他们主张有两个预旨存在。第一个预旨是关于基督的拣选,上帝拣选他为全人类普世性的救主。他们坚持所有的人都是蒙拣选的,目的在于使所有的人都可以借着基督得救,都有充分的得救的工具,都在基督里蒙召,而得救的条件则是信心和悔改。因此,所有的人都有得救的可能,条件就是相信基督,并且悔改;然而,大多数人会拒绝福音的召唤,因而沉沦。另外,他们提出了一种不同的拣选的预旨:上帝从永世之中,出于他自己主权的恩典,在基督里拣选了特定的一些人得救,而基督就是拣选所依赖的根基,他是中保,为选民赎罪,使他们配得救恩。另外一些人则主张预见的信心,这种预见的信心是他们蒙拣选的原因,或者是工具,正如其在称义方面的功用一样。他们进一步提出,选民出生时就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完全没有悔改信主的能力。然而,在上帝所定的时间,根据拣选的预旨,上帝使他们归正,赐给他们信心,并保守他们最终得救。所以,他们主张,选民在重生之后,仍然能够完全离经叛道,再次死在过犯罪恶之中。然而,他们不会无法挽回地背离真道,因为上帝根据他那永恒不变的预旨,在他们死亡之前,重新恢复他们的信心和重生。因此,一个蒙拣选的人,既然已经得到了重生,就可以确保他的救恩。

    阿米若特(Amyraut)及其追随者主张,他们发现了一条中间道路,由此能够消除人对纯正教义的违背。他们认为有两个预旨存在。第一个是普世性的预旨,由于对全人类的仁慈,上帝预定差派基督到这个世界上来,借着他的赎罪而使所有的人都能罪得赦免,得享永生,这是以信基督,不轻看这一救恩为条件的。在某种程度上,上帝是想让所有的人都得救,而且每个人都能得救,只要他正确地使用自己的自由意志。对此他们补充说,还有一个特别的预旨,上帝出于他主权的恩典,由此而拣选了特定的一些人得救。由于这一预旨的存在,上帝必然引导他们得救,赐给他们信心(因为他们天生没有这个能力),使他们悔改,并用他的大能保守他们。由此来看,一个重生的人可以对自己的得救放心无疑。关于第一个预旨,阿米若特的追随者是与阿米念派和路德宗一致的,但在第二个预旨方面,他们的主张是符合正统思想的。由此看来,各方面的主张显然不仅仅是一个要点的问题,而是有很多的观点在争论中混在一起。因此,我们分别加以考察。

    索西奴派主张有两个拣选:一是普世性的,是在永世中对义人的拣选,二是特别的拣选,发生在历史之中。

    问题#1:是不是上帝在永世之中就定意普世性地怜悯整个人类,并预定基督作每个人的救主,呼召他们都归向他,与他契合?

    回答:我们已经在上面解释了各个派别对这一问题的观点,以及他们所表达的方式。无论如何,所有的派别都一致同意:最终而言,上帝的旨意并不是要拯救所有的人。假如上帝的旨意是要拯救所有的人,那么,所有的人都会必然得救,然而这是与事实相悖的。

    我们的回应是,上帝并不憎恨任何受造物,除非因为罪的缘故。受造物各从其类,但都是上帝创造的,上帝对他们有着一份普遍性的情感。他维系他们的存在,并管理他们,为自己未尝不向罪人显出各样的证据来,赐给他们各样的好处,叫他们饮食饱足,满有喜乐(徒14:17)。同时,我们也主张,人悔改归正,相信基督,祷告,奉献,成圣,这些都是上帝的形像在人身上的恢复,也都是上帝所喜悦的。然而,如果说上帝有普世性的恩典,或上帝定意怜悯所有的人,把基督赐下,使他作所有人的普世性的救主,并如此把基督显明给所有的人,则是我们所否定的。

    首先,我们主张:不论上帝在历史之中作什么,他都已经在永世中就已经决定了。“……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弗1:11)。因此,在历史之中,上帝并不是对所有的人都有怜悯。“上帝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罗9:18)。上帝并没有差派基督到这个世界上来,作所有人的救主,而是只作上帝选民的救主。基督作为中保和大祭司而受苦,基督的功德及其应用是不可分割的。前者的范围不会比后者更宽,圣经上把基督受死的果效仅仅归在一些人的身上。在第22章“基督的补赎”中,我们将对这一问题进行更全面的探讨。“他将他的道指示雅各,别国他都没有这样待过;至于他的典章,他们向来没有知道”(诗147:19-20)。基督在《马太福音》11章25-26节中证实了这一点,“那时,耶稣说,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谢你!因为你将这些事向聪明通达的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我们日常的经历也不容置疑地证实了这一事实。因此,我们得出结论说,上帝在永世之中并没有作出一个普世的怜悯性的预旨。他既没有命定基督作所有人的救主,也没有预定把基督赐给所有的人。

    其次,拣选和弃绝是彼此相对的。二者都是与特定的人有关。拣选和弃绝都涉及到有特定名字的特定人。这点我们在前面已经证实了。因此,要说上帝怜悯所有的人,把基督赐给所有的人,这种普世性的预旨是没有存在的余地的。主张上帝定下了第二个预旨或后来的预旨,并说这种预旨没有消除前面的普世性的预旨,是经不住推敲的。圣经上也没有提及第一预旨和第二预旨这种说法,更没有说后来的预旨把前面的预旨废除了。上帝的预旨是不变的。既然上帝在其永世的预旨中,已经命定了一些人遭愤怒和毁灭,自然就不存在上帝怜悯他们的先在的预旨。

    第三,主张上帝的怜悯是普世性的,这种立场本身有几个荒谬之处,并且衍生出另外的问题。

    (1)主张救赎所有的人是上帝普世性的旨意,使得上帝与他自己的旨意抵触。假如一个人真心实意地要完成一个任务,他会竭尽所能予以完成。上帝确实能够拯救所有的人,但拯救所有的人并不合乎他的旨意。事情的结局本身就证明了这一结论。假如上帝确实想拯救所有的人,这就必定是在他的旨意之内,相反也是如此。

    (2)这种要拯救所有人的普世性预旨或者是绝对的,或是有条件的。假如是绝对的,上帝就在他的旨意上失败了,因为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得救了。假如是有条件性的,上帝或者是亲自成就这一条件,或者只是要求这一条件得到满足。假如是上帝亲自成就这一条件,那么,所有的人就都得救了。事实上,情况显然不是这样。假如上帝不想亲自成就这一条件,而是仅仅要求人满足这一条件,那么,他并不是真的想让所有的人都得救。上帝晓得,罪人是完全不可能合乎这一条件的,因为他在灵命上是死亡的、瞎眼的,不情愿,也没有能力。那么,上帝所真心渴慕成就的事,同时又是他晓得肯定不能成就的事了。

    (3)假如上帝确有一个普世性的旨意,是想让所有的人都得救,那么他的目的就失败了,他的旨意并没有达成,因为他想成就的是不会发生的事情。他想使所有的人都得救,然而,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得救了。

    然而,当上帝吩咐某事,并宣告他喜悦顺服时,事情就截然不同了。有人不顺服上帝诫命的旨意,显然这一事实是没有人争议的。此处所争议的是上帝预定的旨意。假如上帝所设想的没有成就,那么上帝预定的旨意就被**了。假如上帝预定所有的人都得救,那么他的目的就被颠覆了,因为他并没有成就根据他的旨意所预定的,也没有成就根据他的预旨而定的旨意。既然这种结论是荒唐的,那么主张上帝有一个普世性的旨意,预定所有的人都会得救,这种说法当然也是荒谬的。

    那些主张普世性怜悯的人所提出的理由,我们将在22章探讨基督的补赎时予以处理。此处我们只是简要地考察其中的几个理由,证明他们主张这种具有普世性怜悯的预旨是没有任何根据的。

    异议#1:“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断不喜悦恶人死亡,惟喜悦恶人转离所行的道而活”(结33:11)。

    回答:上帝肯定会成就他的预旨,并由此而始终不变地达成他的目的。然而,在这节经文中,所探讨的并不是上帝的预旨;而是说,上帝所喜爱的是人悔改归正,由此而恢复上帝的形像。因为人是上帝的受造物,当人拒不悔改,自己沉沦的时候,上帝并不喜悦。

    异议#2:“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我们,叫一切信他的……”(约3:16);“……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约6:51);“这就是上帝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林后5:19);“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约壹2:2)。

    回答:(1)这些经文与所争议的上帝的永恒预旨没有关系,它们所涉及的是基督代表人所完成的使命。

    (2)此处的“世人”(world)二字所指的是人类,是上帝对人之爱的对象,人类是上帝始于慈爱和恩惠的对象。但这并不是说上帝爱世上的每一个个体之人,也不是说基督把属灵的生命传递给了每一个个体之人,而且罪也不是归到每个人的身上。这从圣经中所使用的一般语言就可以看出。第一个世界消失在了洪水之中(路17:27);但是,挪亚和他的家人仍然存留下来。魔鬼“是迷惑普天下的”(启12:9),“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约壹5:19)。有谁能从其中得出结论来说,普天下就没有一个相信上帝的人,就没有一个不被魔鬼蒙蔽的人,就没有一个不伏在恶者脚下的人呢?基督说:“我不为世人祈求”(约17:9),这并不是说,基督不为世上的任何人祈求。不能把“世人”一词理解为是指地上的每一个人,而是应当按照经文所涉及的上文下理来理解到底是指哪些人。有时,这个词是指大群的人,“看哪!世人都随从他去了”(约12:19),有时是指与选民对立的恶人(约17:9)。有时用于选民与其他人的对比。在《哥林多后书》5章19节中,“世人”是指那些与上帝和好,上帝没有把过犯归到他们身上的人。此处的“世人”并不是指恶人,而是指选民。

    异议#3:“因为上帝将众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特意要怜恤众人”(罗11:32);“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罗5:18);“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林前15:22);“并且他替众人死”(林后5:15);“他愿意万人得救……他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提前2:4,6);“……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3:9)。

    回答:我们对这些经文的回应可以在22章中找到。“众人”,“万人”,“人人”(all)不是指所有过去存在、现在存在、将来存在的人,而是指每节经文中所探讨的那些人。《罗马书》5章18节所说的是那些在基督里的人,他们因信称义,得享生命。而《罗马书》11章32节所指的人乃是犹太人,是指他们的被弃绝、复兴和悔改。而在《哥林多前书》15章22节中所说的乃是在基督里得生命的人。《哥林多后书》5章15节所指的乃是所有那些向罪而死,享有基督的生命的信徒。在《提摩太前书》2章4至6节中,所指的乃是各种各样的人,这在第二节中表达得很清楚,是指各种人,而不是限于那些将要明白真理的人。上帝所预定的一切必然要成就,凡是没有发生的事情必不在上帝预定的旨意之中。因此,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得救,只有那些基督为之付上赎价的人才会得救。在《彼得后书》3章9节中的“人人”指的是将会悔改归正的选民,他们在世界消亡之前,必被首先招聚起来。此处也提及福音的吩咐和宣告,每个听到福音的人都当悔改,悔改的人蒙上帝悦纳,而拒不悔改的人则为上帝所不悦。

    我们在上面已经证明,那些主张普世性怜悯的人使基督成为拣选的根基和本源,所以,我们有必要回答以下的问题。

    问题#2:是不是上帝对基督的拣选在次序上先于上帝对人的拣选,因此,上帝是因基督的功德而感动,从而拣选人,还是说上帝对人的拣选在前,基督之所以被拣选是为了完成上帝对人的拣选?

    回答:那些主张普世性怜悯的人所赞同的是第一种立场,而我们所赞同的则是第二种立场。在拣选的预旨上,基督只是这一拣选预旨的施行者。选民预定得救赎,基督是这种救赎的功德性原因,但不是驱动性原因。我们之所以坚持这样的主张,理由如下:

    首先,基督是因为选民的缘故而被拣选的,上帝拣选他作选民的中保、挽回者和救主。“不是我们爱上帝,乃是上帝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壹4:10);“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我们”(约3:16)。这些经文清楚地表明,圣子的恩赐是因为上帝对选民的爱而发出的。在自然领域中,原因总是先于结果,目的总是先于实现目的所使用的工具,目标总是先于与之有关的活动,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上帝对选民的爱以及他们的蒙拣选是在设定中保之前,而这中保则是赐给选民的(赛9:6),赐给他们的目的是为了使他们得蒙救赎,上帝预定基督作他们的中保,后来向他们显明(彼前1:20)。主耶稣在《约翰福音》17章6节中证实了这一点,他讲道,“他们本是你的,你将他们赐给我。”在赐给作为中保的圣子之前,他们已经是上帝的产业了,因此他们的蒙选是先于中保的被选的,上帝拣选中保是为了使他们得救受益。

    其次,拣选的原因就是上帝的美意,除此无他。“都是照他自己所预定的美意,叫我们知道他旨意的奥秘;我们也在他里面得了基业,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弗1:9-11)。此处说明拣选在前,因为说拣选是根据上帝的旨意而预定的,而上帝则是随己意行作万事;这就是说,根据他自己的美意。此处没有其他任何原因促使上帝这样作。上帝要达成他的目的,随后就加上了工具,“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满足的时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归于一”。因此,上帝根据他自己主权的美意,拣选一些人,使他们得享所预定的救恩,而基督则是上帝所预定的选民得救的工具。所以,基督既不是选民蒙选的驱动性原因,也不是根基。以下的经文也证实了这一点。“……因为你们的父,乐意把国赐给你们”(路12:32);“父啊,是的,因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太11:26);“……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罗9:11)。

    异议#1:“就如他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弗1:4);“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耶稣基督里赐给我们的”(提后1:9)。

    回答:(1)在基督里被拣选使得我们在基督里承受各样属灵的福气(弗1:3)。使徒保罗也在《帖撒罗尼迦前书》5章9节中清楚地表达了这一点,他说,“因为上帝……预定我们……借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得救。”此处所说的是我们预定得救的问题,而这预定是借着基督而成就的。因此,“在基督里”的意思并不是“为了基督的缘故”,而是借着基督。上帝拣选我们借着基督得救。当人未在基督里之前,他已经是父的产业了。“他们本是你的,你将他们赐给我”(约17:6)。

    (2)恩典是在万世之先已经在耶稣基督里赐给我们了,当然还没有在历史中成就,因为那时选民还不存在。准确地说,上帝已经预定在历史之中,借着基督这救赎计划的执行者而把恩典赐给他们。因此,此处的经文丝毫没有证明基督是选民蒙选的驱动性原因和根基。

    异议#2:“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罗8:29)。所要效法的模样必定存在于效法者之前。因此,基督的蒙选是在人之前,而人的蒙选则视其在基督里如何。

    回答:(1)使徒清楚地表明,上帝对选民的预知在前。“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等等。

    (2)效法他儿子的模样是发生在时间的状态之中,与拣选的预旨无关,与拣选的预旨的实现有关。使徒所说的是:上帝在永世就已经预定了,而那些自永世中既被上帝认识的人就会在历史之中效法基督的模样。然而,使徒并没有说,上帝在拣选的时候就使他的选民合乎基督的样式。假如真有这样的经文,他们的这种主张还会貌似合理,但事实完全不是这样。

    (3)圣经上说基督是诸多弟兄中的长子,但并没有说他是第一个选民。需要证明的正是后者。使徒在此处所说的是选民救恩的起头,就是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他既是救赎的功德性原因,也是选民在历史中所效法的榜样,效法他的受死,也效法他的生活。在这一方面,他是在上帝拣选的预旨实际实施过程中首生的。

    问题#3:是不是有些人是上帝拣选的特定对象,也就是说,上帝是按着名字拣选他们的?

    回答:阿米念派主张所有的人都是上帝拣选的对象,而这种拣选是以信心、悔改和坚忍为条件的,而这一切则都是以自由意志的行使为条件的。他们坚持说,拣选是上帝要拯救所有相信基督、敬虔度日之人的预旨,而弃绝则是上帝定所有的不信者和恶人的罪的预旨,但是上帝并没有按他们的名字确定谁是被拣选的。他们还进一步主张说,上帝借着间接性的知识,晓得谁会愿意信他,谁不会信他。由于这一预知,上帝就晓得谁会得救,谁不会得救。

    然而,我们的主张则是:上帝是按着特定的名字拣选了一定的个体之人。而且,他进一步预定差派基督为中保,带领他们得救。他预定不可抵挡地呼召他们归向基督,赐给他们信心和悔改之心,并用他自己的能力保守他们,如此在历史现实中救赎他们。以下的证据证明了这一主张的合理性。

    证明#1:从“预定”(proorizein)这个词本身就可以明显看出。“预定”一词经常用于指拣选(参考:罗8:29-30;弗1:5,11)。这个词的意思就是“为特定的目的而委派某个人。”“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徒4:28);“他……既按着上帝的定旨、先见”,等等(徒2:23);“又限定一日”(来4:7);他“预先定准……所住的疆界”(徒17:26)。既然上帝用预定这个词来指拣选,因此预定是指命定得救的身份明确的个体之人。动词“拣选”所表达的意思也是如此,这个词在希腊文中是ekloge。如果是接纳全部,就没有作出什么选择。拣选就是根据自己的意思,在诸多的东西中为自己作出选择。既然在圣经中说,上帝在创世以前,就拣选了特定的人得救,意思显然不是说所有的人都注定得救,而是只有那些他所特别拣选归他自己的个体之人才能得救。

    证明#2:一些人的名字已经记录在生命册上了,这一事实显然也证明了拣选的特定性。以色列人都有家谱,从中可以证明他们来自哪一个支派。同样,圣经上说上帝有一本书,称作生命册(启3:5)。被弃之人的名字没有记录在这本书里。“……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人”(启13:8)。但是,那些蒙恩被选之人的名字则记在了生命册上。“要因你们的名字记录在天上欢喜”(路10:20)。在《启示录》21章27节中讲道,“名字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新耶路撒冷。天父拣选了他们,并把他们的名字记录在他的生命册上,并把他们赐给圣子,使他救赎他们。基督为他们承担起责任,把他们的名字转到他的生命册里,所以他的书被称作“羔羊生命册”。“……帮助这两个女人,还有革利免,并其余和我一起作工的,他们的名字都在生命册上”(腓4:3)。不能再解释得更清楚了。此处并没有提到任何功德或条件。也没有泛泛地提及信徒或不信者的善恶,只是说每个人的名字都已经记在生命册上了。在圣经中,提到了那些名字记录在生命册上的人,也提到了名字没有记录在生命册上的人。因此,拣选是指特定的个体之人的。

    证据#3:圣经上所对比的是人,而不是德行,由此也可以清楚地显明上帝拣选的特定性。“……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太20:16);“……惟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其余的人就成了顽梗不化的”(罗11:7)。圣经上并没有记载说上帝拣选或弃绝德行,也没有说上帝拣选或弃绝具有某种特征的人。“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罗9:13)。这甚至也适用于他们的后裔,前者的后裔被接入教会,而后者的后裔则被弃绝,甚至与恩典的工具都无分。这节经文所指的当然是上帝永世的拣选和弃绝。从这节经文的上文下理就可以清楚地看到,接下来使徒保罗所论述的就是拣选和弃绝的主题。很多经文并没有提及什么名字,所使用的是代词“我们”,“那些人”,“这些人”。“……就如他拣选了我们……”(弗1:4);“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罗8:29)。这些经文所指的并不是人的德行,而是具体的个体之人。“主认识谁是他的人”(提后2:19)。

    异议#1:如果上帝拣选了特定的个体之人,他们的名字就会在圣经中记载了,因为圣经包含了上帝全部的旨意(徒20:27)。

    回答:如前所述,有些人的名字在圣经中记载了。其实,假如他们的名字被记在生命册上,这就足够了。至于上帝全部的旨意,圣经中所启示的只是我们信仰、敬虔度日和得安慰所需要知道的一切。

    异议#2:既然上帝所有的应许都是有条件的,那么,他的拣选也必定是这样。上帝在历史中动工的方式与他在永世中的预旨一致,因此,既然拣选是有条件的,那么,拣选就不是绝对的,也不是与特定的个体之人有关。

    回答:我们不接受这种结论。上帝的应许是有条件的,但由此并不能必然得出结论,说上帝拣选的预旨也是有条件的。预旨是一回事,而福音的实施则是另外一回事。上帝在历史中所成就的,都是他从永世就已经预定的,确实如此。既然他在历史中作出有条件的应许,那么,必然是因为他在永世中就已经作出了有条件的应许。这是合乎逻辑的,但是,并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拣选也是有条件的。

    异议#3:假如上帝所预定的拣选真是绝对的、特定的,那么他就不会在得救的事宜上向选民附加条件性的吩咐,也不会向不顺服这一吩咐的人发出定罪的威胁了。然而在上帝的圣言中,经常见到这种吩咐和威胁,因此,上帝的拣选并不是绝对的,也不是特定的。

    回答:这种辩论并不合乎逻辑。上帝极其明确地预定了目的,他也极其明确地预定了带领他的选民达成目的的工具。上帝摆在他们面前的道路就是:信心与悔改。他使用由他的灵圣化的应许和警告,促使他们达成目的。

    异议#4:假如确实有上帝拣选特定的人这回事,就不能无条件地向所有的人传福音了,也不能吩咐一个被弃绝的人信基督,还加上救赎的应许。不想让某人得救,却仍然把救赎应许给他,只要他信基督,这两者是彼此矛盾的。因此,上帝并没有按着名字拣选特定的个体之人。

    回答:拣选确实是特定的,这一事实我们已经证明了,没有任何怀疑的余地。同样,福音的要约也是无条件的,在福音中有救赎的应许,附加的条件就是信心和悔改。这并没有什么矛盾之处,因为前者是绝对的,而后者则是有条件的。前者是上帝的预旨,而后者则是上帝的吩咐。在公认的目标及其工作最终的实现之间是有不同的。向未悔改的人传讲福音,以信心和悔改为应许的条件,这是上帝的慈悲的彰显,而人的责任则是顺服福音。拣选并没有拦阻未悔改的人顺服,他们不顺服是因为他们自己邪恶的本性,当上帝因他们自身的不顺服而将他们定罪的时候,上帝就得了荣耀。

    问题#4:拣选纯粹源自上帝主权的美意,没有任何外界的影响,还是这一拣选的预旨是根据预见的信心和善行而制定的呢?

    回答:后一种说法是许多罗马天主教人士、阿米念派和路德宗人士的观点。我们确实主张:信心和圣洁组成了上帝成就其拣选的预旨的道路。然而,信心和圣洁本身绝不是促使上帝作出拣选的预旨的原因,更不是上帝作出拣选的预旨所依据的根基,上帝拣选的预旨是惟独、纯粹由上帝主权的美意发出的。

    首先,圣经中所明确表达的宣告证实,拣选惟独是因着上帝自己的美意,除此无它。

    (1)“上帝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耶稣基督里赐给我们的”(提后1:9)。使徒讲到人(我们),并没有提及人的善行。他宣布说,上帝救赎他们,赐给他们永远的荣耀,借着圣召引导他们。他揭示了发出目的和工具的源泉。他证实:不要在人的行为中去找,惟独要在上帝的旨意和恩典中去寻找。

    (2)“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要显明上帝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上帝就对利百加说……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上帝”(罗9:11-12,16)。使徒保罗在此处提及两个具体的个人,一是雅各,一是以扫。此处并没有提及他们各自的后裔,仿佛雅各的后裔才组成上帝的教会,而以扫的后裔则被剥夺了蒙恩的工具。保罗所说的只是这两个人,思考的是他们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善恶还没有作出来”。使徒保罗的目的就是要排除对于行为的各种偏见:认为行为使一个人被接纳,而另外的人则被弃绝的原因。他所希望的就是证实上帝拣选人的旨意是拣选和弃绝的唯一本源,因此拣选的预旨并不是以人的行为为基础,而是发自呼召人的上帝。从上帝对待这两个人的模式,使徒保罗总结出了上帝对待其他所有人的框架。所以,为什么有人被预定遭毁灭,不要在他自己身上找原因,虽然罪是他们被定罪的原因。同样,为什么有人被预备得荣耀,原因也不要在人身上找,惟独上帝的美意才是原因(罗9:21,22)。原因既不在乎定意的,也不在乎奔跑的,只在乎那发怜悯的上帝。

    (3)“你们这小群,不要惧怕,因为你们的父,乐意把国赐给你们”(路12:32);“父啊,是的,因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太11:26);“预定我们……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弗1:5);“……照着拣选的恩典,还有所留的余数。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等等(罗11:5-6)。这些经文清楚地表明上帝的美意和他主权的恩典是人蒙选得救的本源,排除了其他所有的原因,特别是人的行为。

    信心、善行和坚忍二者都不是源于人本身,而是来自上帝的。二者发自上帝永世的拣选。所以,拣选不是以信心、善行和坚忍为基础。在21章和22章中,我们将证明信心、善行和坚忍都不是发自人自身的。拣选并不是信心的结果,信心是拣选的结果,原因如下。

    首先,“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8:29-30)。使徒在此指出,拣选的人要得荣耀,蒙恩惠。得荣耀是最终的目的,而蒙恩惠则是得到这种预定的荣耀的工具。

    规避性主张:保罗提及十字架,并说,信徒命定受苦,正如基督受苦一样,目的就在于使他们效法基督的样式。他进一步指出,他们就是为此而蒙召的,忍耐地背负十字架就会得到上帝的认可;上帝就是这样带领他们在所有人的注视下得荣耀的。

    回答:(1)很显然,使徒所指的是个体之人;也就是说,是指特定的个体之人,他使用的是诸如“这”,“那”,“那些”,“不是这样”,“这样”等类的词汇,仿佛用手指把他们指出来一样。

    (2)虽然使徒在此前提到受苦,但在这些经文中,他的意思并不是集中在受苦上,而是为在患难中得安慰确立了坚固的根基:他们被拣选是为了得荣耀-后者是借着使他们合乎基督的样式而达成的,上帝呼召他们,并使他们称义。

    (3)信徒这种合乎基督的样式,并不在于十字架本身,因为不敬虔的人同样也遭遇十字架,但他们绝没有合乎基督的样式。这种合乎基督的样式关键在于圣洁。“……我们将来也必有属天的形状”(林前15:49);“我小子啊,我为你们再受生产之苦,直到基督成形在你们心里”(加4:19);“我们众人既然……就变成主的形状……”(林后3:18)。

    (4)这种呼召并不是呼召走向十字架,而是呼召进入信、望、爱,这是借着福音而成就的,目的是得荣耀,有美德。“……那用自己荣耀和美德召我们的主”(彼后1:3);“那赐诸般恩典的上帝曾在基督里召我们,得享他永远的荣耀”(彼前5:10)。这一呼召发自拣选,正如使徒在此处所证实的那样。那些上帝所预旨的人,他已经预定了,并且呼召出来。那些蒙召的人被宣布为拣选的,有忠心的,这就是其中的原因。“同着羔羊的,就是蒙召、被选、有忠心的”(启17:14)。另外,使徒还说这种呼召是与得荣不可分割的。然而,背负十字架的呼召所导致的结果并不都是得救,上帝也把十字架加在那些不敬虔的人身上。许多外部蒙召的人,就是因为背负十字架的结果而离经叛道了(太13:21)。

    (5)主张称义是上帝对信徒受苦的认可,这种建议并没有真理的成分。称义的意思就是因为基督的缘故被宣告无罪,免除刑罚。“有上帝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罗8:33-34)。所以,称义并不是上帝对信徒的受苦和忍耐的公开认可。

    (6)同样,得荣也不是在人面前赐给荣耀,而是使人与永远的荣耀有分。在圣经上任何一个地方都没有提到得荣就是上帝提拔某人,或者在人群之中赐给他一个职位。另外,信徒并不会为他们的受苦而在人群中得荣;受苦使他们被世人藐视。所以,得荣就是得享永远的荣耀。“……我们也必和他一起得荣耀”(罗8:17)。彼得说,得荣耀就如得到荣耀的冠冕一样。“你们必得那永不衰残的荣耀冠冕”(彼前5:4)。

    总之,这种争辩是虚浮的,没有什么合理之处。这节经文所证实的是:合乎基督的样式、蒙召、称义,都是从永世的拣选发出的,由此看来,上帝拣选一个人,不拣选别的人,在其拣选的预旨中,并不是因为人的信心和善行的缘故才如此行的。

    其次,在那些特别提及信心、善行和坚忍的经文中,也证实了这一主张。这些经文都一致证明,拣选的基础并不是人的这些善行,恰恰相反,这些善行倒是拣选的结果。在《使徒行传》13章48节中特别讲到信心,“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这里讲到特定的个体之人信了,然后说明他们为什么信了,为什么别的人不信。他们之所以信,本源就在于以下的事实:上帝已经预定了他们得永生。虽然在经文中并没有明确地提及是谁预定他们得永生的,但我们知道除了上帝之外,没有任何人能够预定人得永生。“上帝……预定我们藉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得救”(帖前5:9)。一些人被预定的目的就是指向永生。虽然此处并没有说他们已经被预定了,但我们晓得预定得永生是在万世之前(参考:弗1:4;提后1:9;弗3:11)。他们早已预定得永生了。这并不是说他们有什么适宜的好性情,因为预定这个词从来没有描述人内在的属灵的性情。我们将在以后合适的时间证明,任何人都没有这种适于信仰,或配得永生的内在的性情。“预定”的意思就是“注定”,“决定”,“指定”,“交托”,在《哥林多前书》16章16节中所用的词是“顺服”。既然上帝已经预定他们得永生,自然的结论就是:上帝赐给他们信心,作为带领他们得永生的工具。当圣经上说“凡……的人都信了”的时候,意思并不是说使徒晓得具体的数目,也不是说在那个地方以后就没有人再归正了。这节经文的意思只是说:上帝的真道大有果效,使许多的人信了,那些蒙选的人确实信了,而没有蒙选的人则没有信。

    在《提多书》1章1节中用到“上帝选民的信心”这一短语,也证实了这一主张。这并不是说信心在拣选之前,也不是说人的信心是促使上帝拣选他的原因。但是,既然说的是选民的信心,显然,信心是服从于拣选,并且是从拣选而生发的。

    第三,显然,圣洁是从拣选发出的。“就如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又因爱我们,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弗1:4-5)。虽然圣洁是上帝拣选人的目的,但是,为什么有的人蒙选,有的人不蒙选,圣洁并不是促成这种拣选的原因。他拣选了我们,这并不是说他藉着间接知识晓得我们会信,而且因为信,所以我们会有圣洁的操练,因此上帝就把我们作为信徒拣选了我们。假如这样的话,这种预知的信就成了促使上帝拣选人的原因,而圣洁则是从拣选发出的。但使徒所说的是那些现在真正相信的人,说他们已经蒙选了,上帝之所以把信心赐给他,就是因为上帝已经拣选了他。这是我们已经证明的,也是在第3节中所证实的,“……他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所有属灵的福气都是发自上帝的拣选,而信心就是属灵的福气之一,是上帝的特别祝福和恩赐。对于成圣来说,也是如此。

    第四,显然,坚忍发自蒙选。“……倘若能行,连选民也就迷惑了”(太24:24)。假先知颇有欺骗的力量,因而能蒙蔽很多人,但是,他们绝不会蒙蔽真正的信徒,原因就在于他们是蒙选的。在《启示录》13章8节中所说的就是如此“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被杀之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它(那兽)。”为什么其他人没有跟从那兽呢?经过比较就可以看出,原因就在于他们的名字已经被记在生命册上了,正如在救恩的金锁链中所证实的那样,其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不会被去掉。那些被上帝预知、预定、呼召、称义的人,上帝也会使他们得荣(罗8:29-30)。使徒彼得从永世的拣选推出所有的福分,包括圣徒的坚忍。在《彼得前书》1章2节中,他称信徒为“选民”,在第5节他谈及那些被拣选的人,说他们是“因信蒙上帝能力保守的人。”

    异议#1:“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罗8:29)。此处说得很清楚,预知是先于预定的。这就是说,上帝预先晓得信徒对他的拣选有信心、善行和坚忍,因此就拣选了他们。

    回答:使徒在此处所说的,完全不是这样的意思:上帝预见到有些人有信心和善行,所以就拣选了他们。使徒在此处所用的词是关系代词“……的人”(whom),意思是指人,而不是指善行。这种预知就是上帝从永世拣选一些人得救,知道一些人是属他的。“主认识谁是他的人”(提后2:19)。这种预知也与上帝拣选基督作选民的中保有关,“基督是在创世以前预先被上帝知道的”(彼前1:20),当然,也指某些个体之人的蒙选,“照父上帝的先见被拣选”(彼前1:2)。上帝决定谁敬虔,谁相信,并不是偶然的,而是有意识地拣选了一些特定的个体之人归他自己。使徒之所以在此处把预知排在预定的前面,原因就在于以下的事实:他确立预知为万有的源泉。从这一点出发,他定下了引领那些被预知得救的人的工具。那些他所认识的人,就是属他的人,他也预定了他们效法他儿子的模样,又呼召他们,并使他们称义,等等。

    异议#2:上帝从永世就已经爱选民了,并且预见到了他们的信心,因为“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悦”(来11:6)。

    回答:爱我们的仇敌,为那些咒诅我们的人祝福,向那些恨恶我们的人行善,这是上帝对我们的心意(太5:44)。然而,并不是说这些仇敌身上有什么吸引我们爱的地方。同样,上帝也爱他的仇敌,并为爱所激励,把他的爱子赐给他们(约3:16)。“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上帝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8)。上帝的爱源于他自身,而且他拣选了一些人作为对象,把他的爱显明在他们的身上。这种爱的动机并不是源自人。“不是我们爱上帝,乃是上帝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我们爱,因为上帝先爱我们”(约壹4:10,19)。众所周知,爱有两种方式,一是慈悲的爱,可以施加在仇敌的身上;一是喜悦的爱,施爱的对象是那些我们所喜欢的人。上帝在永世之中对选民的爱就是慈悲之爱,在历史之中他为在他们身上所发现的圣洁行为而愉悦,就以喜悦之爱爱他们。从这一角度而言,没有信心确实无法得上帝的喜悦。因此,那些上帝按他自己的美意在永世之中所拣选的人,就会在历史之中寻求上帝的悦纳。

    异议#3:上帝拣选了圣徒,这个世界上的贫乏人,那些在信心上富足的人。“既是上帝的选民,圣洁蒙爱的人……”(西3:12)。“……他从起初拣选了你们,叫你们因信真道,又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能以得救”(帖后2:13);“就是照父上帝的先见被拣选,藉着圣灵得成圣洁,以致顺服耶稣基督,又蒙他血所洒的人”(彼前1:2)。“上帝岂不是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叫他们在信上富足,并承受他所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国吗?”(雅2:5)。

    回答:在这些经文中,并没有说成圣和信心是促使上帝拣选他选民的原因,而是说成圣和信心是蒙选的果子,也是那些身上彰显出这些果子之人从永世就蒙上帝拣选的证明。《歌罗西书》3章12节并没有说这些事项都在上帝永恒的旨意中连在一起,更没有说圣洁是蒙选的原因,圣洁先于拣选。此处使徒所说的是已经在历史之中的上帝的选民,他们已经与成圣有分了。他把拣选置于时间之前,把成圣放在时间之中,而上帝对选民的爱则是促使他们行事为人与所得的恩惠相称的原因。在《帖撒罗尼迦后书》2章13节和《彼得前书》1章2节中,使徒并没有把圣洁置于拣选之前,更没有把圣洁视为蒙选的原因。在这两节经文中,没有说:“上帝见到你圣洁,所以就拣选了你,”而是说上帝拣选了他们,使他们得救并成圣,成圣就是他们最终得救的道路。在《雅各书》2章5节中,雅各提到有些信徒当时的处境是世上的贫穷人。他劝勉人不要看不起他们,因为上帝已经拣选了他们,使他们在信心上富足,并且成为上帝国度的继承人。

    拣选是按上帝主权的美意而发生的,而弃绝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

    问题#5:永世的拣选的预旨是不变的,还是可变的?

    回答:阿米念派在这个问题上就不知所措了,关于这个问题,在圣经上有许多段落,说得清清楚楚,无可辩驳,他们不得不顺服。阿米念派认为上帝拣选的预旨是以人的自由意志的行使为条件的,而人的意志又是可变的,所以他们不得不主张拣选的预旨也是可变的。为了自圆其说,他们就杜撰出一种理论,说拣选的预旨有两种,一种是完美的,一种是不完美的,二者是不一样的。他们认为,不完美的预旨就是上帝拯救那些相信并敬虔度日之人的旨意,而完美的预旨则是上帝拯救特定的个体之人的旨意,因为上帝预知他们会相信,并在信心中坚忍。第一个预旨是可变的,而第二个预旨则是不变的,并不是因为拣选的缘故,而是因为人本身的充足性,这是上帝极其明确、无误地预知的。我们拒绝这种划分,因为这种划分既不在上帝的圣言之中,也与上帝的圣言抵触,并且与拣选的预旨这一教义本身矛盾。我们认为,上帝永世的拣选的预旨,从其本性而言,就是绝对不变的。在上帝拣选的预旨中,上帝极其明确地预定了目的,同时也预定了达成目的的工具。藉着他所预定的各样工具,上帝成就这事、那事,这都是人所不可抵挡的。

    首先,从各种经文来看,很显然,上帝的所有预旨都是不变的,对此我们在前一章中已经全方位地作出了证明。“因我耶和华是不改变的”(玛3:6);“……在他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1:17);“万军之耶和华既然定意,谁能废弃呢?”(赛14:27)。“我的筹算必立定”(赛46:10)。

    另外还有关于拣选的经文。“……只因要显明上帝拣选人的旨意”(罗9:11);“……上帝愿意为那承受应许的人格外显明他的旨意”(来6:17);“然而上帝坚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这印记说:主认识谁是他的人”(提后2:19)。最后一节经文不可能是指上帝永世的拣选,因为使徒保罗在此前所探讨的是许米乃和腓利徒的离经叛道。保罗宣布说,虽然他们背叛了真理,但那些属于上帝的人绝不会背叛的。这并不是说坚忍的基础要在人身上找,而是说他们蒙召信主,所依赖的是一个坚固的根基,就是上帝所亲自立定的坚固根基。这一根基就是他永世的计划和拣选,他按照名字晓得每个人,他的眼睛从永世就看顾他们(当然也在今世),并且他用他自己的大能保守他们,使他们不至于离弃真道。在这节经文之后,使徒保罗就向我们提出了这两个人离弃真道的原因,这样人就不会觉得奇怪,也不会因此而跌倒,教会里各种各样的人都有,既有好人,也有坏人,是上帝早已预备好的,有的要得荣耀,有的要被定罪。这就像在一个大户人家一样,有各种各样的器皿,银的、木的、石的,既有尊贵的器皿,也有卑贱的器皿。

    因此,在坚忍方面,每个人都要殷勤,持守真道,操练敬虔,而那些上帝所认识的人必定脱离各样的罪污。上帝拣选谁得救,也必拣选他成为圣洁。选民的成圣是上帝拣选他们的证明,证实因为圣洁的缘故,他们必定留在教会里,在圣洁中持守真道。“因为上帝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罗11:29)。

    第二,圣经把拣选和救赎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不管是不变的上帝,恶者,罪恶的世界,还是世上大有力量的各样败坏,都不会破除这种联结。上帝拣选得救的人必定会得救。上帝所预知的人,就预定、呼召他们,并使他们称义、得荣(罗8:29-30)。此处使徒所说的得荣是过去式,原因就在于这是确定无疑的,仿佛早已发生了一样。请考察《罗马书》11章7节,其中强调说,“惟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这节经文排除了人的一切善行,把拣选的焦点单单集中在上帝的作为上。使徒保罗所说的是:所得到的一切都是由拣选发出的,因为上帝作出了拣选,也必把救赎赐给选民。

    第三,圣徒的坚忍是上帝的预知不可改变的结果,主耶稣也证实了这一真理。“因为假基督、假先知,将要起来,显大神迹、大奇事。倘若能行,连选民也就迷惑了”(太24:24)。因此,选民是不可能被蒙蔽的。“选民”一词是指那些上帝自永世就预定归他的人,他把他们分别出来,作为他的产业。假先知的攻击也会集中在他们的身上,用尽一切伎俩来欺骗选民。但是,他们的计谋不会得逞,因为这是不可能达到的。“倘若能行”并不是说“假如不是遭遇巨大的反对或阻力的话,他们就能够做到了”,也不是说“倘若(假先知)他们能够做到”,因为“能行”所指的并不是假先知和他们的工作,而是指选民灵命的确定性,这是由上帝的预知所保证的。作为选民,他们是不可能被蒙蔽的,因此,假先知的作为不会影响到他们。

    异议#1:在圣经中不断地劝勉信徒要恐惧战兢,殷勤自守,使自己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所以,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此处所指的就是离弃上帝,正如许多以色列人所行的那样。“当恐惧战兢,作成你们得救的功夫”(腓2:12);“我们既蒙留下,有进入他安息的应许,就当畏惧,免得我们中间或有人似乎是赶不上了”(来4:1);“所以弟兄们,应当更加殷勤,使你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彼后1:10);“就当防备,恐怕被恶人的错谬诱惑,就从自己坚固的地步上坠落”(彼后3:17)。

    回答:(1)这些经文所指的并不是对定罪的惧怕,而是对我们的行为要留意谨守。

    (2)这些劝勉的目的是在于引领信徒走公义的道路,最终得到为他们所预备的救赎。拣选的目的是在于使人得荣蒙恩,因此,拣选既与目的有关,也与达成目的的工具有关。

    (3)从我们这一方面来看,我们要使自己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这就是说,我们需要确信我们与属天的呼召有分,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我们是上帝所拣选的。然而,从上帝的角度而言,拣选并不是因着我们而坚定不移的,因为自永世以来,在上帝不变的计划中,拣选已经是坚定不移了。

    异议#2:圣经上有关乎灭亡的警告,这表明拣选并不是不变的。“我告诉你们,不是的!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路13:3);“上帝必从这书上所写的生命树和圣城,删去他的分”(启22:19)。

    回答:(1)警告和劝勉一样,都是激励我们离弃罪恶、操练敬虔的工具。那些不悔改的人必定失丧,因此这一警告对所有还没有归正的人都适用。然而,假如已经归正了,但对此还没有确信,那么,在这样的人看来,这样的威胁仍然是与他的处境有关的。但是,假如一个人已经归正了,而且对此有清醒的认识,这应当激励他继续进步。假如他放松下来,状况恶化,就需要激发自己,要为身体和灵魂当受的责罚恐惧战兢。所有的信徒都当注意,那些招惹上帝对不顺服的孩子震怒的事情都要禁戒不作。他们必须留意这些警告,逃离与这些警告相关的恶事。

    (2)把一个人的名字从生命册上删掉,就等于说他没有得救。这样的人既与生命无分,也不属于那些名字已经记录在生命册上的人。但是,这并不是说,一开始的时候他们与救恩有分,而且被记在了生命册上,假如这样所有的人都与永生有分了。如果主张他们也被记在了生命册上,那么,所得出的结论就是:在他的名字被删掉之前,从年轻的时候起就生活在罪恶之中,但名字仍然是写在生命册上,直到他破坏上帝的圣言,删减其中的真理,上帝才把他从生命册上抹掉。既是那些反对拣选的不变性的人也不会支持这样的主张,因此,他们当晓得不能用这节经文来主张拣选的可变性。

    异议#3:上帝赐给基督的人仍会灭亡。所以,拣选的预旨不是不变的。“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了他们,我也护卫了他们;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犹大)”(约17:12);保罗也证实说,他对自己的灵命并不确定,他也有可能被弃绝。“……恐怕我自己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林前9:27)。

    回答:(1)在《约翰福音》17章12节中,并没有把犹大和其他蒙保守的人联在一起。那些蒙保守的人是上帝赐给基督的。犹大与他们有显明的对照。这节经文并没有说,上帝把犹大赐给了基督,而是说:虽然犹大灭亡了,但其他人并没有灭亡。因此,“除了”一词的真正意思是“除……之外”,因为希腊文eimee经常翻译为“除……之外”(参考:太12:4;加1:7)。

    (2)上帝绝没有把犹大赐给基督,他虽然被拣选为使徒,但仍然是个魔鬼(约6:70)。

    请参考二十九章“圣徒的坚忍”中我对各样异议的回答。虽然是选民之一,但行事为人仍然可能极其邪恶,对于这种谤渎性的主张,我们已经作出了回答。

    问题#6:信徒能够达到对自己的蒙选确信不疑吗?

    回答:那些持守罗马天主教和阿米念派立场的人,由于人的自由意志的可变性,他们所主张的是有条件的拣选,所以并不晓得能否坚忍到底,因此他们对自己的蒙选是不会达到确信的。我们并不主张所有的信徒都能拥有这种确信,也不认为这种确信始终是以同样的程度出现,同时,我们认为信徒在灵命枯干的季节就没有这种确信。然而,我们确实坚持:上帝在圣经中赐下了蒙选的记号,在圣灵的感动下,信徒自己确实晓得这些蒙选的记号在他身上,因而产生确信,高兴欢喜。所以,信徒可以确信自己的蒙选,并且努力达成这种确信。

    拣选的果子也证实了蒙选,这些果子就是蒙召、信心和成圣。一个人可以确信自己已经与此有分,由此攀升,晓得上帝已经称那些他所呼召的人为义了。而那些上帝所呼召的人,他又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样式,而他预先所定下的,也是他预先所认识的。一个人可以确信自己的蒙选,这在以下的经文中证实了。“弟兄们哪,可见你们蒙召的”(林前1:26);“同蒙天召的圣洁弟兄啊”(来3:1)。“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谁”(提后1:12)。“我们所领受的,并不是世上的灵,乃是从上帝来的灵,叫我们能知道上帝开恩赐给我们的事”(林前2:12)。“圣灵和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上帝的儿女”(罗8:16)。在34章探讨称义的时候,我们将对确信这一主题进行更为详尽的考察。

    8.拣选之教义的实际应用(PracticalApplicationsofthedoctrineofElection)

    很多人对于这些神圣的真理感到不舒服,有的人反对,有的人嘲笑,也有的人不予理睬,另外,上帝的儿女有时也受到攻击,怀疑自己是不是蒙选。有些人惶惶不安,心中有个声音在对他说:“你不是蒙选的。”有些人内心面临极大的冲突,冥思苦想:“假如我不是蒙选的,我必定会失丧,我所担心的就是到最后发现自己不是选民中的一员。”有时这样的攻击是魔鬼发动的,他不讲明任何理由,一字一句地暗示、**他们:“你不是蒙选的;上帝憎恨你;上帝已经弃绝了你;你肯定不会得救的;你所有的祷告和活动都是徒然。你还是趁早放弃了吧。”魔鬼的这些暗示折磨人的灵魂,给人带来伤害,使人的心中失去平安。这就使得人丧失了以前所享有的:活泼的信心,恳切的祷告,甜蜜的安息,主里的喜乐,对上帝的依附和事奉。有时此类攻击是从人自己的心中发出的。在谈及这些攻击的时候,我所指的并不是人在确信方面所面对的挣扎。有的人对自己的灵命状况没有确信,极其担心,正在努力寻求一个确信的基础,由此而能够臻达拣选的源泉。此处我所说的是源于我们自身罪恶和心中不信的攻击。由于某种愚妄的倾向,我们就开始否定自己的蒙选,通过这种否定,我们想迫使上帝来保证我们的蒙选。这又使得我们在心思意念中对上帝感到烦躁不安,并产生怨恨的情绪。假如人的灵命状况好过上面所述及的,也会出现这种烦躁的暗示。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灵魂往往集中在内在的黑暗面、不信、心中败坏的权势,以及祷告未蒙垂听之类的事上。这样的人非常渴慕对自己的灵命状况有正确的彻底的确信,从而对自己的蒙选也产生确信,这是毫无疑问的。虽然他经常为此而祷告,然而并没有产生确信。一开始的时候只是间或想到自己是选民,还是弃民。后来,这种思想成为一种模式,而且自己不蒙拣选的理由越来越显明,越来越有说服力,从而使得灵魂更加烦躁不安。最后,他就得出结论说,他不是选民中的一员。这就使得他开始完全忽略蒙恩的工具,比如祷告、读经、努力以信心接受基督等。他不再像以前那样致力于属灵的事物,不断地为以下的意念所困扰:“无论如何,你不是蒙选的;这一切都是徒然。”由此又生发出绝望、焦虑,心灵上对上帝的刚硬,以及各种内心的迷茫。这是多么可怜的境况啊!

    对于这种情况有什么建议呢?谁能比上帝这最伟大的医生更能医治人灵魂的创伤呢?但上帝对人灵魂的医治是借助工具而施行的,因此,请聆听我的建议,让我来指示你。

    首先,这些令人困惑的思想是不是给你的心中带来平安呢?你是不是比以前更好呢?你的知识和见识有没有增加呢?你的生活有没有更圣洁呢?你心灵的平安有没有增加呢?假如没有,你现在是不是比以前更疑惑呢?那么,你为什么还这样折磨自己呢?把这些想法都一概扔掉吧。但你也许会说:“我怎么也摆脱不了这些想法,它们把我牢牢地抓住了。”现在你有没有觉察到你一开始的时候就沉浸在这些思想之中,随随便便地就屈服于此类攻击之下,是不是太不谨慎了?所以,不要再这样作了,现在就是时候了,应当奋起抵挡此类的意念。用其他的思想和活动把你自己从中转移出来,从而使自己远离这样的攻击。

    其次,要想一想这样作是多么愚蠢啊,因为你所思考的是上帝隐藏在自己的计划中,并没有向人显明的事情。即使你没有丝毫的证据表明自己是蒙上帝拣选的,你仍然无法断定你是不是上帝的选民,因此你得出结论说自己绝不会归正是没有任何理由的。

    异议:我自己在心中觉得不是选民中的一员,而是一个被弃绝的人,因此我是绝不会归正的。

    回答:这种想法是没有任何根据的,只不过是自己的想象罢了。上帝并没有在圣经中启示谁是蒙选的,谁是被弃绝的,所以人是无法知道这一问题的。主与不敬虔的人也没有这样亲密的交通,因此,他是不会用超出寻常的方式使他们知道的。

    异议:有些人知道,如斯皮拉(Spira)和其他一些人。

    回答:他们也不晓得,只是自己的想象罢了。当然,我不是说他们的想象不可能是真的,也没有说他们绝对不属于选民,这些都有可能是真的。然而,我所说的是:他们既不是从圣经晓得的,也不是从直接的启示知道的,只不过是出于自己的猜想罢了。在人类历史上,有的人想象自己肯定是属于弃民,但后来却归正了。那些已经归正的人对于他们的蒙选是有一定的确信的。

    异议:那些犯罪得罪圣灵的人知道自己是弃民。

    回答:那些犯罪得罪圣灵的人确实是弃民,他们在犯了这样的罪后是不会悔改的,而是继续滞留在邪恶之中,执迷不悟,继续抵挡上帝。既然你对此既不晓得,也无法确定,只不过是想当然而已,又何必这样愚蠢,任凭这些没有丝毫根据的想象来折磨自己呢?

    异议:我晓得我还没有归正,从前我也曾得蒙光照,但是,尽管有许多蒙恩的工具,我一直是如此地刚硬。像我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可以得出结论说我被弃绝了呢?

    回答:即使你现在还没有归正,曾经抵挡过以前的光照和知罪,一直刚硬抵挡上帝的圣言,你仍然不必说自己就是被弃绝的,因为你仍然可以归正。也许你既不晓得你自己的境况,也不知道上帝已经赐给你的恩典。接受生命之恩是一回事,晓得自己已经承受了上帝所赐给的恩典则是另外的恩典。不管你是怎样看自己现在的处境,你都无法晓得自己是不是弃民,所以还是摆脱这种妄念吧。

    第三,还是让上帝显明的旨意来作你生命的指南吧。在福音里,上帝把他的爱子耶稣基督赐下,邀请所有想来到他面前的人到他面前来。他应许说,那些相信子的人就会得到永生,同时也应许说,来到他面前的人,他一个也不会丢弃。上帝绝不会定人的罪,只是因为人犯罪的缘故人才被定罪。上帝没有拦阻任何人悔改、信主、得救。不管是谁沉沦,原因都不在于上帝。假如有人生活不敬虔,应当受责备的是他自己和他自己的自由意志,当上帝为他的罪而惩罚他,定他有罪的时候,是完全公义的。还是让上帝的圣言作你人生的标准吧,不要沉浸在这种虚浮的想象中了。要寻求耶稣,要相信他,要祷告,要抵挡罪,要始终相信,根据圣经而行,你必定会得救的。这样既稳定,又安全。

    异议:信心和悔改都是上帝的工作,是他惟独赐给选民的。假如我是一个弃民,他是不会赐给我的。

    回答:(1)假如你没有相信,没有悔改,承担责任的该是你自己,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假如你不相信,不悔改,与其责备上帝,还是责备你自己吧,因为上帝并没有义务非得把这些恩典赐给任何人。即使他把相信和悔改的恩典赐给了某些人,他也没有义务非得向别人也这样行。

    (2)虽然迄今为止上帝还没有把这样的恩典赐给你,但你也绝不晓得他将来会不会这样做。因此,不要对上帝和他神圣的预旨心怀不平,更不要心中怀恨。还是谦卑下来,结合圣经的引导,从头开始吧。藉着上帝的保守,你会在救赎之道上不断进步,胜过此类的攻击。对于这方面的事情,我们已经充分探讨了。

    我们已经证明,虽然一个人无法对自己的被弃达成确信,但能够对自己的蒙选达成确信。所以,每个基督徒都当按着使徒彼得在《彼得后书》1章10节中所劝勉的那样,要分外的殷勤,使自己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因为这种确信是在主里得喜乐的源泉,也能促进人在成圣方面的进步。要达成这种确信,不需要升上高天,去察看生命册,看自己的名字是不是写在上面(罗10:6-7)。当然,也不要靠想象达成这种确信,凭空想象自己就是选民的一员,靠想象来维系这种确信,虽然连一点确信的根基也没有,却认为对此有所怀疑就是罪。要从上帝的话语中得到这种确信,圣经中清楚地描述了那些蒙选之人的特征。假如在心中发现这些特征,你就可以由此得出结论说,自己就是选民中的一员。

    第一个特征就是蒙召。只有那些上帝所拣选的人,上帝才从他们心中有效地予以呼召。这一真理是清清楚楚的。“预先所定下的人要召他们来”(罗8:30);“我以永远的爱爱你,因此我以慈爱吸引你”(耶31:3)。假如你把自己带入上帝无所不知的同在,并用真理来省察自己,你或许觉得你的心灵已经得蒙光照,使你能够分辨恩典之约中各种属灵的福气;假如你自己心中觉得发自内心地渴慕属灵的情操,如爱上帝,敬畏上帝,甘心乐意,顺服,灵里的自由,以主为乐等;假如你自己觉得心中一再出现某种冲动,激发自己思念上帝,祷告,在退步之后有悔改之心,走上帝所悦纳的道路;假如你觉得主的临在就是你的生命,而他的离去就是你的悲哀,假如你在自己的生命中发现以上的事情,你就可以确信你是蒙召被选的。因为这些都是从人的蒙选发出的,所以你可以得出结论说:“上帝已经用属天的、内在的、有效的呼召,使我与他亲近,与他交通,因此我也是选民中的一员。”这样诚实地省察自己的人就有福了,他既不否定他已经得到的,也不以他所没有的为荣。

    其次,圣经教导我们,信心就是蒙选的明确特征之一。“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13:48);“……上帝选民的信心……”(多1:1)。因此,假如你发现自己喜欢上帝藉着中保主耶稣基督使罪人与他和好的意旨,并且对此坚信不移;假如你为自己的罪性和恶事而忧伤,害怕上帝的愤怒,渴慕与上帝交通,愿意与主同行,但感到自己无法做到这样,所以托庇于这一奉献自身的中保基督的名下;假如你仰望他,渴慕他,与他交通,接受他的要约,降服于他,把自己的得救交托他,信靠他-不管是一次还是多次,不管程度是否强烈,不管是清晰还是模糊,不管是否遭遇挣扎,不管是持续如此,还是有时中断-假如你能在自己身上发现这些事情,你就与真信心有分。假如你如此对自己的信心产生确信,你就可以晓得你是在永世中既蒙拣选了。

    第三,成圣也是蒙选的明确特征之一。“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弗1:4)。假如在内心深处,你对自己心中隐秘的罪和生活中的罪行,有憎恶、忧伤之情;假如你发现你自己内心深处对上帝及其旨意敬畏、爱戴、顺服,又渴慕敬虔,愿意行各样的善事;假如你觉得在自己的内心中有情欲和圣灵的争战,罪无法辖制你,也就是说你自己不是处在邪情私欲的辖制之下;假如罪总是受到你意志的内在的抵挡;假如你心中感到自己喜爱祷告,为良心的平安而挣扎,而且经历到上帝的亲近;假如你渴慕让自己的心思意念和言语行为都为上帝的旨意所统管,不管是在私下,还是在人面前;假如你能在自己身上发现这些事情,那么你就与属灵的生命有分,成圣的工作已经在你的生命中展开了。这些并不是你自己属血气的习好导致的,而是从蒙选发出的上帝的恩惠。因此,从这种灵命状况,你自己可以得出结论说,自己是在蒙选之列的。

    得出这一结论之后,就凝神贯注,默想以下的事实:这一拣选是蒙福的泉源,你的生命、敬虔和救赎都是由此发出的。假如没有这一拣选的预旨,你现在就不会存在了,而且你也不会出生在这个世界上。然而,既然你确实是存在的,难道你不晓得你自己是多么地罪恶、愁苦吗?上帝对你的恩惠是何等地大啊,他越过千千万万的人,为他们自己的罪而审判他们,却从永世就拣选了你作他的孩子,得享他那不可测度的恩典和救赎!为什么有福音传给你呢?为什么你蒙召、受感呢?为什么你认识耶稣,并藉着信心而接受他呢?你与上帝交通有喜乐吗?愿意敬畏他的名吗?这些难道不是发自上帝救赎你的永恒的预旨吗?让你自己在这神圣的惊异之中,与夏甲一同承认:“在这里我也看见那看顾我的吗?”(创16:13),与《诗篇》的作者一起说:“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诗8:4)。假如你内心有什么喜乐,就为你的名字已经记在羔羊的生命册上而喜乐吧。集中精力,对此默想一段时间之后,请继续默想你由此而得到的每一恩惠,请默想你所得到的永远的救恩,并把这救恩与上帝永世的拣选联系起来,就如保罗在《罗马书》8章29节和30节中所做的那样。在默想的时候,请思考上帝拣选的预旨的不变性,思考你的属灵状况和救赎的确定性、坚固性和不变性。从中静享安息,满有信心地说:“你要以你的训言引导我,以后必接我到荣耀里”(诗73:24)。

    在上帝使我们今生遭遇的各样惨痛的试炼和苦难之中,上帝的预旨是我们得享安慰的源泉。这一切的发生都是按着“上帝的预旨和先见”(徒2:23)。“他向我所定的,就必作成”(伯23:14)。所有这些试炼和患难都是出自上帝对我们的爱,是为了使我们自己得益处。“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上帝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罗8:28)。上帝从永世就爱你了,并指定你为他的孩子和后嗣,要向你显明他各样的美善,他会容许对你有害的事情发生在你的身上吗?我们千万不要这样想。他所爱的就必管教(启3:19)。因此,还是高高兴兴地背负你的十字架,谦卑顺服吧,并且要展望那美好的结局,因此而得安慰,虽然你现在并不晓得。

    此处是那些为罪所**的上帝的孩子的安慰。罪经常**上帝的孩子,夺去他一切属灵的渴慕和喜乐。在选民的心中,罪经常生成很多可怕的念头。请注意,那凭着他自己主权的美意拣选你的上帝,之所以作出他拣选的预旨,并不是因为你的善行和信心而受了感动。他的慈爱和怜悯永不改变,他把你圈在罪里,使他的怜悯可以临到你的身上(罗11:33);那些他所拣选得救的人,他也必使他们得荣耀。你为罪而忧伤,但他是不会因为你身上所残余的罪而遗弃你的。所以,要凭信心站立得稳,不要向众多残余的仇敌屈膝投降,要把你的注意力集中在上帝永世的预旨上,集中在主耶稣基督完全的赎罪上,集中在上帝的恩约上。因此而得安息,虽然罪继续使你忧伤,但不要任凭罪使你灰心丧气。

    对自己蒙选的确信也使人得享自由,并在祷告中大得支持。假如你可以来到上帝的面前,说:“我的父!你不是按着我的名字认识我,我不是已经在你的眼中蒙恩了吗?你不是在永世就晓得我是属你的,拣选我作你的孩子,蒙受你的眷爱,并藉着你的恩典、怜悯和信实,奇妙地使我得荣耀吗?这荣耀已经显明在你过去带领我所走的道路上,在将来你给我的带领中也必再显明。因此,父啊,请你体谅我所害怕的试炼和困难,那使我抬不起头来的种种烦扰,以及我自己身上那压制我的罪性。这些是我所渴慕的事,这些是我身体的需要,这些是我灵命的需求。愿你垂顾你所拣选的,垂顾你所眷爱的。愿你垂听我的祷告,满足我内心的渴慕。”我们的祷告必蒙垂听,这会使我们何等地自由自在,安静地信靠顺服啊!

    蒙选的确信是促进成圣的重要工具。虽然属血气的人对此无法理解,并且听了扎心,认为在这样的基础上安息会使人放肆,但圣经的教导却恰恰相反:“凡向他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象他洁净一样”(约壹3:3)。这是义人每天的经历。他们越是确信上帝对他们的宠爱,就越是受到激发,以爱心回报上帝。“我们爱,因为上帝先爱我们”(约壹4:19)。因为信徒晓得成圣并不是他蒙选和得救的原因,而是蒙选的果子,得救的显明,所以他一切的活动都是纯粹由爱发出的。他在这样爱上帝的时候,心中就燃起渴慕,愿意顺服上帝的旨意,行事为人得蒙上帝的悦纳。

    最后,假如义人晓得开始、中间、结局,一切都是由上帝根据他永世的拣选而发出的,他自己从行为上并没有贡献什么,他心中也没有什么配得的因素,这就会激发他把一切都归诸上帝,在一切的事情中都尊崇他,荣耀他,发自内心地感谢他,正如使徒保罗代表其他基督徒所作的那样:“主所爱的弟兄们哪,我们本该常为你们感谢上帝;因为他从起初拣选了你们,叫你们因信真道,又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能以得救”(帖后2:13)。此处有心人就会晓得上帝的主权、美善、怜悯、智慧、权能和不变。要熟知上帝这些完美的属性的荣美,基督徒必须深深地认识上帝拣选的预旨。那时,他该是何等的心醉神迷。满心惊喜,俯伏敬拜,得享安息,欢心鼓舞:深哉!上帝的荣耀,何等难测!这就使他禁不住欢呼:“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罗11:36)。

    
第一卷 上帝论 第七章 圣父上帝与圣子上帝 关于选民的救赎之约;或和平计划
    我们探讨了上帝普遍性的预旨,又探讨了上帝对人特别的预定,现在我们来探讨救赎之约。第一批宗教改革者以及此后一些神学家在谈及这一神圣的奥秘的时候,都带着极大的敬畏之心,其中一些人在探讨这一问题的时候用了大量的篇幅。如今,当我们谈及这一奥秘的时候,我真的希望不管是说的,还是听的,都当有同样的敬畏之心。不要以为这一真理只是最近才被人们认识的,像某些假冒伪善的人一样,他们对以前的著述故作一无所知。在很古老的时候,这一真理就在教会中广为人知。每个人都当努力理解这一真理,并正确地加以应用。目前,这一救赎之约是由基督施行的,我们现在要对这一圣约加以详细地考察。我们即将考察的范围包括:

    (1)在这一救赎之约中的立约方;

    (2)这一圣约关系到谁,是为谁的利益而缔结的;

    (3)这一圣约交流的真实性;

    (4)圣父作为圣约的一方所进行的工作,我们划分为救赎之约的吩咐和条件,成就这些条件的应许,誓言和圣礼对这些应许的证实;

    (5)圣子作为圣约另一方所完成的工作,我们划分为圣子对条件和应许的接受,他对条件的成全,以及圣子对这些被证实的应许的吩咐。

    1.救赎之约的立约方(TheCovenantingPartiesoftheCovenantofRedemption)

    首先我们来考察立约各方,即圣父上帝和主耶稣基督。假如我们主要考虑这一圣约的执行,而不是探究产生圣约的预旨,就比较容易理解立约各方。我们认为,主在人类历史中完成这一圣约的方式,与他在永世中所预定的方式是一致的。不过,我们把这一救赎之约视为上帝内在的工作之一,这是在整个圣经中反复出现的。关于基督,圣经上说,他是“在创世以前预先被上帝知道的”(彼前1:20)。选民是在他里面被拣选(弗1:4),而且,选民所蒙受的恩典“是在万古之先,在耶稣基督里”赐给他们的(提后1:9)。基督在这个世界里所遭遇的一切都是根据上帝永世的预旨、先见和定旨而发生的(参考:诗2:7;路22:22;徒2:23)。

    通过这一永世之约,在圣子及其中保身份之间存在着永恒的关系。这在基督道成肉身之前,在人堕落之后,就在他对旧约教会的治理中显明了。这带来一个问题:既然圣父与圣子在本质上是一体,因此有着一致的旨意和目标,在这两者之间怎么可能有圣约交易发生呢?因为交易总是要求有两个旨意的参与。我们这样说,是不是把上帝的位格分离的太过分了呢?对于这一问题,我的回答是,至于位格而言,圣父不是圣子,圣子不是圣父。有鉴于此,我们可以从两个角度来考虑独一上帝的旨意。圣父的旨意藉着第二位格为中保来施行救赎,而圣子的旨意则是藉着他自己为中保来施行救赎。

    这一救赎之约的受益方就是那些在基督里被拣选的人。我们在前一章中所集中探讨的就是这一问题。关于选民,我们知道他们是属于圣父的,而且由圣父赐给了基督。“他们本是你的,你把他们赐给了我。”因此,圣经上说他们的名字已经记在在羔羊的生命册上:“只有名字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启21:27)。主以圣洁的方式,容许他们因着自己的自由意志而犯罪,从而被圈在罪里,生来是可怒之子。目的就在于使上帝无限的怜悯和恩典加在他们的身上,把他们从这种状态之中救拔出来,使他们得蒙拯救,因此,必须由一位中保来满足上帝的公义。所以,圣父把他们赐给作为中保的基督,圣子接纳了他们,把他们的名字记在他自己的册上,为他们而成为中保,而且是单单为着他们,并应许拯救他们,成全他父的美意。

    2.救赎之约的存在为圣经所证实(TheExistenceoftheCovenantofRedemptionScripturallyVerified)

    在耶和华和主耶稣之间就选民缔结了救赎之约,从圣经证明如下:

    首先,在《诗篇》89篇28节和34节中写道,“我要为他存留我的慈爱,直到永远;我与他所立的约,必要坚定。我必不背弃我的约”。此处所提及的就是圣父上帝与主耶稣之间所定立的圣约,证据是很明显的。众所周知,《诗篇》中有很多地方提及主耶稣,大卫在很多方面就是他的预表。因此,圣经上也称基督为大卫(何3:5)。在这一诗篇中,提及大卫和主耶稣,大卫就是主耶稣的预表。我之所以说也提及主耶稣,是因为

    (1)这一诗篇从第1节直到37节,显然最适用在主耶稣的身上。在其他章节中,他也被称为是上帝所拣选的人(诗89:3;赛42:1),上帝的圣民(诗89:19;路1:35),有能者(诗89:19;诗45:3),用圣膏膏的(诗89:20;诗45:8),上帝的长子(诗89:27;来1:6),最高的君王(诗89:27;启19:16),他的国度遍及全地(诗89:25;诗72:8),他的国度永无穷尽,如日之恒,如月亮永远坚定(诗89:36-37;诗72:5)。

    (2)《诗篇》89篇中所写的一切在大卫身上都不适用,比如是上帝的长子(第27节),世上最高的君王(第27节),永恒国度的掌管者(第36节)。

    (3)此篇的后半部分,从38节起,向我们对照了大卫的国度和弥赛亚的国度。这一对比特别指明以下的事实:弥赛亚的国度遍及全地,正如此前所指出的那样,将会永无穷尽,如日之恒,如月亮永远坚定。恰恰相反,大卫的国度则衰败终结了。

    (4)《撒母耳记下》7章12-16节和此篇的26-37节所指的是同一件事,因此,毫无疑问,所指的是同一历史事件。而在新约圣经中,《撒母耳记下》7章的内容明确地适用在基督的身上(参考:徒13:22;来1:5),所以,《诗篇》89篇26-37节的内容也是指向基督的。

    把这一点记在心里,现在我们来作以下的推理。《诗篇》中经常提及基督,而大卫常常是基督的预表。在《诗篇》89篇25节至36节所作的就是大卫的王国与基督的国度的对比。根据38节所言,大卫的王国最终毁灭,因此,此处显然指的是弥赛亚-基督。此处说他与主立约,这显然是指主与基督之间的圣约。

    其次,在《撒迦利亚书》6章12至13节中也很显明,“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看哪!那名称为大卫苗裔的,他要在本处长起来,并要建造耶和华的殿。他要建造耶和华的殿,并担负尊荣,坐在位上掌王权;又必在位上作祭司,使两职之间筹定和平(thecounselofpeace)。”[1]

    如果这是指犹太人和外邦人,就无法理解。他们在新约中确实在教会中合一了,然而此处在上文下理中丝毫没有提及他们。所以,不会突然在此处插入犹太人和外邦人之事。那么,代词“他们两者”显然是指前面曾经提及的两者,不是别人,就是耶和华和“苗裔”。

    我们也不能把这两者理解为主耶稣的两大职份,即他君王的职份和祭司的职份。这两大职份不能合在一个人的身上,君王不能作祭司,祭司也不能作君王。这两大支派(犹大和利未)及其各自的职份必须保持分离;然而,在主耶稣身上,在他完成中保的职份的时候,这两大职份是结合在一起的,但我们不能因此就得出结论说,这节经文所指的就是这两大职份。这是不可能成立的,因为

    (1)基督是一个位格,而此处提到的是两者;

    (2)此处所提及的并不是两大职份,只是讲到“作祭司”和“统管。”

    (3)基督有三大职份,为了建造主的圣殿,这三大职份是合在一起发挥作用的。因此,此处所指的假如真的是职份,应当说“在三者之间。”

    (4)在职份之间是不存在着彼此协商一说的。这样的协商只能发生在拥有三大旧约职份的两个个体之间;因此,不应把此处所指的两者理解为君王和祭司的职份。

    “他们两者”是指耶和华和苗裔,而后者所指的就是弥赛亚。简单地一看,就当晓得是指耶和华和苗裔。“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苗裔……他要建造耶和华的殿”,这就是弥赛亚的工作。他必要建造耶和华的殿,也就是他的会众,他具备统治和作祭司所必需的资质。因此,施行统治和作祭司所描述的是苗裔,他要成就这一工作,所以我们的论点进一步得到了证实。他-苗裔-必从事耶和华托付他的工作:建造耶和华的圣殿。这需要彼此共同的认识和意向,也需要彼此协商、谋划,需要双方的智慧。因此,圣父和圣子不仅一致同意促进选民的和睦(thepeaceoftheelect),而且也对完成的方式达成了共识,也就是说,这要藉着和平之君-苗裔-来完成,他具有完成这一工作所必需的资质。

    第三,在《路加福音》22章29节也证实了此点,其中写道,“我将国赐给你们,正如我父赐给我一样”。此处所说的不是horizoo,不是diatatoo,而是diatithemai。这个词的意思就是通过立遗嘱或约的形式向人应许什么。这个词来自diatheke,意思是“遗嘱”或“约”。因此,动词“赐给”一词含有约的意思,他是藉着这个约而得国的。这在《加拉太书》3章16-17节写得非常清楚,其中写道,“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上帝并不是说‘众子孙’,指着许多人;乃是说‘你那一个子孙’,指着一个人,就是基督。我是这么说,上帝预先所立的约”,等等。因此,此处我们见到约、应许,以及这约和应许都是赐给基督的这一事实,而且这约也在基督里得到了证实,这也是事实。所以,在上帝和基督之间是存在一个约的。

    第四,“我的上帝”,“我的仆人”等这些词语也隐含了约的存在,这也是很显而易见的。因为这些都属于约的应许。“我要作他们的上帝,他们要作我的子民”(耶31:33);“……我的仆人们……”(赛65:13-14)。圣约的子民因着圣约的缘故而称上帝为他们的上帝(申26:17-18)。主耶稣说话的时候通常也是采用这样的方式:我的上帝,我的父。“我要升上去见我的父,也是你们的父;见我的上帝,也是你们的上帝”(约20:17)。

    第五,不管是在旧约圣经中,还是在新约圣经中,基督都被称为“中保”,这一事实也清楚地证实了救赎之约的存在。只要考虑《希伯来书》7章22节就够了,“既是起誓立的,耶稣就作了更美之约的中保”。除非在贷方和借方的担保人之间有契约,否则就不会有保证人。贷方必须对于有这样的一个人担任保证人感到满意,并且表示同意。同时,保证人必须向贷方承担偿付债务的责任。既然主耶稣已经藉着双方同意和认可而成为中保,因此,在耶和华和基督之间必有一圣约存在。

    第六,从以下的结论来看也是很清楚的。不论何时,只要一方面存在要求满足的条件和诫命,以及应许和圣礼,而另一方面则有对条件和应许的同意和接受,条件的满足,以及对满足条件时得到所应许的好处的要求,那么,我们可以无可辩驳地说,这是有约存在的。这一切在上帝和主耶稣基督之间都存在,所以二者之间是有一个约的。

    我们现在所想证明的不仅是这一教义,同时也想讲明这一救赎之约的属性。我们首先揭示一方的工作,然后揭示另一方的工作。

    关于圣父的工作,我们必须分别考虑:1)作为圣约之条件的诫命,2)圣约的应许,3)圣约的保证。我们在上面已经明白,圣父拣选主耶稣为担保、中保和救主,把他赐给选民,也把选民赐给他,使他为他们成就救赎之功。为了达成这一目的,圣父向主耶稣提出了几个条件,并吩咐他予以成全。“……惟有差我来的父,已经给我命令,叫我说什么,讲什么。我也知道他的命令就是永生”(约12:49-50);“这是我从我父受的命令”(约10:18)。这些命令就是条件,列举如下:

    首先,圣子必须取罪人的性情;然而,却没有罪。“……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来10:5)。

    第二,他作为以马内利,上帝与人,取了蒙选的罪人一样的性情,成为他们的替代者,消除他们的罪,把他们的罪归算在自己的身上,仿佛是他自己犯的。为了实现这一目的,作为上帝的位格之一,他本来在律法之上,却把自己置于律法之下。律法要求对冒犯的人予以惩罚,只有完全遵行律法的人才有权利得到永生。“上帝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拉4:4)。

    第三,主耶稣代替选民承担他们犯罪当受的惩罚,他必要受苦、受死,并从死里复活。“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受的命令”(约10:18);“他既按着上帝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你们就借着无法之人的手,把他钉在十字架上杀了”(徒2:23)。

    第四,主耶稣代替他们成就完全的义,好使他们成为义。“……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罗5:19);“上帝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上帝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上帝的义”(林后5:19,21)。

    第五,他使选民与这一赢得的救赎有分,藉着向他们传讲福音,重生他们,赐给他们信心,保守他们,使他们从死里复活,引领他们升天。因此,这一伟大的工作就落在了他的肩上。“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约6:39)。这些只是对救赎之约的某些条件的一般性综述。

    对于这些条件,圣父对中保和选民都加上了荣耀的应许。

    首先,圣父应许上帝的美意必藉着他而亨通。“耶和华以他为赎罪祭。他必看见后裔,并且延长年日,耶和华所喜悦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赛53:10)。

    其次,圣父应许他必为选民之王,不仅包括来自犹太人的,也包括来自外邦人的。“我已经立我的君在锡安我的圣山上了。你求我,我就将列国赐你为基业,将地极赐你为田产”(诗2:6,8);“他要执掌权柄,从这海直到那海,从大河直到地极……万国都要事奉他”(诗72:8,11)。

    第三,圣父应许把统管万有的权柄都赐给他,使他为选民的益处而治理一切的受造物。“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太28:18);“上帝叫万物都服在他的脚下”(林前15:27)。

    第四,圣父应许他将得到极大的荣耀,所有的受造物都会见到,都必承认。“……他洗净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来1:3);“……就如我得了胜,在我父的宝座上与他同坐一般”(启3:21)。

    第五,圣父应许他为天地的审判者。“并且因为他是人子,就赐给他行审判的权柄”(约5:27);“因为他已经定了日子,要藉着他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并且叫他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徒17:31)。

    第六,关于选民,圣父向他应许,选民将藉着他得到恩典之约的所有惠益:罪得赦免,与上帝和好,得儿子的名分,平安,成圣,永远的荣耀。“……你们的父乐意把国赐给你们”(路12:32);“上帝既不爱惜他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吗?”(罗8:32)。

    上帝藉着圣礼和特别的宣告向子确认了这些应许。

    (1)他用誓言向他证实。“耶和华起了誓,决不后悔,说:‘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诗110:4);“我一次指着自己的圣洁起誓,我决不向大卫说谎”(诗89:32)。

    (2)他用旧约和新约的圣礼向他印证他的应许,我们很快就会论及此事。

    (3)上帝用超乎寻常的直接启示和宣告向他保证。“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太3:17)。在《马太福音》17章5节中又重复了这一宣告。上帝不仅喜悦他的位格,也喜悦他作为中保的品质,并喜悦他救赎的工作。

    首先,作为完全的上帝和圣洁的人,主耶稣基督根据他的人性,听到这些条件之后,出于他完全的圣洁和对上帝的爱,必定接受这些条件。实际上,他是满心欢喜地接受的,正如在《诗篇》40章6-8节中所陈述的那样,“祭物和礼物,你不喜悦。那时我说:看哪!我来了!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我的上帝啊!我乐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里”。在《希伯来书》10章5-7节中,使徒也引用了这节经文,更全面地把这节经文引用在基督的身上。

    其次,他也接受了各样的应许。事实上,这一接受也得到了父的证实,他藉着圣约的应许、誓言和印记来坚固他完成这一圣约。“称我为义的与我相近;谁与我争论,可以一同与我站立”(赛50:8)。同样,圣经上称他被圣灵称义(提前3:16)。基督是如何被称义的呢?父向他重申、确证他的受苦和受死是选民一切罪的完全的赎价,父对他中保的工作完全满意,他为所有的选民赢得了完全的救赎。因此,基督在世上成为罪身的形状(罗8:3),选民的罪都归算在他的身上,他“将来要向等候他的人第二次显现,并与罪无关,乃是为拯救他们”(来9:28)。很显然,基督从这些应许中己坚固了自己,在他的受苦中期盼着应许给他的荣耀。“……他因那摆在前面的喜乐,忍受十字架的苦楚”(来12:2)。

    问题:主耶稣到底是以什么方式使用圣礼呢?此处我们有难解的地方,因为圣礼是为信徒设立的,目的就在于表明他们与恩约的惠益有份,其基础就是基督的受苦和受死,而基督本是完全的,在信心上并没有任何软弱之处。

    回答:当然,主耶稣确实参与了一些圣礼,诸如割礼,逾越节和洗礼。在掰饼这一圣礼上更明显,主耶稣也参与了。要解决这一困境,必须考虑以下的因素:

    (1)不管是无罪者还是罪人都可以运用圣礼。在人类堕落之前,对亚当来说,生命树就是一个圣礼。我们之所以把生命树视为圣礼,是因为它:

    1)不断生动地使人记得所应许的事;

    2)不断向人确证应许的确定性;

    3)使人提前品尝到所预表之事的甜蜜;

    4)不断提醒人注意圣约的条件,并提醒人保证满足这些条件。

    即使对于无罪之人,这些方面也是适用的。既然亚当当时能够运用这一圣礼,主耶稣当然也能使用它们。

    (2)圣礼是恩约的印记,把救赎之约的所有应许都封存给了基督。对于信徒而言,圣礼所印证的是藉着基督而成就的恩典之约,但对于基督而言,圣礼所印证的则是救赎之约,向他保证:因为他完全的顺服和补赎,他会为他自己和他的子女们承受一切所应许的恩惠。因此,圣礼是向基督表明:他的献祭是蒙悦纳的,他的补赎是有效的,消除了选民的罪,因为他自己承担了,而且他那完全的义也是有效的,为他取得了永生的权利。

    第三,主耶稣应许要成全上帝向他所要求的一切,因此他来到世间,完美地成就了这一切。“他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与上帝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6-8)。因此他说,“我在地上已经荣耀你,你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约17:4),并且“成了!”(约19:30)。

    第四,在成全了恩约的条件之后,主耶稣就要求所有的应许成就在他自己和选民的身上。他首先是让应许成就在他自己的身上。“我在地上已经荣耀你:父啊!现在求你使我同你享荣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约17:4-5)。他这样作是代表选民而行的。“父啊,我在哪里,愿你所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哪里,叫他们看见你所赐给我的荣耀”(约17:24)。

    问题:既然基督是代表选民行事并受苦的,他是否也为他自己赢得了什么呢?

    回答:这些事情并不是彼此矛盾的,因为一件事情可以成就不同的目的。主耶稣代表选民受苦,并为他们成就了完全的义,他对上帝和选民所显明的顺服和慈爱是如此地完全,根据救赎之约,他也为自己作为中保而赢得了所应许的恩惠。

    首先,在附有条件性应许的约中,满足条件的一方就赢得所应许之事。此处的救赎之约也是一个附有条件性应许的约。既然主耶稣已经满足了所附加的条件,他当然就赢得了一切所应许的事,这些应许既是给他的,也是给选民的。

    其次,基督也期盼着他的回报。“……然而,我当得的理必在耶和华那里,我的赏赐必在我上帝那里”(赛49:4)。

    有一种奖赏并不根据人的行为,另一种公义的回报则是根据人的行为,是基于事情的成就而赐予的。关于基督,此处的合约要求在满足条件的时候给予公平的回报。因此,基督也为自己赢得了赏赐。

    第三,主耶稣有他自己的荣耀,摆在他的面前,是摆在他面前的工价。“……他因摆在前面的喜乐,就轻看羞辱,忍受十字架的苦楚”(来12:2)。因此,我们见到摆在他面前的喜乐,这是以对十字架的顺服为条件的。他所预见到的就是这种喜乐,因此他忍受了十字架的苦楚,从而为他自己赢得了喜乐。

    第四,这一点也在很多经文中得到了证实,这些经文说明基督的工作就是他被高举的原因。基督自己降卑,因此上帝把他高举。“他必看见自己劳苦的功效,所以,我要使他与位大的同分……因为他将命倾倒,以致于死”(赛53:11-12);“你喜爱公义,恨恶罪恶,所以上帝,就是你的上帝,用喜乐油膏你,胜过膏你的同伴”(诗45:7);“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致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上帝将他升为至高”(腓2:8-9)。在圣经中这样的话语处处可见,很清楚是以基督的功德为前提的,通过观察这些经文,证实基督不仅获得了他以前所显明的荣耀,而且也是以他自己的作为赢得的。

    3.关于救赎之约的实际考察(PracticalOberservationsConcerningtheCovnantofredemption)

    我们已经知道,在父和基督之间存在着一个救赎之约,这是与选民永远的救赎有关系的。我们也已经考察了这一救赎之约特定的条件和应许,以及主耶稣如何甘心乐意地予以接受,并且完全地成就了这一救赎之约所要求的一切。我们不要认为这只不过是心智的思辨罢了,只要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可以束之高阁了。因为这是一切安慰和喜乐的根基,也是敬畏上帝,赞美上帝的根基。因此,我们一定要努力明白这一教义,并且不断地加以应用。为了给大家提供指导,请思考以下的事项:

    首先,选民的得救是确定无疑,不可动摇的。因此,他们处在一种不可改变的境地-就如那些被拣选的天使一样坚固。立约双方-父上帝与基督-对于选民的救赎、以及他们分享救赎的方式都是完全满意的,因为救赎之约的条件已经由中保成全了。他们不需要保守自己,根据上帝的预旨,他们已经在基督的保守之中了,并且他们是在确实的、全能的、信实的手的保守之下。“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罗8:35)。这约既是在父上帝和主耶稣之间所定立的,谁能使这约归于无效呢?“死啊!你得胜的权势在哪里?”(林前15:55)。

    其次,选民既不需要成就救赎,赢得救赎,也不需要加添什么,因为藉着这一救赎之约,所有的重负都放在了基督的身上。所有的惩罚他都担负,他代替他们成全律法,并保守他们,引导他们,直至最终得救。他会成就圣约中所规定的一切,并且已经成就了。另一方面,基督所有的功德都适用在上帝的儿女身上,一切的恩惠都是他们的:得儿子的名分,称义,成圣,恒忍,和得荣。所有这些,都在适当的时间,以适当的方式,按适当的程度,根据这一救赎之约的内容,而应用到他们的身上。因此,当他们认识到这一点的时候,该是何等地欢欣啊,“耶和华啊!荣耀不要归于我们,不要归于我们,要因你的慈爱和诚实归在你的名下”(诗115:1)!

    第三,我们所承受的恩典之约,以及我们在基督里与上帝圣约的交易,根基就在于上帝与基督之间的这一救赎之约。人得救的开始、持续和终了都是从这一救赎之约发出的。在没有任何人存在之前,在把福音传给他们之前,早已在这一救赎之约中预定了每个选民出生的时间,以及他们进入这一恩约的时候和方式,恩典、安慰和圣洁的程度,在今生今世他们要经历的患难和十字架的数量及性质。这一切都已定准,这些事项都是从这一恩约发出的。因此,一方面,选民所需要的只是等候,让主动工。他们只需要张开嘴接受好了,因为在这一恩约之中所确定的一切最终都会加给他们的。另一方面,他们必须集中在这一恩约上,积极地进入这一恩约,并在其中生活,他们必须使这一恩约成为他们生命的根基。这就促使敬虔之人不断前行,既有智慧,又坚定不移,既不会因信心或敬虔之稳固就裹足不前,也不会像通常人们所行的那样,飘浮不定,至于灭亡。因此,他们就会承认每一恩典的显明,圣灵的每一影响,都是发自这一恩约,也使他们能够满心欢喜,充满深情地欢呼,“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们”(罗11:36)。

    第四,这一恩约所显明的爱是无与伦比的,是人所不能领悟的。在这一恩约之中得蒙眷顾,被主认识,由父赐予子,又由子记录在他的册上,成为父子共同的喜悦,得蒙拯救,直到永远,这是何等地有福,何等地奇妙啊!他们这样行,并不是出于必然,也不是受到强迫,乃是出自他们永恒的慈爱,自愿如此的。“我以永远的爱爱你”(耶31:3)。爱驱动父,爱驱动子。上帝与其选民之间的约是爱之约,上帝的爱发自自身,并不在于爱的对象是否可爱。被接入这一恩约的人是多么地有福啊!他们被上帝的永恒之爱环绕、光照,并在上帝之爱的激励下,报之以爱,大声说,“我们爱,因为上帝先爱我们”(约壹4:19)。

    第五,藉着这一恩约,主耶稣成为选民救赎的执行者。父把他们交在他的手上,并把他们托付给他。子在爱中已经接纳了他们,绝不使他们一个人失落,却要在末日的时候使他们从死里复活(约6:39)。主耶稣是全能的、信实的、慈爱的、不变的,他拥有使他们得救所必须的一切,选民在他里面得享安息,欢呼承认:“耶和华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诗23:1);“耶和华必成全关乎我的事”(诗138:8);“你要以你的训言引导我,以后必接我到荣耀里”(诗73:24);“凡投靠他的,都是有福的”(诗2:12)!

    [1]译者著:此和合本的翻译与英文钦定本有一定的出入。现代中文译本似乎更合乎原意,引证如下:“上主-万军的统帅这样说:‘那称为“枝子”的,要从他所在的地方伸展出去,并重建上主的圣殿。他就是要建造圣殿、接受王者的荣耀。统治那子民的那人。有一个祭司要站在他的宝座边;他们两者要在和平融洽中共存。’”-中译者

    
第一卷 上帝论 第八章 世界的创造
    我们已经考察了上帝内在的工作,现在我们来考察上帝外在的工作,也就是他在自然界和恩典领域中的工作。他在自然界中的工作,以及他对其创造的护理都属创造。我们首先来探讨创造的问题。

    1.创造的定义(CreationDefined)

    动词“创造”有不同的意思。

    (1)可以指上帝对万有普遍性的治理。“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灾祸”(赛45:7)。

    (2)可以指上帝超乎寻常的作为。“耶和华在地上造了一件新事,就是女子护卫男子”(耶31:22)。

    (3)可以指在人归正时心灵的重生和更新。“上帝啊!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诗51:10)。

    (4)在一般意义上,我们对动词“创造”的理解是指物质的生成,第一天是从无中开始创造的,而在接下来的五天中,则是以第一天所创造的没有形态的物质来进行创造。

    我们按时间追本溯源,最终所达到的就是起初,此外就无法向前推进了。在起初之外,只有寓于永恒之中的上帝存在。任何暂时性的人都无法理解这种永恒性,那些认为永恒就是时间很长很长的人,所设想的并不正确。永恒的上帝,想把他自己显明出来,并把他自己的美善传递出来,就按他自己永恒的美意,藉着他自己的智慧和全能,创造了宇宙并其中的万物。因此,世上所存在的一切都是有开始的,而在此之前除了上帝自己之外,任何东西都不存在。既没有无限的光存在,也没有任何元素,无形的物质,运动的物质,人所能够称呼、所能够设想的任何东西,都不存在。“起初,上帝创造天地”(创1:1)。“起初”并不是指物质存在之前的时间,而是指恰恰与首先受造的物质元素之出现一致的时间。这在《诗篇》90篇2节中得到了证实:“诸山未曾生出,地与世界你未造成”。在世界存在之前,确实有一个“之前”,但并不是实际存在,而是从创造之始的角度来看存在一个“之前”。在这一“之前”中,世界还不存在,这个“之前”就是永恒自身。“从亘古到永远,你是上帝”(诗90:2)。原先不存在的世界就出现了。既然是出现了,必然是此前并不存在,而是有一个开始的。在其它经文中所用的“以前”这个词也证实了这一点。“……从创立世界以前……”(弗1:4);“……万古之先”(提后1:9)。这两节经文都表明,时间和世界都是有个开端的。因此,世界并不是永恒存在的。

    从前,世界并不是自永恒就存在,它也绝不是从永恒就一直存在的。上帝确实永远都能创造,但受造者却不可能没有开端,因此也不可能是永恒的。原因如下:

    首先,如果没有开端的话,就不可能说世界是受造的了,因为创造就意味着使从前并不存在的东西出现。既然这种形成是从无到有的,必然就有一个开端。

    其次,在受造界的存在过程中,有着时间的进展。而在逻辑上,时间的进展就意味着是有一个开始的时刻的,因此,受造界的存在必定有一个开端。

    第三,假如世界是从亘古就存在,那么它必定是亘古自存的,或必定是藉着上帝的永恒性而存在的。假如它是藉着自身的永恒性而存在,就必然存在两个兵力的永恒的实体了,那么上帝既不是独一的永恒者,也不是万有的初因了。然而,圣经不断把一切都归诸上帝,而且惟独归诸上帝。假如世界之所以亘古就存在是因着上帝的永恒性,那么它就是上帝自身了,因而也是全能的、全知的,在本质上是单一的、不变的等等,因为在上帝每一完全的属性中,都包含了其它所有的完美之处。在上帝自身之中,这些完美之处并不能截然分开,而是完全为一。因此,世界不可能是亘古就存在的。

    从我们所处的时代算起,世界的起初应当是在大约5750年之前。我说是“大约”,因为这个日期是无法精确决定的,原因就在于这种年代的计算不是以行星的运行为依据,必须单单根据圣经中所记载的族长们的家谱计算,而圣经中的这种记录所记载的只是年份,并没有提及月份和日子。因此,世界的受造到底是在哪个季节,我们都无法确定。可以考虑的时间如下:1)当太阳在最高点或最低点的时候,2)在秋天或春天昼夜等分的时候,3)到底是在一年的哪一季节,完全是猜测性的。最常见的说法是在春分的时候。有些人主张是在秋分的时候,似乎更有道理。我自己不知道到底是哪一观点正确。

    世界不是自动生成的,因为任何东西都不会自动出现。世界是由上帝创造的,上帝是万有的创造者。“……创造地极的主……”(赛40:28);“因为六天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出20:11);“我的帮助从造天地的耶和华而来”(诗121:2);“起初,上帝创造”(创1:1)。

    2.创造,三位一体上帝的工作(Creation,theWorkofaTriuneGod)

    从本质的角度而言,上帝是独一的,三个位格是独一的上帝,他们的意志和权能都是同一的。上帝一切外在的工作对于三个位格来说都是通用的,都是三一上帝的作为。当然,在这些外在的工作中,每个工作都根据其与每个位格的关系而归诸一个位格。因此,我们把创造归诸父,把救赎归诸子,把成圣归诸圣灵。然而,我们在这样作的时候,并没有把其他位格排除,而是明确地涵盖在内,因此,任何归诸一个位格的外在的工作,也是归诸其他位格的。所以,创造不独归诸父,也归诸子和圣灵。

    子创造世界。“万物是借着他造的(就是上帝的话,上帝之子);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他造的”(约1:3);“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西1:16)。在施行创造的时候,他并不是帮助,也不是说在创造的发生中他是一个工具,而是说他本身就是创造的动因(movingcause),因为“靠”是指初因。“……万有都是本于他……”(罗11:36)。“上帝是信实的,你们原是被他所召”(林前1:9)。

    创造也属于圣灵的工作。“上帝的灵运行在水面上”(创1:2);“诸天借耶和华的命而造,万象借他口中的话而成”(诗33:6)。

    创造是三一上帝的工作,所以,在《创世记》1章26节中说:“我们造人”。“当记念造你的主”(传12:1);“因为造你的,是你的丈夫”(赛54:5;注:此处的“丈夫”在希伯来文中是复数形式)。

    3.创造,上帝特有的工作(Creation,theProperWorkofGod)

    创造是上帝特有的工作;上帝而且惟独上帝创造万有。天使并不是“共同创造者”,而且这一创造的大能也没有传递给任何人。有些人为了保护“化质说”(transubstantiation),就提出上述的主张。有些人之所以这样作是为了否定三位一体的教义。然而,这样的主张是不成立的,也不可能成立。

    首先,圣经明确地说,创造完完全全是上帝独自的作为。“我耶和华是创造万物的,是独自铺张诸天、铺开大地的”(赛44:24);“我造地,又造人在地上;我亲自铺张诸天”(赛45:12)。

    其次,上帝的大能是内在的,是不可传递的,因此,他与万有截然不同。“不是那创造天地的上帝,必从地上从天下被除灭……惟耶和华是真上帝,是活上帝,是永远的王……他用能力创造大地,用智慧建立世界,用聪明铺张穹苍”(耶10:11,10,12);“外邦的神都属虚无,惟独耶和华创造诸天”(诗96:5)。

    第三,创造是无限大能的彰显。“自从造天地以来,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1:20)。这一无限的大能就是无限的上帝本身。假如上帝把这种无限的永恒的大能传递给他人,那么上帝就会使其他永恒的神祗出现了,这本身就是荒谬的。另一方面,受造物是有限的,因此不可能涵盖无限者,也不可能参透无限者。创造的工作确实涉及有限的受造物,然而创造的大能则始终是无限的。

    第四,为了要制造某种特定的东西,一个受造物必须借用已经存在的东西才行,而且那已经存在的东西必须合乎特定的目的才能有用。比如说,一个画家是无法在水面上作画的。创造就是从绝对的“无”中生产出什么来,这“无”就是在绝对的意义上还未成形的东西,创造就是从这种绝对的“无”中生产出有形的东西来。因此,创造的大能是不可能传递给受造物的。

    神迹的出现就是这种无限的大能的使用。当我们说某人行了什么神迹的时候,其实他们自己并没有行什么神迹。因为他们自身并不具备这种无限的内在的力量,只不过是导致这种大能运行的道德性的原因罢了。他们心中确信上帝的意志,在上帝的感动下,宣告上帝的旨意,因此他们说,“起来”,“看见吧”,或者“行走”。在这样宣告的时候,上帝用他自己的大能行了一个神迹。彼得证实了这一点,他说,“为什么定睛看我们,以为我们凭自己的能力……使这人行走呢?”(徒3:12)。惟独上帝才能够行神迹。“你是行奇事的上帝”(诗77:14);“独行奇事的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是应当称颂的”(诗72:18)。因此,这种创造性的大能是不可能传递给任何人的,惟独上帝才是独一的创造者。

    这种创造的大能是不可能传递给任何人的,同样,在创造的时候也不可能借用任何的工具。上帝用一句话,就从无中创造出了有,为什么还使用工具呢?在从无到有的转化过程中,不管是物质,还是时间都没有发挥什么作用。然而,使用工具,就必然意味着有物质和时间存在了。

    异议:天使是“共同创造者”。“我们造人”(创1:26)。上帝不可能对他自己说话,因此他是在对天使说话。

    回答:这节经文所证明的是三一上帝的三个位格。人并不是按天使的形像被造的。

    上帝并没有从一个无限的气团中创造世界,也不是用无形的元素,或从亘古存在的无形的物质,或从其他任何东西,不管想用什么名字来称呼。这种思想来自异教的杜撰,他们所依据的基本原则是:无中只能生出无来。当涉及到有限的受造物和自然界的力量时,确实是这样,但并不适用在无限的全能的上帝的身上。他确实从无中创造了万有。此处决定性的因素是“无”,并不是生成事物所凭依的物质。

    使徒在《希伯来书》11章3节论证了这一点:“我们因着信,就知道诸世界是借上帝话造成的;这样,所看见的,并不是从显然之物造出来的”。自然理性教导说,通过因果关系,我们最终得出的结论必然是上帝是万有的初因。然而,自然理性无法理解这是“如何”达成的;这就是说,如何从无中生出有来,上帝如何用一句话、一个吩咐就使得万有生成。这些我们都是藉着信心而接受的。藉着信心,我们也接受摩西所描述的次序,万有都是这样依次生成的。异**医生迦里努斯(Galenus)在读《创世记》第一章的时候,说:“摩西说的不少,但证明得却不多。”藉着信心,我们理解并极其确信地坚持:所看见的,并不是从显然之物造出来的。在《马太福音》9章33节讲到:“在以色列中,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事”,这并不是说这样的事此前就已经存在,而是说这种性质的事此前绝不存在。我们的思想很容易理解用某种东西造出某种东西,但是,信心得出的结论是:存在的东西是从无中被造,上帝是按“是那……使无变为有的上帝”(罗4:17);“因为他说有,就有;命立,就立”(诗33:9)。

    (1)假如在创造之前存在什么,必然的结论是:它是受造的,或者不是受造的。如果是受造的,必定是从无中被造,如果不是受造的,就必定是永恒的,独立的,因此就是上帝自身。因此,假如上帝是从某种东西中创造世界的,而且这种东西对于上帝自身的存在来说是永恒性的,直到今天,宇宙中的物质就仍是与上帝的存有没有什么关系。与我们上面已经说过的合在一起,这种观点是再荒谬不过了。

    (2)圣经清楚地讲道,“因为你创造了万物”(启4:11)。此处所说的“万物”是涵盖一切的。

    世界的受造来自:

    (1)上帝无所不能的大能,只是出于他全能的旨意,只是发出了一个吩咐,一切就都毫不费力地出现了。“要有光,”等等。“你岂不曾知道吗?你岂不曾听见吗?永在的上帝耶和华,创造地极的主,并不疲乏,也不困倦”(赛40:28)。

    (2)上帝绝对的主权。上帝能够创造世界,他也可以不创造世界。他能够在5750年以前创造世界,也能在以后的时间创造,而且他也能够创造出几个世界来。但他只是创造了这个世界,根据他自己的美意,就恰恰在那一时刻创造了一切。

    (3)他无限的智慧的结果。这种智慧既不能在整个宇宙中找到,也无法通过考察诸次因的次序、运动和彼此的关系就能测透;即使在一个小小的花朵中,我们也无法追寻上帝的智慧。我们不得不惊叹,“都是你用智慧造成的”(诗104:24)。这一智慧展现在万物的次序之中,万物次序井然,从太初直到如今。

    4.上帝创造之工的次序(TheOrderlyProgressionofGod-sCreationActivity)

    上帝在创造出无形的物质之后,本来那一时刻就可以完美地创造出第七天存在的一切。但上帝自有他自己的美意,他按时间的顺序,在六天的时间内创造了一切,由此为人提供了一个六日劳作,第七日安息的模式。其中的原因在《出埃及记》20章11节中说明了:“因为六天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

    然而,在圣经中并没有记载上帝是不是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来从事每天的创造之工,也不知道每天中的创造是不是在一霎那之间完成的。上帝确实能够吩咐万有在霎那之间成形,在霎那之间就使一切都从无中创造出来。那无形的物质团与最终成形的天体相比是很微小的,从这无形的物质团中发出空气,这空气物质团的忠心,扩展成为无边无际的穹苍是需要时间的。诸水分为上下,也是需要时间的。树木从地上生发,长大成形也需要时间,等等。然而,在创造的每一天中,这些事情到底需要多少时间,我们完全无法确定。在我看来,要成就当天的事工,可能整个的一天都用上了,这样,当天使看到创造万有时上帝的智慧和大能,才禁不住一同欢呼(参考:伯38:7)。也有可能是为了使六天的创造期成为人六日工作的榜样,因为上帝在每一天末了的时候,都观看他所创造的一切,并且予以认可,只是在第七天的时候才安息了。

    既然主已经在圣经中为我们详细地描述了创造之事,我们确实有责任仔细考察。为了便于大家学习,我们概括如下:

    首先,首先要注意第一节经文,“起初,上帝创造天地”,这不是简单的题字,也不是关于创造的概述,而是说明创造的一个阶段。“天”,我们理解为第三层天,“地”,就是地球和可见的宇宙。

    其次,第一天,上帝是从绝对的无中进行创造的,而在其余的几天里,上帝则用第一天所创造的无形、无生命的物质团来创造一切。

    第三,在一开始的时候,也就是在前四天里,上帝所创造的是无生命的物体,而在最后两天里,他创造了生物。

    第四,在创造无生命的物体时,上帝最先创造的是最复杂的东西:光,他从光又创造了空气,由空气到水,由水到陆地,陆地的结构是最不复杂的。然而,在创造生物的时候,上帝则是从最低层的生物开始造起,首先是无理性的动物,最后则是他最奇妙的被造物-人。

    第五,在创造的每一天,我们注意到以下的次序:(1)先是有一个吩咐:要有……;(2)然后是时间顺序上的差异:就有了;(3)认可:“上帝看着是好的”;(4)目的的界定;(5)祝福。

    第六,在万有的受造中,必须考虑三个因素:(1)它的产生,它是如何出现的;(2)它的成形,使它能够作为一个特别的创造而被识别出来,(3)它的装饰,使其美丽悦目。

    第七,在考察整个创造之工的时候,我们必须注意,以非凡的方式创造人,高举人,正是上帝的目的。为了达成这一目的,他为人预备了如此恢宏的大厦,安排万物,使之井然有序,并以各种可能的方式予以装饰。在预备好这一切之后,上帝就创造了人,使他行使治理的权柄,管理上帝手中所造的万物。

    在考察每日的创造之工的时候,我们晓得,在第一天的时候,上帝创造了三样事物:第三层天、无形的物质和光。

    上帝在第一天创造了第三层天。“起初,上帝创造天。”这里所指的既不是空气,也不是穹苍,这些都是后来才创造的,此处的“天”也被称为“天上的天”(王上8:27),第三层天(林后12:2),乐园(比较而言)(路23:43),和我父的家(约14:2),和高天(来1:3)。关于这个地方,我不敢多说,因圣经并没有记载什么(我所指的是这个地方到底在哪里,并不是指在那里所享受的好处与喜乐)。然而,我们确实知道第三层天被创造了出来。“我们原知道……必得上帝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林后5:1);“因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上帝所经营所建造的”(来11:10)。在《马太福音》25章34节讲到:“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这证实第三层天是在六日创造之初就被造了。除了知道第三层天是被造的之外,我们还可以从《启示录》21章中推演,这一层天是极其荣耀的,人在那里饱享属天的福分,与上帝有完美的交通,而且这个地方本身也是极其荣耀的。人在得荣的状态中,保有自己的身体,身体最享受的东西在那里都能找到,那是上帝所经营,所建造的(来11:10)。因此,我们认为,与大地和地上的乐园相比,第三层天的优越之处是超出我们的想象的。然而,这个地方具体是什么样的,对我们来说,却是隐藏的。

    第一天的第二项创造之工则是创造无形的物质团。我们之所以称之为“无形”的是考虑到随后的构造。第一个物质团是“空虚混沌”(创1:2)。一切都是从这一原初物质形成的,并不是在上帝的引导下,一切都自己形成,或者万有都具有成形的潜力。万有都是借着上帝无所不能的大能从这一原初的物质团被造出来的,因为圣经上明确地说,“上帝的灵运行(以创造的方式)在水面上”;这就是说,上帝的灵运行在这一完全被水包裹的物质团上。异**称这一物质团为“混沌”,是指含有万物的原初元素的球形的物质[1]。

    第一天的第三项创造之工就是光的创造。这种光也不是无因之果;如果没有原因,就与果的属性相背了。它也不是一种发光的星云,因为那时云彩还没有被造出来。它的存在也不是在这一物质团之外,因为在这一物质团之外并没有空间;它是在二十四小时内创造昼夜的时候,环绕那一物质团外围边缘的光。界定光的形式和本质并不容易,但要描述光的彰显就相对容易了。因此,保罗说,“凡事受了责备,就被光显明出来”(弗5:13)。

    在第二天的时候,上帝创造了两样事物。首先,他创造了“空气”。这一物质团既不适合人类居住,也没有彰显上帝非凡的智慧。因此,上帝创造了另外的空间,使空气团从这一物质团中出现,用一个无法测度的圆周来加以限定,在此之外,既没有空间,也没有其它任何东西存在。因此,这一空气团的界限并不是由外在的东西界定的,而是由其本身界定的。从这一空气团的中心到它的边缘,则是上帝亲自设立的广袤,在此之外,并无空间。这一空气又分成两层天,而上帝的乐园则是第三层天。第一层天从地球伸展到空间中的一个地点,这一地点我们现在还不知道。第二层天在第一层天终止的地方向外伸展,是太阳、月亮和行星所寓居的地;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空气。至于空气具体怎样详细划分,我们就不再猜测了,还是留给天文学家吧。

    第二天的第二项创造之工就是诸水分为上下。我们不要想象在行星之外,在极其广袤的空间大圈之外还有水,因为在这空间大圈之外就没有空间了,这空间大圈就是终极的疆界。离中心越远,空气越稀薄,这是有可能的。空气以上的水就是云层,有些云彩比其它云彩更高。就高度而言,他们都是有界限的,它们无法超出一定的界限运行。这节经文(创1:7)所用的词是“以上”,这就是说是在空间的高层区域,因此既没有超越星空,也不在星空的下面,而是在第一层天的最高界限之下。既然摩西只讲到两层水,把它们分为上下,就否定了行星之上还有水的主张,如果行星之上还有水层的话,摩西就会说有上、中、下三层水了。

    在第三天的时候,上帝成就了两项创造之工。首先,他把地球上底处的水分开了。他在各个地方创造洞穴,使流水聚集在那里,干地就在各处显明出来,人类和野兽就都有了适宜的居住的地方。上帝把众水聚集的地方称之为海,他也为海设定了疆界。即使这些大水高过环绕它们的海岸,它们也不会超过上帝为它们所设立的疆界。这些大水和陆地一起构成了地球。

    在第三天里,第二项创造之工就是,上帝用青草树木,各样可以想象到的植被来装饰旱地,使得地球表面五光十色,风景悦人,极其美丽。在上帝没有咒诅大地之前,地球上的风景比目前更加荣耀。每样植物,皆有风采,即使那些荆棘和蒺藜,有毒的草木,也各有优雅之处。当然,在上帝咒诅大地之前,这些东西并不是很多的,只是因着大地受到咒诅的缘故,才滋生众多,对人类和野兽都有不利。

    在第四天的时候,上帝创造了太阳、月亮和行星。太阳和月亮被称为是两个大光。这并不是说它们就是最大的物体,而是指从光的角度而言。我们还是让那些天文学家去争论它们是不是最大的物体吧。圣经称之为两个大光,事实确实如此,无论是谁,这都是毫无争议的。

    有人说,主张这些光体和行星,或者太阳,是静止不动的,地球环绕它们运转,这是那些头昏脑胀的人杜撰出来的。但我们相信的是圣经,藉着信我们知道“诸世界是借上帝话造成的”(来11:3)。圣经说地球是静止不动的。“将地立在根基上,使地永不动摇”(诗104:5)。圣经上说太阳是环行的。“太阳如同新郎出洞房,又如勇士欢然奔路。它从天这边出来,绕到天那边,没有一物隐藏不得它的热气”(诗19:5-6)。当太阳静止不动的时候,是因为一个神迹的缘故。“于是日头停留,月亮止住”(书10:13)。[2]

    这些光有三种作用:1)分昼夜,2)作为季节、日子和年份的标记,3)影响土地,使土地多有出产。“我必应允天,天必应允地”(何2:21)。

    上帝也在空中显出超乎寻常的记号来,使人惊愕,警告世人(太24:29-30),或者达成教导人的目的(太2:2)。通过观察星月之光,人就能够分辨出空气的稳定与否,由此可以分辨即将到来的天气状况(路12:54-55)。

    然而,要通过日月星辰的运行状况,预测将来由于人的自由意志的选择而生发的事件,以及战争的结果,个人的生死,荣辱兴衰等,则是

    (1)一种受到现实驳斥的虚妄的做法。即使有人偶然作出正确的猜测,也不是因为星辰的缘故,而是因为人的猜测,或撒但隐秘的影响,撒但试图用这种方法证实他们的迷信有道理,从而使他们远离上帝。

    (2)这种做法也是与上帝显明的诫命有抵触。“耶和华如此说:你们不要效法列国的行为,也不要为天象惊惶,因列国为此事惊惶”(耶10:2)。

    问题:既然上帝在第一天就造了光,怎么又在第四天创造了两个大光呢?

    回答:上帝在第一天所造的光,在第四天的时候,他就用太阳把它传递出来,就像人把蜡烛放在一个灯笼里一样。太阳照亮了月亮,月亮又藉着发射把那光传递到地上来。

    在第五天,上帝开始创造生物:鱼类和鸟类。鱼类从水中滋生,鸟类或许一部分是从水中来的(创1:20),一部分是从地上来的(创2:19)。两栖类动物,既在水中生活也在陆地上生活,显然是从水和地上滋生的。

    在第六天,上帝创造了四足动物,各有不同的性情和形状,上帝还创造了昆虫,有的有脚,有的没有脚。我们相信,所有的害虫也是在这一天中创造的。许多人认为这些害虫是因为退化的结果,也有人认为是因为天界的影响而出现的。

    上帝赐给地上的动物五大感官,使他们也有感情。虽然它们不像人一样,对这些感情无法作出智慧的回应,然而它们有自己的表达感情的方式。狗能看见,有嗅觉,有听觉,也有味觉,它能走路,表达友善或敌意,虽然方式与人不同,这一点谁能否认呢?它们的感受也是如此,也像其它感觉一样清楚地表现出来。圣经在很多经文中证实了这一点(参考:伯39:6-7;诗104:11)。

    最后,上帝创造了地球上所有受造物中最显荣耀的受造物―人。在以后的章节中,我们将单独论及人的受造。

    在六天之中完成了这一切之后,主又加上第七天,并把第七天的活动告诉我们,他在这一天“歇了他一切的工”(创2:2)。他的工作的完美之处就在于什么也不缺乏,对他而言,也没有必要再加添什么。他安息了,不再创造任何新的东西。当然,他并没有疲倦,因为“创造地极的主,并不疲乏,也不困倦”(赛40:28)。然而,从人类的角度来表达,他检查了他所创造的一切,对自己的工作感到满意。“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第七日便安息舒畅”(出31:17b)。

    因此,主把七日联成一个整体,把他的工作摆在人的面前,让人作为模范来效法,同时,又以身作则吩咐人,六日劳碌做工,第七日安息。

    “七”是一个贯穿上帝圣言的数字,一般都是指第七日的七,表明事物的完美性。如果我们注意到这一点,在阅读有“七”出现的经文时就会有亮光,不会从这个数字中想方设法地找寻神秘的因素,从而得出错误的结论来。

    我们以上所陈述的创造之事,并不是单单为了增加你在这些事上的知识,也不是为了满足你的好奇心。我们的目的是在于引导你从有形者到无形者,使你可以看到上帝的伟大、权能、荣耀和美善,并予以承认。“凡有智慧的,必在这些事上留心,也必思想耶和华的慈爱”(诗107:43)。创造把上帝的完美展现得是何等地清楚啊!连异**也注意到造化的神奇,这使我们许多基督徒羞愧。他们应当晓得,他们从来没有在这方面有所操练,从来没有在上帝的受造物中看到造物的主!

    5.对大家默想上帝创造奇功的劝勉(TexhortationtoMediateUpontheWonderofGod-sCreationWork)

    来吧,请看这恢宏的宇宙大厦,这都是上帝所造的。他是何等地庄严,何等地至尊啊!要特别地考虑你就是他所造的。因此,他对你有着绝对的权能,既然你的本性如此,把自己奉献给造物主是你的本分。你这样可怜贫乏,如此依赖造你的主,竟然犯罪得罪他,这是何等地可怕,何等地违犯自然,何等地令人发指啊!你竟敢藐视他,拒绝他,既不想与他交通,也不敬畏他,不害怕他的愤怒,这是何等地令人震惊啊!不仅如此,你还苦待他的受造物,滥用你通过犯罪而窃取的一切。当我们想到这一些的时候,就会感受到罪的沉重,厌恶自己,恐惧战兢,在羞愧中退后。

    当我们默想上帝是万有的创造者的时候,首先就会使我们感受到自己的安全、自由、安息、平安和幸福都在乎上帝的美善和慈爱,他是我们的创造者。如果你仍然是处在上帝的震怒之下,那么所有的受造物都会与你为敌,一切都在跃跃欲试,伺机把你毁灭。不管你触及什么,都会抵挡你,使你不悦。什么东西都不愿意被你碰到,都想被用于打击你。只要你还没有得蒙造你的上帝的悦纳,什么都不会给你带来平安,因此该隐的恐惧必定在你的身上。然而,当你的创造者在耶稣基督里与你重新和好的时候,你的父就悦纳你,你就确确实实地自由了,因为万有都会与你和平相处了。“因为你必与田间的石头立约,田里的野兽也必与你和好”(伯5:23)。因此,当尽心尽意接受宝贵的救主耶稣基督,从而与上帝和好。“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上帝相和”(罗5:1)。

    其次,我想告诉你们,上帝的孩子们,不管是软弱的,还是刚强的,还有你们那些在属灵的真生命上刚刚开始的人。在安慰和确信上,不管是在顺境中还是在逆境中,不管是处贫穷还是处富足,不管是在受**的时期还是和平安稳的时期,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你们在主里面有何等坚固的根基啊!“因为造你的是你的丈夫”(赛54:5);“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耶和华”(诗24:1)。既然主,你的父,是全世界和其中万物的创造者和所有者,这一切都愿意为主的事奉而各尽其力,你到底还缺乏什么呢?受造之物怎能伤害你呢?“上帝若帮助我们,谁能抵挡我们呢?”(罗8:31)。“他使人安静,谁能扰乱呢?”(伯34:29)。因此,从中得安慰吧。得安慰的理由如下:主已经认识我,已经接纳我为他的孩子。这是我藉着所赐给我的圣灵而知道的,而且已经给我带来了光明和生命,不管现在还多么微弱。主是天地的创造者;万有都是属他的,都处在他的管理之下。因此,我所需要的必不至缺乏,因为主爱我,而且他也愿意并且能够帮助我。他已经赐下应许,并宣告说,“我总不撇下你,也不丢弃你”(来13:5)。所以,默默认可吧,即使事情没有按你自己的愿望发生,也要仰望造你的主,把自己交托在他圣洁的旨意之下。作为他的受造物,作为他的孩子亲近他;向他祷告,等候他,倚靠他,总是以主为你的倚靠,因为他是天地万物的创造者。

    第三,上帝的孩子们,作为上帝的受造物,你们要善用万物,因为全世界都是你的,既属于你,也归你使用(林前3:22)。然而,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你是属基督的,最终而言,上帝才是万有的主人。不要苦待其它的受造物,不要肆意施行毁坏,因为这是上帝的财产。不要沉醉宴饮,醉酒浮夸,**他人,因为这一切都是上帝的产业。要襟怀坦白,把上帝的财物用于必要的用途,也可以本着诚实的心观看、聆听、品尝、触摸、装饰。要记住在每个受造物上都刻着三个字:Accipe,Redde,Fuge,亦即“取用”、“返还”、和“避免”。“取用”上帝所赐给你的一切,以感恩的心“返还”给上帝,一切都是来自他,并“避免”滥用,“避免”用于犯罪。

    第四,要使你自己在观察受造物之时,注意到在其中所显明的上帝。惟愿你受感赞美他,用你的心灵、嘴唇和行为,因他的荣美、权能、智慧、美善,来荣耀他,向他欢呼,“耶和华啊,你所造的何其多,都是你用智慧造成的,遍地满了你的丰富”(诗104:24)。当你思考在创造之中所显明的上帝的完美之处的时候,要努力培养敬畏之心,培养属灵的情操,在敬畏之中向他屈身下拜。“来啊,我们要屈身敬拜,在造我们的耶和华面前跪下”(诗95:6)。这是天使的工作。“我立大地根基的时候,你在哪里呢?那时,晨星一同歌唱,上帝的众子也都欢呼”(伯38:4,7)。合乎上帝心意的人所喜悦的就在于此,他观察上帝所造的大千世界,就禁不住赞美上帝。“耶和华我们的主啊,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你将你的荣耀彰显于天。我观看你指头所造的天,并你所陈设的月亮星宿,便说,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诗8:1,3,4,6);“诸天述说上帝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这日到那日发出言语,这夜到那夜传出知识”(诗19:1-2)。

    第五,尽管主在救赎之工中,比在创造和护理之中,更特别更荣耀地彰显了他自己,然而天地并不是徒然受造的。天地的存在,不仅仅是为了使人在自己生存期间予以管理,而是为了荣耀造它们的主。

    (1)未重生的人观看天地,以及上帝对天地的治理,是以属血气的方式进行的。他的眼光只是盯在受造之物上,很少能够上升到造物的主。即使他的眼界上升到造物的主,仍然是用属血气的心灵和眼睛,他们很少能够从中认识上帝。不管他从中对上帝领悟到什么,他都不会因此而荣耀上帝。

    (2)相反,那些心窍已开,已经认识上帝,爱上帝,敬畏上帝,把上帝视为是自己的上帝的人,在观察万物的时候,就能在每一受造物,每一运动中,都把万物视为许多的书卷,众多的口,称颂他的上帝、他的父的荣耀。因为他的中心不再是受造之物本身,假如自然之物比上帝在灵界中恩典的作为低下,他也不会忧心忡忡。他所注意的是上帝如何通过受造物来向人显明他自己。

    1)在亚当受造之后,在他未堕落之前,还不晓得救赎的知识,那时对亚当来说,天地和上帝的治理是不是像一面镜子一样呢?这面镜子有没有使得亚当注意到创造他的上帝的荣耀呢?有没有使他因此而荣耀上帝呢?

    2)分散在世界各地的异**,并不晓得圣经,然而他们仍然在自然的作为中见到上帝。“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1:20)。

    3)上帝时常吩咐他的教会,要留意他在创造和护理之中的作为,目的在于使人认识他。“耶和华说:你们怎么不惧怕我呢?我以永远的定例,用沙为海的界限……因此,你们在我面前还不战兢吗?心内也不说:‘我们应当敬畏耶和华我们的上帝,他按时赐雨,就是秋雨春雨,又为我们定收割的节令,永存不废”(耶5:22,24);“我造地,又造人在地上,我亲手铺张诸天,天上万象也是我所命定的”(赛45:12)。

    4)敬畏上帝的人常常注视大自然中的作为,因此而赞美上帝。“你荣耀之名是应当称颂的!超乎一切称颂和赞美。你,惟独你,是耶和华。你造了天,和天上的天……这一切都是你所保存的”(尼9:5-6)。大卫在《诗篇》104篇中也是这样赞美上帝的。他是这样开始的:“你要称颂耶和华!”而结尾则是这样的:“我的心哪,要称颂耶和华!你们要赞美耶和华!”先知把这种反思作为教会之信心的根基,说,“我们得帮助,是在乎倚靠造天地之耶和华的名”(诗124:8)。

    因此,凡是渴慕赞美上帝的人,就当无拘无束地在受造物之中,在上帝对天地万物奇妙的护理之工中,观看上帝。不要随随便便地放弃机会,仿佛这样的做法是幼稚的,是不怎么属灵的,仿佛其中并没有什么值得观看的一样。许多人对上帝创造和护理之工不屑一顾,他们所效法的是地上那些没有理性的动物的做法。然而,你们却不要如此,但愿你们用属灵的眼睛,有智慧地观察上帝的工作,从观察受造之物,上升到认识上帝,从而激发自己的灵魂荣耀上帝,行事为人亲近上帝,从思考造物主降到观察受造物。这样反思,你就会有超出人的语言所能表达的发现。但是,如果上帝按他自己的美意,并没有以他的圣灵来激动你的心灵,整个的宇宙大厦,包括上帝的护理之工,对你来说就是一个封闭性的书卷,在这样的情况下,圣经对你而言也是封闭的。然而,如果上帝的灵带你进入,你就会认识上帝,那种方式是有着不可思议的荣耀的。

    假如你是有心人,假如你的灵魂真是渴慕常常见到上帝,并荣耀他,就当察看上帝的作为,请按以下的建议而行:

    首先,以虔敬之心走到户外,举目观看那无限广袤的宇宙,浩大的宇宙空间,反思自己不过是沧海一粟。

    其次,观察天空美丽的容颜。那遥远的蓝天,悠悠的白云,发光的月亮,无数闪烁的星星;在林荫之下,或坐或行,聆听那微风吹过树丛的微声,观看那一排排高耸入云的树木,茫茫苍苍,无边无际;或登高远望,观看那一望无垠的大平原,这一切都是何等地令人赏心悦目啊!此处你可以看到青青的牧场,遍地的牛羊,各样的庄稼,各样的水果,五彩缤纷,芬芳四溢,在远处又有高山幽谷,点缀其间。也可以在海边散步,在潺潺的小溪旁坐下,静听各色的鸟儿啼声婉转,悦耳动听。即使只是在某种程度上属灵的人,也会受到吸引,归向造他的主和父,心中充满各样的情怀。他所观察到的,远远超过他所能表达的。不管是在清晨,还是在傍晚,这样的游览都会使人心旷神怡,欢欢喜喜地回到家中,心中充满了赞美之情。

    第三,请观察大自然的丰富多采,颜色气味,飞鸟走兽,花草树木,鱼类昆虫,都是各具形态,无限多样。试一试,看你能不能找到两件完全相同的东西!

    第四,请观察无限的次因的链条,请看事物是如何彼此扶持的,请看天空和大地是如何相合的,就像在《何西阿书》2章21-22节所讲的那样,“我必应允天,天必应允地,地必应允五谷,新酒,和油,这些必应允以色列”。当你坐在桌边吃饭的时候,难道不是整个的天地大厦在运动中把这张桌子摆在你的面前吗?有人劳动为你造桌子,有人作桌布,有人作刀叉,有人作盘子,有人作杯子,有人作面包,有人提供肉,有人提供水果,有人提供清酒,有人提供啤酒,仅仅是你这一桌饭,就有无数的人服事你。但是,是谁启动这些,是谁使人流汗侍奉你呢?要知道,这是天父的慈手!鸟儿、动物和鱼类的生命,都是由他赐给的。又是由他赐下食物,喂养它们,使它们能够对你有益处,并引导人捕获它们,把它们送到你的家中,还为你准备好享用。是他让小小的果树为你种上,拦阻其它的受造物采摘苹果、成串的葡萄等等,而是留下来直到成熟,千里迢迢,运到你的家中。难道这些还不足以促使你在丰富多采的世界中见到上帝的作为和荣耀吗?难道这些还不足以使那些爱慕上帝的人转心向他吗?

    第五,看那高山之峰,众树之冠,教堂的尖塔,片片的草叶,请想一想它们所指向的方向。它们不是指向上天吗?难道这些不都是在教导你不要把注意力集中在受造物上,而是从受造物转向认识上帝,渴慕他,以他为乐,把一切的荣耀和颂赞都归给他吗?

    要观察上帝所造的东西,并从中学习,分辨好歹,并不需要特别的教育。圣灵把一颗圣化的心灵放在上帝的孩子心中,非常清晰地向他们显明了上帝诸多荣耀的属性,而且显明得清清楚楚,远胜过世上那些最聪明的物理学家所能认识的,当然,方式并不相同。是的,一个敬畏上帝的农夫所能观察到的要比一个世俗所训练的天文学家、植物学家、生物学家强千百倍。

    第六,因此,我们得出结论说,上帝是以清晰的、内在的、不可磨灭的方式显明出来。这种上帝存在的概念超过我们言语所能表达的。受造万物向我们传扬、显明“他的永能和神性”(罗1:20)。他用一句话就创造了万有,并用他的大能使其无数的受造物生成并活动,这一事实太奇妙了,超出了我们的领悟力。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上帝那测不透的智慧,无限的权能和奇妙的恩典,这使我们不得不叹为观止。

    敬畏上帝的人留意观察,就会注意到上帝这些特征以及其它的特征,当然,要做到如此并不是完全靠理性的演绎,也不仅仅靠肉眼的观察。不是说,只是简单地得出一个结论,上帝是这样的,上帝是那样的,然后仍然滞留在黑暗之中。准确地说,是主将他自身向人显明,通过他的受造之物,通过万有运行的方式,清清楚楚地向我们显明,就像光出现在肉眼之前一样清楚。但是,当我们推理演绎的时候,如果对此全无看见,也没有以惊喜之情把心转向上帝,看不出上帝在其中的荣耀,因此也不把荣耀归给他,这只不过是我们缺乏灵命的标记。认为我们无法从属灵的角度来观察上帝所创造的一切,这是属血气的反应,绝不是属灵的反应。也许是因为人只是观察到受造物就裹足不前,然后从自己的观察中得出一些晦涩的结论来,因为心灵没有蒙受属灵的光照,不管是用演绎的方法,还是用归纳的方法,在观察上帝的荣耀方面,都没有切身的经历。

    第七,一个爱慕上帝的人,从受造之物上升到上帝本身,比其受造物从外部向他所传达的上帝的荣耀来说,他会见到上帝更大的荣耀。他不再盯着受造之物,而是转向造物的主,承认上帝的荣耀远远超过受造物那狭窄的小圈子。“上帝果真住在地上吗?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你居住的”(王上8:27)。他试图表达上帝的尊荣和威严,却发现自己所有的思想都是极其有限,所有的言词都不合适,他只能发出这样的慨叹,“其大无可测度”(诗145:3)。他晓得,既然上帝在创造这比较低级的地球、空气和整个宇宙的时候,就以如此荣耀的方式,使他自己得尊荣,在第三层天里,在他所亲自建造的城里,他的荣耀必是更加丰富地彰显出来。在那里,人得以丰丰富富地一睹上帝的荣耀。主耶稣被接到荣耀里,在天上坐在全能上帝的右边,所说的就是那个地方。在那里,天使是极其卓绝的受造物,光辉奕奕。在那里,敬虔之人的身体会与耶稣基督得荣的身体一样,充满了荣耀,并得到那荣耀的不能朽坏的冠冕。上帝的荣耀照亮整个新耶路撒冷,从永远直到永远,这荣耀是如此地伟大,当初保罗被提到三层天的时候,他告诉我们,他曾听到那不可说的言语,说出来是不合法的;也就是说,不可能表达出来。因此,一个人藉着信心观看,在信心的默想中,就会加入天上那无数已经得荣的人,与他们一同匍匐在主的面前,把自己的冠冕放在上帝面前,一同欢呼,“哈里路亚,赞美那坐在宝座上的,愿荣耀颂赞都归给他!”即使如此,人仍然会说,这一切与上帝内在的无限的荣耀相比,还是算不了什么。因此,我们不得不在惊异和欢呼中作结,“主啊,你的威荣高过诸天,你的荣耀何等无限!荣耀、颂赞、国度、权柄,都归给你,从今时直到永远!阿们。”

    [1]此处的“混沌”在英文中是chaos,是指“混乱,无秩序”。中文和合本圣经中翻译为“混沌”的地方,在钦定本中对应为withoutformandvoid,是指“无形、空虚”。-中译者

    [2]译者注:此处布雷克显然受当时神学和科学的局限,请参考第二章的脚注。

    
第一卷 上帝论 第九章 天使与魔鬼
    在所有的受造物中,天使和人是最完美的,所以我们把二者分别考察。首先,我们一起来考察天使的问题。

    1.“天使”之名的定义(TheName"Angel"Defined)

    “天使”(英文Angel,希伯来文是Maleach)一词在圣经中用于指各样的人。

    (1)主耶稣基督被称作天使,圣经中讲到,“他是奉我的名(Jehovah)来的”(出23:21),是“他面前的使者”(赛:63:9),是“立约的使者”(玛3:1)。

    (2)传道人被称作天使。“……因为他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天使)”(玛2:7)。

    (3)报信的人也被称为天使(伯1:14)。

    (4)无形的位格实体也被称为“天使”。“大卫举目,看见耶和华的使者站在天地间,手里有拔出来的刀,伸在耶路撒冷以上”(代上21:16)。

    在希腊语中,Angelos有两三次是指使者的;否则,就是指无形的位格实体,名为“天使”。这个名字并不是指他们的使命。这个名字是惟独属于他们的,正如“人”这个名字惟独属于人类一样。因此,这个名字所指的并不是一个职份,而是指的一种与人类相对的属灵的位格性的实体。“因为我们成了一台戏,给世人和天使观看”(林前4:9);“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言语…”(林前13:1)。圣经中也曾经把人与天使相比。“惟有算为配得那世界,与从死里复活的人,也不娶也不嫁……因为他们和天使一样”(路20:35-36;参考:太22:30)。这种无形的位格性的实体也别称为“灵”(spirit),在希伯来文中是rouach,在希腊文中则是pneuma。这个词也有好几种用法。

    (1)指上帝(约4:24);

    (2)指上帝本体中的第三个位格(诗33:6;约壹5:7);

    (3)指人的灵魂(诗77:3,徒7:59);

    (4)指风(诗1:4;约3:8);

    (5)然而,最经常用的还是指天使,也就是指无形的位格性实体。“有灵从我面前经过”(伯4:15);“天使岂不都是服役的灵?”(来1:14)。“恶鬼回答……”(徒19:15)。

    不管是“灵”,还是“天使”,这两个名字都是指他们的存有,并不是因为与其它受造物相比才这样称呼他们。上帝根据他自己的旨意为万有命名,这些就是他为这些位格性的实体所起的特定的名字,而且这些名字与这些位格性的实体是同义的。这些名字的使用就像我们使用钱一样普通;故意寻求其中隐藏的意义是绝对没有必要的。我们知道“天使”或“灵”之词的意思,也晓得我们通过这个词所理解的内容。

    人只要相信圣经的权威,谨慎地对待人类的历史和见证的记录,都不需要用证据来证明天使的存在。但是,如果有人想和撒都该人站在一起,声称“没有复活,也没有天使和鬼魂”(徒23:8),就任凭他把自己列在撒都该人的行列吧。

    天使也是受造物,因为所存在的一切或者是造物主,或者是受造物,并没有别的选择。既然他们不是造物主,当然他们就是受造物了,他们是被造的。保罗曾经证实这一点,他说,“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藉着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西1:16)。虽然我们并不能确定天使到底是在哪一天被造的,但我们确实知道他们并不是在“起初”之前就受造了。在世界受造的起初之前除了居住在永恒之中的上帝之外,没有其它任何东西存在。所有的受造物都是依次出现的,他们刚刚出现的时刻也是依次与世界之初越来越远。同样,他们也不是在起初的六日之后受造的,因为上帝在六日之内完美地创造了一切。作为“天兵”(路2:13),他们极有可能是在第一天的时候,与第三层天一起被造的,因为在此后的时间中,当上帝从无形的物质团中创造万有的时候,他们已经存在了。“我立大地根基的时候,你在哪里呢?……那时晨星一同歌唱,上帝的众子也都欢呼”(伯38:4,7)。

    在起初的时候,上帝创造的只是一个人,然后他又从这个人创造了第二个人,从这两个人,又有无数的人繁衍而生。然而,当他创造天使的时候,却是在一霎那间,就把无数的天使全部创造出来了。那里有“千万的天使”(来12:22);“上帝的车辇累万盈千”(诗68:17);“侍奉他的有千千,在他面前侍立的有万万”(但7:10)。

    2.对天使之存在的界定(TheExistenceofAngelsDefined)

    天使是无形的位格性的存有,是上帝创造的,并被上帝赋予非凡的智力、意志和权能。天使是位格性的存有,证据如下。任何人都会承认,只要拥有智力、意志和权能,能够推理,有能量活动,这就是一个位格性的存有。这些条件天使都符合-我们以后会用更充分多的证据来说明这一点-所以,他们都是位格性的存有。然而,他们存在的形式和方式,则是我们所不知道的,同样,他们内在的本质我们也不晓得。但是,我们确实知道他们的属性,比如智力、意志、权能、美善、智慧等,这些属性是与他们的本体有区别的,因为“单一性”是上帝不可传递的属性。除此之外,我们就无法深入他们存有的本质了,因为圣经上并没有向我们启示。既然这在我们理性的范围之外,我们就不希望涉及这一对我们来说隐秘的事了,我们必须保持智慧的节制,以免我们自己和他人的思想被**。

    天使是无形的位格性的存有,也就是说他们并没有身体。这恰恰就是灵的本质属性,因此天使在本质上是不与身体联合的。身体是trinamdimensionem;这就是说,身体是三维的,有长、宽、高。我们特别强调,天使并不这样,我们不要设想天使有一丝一毫的身体。在天使和肉体之间是没有丝毫的理性的。“……魂无骨无肉……”(路24:39)。上帝创造他们,使他们独立存在,并没有把他们与一个身体联系在一起。

    如同天使一样,人的灵魂也是无形的,也就是说,人的灵魂也是灵。三维的概念对于人的灵魂来说也是完全不适用的,因为没有身体的时候,灵魂依然可以存在,人死后就是这样。当然,这并不是说,人的灵魂就是天使,而是说,正如身体有各种各样的形式一样,灵魂也是有不同种类的灵的。人类的灵魂具有灵性,是无形的,这确实与天使相同,尽管程度较低,然而人的灵魂与天使的本质性的不同之处,对我们而言,却是隐藏的。至于我们的灵魂是以什么样的形式存在,我们也不完全明白。但是,我们确实知道,人的灵魂并不是天使,圣经上也从来没有称之为天使,而是一直明确地区别开来的。“你们乃是来到……那儿有千万的天使……和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来12:22-23)。

    尽管天使与身体并没有本质上的同一之处,但他们确实有形有体地出现。从圣经的记载来看,在他们经常性的显现中,他们并不是以幻影或影子的形式出现的,而是以真实的身体出现,行走,坐卧、说话、吃饭、摔跤、触摸其它身体。他们向圣徒显现的时候,圣徒并没有在心智上受到削弱,也没有睡觉(尽管他们也曾确实在人的睡梦中,或人入迷的状态中有形有体地出现),而是清醒的,圣徒说话,活动,与他们交流,仿佛他们就是真人一样。然而,我既不晓得他们暂时拥有的身体来自何方,也不希望自己对此作些猜测臆想。虽然天使与人交流的时候,所借助的身体是真实的身体,但他们与那些身体并没有本质上的联合,不像人的灵魂与身体的联合一样。他们使那些身体动起来,并不是在本质的方面(formaliter),而是在功用的方面(efficienter)。也就是说,他们使那些身体的运动,作为他们执行任务的媒介,正如人调整自己手表内的齿轮一样。之所以如此,是为了使天使在与人接触的时候,能够按照人存在的方式与人会面,从而能以人所熟悉的方式与人联系。

    虽然天使是无形的,因此不像人那样,被周围的空气等所环绕,但他们仍然存在于一个地方,只不过是方式与他们的本性相合,尽管我们这有身体的存有无法参透他们是如何这样的。但我们仍然晓得他们确实存在于某个地方,因为如果不是存在于某个地方,那就根本不存在;无所不在,又没有任何纬度的只有上帝。如果他们是在一个地方,那么他们同时就不会处在另外的地方。当我们的身体改变地点的时候,我们的灵魂也改变了地点。当一个敬虔之人死去的时候,他的灵魂就不再停留在地上,而是在第三层天居住。当一个不敬畏上帝的人死去的时候,他的灵魂就下到地狱中,也不再停留在地上了。因此,人的灵魂改变地点,天使也是如此。当天使被安置在伊甸园的东边的时候,他就被安置在那里,不在天上(创3:24)。当主的使者站在香坛的右边,对撒迦利亚说话的时候(路1:11),他就不在拿撒勒。天使加百列奉差遣到拿撒勒拜访玛丽亚时(路1:26,28),他就不在耶路撒冷。上帝的使者上去下来时,他们正在改换地方(约1:51)。所以,他们总是停留在一个具体的地点,并且经常改换地方。

    如果认为一个灵体想到哪里,就到哪里,就更荒唐了。自然,此处所假定的是灵体在一个时刻,只能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假如他想在哪里就在哪里的话,那么魔鬼就仍然还停留在天上。如果这种说法成立的话,当人的思想跑到别处的时候,他就没有灵魂了。而有病的人死后灵魂仍然停留在他的身体之中,因为他能够设想自己仍在那里。当人的灵魂在思想上跑到别处的时候,并不是说真的跑到那里去了。而是把远处的地方和事物带到自己的想象之中。同样,天使也会想到远处的事情,其方式是与他自己的本性相合的,到底怎样做到,这对我们来说也是隐藏的,正如我们不晓得天使存在的形式一样。

    天使都是很聪明的受造物,他们的智力远远胜过人的智力。所以,那位智慧的提哥亚妇人对大卫说,“我主的智慧,却如上帝使者的智慧,能知世上一切事”(撒下14:20)。他们的知识既有天生的,也有后来获得的。

    根据他们的性情,天使在他们刚刚受造的时候就常常得见父的面(太18:10)。然而,在他们从前所不知道的事情上,他们也是不断获取知识,或是通过上帝的启示,或是藉着各自的经历。主耶稣把“将必要快成的事”的奥秘显明给一个天使,差遣他去晓谕使徒约翰(启1:1)。通过不断的劝勉,教会使天上执政的、掌权的,现在得知上帝百般的智慧(弗3:10)。

    当然,天使的知识也是有限的,因此他们并不是无所不知,许多事情对他们而言,也是隐藏的。

    (1)对于那些通过人行使自由意志而发生的事,或者那些出于次因而发生的事,天使并不是生来就能晓得的。这种属性惟独上帝才具有。“要说明后来的事,好叫我们知道你们是上帝”(赛41:23);“但那日子,那时辰,没有人知道,连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可13:32)。

    (2)他们并不能借助人外在的行为来判断人心,晓得人的自由意志和心思意念。这样的知识惟独上帝自己才具有。“惟有你知道世人的心”(代下6:30);“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我耶和华是鉴察人心,试验人肺腑的”(耶17:9-10)。圣经上从来没有把这样的知识归诸天使。其次,有理性的人是惟独服在上帝之下的,而且是直接依赖他。惟独他能够影响人的意志。“王的心在耶和华手中,好像陇沟的水,随意流转”(箴21:1);“他是那造成他们众人心的”(诗33:15)。

    如果天使晓得人的意愿或意见,这并不是由于他们直接知道或以前知道,而是他们在思考的时候晓得的,他们观察所有的环境和人的活动,从而得知人的意愿或思想可能是什么。然而,错谬的可能性是始终存在的。一定要把人心与人心的表现区分开。天使所知道的是后者,又从后者得出了前者。

    当然,上帝确实向善天使和恶天使启示了一些将来要发生的事情,目的或者是为了使敬虔之人得益处,或者是为了审判和惩罚那些不敬畏上帝的人。天使把这些启示用于安慰或劝勉。然而,鬼魔却运用上帝的启示来蒙蔽人,使人承认他们能够预测未来之事,诱使人相信他们。

    当我们的小孩子开始思考问题时,他们经常会问,“这是为什么呢?”,“这是怎么回事呢?”。对于我们前面谈到的问题,他们会问,“天使有眼睛吗?”回答是:没有。“那他怎么能看见呢?他怎么能读圣经,还能知道世界上有什么呢?天使有耳朵吗?”回答是:没有。“那他怎么能知道我们说什么呢?他有手有脚吗?”回答是:没有。“那他怎么能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去呢?他怎么能做事呢?”我们对此类问题的回应就是,我们是从上帝的话知道这些事情的。然而,既然我们并不晓得天使存在的方式,我们当然也不晓得他们是“如何”存在的。我们虽然并不晓得“如何”,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一定否认这个事情本身。我们所能说的就是,天使并不像人那样观看、聆听、行事,这些事情他们都是以合乎他们本性的方式进行的。

    天使具有超级的非凡的能力,这使他们能够成就大事,远远胜过人的能力。“就是天使,虽然力量权能更大……”(彼后2:11)。圣经上说他们“有大能”(诗103:20);他们被称为“有能力的天使”(帖后1:7);他们也被称作“天兵”(路2:13),和“火车火马”(王下6:17)。这些从他们所行的事中明显可见,正如在上帝的圣言中所记载的那样。

    3.天使与物质实体的相互影响(TheInteractionofAngelsandPhysicalEntities)

    问题:既然天使与物质实体并不相容,也没有任何共同的地方,天使仍有可能与一个物质实体相互影响吗?真的发生过这样的事吗?

    回答:既然说二者并不相容,那就是首先假定了天使和人的存在。

    首先,如果不可能,那么这种不可能或者是对上帝而言,或者是对人而言,或者是对天使而言。这种不可能显然不是对上帝而言的,因为上帝是无所不能的,他能够使任何受造物合乎他的心意。这种不可能也不是针对可以运动的物体的,对天使也不适用,上帝的圣言和人的经验都证明如此。然而,没有人能说这种相互作用到底是以什么方式发生的,除非他对自然和天使存在的方式都样样晓得,事实上没有人能做到这样。可怜的人啊,我们是多么地微不足道啊!人几乎不晓得一个人与另一个人是怎样相互影响的,又怎能奢谈天使的能力如何呢?我说“几乎不”,因为有很多事情,他们都是一无所知的;他们也无法告诉我们日月星辰是如何影响地上所发生的一切的,也不能告诉我们潮起潮落的原因,许多诸如此类的现象,人都是一筹莫展。你还是先给我们解释解释人的灵魂和身体是怎么结合在一起,灵魂又是如何影响我们的身体的吧,然后你再谈天使能不能怎样。或者,干脆就相信上帝的圣言,以及人的经历,这是愚人的老师。

    其次,上帝是个灵,与人截然不同,其不同的程度远远大于天使与人的不同,然而上帝仍然对人有影响。因此,天使虽然是灵体,但这一事实并不排除天使对人的影响。假如你争辩说,上帝是全能的,而天使则不是,因此以上的结论是不成立的,我的反应是,在全能方面,确实是如此。然而,上帝与天使是和谐的,虽然事实上两者并无共同之处,而且二者与人都是不相容的。但是,这种不相容和不和谐并没有使得灵体对人没有任何影响,这是我们从中得出的无可辩驳的结论。这种逻辑解释的整个的基础都崩溃了,因此,一切否定的理由都是无效的。

    第三,我们的灵魂也是灵体,与身体也有区别,正如天使与物体有所不同一样。然而,我们的灵魂仍然对身体有影响,因此天使也能做到这样。有人说,灵魂是与它自己的身体合成一体的,所以是用它自己的身体交流,并借助这一身体与其它的物体互相作用,我的回答是,不管灵魂是否属于一个身体,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人的灵魂是灵体,而作为灵体,它是与身体有直接的关系的。你也可以说,身体与灵魂有很多间接性的接触,但是,最终你仍然不得不承认,在身体与灵魂的联合体中,灵魂对身体是有直接的作用的。因此,我们得出结论说,灵体与人是互相影响的。再者,难道上帝就不能给天使一个身体,让他暂时使用吗?难道天使就不能像人类的灵魂使用身体一样,如此使用他自己的身体,并借助他自己的身体对其它物体发挥影响吗?我们的灵魂能够做到这样,显然天使也能如此。我们已经排除了各种反对的理由,很显然,天使会对人产生相互的影响。

    第四,在圣经中,关于天使与人的相互影响有着很清楚,很丰富的证据,只要读读圣经就足够了。我们只是从大量的圣经佐证中挑选以下的例子。“耶和华的使者出去,在亚述营中杀了十八万五千人”(赛37:36)。这一任务是由一个天使完成的;其它任何受造物都无法成就这样的大事。人们,以及他们的身体,就是天使活动的对象;他们是被天使杀死的。这显然是一个天使影响物质身体的例证。“我的上帝差遣使者,封住狮子的口”(但6:22)。不是曾有一个主的使者向牧羊人宣告基督降生的消息吗(路2:13)?天使当时所用的语言是人类的语言,并且说得非常清楚。说话这一行动使空气微粒运动起来,因此那说话的天使,以及无数与他同行的天使天军,确实是对人有影响的。在那个名叫客西马尼的地方,与主耶稣基督说话的也是一个天使(路22:43)。天使向守卫耶稣坟墓的人显现,也曾在基督复活的时候,向那些妇女显现(太28:2-5)。“忽然有主的一个使者站在旁边,屋里有光照耀,天使拍彼得的肋旁,拍醒了他,说……”(徒12:7)。说到天使与人的相互作用,还有比这节经文讲得更清楚的吗?在23节也讲到,“主的使者立刻罚他(希律)”。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天使与人相互作用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异议1#:天使并没有参与,他们只不过是站在一边,增加上帝之工的荣耀罢了。

    回答:圣经上有哪一节经文是这样讲的呢?要增加上帝的荣耀,他们就会以人的形像向人显现;而在这种显现中,他们显然是与人有相互作用的。另外,在圣经中表达得非常明确,天使确实行了这些事。谁敢反对上帝所确认的事呢?

    异议2#:有人会问到底天使是以什么方式与人相互作用的。只是通过他们的意志吗?还是也行使他们的权能,施加他们的影响呢?

    答案:(1)对于任何一个有理性的受造物而言,行动的时候首先都是从意志开始的。然而,只有意志的行使,就能使事情成就,则是惟独上帝才能做到的事,任何受造物都无法如此行。上帝说,“我肯,你洁净了吧!”(路5:13);“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使无变为有的上帝”(罗4:17);“因为他说有,就有;命立,就立”(诗33:9)。

    (2)在圣经中,任何地方都没有说天使只是藉着意志的行使就完成了任务。因此,有谁敢这样说呢,这样说有什么根据呢?

    (3)圣经上说,天使大有力量,能力非凡,拍彼得的肋旁,堵住狮子的口,说话做事,所描述的正如人的活动一样。这表明天使不仅运用他们的意志,也使用了他们的权能。

    (4)假如有人坚持主张天使只是运用他们的意志,这种主张就否定了天使与人有真实的相互作用。这样推理,就无法驳斥那些否认这种作用的人,从而也就支持他自己所想反对的。既然天使确实与人有相互的作用,因此他们就不是仅仅运用他们的意志,而是也行使他们的权能,发挥他们的影响。当然,到底是以什么方式运行,我们倒是乐意静默不言。应当注意到,所有这些无休止的争论所表达的不过是人的一种隐秘的倾向,就是想完全否定灵的存在。

    天使与人有相互的作用,同样,天使之间也是相互作用的,因为1)他们之间在属性上没有不相容的地方,2)圣经上也这样提到过,“彼此呼喊说,……”(赛6:3),而且,3)假如不是这样的话,他们就会彼此隔离,不如人完全了。彼此相见,说话交流,对他们来说,也是有益处的。

    4.关于善天使(ConcerningtheGoodAngels)

    起初,所有的天使在受造的时候都是圣洁的;然而,后来他们中间有一大部分天使背叛了上帝,所以,现在既有善天使,也有邪灵。

    善天使是指蒙拣选的天使(提前5:21),这说明在天使中也有蒙拣选的,正如在人中间一样。他们通常也被称为圣天使(太25:31;犹14),主的使者,或者不加形容词,直接称为天使。他们也被称为服役的灵,基路伯,显现(是由于他们对人有形的彰显),和撒拉弗(燃烧的),这是因为他们心中的火热和乐意。讲到他们的服事,就称他们为圣洁的守护者,上帝的众子,晨星,天军,宝座,主治的,掌权的,执政的。在一节经文中,称天使为伊罗欣(诗8:5),使徒考虑到他们的权能,就在《希伯来书》2章7节中把伊罗欣翻译为天使。

    第三层天是天使聚居的地方。“……他们的使者在天上常见,常见我天父的面”(太18:10);“……乃象天上的使者一样”(太22:30)。所以他们被称为天上的使者(太24:36)。他们被从天上派到地下来,完成上帝所吩咐的事。“因为有主的使者从天上下来……”(太28:2);“有一位天使,从天上显现……”(路22:43)。

    天使之间的关系很有次序。因为上帝是一个有次序的上帝,在天上是不可能有次序混乱之事的。我们并不晓得天上那种次序的形式,也不晓得天上那种等级的特色。我们所知道的只是那里有宝座,有主治的,掌权的,执政的。有些人所提出的头衔纯粹是自己编造的。

    一般而言,天使的任务就是执行上帝的命令。“听从他命令,成全他旨意。有大能的天使,都要称颂耶和华”(诗103:20)。上帝特别差遣天使服事他的选民(来1:14)。他们保守他们,“因为他要为你吩咐他的使者,在你行的一切道路上保护你。他们要用手托着你,免得你的脚碰在石头上”(诗91:11-12)。天使警告他们脱离危险(太2:13);天使斥责人的犯罪(启22:9);他们规劝他们(启19:10);他们向他们显明将来要发生的事(但8:16);他们在选民死后把他们的灵魂带往天庭,也要在最后审判之前把选民招聚在一起(太24:31)。上帝为这些事情而使用他们,还有其它许多特别的事项,都是为了让选民得益处。同时,上帝也使用他们惩罚那些不敬畏上帝的人。有一个天使曾经在一夜之间杀死十八万五千人(赛37:36),还有一个天使击打希律王,他当时就死了(徒12:23)。

    有人或许会问,是不是每个国家,每个城市,每个家庭,每个人,都各有自己的守护天使。我们的回答是,在圣经上找不到这样的记载,因此绝对不要让我们的智慧超过已经写明的疆界。圣经上确实记载过,有一个天使站在一个敬虔之人的旁边(徒12:7)。有时有许多的天使在一个敬虔之人的周围(王下6:17),有时一个天使与数位敬虔之人同在(但3:25)。

    5.关于天使论方面的实际劝勉(practicalExhortationsConcerningtheDoctrineofAngels)

    既然天使真的是与人这样交往,敬虔之人必须对此相信、承认,而且要依此而规范自己的行为,因为圣经把天使的活动记载下来,并不是没有目的的。

    首先,必须谨慎,不要把任何的功劳归诸天使,在上帝的圣言中并没有这样启示我们,因此,我们绝对不要把任何功劳归诸他们。我们既不要说他们是代祷者,也不要渴慕有天使为我们代祷,这样的事是与上帝的圣言不相符的。对于天使,我们既不要侍奉,也不要敬拜,理由如下:

    (1)侍奉上帝之外的任何东西,都是偶像崇拜(加4:8)。我们只能侍奉、敬拜上帝。“当拜主你的上帝,单要事奉他”(太4:10)。

    (2)这是圣经所明确禁止的。“不可让人因着故意谦虚,和敬拜天使,就夺去你们的奖赏”(西2:18)。

    (3)这是圣经中所强烈地反对的。“千万不可……你要敬拜上帝”(启19:10)。

    其次,上帝按他自己的美意,使用天使成就诸多的大事。对于这一事实,我们应当查考之,赞美之,并藉着经常性的默想,努力增加我们对此的理解和信心。诸次因相互作用,上帝使用这些次因,使日月星辰影响到世上的一切,并影响到地上物体的关系,这些都使我们不得不感到惊叹。在这一切的事物中,我们都能见到上帝的智慧和美善,而上帝对天使的使用更使我们感到惊奇。虽然我们并非无所不知,但我们从圣经的记载中确实能够推演出更多的东西。如果我们更多地加以思考,就会有更深入的了解。这会使我们对于上帝使用天使一事,更加由衷地发出感谢和赞美。

    第三,千万不要冒犯、藐视、搅扰那些敬虔之人,因为他们有神圣的守护者,他们对于这样的行为是大为不悦的,时刻准备惩罚那些冒犯的人,正如在以往的历史中所显明的那样(参考:赛37:36;徒12:23)。因此,主耶稣基督在《马太福音》18章10节讲到,“你们要小心,不要轻看这小子里的一个;我告诉你们,他们的使者在天上,常见我天父的面”。

    第四,上帝的儿女是多么地安全啊!惟独上帝藉着他的权能和眷顾来保护他的子民,保守他们。所以,对于受造之物,既不要信靠,也不要依赖。当然,在这种保守之中,上帝也使用各样的工具,他提供营养来维持人的生命,武装部队来保卫城市和国家。因此,对于各样工具的供应,我们都应当向上帝献上感谢和赞美。既然上帝委派天使来护佑、保守敬虔之人,我们就当保持安静,无所畏惧,即使身处逆境,四面楚歌,也当稳如泰山,安然不动。“与我们同在的,比与他们同在的更多”(王下6:16)。

    第五,既然有天使存在,我们行事为人就当追求圣洁,无可指责,即使在无人见到的时候也当如此。虽然上帝是无所不在,无所不知的,但他仍然使用人的存在,由于我们尊敬他们,就激发我们努力行善,避免犯罪。所以,当想到天使的存在时,这也使得我们行事为人圣洁无暇,因为晓得天使是我们的同工,是我们的伙伴(来12:22)。我们要使天使高兴欢喜,并且藉着他们的交通回报,使得天庭也大有喜乐(路15:7,10)。故此,使徒劝告说,“因此,女人为天使的缘故,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林前11:10)。

    6.关于邪灵(ConcerningtheDevils)

    当上帝创造天使的时候,他们都是圣洁的;然而,后来有一大群天使背叛了上帝。“就是天使犯了罪,上帝也没有宽容……”(彼后2:4);“又有不守本位,离开自己住处的天使……”(犹6)。圣经上仍然称他们为天使,因为他们的属性就是如此,这种属性虽然后来因为犯罪而败坏了,然而并没有丧失。“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都不能叫我们与上帝的爱隔绝”(罗8:38-39)。有时,因为他们的犯罪,天使这一称呼就有所修改;这就是说,因为“他们不守本位”,或是由于他们的带领者“鬼王”(太12:24),“无底坑的使者”的缘故(启9:11),他们的称呼就改变了。因此,他们被称为魔鬼的使者(太25:41),龙的使者(启12:7),和撒但的差役(林后12:7)。

    由于他们的属性,有时也被称为“鬼”。“有人带着许多被鬼附的来到耶稣跟前,他只用一句话,就把鬼都赶出去”(太8:16)。由于他们性情可憎,就被称为“污鬼”(可3:11)。“在会堂里有一个人,被污鬼的精气附着”(路4:33)。由于他们在人体对内活动,就被称为“聋哑的鬼”(可9:25),“病鬼”(路13:11;译者注:在英文钦定本中是spiritsofinfirmity,中文和合本并没有翻译出来,只是译为“被鬼附着”),也就是说这鬼是使人聋的,使人哑的,使人得病的。他们都被称为“恶魔”(弗6:12)。

    在希伯来文中,魔鬼被称为××,在希腊文中是Satan,意思就是抵挡者、抗拒者、抵触者,因为他是上帝、嫉妒、信徒和众善的抵挡者。“……加在我肉体上……撒但的差役……”(林后12:7);“大龙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它被摔下去”(启12:9)。因此,魔鬼又被称为“仇敌”(彼前5:8)。

    在希腊文中,他被称为Daimon,Daimonion,在英文中是demon。希腊文对魔鬼的称呼来自daioo,就是“知道”的意思,因为他无所不用其极,竭力要知道他到底能在哪里、能用什么方式作出最邪恶的事情来。许多对人来说隐秘的事情,魔鬼是晓得的,有的是在上帝的许可下向他显明的,有的是他自己根据可能性而猜测的。魔鬼在作恶的时候,是非常狡猾的。“就能抵挡魔鬼的诡计”(弗6:11);“……就象蛇用诡计诱惑了夏娃一样”(林后11:3)。

    他还被称为Diabolos,在英文中是devil,源自diaballein,意思是“诋毁”。魔鬼就是一个诋毁者,他向信徒的心灵猛烈地投掷刀枪匕首,由此来诋毁上帝,而在上帝的面前,他则诋毁信徒(伯1:9,11)。“你虽激动我攻击他……”(伯2:3)。因此,他又被称为Kategoros-“控告者”(启12:10)。

    有人建议把撒但、魔鬼、污鬼、犯罪的天使翻译为罪、疾病、邪情、幻想、想象和恶人,这是荒谬无凭的。其荒谬性是明显可见的,是与圣经抵触的,不管是希伯来学者,希腊学者,还是拉丁学者,以及其它语言的学者,都一致反对这样的建议。当这些词汇在圣经中出现的时候,我们知道它们所指的并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邪恶的、灵界的、位格性的实体。圣经上提到它们的时候,与罪之类的事情是截然不同的。“并给他们权柄医病、赶鬼”(可3:15;译者注:和合本并没有把“医病”翻译出来,根据钦定本新译)。邪灵有知识,也认得耶稣,并有能力思考、说话。这显然证明我们的观点是正确的,因为这些方面是无法归给抽象的东西的。有一个例外,就是耶稣称彼得为仇敌撒但的时候(太16:23),原因就在于彼得拦阻耶稣,从而陷在撒但的工作之中。叛徒犹大也曾被称为diabolus,亦即魔鬼(约6:70),因为魔鬼进了他的心,他成了撒但的工具。

    不管是对异**还是对基督徒,是对敬畏上帝的人,还是对不敬虔的人,都很显然,魔鬼确实存在。圣经中多次提到魔鬼的存在,讲得非常清楚,若有人怀疑这一真理,就是冥顽不化,既与人的常识抵触,更与上帝的圣言矛盾。这样的人无需对他多说,更不值得和他讨论。

    邪灵确实存在,而且它们为数众多。圣经上经常讲到邪灵,有时前面加上限定词“许多”(可1:34),“七个”(可16:9),还提到在一个人身上有一群鬼(可5:9,15)。当用单数形式的时候,或者是因为只有一个鬼,或者是通称,指明它的身份,正如我们说“人活着靠饮食”(在英文中,manlivesbyfoodanddrink),或者是单指鬼王。

    与天使有关的事,一般而言,对邪灵也适用,因为它们本来就是天使。这就是说,它们都是位格性的实体,有理性,有能力,与物体和人类都能互相作用。圣经上记载,它们说话,认识耶稣,诱惑人,折磨人,被赶逐,杀死猪等等,这都证实了它们确实是位格性的实体。在《马可福音》1章34节,还有在其它的经文中,都证实它们有理性,“(耶稣)不许鬼说话,因为鬼认识他”。在以下的经文中也很显明,“耶稣我认识,保罗我也知道。你们却是谁呢?”(徒19:15)。“我只怕你们的心或偏于邪,就象蛇用诡诈诱惑了夏娃一样”(林后11:3)。

    邪灵确实影响物体和人,我们在前面证明天使之事的时候已经证明了这一事实,因为邪灵也是天使,从以下的许多经文中也证明了这一点,“蛇……对女人说”(创3:1),和“那蛇引诱我”(创3:13)。此处所说的对夏娃进行诱惑的是蛇,但我们都知道,称之为“蛇”的东西既没有理性,也没有说话的能力,因此,其实并不是蛇说话,它不过是被其它东西利用的工具罢了。另外,同样确定的是,夏娃在其本来圣洁的状态中,既不会得病,也不会伤感,想入非非,白日做梦。这是一个真实的历史性事件。在夏娃那种圣洁的处境中,她也不可能对上帝怀有非分之想,沉浸在许多错误的想法中,并与这些错误的念头争战,最后却失败了。是谁向夏娃说话的呢?圣经告诉我们,是那个要被女人的后裔伤头的蛇,也就是那个将来要被主耶稣基督征服的魔鬼。“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来2:14)。因此,向夏娃说话的是魔鬼,是魔鬼诱惑了她,而且这魔鬼还活着,仍然在与上帝的子民争战。“我只怕你们的心或偏于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清洁纯一的心,就象蛇用诡诈诱惑了夏娃一样”(林后11:3)。主耶稣说得非常清楚,当初引诱夏娃的就是这位魔鬼。“他(魔鬼)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约8:44)。因此,魔鬼曾经生活在真理中,后来犯了罪,并没有守住它起先的状况,成为杀人犯。他被称为“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名撒但”(启12:9)。因此,魔鬼认识夏娃,与她说过话,这是不容置疑的,所以它是能够影响人的。

    其次,以下经文也证实了这种相互作用,“耶和华对撒但说,‘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于是撒但从耶和华面前退去”(伯1:12);“不料,有狂风从旷野刮来,击打房屋的四角,房屋倒塌在少年人身上,他们就都死了”(伯1:19);“于是撒但从耶和华面前退去,击打约伯,使他从脚掌到头顶长毒疮”(伯2:7)。此处,进行活动的既不是疾病,也不是坏脾气、罪、人,而是撒但。撒但魔鬼使狂风从旷野刮来,他藉着狂风使房子倒塌,杀死了约伯的孩子们。使约伯身上长毒疮的也是撒但。因此,这证实了撒但就对人有影响,也对物体有影响。

    第三,另外,《马太福音》4章1至11节说,“当时,耶稣被圣灵引到旷野,受魔鬼的试探”,等等。所有这些活动,诸如争辩、引诱、抵挡、显明万国的荣耀等,都绝不是想象,而是真正的历史事件。导致这些活动产生的因素既不是坏脾气、罪,也不是人。上面所提到的这些因素既不是魔鬼,也没有被称为魔鬼,而且他们也显然与文理不符。主耶稣是圣洁的,他既不会试探自己,更不会为了胜过试探而与自己所想象的东西争辩。而且,在旷野试探耶稣的也不是上帝,因为上帝并不试探人(雅1:13)。然而,这节经文明确地说,试探主耶稣的就是撒但魔鬼。魔鬼也是个灵,他对人和物体都有相互的作用。

    第四,在福音书中也记载了那些被鬼附之人的事。这些邪灵一般被称为“魔鬼”、“鬼”、“污鬼”,但从来没有被称为“疾病”、“罪”、“疯”、“空想”,或“脾气”。圣经上说他们认识耶稣,那时候除了耶稣的门徒之外几乎没有人晓得耶稣是谁。当然,邪灵对耶稣的认识是模糊的。这些污鬼害怕在时候到了之前就受苦,他们祈求离开,进入到猪群里去,而且他们确实得到了主耶稣的允许,就把猪给杀死了。他们折磨那些被他们所附之人的身体,当他们被赶出去的时候,那些被鬼附的人都晓得了真理。赶鬼是基督所行的神迹,证实了他中保的职份。保罗就曾经受到撒但的一个差役的折磨(林后12:7)。虽然撒但既没有拳头,也没有身体,但他在上帝的允许之下,可以使用一个身体。这些都清楚地证明了邪灵的存在,他们确实存在于地球上,对人对物都有影响。

    第五,邪灵还在持续不断地攻击人,特别是那些敬虔之人,这从圣经的劝告中就可以晓得。圣经中劝告我们,要勇敢地抵挡撒但。“要穿戴上帝所赐的全副军装,就能抵挡魔鬼的诡计”(弗6:11);“务要谨守,警醒;因为你们的仇敌魔鬼,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寻找可吞吃的人”(彼前5:8)。

    撒但攻击人的方法有很多种。大概可以归为三类。

    (1)有时他集中攻击人的五大感官。他拦阻人感官的正常运行,同时刺激人的感官,使人想入非非,仿佛真的看到了什么,他或者是以有形的形式出现,使人能够听到他的声音,见到他显现的样子。

    (2)有时他刺激人的想象,或者是在清醒之时,或者是在睡梦之中,或者是在白天,或者是在黑夜。

    (3)有时他直接对人说话,当他以非物质的形式显现,对人的心灵施行诡辩的时候,就更加显明。

    7.算命与巫术(ThePracticeofFortunetellingandWitchcraft)

    到此为止,我们已经注意到邪灵确实存在,而且就是在这个世界上行动,影响人。有人自愿降服于魔鬼之下,作魔鬼的代理人,甘心乐意地作魔鬼的工具,我们称此为算命或巫术。

    算命就是人在魔鬼的帮助下,解明对人隐藏,魔鬼却知道的事情,或者是预言未来的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或者是由魔鬼从自然进程推演出来的,或者是由上帝向他显明的。

    巫术是人借助魔鬼的力量行超乎人的能力之事。比如魔鬼使死者显现,折磨人的身体等。在圣经中有许多经文证实魔鬼能作这样的事情,而且确实也作了。“人偏向交鬼的和行巫术的,随他们行邪淫……”(利20:6);“无论男女,是交鬼的或行巫术的,总要治死他们”(利20:27);“他们是埃及行法术的,也用邪术照样而行”(出7:11);“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出22:18)。隐多珥的那个女巫招来撒母耳的形体显现,预言了扫罗的死亡(撒上28:9-19)。在新约圣经中我们读到行邪术的西门(徒8:9),行法术的以吕马(徒13:6-8)。至于我们,我们绝不希望详究魔鬼做工的方式,人如何靠着魔鬼行这些邪术,我们也绝不希望细细考察。我们从上帝的圣言中知道,确实有行邪术的,他们曾经行了很多奇事,我们的日常经验对此也有充分的证实,愚人可以从中学习。对我们而言,这就足够了,当然我们必须指出,许多此类的记载完全是人自己所虚构的。

    8.与魔鬼论有关的劝勉(TexhortationsRelativetotheDoctrineofDevils)

    仅仅知道这些事情并不够,我们之所以全面探讨这些问题,目的就在于使我们可以得益处。魔鬼是黑暗之君,他总是希望自己不被人所知,隐蔽起来,这样就会使他的诡计更容易得逞。那些帮助他隐蔽的人确实是在帮魔鬼的大忙,因此,不管是对已经信主的人,还是对没有信主的人,明白关于魔鬼的事情,以及魔鬼的活动目标,都是有益处的。

    首先,我想对那些还没有信主的人说,只要你还不悔改归正,你就处在魔鬼的权势之下,魔鬼就是你的父。“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约8:44)。魔鬼就是你的主宰,他就在你的身上动工。“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弗2:2)。你是他的俘虏,处于他的捆绑之下。“叫他们这已经被魔鬼任意掳去的,可以醒悟,脱离他的网罗”(提后2:26)。他经常驱使你作各样的事,也许是你自己都认为绝不可能的事。他曾经驱使犹大背叛主耶稣,后来又上吊自杀。魔鬼经常使你远离教会,特别是当他知道听道有可能使你归正的时候更是如此。在听道的时候,他想方设法要分散你的注意力,注入各样的意念,把你所喜悦的事情呈现在你的眼前,使你对这些事情念念不忘。假如你听到对你有印象的事,他就想方设法消除你的这一印象(太13:19)。魔鬼拦阻你,不让你领悟福音的大能。“如果我们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灭亡人的身上。此等不信之人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着他们”(林后4:3-4)。不要认为,既然如此,你自己就是没有任何责任了,因为你自己也是盲目的,有各样的邪情私欲,自己故意拒绝福音。然而,魔鬼经常为此制造机会,刺激你,你就顺服他了。

    请仔细考虑这些道理,并应用在你自己的身上。要知道你自己是魔鬼的奴仆,他就是你的主宰,是他在辖制你,使你致力于他的事业,最后把你拉到地狱之中,永永远远在那里受煎熬。魔鬼是上帝的大敌,是基督的大敌,也是你自己的大敌,他内心充满苦毒,要戕害你的灵魂,把你永永远远从上帝和他所赐福的基督分离,在这种可恶的独裁者的辖制之下是多么地可怕啊!因此,怜悯你自己的灵魂吧,醒来吧,要恨恶魔鬼和他的工作,要摆脱他的奴役,与他的国度分道扬镳,把自己降服在主耶稣基督甜蜜、轻松、慈爱的治理之下,他的治理是以永恒的救赎为至境。但愿你听从我的劝告!愿主拯救你。

    上帝曾经宣告,“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创3:15),因此,魔鬼和信徒-主耶稣基督的子民-是彼此为敌的。来自魔鬼一方的仇恨是极尽苦毒和邪恶之能事的。他之所以没有行出他的毒计来,只是因为缺乏能力的缘故,因为上帝不断地拦阻他,使他那些冥思苦想所得出来的毒计无法得逞。我自己是多么希望自己能够使信徒更加憎恨魔鬼,从而更加谨慎,不致陷入他狡猾的试探之中,也绝不与他同流合污啊!但愿这一切能够促使基督徒更加仇恨、厌恶我们的主耶稣那邪恶的仇敌,刚强壮胆,勇敢地打碎魔鬼的攻击。“你们要用坚固的信心抵挡他(魔鬼)”(彼前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