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巴克萊
•七月一日•書中之書(一)
我記得有次參加牛津大學翻譯討論會,我的行裝里頭忘了帶最重要的一件,那就是英文聖經。
我因此跑到附近的一個小鎮買一本。我家里各種版本的聖經很多,所以只打算買一本便宜的。
結果我買到的,很可能是最經濟上算的一本聖經,我只花了相等于美金二角的代價,購到一本裝幀美麗、印刷精美的聖經。在這之前,我根本不知道還有這種版本的聖經,我用最低廉的代價買到了我所知道的最好的書。
我開始思想。
我們生活在幸福中,自己卻不知道。在古代,聖經是要用手來抄的。主後四世紀,因為重要的古籍都要經人手來抄,所以對抄書的人有一種標準的計算報酬的方法。要抄的書是用英文字的音節做單位來計酬的。每十六個音節構成一個單位,叫做“小行”,這個小行並不同于今天書的一行,而是像《荷馬史詩》那種詩體一行詩的平均長度。因此書是按有多少個小行來分類的。不論你怎樣抄它,怎樣安排它,一本書的小行的數目總是不變的。
六世紀時有一種叫做《清山抄體》的新約手稿,這種抄本把新約里每一本書的小行的總數都記上。四世紀初期,羅馬皇帝戴克理先發布了一道命令,規定各種東西的價錢,包括付給抄書的人報酬的計算法。每一百小行付給二十至二十五塊羅馬錢,一塊羅馬錢約等于美金二分;因此抄一百小行的人工是大約美金五角二分。
依古代的標準來計算,《馬太福音》有二千二百小行;《馬可福音》有一千六百小行;《路加福音》有二千九百小行;《約翰福音》有二千小行。換句話說,四本福音書加起來一共有九千一百小行。這樣看來,當日要得到一本四福音書的抄書,要付四十八塊美元。照這個方法計算,保羅的全部書信的抄寫費要花到六十塊美元,而現在我只花美金二角買到了全部新舊約聖經。
•七月二日•書中之書(二)
英國著名聖經翻譯家威克里夫在十四世紀末出版英文聖經,這是最早的一個翻譯本,當時印刷機還沒有發明,因此聖經仍得用手來抄寫。有人要付差不多等于現在五十塊美元的代價,才買得到英譯聖經中的一卷;有的用一大車干草去換《雅各書》,或者保羅書信中的幾章。可見當時要得到神的話語,所付的代價之大。
《大聖經》在一五四○年出版時,英國聖保羅教堂的班納主教特別在禮拜堂里方便人進出的地方放了六本。群眾涌往教堂,都想能讀到、听到聖經的話語,弄得主日崇拜都無法進行,禮拜堂外的交通阻塞。人頭涌涌,以致班納主教不得不提出警告,要是這種擁擠的情形不遏止,他會將聖經收起來。
今天的情形是何等的不同。我親耳听到過英國海外聖經公會制作經理以歡欣無比的口吻,引用一首當年流行的打油詩,說明印刷的聖經比今天還便宜︰聖經,聖經,書中之聖;皮面精裝只賣一鎊九先令;撒但看見通身戰栗,
聖經居然如此便宜。
想起十六世紀的英國人那樣不惜代價熱心閱讀聖經,真叫我們今天的人感到無限慚愧。
我們應該讓聖經的大能釋放出來,覆蓋全地。今天的聖經售價已經如此便宜,我們再沒有理由來推卸這個責任了。
•七月三日•人生的債(一)
德國著名哲學家史偉策在他三十歲的時候,有三個世界等待他去征服。但他挑選了醫學,決定接受六年的醫科訓練,成為他日後去非洲蘭巴雷內一所醫院終身工作的前奏。
他決定學醫的時候,已經有哲學博士學位,可以在學術界出人頭地。那時,他已在巴黎隨音樂大師維多爾研習風琴,年紀輕輕,已經是巴赫音樂的出色權威。
他決定習醫的時候,已拿到神學博士學位,是德國斯特拉斯堡神學院的院長,薪金優厚,居屋華麗,大有成為神學教授和一派思想大師的燦爛前程。
可是他毅然決定走上去蘭巴雷內的道路。
他的決定絕非突然,可以追溯到九年前的一個夏天的早晨。他生活在貢斯巴哈城的時候,生活里充滿了幸福和美麗。可是像史偉策在他的傳記里面告訴我們的︰這天請早,“我醒來的時候,突然想到,我不應該把眼前的幸福當作我應該得到的東西,我必須獻出自己來報答。”
史偉策的一生有好幾點與眾不同的地方。
首先,他有責任感。
他腦子里所想到的不是︰“世界和人生欠我什麼?”而是︰“我欠世界和人生什麼?”
我們生活的現代世界,是一個人人要求特惠的時代。事實上大家把特惠當作應得的權利。我們想來想去的都是這個社會、這個人生欠我們多少。年輕時要求免費的教育,大了要求工作、要求住漂亮的房子,卻不願付代價;要求幫助我們養大子女;有了病、年紀大了或是失業了,要求人家的照顧和關懷。
對,這些都是國家應該給老百姓的;也是每個人一生應該享有的。可是,在我們這一方面,應該盡些什麼責任、作些什麼貢獻來回報呢?我們不可以只顧把東西拿走,卻不把東西添回去。
在想到世界和人生欠我們多少的時候,也應該想到我們欠世界和人生多少。
•七月四日•人生的債(二)
史偉策明白他對人生應盡的義務(所欠的債),他作了充分的準備來盡做人的責任(還人生的債)。
一個人能夠拿到哲學博士學位、神學博士學位、醫學博士學位,又是巴赫音樂的最高權威,一定在工作和研究上有過嚴格的訓練,下過無限的苦功。一個有這樣訓練和準備的人,他能對人生作出何等大的貢獻。
現代的人大多希望走最便捷的道路。有的學生專門撿最容易的課來上,最容易進的大學去讀,要求考試容易,功課沒有壓力。又有不知多少人,只願付出最少的體力和腦力的代價,卻要得到最大、最多的報酬。
事實上,我們願意做的工作愈少,願意接受嚴格的訓練愈不足,我們對人生能作出的貢獻也就愈微不足道。一個老師要是準備得不夠;決不是一個好老師;一個醫生要是準備得不足,對醫學決難作出貢獻;一個神學生要是不下苦功夫準備,決不能在教會的侍奉上作出他本來可以有的成績;一個手藝工人要是缺乏訓練,當然做不出好的產品來。
盡一切的可能充實自己,做好準備,不僅僅是做學問的人應盡的責任,應有的雄心,應有的紀律,也是我們對天父、對人、對教會應有的義務。
史偉策明白冒險的真義。
史偉策在他的傳記中說︰“我被迫和那些所謂基督徒展開艱苦的唇槍舌戰,聲嘶力竭。在這些討論中,叫我奇怪的是,這些人居然不明白耶穌所教導的愛,能夠改變一個人走向人生的新道路。”
基督的愛的確能改變我們。
•七月五日•飄浮不定
英國聖經學者J•莫法特在他所寫的《前天》這本書中,有一章專門討論寓言故事。在里頭復述了托爾斯泰寫的一則寓言︰
我發現突然坐進一只小船中,船被人從岸邊推到河里。有人告訴我︰劃向對岸去,又給了我兩只槳。之後,小船里就剩下我一個人。我搖動槳,船向前移;我劃得愈遠,水流就愈急,讓我不能朝原定的方向劃去。
河面上遇見別的船,也被激流蕩開。有的人放下了槳,有的人還在掙扎,大多數的都在激流上漂浮。
我的船漂得愈遠,我見到的隨波漂浮的船便愈多,以致忘記了原來我應該劃去的方向。四面八方都有對我歡呼的聲音,使我覺得我的方向很正確。大家都跟著潮流飄浮、滑進。我也跟著大家走。突然,我听到如雷的水聲,急湍的險灘就在前面。我看見許多破船,明白我自己也快船破人亡。
到這時我才清醒過來。
在我前面是滅亡,我的小船正迅速漂去。我該怎麼辦?
回頭一望,發現不少在船正在和激流搏斗,朝上游劃去。我這才想起我的槳、我的航道和應該去的彼岸。我開始奮力劃船,逆流而上,向對岸駛去。
彼岸就是天父,激流是傳統,雙槳是自由意志。要能選擇向善,才能與天父重聚。
這個寓言告訴我們,一個人應該明白他的責任和生活里頭所藏的危機。
這個故事也告訴我們,隨波逐流的危險。
跟著潮流走,比逆著這世界的風向而行,當然容易得多。跟著人家走,比卓然不群,當然也要容易得多。
自己不努力,跟著人家走,當然不用費什麼力氣。可是朝這種方向走去,決定不會有什麼成就。保羅說︰“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羅十二2)英國小說家斯蒂文森告訴人︰“世界說什麼,不要說‘阿們’;保持你心靈的清醒。”
•七月六日•隨波逐流
托爾斯泰的寓言又講到自由意志的重要。希臘斯多葛派哲學思想堅決主張德行可以由意志的努力來取得。他們說︰要走路才能學會走;要跑才能學會跑;要讀才能學會讀;要寫才能學會寫;因此,要去實行德行,才能得到德行。
一個孩子練習摔交,被人摔倒在地上,教練會告訴他︰“爬起來,再摔,直到你不再被摔倒。”
只要下決心做一件事,這件事就能做成。要是你放棄努力,一切也就完了。得失存亡其實都在一個人里頭。
這就是斯多葛派所主張的決心行動的重要性。我們必須拿起槳,逆著激流劃去,即使手已經起泡,胸背都已十分酸痛,還是要劃。斯多葛派的主張至少讓我們看見,人的意志的力量的確比我們知道的要大。
可是讓我們看看另一面。《羅馬書》第七章講到人的意志失敗的光景︰“因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憎惡的,我反倒去做。……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原來人的意志里面已經藏有敗壞的因素。
這就需要耶穌基督。有了耶穌基督無比的力量,人才有能力做他決無法做到的事,也有力量成為他自己決不能做到的人。照我們現在的情況,我們的意志是不自由的,是被罪所捆綁的。這是人生的基本問題,只能靠著基督的全能,才能讓我們的意志真正的自由。
隨波逐流的結果是滅亡,我們必須痛下決心,努力走上正路。可是只有靠基督的大能,我們才能有力量選定正確的方向,努力走去,不致偏離。
•七月七日•不值得……(一)
有時候我覺得我們的語匯里最危險的一句話,是用“不值得”三個字開始的。
有一天,我積壓了不少工作沒有完成,可是我一定得赴一個約會。我手頭只有半個小時可用,而我有一件工作一定得完成。我心里在說︰“只剩了半個鐘頭,不值得著手做這件事。”
我們常常發現能用的時間不多,可是要做的事卻不少,我們會說︰“只有這一點點時間,不值得動手去做。”“不值得”三個字的確很危險,因為這等于說,把整整半個小時浪費了。把這些浪費了的半小時加起來,可就多得不得了。要是一個禮拜做五天,每天浪費半小時,一個禮拜加起來就有二個半小時;一年加起來就有一百三十個小時,等于十六個工作日全沒有派上用處。
我的老師麥克菲登總愛告訴人他怎樣學會意大利文的故事。他每天坐電車從家里去大學。路上要花半個小時。他每天就用這半個小時學習,居然學會了一種新語言。
別小看半個小時,半小時中你可以完成許多事。
最要緊的明白“值得”開始。
有時候我們說︰不值得一試,我們說很可能是因為我們擔心工作太難,負擔不了,或者才能與財力都不足,不能把工作做好。我們知道應該一試,可是我們自寬自解地說︰“不值得一試。”英國小說作家斯蒂文森患病之後,自知不久于人世,可是他卻說︰“要是寫不完一本書,至少可以開始寫第一面。”
•七月八日•不值得……(二)
有時候我們會說︰“不值得傷腦筋。”
這可能是最危險的一句話,我們說的時候,可能心里知道有個小地方出了毛病,或者犯了一個小錯誤。這些小過失,要是即時來糾正,應該是很容易補救的,可是我們輕輕放過了它,說︰“不值得傷腦筋。”
我們這種態度可以讓小毛病變成大問題,一點小火星可以釀成一場不可收拾的大災害。有人會因此永遠喪失健康,甚至喪失生命。醫生經常感到難的事,是病人有了毛病,不即時去看醫生。病人會說,“不值得傷腦筋。”等到他決定要傷點腦筋的時候,生命已經無可挽救了。
有許多事要是能即時對付,常能糾正和補救。比方說,你的汽車出了一點小毛病,你會說︰“不值得傷腦筋。”可是這小毛病能讓整部車子拋錨,而最近的修理站卻在十幾二十英里外。
因此要是出了什麼小毛病,應該立刻對付。
要是人人都能關心小地方、小毛病,願意不怕麻煩,多做幾個鐘頭,多走幾里路,來把這些小錯失補救,人生一定會比現在更美好。盡力把事情做得完美,永遠是值得的。
要是我們開始說︰“不值得這……”,“不值得那……”,我們得當心,因為這里頭已隱含著大麻煩、大危險。
•七月九日•聖經新譯本(一)
有一個時期,新約聖經的重新翻譯工作,十分熱鬧,數目之多叫不少人感到迷惑。
有的人問︰“為什麼還要新的翻譯本呢?有現在通用的《欽定本》聖經,不就夠了嗎?”
在有些的心目中,《欽定本》是唯一的聖經,他們討厭任何重新翻譯的嘗試。
有的人因為讀慣了《欽定本》,可以瑯瑯上口,因此也不喜歡任何新譯本。
這樣說來,為什麼還有把聖經重新翻譯的必要呢?
答案有好幾個。
《欽定本》是一六一一年問世的(現在通用的中文聖經是一九一一年才出版,是由英文譯成的《和合本》——譯者注),其新約所根據的希臘文版本,是《伊拉斯姆本》,出版于一五一六年。
希臘文新約抄本日期愈早,正確性也就愈高,因為原稿每重抄一次,不免會發出新的錯誤;要是手抄本的時間愈接近原作,犯錯誤的機會也就愈少,正確性便隨之增加。
伊拉斯姆所編的四福音書根據最早的抄本,是十五世紀的。他的《使徒行傳》和保羅書信所用的最早抄本,是十二到十四世紀的。他的《啟示錄》所根據的最早抄本,是十二世紀的,所以到二十二章十五節便停止了。《啟示錄》的後面幾節,是他從拉丁文的《武加大譯本》譯回希臘文,再補上去的。
這就是《欽定本》所根據的希臘版本,所用的抄本沒有一本早過十二世紀。
以後更早的手抄本續有發現。十九世紀時,德國神學家蒂申多夫發現了西奈抄本,這時,梵蒂岡抄本也面世。這兩個抄本都成于四世紀。本世紀,也就是在一九三一年,又發現了徹斯忒俾提古抄本,其中有些書卷成于三世紀。到一九五八年,又發現了博多麥爾古抄本;成書的年代早在公元二○○年左右。
這也就是說,我們手頭現有的新約抄本,已經比《欽定本》所根據的抄本早一千年。接近聖經原稿約一千年,其內容當然應該更為正確。因此我們現在用來翻譯聖經所根據的材料,比《欽定本》聖經翻譯的時候所能得到的材料,不知好了多少。
•七月十日•聖經新譯本(二)
《欽定本》聖經所用的英文當然也是十六世紀時代的英文,用的是古體。現在當然需要用現代語的聖經(《和合本》中文聖經出版于一九一九年,采用當時口語,雖然有關制度、稱謂和今天已有若干不同,但大體上仍是非常接近我們現代語言的一個譯本,因此受到中國教會普遍的采用——譯者注)。
新約聖經最早是用希臘文寫成,用的是當時大家通用的語言。可是一六一一年的英文卻不是我們今天通用的文字。聖經應該用當代的語言,向讀者說話,這是聖經原文所遵行的一個原則,今天也必須用現代的翻譯來向現代人說話。
我們現在對新約時代所用的語言,已經增加了不少了解,比《欽定本》翻譯時多得多。這是因為近年來發現了不知多少古代的文獻,包括私人信札,法律文件,稅單,戶籍資料,還有會議記錄。
七十五年前出版的字典,還在告訴我們,新約所用的二千八百二十九個不同的希臘字,其中有五百五十個只用在新約中,不見于他處。現在這五百五十個字當中,已有五百個可以從上述新發現的文件當中找到,讓我們能更明白它們的確切意義。
今天我們翻譯聖經,比一六一一年多了許多可用的參考,不利用這些參考資料理重譯聖經,是十分可惜的事,因為失去了幫助我們更明白聖經真理的機會。
有新知識而不用,也是一種罪。
•七月十一日•忠心
保羅說︰“我不以福音為恥。”(羅一16)無論我們在哪里,都應該對耶穌基督有堅決不動搖的忠心。
我們在公眾場合,對耶穌忠心嗎?
有多少教友,有多少宣稱自己是基督徒的人,在餐廳用餐前作謝飯的禱告?
也許這是小事,但卻可以看出一個基督徒是不是真的忠心。在公眾場合,我們是不是有勇氣又甘心情願向人見證我們是基督徒,抑或下意識地不讓自己顯得與人不同,因而隱藏自己的身份。
我們在社交生活中,對耶穌忠心嗎?
許多年前,有位很有學問的愛爾蘭的教牧說過一句很有名的話。人家問他是不是基督徒,他回答說︰“是的。但不會讓人家覺得不自在。”
他的意思是說,他雖然是基督徒,但不願因此妨礙他社交生活的享受和愉快。是不是我們有時候為了怕難為情,在社交場合隱藏自己的基督徒身份?
在我們的日常工作中,對耶穌基督忠心嗎?
我們會從報紙上看見,有些小的、不出名的宗派團體里的人,不顧外面的壓力,決不肯接受一些大家都認為當然的行為規範。這些人很多時候因此失業,因為他們反對某些行為規範,形成工業上的問題。
我不是說,我們應該贊成這種行為,我只是說,我個人很欽佩他們。
我們有沒有為了怕事而接受世界的標準?我們能不能不問後果如何,堅持耶穌基督的標準。
只有我們自己的良心能誠誠實實的對這個問題提出答案。不過我們都可以像斯蒂文森那樣禱告︰不問人生變化有多少,甚至面臨死亡,天父能保守我們忠于自己,忠于我們所愛的人,忠于上主。
•七月十二日•依據
基督徒判斷事物的時候,該用什麼做最高的依據。
我們可以憑良心來判斷嗎?
有人說,良心是與生俱有的,是內在的,天賦的。希臘哲學家艾皮科蒂塔曾經說過︰沒有人生下來就有音樂或者幾何學的知識,但分別是非的知識卻是與生俱來的。
可是問題並沒有因此解決。良心是可變的。稚子的良心就和成人的良心不同;文明人的良心又和原始人不同。
一個人可以壓抑、不理良心的聲音,以致良心失去作用。像良心這樣多變化,又會隨環境而改變的東西,當然不能拿來作為判斷的最高依據。
我們可以憑教會的標準來判斷嗎?
羅馬天主教把教會當作最高的權威。可是教會犯過不少錯誤,例如十三世紀的異端裁判所的殘暴手段;十六世紀發售贖罪券等不合聖經的商業行為;教士們偽善的律己行為;反對普及知識的蒙昧評論;在一般人需要指導的事上,完全不能作出確切的宣告,有關和平與戰爭的問題就是一例。地上的教會有太多人為的因素滲在其內,因此不可能不犯錯誤。
我們能單單憑引聖經來判斷嗎?
我們可以從聖經找到一節經文來支持一個論點,但是往往也能夠找到另外一節來支持相反的論點。我們可以從聖經上同時找到應該消滅敵人和應該寬恕敵人的根據,完全忽視我們在什麼情況下引用這些經文。
聖經本身當然是完善連貫的,是我們行為的權威標準。可是當人引用的時候,他便可以隨自己的意思挑選,有時還會根據其他的原則來挑選。
上主的方法是要人先改變自己,成為一個“在基督里”新造的人,然後可以用自己的意志、自己的心靈和自己的判斷力來分辨是非。因此救贖我們的耶穌基督才是我們作判斷、選擇的標準,認識基督就能得到這種做判斷、做決定的最終權威。
•七月十三日•人從哪里來?
我從哪里來?我往哪里去?我怎樣去?
這是人生三個最基本的,也是人人會問的問題。
我從哪里來?
這個問題答案不止一個。人是男女交合的產物,男的是他的父,女的是他的母。因此從人的角度來看,人是偉大的、純潔的愛情的結晶;但也可能是片刻的難控制的情欲的產物。
我們可以說,人是純物質的構成物。有人曾把人體做過一次化學分析︰人身上的脂肪可以做七塊肥皂;鐵質可以做顆小釘;石灰質可以夠粉飾一間雞舍;糖質可以裝滿一個小湯碟;鎂質夠做幾個鎂片;足夠的鉀質,可以讓小玩具炮開響一次;還有磷質可做二千二百支火柴;還有一小點硫磺。從這一方面看,這就是人的來源。
要是你問基督教的神學家和思想家,人從哪里來?他們的答案會大大不同。基督真道告訴我們,人都是天父的心靈的杰作,是 精心思考的產物。每個人都是天父子女, 付托我們特殊的任務,和與眾不同的命運。
在基督徒眼中,生命不是偶然的遇合,也不是化學物質的揉搓。生命實質上來自上主。
•七月十四日•人往哪里去?
我往哪里去?
這個問題的答案不止一個。有的人至少會說,我們哪兒都不去;既然人到頭來就是死,死了什麼也完了。
有的人會說,生命的終點是“無”,是“寂滅”。
基督真道的答案完全不同。我們相信,既然人是從上主來的,因此要回到上主那兒去。
對基督徒來說,今生是很重要的一個“階段”。
要是人生的終極就是今生,那麼我們怎麼渡過今生便變得一點也不重要了。打發今生最理想的辦法,應該是想做什麼就去做什麼;因為到頭來,我們不必對自己所做的負責。
要是生命是天父精心構思的杰作,那就不能不有審判,因為人必須對有沒有完成天父的旨意有個交代。基督真道很直截的指出︰生命來自天父,所以一定要回到天父那里。這也是生命所以具有意義的道理。
怎樣到那里去?
基督徒在聖經里面可以找到建立美好生活的地圖和旅行指南,告訴他達到目標應走的道路。
可是從地圖上去找路有時會很困難,有了地圖以後要想保證不迷途,還有一個更好的方法︰這就是請一位熟悉道路的人來做我們的旅行指導。
這位指導就是耶穌基督。
•七月十五日•耶穌都經歷過(一)
美國布道家慕迪是一個說話直率而又十分敢言的人。某次在他的布道會中,有一個人用盡方法,又叫又罵,想打斷他的講道。布道會結束的時候,這個人走到慕迪面前要想和他握手。慕迪望著他說︰“要是耶穌基督都能和加略人猶大一道吃最後的晚餐,我也應該同你握手。”
這句話的確含有至理︰不問我們所受的苦難、凌辱、艱辛、怨尤何等的大,耶穌受過的比我們還大。
耶穌曾經受凌辱、遭誹謗。
耶穌曾被人辱罵,說 好吃、貪酒,又說 是稅吏和罪人的一黨。
有時我們也受到委屈,蒙受不白之冤。不管人家怎麼說,總要記著︰耶穌所受的比我們還厲害,可是 卻是沒有罪的人。
耶穌曾遭朋友離棄。
耶穌曾被 的朋友背棄。在 最需要友誼的時刻,在 最需要朋友的忠誠時候。 的朋友都拋棄了 ,紛紛逃避。
我們的朋友有時也離棄我們,對我們不忠,海誓山盟一一幻滅,這當然叫人心傷欲絕。
要是我們遇到這些事,應該記得耶穌也曾經遭遇過,而 的一個朋友還出賣了 ,把 交給敵人處死。不管我們所遭遇的是什麼,耶穌都曾經歷過,耶穌愛屬 的人,而且愛他們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