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新約
作者︰尼克•開利福大
正文
第一章 聖經──包含兩個宗教 第二章 新舊約的比較 第三章 新舊不分的教會 第四章 耶穌降世之使命
第五章 律法時代 第六章 教會時代 第七章 大災難時代 第八章 天國時代
第九章 基督怎樣建造他的教會 第十章 初世紀的教會 第十一章 新舊約中的救恩 第十二章 信心和行為
第十三章 恩典之實質 第十四章 信的重要性 第十五章 新約中的耶穌 第十六章 三種人︰猶太、外邦和教會
第十七章 馬太福音中的天國 第十八章 天國的法律 第十九章 同觀點福音的價值 第二十章 耶穌對教會的教導
介紹著者      
正文 第一章 聖經──包含兩個宗教
    1.新約全書

    當彼得論到保羅的書信,在彼後三︰15-16,他說︰你們該曉得耶穌長久的容忍,正是我們可以得救的理由;我們親愛的弟兄保羅,他也曾按著上帝賜他的智慧寫信給你們,談過這些事;可惜其中有些難懂的地方,被一些不學無術和在真道上不穩定的人曲解了,就好像他們曲解了其他經文一樣,真是自取滅亡。(當代福音)

    這段經文告訴了我們一些很重要的道理。首先,彼得相信保羅所寫的是經文,因為他將保羅所寫的與其他的經文來作比較,這就是說,他接受保羅所寫的是聖靈所感動的。第二,保羅的教導被人曲解,因為他們是一些無知和在真道上不穩定的人。他們建立自己的觀點,不去從經文中來尋求神的觀點。最近報載,有些人引用舊約的經文,來辯證同性戀是正常的。人會利用聖經來辯護自有的成見,而不去從聖經中尋找神真正的願望。保羅寫的書信,原意是讓大家都明了神的意志,在以弗所書三︰4-5(當代福音)他說︰你們讀過那封信之後,就知道我對于基督奧秘的事,的確深切的了解。自古以來,上帝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把這奧秘顯明,讓人知道,他現在藉著聖靈,已經向他的使徒和先知們啟示明白了。

    保羅說他得到一個新的奧秘,是自古以來神沒有透露給世人的,現在藉著聖靈向他顯明了。不單是向他這個有使徒身份的人,並且也向其他先知、使徒們顯明了。這就是說,他們將神的語言傳達給大家,結果就形成了我們的「新約全書」。

    2.兩個宗教

    為什麼我們對聖經常會有誤解呢?最主要的原因似乎因為這本書很少有人注意到包含了兩個宗教。怎麼是兩個宗教呢?這書不是基督徒的聖經嗎?正確的來說,這本書只有十分之二是基督教的經典,其他的全都屬于猶太教,關乎舊約中神的子民。那麼,這書既然包括兩個宗教,我們基督徒的責任即應明確的去斷定,何處是一個宗教的終止,另一宗教的開始。你大概會說︰「這很容易,你把聖經打開,找到這麼一頁,說是新約全書的地方,這就是舊約的終止,新約開始的地方。」在馬太福音前,那「新約全書」的一頁紙,並不是神放入你的聖經內的,這是印刷聖經的編譯者放入的。這是一個人為分段的辦法,以著者的時代定為新約之開始。可是這頁紙,不但沒有解決何處是新約開始的問題,反而增加了這問題的困難。這是什麼意思呢?因為你若打開馬太福音,從第一章開始讀起,你看不到什麼地方提到新約,你讀到耶穌和一些舊約人物的關系,就是大衛的子孫,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接著一連串的族譜。你再讀下去,直到馬太福音快結束時,才見到提起新約這回事。

    如果我們認為馬太福音是在「新約全書」這頁紙的後面,所以馬太、馬可、路加這些福音必都講的是基督教的信仰,並且從這些福音中必可找到完整的基督教教義,何況馬太、馬可、路加不都叫做福音嗎?其中不有許多耶穌基督的教導嗎?的確,這些書是叫福音,而且有許多耶穌基督的教導,但是我們必須要細看其中的內容。就以馬太福音來說,其內容主要描寫了一個降生在猶太家庭的彌賽亞,自小生活在律法之下,長成後被奉為猶太夫子,他的教導是勸勉猶太人遵守摩西律法,他和外邦人很少有關系。他自己說,他的使命是專為以色列人來的。在馬太十五章24節他說︰「我奉差遣只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換句話說,他的使命與外邦人無關。在整個馬太福音二十八章中,一直到十六章才僅僅提到「教會」一次。從耶穌誕生直至他被釘十字架的前一夜,才首次在二十六章中暗示他將要立的「新約」。所謂新約,乃是神與以色列人定的一個新的契約,因神和他們曾定過一個舊的約。這個新約和基督在十字架上流血釘死有密切的關系。

    3.兩教合一

    初世紀時,信徒幾乎全是猶太人,由于他們有猶太教的背景,對新約的真義也不太明。後來外邦人也信了基督(見使徒行傳十章),這些猶太信徒要這些外邦人同樣的去遵守摩西律法(見使徒行傳十五章),將猶太教與基督教混合為一,發生了許多困難。不但是初期教會有律法和恩典混亂的困難,現代的教會也有相似的現象。下列十二個例子,足夠表現出一些混亂的觀念。

    第一,聖經是一本基督徒的經典。事實上,不是全部聖經都是基督徒的經典。大半以上都是對以色列寫的猶太經典。雖然整部聖經對基督徒都有益處,但是並非全部聖經都是針對基督徒而寫的教訓。

    第二,十誡是基督徒基本的教規。主日學中往往著重于教導遵守十誡,過于約翰三章16節的恩典觀念。結果使信徒生活在律法之下,而不在恩典之下。

    第三,我們傳的是天國福音。在十字架之前,耶穌和門徒傳的福音,與十字架之後使徒們傳的福音,有很大的分別。十字架前,耶穌所傳的天國福音,叫以色列人轉向神,因為天國即將來臨,這天國就是指神在撒母耳下第七章中,對大衛王所應許的一個永遠堅立的王國,或稱彌賽亞的國,也就是啟示錄所描寫基督于千禧年時作王的國。十字架後,使徒們傳的是恩典福音,叫人因信而得救,讓耶穌在十字架流的寶血,清洗一切的罪。所以當我們讀到馬太廿四︰14這一段提到福音的經文,耶穌說︰(現代福音)「這天國的福音,必傳遍世界,讓各國人民都可以听到,然後末日才臨到。」若是我們認為這天國福音就是教會所傳的福音,這樣我們只要多派遣傳教士,即能加速末日的來臨,也就使耶穌早日重來。有些教會的確因此加派傳教士,精神甚為可佩,但是馬太廿四章所指的,並不是教會所傳的恩典福音,而是天國的福音。對這點,我們將再詳細討論。

    第四,神應許教會在物質福利上有保障。在舊約中,神對以色列人物質上的福利有特殊的應許。只要他們遵守摩西律法,神即保護他們,使他們的牛羊不失胎,禾谷不受蝗蟲傷害,風調雨順的渡日子。但在新約中,神對教會應許的是︰「在基督里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以一︰3)這個賜給的應許並沒有提到物質上的福氣,而是屬靈的。相反的,耶穌向使徒們警告說,在世上將有災難,人會恨你們,**你們,甚至于殺害你們。但是,為了他已戰勝了世界,因此在約翰十六︰33節他說︰「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里面有平安……」又因為與我們同在,在22節說︰「……這喜樂也沒有人能奪去。」內心的平安和喜樂都是屬靈的福份。

    很多人對這觀念有誤解,將神當著財神來拜,向神不斷妄求各樣物質上的安逸。但是我們都應知道,基督徒的家是在天上,都是旅居于地上的人,並持有各樣屬靈的福份。應將地上之物質看作過眼煙雲不值計較,若是我們看重物質上的安逸,求神多以金銀財富來賜福我們,那麼我們應當去做猶太人,因為神對基督徒是沒有這種應許的。第五,稱教堂為神的殿。

    我們常听到一些人有意或無意的把教會的聚會所稱為神的聖殿,神殿的意思就是神居住的地方。保羅在使徒行傳十七章24節說︰「神不住在人手所造的殿內。」因此,將教堂尊為聖殿不但是錯誤,而且顯出對新約不明,新約所指的聖殿乃是信徒的身體(見林前三︰16及六︰19),因為聖靈住在里面,將信徒的身體變成真正神的寶殿。教堂只是聖徒聚集的地方,不應看為聖地,而且崇拜在乎心靈和誠實,不著重于地點,這是耶穌在約翰四章內的教訓。第六,主日崇拜一向是星期天上午。

    在新約的記錄內,絲毫沒有提到星期天上午是初期信徒崇拜的時間,但是星期天晚上是很有可能的。我們在星期天上午去教堂是近代的習俗。第七,聖誕節和復活節自初世紀即有慶祝。

    新約對耶穌誕生,殉難及復活的日期,都沒有準確的記載。似乎表示日期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耶穌基督為我們死亡,付了罪的代價,初期信徒聚會時,著重于主餐,記念他流血犧牲,直到他再來。他們並沒有慶祝復活節、聖誕節等等,像我們現代的習俗,更沒有兔子啦,百合花啦,找蛋啦等等,這些都不合基督教的意義。第八,牧羊人跟著星跑找到耶穌誕生的馬槽。

    這故事在前言中已提到,可參考路加福音,找到正確的答案。第九,東方博士也跟著星跑找到了馬槽。

    他們根本沒有找到馬槽,他們找到馬利亞住的房子。可參考馬太福音,博士和馬槽是無關的。第十,使徒們教導十一奉獻給教會。

    奉獻十分之一的收入,這種規條在新約中是找不到的。這是猶太教的律法,新約的奉獻著重于樂捐,因為神喜悅樂意奉獻的人(林後九︰7),奉獻多少並無規定,由信徒自己決定,決不勉強的。捐供的對象也由你決定,給窮人或給傳教士,讓你的左手不知右手所作。只有天上的父知道而贊賞你,決不喧張,以求人的贊美,舍施是你與神間的私事。第十一,守主日為安息日。

    有一些猶太人信主之後,督屬加拉太地方的信徒,必須要守安息日,並要他們遵守摩西律法。保羅在加拉太書中警告他們說(加四︰10-11)︰「你們謹守日子,月分,節期,年分。我為你們害怕,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原因是新約下的信徒已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第十二,好行為可增加得救的機會。

    這是一個非常錯誤的觀念!我們得救是本乎基督在十字架流血,償付了罪的代價,因信了他,接受了他洗罪的工,我們才被神拯救了,這全是神做的工,我們的好行為與得救是兩件事。信了他為我們完成了的工,我們即得救了。這就是福音的意義,為什麼叫福音呢?因為神白白的賜給了我們永生,並不靠我們的德行賺來的,全是神的恩典,我們信了這救主,即獲得了永生!這種信息的確是有福的好消息!

    4.什麼是律法書?

    在約書亞記一章8節里,我們讀到︰「這律法書不可離開你的口,總要晝夜思想,好使你謹守遵行這書上所寫的一切話;如此,你的道路就可以亨通,凡事順利。」這律法書是指摩西寫的舊約全書中的頭五本書。我們怎應知道呢?因為在第7節,神要約書亞︰「謹守遵行我僕人摩西所吩咐你的一切律法……」,摩西吩咐的,是記載在這頭五本書中。那麼,如果我們謹守遵行了這些律法,不也道路亨通,凡事順利了嗎?這說法有什麼毛病呢?毛病是在于把別人的信函當作我們自己的來看,將律法當作基督徒的教導。誠然,聖經中的確有很多給基督徒的教導,但也有更多的教導是給別人的。要明白聖經,便要把什麼是寫給你的,什麼是寫給猶太人的分開。寫給基督徒的,即去遵行。如果去遵行給別人的教訓,毛病就出現了,會使你生活得像個猶太人,而不像基督徒。很不幸,這是現代教會通常見到的現象。很少有人提醒我們說︰「全部聖經都是為我們益處而寫的,但不是全部都是針對我們而寫的。」

    5.新舊的分別

    經文中有一些明顯的線索可助我們對新舊約有明確的分析。第一,耶穌與摩西之別。

    在約翰一章17節,我們讀到︰「律法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摩西並沒有把恩典帶來。什麼是恩典呢?恩典是一種「不應得」的福份,不靠謹守遵行什麼而賺到的福份,而是白白得到的福份。相反的,舊約中的福份,是靠謹守遵行律法而得到的。這種分別是很大的,一個是應得的福份,一個是不應得的福份。基督教的信仰不是靠行什麼,而是靠信什麼,我們成為神的兒女是因了信,不是靠了我們謹守的修行。所以從耶穌和摩西之不同可見到新舊約的分別。

    第二,恩典的蹤跡。在新約全書中,恩典這字一共出現過155次。我們應當注意到用這二字的地方。在馬太、馬可和路加福音中,這個字僅出現過一次。其他的154次都是在約翰福音至啟示錄中。這必定有其中的原因。我們可以問,耶穌的事跡不也都記載在馬太、馬可及路加福音中嗎?的確是的。為什麼恩典這個字僅在路加福音二章40節提到那麼一次呢?那經句形容耶穌長大之情形,說他「充滿智慧,又有神的恩在他身上。」

    自從約翰福音開始,我們才發現這奇妙恩典的出現,這觀念和以前的觀念是那麼的不同。不但我們藉恩典得救,並且我們生活在恩典之中,是我們生活的方式。第三,摩西的接班人。

    神對摩西預言說,將有一個先知來頂替他。見申命記十八章15節的記錄︰「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听從他。」這個先知是指誰呢?彼得在使徒行傳三章22節中引用到這段舊約的經文,他暗示這先知就是耶穌。司提反在使徒行傳七章37節里也引用這經文,也表示這先知是耶穌。按照這段經文這興起的先知必須是猶太人,因為是「從你們弟兄中間」興起的。摩西是舊約的先知,他從神那里得到了啟示,就將五本律法書寫了出來,整個猶太教就是建立在這些律法上,猶太人都听從了他。現在這個新的先知,必有新的啟示,和舊的律法不同,所以他們必須轉過來听從他。新舊不同之處,在希伯來書中說得很清楚。首先,讓我們看希伯來書七章18-19節︰「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神面前。」這先前的條例就是指摩西律法,說是已被廢掉了。再看七章22節說︰「既是起誓立的,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從耶穌來的約,就是這更美的指望。在八章6節又說到︰「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換句話說,這些經文指出舊約的軟弱,又說新約有更美的指望,使我們能進到神面前,因為新約是建立在神更美的應許之上,與舊約非常不同。

    但是這些希伯來信徒對這道理不太明白,他們要回去守舊約,一面遵守摩西律法,一面要跟隨耶穌基督。希伯來書之目的就是要喚醒他們,因為他們既然已信了這新先知,有了新的啟示,就應當不再需要這舊約,把它放棄才是。現代的基督徒似對這道理也欠明了,常見不少弟兄們,腳踏兩只船,同時遵奉新舊兩約。

    6.新約的開始

    現在主要的問題是,新約是從何時開始的?是照馬太福音前那「新約全書」的首頁開始嗎?我們知道新約和耶穌基督有密切的關系。在他生命過程中的哪一段時期是新約之始?是他降生的時候嗎?還是當他卅歲開始傳道的時候?他是新約的大祭司,照律法卅歲是猶太祭司開始供職的年齡。這問題是很重要的,因為新約若是從耶穌傳道的時候開始,那麼他在馬太、馬可和路加福音中的教導都是新約的教導,因此凡是新約的教導,都是針對基督徒而寫的。到底聖經中對新約何時開始有答案嗎?的確是有。在路加福音廿二章20節中,耶穌在被釘十字架的前一夜,與門徒吃最後晚餐時,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他預言次日的死,這杯代表他將流的血,是為建立新約而流的。所以新約是在他被釘十字架死亡之時,流了血之後才開始的。在十字架之前,耶穌仍生活在舊約之下。

    7.耶穌和舊約的關系

    從福音的記載中,我們可以看到許多關于耶穌生平的事跡,能夠很清楚的知道他與猶太教的關系是怎樣的。他降生在一個猶太的家庭中,第八日受割禮,按律法到時被抱去耶路撒冷獻給神,從小受猶太教的燻陶,安息日上猶太會堂,遵守摩西律法,是一個生活在律法下典型的猶太人,並不是基督徒。他的降生沒有改變猶太教。當他卅歲開始傳道時,被奉為猶太夫子,教導猶太人遵守摩西律法,及舊約中的經典。他說他不是來廢掉律法,而是來完成。很多人以為耶穌帶來更多的律法。因他講解神的誡命。事實上,給律法是摩西的職責,耶穌的使命是去完成這些律法。這話是怎麼說的呢?因為耶穌是世上唯一無罪的人,沒有冒犯過任何律法,全部摩西律法他都十全十美的遵守了,所以就因如此,他完成了律法。再說,律法的要求甚嚴,必需以生命的死亡來償付干犯律法之罪,結果就是與神隔絕。耶穌以無罪的身份,代替有罪的人去死,付了罪的代價。如此他的代贖工作也完成了律法。因為律法的要求已被他償付清了。

    他是唯一無罪的神子,能夠以死來付清一切世上的人,在所有的世代中,所犯的一切罪過。

    8.同觀點的馬太、馬可、路加福音

    在希伯來書九章15節說︰「為此,他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這里說,他受死之後才成了新約的中保。在十字架之前,馬太、馬可及路加福音所描寫的耶穌,關于他在世卅多年的史跡,是站在猶太立場的記載。他們描寫的耶穌,是一個猶太夫子,猶太先知,他將神的話講解給猶太人听,很少提到外邦人(甚至于在約翰福音中也少提及),他是專為以色列家迷失的羊而來的。他關照門徒在馬太福音十章5-7節說(當代福音)︰「外族人的地方不要去,撒瑪利亞人的城鎮不要進,只要到以色列人當中,尋找迷失的羊,你們要邊走邊傳︰天國快來臨了!」他們所傳的是什麼呢?他們傳的是猶太的天國福音,因為在舊約中神曾對以色列人應許了一個王國,建立于大衛王的王位,是一個無窮盡的以色列王國,與外邦人無關(見撒下七︰16)。耶穌當時來,就是要應驗這預言,做以色列的王。東方博士來到耶路撒冷就為了要拜這生下來作猶太人之王的嬰兒。這三福音敘述到耶穌來世的目的,及猶太人拒絕他的經過。直到最後晚餐時,耶穌才首次提到新約,及他要為新約流的血。你若要找關于基督教的定義,在馬太、馬可及路加福音內是找不到的,因為這三福音是站在十字架前之觀點而寫的,唯有約翰福音是從十字架後的觀點寫的,與前三福音十分不同。

    新約全書的那頁紙,因放在馬太福音之前,叫人以為從這頁紙之後,所有耶穌的教導全是針對教會來說的。事實上,這些教導仍站在舊約的立場,新約要待十字架之後才開始。雖然耶穌是教會的創立者,新約的中心人物,實際上,照前三福音所描寫,他仍是一個舊約時代的人物。他在十字架前的教導大半是為了猶太人說的,不是新約的教導。當他提到教會時,僅說到將來要建他的教會。後來在使徒行傳,才見到開始建立的記錄。至于耶穌怎樣在十字架後對教會的教導,我們將再詳細討論。

    9.不同觀點的約翰福音

    約翰福音是寫于第一世紀的末期。所有研究神學的學者都同意,約翰福音與前三福音十分不同。馬太、馬可及路加福音是同屬于十字架前的觀點,而約翰福音給人十字架後的觀點,沒像前三福音那樣濃重的猶太氣氛。並且似專為外邦讀者而寫的,因每當引用猶太名詞時,必加注解。主題不是猶太人的王,而是神子來救世人。為了這些原因,新舊約劃分的地方,很可能將約翰福音作為新約全書之始。舊約的創世記開始說︰「起初(Inthebeginning)神創造天地……」,約翰福音的開始也說︰「太初(Inthebeginning)有道……」。這種劃分雖然有點勉強,但是約翰福音的內容,的確含有不少對基督徒的教訓。

    10.耶穌怎樣教導教會

    當然,耶穌基督為神子,他說的話全是天父要他說的,我們做基督徒應當重視他所有的語言。但是,我們也知道他在福音中的教導幾乎全是為了猶太人說的,而且不是新約的教導。那麼,他對教會就全無教導嗎?事實上不是如此,他的確對教會有許多的教導,這些教導不是當他在地上時說的,而是在他升天之後,經聖靈向教會說的。在新約中我們可以讀到很多聖靈對教會的教導,大半是記載在新約的書信中。其中的道理,全是耶穌針對教會的教導,經聖靈藉著保羅、彼得、約翰等使徒,以書信的方式傳達給教會。我們怎能確知是這麼一回事呢,因為耶穌自己在約翰福音十六章12-14節,專為這辦法解說,這是在他釘十字架的前一天晚上說的︰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听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他要榮耀我,因為他要將受于我的,告訴你們。

    是這樣的一個情形。許多道理是耶穌在十字架前教導了,但是很多教導是在十字架後,從天上向教會說的。教的是什麼呢?是「一切的真理」,他不是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嗎?不但是所有的真理,並且要把將來的事也告訴我們。這些事以前是沒人知道的。不然,保羅是從哪里知道,復活的程序啦,審判啦,敵對基督的啦,大災難啦?他是從聖靈那里得知的,而聖靈是從基督那里得到的,「因為要將受于我的,告訴你們。」啟示錄是怎麼來的?這書不是約翰自己想出來的文章,而是聖靈把耶穌基督的啟示傳達給約翰而來的。所以基督從天上教導了教會,他的教訓都可以從新約中的書信上找到。我們不應當說,這是彼得的思想,這是保羅的意見。他們所寫的全是聖靈的工作,把重要的道理,從我們的救主,神子耶穌基督,傳達給我們。所以耶穌不單是在世教導了猶太人,在升天後,他並將所有的真理都教導了教會。

    保羅在加拉太書,辨白他所傳的福音。他是怎麼說的呢?對這福音的來源他說(一章12節)︰「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他將這福音資料的來源歸功于耶穌基督。同樣的,因為有人懷疑保羅有何權柄寫下這些道理,他在哥林多前書十四章37節說︰「若有人以為自己是先知,或是屬靈的,就該知道,我所寫給你們的是主的命令。」很多人對保羅不滿,認為他寫的許多東西是他自己的意見,譬如不準婦女在教會中發言等。但是保羅的教導都是從主那里得到的,所以我們必需當心,因為這些話都是神珍貴的話。

    11.耶穌和新約的關系

    除非我們能明確斷定新約在歷史上是何時開始,聖經仍然是一本困惑的書。一旦明了何時為新約之始,我們才能將耶穌的教導分辨出來,哪一些是專給以色列人的,哪一些是給教會的。希伯來書九章15節把這分段點,指明為基督在十字架受死之時︰「為此,他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又在16節說︰「凡有遺命,必須等到留遺命的人死了(「遺命」原文與「約」字同),因為人死了,遺命才有效力。」所以這新約必須要待立約者死了才能生效,和遺囑一樣,等立遺囑之人過了世才有效,耶穌基督必須在十字架上流血受死後,新約才有效。

    12.信徒和新約的關系

    不要忘記,聖經是神的話,所有的話都是為我們(基督徒)而寫的(羅馬十五︰4),但不全是針對我們寫的。譬如,神叫約書亞去毀滅及佔領迦南地,神沒有叫我們去這樣做。神叫挪亞去造方舟,也沒叫我們去造。可是在新約的書信中,我們可以找到許多給教會的教導。但是,如果你不是基督徒,這些教導也不是給你的。我們基督徒常有的毛病是,硬將新約中的道理應用在不信的人身上,似乎強要他們去遵守。這種觀念是不適當的,因為新約的道理是專給信徒的。你若不信,新約唯一對你有益處的,就是耶穌替你贖了罪的好消息,這個好消息就是稱為「福音」。在約翰福音中很詳盡的記載了這個道理,叫你可以因信了耶穌為基督而重生為神的兒女。一待你信了之後,新約書信中的道理,就成為給你的了。

    
正文 第二章 新舊約的比較
    1.新舊約相同之處

    新舊約一起共有六十六本書,總共有一千一百八十九章,合起來有三萬一千多個經句,但自首至尾有一個不變的原則,這就是有關人怎樣能得救的原則。不論古今中外,舊時的猶太人,或近代的外邦人,聖經明示了唯一得救的方法,這就是「因信稱義」神定之法。聖經開始在創世記十五章5節,神對亞伯拉罕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你的後裔將要如此。」當時,他已是八十五歲之老人,他妻子已超過生育之年齡,也有七十多歲而從未生育過。但當神允許他們的後裔將似天上的星那麼眾多,亞伯拉罕信了神對他的允許。創世記十五章6節說︰「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因他的信,神就算他為義人。聖經中常提到這事,「亞伯拉罕是因信而稱義」,一直到啟示錄這原則絲毫不變,不論是古代的以色列人或是近代的教會,唯一稱義得救的辦法就是因信神,根據他在創世之前已定了讓救主替人頂罪的辦法。所以信徒都是因信而稱義的人。

    2.兩種不同的生活方式

    雖然得救之法相同,聖經提到兩種不同的生活方式。在舊約中的以色列人是依照律法生活,新約中的教會是依靠恩典生活。當聖經說基督徒是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這並不是說你雖在恩典之下但也在律法之下。因為你若在律法之下,就不能在恩典之下,一個人不能同時生活在兩種不同的生活方式之下。但是有許多弟兄們對這兩種生活方式似乎分辨不清。舊約的生活方式,直至十字架為止,神的子民生活在功德制度之下,守律法即得神的賜福,背棄即獲咒詛。物質的福份唯應許給遵守誡命的人。換句話說,他們必須以順服去獲取福利,他們的生活方式是根據律法的功德制(見申命記十一章13-28節)。

    新約的生活方式和這完全不同。神一開始即已賜福給信徒。將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賜給我們(以弗所書一章3節)赦免了我們一切的過犯(歌羅西書二章13節),賜給了我們永生(約翰三章16節,五章24節,羅馬書六章23節),洗清了我們所有的罪(使徒行傳廿二章16節,哥林多前書六章11節,啟示錄一章5節)。因此,為了神已賜福給我們,現在我們應當為他而活,這便是生活在恩典之下的原則。這些福份,雖然是屬靈的,但都不是依靠功德和行為而獲得的。至于物質上的福利,也照神的恩典,新約說到,神會在基督耶穌里,照他榮耀的豐富,使我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腓立比書四章19節)。這種福利也不像舊約靠功德制的辦法而來的。基督對信徒生活方式的教導也分為二個階段。在耶穌布道的三年中,主要教導以色列人按律法來生活,應遵守摩西律法。一直到以色列人拒絕他為彌賽亞,到釘十字架之後,他才自天上,經聖靈來教導教會新的恩典生活方式。現代的基督徒,往往因後代的傳統,培養出一種生活方式,有點像猶太人的功德制,但也不全像猶太人,因沒有接受全部舊約的律法,只采取了一些有便利的律法教條,參並了恩典和律法,生活在一種混合的生活方式之下。真正全部靠新約恩典來生活的人仍屬少數,因為很多弟兄們未能完全懂得在基督內的自由。

    3.奴役和自由

    全部聖經,嚴格的來說,百分之八十二是屬于舊約,有關神的子民,以色列人。只有百分之十八是有關我們教會。舊約制度或稱為律法的行政(行政這字英文譯為Administration,原文的字義是管家法Stewardship,或譯為宗規Dispensation)是使徒保羅常用的名詞。神是怎樣處理他的家務呢?在舊約時代是用律法的行政法,各種法條誡命均有明文記載,神的子民必須依法行事,否則受罰。但是在新約時代,他用的制度是恩典的行政法,不再是律法。這分別是非常大的,新約不是律法書,沒有列出一條條的誡命交給基督徒去遵守。唯一的誡命是叫**的誡命,也稱為自由的律法(雅各書一章25節)。這誡命是耶穌被釘死之前一夜給他門徒的。在約翰十三章34-35節他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這是新約中他交給教會唯一的誡命。我們若能做得到這誡命所說的,就是成功的信徒,否則即全然失敗。對舊約律法的看法,使徒彼得和保羅一致同意,律法的本意是用來約束以色列人的,並形容律法為奴役的束縛。新約正好相反,教會是不在奴役之下,而有從基督得來的自由。保羅在加拉太書五章1節說︰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

    這奴僕的軛就是指摩西律法。保羅寫加拉太書的主因就是要說明我們在基督內的自由。因為初世紀時,有些猶太人轉信耶穌基督後,對恩典之道理欠明,要外邦信徒也必須遵守摩西律法,把約束以色列人的教條,帶給自由的教會中,要他們行割禮及守猶太的節日。加拉太書糾正這些錯誤的觀念。在另一書信中,保羅受聖靈的感動,將耶穌的教導在哥林多後書三章6-8節寫出︰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尚且有榮光……,何況那屬靈的職事,豈不更有榮光嗎?

    這經文所說的「字句」就是指舊約的律法,那刻在石頭上的字,就是十誡。「精意」的原文是靈,應譯為聖靈。換句話說,律法的效果是致人于死地,因人人都犯了罪,所以那刻在石頭上的十誡竟成了屬死的職事,這致人于死地的尚有榮光,何況新約的聖靈使人重生,不更有榮光嗎?這教導的重點是︰我們既然有了更美好的,為什麼應再回頭借用那奴役人的律法呢?可見保羅並沒有叫信徒去遵守十誡,就是因為我們已有了那更好的恩典。但是他並非說十誡不好,不好的乃是我們本身。他在羅馬書八章2節解釋說︰「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我們的肉體太軟弱,律法又嚴肅,除了基督耶穌之外,無人能完全的遵守。可是我們常听到一些弟兄們說,我們信了基督之後,必須守十誡,才可得永生、進天堂。豈不見保羅在加拉太書三章21節說(當代福音)︰「……如果律法能令人得生命,我們要成為義人就必須倚靠它了。」換句話說,若是我們能以守十誡來稱義,那末我們就用不著基督的救贖,就倚靠十誡好了。但是律法斷無給人生命的力量,正好相反,只能致人于死地,因我們肉體軟弱,無法全部遵守,便成為被咒詛的,像加拉太書三章10節所說︰「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4.把別人的東西當作自己的

    這「咒詛」的經句,是保羅引用申命記廿七章26節而來的,是指以色列人在律法下之情形,並不是對教會說的,因教會不在律法之下,再看加拉太書三章10-11節的全文︰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

    律法本來也不是給外邦人的,「凡以行律法為本的」是單指以色列人,這些規條及誡命都是專為舊約中神的子民寫的,其目的是要約束他們,凡遵守的即有福利,否則受咒詛。使他們有一個安寧的社會,叛徒被剪除,並且迅速的執行死刑,謀殺犯再沒有第二次機會去謀殺人,因已被剪除,這也可算社會福利之一。但這些專給以色列人的法條,不知怎樣竟被基督徒借用過來,加上一些理由說︰「這些誡命不都是在聖經里嗎?而且政府的法律不都根據了十誡的原則嗎?」也許是,但並不是說基督徒有遵守律法來生活的必要,這話是彼得、保羅說的,也是主耶穌基督的教導。再看哥林多後書三章6節的話︰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這里說,我們做新約的執事,並不是憑著律法來行事,因為新約不是一本律法書。很明顯的,無人能靠律法稱義,我們是因信而得生的人。

    5.律法是神聖的

    律法和誡命都是神聖的,美好的,見羅馬書七章12節說︰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律法是神所賜給的,凡是從神來的都是聖潔的,但這聖潔的律法是給他們以色列人的,不是給我們教會的。當保羅說基督徒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羅馬書六章14節),他並不是說律法有什麼缺點,而是在不同的行政時期,神有不同的管家法。神選擇以色列人為他的子民,將律法交給他們,讓他們有先知和經典,使他們做維護經典的民族,向世上宣告獨一無二的真神,最後使救世主在這選民中降生。這些都是選了以色列人作選民的原因,以便培養一個適合的環境,將彌賽亞安排在預定之時間來臨。

    但彌賽亞降世後,反被這些選民棄絕了,神即開始他預定的新行政時期。這個新的恩典管家法,即實行于新約的時代,耶穌就是這新約的中保。

    6.脫離了律法

    對于基督徒和律法的關系,保羅解釋得很清楚,並且他站在猶太信徒的立場,在羅馬書七章6節說︰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

    保羅提醒那些信主的猶太人說,我們不要再回到摩西律法上去,應脫離律法,因律法是捆縛人的。句中「心靈」原文只是靈,指聖靈。「儀文」是指律法。他是說做基督徒應照聖靈的新樣,不再依照律法的舊樣。這些話是一千九百多年前寫的,初世紀的教會已學會了棄舊迎新,懂得依照律法生活是舊樣,按照聖靈生活是新樣。但是現代許多的教會反而對新舊之樣尚有困難作出分別。

    7.舊約已廢除

    新約使舊約作廢的道理在希伯來書中說得很清楚,見八章13節︰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為舊了,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

    這里所說的「前約」是指舊約,「為舊」是變成無用之意。「漸舊漸衰」是因為希伯來書著于主後六十年代,當時聖殿尚在,直到主後七十年被羅馬的提多將軍燒毀,猶太制度及聖殿祭祀一同被毀滅。那「快歸無有」的預言即應驗了。希伯來書八章6-7節還有一個新對舊的比較︰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那前約若沒有瑕疵,就無處尋求後約了。為什麼是「更美的」呢?更美的應許就是恩典的應許,舊約的應許必需要靠順服的行為才能獲得。但恩典的應許是白白得到的,用不著一連串的祭祀來贖罪。希伯來書的著者講得很清楚,新約建立的原因,是因為舊約有瑕疵,而被神淘汰了。他又在十章12節說︰

    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舊約時代的祭司每日必須替百姓獻贖罪祭,聖殿中無椅子,整天站著,一年到頭不斷的獻,祭司的工作總不能完結。但在新約,耶穌只需將他自己獻作贖罪祭一次,這一次的贖罪,即代替了全人類,贖了全時代人類所犯一切的罪,以後永遠不需再作獻祭了,因他的贖罪工作已令神完全滿意,所以工作完成,即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只待世人轉歸向神,去接受他已完成的代贖。希伯來書十章9節還說到神建立新約是用來代替舊約時代的。

    ……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基督教不是猶太教的一種革新運動,或是補充舊教的不足,而是舊教全新的頂替。希伯來書指出許多新舊不同的地方,目的是叫信基督的猶太人,不再回轉去奉守猶太的律法,應全心信靠主耶穌基督的救贖,在已賜給他們的永生中獲得喜樂。

    
正文 第三章 新舊不分的教會
    1.振興的時候

    希伯來書主要的使命是要教導希伯來信徒(就是信主的猶太人),對新約應有的認識。新約不是猶太教一個補救的辦法,而是舊約的代替。舊約中各種規矩,都是屬肉體的條例,無法使人完美,神在預定的時候,就將這些規條撤消。這道理在九章9-10節中說得很清楚︰……所獻的禮物和祭物,就著良心說,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這些事,連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

    這里提到「振興的時候」並不是馬丁路德那種振興,而是耶穌建立新約的振興。這一些屬肉體的條例,將都會在振興之時廢止。所以他們應棄舊迎新,不應仍遵守舊規而參入恩典的新約,混在一起。

    2.天上的耶路撒冷

    希伯來書十二章還有一個新舊的比較。神在西乃山將律法交了給摩西,那時山上有火焰、密雲、雷轟、閃電、暴風等現象,還有號角聲及地震,百姓都顫抖害怕(見出埃及記十九章之記載)。希伯來書以象征的解說,警告已信主之猶太人,不應回去那可怕的西乃山,應去那平安的錫安山,而且是天上的耶路撒冷。因教會是屬天的,是天上的子民,歸于耶穌,他是在天上坐在神的右邊,並是新約的中保。猶太教是屬地的,歸于西乃山的律法,有應許之地,是地上的子民。在十二章22-24節中說到教會屬天的關系︰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里有千萬的天使,……有審判眾人的神,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並新約的中保耶穌,以及所灑的血……

    所以信主的猶太人,即已來到天上的城邑錫安山,就不應再回去墨守舊約。希伯來書還比較摩西和耶穌二人,在三章5-6節中解說耶穌怎樣高于摩西︰摩西為僕人,在神的全家誠然盡忠,為要證明將來必傳說的事,但基督為兒子,治理神的家……

    他們當中的分別是很大的,一個是神家中的僕人,另一個是承繼家業的兒子。這里說「神的家」是指神的家業,也就是神的子民。

    3.從舊約中借來的東西

    為何初期教會竟有新舊不分,對猶太律法有留戀的現象呢?因為當時教會幾乎百分之百都是猶太人,舊習難改,因此有希伯來書及保羅書信的必要,使他們從律法的軛下釋放出來,藉著神的恩典得進入新約的自由中。經過二十個世紀的過程,現代的教會幾乎全是外邦人,照理不會有回頭去遵守猶太教的現象。可是在二千年中教會仍不斷的在借用舊約里的東西,這話是怎麼說的呢?現在我們可以簡單的舉一些例子來看︰第一,舊約中有聖殿,是一個崇拜神的地方。教會說我們也應該有一個崇拜神的地方,因此將教堂也稱為神的殿。聖經是否說到教會必需有一個崇拜神的地方呢?並沒有。信徒聚會也不是說不能聚在一大堂中。只是我們往往將這大堂變為十分重要的地方,並稱為神之殿,將這教堂當為教會。可是聖經只稱聚在一起的信徒為教會。一個空的教堂,仍只是一個大堂,並不是神聖之地,不像舊約的聖殿那樣,是神的殿。

    第二,舊約聖殿中有祭壇,用來燒香及獻祭用的。有人說我們教會若是一個宗教的話,也必須要有一個祭壇。于是有些教會即放了一個祭壇桌在教堂的聖殿中。祭壇本是用來獻贖罪祭的,將犧牲品焚燒在其上。但主耶穌已替我們所有的罪,作過一次完全的贖罪犧牲,以後再無任何犧牲的需要。也不需我們獻什麼祭,所以祭壇對教會是完全無用的。第三,舊約有很多神聖的季節日期等。那麼,我們教會也應該有一些聖節才行。于是從聖誕節開始,直到復活節,再加上一些聖徒節等,使這宗教有一番熱鬧,可是聖經中對守節日是怎麼說的呢?保羅在加拉太書四章10-11節警告信徒說︰你們謹守日子,月分,節期,年分,我為你們害怕,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枉費了工夫。

    守節的習俗都是舊約律法中的東西,對新約是無用的。第四,舊約規定十一奉獻,就是將十分之一的收入,必須奉獻給神,作維持聖殿、祭司生活之用。教會中有人見到這的確是聚財的好辦法,我們也應將十一奉獻給教堂。新約內有討論到信徒應當怎樣奉獻嗎?的確是有。照哥林多後書九章,信徒應照自己的意思及能力樂捐,多少由自己決定,並無律法規定多少。你如果要捐十分之一的收入,也可以,但不是為了守十一奉獻的規例。假若你認為必須守十一奉獻的規定才算是義行的話,那你就應當遵守所有舊約義行的律法。

    第五,舊約遵安息日為聖日。教會說我們也應當有個聖日為是。六世紀時回**覺得他們應另選一日為聖日,于是定了星期五為他們的安息日,基督徒奉星期日為安息日,但有些也照猶太教奉星期六為安息日。但細查新約,我們的信仰並沒有包括安息日,基督徒並無守安息日的必要。第六,舊約有十誡,是神在西乃山賜下的。教會說這是神最高的倫理標準,應當也作我們教義的基本標準。因此孩子們在主日學中著重的學習應怎樣去遵守十誡的律法,反將神的恩典疏忽了,不知律法只能致人于死地,是無法給人生命的(加拉太書三章10-11)。

    第七,舊約有祭司,專在聖殿中做伺奉神的工作(這是一個頗敏感的題目),那麼,教會也應該有一幫人專做事奉神的工作,形成一個僧侶階級與平信徒不同。為了要使人認得出他們的聖職,有些人穿長袍黑衣或白領圈,外表看起來很莊嚴虔誠,與普通人不同。想不到在教會分開為二個階級之後,漸漸的幾乎抹殺了教會,一般平信徒的信仰逐漸退為盲從。這種階級制度,你若細查聖經,在新約中是找不到的,而且正好違反了新約的原則,因為新約說每個信徒都是神的祭司(見彼得前書二章)。第八,舊約祭司的職務是替百姓向神獻祭,百姓必須經過他們才能贖罪,因此他們成為人與神間的中保,教會的僧侶也效仿他們,成為平信徒與神之間的中保,督促平信徒去做他們認為「應該」去做的事,忘記了經上說我們都是新約的祭司,可以坦然無懼的直接來到神的施恩寶座前,隨時可得到神的幫助(見希伯來書四章16節),根本用不著這些人的中保,因新約中唯一的中保就是主耶穌基督(見提摩太前書二章5節)。

    第九,舊約中人向神作獻祭時,必需用犧牲品。因此教會中有些認為我們也應自我作一些犧牲,才能討好于神。卻不明□耶穌基督已付了最高的犧牲,我們在他之中業已成聖,神已完全接受了我們(見希伯來書十章14節)。第十,舊約中神對以色列人的應許,往往被教會當作給自己的。最常听到人引用的經句,是舊約的歷代志下七章14節︰

    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我必從天上垂听,赦免他們的罪,醫治他們的地。首先,我們應該知道,這應許是針對以色列人說的,他們的地是指迦南地。其次,我們的罪被赦免不是靠自卑,禱告,尋求神的面,轉離惡行而得到的,我們的罪得以赦免,是因為信了主耶穌基督,這是新約的福音。雖然在信主的過程中,會有自卑、禱告等經驗,但這些動作救不了人,而是內心信了主才使人得到救贖。

    有些人誤認為這經句是復興一個國家的好辦法,尤其在道德沉淪的美國,而且又相信美國是一個基督教的國家,因此說︰「若是我們全美國的人能禱告,自卑,尋求神的面,他必會醫治我們的地。」朋友們,神現在並不對美國或任何一個國家感興趣,他是對你、我個人感興趣而關心。在舊約時代,他曾對一個國家重視,現在已暫時放下,等到將來再說,但並沒有忘掉他們。有一天他將復興以色列國,基督重來作他們的王。所以我們不應妄用舊約中的經句,把別人的福份當來作自己的。第十一,舊約中還有一個應許,是當以色列人作十一奉獻時,神保證給他們的福份。但這應許常被教會里的人引用,作為鼓勵信徒作十一奉獻,說神也是對他們有這種福利的保證。這經句我們在舊約全書的最後一本書,瑪拉基書三章10節中可找到,這里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照這經句來說,你要福份嗎?就應當納上你十分之一的入息。如果追求賜福是你在教會里捐獻的目的,那你將會很失望,因為瑪拉基書上的應許並不是對教會說的,是一種依照律法定的捐獻,必須納收入的十分之一。這是神對猶太人的應許及稅,凡望獲得福利,就必須有舍施的功德。和新約樂捐的原則完全相反,樂捐是不求物質上的賞賜,尤其我們已經得到了一切屬靈的福份,樂捐是一種屬靈應有的奉獻。神喜歡我們去救濟窮困的人,但這種捐助也不勉強,自動慈善的捐獻才能反映出神的恩惠。和舊約時代按律法規定,必須納入息十分之一的稅,是決然不同的。從上面這些例子看來,許多教會中作領導的弟兄們,對教會是神創造的一個新機構未曾完全明了。教會持有基督新賜的啟示,不應將舊約的規條用在教會上,捆綁了信徒,要他們去墨守各種宗教的陳規,並又創立了各樣崇拜的儀式,用拘泥禮節的形式,及外表堂皇的場面來感動人。這種新舊混亂的立場在新約的經文中是完全找不到的。使徒保羅若是來到現代的教會中,見到這種情況必會很失望,因為新約不是一本律法書,而是一本恩典書。

    4.教會的迷惑

    新舊觀念混雜的情形,並非一日形成,初世紀時雖有保羅,彼得使徒們的警告,但後來教會的領導人物逐漸忽視這些經文,把猶太的律法生活,混合在教會的恩典生活里。一面采取一些新約的教導,一面借用一些摩西的律法。幾乎二十個世紀下來,形成了今日的混合宗教。這種情況在世界各處的教會中,都可以普遍的見到,只是混合的程度各有不同。事實上,新約的信仰,並不是一種宗教,並沒有要你按時,按地,按規矩,去做一些儀式上的崇拜。新約信仰是一種「神與我」的關系,是「基督在我心內」的一種生活。那麼,怎樣才能糾正教會的迷惑呢?唯一的辦法就是回到新約的經文里去,按照聖經的文字去理解靈賜之原意。不然的話,教會將會繼續退化下去。

    保羅曾高呼「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羅馬書六章14節)可是盡管經文有明確教導,總有人舍不得舊約的律法,尤其見到羅馬書七章12節說︰「律法和誡命是聖潔、公義、良善的。」更因此拋棄不了律法。但是律法並不是賜給教會的,而是過去舊約的制度,用來管束以色列人的。律法是「聖潔的」,因本是從神而來,是「公義的」,因是要懲罰惡人。現今,在恩典時代的教會,神並不用這同樣的方法來處理他的子民。使徒行傳十五章,記載了律法在教會中引起的糾紛。保羅為了這些希伯來信徒要外邦信徒去守律法,他們來到耶路撒冷,讓長老、使徒及教會中領導的人物,來討論這件事︰「到底外邦信徒是否需受割禮及遵守律法?」會議的結果彼得在使徒行傳十五章10節說︰

    現在為什麼試探神,要把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放在門徒的頸上呢?這個軛,就是捆綁人,使人成為奴隸的工具,彼得用這名詞來代表摩西的律法。換句話說︰「我們的祖宗和我們都守不了的律法,你們竟要外邦信徒來遵守嗎?這是絕對不行的。」主的弟弟雅各也贊同的說了一些話,最後又說(21節)︰「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里誦讀。」摩西的書就是律法書。他的意思是說︰「你們這些喜歡律法的人,如果要听律法,就應該回到猶太的會堂里去。」因教會里是沒有這種需要的。

    加拉太的教會也深受這些守律法的希伯來信徒的影響,保羅特為此事寫信糾正他們,在五章1節里,他說︰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他也將律法形容為使人做奴僕的軛,這軛是用來挾制人的。在基督里已經得到自由的人,就應該站立得穩,不要再受摩西律法的捆綁。加拉太的信徒起先受這些人的影響,以為受割禮可以使他們更能達到「完全」,沒有明白基督已經使一切信他的人完全了。這信仰並不需要加添猶太教的一些規條,相反的,基督來是要使猶太人從為奴的律法中釋放出來,與神建立父子的關系。保羅在四章4-7節中說︰

    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現在的混合教會,以為用十誡可以助人達到聖潔,本意良好,但反將人捆綁在奴役之下。他們的道理是這樣︰「人是邪惡的,如沒有律法的控制,他將會做出各樣壞事。」的確他會做出各種的壞事,你若是不向他傳神的恩典,使他懂得福音而重生得救。如果想將律法放在山羊上,使它們變成綿羊是不可能的。

    上面加拉太書四章的經句說,信徒是神的兒子,不是奴僕。一個奴僕是無主權的,他的主人叫他去做什麼,他就必須要做。但是兒子是親人,繼承人,是自由人,不是作奴的。如果我們這些已有自由的人,回去再受十誡的束縛,等于把作兒子身份的人顛倒過來再去作奴僕,將神的原意扭曲了。因此,主日學中若是著重于勸導孩子們去遵守十誡,這教師不可能是新約的導師,因他教的是舊約制度下的軛。這令我們想起,這是以前曾解釋過的,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三章6節所說的話︰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

    他指明新約不是一本「字句」的律法書,而是屬靈的。因為「字句」是叫人死,「精意」(聖靈)是叫人活。那麼,屬死的職事,即是舊約律法,刻在石頭上的十誡,尚有榮光,那屬靈的職事豈不更有榮光嗎?當然,這答案是很明顯。在基督里得到自由的人,比在律法下的以色列人好多了。我們有內在的聖靈,他們沒有。我們有在天上永存的大祭司,他們沒有。保羅繼續在第9節又說︰

    若是定罪的職事有榮光,那稱義的職事,榮光就越發大了。這是多麼清楚的一句話!使我們對基督教的道理有明確的認識。

    
正文 第四章 耶穌降世之使命
    1.新舊約時代的對比

    除了在律法上立場不同之外,新舊約兩個時代最大的分別是在對聖靈的關系。耶穌在約翰十四章17節解釋了這不同之處︰……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里面。這里的「他」是指聖靈,耶穌說現在「聖靈是和你們同在」,這話是在十字架以前說的,仍是舊約的時代。換句話說,在舊約時代聖靈是和信徒同在,但並不在他們的體內。耶穌繼續說「也要在你們里面」,原文是將來的意思,等到十字架之後,新約的時代,聖靈將要居住在信徒身體里面。請參考使徒行傳二章4節,講到聖靈的降臨,及哥林多前書六章19節,解釋信徒的身體就是聖靈的殿。

    現在我們將新舊約兩個時代,所討論過各種不同的地方,綜合作一對比,排列如下︰舊約時代新約時代經句1.舊約是專給以色列人的新約的執事是屬教會的林後三:16

    2.刻在石頭上刻在心上林後三:33.有榮光有更多的榮光林後三:84.憑著條文字句憑著內在的聖靈林後三:65.靠律法叫人死藉聖靈叫人活林後三:6

    6.有捆綁人的軛因基督得自由加五:17.有六百多條律法之命令只有一條新命令約十三:358.功德制,靠順服而得福恩典制,已有福而產生德行以二:10;多二:129.從摩西傳來律法從耶穌基督帶來恩典約一:17

    10.有聖靈同在有內在的聖靈約十四:1711.有石造的聖殿有肉體的聖殿林前六:1912.靠胎生而成為神的子民靠重生才成為神的子民約壹書五:113.為奴僕為兒子(繼承人)加四:7

    14.用犧牲祭物來遮蓋罪用基督的寶血贖赦了罪弗一:715.命定福份是地上的國命定福份是天上的國腓三:2016.有物質上的賜福有靈性上的賜福弗一︰3

    從上列的對比看來,生活在不同時代的人,有不同的期望。生活在恩典時代的信徒,自然會有另一種人生觀及目標。因為他的福份是在天上,因此廣傳福音,使多人重生得救,這種目標會成為他生活的中心。若是基督徒對這種期望弄不清楚,以為他的福份是屬于地上,把舊約所應許的福利當作他自己的,那麼他生活的目標會著重于改進這世界,努力促進社會,使地上的環境改良成天國。可是耶穌在馬太福音最後給門徒大使命時,並沒有叫他們去改善這個世界,而是去傳揚福音,用神的恩典去教導人,改變人的內心。至于改善世界的工作,當基督再降臨時,聖經說他會審判列國,然後以神的大能引進他的天國,于是天國降臨的預言就應驗于地上了。這麼說來,一個基督徒是否應祈求神,助他事業成功,萬事如意,升官發財呢?也許他會對神說︰「主啊,我把我的事業奉獻給你。」可是,主的事業是另一種,他的事業是拯救人群,使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遷入他愛子的新國里。神並沒有應許基督徒有物質上的發達,如身體健康、生意興旺、生活安逸等。但確應許我們有永不朽壞,在天上的基業,及各種屬靈的福份。因此,我們的信仰不是在乎追求物質上的福利,如果是的話,我們應該去轉信猶太教了。

    2.「同觀點福音」中耶穌的教導

    對于上節新舊約的對比,也許有些弟兄們會不太同意,會引用耶穌在「同觀點福音」中的教導來反辯(同觀點是指馬太、馬可和路加三個福音,與約翰福音的觀點不同)。可是不要忘記新約是在十字架以後才開始的,而「同觀點福音」的記載,著重于十字架之前耶穌對猶太人的教導,特別是關于舊約的教導,因為耶穌本是舊約時代的人物,猶太人的導師,教導在律法下的猶太人去遵守舊約。他對教會的教導是升天後才教的。我們可以將「同觀點福音」中所記載耶穌的教導作一些分析︰

    第一,關于寬恕的問題。在路加福音十一章4節,耶穌教導門徒這樣祈禱︰「赦免我們的罪,因為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要求神赦免你按照你怎樣來赦免別人,這是一種靠功德而獲的赦免。換句話說,你若不赦免人,神也不赦免你。這是基督教所傳的福音嗎?是叫人必須寬恕虧欠他的人,神才會赦免他的罪嗎?當然不是!教會傳的是恩典福音,在神恩典的原則下,我們寬恕別人。這原則可以在以弗所書四章32節看得到,這里談到寬恕的道理是這樣︰要以恩慈想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饒恕了你們一樣。

    這句話的確表明了基督信仰的真義,當你信耶穌基督時,神即完全寬恕了你,從此之後,你應同樣的去寬恕別人,這正是恩典式的寬恕。但是這種恩典在「登山寶訓」及「主的祈禱」中是見不到的,因為這些教導是站在功德原則上的教訓。尤其是馬太福音,耶穌鼓勵猶太人去遵守律法,在第八章當他治好一麻瘋病人後,耶穌在第4節叫他「去把身體給祭司祭看,獻上摩西所吩咐的禮物。」怎麼要去找祭司呢?耶穌不是在建立教會嗎?但是當耶穌在地上時,他並沒有創立教會。教會是待他離開後才開始創立的,使徒行傳就是耶穌建立教會的歷史。在「同觀點福音」中,耶穌主要仍是和以色列人談律法上的事。因此他叫這人去找祭司,並獻上禮物。

    第二,關于所傳的福音。在「同觀點福音」中,施洗約翰和耶穌基督及他的使徒們有傳福音嗎?他們傳的是什麼福音?在馬太福音四章17節,耶穌傳揚說︰

    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這就是當時他們所傳的福音。那麼,我們基督徒是否也應如此的去傳呢?這里所說的「天國」,是舊約中神對以色列人的一個應許(見詩篇一百四十五︰11-13,以賽亞廿四︰23,但以理二︰44。他們宣告這彌賽亞王即將來臨,在地上建立天國(詩篇八十九︰20-37,以賽亞十一章)。耶穌原本為建立這天國而降生,但被以色列人拒絕。初時施洗約翰提到他自己說(路加三︰4-6)︰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預備主的道,修直他的路……,凡有血氣的,都要見神的救恩。」

    這些話是針對了以色列人叫他們悔改,預備主的路,接待從神來的王,要從硬頸石心而轉向神,因神即將拯救他們。施洗約翰並沒有傳︰「信耶穌基督為救主,過犯得以赦免,蒙救贖,得到永生。」因為這是新約所傳的恩典福音。施洗約翰是舊約中最後的一個先知,和耶穌是同時代的人。他們傳的是天國福音,不是恩典福音。第三,崇拜的地點。

    耶穌最初的使命僅是向以色列人為教導的對象。我們可以從馬太福音中見到。當一個迦南地的婦人請求耶穌醫治她的女兒時,在十五章24節,耶穌說︰「我只奉差遣到以色列人當中尋找迷失的羊。」(現代版)按照舊約規定,耶路撒冷是指定的崇拜地點,耶穌生活在舊約時代,同觀點福音記錄中,至少有三次他到耶路撒冷去崇拜。但是在約翰福音,耶穌講到另一個新時代的崇拜,當一撒瑪利亞的婦人,在四章20節對他說︰

    我們的祖宗在這山(基利心山)上禮拜,你們(猶太人)倒說,應當禮拜的地方是在耶路撒冷。在21和23節中,耶穌回答她說︰時候將到,你們拜父,也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

    接著又說︰「神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換句話說,不是在乎地點,而是在乎心靈和誠實。耶穌是在宣布聖殿崇拜的廢除。在新約時代,你可以在任何地方崇拜,在你的花園里、草坪上,在釣魚的船上,或在高爾夫球場上,雖然,實際上你不會這樣的去崇拜,因你忙著釣魚或打球,但你是可以這樣做的。也許在你開車回家時,唱著聖詩,內心感激基督的救恩,這也是崇拜。用不著燒香,點燭和祭壇等,只用你清潔的心接觸到神,感謝他為你所作的事。

    3.耶穌為何降世

    (一)顯著的原因為什麼耶穌來到世上?或者我們應當問︰為何天父差遣耶穌降世?多數信徒都會如此回答︰「他來是為了拯救我們。」或說︰「他來是為我們的罪而死。」不論是天主**抑或是基督**,他們的答案一律如是。這答案的確是很正確的。耶穌自己在路加福音十九章10節也說︰

    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這句話的背景是,當耶穌遇見矮小的稅吏長撒該時,眾人都認為這稅吏是個罪人,可是耶穌卻說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現在救恩臨到他家,因此說了那麼一句話。

    在同一個福音的第九章56節,耶穌也曾說︰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是要救人的性命。這句話是他回答雅各及約翰兩門徒時說的,因為當時撒瑪利亞人不肯接待他們,所以這些門徒要求主吩咐天火下降,燒死這些撒瑪利亞人,但耶穌不同意而說的話。

    另外還有一句,他來拯救世人的經句,是在約翰福音十章10節,耶穌說︰我來了,是要叫羊(指信徒)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這些都是耶穌自己表達出要拯救世人的話。(二)不太顯著的原因

    研究聖經的人都會同意,要使人「得救」是耶穌降世的主要目的。但是照聖經上嚴格的來說,這並不是他來世的唯一原因,還有其他的一些原因。雖然有些原因並不太顯著,但也都有明確的記載,譬如在路加福音十二章51節,他說︰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分爭。他繼續解釋,這是家庭中父子、母女、婆媳因為他而起的斗爭。另外一個不太顯著的原因,是在約翰福音九章39節,耶穌說︰

    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瞎了眼。他是指當時一些猶太教的人,自以為有宗教,所以在信仰上是看得見的,但事實上不認識基督,反而有如瞎了眼一般。相反的,一些沒有信仰的人,前來听了耶穌而相信了,因此他們在靈性上變為看得見的。

    雖然這二個經句說到他來世的另一些原因,但比起新舊約中所提到的主因,就顯得很微小了。(三)另一個主因

    除了他來世是要拯救世人的主因之外,我們可見到另一個主因。在耶穌受難前,被審判的一段經文中,我們讀到這樣的一個記載,見約翰福音十八章37節︰彼拉多就對他說︰「這樣,你是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這經句告訴我們,耶穌來世本意是要作王,因為□就是為了這目的而生的。在審判之後,約翰福音十九章19節說,彼拉多用牌子寫了一個名字,安在十字架上,寫的是「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這名號令猶太祭司很生氣,要彼拉多重寫,說︰「不要寫‘猶太人的王’,要寫‘他自己說︰我是猶太人的王’。」彼拉多說︰「我所寫的,我已經寫上了。」

    歷史因此記載耶穌的死,明定為猶太人的王,不是救世主,雖然拯救世人,的確也是他來世的主因。在耶穌誕生時,馬太福音二章2節的記載,也提到他來世的目的是來作王。那些東方博士問︰

    那生下來作猶太人之王的在哪里?我們在東方看見他的星,特來拜他。這些人並不是來找一位救世主,因神指示他們去找一個剛生下的王,而且是一個不平凡的王。請注意他們所說的話︰「我們特來拜他。」這個「拜」是崇拜的意思。崇拜一個王?古今中外都沒有人要對一個王去作崇拜之例,去尊敬一個王是有的,怎麼會去崇拜他呢?除非這個王是一個神,才值得被人崇拜。的確是,耶穌不但是生為猶太人之王,並且是神之子。

    讓我們看另一個故事,記載在約翰福音十二章里,這是主騎驢入耶路撒冷的故事。許多人拿著棕樹枝來迎接他,他們喊著說︰和散那!奉主名來的以色列王是應當稱頌的!他騎著一匹驢駒子,就是一匹年青的驢子,應驗了撒迦利亞書九章9節的預言︰

    錫安的民哪,應當大大喜樂!耶路撒冷的民哪,應當歡呼!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里!他是公義的,並且施行拯救,謙謙和和的騎著驢,就是騎著驢的駒子。這段故事常被稱為「凱旋進京」,進京作王的意思。耶穌生下就是王,博士來是要找猶太人的王。現在說他騎驢入京,照原定的意思就是應驗了去作王的預言。但是耶穌進京後,並沒有坐上王位,門徒們當時也沒懂得是預言的應驗,因此約翰福音十二章16節有這樣的記載︰這些事門徒起先不明白,等到耶穌得了榮耀以後,才想起這話是指著他寫的。

    很不幸,一般信徒對基督作王及他為此將重來的道理也不太明白,這是因為我們對「同觀點」福音的認識不夠,常將這些事誤解了。(四)猶太人的期望

    在約翰福音中,記載了一個對經文很熟悉,並有信心的猶太人,他的名字叫做拿但業。在一章49節,他對耶穌說︰拉比!你是神的兒子,你是以色列的王。

    他從那里得到這些資料?這是因為他明白聖經。神在舊約的經文中,曾預言賜給一位彌賽亞,做以色列的王,並賜神的兒子作救主。這雙重的應許,都反映在拿但業的這句話里。如果我們要明了耶穌作猶太王的任務,我們必須要懂得,舊約中神對亞伯拉罕及大衛王所立的約。神向亞伯拉罕透露了他的計劃,要使萬國因他的一個子孫而得福。神吩咐亞伯拉罕離開他的老家,那是在迦勒底地的吾珥城,就是現代以拉克國之南部,遷去一個新的地方。在創世記十二章里,神預告他的後代會眾多,將成為大國。又在十五章18節,神賜給他的後裔一塊地︰我已賜你們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

    這一塊地就是現代叫巴勒斯坦的地。所指埃及河不是尼羅河,而是在迦薩城南部的一條小河。伯拉河是敘利亞地大馬色城北部的一條有名大河。這麼一段地,神說將賜給亞伯拉罕的後裔。地界說得很明確,不可能有別的曲解,因為有些人說,這是指在天堂的一塊地。神的話不但對地界有明確的限定,並且在下一句話解釋,當時住在這地的一些人︰「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赫人,比利洗人……之地。」所以很明確,這是那時的迦南地。神說亞伯拉罕的後裔將成為大國,會佔據這麼一塊地。誰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呢?亞伯拉罕有一個兒子叫以撒,以撒的兒子叫雅各,神將他的名字改為以色列,他有十二個兒子。他們遷居去埃及,被迫做奴四百年,這十二個兒子繁殖成為十二個族。這也是神對他的預言,在創世記十五章13節,神預告亞伯拉罕說︰

    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這預言的每個字都應驗了他們在埃及作奴四百年後,神喚起摩西去拯救他們出埃及地,最後把他們領到迦南地住下。這是在公元前1446年左右的事。

    我們再觀察神和亞伯拉罕立約的這一件史事,時期大約在公元前1900年,神應許了他這些福份,但並沒有條件要求他做什麼。全是神的責任去完成這些事。所以我們稱這種契約為「無條件的契約」。再看摩西時代,神領以色列人出了埃及後,帶他們到西乃山,召喚摩西上山,賜給他們律法,並和以色列人立了一個約。這個契約說,如果他們遵守這律法,即會蒙神賜福。若是他們厭棄這律法,即會受詛咒。所以這個律法的約,是一種「有條件的契約」。與亞伯拉罕的約相比,亞伯拉罕不用做什麼功德的事,神已經將福份應許了給他,完全是無條件的。但是神給摩西的約,以色列人如想要得賜福,就必須要遵守律法,這是有條件的。到大衛王的時代,約在公元前一千年。神也和他立了一個無條件的約。神保證大衛將堅立他的王位,使他的王國永存無盡。這些應許全是出于神慈愛的心,並沒有要求大衛遵守什麼,無條件的賜給他。這個諾言,也就是猶太人的期望。有一天,神會重建大衛的王國,讓彌賽亞王坐在大衛永存的寶座上。

    (五)新約的期望談到這里,我們必須要問這句話,神在十字架上立的新約,是有條件的抑或是無條件的?新約是有關人的永生,你說這契約是有條件的嗎?是否要靠你去做好人,遵守律法,而得到永生呢?很顯然,這新約也像神和亞伯拉罕立的約,完全是無條件的。因為,你看亞伯拉罕做了什麼?他只信了神,神即稱他為義。

    信神不是工作,也不是德行。是對神的諾言作出的一種反應。當我們听到耶穌基督,神的兒子,代替了我們的罪死,凡是信他的人即有永生。我們可以信或不信。如果我們相信這些話,因此接受了他的替贖,這種相信不可能算為德行,只不過是接受了神的諾言,對神的話起了信服的反應,願意接受神已賜的福份。不信的人,神也不勉強他去接受這福份。所以,新約就像神給亞伯拉罕和大衛的約,都是無條件的。但是我們基督徒常有這個毛病,因見神賜以色列人的約,使他們歸于摩西律法之下,有些人對這「有條件的約」發生了誤解,應用到自己身上,不明白這律法時代已終止于十字架上,基督徒應生活在一個新的恩典時代,也就是一個無條件的教會時代中。

    (六)耶穌是王在聖經里,耶穌常被稱為「大衛的子孫」。在耶利哥城有一個討飯的瞎子,當他听到耶穌走過時,即向□大聲的喊(路加福音十章47節)︰大衛的子孫耶穌啊,可憐我吧!

    福音有多處的記載,都稱呼耶穌為大衛之子。為什麼呢?因為這些人認識,他就是那經文中預告要來的彌賽亞王。神應許大衛王,他的後裔必坐在他永恆的王位上。在撒母耳記下七章9-13節的記錄上說︰……我必使你得大名,好像世上大大有名的人一樣……我耶和華應許你,必為你建立家室,你壽數滿足,與你列祖同睡的時候,我必使你的後裔接續你的位,我也必堅定他的國(這里神是指所羅門王)。他必為我的名建造殿宇,我必堅定他的國位,直到永遠。

    這契約中提到了一個新的要素,就是「直到永遠」的要素。接著,在16節,神對大衛說︰你的家和你的國,必在我面前永遠堅立,你的國位也必堅定,直到永遠。我們怎樣知道這些話是指著耶穌說的呢?使徒彼得會幫助我們解答,但先讓我們看馬太福音開頭的一句話︰

    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耶穌基督的家譜。照耶穌的族譜,他是這兩人的後裔,神和他們都立過約,現在耶穌到來,就是要去應驗這些約。在亞伯拉罕的約,神說︰「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耶穌是萬民的救主,這約已經應驗了。但是對大衛的約,「他的後裔將坐在他永遠堅定的王位,他的國必直到永遠,」尚未應驗。但是這兩個約都是神應許的。

    至于我們怎能知道,在大衛的約中,他王位的繼承人是指耶穌本人呢?我們可以听,彼得在五旬節,對耶路撒冷的猶太人所說的話,見使徒行傳二章29-31節,這段話給我們這個答案︰弟兄們!先祖大衛的事,我可以明明的對你們說︰他死了,也葬埋了,並且他的墳墓直到今日還在我們這里。大衛既是先知,又曉得神曾向他起誓,要從他的後裔中,立一位坐在他的寶座上,就預先看明這事,講論基督復活……。彼得的解釋是說,這復活的基督就是將要坐在他寶座上作王的耶穌。使徒保羅也說到耶穌應驗這些契約的話,見羅馬書十五章8節︰

    我說,基督是為神真理作了受割禮人的執事,要證實所應許列祖的話。怎麼是受割禮人的執事呢?受割禮的人是指在律法下的以色列人,他們與世上其他的人不同,是因為他們遵守割禮。耶穌是猶太教的執事,因為他來是為了要成全律法上一切的要求,要證實神的真理,也就是說,證實神對亞伯拉罕及大衛所說的話。神對他們的應許,必因他而應驗。神說的話,沒有一句能不算數的。

    保羅的見證是非常有力的一句話。耶穌來,是要應驗舊約中的應許,凡是神說的話,都要因他而完成。神的本意就是要神子作王,耶穌就是為此而來的。(七)耶穌誕生時的預言

    我們再參考聖誕節的一段故事。天使加百列,在路加福音一章31節,對馬利亞的解說︰你要懷孕生子,可以給他起名叫耶穌。他將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就在這半句話中,加百列預言了多少事項呢?(1)你要懷孕,(2)生子,(3)起名叫耶穌,(4)他將要為大,(5)稱為至高者的兒子。這些事項是否已應驗了?按記錄,這些事顯然都非常準確的應驗了!並且照著文章字面之意,一點也不差。我們講解聖經上的預言,也應當如此,照著文章字面的意思來解釋。除非經文是有比喻性的含意,或是詩詞性的言語,不能照字面的意思來解。但是預言是應當照著文字的意思來解,才能表達出其準確性。一般人的神學觀念,要看他對經文上的預言,是用那種方法來解釋,是照文字性還是比喻性。

    天使加百列的話,不僅就此五個預言,他一口氣還說了這些諾言︰(6)神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7)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8)他的國也沒有窮盡。你可以想像馬利亞當時對這些話的感想和認識是怎樣︰「我將要生個兒子,我將給他取名叫耶穌,他將要成為一個偉人。神將要給他,我們祖先大衛的王位。他將統治所有的猶太人。他的國是一個永遠的王國。」這是無法能誤解的。但是有些人認為,後面三個未應驗的預言,應當用比喻性的方法來解釋。

    我們對這一口氣說完的預言,怎能用字面之意來解釋頭五個;而後面三個,改用比喻的方法來解釋呢?也許你會說︰「他從未做過什麼王嘛。」的確是,他還未作王,神原先的計劃暫時受阻礙,但並不是說他永不會來作王。用比喻來解釋的人,建議耶穌是在天上作王。我們需問,大衛的王位在哪里?因按照加百列的預言,他必將得大衛的王位。大衛先在希伯侖作了七年半的王,再遷到耶路撒冷,作了三十三年的王。一般認為他的王位是在耶路撒冷,不是在天堂。大衛的王位決不可能在天堂,將來必須仍建立在地上的耶路撒冷城中。所以,耶穌若是坐在大衛的王位上,他必須回到耶路撒冷來,以此為永遠王國的首都。經文還說︰「他要作雅各家的王。」雅各後來被神改名為以色列,雅各家就是以色列人之意思。所以他必作以色列人的王。但是迄今他還未作過以色列人的王,而且也不是教會的王。聖經說現在︰「他坐在天上神的右邊,從此等候……。」等候什麼呢?「等候他的仇�吵閃慫哪_凳。」等候神差遣他回去作王。現在他是教會的頭,在天上等候,等到有一天回到地上,照著字面的說法,完成神對亞伯拉罕及大衛的諾言。當加百列說︰「他的國也沒有窮盡。」因此必須要有一個無窮盡的人作王才行,這人不可能是一個凡人,凡人終免不了一死。這個王必定要永遠活著,才能不斷的統治一個無窮盡的王國。

    (八)復國的日期有人問︰「那麼,神的計劃中斷,是神的話落空了嗎?耶穌從未作過什麼王,是否神改變了計劃?」這說法是不可能的,因為神對大衛所立的是誓言,雖然耶穌來的時候被中斷,但這王國必將建立。現在只是暫為延期,以十字架代替了王冠。

    這王國決不會落空的道理,也可以從耶穌復活後,和使徒們會話中看到。在使徒行傳一章6-7節中,使徒問耶穌︰「主啊,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耶穌對他們說︰「父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

    他們說復興以色列國,是怎樣的一個國?當然,這就是指大衛的王國,國疆從埃及河起,直到北部的伯拉河上,很光耀的一個王國。使徒們從哪里得到復興這王國的概念呢?這是從舊約來的,經文中談到彌賽亞的來臨,將重建這王國,他將統治以色列,並全世界。外邦人均會來向他朝拜。耶穌對門徒問以色列復國的話,沒有加以否認。只是在回話中,簡單的同意說︰「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

    這所定的時候日期,是誰定的呢?耶穌說是父神所定的。除非神讓我們看他所定的日期表,我們絕對無法知道何時基督重臨,建立他的王國。所以耶穌已明確的告訴我們,這日期不是我們可以知道的。如果有人預言,耶穌重臨將于某日發生,我們不用將這話放在心上。這種預言是不合聖經的。但是傳道的往往喜歡談到「末日的象征」,使人增加盼主重臨的信心。甚至于早期1950年時代,有名的布道家葛理翰牧師也說到︰「我們已在十一點時鐘,基督會即將重來了。」但是,我們實在無法能知道,也許再過一千年基督才會重臨也說不定。所以我們應當避免這種預測的言語,只應深信神對大衛的誓言,決不會落空。從耶穌的回話,我們也確知他的王國也必有一天復興。(九)千禧年

    近代的神學家們,對大衛的王國,是否真實會復興的問題,有許多的爭論。對年統治世界一千年的預言,應照字面之意還是比喻之意來解釋。如果這僅是一種比喻的故事,當耶穌回答門徒時,很可以對年在地上復興以色列國的問題,給與簡易的否定,這樣一來,可以幫助不少學神學的人。在啟示錄二十章的頭七句經文中,有六次提到基督回來做王一千年之事。在神學上,這一千年就是稱為「千禧年」。凡是相信這千禧年確實會在地上成立的人,稱為「有千禧年者」,另外有些人相信基督在天上作王,不會照字面解釋那樣,真正來到地上作王一千年,這些人稱為「無千禧年者」。這些在神學上不同的意見,使得教會因此**。在近四十年來,美南的一些教會已漸改變了對千禧年的認識,也許是受到葛理翰牧師和大拉司城的克士我牧師的影響。他們都是信千禧年的「有千禧年者」。

    但是我們應當明了,信不信千禧年,並不能決定你是不是基督徒。你成為基督徒是因為你信了基督耶穌。你信有沒有千禧年,要看你用什麼方法來解釋聖經中的預言。如果你照文章字面的意思來解釋預言,那你自然會得到「地上有千禧年」的結論。至于初期的使徒們,我們有很多證據,知道他們也都相信,基督必會重來地上作王一千年之事。(十)作王的預言

    除了啟示錄有描寫到基督最後勝利的來臨,及作王的預言,耶穌自己在馬太福音廿五章31-32節中,也說到他重臨的情況︰當人子在他榮耀里,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

    這是講到,當他坐在大衛的寶座上,審判萬國之情形,決定哪些人可以進入千禧年。自古以來,神已安排了他的計劃,決定在這敗壞的世界上,他將從新復興一個光耀的王國,讓神子作世上的王。但必須使耶穌初次的來臨,安排了十字架,中斷王國的計劃,等到時期成熟,才按照預定的辦法建立王國,完成這美好的計劃。神和大衛所立的約,是一個無條件的契約,答應去建立他的家室,給他的後裔建立一個永遠的王國,這個應許並沒有被十字架撤消,只是暫為延期而已。舊約中有一個關于基督來臨的預言,見彌迦書五章2節︰伯利恆以法他啊,你在猶大諸城中為小,將來必有一位從你那里出來,在以色列中為我作掌權的。

    先知彌迦不但預言了彌賽亞誕生的地方,就是以法他地方的伯利恆城,而且說這位是將來作為神的掌權人。先知以賽亞也預言到神子作王之事,見以賽亞書九章6-7節︰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

    在什麼地方治理這王國?是在大衛王的寶座上。這預言是在耶穌誕生前約七百年,以賽亞說大衛王國的政權必落在這嬰兒的身上,因為他就是神賜下的神子。(十一)為何中斷

    這些預言,照理本應在耶穌誕生後,馬上完成。像前面提到過,天使加百列對馬利亞一口氣說完的話︰「你將要生子,……神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他的國也沒有窮盡。」這些事應當接二連三的發生,但是卻被中斷了。約翰福音告訴我們,這中斷的原因。在一章10-11節說︰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世界卻不認識他。他來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中斷因此而發生,這王國必須要延期。因為他國度中的子民棄絕了他們的王。于是另一個新的時代開始誕生,頂替了這王國。這個新時代就是教會時代,或稱為「奧秘的時代」,為什麼是奧秘的呢?因為這中斷的事件,舊約中從未提到過。這新的一段時間,是神的秘密,無人預知,因此把這應許的王國和基督作王,暫為推遲,無定時的延期了。

    (十二)奧秘的教會舊約中雖然提到過彌賽亞會被人棄絕,也提到他將會被人殺害,並且提到外邦人會得救,但是總沒有提到這樣的奧秘,就是在十字架後,世上會有一種神的新子民。不似舊約中的子民,僅包括猶太人,這新的子民是猶太人和外邦人合為一體的教會。使徒保羅在以弗所書一章及三章,還在其他的地方,講到過這奧秘。這奧秘是過去世代,神從未讓人知道的事,十字架後神才令保羅及其他使徒知曉。從此猶太人及外邦人成為弟兄,合為教會一體。這本是隱藏的奧秘,到一世紀才透露給使徒們,現在我們正是生活在這奧秘的時代中。

    (十三)雙重的預言在舊約中,我們可以觀察到兩條線的預言。預言彌賽亞的到來,是救主,也是王。彌賽亞是應許給外邦人的救主,使他們能得救。但是,同時也是應許給猶太人,來作他們的王。雖然一個預言應驗了,另一個預言延期了,但是神決不會食言,不能廢除已出口的話,因為他的名聲,全靠在他言語的真實,及應許的完成。所以神必會完成他向大衛的諾言,讓他的後裔坐在他的王位上。也必完成向馬利亞說的話,她的兒子必將作以色列王。固然這些事尚未發生,我們必須恆心的等待,神必會完成這一切的事。

    (十四)目前的職責我們再看耶穌對門徒的回答,他先說︰

    「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接著他又說了許多話,見使徒行傳一章8節︰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

    因此使徒們就按照這吩咐去傳布福音,使萬人得救。不再去傳以前的「天國福音」,像耶穌在馬太福音四章17節所傳的︰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這是天國即將來臨的福音。此時他們傳的,也不再像耶穌在馬太福音十章5-8節,吩咐門徒去傳的︰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瑪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寧可(只準之意)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隨走隨傳,說︰「天國近了。」醫治病人,叫死人復活,叫長大麻瘋的潔淨……。這些舊約的話都是天國的福音,現在已是十字架後的時代,耶穌不再說,不準去外邦人和撒瑪利亞人的地方,而是「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並且,「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馬太福音廿八章19節)這就是今日我們基督徒應去做的事。雖然我們生活在這「無定期」的奧秘時代,但是總有一天,神也要把教會時代,做個完美的結束,基督重臨,復興他應許的王國。耶穌來世,有救人及作王的兩個主因,一般信徒似乎只記得他是救主。至于作王的事,僅在聖誕節時,才被人提起。

    在耶穌重臨之前,尚有許多事將發生,如教會提升等,我們必須詳細討論。聖經把人類過去及將來,劃分為幾個不同的時代,簡單的來說,至少有律法,教會,大災難,千禧年等等時代,我們都應一一的討論。

    
正文 第五章 律法時代
    1.四個重要的時代

    我們曾討論過,耶穌降生本為做猶太人之王。他初期傳的道和施洗約翰所傳是一致的︰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在馬太福音十章,耶穌遣派使徒們去傳的,也都是天國福音。但是,耶穌一生從未作過王,他的子民拒絕了他,竟以十字架代替了王冕。原應進入天國的時代,神另引進了一個奧秘的時代,是以前經文中從未透露過的一個時代,直到初世紀的時候,才將這隱蔽的時代顯露出來,這就是教會的時代。從律法開始算起的四個時代,佔據了聖經百分之八十。我們首先討論這個律法時代。去仔細分析這個時代的性質,下面提到七個問題,可以幫助我們去了解。要研究這個時代,我們需要懂得摩西律法的重要,因為這些條文控制了以色列人一千五百年之久,神的子民必須生活在律法之下。因此有以下這些問題︰1)為什麼要有律法?

    2)律法是否暫時性的?3)律法時代在何時終止?4)律法是頒給誰的?5)律法時代是從何時開始?

    6)律法的性質是什麼?7)使徒們對律法的看法是如何?當然,我們希望聖經對這些問題有答案。在新約中的一頁內,果然我們找到頭三個問題的答案,從加拉太書三章17節讀起︰

    我是這麼說,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歸于虛空。因為承受產業,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應許,但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這樣說來,律法是為什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請注意這段話中的「添」字,是從希臘文prostithemi翻譯過來的。其意義是「從旁另加」一些東西的意思。如果保羅的意思說,律法的作用是「補充應許」,使應許更完滿,他會用另一個希臘字。但是加拉太書三章19節說的是︰摩西在公元前十五世紀,把律法加添入,直等到基督來臨,應許得以完成,使萬國因此得福。所以律法是暫時性的。律法本是加添在應許之上,經過了一段時間的「等候」,直到時限完滿,此後不再有效之意。

    為什麼要賜人律法?這經句說是「因為過犯」。這是神的辦法,來控制以色列人,使他們因知道過犯而認識神。這些神的子民,並不比世上其他的人壞,也不比其他的人好。神選擇了他們,要他們成為一種聖潔的子民(按聖潔之義,就是與眾隔離,和別的人不同之意──譯者)。神用律法來促成此目的。假若他們生活在律法之下,他們就會形成一種「不同」的民族。聖經常將這麼一段時間稱為「時代」,神對世界安排的節目中,有許多的時代。這句詞在新約中常見,希伯來書九章26節是一個例子︰……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

    是指什麼末世呢?這里經文講到,耶穌在末世為除罪而來的顯現,所以這個末世,很顯明是指律法時代的末期。誠然,耶穌是生在律法之下,生活在這律法時代的猶太人。再看一句關于時代的經句,在馬太福音十二章32節耶穌說︰……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

    他說這話的時期是律法的時期,所以「今世」是指律法時代,「來世」是指下一個時代。這是什麼時代呢?接著律法的,就是教會時代。律法時代自摩西開始,經一千五百年直到十字架而終止。接著的就是教會時代,也就是我們現在生活的時代。教會時代之後,將有一短促的時代,耶穌稱它為大災難時代,繼後則進入天國時代。這就是所謂四個重要的時代。

    2.世界的末了

    在馬太福音廿八章19-20節中,就是所謂「大使命」的一段經文,耶穌在復活後,差遣他的門徒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我們常因翻譯上的困難,發生了許多誤解,這經句中的「世界」,並不是希臘文的kosmos,而是aion,是指一段時期,應譯為時代,不應譯為世界,所以「直到世界的末了」應譯為「直到這時代的末了。」在新約中aion這字,指時代(英文是Age─譯者),被譯為「世界」六三十一次。因此,當我們連這字的真意都未弄懂,我們怎能明□新約呢?再看用「時代」這字的一個例子,在馬太福音廿四章2節,當耶穌離開聖殿去到橄欖山上時,對門徒說︰你們不是看見這殿宇嗎?我實在告訴你們,將來在這里,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不被拆毀了。

    門徒在第3節問他︰請告訴我們,什麼時候有這些事,你降臨和世界的末了,有什麼預兆呢?

    這句中的「世界」也應譯為時代。在這問話之後,耶穌開始討論大災難的時代,幾乎整個馬太福音的廿四章(及啟示錄),描寫了這一段苦難的時期。在範氏注解辭典(Vine'sExpositoryDictionary)中,對這aion時代,下的定義是「這字主要的意思,並非僅表達一段時期,而是一段顯有靈性上,或道德上特征之時期。」現代的教會有什麼特征呢?這時代是生活在恩典方式之下,與律法方式的生活絕然不同。所以「時代」是那麼一段時間,神對他的子民各有不同的行政辦法。

    3.神的行政(Dispensation)

    行政這名詞之義是指神管理他子民的方法。在新約中這名詞可以在以弗所書一章10節及三章2節見到。但是一般翻譯這名詞,有四種不同的方式︰行政(和合本譯為安排),管家(和合本譯為職份),計劃,和制度。這名詞和時代,aion的用法很相似,在聖經中有互相補助的作用。希臘原文是oikonomia,這字是從兩個希臘字,家oikos,和法nomos,合拼起來的。形容一個人怎樣處理他的家務或事業。譬如,我們的家中,也許給孩子們有這麼一個規定︰「作業沒做好,不能看電視。」或者有︰「上學的日子,晚上十時必須上床。」這些都是家規。英文「經濟」economy,這個字的根源,就是從希臘文「家法」而來的。若希臘原文譯為「行政」,有稅收分配及利率管理的意思,若譯為「家政」似最能表達其意義。照字典對「家政」的定義為︰管理家務的技術和科學。現在神管理他的子民,他的教會,也就是他的家屬,要他們依照恩典的方式來生活,這種管理法是叫恩典制。新約的書信中,從不叫人去用功德來賺取福份;可是在以前律法的時代,這的確是神的行政辦法。要人遵守律法,才能贏得福份。這就是叫功德制。

    4.時代始末的特征

    律法時代開始的情景是怎樣的呢?我們可以在出埃及記十九章16節起讀到︰到了第三天早晨,在山上有雷轟,閃電和密雲,並且角聲甚大,營中的百姓盡都發顫。摩西率領百姓出營迎接神,都站在山下。西乃全山冒煙,因為耶和華在火中降于山上;山的煙氣上騰,如燒窯一般,遍山大大的震動。角聲漸漸的高而又高,摩西就說話,神有聲音答應他。

    顯然的,在西乃山的聚集並非兒戲,像主日學的野餐那麼平凡。那是一個非常可懼的經歷,使得面臨此景的罪人,深感神的聖潔。接著在二十章18節,繼續描寫當時的情況︰眾百姓見雷轟,閃電,角聲,山上冒煙,就都發顫,遠遠的站立,對摩西說︰「求你和我們說話,我們必听;不要神和我們說話,恐怕我們死亡。」在他們站立之地,有煙,有火,有角聲,雷轟,閃電,又遍山大大的地震。為什麼有這麼驚人的場面呢?為的是,在這種奇跡的情形下,神向他的子民,建立了一個新的政策,就是律法的家政。

    在每一個新時代開始及結束的時候,聖經總記載了一些驚人的場面,每一個新的更改與前一個不同。這些驚人的現象,在天上或地上,充分的發揮出神的權威來。使人身歷其境,能體會到創物主並沒有放棄他的子民,因他按步就班的,使每個時代依時出現,可見神仍全盤的控制著他預定的計劃。如果從律法時代算起,神的主要計劃節目可以作這樣的介紹︰律法時代是專以「以色列人」為對象。從摩西開始,直到耶穌被釘十字架為止。接著就是恩典時代,或稱奧秘時代,也就是外邦人與猶太人合成為一體的教會時代。這個時代也將快要結束了,到時有信徒的復活,驚心的號聲,基督駕雲而返,和他的子民在空中相會。接著的是大災難時代,對象主要又是以色列,但影響到全人類。直到主的二次降臨,建立他的王國,即是所謂天國時代。這時代將被一切信神的子民,以色列及教會共同享受。

    5.律法的性質是什麼?

    從聖經上對律法時代開始之描寫,我們可以明確的認識,摩西律法是專為以色列人而頒設的。神並沒有對摩西說︰「上山來領受這十誡及律法,使全世界都得以改善。」律法從未頒給過其他的人。它的對象僅是神的選民,並且有效時限也有規定,決不能拿來用在教會上。因為這律法已經終結,被神截止,並已廢除。我們可以花些時間來看看,新約的著者們,對這律法時代的討論是怎樣。我們並不常听到人對這方面的討論,所以一般人對這問題印象不深。關于律法性質上的討論,新約的著者中,使徒保羅曾寫過(羅馬七︰12)︰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這話的確講得好,因為律法是從神那里來的,是神聖的法規,並無缺點,是十全十美的。問題是在于人,他不是完美的。所以,不要忘記,律法是完好的。我們再看希伯來書十章1節,這里的新約著者也有描寫律法的性質︰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這里提到將來的美事,律法不過是它的影子而已。這將來的美事,是指基督的降生,當會帶來恩典與真理。但是現在恩典已來到,很多人還緊抓著這影子不放,並不著重于那已到來的美事。再看羅馬書五章20節,這經句告訴我們,律法的另一個效用︰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若是沒有律法,就沒有過犯。一旦有了律法,人就明□所犯的過犯。這就是律法功用之一,用來證明人是因他的行為,應受懲罰。在羅馬書七章6節說︰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

    想想看!這里說我們已脫離了律法,而且向捆綁我們的律法上已是死掉了。可見這律法本是用來捆綁人的。在加拉太書三章10節,有這麼一句驚人的話︰凡是不常照律法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這是一句從申命記中引述的經句,所以律法可以看為一種咒詛。凡是沒有遵守全部律法的人,就會受到咒詛。這種咒詛無法解除,直到神向亞伯拉罕所應許之後裔來臨才能做到。加拉太書三章13節說︰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律法堅持人去遵行法規上各事。但是信心的作用,是使我們因相信而得與神和好。

    6.使徒們對律法的看法是怎樣的?

    我們再看保羅對律法還說了些什麼,在加拉太書五章1節,他說︰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

    這里「奴僕的軛」是指摩西律法。彼得在使徒行傳十五章中,也稱律法為「不能負的軛」。這是語氣嚴重的字眼。保羅還在提摩太前書一章9節中,告訴我們神賜律法的原因︰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聖潔和戀世俗的,弒父母和殺人的,行淫和親男色的,搶人口和說謊話的,並起假誓的,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所以你看,律法是為這些無法無天的人而設立的。目的是要控制人,使人知罪,直到所應許的後裔來到。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三章6節,用很重的語氣說︰

    不是憑著字句(指律法),乃是憑著精意(指聖靈),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為什麼律法的字句是叫人死呢?因為律法的要求是將干瀆者處死,在以西結書十八章4節說得清楚︰犯罪的他必死亡。

    在哥林多後書,保羅接著在第7節又說︰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

    他叫十誡是「屬死的職事」,怎麼這神的家政竟帶來了死亡!語氣是十分嚴重的。所謂摩西律法,不僅是民事及祭事上的律法,而且包括十誡,或稱「道德的律法」。請注意上面這經句,說是「用字刻在石頭上的」,什麼是刻在石頭上的律法呢?只有十誡是。根據這經句,所謂「道德的律法」是會殺人的。這刻在石頭上的字句,會致人于死地。接著在第8節,保羅將屬死的和屬靈的,作了比較,那屬死的尚有榮光,這屬靈的更有榮光。接著在第9節,他又說︰若是定罪的職事有榮光,那稱義的職事,榮光就越發大了。這麼說來,律法時代竟是一個定罪的時代?那麼難听的名詞!我們從來沒有听到,主日學的教師們這樣說過。

    還有一個更嚴重的問題,當我們把律法從舊約中借過來,堅持基督徒靠律法去過純潔的生活,等于把屬死和定罪的職事,重新放在已從定罪和死亡中釋放出來的人身上。因為基督已釋放了我們,見羅馬書八章1-2節,保羅說︰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里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里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令人難懂的是,像這種經句中的宣言,為何主日學中不給孩子們說明?反而把給以色列人的十誡,不顧原文的內容,而教導孩子們去遵守。難怪從傳統教會中教養大的人,沒有對律法和恩典分別的觀念。其實並不是傳統教會有意誤人子弟,而是教員也受了傳統之害,沒有對聖經有基本上的認識。他們也受了這種混合宗教之誤導,把猶太信仰和基督信仰並合為一。要知道,在使徒行傳中,沒有一個使徒督囑信徒們去遵守十誡。相反的,當猶太人慫恿基督徒去遵守摩西律法時,這些使徒們對這情形十分的警惕及反對。

    7.律法的無能

    我們再看一下,聖經上提到律法做不到的事。保羅在加拉太書三章21節說︰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

    這句話的意思是,律法無法使人得生命。神給律法的目的,並非因遵守了就可以給人生命。那麼,為什麼當人問︰「我們怎樣才能進天堂?」往往听到的答覆是︰「應當守十誡。」朋友們,十誡唯一能擔保人的事,就是你必將定罪,因為完全的遵守律法,是無人能做得到的。遵行律法的本身,也不能使人稱義,見加拉太書二章21節︰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如果靠行律法能稱義的話,就無需基督在十字架替我們贖罪了。再看希伯來書七章18-19節,這里說到另一件律法做不到的事,就是使人與神親近︰

    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神面前。請注意,這經文說「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又說這「先前的條例」已被廢掉了。這條例就是指摩西律法。又在第九章9-10節,我們可以讀到︰所獻的禮物和祭物,就著良心說,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這些事,連那飲食的諸般洗濯的規矩,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

    這里說的振興,不是馬丁路德改新教會的振興,而是指基督耶穌的代贖。律法總有很多的事要人去做,諸如飲和食,洗濯等條例,直到一個振興的時候,就截止了。

    8.律法是給誰的?

    我們要看申命記五章1-3節是怎麼說的︰以色列人哪!我今日曉諭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听,可以學習,謹守遵行。耶和華我們的神在何烈山與我們立約。這約不是與我們列祖立的,乃是與我們今日在這里存活之人立的。

    我們應當研究一下摩西的這些話。他說這律法不是給他們祖先的。那麼,他們的列祖,以諾、挪亞、亞伯拉罕等,沒有律法,怎樣討好于神呢?他們不是靠守律法,而是靠信神。創世記十五章6節說︰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當摩西對以色列人說這些話時,正是他們準備進入迦南地之前。他指出,這些典章律例是神特為他們立的約,僅是給他們,並不曾給他們的祖先亞伯拉罕、以撒或雅各。因此也不是給巴比倫人、埃及人,或是美國人。關于這方面,我們還有一些話要說,從詩篇一百四十七篇19節讀起︰

    他將他的道路指示雅各,將他的律例典章指示以色列。別國他都沒有這樣待過;至于他的典章,他們向來沒有知道。從這話,我們可以知道,律法的作用是使以色列人和其他國的人有分別。神並沒有將律法給其他的人。以色列人在神的眼中是一個特殊的民族,律法的作用是令他們與眾不同。若是把律法從他們中間廢除,他們就與別的人沒有特殊的地方了。由于律法使他們與眾不同,也就是他們沒有向外人傳律法的原故。神沒有叫他們布道全球,使別的國民也都處在十誡之下。他們的態度是︰「這是我們的律法,使得我們特殊,因為這是從我們的神來的,並不是給別人的。」聖經稱以色列人為一個聖潔的民族,聖潔之原義,是與眾分離,不平凡的意思。也是一個對神的形容詞,神是不平凡的,是聖潔的。而律法之目的,就是要使他們不平凡。

    9.律法的時限有多久呢?

    問題是律法時代有終止的時期嗎?以前我們曾在加拉太書三章19節提到過這期限的記載︰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

    我們也曾討論過,神對亞伯拉罕應許的後裔就是耶穌基督,所以律法時代是待那子孫來到後為止。我們都認識新約中「時代」這個字的用法和意義。但是毛病是這樣,有些人雖然知道神是至高的權威,他高興做什麼就做什麼,但事實上並沒有這麼相信。因為神自西乃山開始,建立了律法時代,怪是怪在這里,這些人自稱信神是至高的權威,但硬不讓神把這時代結束下來。他們堅持基督徒應繼續依照以色列的律法來生活,認為律法仍是有效的,是屬于教會的。所以照時代的定義看來,這些人不可能相信神是至高的權威。律法時代的結束,並不是我們私自的捏造,而是由聖靈教導使徒而來的,尤其是使徒保羅。經文中有明文的記載,上文曾提到希伯來書九章9節的經文,說那些律法規定的飲食、洗濯等條例,直到振興的時候截止。所以律法時代是有一個終點的。

    10.律法是怎樣終止的呢?

    對這問題我們先要到馬太福音廿七章去找個答案。這里的情景是以十字架為中心,旁邊聚集了許多人,在39節開始說︰從那里經過的人譏誚他�u著頭說「你這拆� Д瞟o三日又建造起�淼末o可以救自己吧!你如果是神的�鶴螢o就從十字架上下� 」祭司和文士�K老也是這樣戲弄他說「他救了�e人不能救自己!他是以色列的王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愆o我們就信他。他倚靠神神若喜��他在可以救他因為他曾說‘我是神的�鶴印 !鼓嗆退 イ�也是這樣的譏誚他。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

    再看從51節起︰忽然,殿里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地也震動,磐石也崩裂,墳墓也開了;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到耶穌復活以後,他們從墳墓里出來,進入聖城,向許多人顯現。百夫長和一同看守耶穌的人,看見地震並所經歷的事,就極其害怕,說︰「這真是神的兒子了。」我們應當問,律法時代是怎樣開始的?那是在西乃山,前文講述過那些驚心的場面。

    山上有雷轟,閃電和密雲,並且角聲甚大,營中的百姓盡都發顫。律法時代的終止,也有動人驚心的場面。中午的時候,遍地黑暗,達三個小時之久,並有地震、石崩,情景可怖。神在時代之初給了信號,也在時代的終結給了信號。我們現在的教會時代,也同樣有動人的開始,也將要有驚心的結束,後文將詳細討論。

    我們必須認清,律法時代的結束,並不是因為猶太人把耶穌殺害了,而是神有預定的計劃,用十字架來結束這一千五百年的律法時代。舊約中的先知們早已預言到,他將被他的子民棄絕,描寫到他的手足被釘,有人給他醋喝,士兵用賭博來瓜分他的衣服,甚至預言他將埋葬于富人之墳穴內。先知但以理並預言到一個六十九個七的時期表,從亞達薛西王發詔書重建耶路撒冷城算起,一共483年(即是69個7年的算法,每年按360天來算),彌賽亞即將被殺害。這些日期換算到西歷,按365天並有閏年的計算,正好準確的預言到救主入京繼後被害的日期。可見得神有預定的程序和計劃,按時就班的演出。

    11.時代不同的矛盾

    一個研究聖經的人,必須對神預定的時期和季節多加謹慎,對聖經中重要的字眼,如時代、家政、恩典和信心等多多注意,明了這些字的意義和用法,有了正確的觀念後,才會對解經有好的解答,我們才會發現,聖經中並沒有矛盾。那些所謂矛盾,常會發生在兩個矛盾的時代中。一個是功德制的律法時代,另一個是恩典制的教會時代。這兩種制度產生了一些矛盾的觀念,直到我們懂得,這是出于兩個不同時代之故,不能混為一談。在律法時代有一些例子,與教會時代很不相同。譬如耶穌在馬太福音五章20節,對這些在律法下的猶太人說︰

    「你們的義若不勝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再看使徒約翰和保羅教導人得救,是否也用同樣的辦法?在約翰福音三章15節是這麼說的︰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

    這里沒有提到文士的義,而是著重在「信」這個字。再看他在二十章30-31節說︰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跡,沒有記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又說到「信了他」就可以得生命。保羅在給以弗所信徒的書信中,也是這麼寫,在二章8-9節他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于行為,免得有人自夸。可見得在恩典時代,所傳的著重于神恩及信心,不是我們的義行。讓我們再觀察加拉太書三章19節內的話︰

    律法是為什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來到以後又怎麼樣呢?那麼照理說神的子民就用不著律法了。因為神另外安排了一個更好的生活方式。這是神的宣言,並非我們的捏造。在希伯來書從七章到十章對此問題也討論得十分清楚。我們再看保羅在加拉太書三章中的話,從23節開始︰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理顯明出來。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里,使我們因信稱義。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

    這話是很重要的!請注意,保羅告訴他們,以前他們是在律法之下,但是這律法有一個期限,好像是一個訓蒙的師傅,直到耶穌到來。保羅又說到,當基督來到以後是應當怎樣︰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

    這個師傅就是摩西律法。神要我們得自由,這是他程序之一部分。我們必須注意神的程序,才會懂得新約中的道理,那就沒有矛盾了。

    
正文 第六章 教會時代
    1.神的奧秘

    這一段奧秘的時代,在一千五百年舊約的期間,原是一個秘密,舊約的先知們完全不知道我們現在的教會時代。雖然神曾給他們關于大災難的啟示,就是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所描寫的以色列之災難;並且也有啟示關于將來的彌賽亞天國。但是對教會時代,這些先知是毫不知情的。所以當神告訴他們將來的時代,教會時代仍是一個秘密。這個秘密,聖經稱為奧秘,其義並不是古怪神秘,而是一些事,神有意的隱藏著,直到時候成熟才宣告出來。現在我們就是生活在這一段時期中,神要他的子民在這時代中生活自由,活在他愛子新的命令之下。和上文所討論的律法時代相比,這自由是很明顯的,因此新約的著者稱舊的時代為束縛的時期。初世紀以後,許多宗教的領導人,對新約信徒這種簡單的生活方式,並不太了解。結果這麼多世紀下來,影響到成千成萬的人,使他們去追隨以律法為根據,以功德為重心的生活。這種生活是屬于上一時代的,不應用在教會時代里。雖然當初使徒們曾明顯的教導,並且辯護神給教會的生活方式,要信徒不以功德來接近神,但是目前基督教對于這點仍很惶惑。

    律法時代佔據了猶太人一千五百年的歷史,這神聖的律法是神專為他們而設的,惟有他們受律法的軛制,直到神應許的後裔來到。這後裔是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從他會帶來普世的福份。所以律法時代是在基督被釘十字架時終止了。也是羅馬書十章4節所說︰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是信他的都得著義。

    這里說信他的都得義。那麼,如果不信又怎麼樣呢?我們知道靠律法是得不著義的,律法並非為「得義」這個原因而設的,因為無人能遵守得十全十美。所以除了信基督之外,人無法能在神的眼中稱義。對于這個事實,我們無法說得更清楚。我們也可以看到,使徒們從來沒有教導信徒去遵守十誡,或去依照摩西律法方式來生活。當使徒彼得在安提阿,顧慮到律法上飲食之規則,對這事顯得躊躇時,被使徒保羅譴責為偽善。這故事記載在加拉太書第二章中。當歌羅西的信徒,被人督促去接受一些猶太律法的規則時,保羅強烈勸告他們去拒絕。在歌羅西書二章16節,他這樣寫︰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日、月、節期都是猶太教的一些規矩,律法的規定。初世紀時有一些猶太信徒,堅持要外邦信徒去遵守摩西律法才能得救。當時所有的使徒,包括保羅及巴拿巴,都去聚集在耶路撒冷,和教會中的首領們會商。結論斷定摩西律法應全部棄絕。只叫外邦信徒不要遵行一些外邦惡俗,使得猶太人及教會起反感。這故事記載在使徒行傳十五章中。當時雅各還在21節,強調基督門徒和摩西門徒的區別︰

    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里誦讀。他的意思是說︰「我們是基督徒不是猶太**。猶太人和摩西的門徒應到會堂去。」他要把這區別講得清楚,律法和基督是無關的。同樣的一個情形發生在加拉太,有人要信徒遵守一部分摩西律法,當時保羅給他們這麼寫。在加拉太書五章3節,他說︰「我再指著凡受割禮的人確實的說,他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

    他的意思是,如果一個基督徒要接受割禮的話,他就必須像猶太人一樣應守全部的律法。律法是整體的,不能選了一些來遵守。這和十一奉獻的道理一樣。若是有人要遵守律法的要求,奉獻十分之一的入息,那就必須遵守全部摩西的律法。遵守安息日也是同理,是律法要求的聖日。不能只守安息日,而不守其他的律法。猶太人是相信申命記廿七章26節所說的︰不堅守遵行這律法言語的,必受咒詛!

    他們必須遵守全部律法,不然即等于全部不守。

    2.恩典的方式

    現在讓我們認識一下,從基督達到神的新路,這就是教會時代的恩典道路。初期的基督信仰,對猶太教是一種威脅。同樣的,這恩典方式的信仰,對現代被猶太教同化的教會,也是一種威脅。因為他們以為所傳的同化信仰,才是道地的基督信仰。在現代的宗教社會中,不要以為我們所談的恩典方式是眾望所孚的,一般人都不懂得,怎麼一個人可以不照舊約的律法能渡虔誠的生活?可是在細查聖經之後,不但一個人能在恩典下過虔誠的生活而取悅于神,並且聖經鼓勵我們如此生活。在討論我們的主題之前,我們也要問幾個問題,使得重心顯明。這些問題是有關現在教會時代的︰

    1)這時代在何時開始?2)誰是這時代的子民?3)他們的生活方式是怎樣?4)這時代有多長久?

    5)這時代結束的條件是怎樣?6)為什麼這時代與摩西時代有這麼多不同?7)這時代將會怎樣終止?

    前文我們曾見到律法時代的開始,當時摩西在西乃山,面臨那些驚人的情景,神降在西乃山上,有煙火、雷電、地震等,百姓都顫抖害怕。也見到這時代是如何終止的,在一個小山頂,站立的十字架上,那一千五百年的律法生活,即告終結。基督就是律法的總結。當時的情景也極為驚人,基督垂死之時,雖是中午,全地黑暗如夜。地震、石裂等等,各種神跡發生,宣揚出神的權威。凡是時代的始末,均有巨大的驚人場面,有如神在給人信號。

    3.教會時代的開始

    教會時代是何時開始的呢?這個驚人的場面是直到五旬節時才開始。那就是十字架後,也就是逾越節之後的五十日。耶穌曾囑門徒在耶路撒冷等待聖靈之降臨。在使徒行傳二章1節開始,記載了五旬節聖靈降臨的故事,也就是教會時代的開始︰五旬節到了,門徒都聚集在一處,忽然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充滿了他們所坐的屋子,又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那時,有虔誠的猶太人,從天下各國來,住在耶路撒冷。這聲音一響,眾人都來聚集,各人听見門徒用眾人的鄉談說話,就甚納悶。都驚訝希奇說︰「看哪!這說話的不都是加利利人嗎?我們各人,怎麼听見他們說我們生來所用的鄉談呢?」

    這里發生的是一件很奇特的事,聖靈的降臨有如大風吹過,門徒都充滿了聖靈。結果他們都能說出方言,是那麼奇妙,完全被聖靈控制,雖從未學過那些方言,而能流利的說出來。接著在二章11節,他們說︰「都听見他們用我們的鄉談,講說神的大作為!」所以,門徒用這些外國的方言來榮耀神,講述到神的大作為。是哪一些大作為呢?回想看看,可能是創造天地,安置日、月、行星的大作為。也可能講到諾亞洪水,或是神向埃及法老所行的奇跡。持刑天使逾越了以色列人;最後分開紅海拯救了他們。當他們在曠野四十年中,連鞋子都沒有穿破。除安息日外,每晨有嗎哪自天降下為糧。這些都是神的大作為。再可能講到神將他們從敵人手中所行的拯救。其中之一,發生于公元前一千七百年,亞述王西拿基立以大軍圍困耶路撒冷城,耶和華的使者半夜在亞述營中殺了十八萬五千人。西拿基立含羞回國,在廟中被他兒子弒死。這些奇跡,都是神的大能和拯救。更可能門徒是對耶穌基督的復活作見證,當他們充滿了聖靈時,就會說出聖靈要說的話。在使徒行傳中,充滿聖靈是一句常用的話,意指充滿聖靈感動的言語。

    4.誰是這時代的子民?

    在給以弗所外邦信徒的書信中,保羅很明顯的給這了這答案,從二章12節開始,他說︰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希望,沒有神。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里,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因他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怨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既在十字架上滅了怨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

    經文中說到「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我們是指猶太人和外邦人。把這兩種人合而為一,以前是不可能的,直到他們中間的牆被拆毀才行。是什麼牆呢?那就是律法的規條。基督上十字架時即廢除了這律法,拆毀了這一座牆。因此,當一個猶太人成為基督徒時,他就不再生活在律法之下,無此隔斷的牆,所以能和外邦的信徒合而為一了。當基督召喚外邦人和猶太人合為一體時,這一體是指什麼呢?聖經叫這一體為教會,或稱基督的身體。教會就是神的子民,一種新的子民,新造的觀念,是以前從未有過的。如果舊約時代有教會的話,那種會眾是沒有「首」的。因為新約中說基督是教會之首(見歌羅西書一章18節),是他的教會。耶穌在馬太福音十六章18節也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他說的時候,是說他將來會建造。到了使徒行傳時,這教會正在被建造,基督的信徒就是他的教會。

    可是,有時候一個人到教堂听道,甚至于參加了教會,而可能還是不屬于他的教會。因為這個教會,可能只是一個宗教的組織,或是一種社交的團體,宗教聯誼會。耶穌的教會是不同的,確實的來說是無形的,是由真信徒所合成,每個信主的人都是其中之一肢體。當你信時,聖靈使你成為一肢體。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3節是這樣說︰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

    原文有「進入這身體」之意,成為肢體之一。這身體就是教會。當我們信了主,即成為他新的創造物,被神分別為聖(即是與世俗分開之意)。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一章2節,稱呼這個教會說︰寫信給在哥林多神的教會,就是在基督耶穌里成聖,蒙召作聖徒的……他稱呼信徒為聖徒,因為神把他們和這世界分開,看為與眾不同的人。在神的眼中,他們是獨特的人,因為他們已被救贖,在基督的血中洗淨,罪已被赦免,有聖靈內居,已分別為聖了。可是,當外邦人在神的眼中被接受,而且是以色列的神,這種觀念是十分新奇的,對猶太人來說,很不順眼。甚至當猶太人成為基督徒後,仍很難接受這些外邦信徒。使徒行傳中曾講述到這些情形。

    5.教會時代的生活方式是怎樣

    (一)愛心在教會時代的信徒,他們的生活有何特征呢?首先,我們可以說,愛是最顯明的特點,在約翰一書三章23節說︰

    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在什麼地方耶穌給了我們這個命令呢?在約翰福音十三章34-35節,就是他被釘的前一夜,所謂「樓房寶訓」講的話,他說︰「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如果一個基督徒做不到彼此相愛,他可以說是全部失敗了。因為除此之外並無其他命令。因此我們必須以全力集中于這唯一的新命令。如能做到,在神眼中才是有成就的信徒。因為世人才會知道我們是他的門徒。這是他對信徒唯一的新命令。怎樣才是彼此相愛的呢?這就是在別人的福利上,盡力去做善事,全無私心的去幫助人。耶穌的命令並不是給世上的人,叫他們都彼此相愛,而是專給信了以後的人,叫我們去愛弟兄。使徒彼得也對這問題說了一些話。在彼得前書三章8節,他說︰總而言之,你們都要同心,彼此體恤,相愛如弟兄,存慈憐謙卑的心。

    這話用來形容基督的品格是十分恰當的。當然,我們應該對別人體恤,這是愛的本質,同時對人應有憐憫的心和謙卑的態度。這應該是所有信徒的特征,也是神要我們對這方面有所增長的。(二)恩典

    這時代的信徒還有另一個特征,就是信的人會在恩典中增長。使徒們從未教導人去注重律法,或是在律法中增長。他們卻說在恩典中增長,因為恩典是信徒的導師,在提多書二章從11節開始說到︰因為神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大的神和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他為我們舍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

    摩西律法會使人熱心去做善功嗎?我想不會,律法往往叫人不要去做什麼,有一種消極的作用。現在我們有了一個新的導師教導我們在他的恩典中增長。恩典能造就人,而摩西律法是管束人。律法是舊導師,恩典是新導師。恩典可以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那麼我們還需要律法嗎?以前律法能使以色列人除去不敬虔的心嗎?剛好相反,他們變得很不敬虔。舊約中無數次的記錄到他們敗壞的生活,和別的民族沒有什麼不同。那麼恩典能教導我們除去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嗎?的確可以!當我想到神所做的事,將神子自天遣下,為了我這麼一個罪人而死,賜我永生。因信他的兒子,赦免了我的罪,使我逃去該受的懲罰,賜給我他的聖靈,把我的身體成為耶和華的聖殿。並賜我產業,因為我成了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這都是聖經明文宣告的。他又居然稱我是神的孩子,真是奇妙!這就是恩典!當我想到神的恩典時,深感他的這種作為,使得我因此要去敬虔度日,要除去世俗的情欲。

    神的目的是要培養一種潔淨的子民,在這世上是很特殊的子民。就像舊約時代那特殊的以色列人,現今時代他有新的子民,他們當會「熱心為善」的。彼得後書的最後一句話,他說︰「你們卻要在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有長進,願榮耀歸給他,從今直到永遠。」你在恩典上長進嗎?這話是什麼意思呢?怎樣才能在恩典上長進?我們都知道得救是本乎恩,就是說不靠功德。當我們靠恩典生活時,我們就不以功德來求神的接納。這就是說,我們一輩子將漸漸從許多律法的束縛下,掙脫出來,逐漸獲得更多的自由。不用任何功德之法去接近神。我們應對耶穌替我們已經賺來的功德而感到滿意,因他的義,我們才有義。有了這種態度時,在祈禱中你不會求神給你一些好處,而是感謝神他已經給了你這麼多好處。當你施舍時,不是為了要求神加倍的賜福給你,成為以功德求福,而是因為神已經賜了一切的福份給你。改成了這種基督徒的生活方式後,你就不會去追求神的接納,因為你已在實行,神已接納了你的生活方式。這種方式,也就是神要世人去做的,那就是全心信靠神子,唯有依賴他去獲得義,而不靠其他。這就是生活在恩典中,在恩典中長進的道理。

    (三)聖靈第三個信徒生活的特征,就是有聖靈引導的新生活。在羅馬書七章6節中,有一個對比性的說法︰

    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的新樣……這里的心靈原文就是聖靈。我們應怎樣去服事呢?不再照舊約的要求,去做這樣或不做那樣,而是靠著聖靈。聖靈給了我們新約,其中的經文、書信等,告知我們哪一種行為是神所期望的。譬如,新約不像舊約,沒有叫我們去建造聖殿,因為我們的身體已經是聖殿。見哥林多後書三章17-18節,關于聖靈的作用和主的期望︰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里,那里就得以自由。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里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

    想想看,我們都是人,不斷的在改變。若是我們長進,慢慢的越來越像主,漸能榮上加榮,這是最理想的。為什麼我們要這麼做呢?因為我們是聖靈的寶殿,聖靈居住在我們的體內。哥林多前書六章19-20節告訴我們︰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里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上榮耀神。

    在我的身上榮耀神嗎?那麼一個信徒怎樣生活是很重要的。如果身子是他的聖殿的話,就要看我怎樣用這個身子。你的身子榮耀神嗎?保羅在這同一章的第13節說︰身子不是為**,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所以你看,純淨和聖潔的生活是主對恩典下的子民所期望的。但是我們無法能按照律法做得到,惟有讓恩典來教導我們,才能達到這個目標。

    6.教會時代有多長久?

    這時代的開始是很明確的,但是有多長久呢?聖經沒有確切的給我們一個定期。雖然有好些經文的導師,經常的預料這日子,說某年某日主將再臨,教會就終結了。過去有不少人這麼說,我的書架上有很多這一類的書籍,它們提醒我千萬不要預測這日期。去這樣預測日期,必定需要有足夠的自傲,才敢自稱有獨得神賜的預兆,知道基督何時再臨。我說,當你遇見這種能預測主重臨日期的聖經導師,最好遠避他。他不會對你有益處,因為他誤人子弟。

    7.這時代結束的條件是怎樣?

    關于這時代的末期,聖經到底是怎樣預言的?我們可以在羅馬書十一章25節見到這麼一句話︰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秘,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

    在現今的時代,神召喚著外邦人來建立他的教會,是耶穌在造他自己的教會,只有神知道外邦人滿足的數字。當數目添滿了,然後這時代的終期才會來臨。所以現在教會仍在被建造,他在召喚外邦人,他的另一群羊,像耶穌在約翰十章16節所說︰「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里的(指以色列人),我必須領他們來……。」所以這些羊群正在被召喚,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一待數目滿足,神即會再遣基督重臨。

    在耶路撒冷的議會中,為了處理外邦信徒是否應守律法事,雅各在使徒行傳十五章14節說︰「方才西門(即是彼得)述說神當初怎樣眷顧外邦人,從他們中間選取百姓歸于自己的名下。眾先知的話也與這意思相合。」

    所以在舊約中,眾先知也曾預言到外邦人將會得救,但是舊約從無提到猶太人和外邦人會合為一體,成為教會之說法,這是一件奧秘,雖然外邦人得救並不是一件奧秘。

    8.為什麼這時代與摩西時代有這麼多不同?

    這問題的關鍵可以在希伯來書七章12節中,找到簡單的解答。希伯來書的著者說︰祭司的職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須更改。

    這話是什麼意思呢?因為我們已有了一個新的祭司,所以有更改律法之必要。這新祭司有什麼根據呢?詩篇一百一十章4節說︰耶和華起了誓,決不後悔,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這是關于彌賽亞來臨後,他將為永遠的祭司的預言。按照摩西律法,耶穌不是利未支派的子孫,沒有資格當祭司去執行律法上的任務。惟有利未人的後嗣才能當祭司,耶穌屬于猶大支派,因此不能當摩西律法的祭司。但是詩篇說,我們的祭司是按照一種新的等次而設立的,所以有更改律法的必要。不再像律法下的祭司,去作供奉犧牲之類的宗教儀式。我們的新祭司,帶給我們新的命令。他是在天上,不是摩西律法的祭司,而是按照新的等次設立的。如果有人要守律法,他就不需要耶穌基督這新祭司,他需要另找一個舊約的祭司,因為這新祭司是和律法無關的。

    9.這時代將會怎樣終止?

    在被釘十字架的前一天晚上,耶穌告訴門徒說,當他重臨時,這時代即將會結束。在約翰福音十四章3節,他說︰「……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里去;我在哪里,叫你們也在哪里。」

    所以基督將會重來接他的子民。雖然他在世上建造他的教會,但是這教會不是屬于這世上的,他會來把我們提出這個世界。照這道理看來,我們似乎不應該花這麼多時間努力于改造這世界。因為他將會把我們從這世界提出到一個新的世界里,我們的歸宿是天堂。還有一個關于耶穌重臨及有關我們歸宿的經句,是從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6節開始︰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里,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

    這里我們又見到時代結束驚人的場面,全世界能听到的呼叫和號聲,加上死人復活等。這是在基督里死了的人,是指曾信主的人。他們將會和活的信徒一同被提升。這將是我們的歸宿,永遠和主同在。這時代結束後將發生什麼事呢?聖經說到世上將有大災難,有一個統治世界的獨裁者來臨,我們將要詳文的討論。這一段特殊的災難時期,正是應驗了舊約中所謂「但以理的第七十個七」的預言。這是剩下唯一的七年尚未應驗。

    10.對主重臨應有的態度

    當基督徒面臨這些即將發生的事,時代的結束,教會的提升,與主同在的歸宿等,我們生活應有怎樣的態度呢?深知這種期望,難怪保羅在歌羅西書三章2及4節說︰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里。

    他將會顯現,到時候,我們將會像他,有如約翰一書三章2節所說︰……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凡是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所以面臨這種期望的人,應有聖潔的生活。

    神按照他的計劃,每個時代都有驚人的始終。現在教會時代已有二千年的歷史,是否將快要結束呢?也許是明天,也許千年之後才會發生,我們無法知道。很多人曾愚蠢的預測這時日,到時不見發生,叫人對他們失去了信心,因為事實上他們並不知道他們自己說的是什麼。其實,不知道這結束的日期沒有多大關系,主要的是,我們能確知我們的歸宿,因為神已賜了我們永生,是一個無窮盡的生命。又因有聖靈住在我們身內,這聖靈怎樣使耶穌從死里復活,也會使我們復活,這是神的應許。這是很可安慰的。若是你失去夫、妻、兒女等親人,有一天他們都會復活,耶穌怎樣活著,他們也將怎樣活著,享受這無終止的永生。失敗是不屬于基督徒的。在世上我們會有苦難,聖經常提到我們可能遭遇的患難,不但我們的身體日漸衰敗,而且抵擋基督的人會**我們,會排斥找錯,以便加害。因此聖經警醒我們,去敬虔度日,存著無虧的良心,使人無法毀謗我們(見彼得前書三章16節)。仿效基督,使我們生活如神的兒女,日漸像他。這就是我們的目標。耶穌在馬太福音十一章29節也這麼說︰

    「……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里必得享安息。」基督徒的生活,是一種新生活,有新的教導,新的宗旨,與聖靈有新的關系,與律法是全無關系的。

    
正文 第七章 大災難時代
    1.雅各之災

    這是接著律法和教會之後的第三個時代。現在我們再摘要的提一下,前面說過的兩個時代。律法時代自摩西在西乃山領到律法開始,到耶穌被釘十字架為止,共經十五個世紀。在這時代中,猶太人受摩西律法管轄,直到律法被釘上十字架為止,律法才被神廢除了。保羅在歌羅西二章13-14節,有這樣的解釋︰

    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神赦免了你們一切過犯,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又涂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于我們的字據,把它撤去,釘在十字架上。律例有礙于我們的字據,就是指摩西律法,也同時被釘在十字架上。當時的情形,有地震、石裂、黑暗等。並且聖殿里的幔子,從上到下被撕裂為兩半。這幔子是第二層的厚帳幕,是用來把裝置約櫃及施恩座的至聖所和外界分開的。惟有大祭司能一年一次進入至聖所獻祭。現在幔子裂開,將施恩座敞開顯露出來,是象征著猶太教和律法的終止。

    接著的是恩典時代,或稱奧秘的教會時代。從聖靈降臨時開始,直到將來教會提升為止,這一段時間的特征就是神的恩典。因為這恩典特別將「因信得救」的福音明確的宣揚出來,逐漸廣達全球,信的人有永生,有不在律法下的自由,有內居的聖靈,有身體得贖的期望。神的恩典不讓人憑功德來得救,因為功德付不了罪的代價。新約說因神的恩典,他讓基督來代贖世人的罪。信徒就因信而稱義了。當外邦人得救的數目滿足時,這時代將會結束,到時教會被提升,與主在空中相聚,信徒的身體也將變為不朽的。這就是最後身體的得贖。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1節,稱這事為另一件奧秘的事︰我如今把一件奧秘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身體死亡之意),乃是都要改變;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號筒響的日子,就是已死信徒復活的日子,也就是教會被提升的日子,在雲中與主相會,與他永遠同在。

    教會時代有許多奧秘,接著的時代,卻並不是一個奧秘的時代,因為舊約中有許多關于這時代的預言。這就是大災難的時代。耶穌曾談論過,使徒保羅及約翰也都談到過。這是一個很暫短的時代。最為明顯的特征是在這時代中,神對世上罪人有忿怒從天而降。到時,教會已不在世上,因為每個因信稱義的人都已被提升了。為了教會能逃卻這些災難的原故,等待主的重來,被稱為有福的期望,將來恐怖的日子與我們無關。這也是神對信他之人的恩典。神的忿怒是專臨到不信的人身上。論到大災難時代,舊約有許多有關的經句。舊約的先知有提及「耶和華的日子」是從「雅各之災難」開始。阿摩司書五章18節說︰

    想望耶和華日子來到的有禍了!你為何想望耶和華的日子呢?那日黑暗沒有光明……。但是耶和華的日子並不僅是災難和黑暗的日子,雖然開始是黑暗,後來也包括那千禧年的時代。這就是災難後的時代,從彌賽亞來臨的時候開始。彌賽亞的到來,可以把他們從敵人手中拯救出來,使他們安居樂業。猶太人都盼望彌賽亞的來臨,但是沒有注意到,好日子來臨之前將會有神的忿怒。在這七年中,將必須先經過一場大災難。

    關于耶和華的日子及災難的預言,別的先知也曾提到過,見以賽亞書十三章9-11節和13節,有這樣的記載︰耶和華的日子臨到,必有殘忍、忿恨、烈怒,使這地荒涼,從其中除滅罪人。天上的眾星群宿,都不發光,日頭一出,就變黑暗,月亮也不放光。我必因邪惡,刑罰世界,因罪孽,刑罰惡人,……我萬軍之耶和華在忿恨中發烈怒的日子,必使天震動,使地搖撼,離其本位。顯然這是一段可怕的刑罰時期,神的忿怒影響到物質的世界,包括日、月和星群。先知西番雅也有一些話,形容這個時代的情形。在西番雅書第一章14-15節和17節,他說︰

    耶和華的大日臨近,臨近而且甚快,乃是耶和華日子的風聲;勇士必痛痛的哭號。那日,是忿怒的日子,是急難困苦的日子,是荒廢淒涼的日子,是黑暗、幽冥、密雲、烏黑的日子,……我必使災禍臨到人身上,使他們行走如同瞎眼的,因為得罪了我。像這樣的預言,令我們想起保羅在羅馬書十二章19節所說的話︰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這話應當會使人有希望。在這世上,也許你曾受到欺騙,或被人欺負**。欺負你的人,也許得到很多便宜。但是有一天,神會替你報應他。這也是為何信徒不應該自己去報仇的道理,因為主會去報應欺負你的人。普通一般人總覺得,「你怎樣對待我,我也怎樣來對待你」。但是基督徒不應如此,他應凡事信靠主,存這種態度,「將來審判世界的主,會以公義來統治,平伸一切的冤枉」。所以我們應有耐心。

    2.耶穌對大災難的談論

    當耶穌來到拿撒勒的會堂里,有人把先知以賽亞的書交給他,他打開找到一處,即開始念。那經文是以賽亞書六十一章1-2節,這兩節經文有關他第一次的來臨,及將來大災難的時代。他說︰「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

    說完他即坐下,但是他並沒有念完第二節。這故事是記載在路加福音四章16-20節中。他念第二節時,突然中斷,這是很有意義的。為什麼他不繼續念完第二節呢?下面就是第二節剩下的話︰「和我們神報仇的日子。」他沒有念剩下的話,是因為耶穌的初次來臨並不是為了報仇。他來的目的是什麼呢?約翰在他的福音中,第三章17節解釋說︰

    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所以他中斷那句話是很適當的。報仇的日子是在十字架之後,並且待教會時代結束之後,然後才有報仇。為了這原因,當他念時並沒有一口氣把兩節經文讀完,將報仇的日子和救贖的日子混為一談,便會使人弄得糊涂。從這里可以看到,聖經的精確性。耶穌首次降世,帶來了拯救人的佳音,叫人得以釋放,獲到永生的自由,不是為了報仇。那將是另一個日子。

    在耶穌傳道的末期,他談到這災難的日子,及神的報應。他向門徒很詳細地描寫到這將要來到的大災難。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第3節開始,我們讀到︰耶穌在橄欖山上坐著,門徒暗暗的來,說︰「請告訴我們,什麼時候有這些事?你降臨和世界的末了,有什麼預兆呢?」這問話中提到的「世界的末了」,並非世界的末日。原文應翻譯為「�r代的末了」。耶穌回答他們說︰

    「你們要謹慎,免得有人迷惑你們。因為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並且要迷惑許多人。你們也要听見打仗和打仗的風聲,總不要驚慌;因為這些事是必須有的,只是末期還沒有到。民要攻打民,國也攻打國;多處必有饑荒、地震。這都是災難的起頭。「那時,必有許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惡;且有好些假先知起來,迷惑多人。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你們看見先知但以理所說的︰‘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讀這經的人須要會意)。那時,在猶大的,應當逃到山上;在房上的,不要下來拿家里的東西;在田里的,也不要回去取衣裳。當那些日子,懷孕的奶孩子的有禍了!你們應當祈求,叫你們逃走的時候,不遇見冬天或是安息日。因為那時,必有大災難,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若不減少那日子,凡有血氣的,總沒有一個得救的;只是為選民,那日子必減少了。那時,若有人對你們說︰‘基督在這里。’或說︰‘基督在那里。’你們不要信。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跡、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

    在這一段經文中,耶穌談及許多題目︰這些事將都會在這一段時間中發生,的確是很可怕的。當耶穌說「天國的福音」將會傳遍天下,這福音並不是教會時代的「恩典福音」,其內容是什麼呢?這福音就是當初耶穌和他門徒所傳的,那就是同樣的「天國近了!」的福音。馬太福音十章5-7節有這樣的記載︰

    耶穌差這十二個人去,吩咐他們,說︰「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瑪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隨走隨傳,說︰天國近了!」……那時,福音的對象是以色列人,因為天國是應許給他們的。門徒並沒有傳「耶穌是救世主」,或傳「耶穌將替你們的罪去死」。他們只傳「天國」即將來臨的好消息,並不是基督贖罪的恩典福音,而是叫人悔改,接受基督前來作王的信息。可是,當時猶太人拒絕了耶穌,天國因此被延期。直到大災難來到,天國的福音才再被傳布。其內容和施洗約翰及耶穌和他的門徒初期所傳的一樣,叫人悔改,因為天國即將來臨。這消息對大災難時受苦的人,確實是福音。對象也不僅限于以色列人,因天國來臨影響到全人類。耶穌在14節有這麼說︰「……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

    所以這天國福音必會遍傳于天下,災難才結束,天國才會開始。到時,基督重臨,前來作王,建立他的天國于地上。對這短暫的災難時代,預先宣告即將來臨的天國,是十分恰當的。

    3.大災難時代的要點

    在討論大災難時代之前,我們也應該問幾個問題,使得要點顯明。這些問題是︰1)這時期有多長久?2)怎樣開始的?

    3)誰在**人?4)誰傳天國的福音?5)怎樣終止的?

    這些問題在啟示錄和但以理書都有不少的啟示。現在先作一些簡單的介紹。上文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提到先知但以理的預言,論及「那行毀壞可憎的」人。這是有關大災難的預言,在但以理書九章24節開始,有這樣的說法︰為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已經定了七十個七。要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引進永義,封住異象和預言,並膏至聖者。你當知道,當明白,從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直到有受膏君的時候,必有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過了六十二個七,那受膏者必被剪除,一無所有,必有一王的民來毀滅這城和聖所(按──這事已在公元70年發生,羅馬將軍提多毀滅了這城和聖所),至終必如洪水沖沒。必有爭戰,一直到底,荒涼的事已經定了。一七之內,他必與許多人堅定盟約。

    這一段經文預言到受膏者必被剪除,一無所有。這是對彌賽亞將會被殺害的預言。當基督耶穌被殺害時,的確一無所有,連他的衣服都被士兵瓜分。到這時,69個七都已應驗,剩下只有最後的一個七。這就是第27節所預言的「一七之內」。經文繼續下去說︰一七之半,他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那行毀壞可憎的如飛而來,並且有忿怒傾在那行毀壞的身上,直到所定的結局。

    但以理的預言,不但預言到基督的被害,聖殿的被毀,這些事已在69個七之後完成的事,而且預言到教會時代之後,大災難時興起的獨裁者,就是那行毀壞可憎的人。最後的一個七和69個七之間,已經渡過了二千年的歷史,然而但以理的記載,將這些事一口氣說完,並沒有覺到有一個這麼長久的間隙。這也是為何教會時代,被稱為奧秘時代之原因,是舊約先知們無從知道的。

    4.七十個七是從何時開始?

    但以理的經文中已提到這開始的時候,七十個七是從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城開始計算的。這個命令是誰出的呢?是那一年出的呢?我們可以在尼希米書二章中找到答案。這令是波斯王亞達薛西出的。在歷史上波斯王曾出過四次有關猶太人的聖旨。第一次是波斯的古列王于公元前538年出的,第二次是波斯的大利烏王在公元前520年出的。這前兩次的命令都是有關重建當時猶太的聖殿,不是耶路撒冷城。第三次才是亞達薛西王于公元前457年出的令,但是這令是有關資助聖殿供獻之費用。第四次才是他出的重建耶路撒冷城牆的聖旨,是于公元前444年發出的。所以這七十個七年應從這個時候算起。當第69個七,即是483年之後,彌賽亞將被殺害。猶太人的年是以360日計算,西歷是按365日計算,加上閏年多一日,換算下來,這483個猶太年,正好計算到基督被害是發生于公元33年。可見這是一個非常準確的預言。

    5.這災難時代有多長久?何時開始?

    這整個七年都算在大災難時代中,雖然以最後的三年半最為困苦,的確是以色列的災難,但是神在這七年中,對這反抗神的世界,還有許多懲罰。啟示錄從六章至十九章形容到神的忿怒,世上不斷的發生空前可懼的天災人禍,饑荒疾病等。確是神對罪人懲罰報應的一個時代。有人在帖撒羅尼迦的教會里說,大災難時代已經來到了,因為他們身受許多苦難。當時使徒保羅安慰他們說,這大災難,現在不可能已經開始,因為那「攔阻的」尚未被除去。他在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7節說︰

    因為那不法的隱意已經發動,只是現在有一個攔阻的,等到那攔阻的被除去,那時,這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這「攔阻的」是什麼呢?他說那不法的隱意,已在初世紀時開始發動,但是二千年的過程中,仍然未見啟示錄所描寫的大災難,可見攔阻的力量仍然存在。在這二千年中聖靈藉教會繼續不斷的影響到世界,可見聖靈必是那攔阻的力量。待教會提升,聖靈在教會內的任務也已完畢,攔阻的力量,也一同和教會提升,教會時代結束,大災難時代才會開始,這不法的人才會顯露出來。

    6.以色列的災難是怎樣開始的?

    啟示錄十一章2節有這樣的預言︰只是殿外的院子要留下不用量,因為這是給外邦人的,他們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

    前文曾說到,但以理的預言,這獨裁者將于一七之內和許多國家定立盟約,但是在一七之半,即是三年半後,他會毀約,而使聖殿中的祭祀和供獻停頓。這里所說到的四十二個月,就是那剩下的的三年半,耶路撒冷城將受到外邦人的踐踏和清算。耶穌在路加福音二十一章20節,也形容到這一段時間的情形︰你們看見耶路撒冷被兵圍困,就知道它成荒場的日子近了。那時,在猶大的應當逃到山上,在城里的應當出來,在鄉下的不要進城,因為這是報應的日子,使經上所寫的都得應驗。當那些日子,懷孕的和奶孩子的有禍了!因為將有大災難降在這地方,也有震怒臨到這百姓。他們要倒在刀下,又被擄到各國去。耶路撒冷要被外邦人踐踏,直到外邦人的日期滿了。這可憎的獨裁者,在一七之半毀約之後,驅大軍去圍困耶路撒冷城。這時,耶穌警告他們說,應快快逃亡,逃到山上去,免得被刀殺,被俘擄。我們再看一下,馬太福音二十四章15-16節,耶穌在橄欖山上對門徒說的話︰

    「你們看見先知但以理所說的,‘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讀這經的人須要會意),那時,在猶大的,應當逃到山上。」可憎的站在聖地,這個聖地就是指聖殿中的至聖所,到時候讀者應當會意,快快逃到山上去。這就是以色列災難的明確開始,這三年半將會十分的黑暗。但是神並沒有忘記他的聖城,最後會差遣彌賽亞重臨,恢復聖地的光明。這經句提到的聖殿,現在尚沒有,這是一個將來重建的新聖殿。原來聖殿的地址,現在只有一個回教的園頂寺院在當中,並無聖殿。耶穌時代的聖殿已被提多將軍帥領的羅馬士兵拆為平地,連原址都無法確定了。那是公元70年的事。

    7.誰是**人的可憎者?

    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3-4節,討論到這可憎者,叫他為大罪人,沉淪之子︰人不拘用什麼法子,你們總不要被他誘惑,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他是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神的殿里,自稱是神。

    這個人在一七之中,和許多國家定立盟約,以世界和平為前提獲得政權,解決了中東糾紛的問題,使以色列人與阿拉伯人和平相處,並使各地戰事停頓,因此輿論歌頌他為神人。他也高抬自己,到一七之半,突然進軍耶路撒冷,進入至聖所,而自稱為神。但是在那些日子之前,必先有離道反教的事,保羅安慰這些信徒,不要被人誘惑,說大災難已經來到,他又在第9-10節說︰這不法的人來,是照撒但的運動,行各樣的異能神跡,和一切虛假的奇事,並且在那沉淪的人身上,行各樣出于不義的詭詐,因他們不領受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保羅的這些話,只是簡單的介紹了一些關于這人的事。啟示錄中還提到這人為「獸」,要世人都拜它,並必須要受一個印記。沒有這印記的人不能作交易,因此無法買糧食。在十三章15-17節有這樣的預言︰

    ……叫所有不拜獸像的人都被殺害。它又叫眾人,無論大小貧富,自主的,為奴的,都在右手上,或是在額上受一個印記。除了那受印記,有了獸名或有獸名數目的,都不得作買賣。因此不拜這個假神的人,如果能逃命,也因無印記而不能買食過活。這些日子有三年半之久,能生存在這種情況之下,必須要依靠神跡。有如耶穌在路加福音十一章3節,教門徒的祈禱︰「我們日用的飲食,天天賜給我們。」

    在大災難時期,這是必要的祈禱。

    8.大災難�r代誰傳天國福音?

    在這種情況下傳天國福音,的確是十分危險的。不要忘記,這時教會已經被提升,換句話說,凡是信主稱義的基督徒都已不在世上了。那麼誰擔任傳播這天國福音的責任呢?我們可以在啟示錄七章里,讀到關于這些傳道人的來源。原來他們都是以色列人,每個支派中神選擇了一萬二千人。以色列有十二個支派,總共人數有十四萬四千人。他們都受了神特別的印記,遍踏天下傳播天國的福音。他們傳道的結果可從9-10節及14節中看到︰此後,我觀看,見到許多的人,沒有人能數過來,是從各國,各族,各民,各方來的,站在寶座和羔羊面前,身穿白衣,手拿棕樹枝,大聲喊著說︰「願救恩歸與坐在寶座上我們的神,也歸與羔羊。」……他向我說︰「這些人是從大患難中出來的,曾用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

    這十四萬四千傳教士的成績很不錯,全球無數的人都因他們而信了主,把衣裳洗白淨了。

    9.大災難時代是怎樣終止的?

    論到大災難時代的結束,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29-30節中有這樣的描寫︰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日頭就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眾星要從天上墜落,天勢都要震動。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人子」就是基督的自稱,他必重臨。那日子就是聖經上有名的哈米吉多頓戰事的末日。當時,各國的軍隊都聚集于哈米吉多頓平原及耶路撒冷城,基督帥領天軍而降,結束了這個戰事,在地上建立了他的天國,這七年的大災難得以結束。回看關于這大災難的預言,但以理第七十個七中的一七之半,和啟示錄中所提到的一千二百六十日,四十二個月,或三年半,前呼後應。我們已經見到69個七和最後七年之間的中斷,經過二千年之久。有如時鐘的中斷,已停了這麼長久的年日,一當教會提升,這停頓的時鐘又開始轉動,重記這最後的七年,直到基督自天降臨。在初世紀時,本應登坐大衛王位的基督,因被以色列人棄絕,一直等到耶和華的日子,才正式登上大衛王的寶座,做猶太人的王。但是這也是神的智慧和奧秘的安排,雖然神子被殺害,也無法阻止他最後的勝利。在十字架上付清了罪的代價,在地上建立了天國。並且讓先知們于數千百年之前,預言了這些事,可見得任何力量均無法阻止神原定的意旨。

    
正文 第八章 天國時代
    1.千禧年

    這是我們討論過程中的第四個時代。舊約和新約中均有很多關于天國的資料,並有許多介紹天國時代情況的經句。這個時代和前三個時代一樣,有一個固定的期限,也有開始和結束的定期。在簡單討論天國時代之前,我們也要提出一些問題,使得要點能夠明顯,這些問題是︰1)舊約對天國有什麼預言?2)猶太人怎樣解釋這些預言?

    3)初世紀的人對天國有怎樣的期望?4)新約對天國有什麼預言?5)耶穌對天國有什麼教導?6)使徒對天國有什麼教導?

    7)天國時代有多長久?天國時代是一個美好的將來時代。時代的觀念在聖經中是很重要的,不但代表一段時間,並且代表這段時間中,靈性上和道德上的特點。時代這個字希臘原文是aion,但有時卻被誤譯為世界。這是我們以前曾提到過的。馬太福音二十八章20節的大使命,應譯為︰「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這時代的末了。」

    而不應譯為「這世界的末了」。這些誤譯,使我們不能欣賞到神在新約安排的程序。誤譯的例子很多,路易士薛弗博士在他的「神學」書中說英王授權的英譯本中,有31處把「時代」這個字誤譯了。除了上述之例外,希伯來書二章1-2節也有同樣的毛病︰神即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又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著他創造諸世界。

    這句中的「諸世界」,也是同一個希臘字,應譯為「各時代」。的確是,各時代本來就是基督對世上的安排。他的權力超過一切,包括現今的時代和將來的時代。有如以弗所書一章20-21節所說︰就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他從死里復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這里說到今世和來世,就是指現今的時代和將來的時代。在這個將來美好的時代里,他將會重回到地上,建立□的天國。也就是我們要討論的天國時代。

    2.舊約對天國有什麼預言?

    整個以賽亞書的十一章充滿了對彌賽亞和天國的預言。我們只選一部分來看,第10節預言到︰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萬民的大旗,外邦人必尋求他,他安息之所大有榮耀。

    耶西的根?誰是耶西?原來耶西就是大衛王的父親。他的根就是預言將要來的彌賽亞。有時被稱為耶西的後裔。再看12節︰他必向列國豎立大旗,召回以色列被趕散的人,又從地的四方聚集分散的猶太人。這是預言他將從世界各處,召聚以色列人和猶大人,回到本土去。再看彌迦書四章1-2節︰

    末後的日子,耶和華殿的山必豎立,超乎諸山,高舉過于萬嶺;萬民都要流歸這山。必有許多國的民前往,說︰「來吧!我們登耶和華的山,奔雅各神的殿。主必將他的道教訓我們,我們也要行他的路;因為訓誨必出于錫安,耶和華的言語必出于耶路撒冷。」這預言是說什麼呢?耶路撒冷將成為全世界的首都,基督將在那里執政。神的道將從耶路撒冷遍達全世界。再看第3節︰他必在多國的民中施行審判,為遠方強盛的國斷定是非。他們要將刀打成犁頭,把槍打成鐮刀。這國不舉刀攻擊那國,他們也不再學習戰事。

    顯然的,天國將是一個和平的世界,享受有史以來從無的平安,在這新世界中,將會有很多不同的事。以賽亞書十一章中說到這些情況,見第6節︰豺狼必與綿羊同居,豹子與山羊同臥,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牽引它們……

    連生物的天性都改變了。在三十五章中說到沙漠也將要開花。土壤變得十分肥沃。阿摩司書九章13節描寫這個情形,說耕種的人趕上了收割的人,因為農業的豐收,來不及完全收割,已被下一季耕種工作的迫需趕上了。這些預言只是舊約對天國預言的一小部分。關于彌賽亞到臨時,將必會作王之預言,舊約中有一段很有名的經句,是記載在以賽亞書九章6-7節里︰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的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

    在耶穌誕生前七百年,以賽亞就預言到神將賜給世人他的兒子,這神子的名分與神同等,他將會繼承大衛王的王位,天國的政權將落在他身上,公義與平安將運行于世上。這政權不是由選舉而來的,是由神安排而成的,耶和華必按照他預定的計劃,熱心完成這件事。這實在是一個不可思意的預言!

    3.猶太人怎樣解釋這些預言?

    猶太人有一本書叫做「道默」(Talmud),是猶太人的民事,儀式,傳統,綜合的一本律法書,包括猶太夫子們對摩西律法的解釋和討論。供給我們很多的啟示。其中有兩句話,綜合的表達出他們對于將來的彌賽亞和舊約經文中提到的王,這些事的想法。第一句話說︰「所有先知的預言都是有關彌賽亞的時日。」他們認為舊約中的預言,主要都是與他的來臨有關。另一句話說︰「這世界全是為了彌賽亞而創造的。」他們說得很對!神早就決定神子將要統治這世界,就是為了神子耶穌基督才創造了這個世界,讓他來管轄一切。但是迄今他尚未做過王,也沒有統治過任何人。然而將來會有一天,他將必會完成他的原旨。奧費愛德信博士(AlfredEdershein)在他所著「彌賽亞,耶穌之生平」的書中,聲稱古代猶太會堂的學者,在舊約中找到關于彌賽亞的經句,比任何人都要多。在他書中的163頁有這樣一段話,關于舊約對彌賽亞預言之次數︰「這數字高達456次之多,其中75次是在開首五本摩西寫的經文內,243次在舊約先知們的寫作內,另外138次在舊約的其他書本中。」這些書本包括詩篇、箴言、傳道書、以斯帖記、路得記、尼希米記、以斯拉記等。綜合稱為「哈記奧迦法」(Hagiographa),是猶太人在摩西和先知著作外,其他神聖經文之總稱。他又說︰「關于應用到彌賽亞的經文,古代猶太夫子們的寫作中,曾有558次的引證。」這本書有不少關于猶太人信仰深入的研究,值得閱讀。

    4.初世紀的人對天國有怎樣的期望?

    和耶穌同時代的猶太人,是否有對彌賽亞王來臨的期望?對這個問題,新約透露了一些很有興趣的記載。當時的人的確有這樣的期望,盼望這預言的彌賽亞王快將來臨,在約翰福音第一章中,當耶穌召集他的門徒時。腓力找到拿但業,向他說︰「摩西在律法書上所寫的,和眾先知所記的那一位,我們遇見了,就是約瑟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不像普通一班的人,這些人對聖經內的經文很忠實,知道經文中所說的彌賽亞王,並且認出耶穌為此人。他即跑去告知拿但業。當拿但業來到耶穌的面前,耶穌向他說︰「你在無花果樹底下,我就看見你了。」

    拿但業回答他說︰「拉比(夫子)!你是神的兒子,你是以色列的王。」假若沒有天國這回事的話,你可以想像得到,耶穌會這樣的回答他︰「慢來,我雖然是神子,但我不是什麼以色列的王。」但是耶穌當時並沒有這麼說,也沒有改正他。就讓拿但業這樣稱呼他,因為他自知如是。根據以賽亞書九章6-7節,神子就是未來的以色列王,他是為此而生的。再看約翰福音十二章12-15節的記載︰第二天,有許多上來過節的人,听見耶穌將到耶路撒冷,就拿著棕樹枝出去迎接他,喊著說︰「和散那!奉主名來的以色列王是應當稱頌的!」耶穌得了一個驢駒,就騎上,如經上所記的說︰「錫安的民哪,不要懼怕!你的王騎著驢駒來了。」這里說「經上所記的」就是撒迦利亞書九章9節的預言,是耶穌誕生前五百多年寫的。當時的情況,完全應驗了撒迦利亞的預言,說︰「錫安的民哪……你的王來到……就是騎著驢的駒子。」這時候百姓向耶穌喊著說︰「奉主名來的以色列王……」,可見得這些人早就在等待這預言的彌賽亞王的來臨。當他們見到耶穌行的神跡,正如以賽亞書三十五章中所說的,就認出他來了。以賽亞書中說的是什麼呢?這章的第5-6節說︰

    那時瞎子的眼必睜開,聾子的耳必開通。那時瘸子必跳躍像鹿,啞吧的舌頭必能歌唱……。所以當耶穌行了這些奇跡,正如以賽亞所說,又見到他使死人復活,即定論說︰「有史以來,無人能作這些事,雖然先知行過神跡,但是沒有人能與他相比。他必是彌賽亞,必定是以色列的王。」可見當時一般老百姓,在期望彌賽亞王的來臨。

    再舉一個很熟悉的例子,這是馬太福音二章1-2節的聖誕故事︰有幾個博士從東方來到耶路撒冷,說︰「那生下來作猶太人之王的在哪里?我們在東方看見他的星,特來拜他。」他們並不是從東方來找一個救世主,而是找一個猶太人之王。他們怎麼知道的呢?必定是神告訴他們的,用一顆星引導他們去到他出生的地方。因此他們從東方來到猶大之地。為什麼這樣熱心的趕來呢?是為了要崇拜他。可見得這王必定是神,因為一般人不會從遠地跑來只是去崇拜一個王,除非這個王是神王。由這短短的經文中,我們知道好些彌賽亞的資料。當希律王听到這些東方博士的話後,就問這些有學問的祭司和文士,基督當生在何處?在馬太福音二章5-6節,記載了他們的答話︰在猶太的伯利恆,因為有先知記著,說︰「猶大地的伯利恆啊,你在猶大諸城中,並不是最小的;因為將來有一位君王,要從你那里出來,牧養我以色列民。」

    引用的經句是彌迦書五章2節。他們是經文精通的學士,知道有一天彌賽亞會從這個城里出來。

    5.新約對天國有什麼預言?

    上面這些例子,只代表了一部分初世紀的人對彌賽亞的期望。我們可以在新約中,再看到一些關于天國的預言。其中最顯著的,也是與聖誕有關的故事。這是天使加百列在路加福音一章31-35節對童女馬利亞說的話,他說︰「……你要懷孕生子,可以給他起名叫耶穌,他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神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他的國也沒有窮盡。」

    這預言總共提到幾個要點呢?一共有八個。開頭的五個已經應驗了,而且是按字面之意應驗的,我們可以數一下︰1)你要懷孕,2)生子,3)給他起名叫耶穌,4)他要為大,5)稱為至高者的兒子。這五點已成歷史,剩下的三點還需待將來才會應驗。這八點預言是天使加百列一口氣說完的。尚未應驗剩下的三點,應當用什麼解經的方法來解釋呢?可不可以前面五點照字面之意應驗了,但後面三點轉用靈性之意來解釋,不照字面之意去應驗呢?這種想法實在不合理。如果已應驗的是照字面之意合理的推論,則後三點也應如此。我想馬利亞也作這樣的期望。經文上,我們找不到馬利亞有文字之外其他的認識。依照天使加百列的宣告,她的期望是有一天她將成為王的母親。

    這經文有沒有說耶穌在什麼地方做王呢?我們再看天使加百列對馬利亞說的話︰「……主神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

    大衛是在那里作王的呢?照撒母耳記下五章5節的記錄,大衛︰在希伯侖作猶大王七年另六個月,在耶路撒冷作以色列和猶大王三十三年。耶路撒冷座于錫安山上。因此,大衛的後裔,就是預言要來的彌賽亞,將會在錫安山出來,繼承大衛的王位,正如羅馬書十一章26節所說︰

    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這救主將來也在錫安作雅各的王,耶路撒冷將成為全世界的首都。有如撒迦利亞八章22節所說︰必有列邦的人,和強國的民,來到耶路撒冷,尋求萬軍之耶和華,懇求耶和華的恩。

    歷史上,這多難的聖城,許多政治和宗教的勢力都企圖佔為根據地。這城是神子被害的地點,也是在他升天時,天使預言他將重回之處。主要的關鍵是,神要人深知他有主宰權,預定彌賽亞在何時何地作王。是「主神要把他祖」的王位給他,不是由選舉而來的,是神早預定把統治世界之政權交付給他,任何勢力都無法更改的。那麼他曾作過王嗎?有些解經的人認為他已經作了王,他們說「教會就是地上的天國。」哦,是嗎?這天國並不怎樣了不起,是嗎?現今的社會邪惡比正義多得多,如果這是天國,我們的前途並不樂觀。我們再看加百列的預言︰

    「他要做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他的國也沒有窮盡。」不但他是猶太人的王,而且是一個永恆的王國。神當初和大衛王立約時已說明。在撒母耳記下七章16節,神的應許是這樣︰「你的家和你的國,必在我面前永遠堅立。你的國位也必堅定,直到永遠。」

    這應許包括一個永恆的家,永恆的國,和一個永恆的王位。但是這些都不是已經中斷了嗎?的確是中斷了。雖有大衛的後裔基督來承繼這王位,但也被百姓拒絕了。直到大災難之後,基督重來,這些話才沒有落空。照以賽亞所說,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些事。

    6.耶穌對天國有什麼教導?

    耶穌對天國的教導有很多,我們只討論其中的一部分。在他的登山寶訓和教門徒的禱告中,可以反映到猶太人對天國的期望。這禱詞在路加福音十一章中說到︰「願你的國降臨」,是指誰的國?那是指神的國,神在天上之國降臨到祈求者的地上,于是,「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所以這禱告顯然是有關將要來臨的天國,也是猶太人心目中很重要的期望。我們再分析一下這禱告的內容,其中提到一種功德的制度,和教會時代的恩典制度十分不同。禱文中有這樣一句話︰「赦免我們的罪,因為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

    在教會時代,我們寬恕虧欠我們的人,是因為神在基督里已經寬恕了我們,這是保羅在以弗所書四章32節所說的。那麼耶穌教導門徒的禱詞,必和將來的天國有關系。因為他教了禱詞之後,在馬太福音六章15節,接著又說︰「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得不得到神的饒恕,全要看你怎樣的去做。耶穌這句話是無法使人誤解的一種功德制,完全和保羅的說法不同,因為在教會時代,罪被赦免是全靠信耶穌基督而得的。不但保羅如此教導,這也是彼得在使徒行傳十章43節的教導︰

    「凡是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顯然,這種「因信得赦免」的道理,是和當時耶穌所說的不同。當時的背景,耶穌對門徒講的主題,是祈求天國的降臨,天國到來之後,這種功德制是行得通的,那時人人都認識當權的彌賽亞王,神的意旨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神的公義普達全球,和現在的教會時代全然不同。耶穌的登山寶訓也和這禱告的原則相同,是論到彌賽亞王的新法,適用于天國的居民。由于時代的不同,神有不同的辦法處理他的子民。這也是我們學習各種不同時代的主要原因,使得我們讀經時,懂得哪些經句是屬于哪個時代,不至于誤解。譬如,馬太福音二十四章14節,耶穌說︰「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到來。」

    常被人誤解為教會應多遣派傳教士,就可促使基督的重臨。沒有明白耶穌這話不是指我們傳的恩典,而是大災難時代所傳的天國福音。除非我們懂得時代的差別,很容易將適用于別的時代之經句,應用于這個時代里。再舉一個例子,是登山寶訓有名的一句話。馬太福音五章39-40節,耶穌說︰

    「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要拿你的里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中文把這話翻譯為「不要與惡人作對」,原意是不要反抗及拒絕惡人之意。假若有些匪人到你家中,搶奪你的錢財和珍藏,照耶穌的話,你應順從匪人之意,不叫警察,讓他們隨意掠奪。他們要你的衣服,連皮大衣也送給他們。顯然,這種原則不能適用于現在邪惡的時代。但是這一部分的登山寶訓,在天國時代是很適當的,那時有基督作王,以公義治理天下。彼得在馬太福音十九章27節對耶穌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將來我們要得什麼呢?」耶穌回答他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要也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

    這些話講到地上將要來臨的天國,十二使徒和基督將同坐在審判的寶座上。到時我們也將與他們有份,這是神的計劃。還有一段耶穌論及天國的經文。當耶穌在羅馬巡撫彼拉多面前受審時,彼拉多問他︰「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在約翰福音十八章36節這樣回答他︰

    「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于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彼拉多就對他說︰「這樣,你是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

    有些人讀到這經句就說︰「耶穌在這里告訴我們,他的王國將不會在這世界,所以必定是一個屬靈性抽象的國度。」這種解釋對嗎?確是耶穌對彼拉多表達之意思嗎?在神學上,反對照字面之意解經的人,提倡天國為屬靈的國度,將不會實際的在地上建立。但是,耶穌確實在說什麼呢?他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

    這個「屬」字是從希臘字ek翻譯過來的,原文之意是「從……出來」,那麼耶穌到底是什麼意思呢?他說︰「我的國來源不是從這世界出來的。」他的國是從哪里出來的呢?再看天使加百列的話︰「主神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這個國度是神給的,是從神那里出來的,來源不是這世界,這就是耶穌對彼拉多答話的原意。而且他進一步解釋,他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去作猶太人的王!因此,這誤譯引起一些誤解。

    還有一處由于誤譯,常被人誤解的經句,那是在路加福音十七章21節。當法利賽人問他,神的國將于何時來到?耶穌說︰「……神的國就在你們心里!」

    中文的翻譯加了注解說,「心里」或作「中間」。有很多神學家說︰「你看,神的國將不會是一個建立于地上的政治王國,而是在我們的心中,讓耶穌在你心中掌權。」這話也許可以算為一種鼓勵,新約的確教導你應讓主在你心中掌權,但並沒有說天國是在人的心里。這是一個誤譯,新譯版都有更正,應譯為「中間」。神的國就在你們中間,不是在你們之內。那麼,「在你們中間」是什麼意思呢?耶穌是說,神國的王已經來到,在你們中間,他就是那行神跡的彌賽亞王,大衛的後裔,他來是統治以色列人,只要你們這些猶太人肯接受他。而且,耶穌不可能說這天國是在法利賽人的心里,因為這些人是仇恨他的,他們不是基督徒,也不是真有信心的猶太人。他們是耶穌的仇敵。「神的國在他們的心中?」這是笑話,決不可能!這種可笑的誤譯是應當糾正的。上文提到過,撒母耳記下七章16節的記載,神對大衛應許了一個永恆的家和國、王位等。新約中有兩處記載了耶穌和大衛王的關系。這兩個不同的族譜,確實證明了他是大衛王的正統後裔,神對大衛的這些應許,將應驗在大衛的後裔耶穌的身上。第一個記載是馬太福音一章1至16節,是馬利亞的丈夫約瑟的族譜。從大衛經過他兒子所羅門王,直至他的養父約瑟,使他有合法的王位繼承權。第二個記載,稍與第一個不同,是路加福音三章23-28節。一般研究聖經的學者,解釋這是他母親馬利亞的族譜。從大衛另一個兒子拿單下來的一條族系。使他的肉身成為大衛王正宗之種。這兩條族系都正確的指出,耶穌是大衛王合法的繼承人,又因他是神子,才有資格做永恆的王。他在馬太福音二十五章中,耶穌還有一些關于天國的教導,這段經文描寫到大災難末期將發生的事,從31節開始︰當人子在他榮耀里,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于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里,你們來看我。」

    這是一段最被人誤解的經文,因為他們把這些話應用到基督徒的身上。事實上,因為時代的不同,這話不是向基督徒說的。這些蒙福的人就回答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等等。耶穌對他們的解釋是這樣︰「……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

    耶穌這一段的教導中,牽涉到幾個不同的人群呢?這里他說,從萬民中,把山羊放在左邊,綿羊放在右邊,又講到他們所作的事,凡是作在他弟兄的身上,就是作在他身上。所以,山羊、綿羊和弟兄,一共是三群不同的人。除非我們明白有三群人,我們將會難懂耶穌所談的要點。他的弟兄是什麼人呢?就是大災難時代被**的猶太人。這時代先知耶利米稱為「雅各的災難」,雅各就是指以色列人(見耶利米書三十章7節)。耶穌說的萬民,就是指以色列人之外的外邦人。當這些外邦人,听到神從以色列十二支派中,特別任命的十四萬四千傳教士,相信了他們所傳的天國福音。于是出力去保護及協助這些耶穌的弟兄們,因為他們沒有獸的印記,所以不能交易買賣,無法買到糧食。這些信了的外邦人就保護他們,如同二次世界大戰時,有些人保護猶太人,私下將他們隱藏下來,免得被害。為了紀念和感謝這些人,現在耶路撒冷的「大屠殺紀念堂」褒揚他們的德行。並有一條叫做「正義」的路,兩旁的樹下,立了紀念碑,紀念一些因保護猶太人而犧牲了生命的人。同樣的,這些綿羊,他們因為在大災難的時候,協助了耶穌的弟兄們,因此得進入他的天國。那麼進入天國是靠立功的辦法嗎?其實不見得是如此。因為在大災難時代,誰敢冒了本人性命的危險去保護一個猶太人?除非這人確實相信彌賽亞即將來臨,接受了天國的福音,把他的信心表現在行動上,才敢去幫助這些拒絕崇拜假神的猶太人。因此進天國還是憑著信心,這經句是應當這樣解釋的。

    天國到底在何處建立呢?耶穌不是說︰「當人子在他榮耀里,同著眾天使降臨…」這句話嗎?如果是降臨,那麼基督必將降到萬民居住的地上,來審判這些人,斷定是誰能進入他的天國。因此天國必將在地上,不是在天上。

    7.使徒對天國有什麼教導?

    使徒保羅在羅馬書十一章25-26節中,討論到一個奧秘,他說︰……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于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

    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我們已知道,教會時代結束時,是外邦的數目添滿之時。接著來臨的是雅各的災難,先知撒迦利亞描寫到以色列人,在大災難時,將遭遇到的情況,在撒迦利亞書十三章8-9節,他講到神對以色列的默示,耶和華說︰「……這全地的人,三分之二,必剪除而死,三分之一,仍必存留。我要使這三分之一經火,熬煉他們,如熬煉銀子;試煉他們,如試煉金子。他們必求告我的名,我必應允他們。我要說︰‘這是我的子民。’他們也要說︰‘耶和華是我們的神。’」從這經文中,我們知道在這一段災難時期,三分之二的猶太人將被殺害,比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悲劇還要慘痛。剩下三分之一的人,經過苦難的熬煉而認識了耶和華,求告他的名。他們的心目中只有耶和華是他們的神。難怪保羅說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他們都成為天國基本的公民,和萬民中選出的綿羊一同進入天國,從錫安出來的救主,將做他們的彌賽亞王。

    8.天國時代有多長久?

    在舊約中,神應許了大衛,一個永恆的家,永恆的國和一個永恆的王位。照理來說,這應該是一個無窮盡的天國,直到永遠。但是啟示錄二十章告訴我們,有一個千年期限的天國,神學稱為千禧年。在這一千年中,基督坐在大衛的寶座上,從耶路撒冷以公義統治這世界。這時地上之情形,應驗了天國降臨各種的預言。動物的天性都改變成良順,農業豐盛,萬事美好。這些都是舊約對這時代的預言,但是舊約從未提到過有一千年的期限。在新約中,使徒約翰在啟示錄二十章開頭的幾節中,提到這「一千年」共六次之多。描寫到天使捉拿魔鬼的情形,從第2節開始︰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旦,把它捆綁一千年,扔在無底坑里,將無底坑關閉,用印封上,……等到那一千年完了,以後必須暫時釋放它。……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其余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在頭一次復活有份的有福了,……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那一千年完了,撒但必從監牢里被釋放……。

    這一段經文,講到這一千年的開始和結束,是一個有時限的千禧年。在這一段時期之中,全無撒但的勢力,世人住在最美好完善的環境內,但是這些人的後裔,當一千年結束,在撒但被釋放時,還是有許多人被迷惑,跟隨撒但**。最後撒但被扔入火湖里,末日之大審判來臨。那些和第一次復活無份的死人,也都復活了,面臨這審判,是稱為第二次的復活。這些事情之後,千禧年的天國是怎樣一個情形呢?我們可以從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4節中找到答案。保羅的記載是這樣︰再後末期到了,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神。因為基督必要作王,等神把一切仇敵,都放在他的腳下。末期到時,啟示錄二十一章說到,有新天地來臨,這時千禧年的天國就與「神的國」融合在一起,直到永遠。這神的國,就是約翰福音三章,耶穌向尼哥底母所講的︰

    「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在教會時代,當我們傳恩典福音時,人若相信而得重生後,照耶穌所說,是進入了神的國。這是和千禧年時期,在地上建立的天國不同。直到新天地來臨後,基督作王的國和神的國才融合成為永存的國。

    
正文 第九章 基督怎樣建造他的教會
    1.耶穌預言創立教會

    在馬太福音十六章中,耶穌首次提起要建立教會。那時他和門徒來到該撒利亞的腓立比之境內,從13節開始︰耶穌……問門徒說︰「人說我人子是誰?」他們說︰「有人說是施洗的約翰;有人說是以利亞;又有人說是耶利米或是先知里的一位。」耶穌說︰「你們說我是誰?」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耶穌對他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

    這是耶穌首次講到要建立教會,而且要建立在石上(原文石是Petra),可是彼得這名字,原文為Petros,也是石頭之意,因此有許多不同的解說,我們可以簡單的介紹一下。由于Petra和Petros兩個字很相近,表示耶穌有意在字眼上用功夫,他的意思必是教會將建立在彼得之外的石上。假若他原意說彼得這個人就是教會基礎的話,他必會說︰「你是彼得,在你這石上我將要建立我的教會。」但是他並沒有這麼說。所以我們可以推想得到,他的原意是說,教會將建立在彼得以外的東西上。

    按照司高費(Scofield)的聖經注解,這石(Petra)是大磐石,而彼得(Petros)是小石之意。那麼這磐石可能是指全體使徒。這種解說和保羅在以弗所書二章19-20節的話很相合︰你們……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里的人;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這根基是指使徒的整體,彼得僅是其中一份子。怎樣作根基呢?這些使徒是最初傳道的人,他們由聖靈引導,得以明了一切真理(約翰十六︰13),因此成為教會的根基,後來相信的人組成從他們而來的教會,且有耶穌為房角石。

    還有一個解釋,有些學者認為磐石(Petra)這字,是指彼得對主的認識,認識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這觀念就是一個磐石,也是彼得從神得到的啟示。因此耶穌說︰「你是彼得……教會建造在(認識耶穌為神遣派的彌賽亞)這磐石上。」誠然,教會的確是建立在認識他為救主的道理上,我們今天所傳的,也就是這個真理。再有一點我們需明了,主耶穌說︰「我(將)要建造我的教會。」這時並無教會。他在世上時,教會還是一個將來的名詞。究竟教會是何時開始的呢?多數的學者都能在使徒行傳中準確的指出。要知道,直待耶穌被害及復活後,才有可傳的福音。但在罪尚未償付之前,並沒有福音的信息,使徒也不能去萬國傳恩典的福音,因為在耶穌犧牲他自己生命之前,並沒有福音的資料。因此,不要在「同觀點」的福音中去找恩典的福音,和耶穌對教會的教導,因為耶穌在世時,教會尚未成立。待他升天後,他才成為教會之首,才開始教導教會。這在前文中已經說明了。耶穌教導教會的工作,在初世紀已經完成,因聖靈已將「一切的真理」傳達給了門徒。

    2.耶穌怎樣建造他的教會?

    教會的字義當然是指信主的人,聖經從不把這字用來形容一個建築物,所以建造教會,不是建造教堂,而是造就信主的人。那麼,這些人是哪種人呢?在使徒行傳一章8節,當耶穌升天前向門徒說︰「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

    這話很清楚的說到三個地區。他說的時候是在耶路撒冷城東的橄欖山上。所以從猶太地區的首都耶路撒冷開始,再達到猶太全地,然後朝北傳到撒瑪利亞(就是巴勒斯坦地的中部),他們去作見證,一直傳達到全世界。從此看來,初期的教會都是猶太人,然後傳到撒瑪利亞,這些人也信了,最後外邦人也信了,于是教會日漸擴大。在使徒行傳的記載中,我們可以看到基督是怎樣建造他的教會的。耶穌給了門徒一個大使命,將傳達福音和建造教會的責任,放在他們身上。在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9-20節,他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這時代的末了。」

    (注︰原文「這時代」,中文和合本譯為「世界」)傳教的過程包括︰使人作門徒,施洗,和教訓。所以當我們向人講解聖經時,也都會經歷這些過程。上面兩段耶穌向門徒道別的經文,就是在使徒行傳一章和馬太福音二十八章,提到人和聖靈共同參與的職責。當門徒宣揚福音時,也正是耶穌藉著他的聖靈在建造他的教會。路加醫生在寫使徒行傳時,很重視耶穌的工作。我們可以在一章1節中看出這種含意︰

    提阿非羅啊,我已經作了前書,論到耶穌開頭一切所行所教訓的,直到他藉著聖靈,吩咐所揀選的使徒,以後被接上升的日子為止。他說到所作的前書,就是路加福音。以前該書講論到耶穌「開頭」的一切所行所教訓的。其含意是︰「現在我寫的這書是論到耶穌繼續去完成,他在現今教會時代的工作」,使之成為一個連貫性的記錄。假若這是一個合理的推論,我們應當可以看到這位榮升于天的主,在使徒行傳中作他建造教會的工作。他的工作應當是很明顯的,在使徒們和他遣派的聖靈活動中見得到。如此說來,「使徒行傳」可以改稱為「耶穌和使徒的行傳」,因為事實上是耶穌在建造他的教會。

    一般學者以使徒行傳二章的五旬節是耶穌建造教會的開始,聖靈自天降臨,成立了教會。從此建造教會的第一個階段即開始。使徒行傳中講到有三個階段,各種不同的人種在這些階段中絡續參入,形成了豐盛的教會。

    3.教會的第一個階段

    讓我們看一下,從使徒行傳二章1節開始的第一個階段︰五旬節到了,門徒都聚集在一處。忽然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充滿了他們所坐的屋子,又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分落在他們各人頭上。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

    這里發生的事,是耶穌在升天前,向門徒在一章4節中預言過的,他說︰「不要離開耶路撒冷,要等候父所應許的,……約翰是用水施洗,但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所以聖靈從天降臨時,所行的就是聖靈的洗。我們可以見到,教會時代的開始也經歷到了一些動人的場面。有如經文所說,大風吹過,像火爐中閃閃的火舌,降落在各人頭上。他們忽然奇妙的說出別國的方言來。這些方言都是能懂的話。因為使徒行傳二章中,說到當時來到耶路撒冷朝拜的人,是從十五個不同的國家來的。他們听得懂這些方言,都是他們的鄉音,而且講的都是「神的大作為」。在33節中,我們可以看到彼得怎樣向他們解釋這個神跡,他說耶穌︰

    他既被神的右手高舉,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听見的,澆灌下來。彼得讓他們知道,聖靈所作這些奇跡的根源是出于在天上的耶穌基督。但這時候他們尚未明白,聖靈的洗禮是使人「進入」基督的身體,這身體就是教會,等等道理。因為這種啟示尚未給予他們。在使徒行傳中,我們可以看到,這些啟示是漸漸透露出來的。初期信徒所行所作,並不是我們的榜樣,因為他們剛得到真理的初步知識。他們的生活方式最初像猶太人比像基督徒多。至于聖靈施洗的功用,保羅後來得到啟示,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3節,他說︰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進入)一個身體,飲于一位聖靈。

    這句話中的「成了」,原文是有「進入」之意。聖靈把信徒放入基督的身體里面,這個身體就是教會,並得飲于一位聖靈。這個過程就是靈洗。當我們飲于一位聖靈,在我內中的聖靈,也就是在你內中的聖靈,所有真信徒都有相同的靈。這聖靈擔保我們的復活和我們屬靈的產業。他是一個內在的見證我們是屬于神,我們已被他拯救了。建造教會有如建築房屋一樣,不是一天能完成的,必需很長的時間。在使徒行傳中,我們可以見到,基督建造教會的過程,也需很多時日。在第二章,初步的建造只包括猶太人。他們受聖靈的洗禮而進入了他的教會。這教會就是當初耶穌所說,「我將要建立」的那個教會。

    4.教會的第二個階段

    使徒行傳的第八章,講到腓利到撒瑪利亞城,向這些人傳道。結果一些撒瑪利亞人也被靈洗而進入了他的教會。他們也經驗到像猶太人同樣的神跡,而說起外國的方言來。我們可以從彼得給他們按手,在旁的人見到他們受了聖靈這件事上得到證明。當時有一個行邪術的人,名叫西門也在旁听道。從12節開始,我們可以讀到︰及至他們信了腓利所傳神國的福音和耶穌基督的名,連男帶女就受了洗。西門自己也信了;既受了洗,就常與腓利在一處,看見他所行的神跡和大異能,就甚驚奇。使徒在耶路撒冷,听見撒瑪利亞人領受了神的道,就打發彼得約翰,往他們那里去。兩個人到了,就為他們禱告,要叫他們受聖靈;因為聖靈還沒有降在他們一個人身上,他們只奉主耶穌的名受了洗。于是使徒按手在他們頭上,他們就受了聖靈。西門看見使徒按手,便有聖靈賜下,就拿錢給使徒,說「把這權柄給我,叫我手按著誰,誰就可以受聖靈。」

    這記載中有提到說方言嗎?並沒有。但是,有沒有說方言呢?必定是說了。因為西門確知他們受了聖靈,也就想要這權柄。聖靈是一個靈,看不見,也听不到。當他降臨到那些人的身上,必定有了一些證據使人確知。西門看見使徒按手,便有聖靈賜下,必定是听到他們說起方言。因此貪心也想買下這種權柄,本是相當腐敗的思想。為什麼要使徒按手才有聖靈降臨,使他們得進入教會呢?因為那時的教會全是猶太人,一直到這時,他們尚未能接納撒瑪利亞人同為基督徒。身為領袖的使徒,彼得和約翰,從耶路撒冷下來查看這件事。當他們見到聖靈也降臨到撒瑪利亞人身上,證明神已接納他們進入教會,因此也肯接受他們為教會中同等的弟兄。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觀念。

    5.教會的第三個階段

    最後在第十章,當彼得在外邦人哥尼流家中宣講耶穌時,這些外邦人也相信了,聖靈降臨到他們身上,他們也開始說方言。這故事的開始,是當彼得在地中海旁的約帕城時,有人自該撒利亞城來找他,說有天使向他們顯現,要彼得跟他們同去該撒利亞。到這時候為止,信徒尚未向外邦人傳過教,彼得這回是首次將福音傳達給外邦人。在42節,他說︰「他吩咐我們傳道給眾人,證明他是神所立定的,要作審判活人死人的主。眾先知也為他作見證,說︰‘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彼得還說這話的時候,聖靈降在一切听道的人身上。那些奉割禮和彼得同來的信徒,見聖靈的恩賜也澆在外邦人身上,就都希奇;因听見他們說方言,稱贊神為大。

    他們說的方言,不是听不懂的話,而是可以懂的,因為听見的人明白這些方言是在「稱贊神為大」。站在以色列人的立場上來看,世上只有三種人,除了猶太人之外,你如果不是撒瑪利亞人,就是外邦人。當外邦人也相信耶穌時,教會就即包括了全人類的代表。當初耶穌吩咐門徒時,也說到建造教會的三個階段。在使徒行傳一章8節他曾說︰「……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

    我們知道,基督的死不僅救贖了猶太人,或是撒瑪利亞人,而是為了全人類。因此教會也包括各民族。當這三種人說起方言來,顯然是各種人均受了靈洗,進入教會的實證。每次的情況都有說外國語言的神跡。這種證據是很需要的,根據哥林多前書十四章22節說︰這樣看來,說方言,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不信的人。

    這話是什麼意思呢?當使徒們得到聖靈的能力,說起外國語言來,這種神跡給從外地來耶路撒冷過五旬節的猶太人是一個證據,因為這些是不信的人。神用方言的神跡來感動這些人。當撒瑪利亞人說方言時,情形就有點不同。猶太人一向看不起撒瑪利亞人和外邦人,不相信神也會眷顧他們。因此他們說的方言是給彼得約翰等使徒一個證據,現在神也接納了撒瑪利亞人,他們也成為教會的肢體。同樣的,使徒行傳十章說到聖靈也降臨到外邦人身上,彼得感到十分驚奇,他消極的說︰「誰能禁止用水給他們施洗呢?」神已接納外邦人進入他教會的事實,使他無法不服。

    6.受聖靈的洗

    這些人受到很明顯的靈洗,到底有些什麼功用呢?使徒行傳十一章,彼得對此有些解釋。彼得身為猶太人,竟進入了外邦人哥尼流的家中,受到別的猶太人指責。在15節,他為自己辯護說︰「我一開講,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正像當初降在我們身上一樣。我就想起主的話說︰‘約翰是用水施洗,但你們要受聖靈的洗。’神既然給他們恩賜,像在我們信主耶穌基督的時候,給了我們一樣;我是誰,能攔阻神呢?」眾人听見這話,就不言語了,只歸榮耀與神,說︰「這樣看來,神也賜恩給外邦人,叫他們悔改得生命了。」

    彼得講到外邦人所受到的靈洗,就像給「我們猶太人」一樣,這就是使徒行傳二章,當初猶太人在五旬節時,所受到的靈洗。在整部使徒行傳中,我們見到的是什麼呢?主要就是聖靈洗禮的工作,將各種人以靈洗進入教會,逐漸的建造成他的教會。教會還要在品質上建造起來,為了達到這目的,基督賜給了一些人「靈賜」,有不同教導之能力,使得信徒在聖經道理上得到教導和訓練。在以弗所書四節11節開始,我們可以讀到︰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于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這些有恩賜的人,有能力教訓這些新信徒,使這些聖徒能夠各盡其職,令他們也能建立基督的身體。這就是說,他們漸漸也能夠互相教導,互相鼓勵,使得教會長大成形。有如歌羅西書三章16節所說「彼此教導,互相勸戒」的道理。

    7.對靈洗的惶惑和教會的合一

    對聖靈施洗的問題,有些人有不同的認識,常听見的是︰「你若沒有受聖靈的洗,你不可能是基督徒。」這話的含意是這樣︰「你若沒有說方言的經驗,你不可能是得救的信徒。」為了這種觀念,一般人不願意談是否受過聖靈的洗。你若向會眾問︰「你們受過靈洗嗎?」很少會有人自願舉手,除非他對靈洗有正確的認識。弟兄們,我們的確已受過靈洗。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3節說︰「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外邦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于一位聖靈。」

    這話是對每個信徒說的。聖靈就是使教會合而為一的力量。保羅在以弗所書四章3節說︰「……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這「合而為一」不是指各教會在組織上,合成一個統一的組織,而是在靈性上的統一。這是什麼意思呢?在你體內的聖靈,也是居住在我的體內。我們之間的關系有靈性上的聯合。把你放入基督體內的聖靈,也把我放入他的體內,我們是神家屬中的弟兄姊妹。神的家庭是不可能**的,這是聖靈作的聯合工作,因此我們也應竭力的去保守這合而為一的心。信徒的關系比血統關系還要濃,因為血統關系的弟兄姊妹是暫時性的,一直到死亡來臨。聖靈家庭的關系是永久的,因了他我們成為一體。因此,我們基督徒應當學習和平相處,雖然未能凡事同意,但仍必須互愛。要明白這些和我不同意的弟兄,也有在我體內相同的聖靈。因此我不應以傲慢凶惡的態度,而應以溫柔仁慈和親切的態度來對待他們。一般教會的**,很少有人會這麼慈愛的說︰「我們對這事不同意,但是我們仍舊互相親愛,我建議我們中間對這事有這樣認識的人,應當分開成立另一個教會,希望大家都興旺。」實際上,確未能這樣處理,總要經過一些痛苦的斗爭,甚至于難以令人相信的,去找警察來解決糾紛。這樣的教會,究竟錯在哪里?錯在欠于教導那新的命令(約翰十五︰12)︰

    「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樣做,別人才曉得我們是基督徒。無論是哪一個宗派的教會,若是要**,你可以觀察他們怎樣處理,真正的信徒是不會互相爭斗的。我們用不著接受每個宗派的信條,但是我們必須接受凡是信基督的人為弟兄姊妹,因為聖靈把我們都已用靈洗放入同一身體之內,無論他們是否有同樣的認識。

    也許你會說︰「這些人似乎不明白這道理。」但是我們初信時,也未見得明白這些道理。雖然信後我們能夠馬上成為肢體,但在認識上,並不能馬上能夠變為成熟,總需要一些時日。成熟來自經文的教導,對神的話語經常閱讀和學習,才會堅強而有認識。所以我們需要分別得出,瞬間成為教會肢體,和信徒的成熟是兩回事。難怪彼得和保羅均提到初信的「基督嬰兒」是幼稚的。在彼得前書二章2節他說︰「……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保羅寫信給哥林多的教會時,也說到他們是那麼幼稚,行為像不信的人一樣,不像屬靈的人。他鼓勵人注意神的道,在米利都(土耳其的西岸)保羅和以弗所教會的長老作最後一次見面時,下了船和他們話別,他說(使徒二十︰32)︰

    「如今我把你們交托神和□恩惠的道,這道能建立你們……」保羅過去一向在教導他們,現在把他們交托給神的道,並不是交托給摩西律法,而是神恩惠之道。因為這道能使他們長成。所以整部使徒行傳,記載了初期耶穌藉著聖靈,逐步建造他的教會,並用神恩惠之道,促使教會中的肢體長成,信徒成熟與日俱增。

    至于記載在二章,八章及十章中,靈洗時發生的方言,那是為了給當時猶太人作見證,使他們明白在第一批猶太人進入教會後,另兩種人也都已被神接納,一同成為教會肢體,因此他們也應接受這些非猶太人為弟兄。五旬節之後相信的猶太人,都沒有再說靈洗的方言,一次有三千人,再一次有五千人相信,都因听到彼得傳揚的福音而信的。但沒有再提到說方言之事,因為當初聖靈在五旬節降臨時,第一批猶太人已經說過了,代表了猶太人因靈洗進入了教會,以後的猶太人就無說方言之需要。我們外邦人,也由哥尼流作了代表,所以現在相信的人也沒有靈洗時說方言的必要。

    
正文 第十章 初世紀的教會
    1.教會的變遷

    使徒行傳是教會歷史上很有關鍵的一本記錄,敘述到教會的初期,雖遭受**,仍如星火燎原的蔓延。也許因為當時有**,加上使徒們所行的神跡奇事,造成了爆炸性的增長。常常有人問,為什麼現代的教會,失去了當初那種力量?尤其在無活力教會中,常有人期望歷史重演,教會能恢復初期的力量。但是許多人並沒有了解到,使徒行傳乃是一本教會變遷的記錄,在這段過渡時期,開頭的記錄和後來的情形大不相同。有如基督徒在靈性上長大,初期的教會也自幼稚漸長成熟。當我們初信時,靈性上有如嬰兒,若有理想的培養,也就慢慢長大老成。使徒行傳就是記錄到這種過渡的情況。開始時信徒只向猶太人傳道,後來才轉向外邦人,從聚集在聖殿的崇拜,轉為不拘儀式的家庭禮拜。有些人否認初期教會有變遷的需要,認為當初對教會所行的都應當是信徒的藍本,我們必須依照初期教會所行的去效仿。可是,很遺憾的來說,這種教導的結果,只會令人失望,惶惑,走上錯路。我們應當認清,基督教初期的變遷,有如幼嬰漸長成人。如果按使徒行傳開頭幾章的記載來作榜樣,我們將會大錯特錯。這些變遷的實證在哪里呢?下列五點可作參考︰

    1)初期信徒仍按照猶太教的習俗生活;2)福音僅向猶太人傳;3)有特殊性的聖靈充滿;4)繼續遵守摩西律法;

    5)使徒及某些教會領導人能行神跡奇事。這些現象後來都發生顯著的改變。

    2.性質和形式上的變遷

    當我們讀使徒行傳,很顯明的可以看到,使徒們並沒有打算來組織一個新教。他們很甘心的去傳耶穌就是那應許的彌賽亞,神已使他從死復活。他們並沒有叫那些相信的人,離棄猶太教來參加使徒們的「教會」。在第二章,我們見到許多猶太人,在听到彼得講道後,三千人相信了,並且受了洗。他們後來怎樣呢?在第二章42-43節及46節告訴我們說,這些信徒︰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眾人都懼怕,使徒又行了許多奇事神跡……他們天天同心合意恆切的在殿里,且在家中擘餅,存著歡喜誠實的心用飯。

    他們連租一個聚會所都沒有,基督教是分散在各處信徒的家中。上文說到,他們同心合意的在聖殿里,這是很有趣的情形。他們並沒有干脆的脫離掉舊的宗教。為什麼46節說,他們仍上聖殿去呢?其中有個道理。因為猶太人認為聖殿是神聖的,他們根本無意離棄這聖殿。當時並沒有約翰福音,那是第一世紀末期才寫的。其中有耶穌單獨對撒瑪利亞婦人,關于崇拜地方的教導。教會成立後使徒們並不了解這教訓,也許當初耶穌並沒有給過他們這種教訓,然而事後他們可以從聖靈感動約翰寫下的記錄中,學習到崇拜的地方是要改變的。在約翰福音四章21-24節中,耶穌向井旁的婦人這麼說︰「婦人,你當信我。時候將到,你們拜父,也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這山是指哪一個山呢?這婦人的地區是撒瑪利亞,這地區的基利心山上有一個神殿,而猶太人的聖殿是在耶路撒冷。耶穌告訴她︰時候將到,這兩個地方都不是拜父的地點,並且在22節中指出,她所追求的是一個錯誤的宗教︰

    「你們所拜的,你們不知道;我們所拜的,我們知道,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猶太教的根源基于神的約法,神向亞伯拉罕的應許包括了基督,因此必從他後裔而出,基督必生為猶太人,來應驗這預言。耶穌繼續說︰「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神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

    這里耶穌預言到聖殿崇拜將會終止。這種說法,對猶太人是不可想像的。也許因此耶穌當時沒有向門徒透露,只告訴了這撒瑪利亞婦人。就像一些其他的教訓,他們當時也難于接受,難怪耶穌在約翰福音十六章12節對門徒說︰「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

    耶穌對婦人所解說的是︰「在恩典時代,真正崇拜神的人,並不用去一個特別的地方來崇拜。」我們常听到一些人稱呼信徒的聚會所為「神的殿」。這種稱呼按聖經的定義是很不適合的。新約對「神的殿」定義是信徒的身體。信徒的身體,聖經稱為永生之神的殿,或稱為聖靈之殿。因此我們可以在任何地方崇拜神。在家中,船中或車中都可以。神是一個靈,是不受地區的限制的。殉道的司提反,在使徒行傳七章,被人用石頭打殺。他在受難之前,向這些猶太人說到所羅門王建造的聖殿,在48節中他申述到這觀念︰「其實至高者並不住人手所造的……」

    現代一般的習俗著重于建築物。但是開始的三個世紀,基督徒並沒有稱為「教堂」的聚會所。他們聚在私人的家中。假若你真想模仿初期的基督教,可以在家中開一個查經班,研究聖經,不是研究一些對聖經評論的著作,而像初期的信徒,只向使徒們學習,再互相教導。這就是初世紀雛形的基督教,然而教會因此漸漸得以長成。但是在羅馬帝國公認這信仰為國教之後,教會在靈性上即停止增長,並漸漸腐敗。這是因為教導教會的職責,從全體信徒的手中,轉到少數人的手中,使教導成為職業化,其他的信徒不再參入,只成為听眾。然而初期教會有興旺的增長則是因為人人都參與教導,並且互相鼓勵,學到的東西,再轉達教導別人之故。教會明顯的變遷,在使徒行傳中,對崇拜的形式上有明確的記載。初期的信徒,仍保持許多猶太教的習俗。我們可以在三節1節上看到︰

    申初禱告的時候,彼得、約翰上聖殿去……申初去聖殿禱告是猶太人的習俗。現在我們是否也應該像他們那樣到聖殿去禱告呢?要知道,耶路撒冷的聖殿早已毀了,也許應該說,虧得聖殿已經毀掉,不然的話,基督徒會認為,去聖殿崇拜可以更接近神。其實我們用不著跑到任何地方去接近神。如果你已信了基督,神會來接近你,他會將他的靈放在你身體之內。聖靈居住在信徒的體內,這個身體就是聖靈的聖殿。

    在第五章中另提到初期信徒保持猶太習俗之事,第12節說︰主藉使徒的手,在民間行了許多神跡奇事;他們都同心合意的在所羅門的廊下。在42節又說︰

    他們就每日在殿里,在家里,不住的教訓人,傳耶穌是基督。我應當提醒大家,當時彼得沒有掛一個招牌,邀請信徒到「耶路撒冷的第一教堂」來聚會。他們根本就沒有這種想法。當時,他們只忙于宣傳基督復活的福音,又忙著教導已信的人。直到他們遭受**才離開了這聖殿,結束這猶太教的習俗。

    3.從猶太人傳到外邦人

    在這一段過渡時期,我們可以見到另一種變遷的現象。初期他們僅對猶太人傳教。當時使徒和其他的信徒,根本沒有考慮到,除了猶太人之外,有向其他人傳教的必要,因為猶太人才是神的子民,聖經的經文也都是為了猶太人寫的。在他們認識了彌賽亞之後,雖然離棄了法利賽人的舊猶太教,生活上發生了很大的改變,但是他們仍然只向猶太人傳教。當耶穌說︰「……使萬民(各國之人)作我的門徒……」

    那麼他們怎樣遵行呢?他們的確跑到各國去,但只向住在當地的猶太人傳教。這並不是耶穌的原意,因為在使徒行傳一章8節他說︰「……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意思是遍達所有地方的人,當時的信徒雖然跑到各地,但總是先找猶太人。從第八章開始,當司提反被人用石頭打死之後,信徒大遭**。教會中,除了使徒之外,門徒分散到猶太各地及撒瑪利亞的各處。在第4節,我們讀到︰

    那些分散的人,往各處去傳道。這時候他們才向撒瑪利亞人傳福音。可是,這怎麼行!他們一來沒有傳道執照,二來沒有讀過神學院,三來沒有教會授給的委任書,也沒有專業于聖經訓練學校,他們從哪里得到這些傳道的知識呢?很顯然的,他們是受過使徒們的教訓,在家庭聚會中,受到了家庭式的聖經培養及靈性上的教育,有充分的準備,並不需要其他。今日的教會,也應當如此教育信徒,可以不用上神學院。但是近代的社會,一般人若想為主做些事,就必須要到神學院學習才行。

    那時候,留在耶路撒冷的只是使徒們。一般「平信徒」分散到各地,使徒行傳十一章19節,描寫到他們傳教的情形︰那些因司提反的事遭患難四散的門徒,直走到腓尼基和居比路,並安提阿。他們不向別人講,只向猶太人講。這些人和使徒們一樣,只向猶太人傳教。但是意外的事開始發生,其中有一些信徒,不是在猶太本土長大的猶太人,沒有注意到這種傳統,不知好歹,竟也向當地的非猶太人傳道。在20節有這樣的記錄︰

    但內中有居比路和古利奈人,他們到了安提阿也向希利尼人傳講主耶穌。主與他們同在,信而歸主的人就很多了。在居比路和古利奈長大的猶太人,到耶路撒冷信主後,分散到達安提阿。很奇妙的事情發生,要知道,安提阿的教會,是第一個有包括外邦人的教會。從這個教會,後來差遣了保羅和巴拿巴到更遠的外地去作傳教的工作。這些事的發生,都是因為一些不識好歹的「平信徒」居然向外邦人傳道,竟而完成了「大使命」,而非使徒們本身去作的。記載中同時提到,執事腓利也不知好歹,跑去向撒瑪利亞人傳道。看來福音的廣播,似乎因了平信徒的過錯,向一些本不該听到這道理的人講,而得到廣泛的接納。從這時候起,福音不再是僅向猶太人傳了。

    彼得也像這些平信徒一樣,在第十章講到,他跑去向一個該撒利亞的外邦人傳道,但並非他的原意,是完全因為神的指示。這件事後來卻被耶路撒冷的教會審查,在十一章我們讀到︰使徒和在猶大的眾弟兄,听說外邦人也領受了神的道。及至彼得上了耶路撒冷,那些奉割禮的門徒,和他爭辯說︰「你進入未受割禮之人的家,和他們一同吃飯了。」從這里我們可以看出,初期的教會是那麼猶太化。在這教會中,有受割禮的黨派,又有法利賽人的黨派。凡是信徒中發生了黨派,我們總會見到他們的錯誤,這該是我們的前車之鑒。我們只有一個指望,一個聖靈,一主,一信,一洗。因此只應自稱為基督的門徒,或信徒,或基督徒,不需其他。也無需參加什麼黨派,或什麼基督的教派來取悅于神。事實上,派別對立會得到相反的結果。基督為我而死,救了我,我應只盡忠于他,作他的門徒。

    猶太人當初對外邦人那麼歧視,因為他們深信只有猶太人才是神的子民,雖然信了基督,仍照舊按猶太教的習俗生活。因此他們責備彼得,認為他做錯了,竟向外邦人傳教。不明白基督為了萬國之民而死,也許是有意忽視這個道理。

    4.聖靈的充滿

    再看一個過渡時期的例子。在初世紀這一段時間之內,被聖靈充滿的人,並不都是「重生」的信徒(譯者按︰重生是新約的名詞,和得救及靈洗的名詞相等。也是聖靈內居信徒體內的條件,耶穌曾預言過,但待五旬節時才實現。)很多人都沒有觀察到這一點。首先,我們可以用馬利亞的親戚來做一個例子。在路加福音一章41節開始有這樣的記載︰以利沙伯一听馬利亞問安,所懷的胎就在腹里跳動;以利沙伯且被聖靈充滿,高聲喊著說︰「你在婦女中是有福的!你所懷的胎也是有福的!我主的母到我這里來,這是從哪里得的呢?」

    她們兩人都懷了孕,以利沙伯比馬利亞早懷六個月。當馬利亞來到屋內和她說話時,她的胎兒,就是施洗約翰,在她腹內跳動。當時以利沙伯說︰「你,馬利亞,懷的胎是我的主。你是我主的母親。」她是從哪里得到這種資料呢?記載說,她被聖靈充滿(譯者按︰這並不是她得救的經驗,她本已信神,見路加一章6節),「聖靈充滿」是什麼意思呢?是充滿了聖靈所給的信息,若不是聖靈的感動,她根本無法知道馬利亞懷了孕,而說出那些話來。充滿的結果是什麼?不是能力,不是方言,也不是熱心,全都不是。而是無人知道的機密︰馬利亞懷的胎就是主耶穌基督。因此這種充滿,是指從聖靈得到了信息。新約中記載了八樁被聖靈充滿的例子。每次被聖靈充滿,他們都說了話,說了聖靈給他們充滿的話。「充滿」的希臘原文是pletho,都用在這八個字例子中。這字在別的場合上也用過,譬如,說到人充滿了惶惑。在使徒行傳中,這字出現過二十四次。但用在「聖靈充滿」上只有八次,下面就是這八個例子︰第一,在路加福音第一章15節,說到施洗約翰在母腹內就被聖靈充滿,但是待他出生後,直到時期成熟,他才宣告神給他的信息,有關基督的來臨。

    第二,在路加福音第一章41節,就是上文已提到過的以得沙伯之例子。第三,在路加福音第一章67節,說到施洗約翰的父親撒迦利亞被聖靈充滿,說了一些預言(他也不是新約時代的人)。第四,在使徒行傳第二章4節,說到使徒們被聖靈充滿,而說起方言來。這是八個例子中,唯一的一次說了方言。第五,在使徒行傳第四章8節,彼得被聖靈充滿,回答大祭司等人。

    第六,在同章31節,信徒們被聖靈充滿,放膽講神的道。第七,在使徒行傳第九章17-20,保羅被聖靈充滿,去各會堂宣傳基督。第八,在使徒行傳十三章9節,保羅又被充滿,向術士以呂馬說預言。整個新約中就是這麼八個例子,每次被充滿的人,都有聖靈給的話,向人表達出來。僅在第四個例子,他們說的是方言,是人能懂的外國言語,目的是給來自各國的人听,而不是不能懂的言語。有人將「聖靈充滿」的定義,就是等于「說方言」,或認為「說方言」必定是「聖靈充滿」,從上面的例子看來,這是非常不正確的結論,實是誤人子弟的大錯。

    使徒行傳十三章中講到保羅第一次到外處宣道的事跡,從此之後再見不到「聖靈充滿」的例子。這也是教會逐漸變遷的一種現象。從十三章8節開始,講到保羅在居比路島最後一次的經驗︰只是那行法術的以呂馬(這名翻出來就是「行法術」的意思),抵擋使徒,要叫方伯不信真道。掃羅又名保羅,被聖靈充滿,定楮看他,說︰「你這充滿各樣詭詐奸惡,魔鬼的兒子,眾善的仇敵,你混亂主的正道還不止住嗎?現在主的手加在你身上,你要瞎眼,暫且不見日光!」他的眼楮,立刻昏蒙黑暗,四下里求人拉著手領他。

    保羅怎麼知道以呂馬會眼瞎?這是聖靈充滿的典型表現。保羅充滿了聖靈的音訊,說出了神要他說的語言。

    5.要被聖靈充滿

    現代的基督徒是否需要被聖靈充滿呢?照以弗所書五章18節,我們不是都應被聖靈充滿嗎?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

    我們的確需要!但是這是一種不同的充滿。你若要聖靈充滿,不要期望像使徒行傳中所講的那種經驗。為什麼呢?因為這種期望是要求神,給你在聖經之外的特別音訊。聖經已經是聖靈要說的話,我們已有了神的音訊。如果我們要求聖靈充滿去講道的話,應該把聖經讀熟了,學習之後即可講得出來。效果是和使徒行傳那些人一樣。我們往往把「聖靈充滿」弄成很奧秘似的事。當我在星期天講道,是否因我有聖靈充滿呢?不是的,我所講的是歷年來從聖經中所學習到的。我很希望能在星期六晚上九時上床,不用準備,第二天醒來即被聖靈充滿,馬上可以講道,可是事實上不是如此。初世紀的情形很不一樣。他們會被聖靈感動去講道。因為新約中的音訊,尚未記錄下來,和我們已有齊全的新約全書之情形很不相同,因此有聖靈直接給他們信息的必要。當保羅在大馬色的路上信主之後,雙眼失明,待亞拿尼亞在他身上按手之後,眼才復明。數天之後,他即去各會堂傳道。他是從哪里得到福音的內容呢?顯然是從聖靈得到的信息。雖然我們也很希望有這種不學而有的能力,但是不可能。因為我們應當接受聖靈已經賜下的信息,那就是人被聖靈感動寫下的聖經。在這聖經中,神已說盡了他要告訴我們的話,而且已明確無誤的記錄了下來。要聖靈充滿,應當在聖經上下功夫。

    以弗所書五章18節所說的「充滿」,希臘原文是pleroωs,用在有關聖靈的僅這麼一次。和上述八個例子所用的「充滿」pletho,是兩個不同的字。pleroωs在教會歷史上是屬于後來的。信徒怎樣能像以弗所書所說,被聖靈充滿呢?我們可以從歌羅西書三章16節,和以弗所書五章18節,兩段經文比較之中,找到一些很強的線索。以弗所書說︰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的贊美主。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神。

    我們再看歌羅西書的一段經文︰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在心里,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戒,心被恩感,歌頌神。這兩段經文有相似的地方嗎?的確是非常的相似,這兩段都是保羅寫的。我們看看其中的比較︰

    1)以弗所書說︰「要被聖靈充滿」,歌羅西書說︰「把基督的道理……存在心里。」從這兩句話,我們得到了同樣的結果︰2)以弗所書說︰「彼此對說」,歌羅西書說︰「彼此教導。」3)以弗所書和歌羅西書都說︰「用詩章、頌詞、靈歌……」,最後,4)以弗所書說︰「常常感謝神……」,歌羅西書說︰「心被恩感……」。

    從這比較上觀察,「被聖靈充滿」是和「把神的道理存在心里」有同樣的結果。因此「把神的道理存在心里」相等于「被聖靈充滿」,兩者的作用相同。你若想要有聖靈充滿,則必須在心里頭充滿了神的話。因此不應當懶惰,不去學習和研究聖經,而只祈求說︰「主啊,請你把你的聖靈充滿我。」希望神會給你一個靈感。你曾見過聖靈充滿的人嗎?每次我所見到聖靈充滿的人,都是一些充滿聖經言語的人。我所見到為神服務的人,都是一些對神的話有修養的人。請注意觀察,這是唯一的途徑。你若是充滿了神的話,你即會被聖靈充滿,神不會因祈求而特賜你一個靈感或信息,你必須在經言上下功夫,默記,思考,研究,直到你整個生命都充滿了神的話,使你成為一本活聖經,這樣才是一個充滿了聖靈的人。

    6.初期教會受律法的影響

    初期的教會仍默守成規的遵行摩西律法。後來在使徒行傳十五章中,記載了教會變遷的一個過程。當時信主的猶太人中的法利賽人,形成一個宗派。他們認為凡是信主的外邦人,應該都和他們一樣,必須受割禮及遵守摩西律法。見第5節說︰惟有幾個信徒是法利賽教門的人,起來說︰「必須給外邦人行割禮,吩咐他們遵守摩西的律法。」

    他們堅持要這些成人都受割禮嗎?不錯,並且要他們遵行律法。這還是基督教嗎?可見初期教會經歷了怎樣的變化。當時一般信徒就是這麼想法,認為他們和其他不信的猶太人並無分別,不明白他們是神的新子民,神對這些相信了耶穌基督的人,已經開始了一個新的「恩典程序」。再看第6節說︰使徒和長老,聚會商議這事。你會對這事有考慮的余地嗎?假若有人向你說︰「每個基督徒都應受割禮,並且必須遵守摩西律法。」你會對這要求慎重的去思考嗎?大概你會這麼回答︰「想都不要想!我們不是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但是為什麼當時使徒和長老,若有其事的去慎重商議呢?因為當時聖靈尚未向他們透露全盤的細節,而是慢慢的引導他們,日漸透露真理,讓他們從幼稚達到成熟的階段,這是可以期望的一種正常變遷現象。

    這次耶路撒冷的聚會,專門討論外邦信徒,是否也必須受割禮及遵守摩西律法的問題。當各人發表了他們的意見之後,雅各作了一個結論,決定寫一封信給外邦信徒,關照他們對割禮及律法之事︰「不可難為那歸服神的外邦人。」從此之後這爭論才息止,不再重提。這種過程是需要時日,才會使他們明白這個道理。

    7.過渡時期的神跡奇事

    關于神跡和奇事的記載,使徒行傳中也可見到很明顯的變化過程,一般只提到使徒所行的神跡,其他例外很少。為什麼神給他們這種能力呢?因為在一章8節耶穌曾親自允許他們︰「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

    耶穌並不說他們將得到作見證的能力,而是他們必得著能力,然後去作見證,直到地極。這能力的作用是什麼呢?這能力的目的,是去證實這福音及傳福音的人是可靠的。若是沒有行神跡的能力,當使徒到達別的國家和城市時,為什麼當地的人願意听這些沒有受過正式教育傳道人的話呢?譬如,在敘利亞的安提阿人,怎麼肯听這沒受過教育,一輩子在加利利海捕魚的漁夫?照理一般人是不會听信他的,因為這種背景的人,很少得人尊敬。除非他們有明確的證實,證明他們所傳的是從神得來的道理。這種明確的證實,就是他們有行神跡奇事的能力,也就是行神跡的目的。有人會問︰「為什麼初期的教會後來失去了這種能力呢?」教會並沒有失去這能力,而是當目的達到之後,神把這能力收回去了。神跡和奇事後來已不是初期傳道必須要的工具,今日的教會也不應當有這種期望。我們傳道已不是非靠神跡不可的情況,聖經上的話充滿很強的證實,足夠我們傳教的需要。話又說回來,今日神跡並非完全斷絕,例外的情形仍然有,奇妙的事也會發生,疾病也有蒙神治愈的,神並沒有完全退出神跡之事。但是,我們必須當心,這種貨真價實的神跡還是如鳳毛麟角。警惕的原因是這樣,現代有一些虔誠的基督徒,對這問題的認識有點過分,他們深信神跡仍然普遍的流行,漠視魚目混珠的情形。事實上許多神跡是虛構的,有些是引用心理的作用。譬如數年前九百多跟隨棕氏牧師(JimJones)的人,集體自殺,為什麼他們會相信棕氏牧師到這種程度呢?原因是棕氏牧師能行神跡。他有一個女書記,坐在輪椅上被推上講台。當他按手祈禱之後,這書記忽然站起來,走下講台,群眾歡呼不已,不知道這女書記從未殘跛過,這是一個虛構的神跡,以至最後跟隨他直到死亡,事後被人發現,這是一個假神跡。這些欺騙群眾的人,目的是要人信服他們,也就可以權力在手,而且生財有道了。有一天,也許我們會遇到真神跡,但是我們的信仰,並不是依靠在神跡之上,所以也用不著如此的期望。

    至于當初為何有神跡的需要,解釋得最明顯的是在使徒行傳十四章3節,講到保羅和巴拿巴首次差傳,在(現在土耳其的)以哥念城所行的事︰二人在那里住了多日,倚靠主放膽講道,主藉他們的手,施行神跡奇事,證明他的恩道。神是怎樣證明他的恩道?是用神跡和奇事。請注意,宣揚的是神的恩道,不是律法。這兩人並沒有宣傳律法,而是主的恩典福音。神從天上給他們作見證,見證的辦法就是神跡和奇事。巴拿巴和保羅都不是原先的十二門徒,但是神照樣給他們能力去行奇事,用來證實他們所傳的道。現在我們所傳的道,是已經證實過了的福音。雖然現在仍會有許多人不信聖經,這是他們的不幸,並不影響傳教。神已給他的道作過了見證,不信的人終必有對答的責任。我們的責任是解明聖經是來自神,及傳達這恩典的福音。

    初世紀宣揚福音有什麼結果呢?使徒行傳說,當人們听到這福音,聖靈即開了他們的心門,許多人因此相信,信徒日漸增加。聖靈藉著神的語言能發出這些能力,是我們無法理解的。當我們傳揚福音時,聖靈會觸動听眾之心,他們若不是鐵石心腸,即會因此改變。那不是我們的能力,而是福音的力量。這福音是很簡單的︰基督代替我們死,在十字架上付清了我們罪的代價,神因基督所作而全然滿意了,叫一切肯接受這代贖的人,得到永生不至滅亡。神並沒有叫人去作功德來得救,而是叫人去信賴這福音來得救,當人信了他,神即拯救了這人。

    
正文 第十一章 新舊約中的救恩
    1.救恩的定義和信的關系

    按照聖經的定義,救恩是指一個人從失落的情況下,被神拯救出來,從因罪該死的絕路上,被神赦免,接納,並賜給今世以後的生命。肉體可以死亡,但有復活的期望及永遠的生命。聖經中有一些字句和救恩同意,或有相等之意。譬如「稱義」,「永生」,「被贖」,「罪得赦免」,「與神和好」,「被算為神之義」等,都有同樣的結果,你若是獲得其中之一,就等于獲得全部。有了任何一項,即已蒙福而得救了,這就是救恩的本質。

    救恩這字在新約全書中出現過四十次之多。在比較熟悉的經文中,譬如羅馬書一章16節所說︰「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譯者按︰這經句中的「要救」是原文的「救恩」,中文譯成動詞。)救恩和相信有密切的關系,又見以弗書一章13節,把救恩關連到听見神的真道上︰「你們既听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譯者按︰這里「得救」也是原文的「救恩」)還有一個我很喜歡的經句,希伯來書二章3節說︰

    「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是听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記得保羅和西拉在腓立比監獄中的故事嗎?禁卒想逃避永死的滅亡,就問保羅和西拉這問題︰「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他們回答說︰(使徒行傳十六章31節)

    「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保羅和西拉把救恩按著主的道,解釋給他們听。起先禁卒問︰「我當怎樣做……?」他們的答覆是,什麼也不用做,只要對他們所傳的福音,向神的應許作一個答覆,若是信主,其他什麼也不用做。今日仍然有許多人,認為他們必須要做一些什麼,但是神的救恩是沒有要求任何德行的。唯一的要求,是只要人肯接受他的應許。保羅和西拉並沒有說︰「只要信就行。」因為信必須要有一個對象,不然的話這種信是空虛無用的。所以他們說︰「當信主耶穌。」因為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是救主。若是你的信心不是以他為對象,這信心將對你一無好處。

    聖經的經文中有115段,內容都和保羅答覆禁卒的話相符合,那就是︰信主即可得救。這115段大半是在約翰福音中。

    2.救恩和德行的關系

    保羅在致以弗所書信徒的書信中,用了另外一個字來解釋他們以前是怎樣得救的。他在第二章8-9節中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于行為,免得有人自夸。」

    (譯者按︰這經句說,得救是因著「信」,這字是個名詞。上節所說,信主得救的「信」是一個動詞,在英文上這兩字差別很大。)信心這名詞用在有關得救的經文上,總共有35次。「相信」和「信心」總共用在得救上150次。一個人得救若不是因為他「相信」主,就是對神有了「信心」。可是還有不少人,對得救的觀念仍不了解,不知道聖經上有這麼多的經句,清楚的說明得救是並不靠德行的。讓我們仔細分析上面的經句,其中有「恩」,「信」和「賜」等字。什麼是恩?恩的定義是︰無法賺得,不配神所賜的恩惠。這種恩惠是無人能用勞力獲得,或是以品德資格而值得的。什麼是信?這里信的定義是指相信神的話,相信他會實踐他所應許的。神的應許是這樣︰人因神子的代贖,以至罪被洗清而得永生。我們得進入天國就是因為信這諾言。什麼是賜?賜的定義是不能以勞力而白白得到的,這就是指神贈送給我們的禮物。既然是禮物,也不是因我們有高尚的品德而配得上的,用不著我們花費任何代價,但是贈送者確要付出代價。我們白白得到的永生,是神子付出的代價,他為我們的利益犧牲了他自己。因此,恩、信、賜等字顯出「救恩」和「因信得救」都是神贈送的禮物,並不是靠我們咬著牙苦干去賺來的,而是神白白提供給我們的。

    由于救恩的定義,受惠者不能把德行,做好事,來混亂其義。羅馬書十一章6節對此加以說明︰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這道理很簡單,不是這個就是那個,兩者不能混為一談。聖經上字眼的定義是非常重要的,羅馬書的經句把恩典的定義加以解釋,神的恩賜不能包含我們的德行,完全不靠我們的勞力和行為。我們無法可說︰「我得救是靠恩典和行為。」這是矛盾的胡說。有一些古稿的經文,還加上這麼一句話︰

    如果是靠行為,就不再是恩典;不然,行為就不是行為了。所以我們必須要斷定,自己去勞力,還是去接受這禮物。如果靠自己的勞力,永生變成是我們應該得到的。如果接受神的恩典,那是本不應得的,我們卻白白的得到永生。兩種方法不能混合起來。

    3.舊約中的救恩

    新約里對救恩的解釋,就是這麼的簡單。那麼,舊約里對得救有什麼解釋呢?很多人對此不太明白。沒有人在舊約中問摩西︰「我怎樣才能進入天堂?」或是「我怎樣才能得到永生?」和「得救」的問題。在舊約中,所謂「救恩」往往指有關物質上從神得來的福份,是他們在迦南地所享受的福利。所謂「得救」一般是表達從困難的環境和局勢中,獲得的拯救,也多半是物質性的。至于屬靈方面的福利,猶太人在舊約中的指望就是神應許的彌賽亞和將臨地上的天國。關于他們個人的信仰,神對每個猶太人的期望,仍以亞伯拉罕為模範。那就是他對神有信心。希伯來書十一章6節講到這理由︰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當猶太人犯了錯過時,去解決罪的辦法,神讓他們用畜牲來頂替作為贖罪祭。在神聖的律法下,不是犯了罪的人死,就是畜牲死,讓它流血失去生命,來頂替罪人的生命,用它的血來遮蓋人的罪惡,使神的忿怒不至落在這人身上。這就是所謂贖罪祭,這文字的本身就有遮蓋的意思,牲口的血並不能除去罪,罪還是存在的,只是暫時被遮蓋而已。這些罪必須有一天全部解決,這就是新約告訴我們的一個辦法,首先由施洗約翰透露出來,他在約翰福音一章29節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這話說明不是遮蓋罪孽,而是除去。神的羔羊之血洗清了一切的罪,把罪孽全部除去了。當我信了基督,我的罪不是被遮蓋了,而是完全除掉了,這些罪神不會再記住,是一種徹底完整的拯救辦法。我們再談舊約時代的人得救的問題。我記得在我信主後的第二年,那是二次世界大戰之前,我曾問人這個問題,一位教會的友人這樣回答我︰「在舊約時代,他們是靠守律法得救。在新約時代,我們是靠恩典得救。」當時我因不太明白聖經,認為這是一個好答覆。後來對聖經有了研究,才發現從來無人因守律法而得救的。律法的目的並不是去救人,而是使人知罪。這些年來,每逢討論這問題時,發現很多人對此也都不太明了。有些人並堅持必須遵守律法才能得救。這種現象很普遍,你若有疑問,不妨問問教會中的朋友,他們怎樣才能得到永生?可能很多人會這樣回答︰「盡力去守十誡。」這種觀念並不足為奇。一般教友都有這麼想法;又因不正確的教導,偏差更是變本加厲了。在加拉太書三章21節,保羅講得很清楚,律法救不了人。

    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照「因信稱義」的道理來說,義是從信而來的,並不是本乎律法。不論什麼十全十美神聖的律法也救不了人,使人稱義。為什麼呢?因為律法本身並不是用來救人的,律法的要求極高,人必須聖潔,正義,順服。因此反而把人的罪孽顯得更多,如無律法,人會不明他犯了罪,律法明確的指出什麼是罪,並且執行裁判。羅馬書一章20節說︰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律法既然不能救人,並顯出人有那麼多的罪惡,為什麼神給摩西律法呢?這話問得很對,保羅在加拉太書三章19節有這樣的答覆︰這樣說來,律法是為什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

    他說律法是加添的。加添于何物之上呢?是加添在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上面。當亞伯拉罕相信了神的應許,因他的信心,神稱他為義。這事是紀元前幾乎二十個世紀的事了。這應許中包括「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他得福。」因為彌賽亞是他的後裔,全世界的人都因這救主而會得福。到了摩西時代,那是紀元前十五世紀之時,律法才加添了上去。這律法並沒有代替了原有的應許,而且這加添的律法,只是給以色列人,並不是給一切世人的,這道理似乎有些人仍不太明白。又說到這律法要等候,等候到什麼時候呢?是要直到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所以律法是暫時性的,一直到基督來臨,這律法即不再延長下去了。保羅很明確的指出,在十字架以後的信徒,不再屬于律法之下,因為律法已經終止。希伯來書也說得很清楚,先前律法的條例已都終止作廢了(見七章18、19節),是神把它作廢的,不是人為的。當基督受難時,聖殿中的幔子,從上至下撕分為二,是神的作為,暴露出猶太教中之空虛。

    因此,在恩典時代的信徒,不應生活在律法之下,應靠信心而生活在恩典之下,有如亞伯拉罕一般,那因信稱義的示範,舊約中有很多人信神,但新約總是提出他作模範。另一個有信心的模範者是大衛王。

    4.亞伯拉罕的子孫

    亞伯拉罕和福音的關系,保羅在加拉太書三章6-7節這麼說︰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亞伯拉罕在神眼中是義人,是因為他信神,並不是因他的德行。每個基督徒都必須與亞伯拉罕有關系,成為亞伯拉罕屬靈的子孫,而去繼承神賜給他的應許。經文預言到神也令外邦萬民因信稱義,在創世記十二章3節,神對亞伯拉罕說︰「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他在世時這話並未應驗,直到他的後裔,也就是大衛王的後裔,那應許的彌賽亞到來,萬族方才得福。保羅在加拉太書三章8-9節說︰

    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他又繼續在16節說︰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

    所以從基督,那一個應許的子孫,全世界的萬民才因他得福。我們因信了這個應許的子孫,而繼承了這種屬靈的福份。初世紀的信徒和我們一樣,需要把唯靠信心而得救的道理解釋明白。他們曾發生過一些爭論,保羅向那些在羅馬已信主的猶太人加以解釋,致羅馬信徒書信中的第四章,特別提出亞伯拉罕的信心,其中有三節也講到大衛王的信心,要他們明白,這二個模範,都不是靠德行,而是完全因信神而得救的,完全是靠神的恩典。這原則是那麼重要,我們應熟記這些章節,末後在23-24節他說︰算他為義的這句話,不單是為他寫的,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

    亞伯拉罕得救是因為他相信神,我們得救也由于信神。神向他說的話只是︰「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你的後裔將要如此。」當時亞伯拉罕不因年齡老邁,竟敢相信神的話,故此被神稱他為義。他所信的是神給他的一個應許。同樣的,我們所信的也是一個神對我們的應許,「凡是接受基督代贖罪的人即有永生,不至滅亡。」因了這個應許我們成為神的兒女,就如以撒的出生,也是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一樣。保羅在加拉太書四章28節說︰「弟兄們,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如同以撒一樣。」當以撒出生時,亞伯拉罕已一百歲,他的妻子撒拉一生不能生育,也早已超過生育的年齡,所以以撒的出生是一個神跡。後來雅各是他的兒子,以色列民族是雅各的後代,正像神所應許,亞伯拉罕的後裔有如眾星一般的多。可見神所應許的,絕不會落空。相信神的應許,就是得救的途徑。

    5.德行和救恩

    亞伯拉罕有好行為,他的德行是否對他的稱義和得救有幫助呢?保羅在羅馬書四章2-3節,對這點說得很清楚︰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夸的,但是在神面前並無可夸。經上說什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這個「算」字的意思是指他本人稱不上義,神當他為義,把神的義給了他,並不是因他的德行而使他成為義人。是在他信神之後,神承認他為義人,給了他神的義。再看保羅繼續在4-5節中說︰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這句講論亞伯拉罕的話,也是對我們說的。我們的薪水是用勞力賺來的,不能算為禮物或恩典。所以「工價」和「恩典」是兩回事。亞伯拉罕沒有應許神什麼,只是神對他有應許,這就是恩典。我們不應靠功德去求義,應當停止以功德去求義的辦法,轉去全心信靠神的應許。請注意這經句的另一點,保羅說神稱哪一種人為義?不是好人,而是罪人。他使罪人成為義人,這的確是我們罪人的好福音!如果神只讓好人,有功德的人稱義,我們將全無希望。因為聖經說世人都是罪人,虧得神的恩典,把信他的罪人算為義人,持有神賜的義,的確是奇妙而美好的事!

    6.恩典和律法

    從創世記十五章6節開始,因信稱義的道理,始終不曾改變,神讓保羅在新約中,以亞伯拉罕的榜樣加以說明,得救是因信而獲得的恩典,是新舊約同一的宗旨。但是新約和舊約有兩種不同的生活方式。從摩西開始,舊約的子民是生活在律法之下,直到基督受難之後,律法才終止。新約的子民是生活在恩典之下,可是因為觀念的混亂,本應生活在恩典之下的人,仍然跑去遵守摩西律法。弄成新舊不分,恩典和律法混合的情勢。很多人仍不明白基督的代贖已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從基督里得到的自由,在加拉太書五章中講得很清楚。所說的自由,是指從律法中釋放出來的自由。很多人只知道耶穌把世人從罪中釋放出來,這當然是對的。但是加拉太書講的,耶穌被釘死是把人從律法的要求中釋放了出來,替人付了代價。因為律法是捆綁人的,定人罪的。律法是神的水準,要求極高,守律法必須十全十美。雅各書說,人若犯了一點,等于犯了全部的律法。人若要守律法,必須遵守全部的律法。若做不到即受詛咒。加拉太書三章13節告訴了我們一個好消息︰

    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耶穌把我們從律法捆綁的軛中贖了出來,釋放了我們。這就是加拉太書所說的自由!

    7.神的話語

    神向亞伯拉罕直接講了一些話,給了他應許。但是神並沒有直接向我們說過話,我們怎能知道他給我們的應許呢?這就要靠聖靈感動所記載的文字記錄。雖然神沒有直接向我們講話,但是他的話由先知和使徒被聖靈感動而錄下,全無錯誤的告知了我們。就如亞伯拉罕信了神的應許,我們靠聖經也可以如此信神。亞伯拉罕是律法時代之前的人物,律法在他四五百年之後才加添的,所以他的生活沒有受律法的約束,他是我們很適當的榜樣,因為我們生活在律法時代之後,也同他一樣不受律法的影響。在羅馬書第四章,保羅將他作為我們的示範,同時他另提到大衛王,一個律法時代的人物,因為大衛王對稱義的問題有正確的認識,在第6節他說︰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在行為以外可以在神的面前稱義嗎?保羅是引用大衛在詩篇卅二章1-2節中所說的話。大衛雖然生活在律法之下,他必定從創世記的紀錄而明白了這不靠行為,因信稱義的道理。所以他沒有靠遵行律法以求得救,深感他自己的罪被赦免是的確有福了。在舊約時代,神用贖罪祭的血遮蓋了他的罪。

    犯了的罪被神除掉,是大家的願望。我們也常听到布道人強調這點說︰「你若信耶穌基督,你以前所犯的罪都會被洗除。」這話只是對了一半,不是全部的福音。因為相信基督的人,不單是過去所犯的罪,連將來的罪,全都被神赦免了。如果只能得到赦免過去的罪,那以後犯的罪將又成至命之傷,只免去以往的罪救不了任何人。大衛的話不僅說到過去的罪,他在第8節說到將來的罪︰「主不算為有罪的……,」這「算為」是一個將來的動詞。若是過去的罪被赦免是有福的,將來的罪也被赦免更是有福的。我們都知道大衛後來不免犯罪,但是他蒙神在行為以外算為義人,這就是救恩的實質,福音的本義。

    8.永恆的救恩

    德行既然救不了人,剩下信心是唯一的途徑。信心必須有對象,大衛所信的是神給他的應許,知道他一切的罪都被赦免,連日後犯的罪也都蒙神預先給他赦免了,不會再加在他身上。這就是所謂永恆的救恩,這同樣的救恩,也適應于我們。耶穌所贖的是哪一種罪呢?希伯來書十章12節有這樣的解釋︰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

    他贖世人的罪是二千年前的事,神對他所獻的贖罪祭已完全滿意了,功成之後坐在神的右邊。這個祭只需獻一次,因是永遠性的,其能力足夠抵償人類一切的罪,過去的和將來的並沒有作任何分別。我們的罪是二千年前的將來。當基督被釘十字架時,我們這一代尚要等二千年後才出世。當我們信基督時,是接受他的救贖。我們因信他永恆的救恩,一切的罪都被赦免了。這是太好了!也就是福音的原意。如果只蒙赦免過去的罪,這福音並不是好消息。這樣的話永生要看我們將來是否會再犯罪,那麼永生也並非永生,而是暫時性的生命。並且這罪也無法找到第二次的贖罪祭。然而聖經所說的是永遠的贖罪祭,神賜給我們的並非暫時生命,而是永生。

    9.新舊約的一貫性

    亞伯拉罕和大衛都因信稱義,可見得舊約中的得救和新約中的得救完全一樣。我們相信神,信靠他的應許,神也因此算我們為義。這個「算」字是從希臘文的logizomai字譯過來的,是和「見解」有關系,是別人對你作的見解。神並沒有使你變成義人,而是當作你是義人。也是「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了」的意思。這個救恩是一個完全的救贖,因為基督的代贖不但補償一切過去的罪,也補償了一切將來的罪。希伯來書十章14節這麼說︰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成聖的人」是指那些神從世人中分開的人,他們分別為聖,成為神的子民。「永遠完全」是因為過去和將來的罪都已付清了,這樣的人雖然以後有犯罪的可能,但是約翰一書勸他們不應當去犯罪。又在第二章1-2節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們有一個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因為他作的挽回祭,我們接受了之後,神就沒有再要我們去償付。可見我們的得救,因這中保得以永恆。約翰福音中說及的永生,就是得救的意思。耶穌在三章14節中說︰

    「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他並不是說「暫時性」的生命,而是永恆的生命,在18節,他又說︰「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不信的人,沒有利用神替他安排了贖罪的辦法,他的罪仍在,因此他就必被定罪了。信他的人,接受了贖罪救世主的名,他的罪已被償付清了,因此就得永生。律法是神至高的標準,有些人認為守律法,還是很好的事,應當屬于救恩的一部分。保羅在加拉太書二章16節,對這些人有這樣的答話︰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這話說得很清楚,人是因信稱義而得救的,所以不應當用行律法來稱義,這是行不通的。上面的經句三次提到「稱義」是因為「信基督」,又另三次說不是因為「行律法」。舊約中,亞伯拉罕不是因行律法而得救,他是律法以前的人;大衛雖然生活在律法之下,但也不是因守律法而得救。他和亞伯拉罕同樣皆因信神稱義而得救。新約時代,我們也是因信稱義,雖然不在摩西律法之下,但是生活在恩典之下。讓神的恩典教導我們怎樣去生活。凡是信了耶穌基督,受恩典領導之下的人,應當會是世界上最誠實、高尚、慈愛、純潔的人。這就是受恩典教導的結果。

    
正文 第十二章 信心和行為
    1.雅各書二章

    雅各所說的信心和行為,是否和保羅在羅馬書四章所說的相反?保羅引用創世記的紀錄,亞伯拉罕能在神前算為義,是因為他的信心,不是他的行為。並且他提到舊約中另一個人物,大衛也是因為他的信心,不是他有好行為而稱義的。保羅堅持因信藉恩而得救的教導。再看雅各談到的信心和行為,他在第二章討論的,似乎和保羅的教導互相矛盾。學者們對這問題也沒有一致的解答,甚至于馬丁路德在他翻譯新約時,感到雅各書應從聖經中刪除才是,後來將就留下,放在他譯本中次要的地位。

    到底雅各對信心和行為是怎麼說的呢?我們應當仔細研究他的解釋。他在第二章14-26節中說︰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麼?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的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這就是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2.保羅的教導

    問題在哪里呢?保羅說「因信得救」是不靠行為的。雅各說得救要靠信心並且要有行為。照這道理,兩人不可能都對。我們要看保羅在羅馬書四章2-3節是怎麼說的︰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夸。

    為什麼他的行為在神前並無可夸的地方?我們繼續看下去︰經上說什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照保羅的看法,舊約經文就是權威的解說,那是無可反辯的。創世記所說,亞伯拉罕得到義是從信神,並非因行為而得的。繼在第5節,他再加以說明︰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這不但明確的指出人是因信而從神得義,並且在鍛煉信心時,應停止依靠做好事的工。所以保羅斷言,靠信心和靠行為是互不相容的。他的結論可以在羅馬書三章28節看到︰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關于人得救的來源,他在以弗所書二章8-9節強調說︰……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于行為……

    又在羅馬書四章的末尾,談到亞伯拉罕的義,從23節開始,他有這麼一段話︰「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里復活的人。

    他堅持我們這些後來的人,也同樣的因信神而被算為義。保羅的教導是十分清楚︰人得救和稱義是因信神,是一種單純的信心,不靠行為的信心,也是不靠遵行律法的信心。然而雅各所說的,似乎和保羅的不同,因他堅持除信心之外,尚有別的需要。

    3.文字上的來龍去脈

    我們常見到「字」有許多不同的意義,要看用在什麼地方,從上下文的來龍去脈,才能確定其意義。這原則在研究聖經上是十分重要的。一個經句不能與其他上下文分開來解釋。同理,一個字也必須和這字的上下文連起來,才明其意義。譬如「得救」這字句,在提摩太前書二章15節說︰……女人若常存信心、愛心,又聖潔自守,就必在生產上得救。

    這是一種給女人傳的新福音嗎?是特為拯救婦女的辦法嗎?我們再看使徒行傳十六章的另一個例子。當腓立比的禁卒問︰「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保羅和西拉即回答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這例子的「得救」是靈魂的得救,得到赦罪及永生。提摩太前書說到女人的得救,主題不是關于永生和靈魂的問題,而是有關婦女在生產時受到痛苦和困難上的得救。

    我們再看使徒行傳二十七章的一個例子。保羅乘船遭遇到大風浪,關于同船的人,保羅在31節也說到「得救」這句話︰保羅對百夫長和兵丁說︰「這些人若不等在船上,你們必不能得救。」

    因為同船的一些人想搭救生艘,離船逃到岸上。保羅得到神的指示,叫他們必須留在船上,不然不能得救。這個得救是否另一個永生之途?當然不是,從上文我們可以知道,他說的得救是從溺死的危險中拯救出來,並不是保羅在船上開的一個布道會。因此,我們可以看到「上下文」的重要性。

    那麼雅各書二章所說的行為,在上下文中看來,有什麼特別的意義呢?我們已經提到,保羅在羅馬書中,引用到兩個舊約中的人物,他們都因信神而得稱為義。同樣的,雅各也引用兩個舊約中的例子,他們都是因行為而稱義。他說的是哪一種行為呢?對行為有何定義呢?從二章20節中的一句話,雅各有這樣一種解釋,他的話中有這麼幾個字︰「……你願意知道……?」

    這幾個字給了我們一點線索,他的討論牽涉到「提供證據」的問題,是能夠看得到的證據,因為內在的信心是無法看得到的。

    「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雅各稱呼這些人為虛浮的人,就是那些自稱有信心,而行為上無表現的人。他接著說︰「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

    這是什麼話?我們不是在新約中讀到,亞伯拉罕因信稱義,並不在乎他的行為嗎?又讀到一個人信了主之後,應當去行善,因為好行為能榮耀神,但不能使人稱義。怎麼雅各說亞伯拉罕因行為稱義呢?看來雅各討論行為與稱義的關系,和保羅所討論的是完全不同的一種。我們先要想清楚,當亞伯拉罕遵行神的命令,把他的兒子以撒獻上祭壇時,他的信心很明確的就顯露了出來。這種證據也就是雅各所問「你願意知道嗎?」的主題。那麼,誰稱他為義呢?這里的經文並沒有說神在這時候稱他為義,因為在他獻子二十多三十年之前,神早已稱他為義了。在創世記十五章5節的記載,神對他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你的後裔將要如此。」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譯者按︰亞伯蘭是未改前之名)這時候神已經稱他為義了。雅各談到他獻子之事,是幾乎三十年以後的事。亞伯拉罕的一生是這樣的,他在七十五歲時,從哈蘭這地方被神喚出,適居到迦南地(創十二︰5),約十年之後神稱他為義。那時,他的妻子撒拉因不能生育,她把使女夏甲給他為妾(創十六︰3),夏甲生以實瑪利時,亞伯拉罕是八十六歲(創十六︰6)。當他九十九歲時,神向他顯現,和他立了一個永遠的約,並設立割禮為立約的證據。同時他的老妻撒拉次年給他生了一個兒子,她這時也有八十多歲了,早已錯過生育的年齡。從以撒出世(創廿一︰2-3),到他被獻為祭時,應是十多歲的孩子,能背負木柴上山。雖然我們無法知道他當時的年齡,因無經文之紀錄,但不可能是十歲以下的孩子。照此推算,亞伯拉罕這時的年齡應有115歲左右。他活到175歲才死,他信神而被稱為義時是85歲。

    4.兩種不同的稱義

    有些人認為保羅和雅各所說的互相矛盾。事實上並沒有矛盾,他們討論的是兩種不同的稱義。所形容和表達的也都不同。創世記十五章6節所說的稱義,是85歲的亞伯拉罕因信了神,而被神稱他為義。雅各講的是115歲的亞伯拉罕獻子的義。我們可以從雅各書二章18節看得出,他說的是哪一種稱義︰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

    這話的主題是︰「你說你有信心,」但是除非你能表示出來,無人知道你有信心。再看亞伯拉罕的情形,在他獻了以撒之後,所有的猶太人都知道他的確有信心。因此,他在他們眼前是稱義了。甚至于,他們似乎重視他的行為,反而忽視了他的信心。

    將兒子獻為祭品的確是一件很奇異的事。他內心的理解和心情是很難猜測的。神向他一切的諾言,全依靠他老年所生的以撒身上。因為神說他的後裔將如眾星一般多,全要待以撒長大,生育兒女才能應驗。如果他死在祭壇上,這些諾言怎麼辦?但是亞伯拉罕信神,認為這是神的問題。神既然要他獻此兒為祭,他就照辦,神必有解決的辦法。

    我們無法知道別人的信心,除非這人的行為能表現得出來。但是神不靠表現的行為也知道。當亞伯拉罕85歲時,神已因他的信而稱他為義了(創十五章)。直到創世記廿二章,當他奉神命獻子時,我們才看到亞伯拉罕信心的鐵證。

    5.信心的顯露

    如果你說你有信心,但是我無法知道,除非你做出什麼事表現了出來,我才曉得你有信心。假若你怕死,怕會受神的審判(譯者按︰得救的人,不會因罪而受判的,因為罪已被贖)這就是缺乏信心的表現。人往往在面臨死亡時,從他的態度上可以看出他的信心。若是有人說他有信心,同時又懷疑經文的允許是否可靠,這就很難確知他的信心了。雅各就是討論這些自稱有信心,而無行為顯露出來的人。在第一章還說到,確實信主的人,也將會遇到很多的試煉,信心會受到考驗。

    再看亞伯拉罕的信心,當神叫他把以撒,他唯一能傳宗接代的兒子,獻到祭壇上。亞伯拉罕沒有猶豫的就照辦。難怪希伯來書十一章17-19節,論及此事這麼說︰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論到這兒子,曾有話說︰「從以撒生的才可以稱為你的後裔。」他深信神能使死人復活,他也仿佛(象征的)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

    亞伯拉罕的信心是這樣︰「神給我這兒子,又說從他生的才算我的後裔。現在他要我殺這兒子。神必定會把他從死里復活。」他的信心就是這麼強,相信神的能力使以撒復活,就如他能令不生育的撒拉把以撒生了出來一樣。所以亞伯拉罕是那麼信靠神,若是以撒真的死了,毫無疑問的,神仍能應驗他的諾言,給他那些應許的後裔。亞伯拉罕不平凡的信心,因此顯露了出來。

    神對我們有些什麼應許呢?聖經明確的說,有永生和復活的應許。你怕死嗎?你相信神會使你復活嗎?你有這樣的信心嗎?亞伯拉罕的確有!福音的主題就是信靠基督,信耶穌基督,就是信他的復活,同樣信你自己也能復活。若是你對復活這事有懷疑,那麼你實在尚未信這福音。

    6.「有行為」是指好行為嗎?

    雅各書二章舉出的兩個例子,一個是亞伯拉罕獻子的故事,另一個是**喇合釋放探子的故事。我們應當檢討,他們所做的是不是善美的行為。一般人都以為雅各書二章所說的行為必定是指好的行為,若不是好的行為,還有什麼別的行為值得贊揚呢?但是雅各書二章中提到的行為,並沒有加上一個「好」字來形容它。然而我們仍有這麼一個概念,凡是聖經贊揚的行為,必定是指有美德的好行為,甚至許多神學家也似乎忽視其中之分別。

    那麼亞伯拉罕到底做了一些什麼工作呢?他獻子的事,幾乎殺了他的兒子。殺死親生的兒子,一般來說不能算為善美的好行為,但是卻明顯的證實了他的信心。這個行為是他信心的表現,也就是雅各說的那種行為,不是好的行為「善工」,而是信的行為「信工」。當你再讀雅各書二章時,把「善工」的觀念除去,代以「信工」,即能見到雅各的原意。

    我們再看第二個例子,在二章25節他說︰「**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

    約書亞記第二章記載了這故事。這時候以色列族出了埃及,在曠野經過四十年,來到約但河之東岸,「應許地」在約但河的西面。他們過了河的第一個城就是耶利哥城。當他們達到河的西岸後就派了兩個探子入城,來到**喇合的家里。當耶利哥王派人去捉拿來窺探的間諜,喇合把他們隱藏起來,待她打發捉拿之人走後,她向這兩個探子說的話,顯露出她對神的信心。在約書亞記二章9-11節,她說︰「我知道耶和華已經把這地賜給你們,並且因你們的緣故我們都驚慌了。這地的一切居民,在你們面前心都消化了;因為我們听見你們出埃及的時候,耶和華怎樣在你們前面使紅海的水干了,並且你們怎樣待約但河東的兩個亞摩利王西宏和噩,將他們盡行毀滅。我們一听見這些事,心就消化了。因為你們的緣故,並無一人有膽氣。耶和華你們的神,本是上天下地的神。」

    這就是喇合的口供,她相信以色列的神。繼後和這兩個探子立了一個約︰「我救了你們回去,我要你們起誓,恩待我的家屬。」他們即答應了,並把朱線系在窗子上作記號,她就把他們從窗戶縋下,出了城外,因為她的房屋是在城牆的邊上。

    喇合的行為是「好」行為嗎?剛好相反,她背叛了她自己的國家,投靠了敵人,出賣了友人,並向捉拿的人說︰「他們已走了,快去追趕,就必追上。」這些欺騙的謊言。又和敵人立約,來救護她自己的家屬,顯出她自私自利的心腸。這些行為決不能算為好行為。她只管救自己及家人,對其他的人,不論是友人或鄰居,或是善待她的人,一切都不管,只要自己安全即行,沒有人可以說她有好行為,但是不能否認她有信靠以色列神的信心。她投靠了神的子民,相信了創造天地的真神。也就是雅各所說,她有信的行為,表達出她的信心,而獲得稱義的原故。喇合當初是**,但是她改變了,照馬太福音的記錄,大衛王的曾祖父,波阿斯,就是喇合的兒子,竟是耶穌基督的祖先,的確是一個奇妙的故事。

    我們再分析喇合釋放探子的經過。她信神的過程,可以說和每個信靠神的人相同。原因是這樣︰1)她轉向神。2)她放棄了過去的生活和關系。3)她投靠了神的子民,有了神的應許和期望。

    4)她信賴使者必能實踐他們的諾言。我們得救是因了信。喇合得救也全靠信,她有「信工」,並不是「善工」,她的行為是她信心的表現。

    7.空言與實信

    雅各書二章另外提到一個很實踐的問題,我們再分析一下14節中,一些字的意義。雅各說︰「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

    請注意,這話並沒說這人「有信心」,而是這人「說自己有信心」,這種信心有什麼益處呢?只是說說而已,並沒有證明的行為。這種沒有「信工」的信心怎能救他呢?聖經上講到得救的條件,並不是根據「你說你有信心」,得救不是因為你空言說信就有,而是真實信靠耶穌基督的代贖,神能確知你內心是否信,當你信了他,便會賜給你永生。

    雅各指出一個人的空言是沒有價值的,他在二章15-16節中舉了一個例子︰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的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

    接著他說︰「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人若是有這樣的信心,證明他只是有空言的假信心。如果你見到一位老太太在公路旁換車輪胎,你開車到旁邊,搖下窗子向她說︰「願神祝福你,我希望你修換成功。」即開車上路,那麼,這些話只不過是空言而已。你若真祝福她,希望她成功,就應下車助她一臂之力,只是空言是無意義的。

    8.人能看得到的信心

    再看雅各在二章18-19節說的話︰「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

    當然,你無法將你的信心指給人看,除非你有能證實的行為。雅各特地提到這些無「信工」的人,並且稱相信「神只有一位」,是一種魚目混珠的假信。「神只有一位」這句話,原先出于申命記六章4節,是猶太人在猶太會堂,每逢安息日必背誦的一句經文︰「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

    這是猶太教的基本信仰。雅各認為當時不少人自稱︰「我們都信神只有一位,因此我們都有信心。」這說法是不夠的,連魔鬼也不能否認「獨一神」的事實。問題是這些人並未信靠這獨一的神。當一個人信靠基督後,生活態度自會有改變,對死亡也不會那麼懼怕,因為有復活的期望。但是這些自稱信「神只有一位」的人,缺乏信靠神的表現,因此雅各繼續在20節中說︰「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

    把兒子獻在壇上的行為是一種「信工」,這種行為證實了他的確有信心。但是神並不是在這時候稱他為義,因為早在二三十年之前,神已經稱他為義了。那麼,雅各說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是誰稱他為義呢?從古代的猶太人,一直到我們現在,凡是讀到創世記亞伯拉罕獻子的故事時,都會感嘆的說︰「毫無疑問的,亞伯拉罕確實有信心!」這就是說,在眾人面前也都稱他為義了,因為大家都能觀察到能使他稱義的信心,也就是雅各所說,亞伯拉罕在人面前因行為稱義的道理。雅各懷疑一些只說有信心的人,而生活上毫無表現,這種死的信心必定是假的。也許是這些人沒有愛心的表現(這是新約中唯一的命令),神是愛,信耶穌基督的人必懂得愛,神也盼望我們去模仿他。如果做不到,難免令人懷疑。

    9.不單是信嗎?

    雅各在二章24節有這麼一句話︰「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

    他這話是什麼意思呢?是說人靠行為得救嗎?從23節,我們可以看出,他並不是討論得救的問題。而是說亞伯拉罕獻子之行為,顯現出了他的信心,並且應驗了神已經稱他為義的這句話。雅各在22-23節是這麼說︰「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

    亞伯拉罕的行為,是應驗了創世記十五章6節的那句︰「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保羅在羅馬書四章3節,及加拉太書三章6節,也重復提到這句經文。這是很重要的一個經句,因為亞伯拉罕在這時候,已信神而得救了。後來獻子的行為,只是應驗了他稱義的事實,在人的面前證實了他的信心。要知道他所做的,並不是一種「好的」行為。從他妻子撒拉的立場來看,喪失唯一的兒子,決不是一件好事。從以撒的立場來看,被綁在木柴上,即將被殺及焚燒,更非好事。至于亞伯拉罕本人,喪失神賜的兒子,決不是他自願要做的事,但是神叫他如此去做,他即遵命照辦。雅各引用這兩個例子,特為指出他說的「行為」,是證明有信心的行為,並不一定是好行為。

    雅各在23節已明確的指出,亞伯拉罕在神面前稱義,是因為他信神。所以人在神前稱義,只需「信」即行。接著他在24節說︰「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這是因為他在22節已經說︰「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指出亞伯拉罕的信心,直等到他獻子時才明顯出來。這樣看來,若要在人的面前稱義,是必須要有行為,並不是單說有信心即行。

    但是單做好事,也不一定是有使人得救的信心。因為一個肯自我犧牲來幫助別人的好人,並不一定有信神的信心。世上有不信神而做好事的人。譬如有些不信基督耶穌的猶太人,做了很多非常好的事,如︰開建醫院、圖書館、公園等等。他們的好行為,並沒有表達他們有信耶穌為救主的信心。因此信心是很重要,並且信的對象也是非常重要的。真信神為救主的人,必會有能「證明信心」的行為,這就是前文所說的「信工」。

    一般來說「信工」的例子很多。譬如,不怕家人反對,這人毅然信主,成為基督徒,並邀請家人來參觀他的洗禮,這可以說是一種信心的表現。當醫生告知你的病情,只有一個月的生命,這時你坦然安心的接受,因知你的罪已赦免,有神賜的永生,這也是信心的表現。這些都不是稱義的條件,而是稱義的果實,是人能看得到的。

    
正文 第十三章 恩典之實質
    1.恩典的定義

    什麼是恩典?這個字在新約中有何解釋?用在什麼情況之下?我們先可參考以弗所書二章8-9節︰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于行為,免得有人自夸。

    這句話是保羅向以弗所信徒解釋他們是怎樣得救的。他明確的指出,這是全靠神的恩典,而這恩惠的救贖是神所賜的,是一種禮物,不用人出任何代價,是神白白送給人的。雖然受惠者不用付出代價,但是贈送者確要付的,然後白白的送給人。保羅的話強調這恩典的特性,他說︰「這並不是出于自己,」意思是說不靠個人的努力。又說︰「也不是出于行為,」人的行為及所行的善事,都無法有助于他的得救,因此,恩典必須不包括任何人為的努力。假若人對恩典的定義不太明白,或是第一次听到這種說法,往往會有這樣的反應說︰「這是太容易了。」或會說︰「這真是太好了。」我們應當再看羅馬書十一章6節,有對恩典下這樣的定義︰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

    這里,保羅明確指出,恩典必須不包括行為。若所接受的是恩典,那就決不可能與行為有關,因兩者互相分離,決不可能一同共存,而是相互矛盾的。保羅還在羅馬書四章4節,對這道理舉了一個例子︰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做工得工資是很平凡的事,替雇主勞力,雇主即欠工人一筆工資,必需付清,才能抵消這筆債務,決不能當為一個禮物。保羅這樣描寫,使我們懂得神的恩典,若是用勞力來賺取,那就不能算為恩典。他繼續在第5節里說︰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換句話說,義是不能以功德賺來的,義是從神而來,由于你信了神,對神有信心,結果神即賜給你這個義。這句話听起來又令人感到實在「太容易」了。

    恩典,照字的定義,是我們不配而從神得到的禮物。可以從上述這些經句來下一個結論,恩典是不靠功德,是從神而來的恩惠。在神學上建立了「因恩藉信」而得救的道理。但是這道理並非人人都肯接受。有些人好像無法明白,雖然這些經言明確指出,神的恩賜並非獎賞,也不是交換來做貿易。神恩賜的永生,不受我們罪的影響,因為神是十分恩惠的,雖然我們不值得,但神還是白白賜了給我們。這種觀念是和我們自幼學習到的正好相反。因為我們得到的教訓是,必要努力才會得到我們所需,可是以勞力賺來的工價不是神的方法。保羅在羅馬書六章23節,講到我們能賺的工價和神恩賜的方法︰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里,乃是永生。本來我們該得的,是從罪賺來的死亡,這是壞消息。但好消息是︰「神的恩賜是永生」。怎麼可能呢?這就是因為「恩典」。恩典是非常了不起,神竟接納了我,實在難于想像。

    2.耶穌的教導

    耶穌在世講道時,對于神的這種恩典,並沒有加以詳細說明,只在「葡萄園工人」的比喻中,將這道理透露了一點。這是馬太福音二十章中的一個故事。說到一個園主,早上雇人進園中工作,講定工價,一天一錢銀子。過了幾小時,園主再雇了一些人,到中午再雇了一批,到下午三時和五時又雇了一批。晚上園主發工資,後來的先給,各人得一錢銀子。及至那最先雇的一批人,他們以為必會多得,誰知竟也各得一錢。他們就對園主埋怨說︰「我們整天勞苦受熱,那後來的只做了一小時,你竟付他們和我們一樣嗎?」認為園主太不公平了。照常情來說,我們不願看到別人佔便宜,除非我們也得到一些便宜,因人的本性是自私的,總在本身的利益上打算。這也是一些虔誠有宗教的朋友,對新約中的恩典難于明白的原因,對這種不夠資格反而得到恩典難于接受,因為我們的社會是建立在功德和勞力的制度上,在人和人之間,這種制度是行得通的。每人所得的是他勞力的結果,這就是工資的定義。習慣于這種制度的人,看到神對人用恩典的方法,實在有傷一己的尊嚴。我們的要求是︰各人所得的,應是他勞力的報酬,這樣才是公平的。如果你白白的得到恩典,這是太不公平了。公義的耶穌替不義的人付了代價,也是不公平。我們竟能得到永生,因為別人替我們付了死亡的代價,這是公平嗎?

    神的律法對罪人所定的是死亡的刑法,結果無罪的神子竟代替了我去死,釋放了我。這是太不公平了,但這就是神的恩典。

    3.恩典是基督教的特征

    世上各宗教均提倡因果報應的道理,要想進天堂必須要做好人,升天全靠你的修行。可是聖經說功德救不了人,得救是神代贖的恩典,永生是神的恩賜,只要我們信他,肯接受他的恩賜,這些福份全是我們的。因此,基督教和其他宗教完全不同,不是人自救,而是神救人,他全權處理。事實上,其他宗教引導人去追求以修行而成聖的道理,令人不能接受神的恩典,拒絕神子基督,是一種敵對神的教導。不分中外,一般人對二千年前,神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工作,沒有正確的認識。甚至于很多基督徒對恩典的真義也含糊,不明白。神以恩典來賜福,代替了舊約守律法而得福的辦法。舊約中神的子民必須以勞力和順服,去獲得物質上的福份。新約的福份則多半是屬靈的福份,而又是白送的禮物。舊約所提到的福利,包括田地、子女、牧畜等物質上的利益。在申命記二十八章12節起,說到︰

    耶和華必為你開天上的府庫,按時降雨在你的地上,在你手里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你必借給許多國民,卻不至向他們借貸。你若听從耶和華你神的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謹守遵行,不偏左右,也不隨從事奉別神……這里所提到的賜福都是物質上的利益,要想得到這些福利的條件是什麼呢?那就是「你若听從神的誡命」。這就是舊約功德制的基本原則。但基督被釘十字架時,已將舊約廢除,也把舊約功德制的原則,用新約的原則代替了。神現在賜福是以恩典作基本,不再根據舊約的辦法,以功德和順服為基本的。在以弗所書一章3節,將這原理講得很清楚︰願頌贊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里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贊,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這恩典是神用諸般智慧聰明,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

    這實在是很奇妙的事!以色列人因順服而得到福利的賞賜,我們得到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全靠神的恩典。顯然聖經上講到兩種在神之下生活的制度,一個是律法下的制度,已在耶穌被釘時終止了。另一個是恩典下的制度,現在神對世人,包括以色列人,賞賜屬靈的福份,全靠恩典,不靠功德。

    4.信徒對恩典應有的認識

    對神恩典的認識是很重要的,因為往往有人會想靠自己的功勞去求福,但是新約時代神賜福,並不是因為我們在功德上有成就,而完全是他的恩典。那末,我們是否應當去求福呢?一般人好像都想求得一些福份,對神已賜在「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似不感覺到是福份。事實上這些屬靈的福氣已是十分完全的,沒有別的值得去追求。當我們信了基督,即獲得這完全的福氣,沒有其他的東西比這福氣更好,神已接納了我們,我們應當感到滿足。他說(歌羅西二︰10)「你們在他里面也得了豐盛。」換句話說︰「我們在基督里已是一個完人,一無欠缺。」豐盛的完人是神的觀點,因在基督里使得我們成為完人。當我們信了基督耶穌時,在神的眼中,我們因基督而成了無罪的完人,並接納了我們,賜給我們天上各樣的福份,其中包括所應許的產業。但是在信徒的觀點來看,我們仍需要在基督里長成,使我們的生活能仿模耶穌。親愛的弟兄們,神的恩賜是不可思議的!是不能想像的那麼好!並且是十分容易獲得的!不要忘記,如果不是容易的話,那就不會是恩典。世上的人對神不了解,更是不明白神的恩典。甚至于好些基督徒對恩典也不明白。因神的恩典和人的意念是十分的不同。我們可以看以賽亞書五十五章8-9節,神說的話︰

    「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這話是什麼意思呢?神說他的辦法和人的辦法是決然不同的。人走的一條路往往和神的相反。神的路是恩典,人的路是要靠自己。所謂神聖之義,就是與世俗不同的意思。難怪以色列人總沒有完全了解神,往往走他們自己的路,與神隔離。神鼓勵他們去相信他,依靠他,則他會豐盛的賜福給他們。但是他們總是未能完全了解。很不幸,在新約下信徒對神的道路也不太了解。

    5.律法所做不到的

    恩典是一種神聖的原則,與世俗不同,出于神對世人的愛心。新約中「恩典」被提到155次之多,在同觀點的福音中(馬太,馬可和路加三福音)只提到恩典一次。為什麼呢?這是因為這三福音主要敘述耶穌在猶太教下的生活,遵行摩西律法,他降世要完全無誤的遵守,為了要完成這律法。猶太教的原則不是恩典而是律法,這三福音著重于十字架前的事跡,因此不提恩典。所以155次中,這三福音僅提到恩典一次。神的恩典在使徒行傳,及保羅和其他使徒的書信中,我們能看到重復的提到。保羅在他第一次差傳到達一間猶太教堂時,說了這麼一段話。這話的開頭記載在使徒行傳十三章32節︰

    「我們也報好信息給你們,就是那應許祖宗的話,神已經向我們這作兒女的應驗,叫耶穌復活了,正如詩篇第二篇上記著說……所以弟兄們,你們當曉得赦罪的道是由這人傳給你們的,你們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就都得稱義了。」談話結束後,在43節有這樣的記載︰散會以後,猶太人和敬虔進猶太教的人,多有跟從保羅,巴拿巴的。二人對他們講道,勸他們務要恆久在神的恩中。

    他們傳的是恩典福音,凡信耶穌基督的,罪即被赦免,另無其他的條件。並沒有叫這些人去遵守十誡,或去墨守摩西律法,只叫他們相信這唯一的真神,即會得到赦罪,是從律法之外得到了自由,因此務要繼續生活在神的恩典中。如果他們能「繼續」的話,必是因為他們已先得了恩典,是他們信神時得到的,因此可以繼續下去。這種恩典福音是保羅和巴拿巴在以哥念城時所傳的。使徒行傳十四章3節講到當時他們傳道之情形︰二人在那里住了多日,倚靠主放膽講道,主藉他們的手,施行神跡奇事,證明他的恩道。

    他們行神跡奇事,為了要證明他們所說神的恩典確實是福音。這種福音道理實是不可思議的,神竟白白赦免人一切的罪,並沒有要求人去做什麼事,也沒有規定什麼資格才能得到。恩典的道理是出于神,因此神讓他們去行神跡奇事來證實,這種福音的確是神的信息,去「證明他的恩道」,如果我們傳的福音沒有恩典的話,那就不是真正的福音了。

    6.初期教會的困惑

    初世紀的教會對神的恩典有很大的爭論。有些信主的猶太人,堅持外邦信徒必須遵守摩西律法及行割禮才能得救。他們說︰「你若不遵守的話就不能得救。」這種福音不是真正的福音,卻把恩典扭歪了,用律法來束縛信徒。保羅反辯這種邪說,在加拉太書一章6-7節,他這麼寫︰「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

    這些猶太人認為繼續遵行律法,才會取悅于神。他們認為只信基督是不夠的,也不明白基督已完成的工作。他所完成的已足夠一切救人所需的,這些信主的猶太人仍留戀于律法,以遵守為已責。他們強調律法是神所賜,是聖潔的,因此人必須藉律法生活。保羅指出他們的錯誤說︰「這不是福音,你們把神的恩典扭曲更改了。」這種福音不能稱為福,因為以遵守律法來求得救的辦法,是一個很壞的消息。彼得對這種福音的歪曲也申言反對。在耶路撒冷的會議中,待使徒及教會中領導人物討論這問題後,他說︰(使十五︰10)

    「現在為什麼試探神,要把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放在門徒的頸項上呢?我們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和他們一樣……。」從彼得的口中,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人是怎麼得救的︰「我們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

    很多人不願意接受這種恩典的福音,甚至于那些把彼得崇為教皇的人,對此也不清楚。不肯接受彼得坦白的話,實是令人難懂!彼得強調律法是軛,得救全靠恩典!不但如此,得救以後的生活,也需全靠恩典。靠神恩典生活的意思是有自由的生活,那就是從律法的軛下,釋放出來的自由。信主重生的人,不是奴隸,而是神的兒女,在行為和思想上都去模仿神,依靠恩典去學習。

    7.恩典式的生活

    恩典是神白白賜給的。換句話說,人獲得這恩典後,並沒有欠神的債。這是恩賜一個主要原則,因為「賜給」不是「債務」。當神賜給我們救恩,有說到什麼條件嗎?神是否說︰「你可以得永生,只要你從此過正當生活,盡力去做公正的事?」如果神有這樣的條件,那麼得救變成一種試用的性質,永生變成暫時性的生命,沒有永遠的意思。但是神的恩典並不附帶條件,也不使我們欠神什麼債。由于神慈悲寬懷的愛心,他白白的賜了恩惠給我們,並沒有要求任何條件,這就是恩典。如果得救使我們欠了神的債,那麼我們得到的,就不能算為恩典。神賜恩典給我們,不讓我們感到欠神的債,這就是恩典生活的原則。同樣的,我們替神做了一點事之後,也不應當認為神欠了我們的債一般,期望他的祝福。譬如當我們捐錢給差傳的人,我們不應希望神因此賜福于我。如果我們期望神因此賜福給我的話,就等于神欠了我的債一般。因為我捐錢給神,神應當使我發財才是,這種態度是不合乎恩典式,卻變成功德式了。我替神做事,因此必須從神得到好處,這種想法完全和神對教會的恩典原則相反。

    神賜恩是無條件的,並不令人因此欠神的債。若是我們要效法神(這也是神對我們的期望,在思想和行為上效法他),那麼我們應當對恩典的認識有如神那樣。在神恩典中生活的人,決不會替神做事就認為神必須賜給他一些好處。當我年青初信時,對恩典並不明了,常使神欠我的債。每天我讀了五章聖經後,就期望神會因此賜福給我。若是我奉獻了十分之一,就期望神以十倍償還給我。這樣的奉獻不是恩惠的奉獻,而是一種「投資」,因為我期望神會百倍千倍的付我利潤。就像瑪拉基書三章10節所說︰

    「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我記得數年前報載,佛羅利達州一浸信會牧師被人告了一狀,因為告他的人認為受了欺騙,相信這牧師說︰「你若奉獻給神,神必會還你十倍。」他捐了很大一筆錢給這教會,但沒有從神得到好處,就上法庭告了一狀。後果如何,我不清楚,可是他的狀是告得對的。因為物質上的報酬並非新約教義,當我們對神有奉獻,神對教會並沒有物質報酬的應許,我們也不應當期望任何好處。這麼說來,我們為什麼奉獻給神呢?原因是這樣,神已經給了我他的恩典。我奉獻不是要求賜福,而是我已經有了他的賜福;我祈禱不是祈求福份,而是因為我已得了福份。

    同樣的道理,當我們事奉神,我不應當說︰「如果我在教會工作,或是教主日學,或是去小地方做神工,神也許會因此賜福于我。」這是一種錯誤的態度,為什麼我們要求福份呢?是否感到已有的福份不滿足?要知道以做工去期求福是功德制的想法,神對教會用的是恩典制,他要我們依靠恩典生活,仿效神的恩典。

    8.恩典式的事奉

    怎樣是恩典式的去事奉神呢?也許是不受薪俸的去服事神。若是薪金高的話,一般人都樂意去事奉神。可是若照恩典生活,我們可以做到不拿報酬的去事奉神。換句話說,替神做事是應該的,因為我們已經得了他很多的賜福。在新約的記載中,我們不難想像,對恩典寫得最多的人,就是依照恩典生活的保羅。他不受薪金的去傳道,要使人免費的听到福音,因為他不讓傳福音受到阻礙。他自己工作去維持生活,他在哥林多書中,對這原則講得很清楚,如果傳道人要收費,普通人對福音會發生偏見,因福音是應當免費的。福音的聚會最好沒有捐錢的盆子,使听道的人不感到有捐錢的必要。如果傳道人能自立,像保羅那樣不受薪金,福音的確可以免費。自費傳教是應當的,神既已白白的賜給我們,我們也應白白的去事奉他。這不是因為我們欠了神的債。在恩典之下,我們並不欠神什麼債。我們會因感激神而去事奉,是出于感謝神恩之心,並不出于責任心,或是因為有內疚才去做。這是因為恩典並無債務的要求。我們事奉神是自願的。

    9.仿效神的恩

    如果要和神的想法一致,我們必須要照神的辦法行事,走神要我們走的路。神的思想是充滿了恩惠,他的恩典不是一種貿易,也不是一種借貸,而是白白的贈送,不求任何報酬的。這種白白獲得,而不令你有債務感的,才是真正的恩典。神明確的知道,他的恩典辦法必會行得通。因為當罪被赦免又從懼怕中釋放出來的人,當他們信了基督,接受了他的恩典,停止以功德來求義,便會漸漸由感激的心去榮耀神,感謝他豐盛的恩惠。結果他們的思想逐漸接近神的想法,也以恩典的原則處世待人和神一致。這應是每個信徒靈修之目標,在恩典上和神看齊。一個人生活在恩典之下,會成為謙和仁慈的人。有些人在寬恕別人上有欠缺,多半有「他這樣對待我,我怎能原諒他!」的態度,並認為「除非這人做出有值得可以寬恕的事,我絕對不能原諒他。」但是,聖經告訴我們,神已經寬恕了我們,並沒有要求我們做任何值得的事。因此,我們也應當原諒那些對我們不起的人。這樣才是仁慈、有恩惠。保羅在以弗所書四章32節說︰

    「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饒恕了你們一樣。」保羅說的就是恩典式的生活!雖然在功德制度下長大的人,社會公認互惠是正常的職責,有恩惠必應有報答,見到神的恩惠辦法是難于接納的。但是神贊賞信徒效仿他的恩典原則。因此,常存原諒之心,不要為了要神賜福給你,才跑去做好事。

    10.恩典中長進

    當人接受了神的恩典而得救,成為基督信徒後,彼得在彼得後書三章18節說︰「你們卻要在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有長進。願榮耀歸給他,從今到永遠。」

    在「主的恩典中有長進?」不錯,這是靈性上的長進,也是信徒在成熟上必經之途徑。怎樣去長進呢?這經句提到恩典上的長進,是和對主耶穌的知識上有關系。我們必須對耶穌有明確的認識。譬如約翰福音一章16節,描寫他有豐滿的恩典和真理。如果我們要向耶穌學習,在恩典上必須有增長,漸似耶穌富有恩惠。基督說,他來到世上「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馬太廿︰28)對人施恩惠。彼得因此說︰「榮耀歸于神」,他說得對!因為恩典不是使我們得榮耀,而是屬于神,恩惠原是由神所賜的。我們得救一無可夸,得救並非出于我們的勞力,而且沒有資格可以配得上。得救之後,也沒有資格可以保存下去,全是神救了我們並保存我們,全權處理,我們什麼也夸不了口。因為得救是百分之百神的工作,百分之零屬我的勞力。恩典用不著我來幫助神,也並非神來補助我的不足。恩典完全出于神,神賜給了我根本是我無法做得到的。當彼得說︰信徒應在「恩典中長進」,也就是說︰我們每天在神的話語中學習,使得我們日漸學到神的聖潔,除去舊日生活方式,不祈望神報答我替他出的勞力。在祈求中不是為了要得好處,捐錢也不是祈望神令我發財。不像功德制,賜惠為了要得好處。在恩典上有長進是當你樂捐很多錢後,全沒想到因此會發財之念。你的施舍,會像神賜人的恩惠,這種恩惠沒有要求任何的償還。你若能這樣做,你的確是走上恩典的道路。

    
正文 第十四章 信的重要性
    1.為什麼要信?

    在新約上「信」這個字是神所采用,有關得救的一個字。主耶穌基督和使徒們都使用「信」這個字,作為獲得永生的途徑。約翰福音提到永生時,用這個字有九十九次之多。信是神唯一盼望人能向他作的表示。當神無條件的贈送永生給人時,他只盼望人能信靠他的允許,並不重視人有多少好行為。在舊約中,我們見到以色列人在許多情況下,不相信神能保護他們,供給他們所需要的。雖然他們深知聖經是神的語言,但是忽視了神對他們祖先亞伯拉罕信心的重視,因他信神,就稱他為義。這故事記載在創世記十五章5-6節︰

    于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歷代下來,亞伯拉罕的子孫,雖然敬仰這位有名的祖先,可是對神的信心卻漸漸消失,轉而代替的,是用遵行律法和依賴宗教儀式來求稱義。把人為的傳統習俗來代替了經文上神的教導。世界各種人中,只有以色列人得到了神的經典,但是他們藐視神的語言。約翰福音五章38-40節,耶穌論到他們的情況︰「你們並沒有他的道存在心里,因為他所差來的,你們不信。你們查考聖經,因為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里來得生命。」

    雖然「信」是取悅于神的途徑,但是保羅觀察到,猶太人忽視了信心之途,而去追求以守律法來求神的喜悅。他在羅馬書九章30-32節中,討論到神稱人為義的道理,指出那些靠律法去追求的人並沒有得到;那些不靠律法的人,反而得到了。他說︰「……那本來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反得了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義。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著律法的義。這是什麼緣故呢?是因為他們不憑著信心求,只憑著行為求……」

    不在律法下的外邦人,他們沒有律法來求義,律法本是只給以色列人的。當外邦人听到了恩惠的福音,他們就相信了。因此得到了神的義,這不是靠行為,而是因信心而得到的義。相反的,以色列人靠守律法,卻沒有得到神的義,因為他們放棄了信心的途徑。這途徑是早在一千九百多年之前,神向亞伯拉罕所明示的。

    2.僅靠信心足夠嗎?

    我們應當檢討這嚴重的問題︰「是否只靠信心可以使人得救,獲得永生?」耶穌說是的,在約翰福音六章40節,他說︰「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又在約翰福音十一章25-26節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另在幾十個相似的經句中,都沒有提到其他得救的條件。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耶穌和使徒們所傳的福音說︰唯一得救的途徑就是相信神子。

    那麼我們能否確知,只靠相信唯一的基督,能讓我們安然無愧的站在神的面前呢?使徒彼得針對這點在彼得前書二章6節說︰因為經上說︰「看哪!我把所揀選,所寶貴的房角石安放在錫安,信靠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

    換句話說,凡是信基督的人,用不著擔憂,信靠他是否足夠能使人得救,因為他是我們信仰基礎的房角石,是神遣派來的救主。凡是全心信靠基督拯救的人,在神前決不會有懼愧。不會因信任神的允許︰「凡是信他的必得救」,會遭遇到失望。彼得引用的是以賽亞書二十八章中的一個經句。先知以賽亞勸勉以色列人,要完全信靠神來保護他們,不要依賴和強國結的聯盟,彼得應用這經句來教導信徒說︰「你們依靠救主耶穌,將決不會失望。」

    3.信的定義

    當初神造人時,亞當和夏娃犯偷吃禁果之罪,但是主要的罪不是偷吃,而是不信神的警告︰「吃了禁果必會死。」神要人從他的語言中明了他,相信他。這也是神將救主和福音,明確的告示給人的原因。在羅馬書二章16節有這麼說︰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

    這話的意思是說,當人受審判的時候,將用福音來作裁判的水平。因神要人相信他,和他救人的方法。當人的意志順服了神的啟示,這就是相信。這種信心會叫人面對創造萬物的神屈服,向他產生謙卑、虔誠和敬畏。信和信心的字在聖經中,都用來表示對神的依靠,並會得到他的贊賞,初世紀許多猶太人忽視了信的重要性,引起保羅在羅馬書四章5節說了一句驚人的話︰「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從上面這句話,我們可以看到「相信」的定義含有「不靠做功德的事來求義」的意思。當一個人希望用做好事來贏得神的義,他是用功德來要求神接納他,這種做法和聖經上的原則正好相反。天堂沒有因做好事能進入的門,凡是進得去的人,都要從恩典之門而入,人的功德都配不上的。人要得救必須放棄走功德之途,而應專信稱罪人為義的神。因此,信心的定義就是人必須放棄用修行來進天堂的辦法,而去接受基督已經替他獲得的永生。這樣看來,神對人的信心非常重視,是一種因信他而得義的信心。神並沒有把信他的人變為義人,而是神算他為義,雖然事實上他是不配的。神的這種作法實是不可理解,然而這就是聖經上所說「因信稱義」的道理,神稱一個信他的人為義,是聖經中不可否認驚人的事實。這道理帶給人難以思擬的保證、安慰和平安。

    創世記十五章記載了亞伯拉罕信神允許的故事,他夫婦兩人均已年老,當神說他的後裔將如天上的星那麼多,他相信神必能做得到。這種信心並不僅是一種希望如此的意思,而是確知神不會食言。在羅馬書四章23-25節中,保羅討論到亞伯拉罕因信稱義的後果,他說︰「‘算他為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里復活的人。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

    當我們听到恩典福音,而信了這復活的主耶穌。這種信心也和亞伯拉罕信神的允許一樣,一同算為義。神允許我們,凡是信神子的人,都得永生。耶穌在約翰福音五章24節對這諾言加以說明︰「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听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靈魂歸宿的關鍵,就是在「信」這個字上。主耶穌用神跡和教導的方法,其目的就是要人相信他,接受他為救主。因此,世上只有兩種人,約翰福音三章36節說︰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有無永生要看我是否相信神子耶穌,他代替你在十字架上付清了你罪的代價。信的人,神賜給他永生,罪已被贖,成為義人。不肯接受神子的人,必須自己付出罪的代價,這就是死亡,得不到永生。

    4.因信稱義

    神的品格是十全十美、公義和聖潔的。要進入天堂與神同在,人必須要有同樣的公義和聖潔。但是人類的品格沉淪,不可能達到這麼高的標準,因此無法自救。聖經宣稱,神富有恩惠使用他的辦法解決了這個問題。他安排了他的公義,來補救了我們所欠缺的義。羅馬書三章20-24節這麼說︰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稱義。

    這段經文提到特別醒目的幾點︰首先,講到神的義,這個義是神拿來供給人的,是一種禮物,是人無法賺取的。其次,因為這義是出于神,必是十全十美的。其三,這義是因信耶穌基督才會得到的。人能夠白白稱義是因為耶穌的純潔,他順服天父的意志,來到世上替人贖罪,付清律法上的要求。凡是信耶穌基督的人,肯接受他的代贖,就白白的獲得了神的義。救世的真理是這樣的︰神白白的送給世人永生,受惠者都是一些不值得拯救的罪人,都不配去得神的義。但是因為神的恩典,凡是信他的人都獲得他的代贖,而得永生。這個真理和世上各種宗教的教導正好相反,靠修行和功德都無法得救,因永生是出于基督的義,是神送給世人的禮物。難怪保羅在羅馬書三章28節下了這麼一句結論︰「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5.信的對象

    信這個字在新約中出現過二百次之多。其中有關人的得救佔115次。神要人有信心,而且信的對象是他差遣的神子。我們常听到人說︰「不論什麼事,只要有信心,神必會助你成功。」這種話實是胡說,絕非耶穌和使徒們的教導。信心必須要有一個對象。聖經上所說的信,是信神,信他所說的話。沒有對象的信等于幻想,是救不了人的。唯有救主能救人,因此必須對他有信心。耶穌曾說,到達天父的路徑是十分狹窄的,他是唯一的救主,被差遣來世救贖失落的人。其他的辦法都是死路,在約翰福音十四章6節,他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人能到父那里去。」

    這是一句非常武斷的話,但也是十分真切的忠言。他是唯一能使人不至滅亡的途徑。剛和普遍的觀念相反,因為其他的宗教都不能使人到父那里去,唯有信靠被釘死而復活的救主才行。信心必須要有正確的對象,並不在乎信心的大小,而是在乎所信靠的救主之能力。信心不但必須有正確的對象,而且需有單純性的貞操。記得過去有一個從印度來的人,他在受洗後發言︰「我從小是一個佛**,後來信奉穆罕默德,成為一個回**。現在我信耶穌,把耶穌加在我的信仰中,因此在宗教上我感到很完滿。」這種信仰並非聖經所說的信靠基督。凡是信耶穌的人,會放棄以前宗教的期望,因為發現其他的宗教救不了他。現在他得救,是由于耶穌基督的救贖,神已完全接受他替人付清罪的代價。這是唯一的道路,所以信仰必須是單純的。

    6.悔改(repent)和懺悔(confess)

    近代的傳教士常常勸人必須悔改,在罪惡上有懺悔的心才能得救。可是聖經上提到這些字時,並沒有和得救有直接的關系。雖然一個人得救時會產生悔改和懺悔的情緒,但是這兩個詞句的希臘文原意,和現代的用法很不相同。約翰福音的主題是告訴人怎樣能得到永生,但是其中從未用到悔改和懺悔的字眼。在廿章30-31節約翰說出這福音之目的︰耶穌在徒面前另外行了多神�]有在這�烯r但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鶴螢o�K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約翰選了八個神跡,記載下來作為耶穌是神子的實證,可以幫助人相信他而得永生。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他說到能獲得永生禮物唯一的辦法就是「信」,而且整本約翰福音找不到悔改這個字。那麼到底悔改是什麼意思呢?其聖經上的原意是表示人改變了主意。這字是希臘文「後來」和「思想」兩個合並起來的。當一個人從不信轉變到信耶穌能救他,能不改變他以前的想法嗎?顯然是不能。這種改變主意就是「悔改」。福音說進入天堂是神白白送的禮物,人被神接納是由于他靠基督的工作,不是自己的努力。這個道理本來不會是人能想得到的道理,現在听到福音,而且相信了,改變了原有的思想,因此他已悔改了,讓神來救他。凡是肯相信基督救贖的人都已經悔改了,因此悔改的原意就是信主的因素之一。一個信的人無法不悔改,轉變他的原意,從不信轉變為相信。

    神的道路本是高于人的道路,神的恩典往往難于使人明白,因為靠修行,做好人才有資格進天堂的觀念深刻在人心,甚至于听到耶穌的人,往往以為當我們努力想進天堂時,有了耶穌可以助我一臂之力而已。懺悔這個字的原意是表示和別人「同意」的意思。譬如︰神說世人都犯了罪。當我們同意神對我們的評價,我們就是悔悔了,對神同意了。再譬如︰福音說神子以他自己的生命替人贖罪,凡是信他的人即有永生。當我們同意了神救人的辦法,也就是向神懺悔了。

    可是近代懺悔這個字,被人用來表示對罪懺悔是得救的一個步驟。如果這說法是對的,我們必須要問︰「是所有的罪嗎?」假若得救必須將所有一切過犯的罪都懺悔的話,那麼我們務必將所有的罪都記錄下來。可是問題並不這麼簡單,因為我們多半只記得一小部分的罪,其他甚至犯了還不太知覺。因此沒有人能夠對他所犯過一切的罪懺悔,而且聖經並沒有說對罪懺悔是得救的條件,可是卻說到相信是必要的。因為相信神能赦免罪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當你同意了神的辦法,這就是懺悔。按照人的情緒上之需要,當他背負著罪惡的重擔,在信神之後,有感到向神敘述他對過去犯了的罪深感懊悔,這樣可以除去內心的重擔。這種懺悔雖有心理上治療的作用,但對得救上是無助的。一個人得救不能用「對罪懺悔」來代替「相信神」,因為「信」主耶穌基督的人,他的罪才被赦免。我們可以從使徒們傳教時所說的話中,看到這道理。他們從來沒有叫人懺悔罪,或叫人哀求神赦免他們的罪,也沒有叫人求神來救他們。如果這種懺悔和哀求是必要的話,那麼信神反而不需要了。可是罪得到赦免,完全因為我們相信了神和他赦罪的福音。並不是因為我們對過去的罪懊悔,或是立志從此做好人才得到赦免。

    7.因信得救是神恩

    我們常听到人說︰「一分錢一分貨」,換句話說,沒有人會白白的無原無故送給你一些東西。但是永生卻是神白白送給人的禮物,不但出人意料之外,而且是奉送給每一個人的,沒有例外。難怪福音的確是個好消息。在得救上,以弗所書二章8-9節說到,應和不應做的事︰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于行為,免得有人自夸。

    這經文中所說的恩,是神所賜的,是我們沒有資格去領受的恩惠,也是不能以功德賺得到的福份。所以應做的是信靠神,不應做的是靠行為,正好和社會上的功德制相反。新約重復的申述,得救是神恩的賜福,因信而接受的。受惠者不用付任何的代價,是神賜的。但是施惠者的神,卻要付出非常高的代價,他為我們犧牲了他的兒子。羅馬書八章32節說︰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嗎?永生是神賜的禮物,既然是禮物,就不可能是工價。這就是恩典的本質。羅馬書十一章6節說得很清楚︰

    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神的恩典必不受人行為的影響,二者不能混為一談,不可以說︰「人被神稱為義是由于恩典和行為互合的成果。」得救和永生是百分之百神的恩典,和人的功德絲毫無關,做好事救不了人。得救全因十字架的功用,基督用□自己的生命來頂替我們,付清了罪的代價。如果人的功德也是得救之條件的話,那麼永生變成神欠你的債,把恩典制度全毀了。顯然神並不欠任何人的債,也不會讓人把他應得的榮耀奪去了。因為恩典顯出神的榮耀,其中包含有神的仁慈、慷慨、寬恕和愛心,在因罪該死的人身上豐盛的顯明了出來。人能賺的工價實不能和神的恩典相比,羅馬書六章23節說得很清楚︰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里,乃是永生。

    人若不接受神的恩賜,任何功德都付不了罪的代價。唯有在主耶穌基督里,因信才會獲得永生。

    8.赦罪和信的關系

    當使徒彼得到達意大利百夫長哥尼流的家中時,他向這些外邦人講述信主的福音。在使徒行傳十章43節,他做了這麼一個結論︰「眾先知也為他作見證,說‘凡是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

    這話著重于得救另一方面的成果,這就是罪被洗淨赦免了。在得救上這是很重要而且必須的要素。舊約中祭司用贖罪祭的血來遮蓋人犯的罪,新約卻說到怎樣將罪徹底洗除。施洗約翰宣稱基督為︰「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摩西律法用畜牲的血將人的罪暫時遮蓋起來。耶穌是神的羔羊,他的血有徹底洗淨清除所有人一切的罪之功用,而不是像舊約暫時性的遮蓋,希伯來書十章11-14節說︰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基督不用屢次獻祭,一次即能將罪除淨,使人永遠完全。彼得向這些外邦人所傳的是非常簡單的福音,凡是信耶穌的人必蒙赦罪,唯有信是赦罪的要素。他並沒有叫這些外邦人去悔改,懺悔所犯的罪,或叫他們走向前來接受耶穌。他說只要他們內心信主,罪的問題從此完全解決了,因為神差遣主耶穌基督來世就是為了要代替世人贖罪,成全了律法上的要求,釋放了本是因罪該死的人,現在因信而被贖了(提前二︰5-6)。彼得前書三章18節他對耶穌來世之任務加以說明︰

    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無罪的神子竟會代替有罪的世人,付清了罪的代價,實是難以想像的事。他的代贖,神認為已足夠引導我們到他面前,因基督的寶血已洗淨了我們的罪孽。難怪在羅馬書四章8節,保羅引用大衛王因罪被赦所說的話︰「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保羅另在使徒行傳十三章38-39節,向聚在猶太會堂的人講解,罪被赦免是因信主的原故︰「所以弟兄們,你們當曉得︰赦罪的道是由這人傳給你們的。你們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就都得稱義了。」

    保羅所傳的是耶穌贖罪的福音,這些猶太人靠著律法,但所做的事都不能稱義,保羅說凡是信主的人,神都將稱他們為義,這是靠摩西律法做不到的。他的福音中也沒有提到悔改,或是向罪懺悔的說法。事實上真心信神,已包括了改變主意(悔改),和同意神的福音所說的話(懺悔)。我們必須注意到,在信主得救的道理上,永生並不是我們因信而得到的獎賞。如果是的話,我們可以因信而能「賺」到永生。信並不是一種功德,信主的意思是去接受神賜的禮物,有如輸血管用來接受救命所需的血液。信主是唯一得救之途,當腓立比的獄卒問保羅和西拉︰「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他們回答他說︰(使十六︰31)

    「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那時代,獄卒的一家人都住在監獄里,當他們听到了福音,也都能因信得救,罪被赦免,獲得神賜的永生。

    9.怎樣的信才能救得了人

    聖經上所說到的信,我們千萬不要誤會其意。這種信並不僅是相信歷史上有這麼一個紀錄,或只是在理解上認為有些事是對的。譬如,我曾問一女士︰「你相信華盛頓是美國首任總統嗎?」她說︰「當然咯。」「那麼你信基督和信這首任總統有什麼分別?」她回答說︰「沒有。」她相信華盛頓有其人,但並沒有信靠他去成就什麼事。如果她信耶穌也是如此的話,她並沒有得到耶穌在十字架上代替她罪的果實。華盛頓的死救不了任何人,但是神子的死及復活戰勝了死亡,叫一切信他的人都可以得到永生。神允許永生的對象是每一人信他的人,並不是集體性的。福音號召人來信神,當人听到而信神子的,才會得到神賜的禮物,這禮物包括了永生、赦罪、重生,內住的聖靈,屬靈的福氣及在天上的產業,等等。

    耶穌曾用舊約中的一個故事來講解單憑信而得生命的道理,其目的是要人明白這簡單,但常令人懷疑和困惑的真理。這故事記載在民數記廿一章中。當以色列人對神和摩西不斷的埋怨時,神用火蛇去懲罰他們,許多人因被蛇咬中毒而死,他們請摩西求神,神對摩西說(8節);「你制造一條火蛇,掛在桿子上,凡被咬的,一望這蛇,就必得話。」

    于是摩西造了一條銅蛇,凡是信神的話,被咬的人向這蛇一望即活了。神並沒有要他們認罪,或說不再埋怨了,只要因信一望就必得活。耶穌說信神子也是同一道理,他在約翰福音三章14-15節中說︰「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

    耶穌稱他自己為「人子」,用這故事表達出信心的簡單,而是永生唯一之途徑。接著在16節,他又說出為什麼神救人︰「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神愛人竟是這麼偉大,不惜自己的獨生子,替人安排了得救之途。這個福音,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1-4節,加以說明︰

    「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他說的聖經是指舊約,這個福音包括了基督的復活,因為復活是戰勝死亡的實據。耶穌不斷的提到信,可見信心的重要。在希伯來書十一章6節,我們可以見到神對信心的重視︰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

    10.信心和服從的關系

    毫無疑問的,我們可以從聖經上知道,神要人順服他,並且全心信神的人也很願意服從神。但是有些人把服從神解釋為得救的條件,這麼說,得救必須要你承認耶穌為你的主宰,遵守他教導人守的十誡及做好事,做祈禱等等。如果在這些事上不服從他,也就等于沒有信他。這種說法是把聖經上所說「信服真道」的道理誤解了。保羅在羅馬書中提到「信服真道」兩次。在一章5節他說︰「我們從他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之中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

    又在十六章25-26節中說︰「惟有神能照我所傳的福音,和所講的耶穌基督,並照永古隱藏不言的奧秘,堅固你們的心。這奧秘如今顯明出來,而且按著永生神的命,藉著眾先知的書指示萬國的民,使他們信服真道。」「信服真道」是什麼意義呢?照經文上的內容看來,保羅並沒有說信心必須要由服從上才能表達得出來。他說的信服,可以從使徒行傳六章7節中找到答案︰

    神的道興旺起來,在耶路撒冷門徒數目加增的甚多,也有許多祭司信從了這道。「信從」或譯為「信服」,表示許多猶太教的祭司也轉信了這福音。可見「信服真道」的意義就是相信了這福音的道理,也是說他們信了主的意思。那麼得救必須要人服從這福音嗎?當然是的。因為神差遣了他獨生子降世,期望世人都相信這福音。凡是相信的人,他也就是服從了神的意旨,神堅持人對他神聖的福音,必須要信從才能得救,這些猶太教的祭司,因听到福音的真理,自願的服從了神的意旨而相信了。這就是信服真道的意義。

    不信的人,也就是不信服神的人,拒絕了能救人的福音。在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7-8節中,保羅用「不听從」也就是「不信服」的字句表示「不願意相信」的意思︰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那不听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這些不信服耶穌福音的人,將會遭遇到神的報應,因為他們把神的恩惠和他自我犧牲的愛,不當一回事。他們的後果將會不堪設想的永遠沉淪。

    因此,聖經上說信服真道,就是相信福音的真理;不信,就是不服從真理之意。沒有在信主之外,得救還需另加上順服,奉基督為主宰的條件。若是如此,得救又成為靠人的行為,福音不再是神的恩典了。

    11.不信的後果

    按社會的標準來看,許多不信主的人,在待人、處世、道德和行為上都是好公民,他們認為不信神對別人無害,為什麼聖經說不信的人將遭受永遠沉淪的懲罰,未免太過了。這話似頗中肯,但是在得救上沒有中立的立場,使徒約翰說世上只有兩種人,信主的人和不信的人。不信福音的人必定認為福音不可靠,或是捏造的,神欺騙了人。在約翰一書五章10-13節,他這麼說︰信神�鶴擁末o就有這在他心里不信神的就是�か癩�作說的因不信神為他�鶴幼饕�。這就是神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鶴永錈姍o人有了神的�鶴螢o就有生命�]有神的�鶴泳]有生命。我� 廡┬���你們信奉神�鶴又 娜拴o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

    不信的人,將公義的創造萬物的神當為說謊的,懷疑神語言的紀錄,輕視怠慢神救人的好意,是自取滅亡,凡是有罪的人,總有一天會來到神面前受審判,因此在信仰上不可能有中立的立場。當然,神最大的期望是人人都信他,耶穌以這「信」字作為永生唯一關鍵的字,他在約翰福音五章24節中,有這麼一句諾言︰「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听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凡是信差基督來世的神,這人就有永生。神子來世是代表神,耶穌和他的父是一體的,他在約翰福音十二章44-49節說︰

    「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來的。人看見我,就是看見那差我來的。……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因為我沒有憑著自己講;惟有差我來的父,已經給我命令,叫我說什麼,講什麼。」基督這些話明確的指出︰(一)神差遣他來世,(二)他所講的話全是父要他講的,(三)信耶穌的話就等于信神,(四)神的話將會審判不信的人。這些話難于相信嗎?要知道神是決不能說謊的。從歷史上的記載中,他所說的話沒有一句落空。他說有關將來的話,也必不落空。因為神是信實的,凡是信他的人決不會羞愧。

    
正文 第十五章 新約中的耶穌
    這一章的主題是新約中的耶穌。這話有點奇怪,難道還有什麼別的耶穌嗎?不錯,這就是我們要談的主要原因。誠然,耶穌是聖經內中心的人物,不單是在新約中,而且在猶太人所尊重的舊約經典中,也是最重要的人物。我們可以從猶太教的夫子們寫的一本書叫「道墨」的看得出來,這本書包含到許多解釋舊約經典的文字,他們認為所有舊約先知的預言,都是對彌賽亞有關的。彌賽亞是希伯來文,譯成希臘文就是基督。又說︰「這世界是專為了彌賽亞而創造的。」彌賽亞又稱為耶和華的受膏者。他們相信有一天他會來臨,將以公義來統治這個世界,並建立神所應許的天國。

    耶穌曾明言宣稱他就是這位彌賽亞,在約翰福音四章中,他和井旁的婦人說到彌賽亞時,耶穌說︰「我就是他。」其他新約的著者都堅信耶穌就是舊約中所說的彌賽亞。

    1.不是新約的耶穌

    怎樣的一個耶穌不是新約中所說的耶穌呢?以近代猶太教的立場來看,耶穌只是過去的一個導師,並不信他是預言中所說的彌賽亞。在猶太人的眼中,耶穌不過是一個猶太夫子,另創了一個新教派,對他的認識並不是新約所描寫的耶穌。回教創立于公元六百年時代,他們對耶穌的看法,也不是新約所說的耶穌,只把他當作先知之一,相信他會重臨,但並不相信他是神的獨生子,也不信他被釘死及復活。

    若是你對猶太教和回教的認識不高興的話,要知道在過去的一百多年,有許多教會的領導人物,對耶穌也發表不少相似的言論,把耶穌重新下了定義。不但這些近代人物是如此,在初世紀時,便已經有人更改了耶穌,另傳一種別的福音來騙人。保羅在加拉太書一章6節,指出有人傳另一種福音之事︰「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請注意,保羅說他傳的是哪一種福音呢?他說他所傳的是藉著基督的恩典,這就是基督教的「恩典福音」。這福音和天國的福音不同,「天國福音」是指將要來臨的彌賽亞,要在地上建立一個天國的好消息。馬太福音中常提到天國福音,但是猶太人拒絕了耶穌是他們的基督。保羅所傳的則是十字架之後的恩典福音,是神要拯救你,賜你永生的福音。但是初世紀時已經有人要更改這個福音,認為相信基督可以得救之外,還要加添遵守摩西律法,並要受割禮才能得救的說法。保羅指出這種說法是把恩典的福音扭曲了。在哥林多後書十一章3節,保羅討論到有人會傳另一種耶穌的可能︰「我只怕你們的心或偏于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就像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一樣。假如有人來,另傳一個耶穌,不是我們所傳過的;或者你們另受一個靈,不是你們所受過的;或者另得一個福音,不是你們所得過的;你們容讓他也就罷了。」(譯者按︰「當代聖經」將最後這句譯為「你們都來者不拒」,顯明了他們對真假不明的態度)保羅怕這些信徒,有如夏娃被撒旦誘惑,接受了似是而非的歪曲福音,失去當初純潔的心而受騙了。現今世上有很多聰明狡猾的傳教人,我們都可能受騙。魔鬼是很活躍的,它就是那邪惡而反抗神的蛇,它不公開或直接來說話,乃利用一些人來代言。因此我們必須要分明這些人是否假先知,假傳教人。使徒約翰在一書四章1節說︰

    「……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于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世上有許多人跟著撒旦跑,欺騙了自己,反抗神的語言,抵敵耶穌基督。對福音有不合他們之意的地方,他們就更改。不喜歡新約所說的耶穌,就將他改成另一種耶穌,不喜歡「因信得救」的福音,也就改變它。很簡單的,凡是聖經上有不合意的地方,就憑著自己的意思來解說。有些人,因他們對猶太人的成見,甚至于不相信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有六百萬猶太人被屠殺的史跡,硬說︰「這種事從未發生過。」

    這也難怪,一般來說,人往往因歧視和偏見難免將事實看不明確。譬如,當孩子在學校有糾紛時,我們往往袒護自己的孩子,不會站在教師的立場,因認為自己的孩子總是天真無邪的,這就是偏見。一般人對福音也是如此對待。有許多基督教的牧師和學者,對新約中的耶穌和新約的紀錄有懷疑,認為耶穌只是一個宗教革新的領袖,不相信他行的神跡,尤其是復活之事是不可能的。認為耶穌是神的兒子,就像我們都是神的兒女一樣,他不可能是神唯一的獨生子。他們的這種看法,就是把耶穌另下了一個定義,將他改造成一個合乎他們意見的耶穌,而不是新約中的耶穌。不信的人對他的看法,綜合來說,有下列的分類︰2)回教︰相信耶穌是一個先知,但不是神的兒子,他並沒有被釘十字架,因此也沒有復活。他會重來,因為他根本不曾被殺害。

    3)自由主義的基督徒,認為耶穌只是一個宗教革新的人物,不相信他曾復活,也不信他是神的獨生子。雖然耶穌自己和使徒們都說他是神唯一的兒子。你也許會原諒猶太人和回**,他們否認新約中的基督是因為他們不信。但自稱為基督徒的自由主義者,他們能算為信徒嗎?我問過曾在德州一有名的神學院念過的一位學生,有沒有遇到不信耶穌復活的教授,他回答說︰「奇怪你會問這句話,照我所知,這些教授中沒有一人是相信耶穌復活的。」這是十分令人驚訝的訊息。因為這個基督教宗派,在美國南方的牧師,大部分都是由這個神學院培養出來的。若是他們受的教育不承認耶穌從死里復活,其後果實不堪設想。不但如此,其中很多教授不信耶穌是舊約的彌賽亞,認為這不過是一種幻想而已。也不信他是一個先知,為什麼呢?因為先知是替神說話的。如果他確是先知,那麼必須要接受他所說的。他說他就是天父遣派來的彌賽亞。如果要否定耶穌所說的話,那麼必須要否認他為先知。若是這麼多的牧師教導這種信仰,後果是非常驚人的。

    2.新約中的耶穌

    新約中對耶穌是怎麼說的呢?我們必須審查他的使命是什麼,因為從上文已見到一些人把他的使命改變了。使命是非常重要的一個主題,耶穌來世是為了要拯救罪人。他交給使徒們這個福音,讓他們先向猶太人傳這好消息,再向撒瑪利亞人及至達到各國的外邦人,把人從罪中拯救出來而得到永生,可以到天堂中和他永遠同在。所以這個主題是拯救世人。社會上有很多難以對付的問題,因此在主題之外,很容易使人關心到這些問題上,而把耶穌來世主要的使命改變了,將他變成改革社會的提倡人,目的是改良這個世界,使人能和平相處。雖然和平相處及改良社會都是我們所期望的,但是這些並不是耶穌來世的主題。他來是要把我們從這罪惡的世界中拯救出來。聖經告訴我們,有一天神將要把這世界毀滅,重新建造一個新天地。因此耶穌來世並不是要改良社會,而是來傳達神的意旨。世上一般人對耶穌的觀念不清楚,往往誤會了他來世的主題,利用他來支持社會福利上的事業,以做好事為本,建立各種慈善和人道的運動,譬如︰反饑餓、反貧窮、助孤寡、防疾病(尤其是今日的愛滋病),反種族歧視,提倡宗教合一,社會福利,治安,道德,男女平等,及**等等。這些事業本身是十分良好的,但是並非新約中的耶穌來世提倡的主題。

    初世紀時,耶穌有很多機會去提倡社會福利,譬如當時男女是十分不平等,羅馬帝國有奴隸制度,並且殘害嬰兒等。他很可以高呼提倡改良的運動,但是因為他來世的目的,並不是要改進社會道德,他並沒有領導抵抗、**等等騷動。他並不關心于世風的改革。事實上,他的教導當初並非針對普天下的人,他的對象只是以色列人,教導他們有關神的律法。在以色列人棄絕了他之後,才派使徒們把福音傳達到全世界,並教導這些相信了福音的人,怎樣在恩典之下生活。這福音保證信徒在天堂的新生命,但也預告他們在世上將會因傳福音而遭受逼迫。在約翰福音十五章18節開始,記載了耶穌在被釘的前夕,警告使徒們的一段話,準備他們日後做基督徒將怎樣生活︰「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你們要記念我從前對你們所說的話︰‘僕人不能大于主人。’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若遵守了我的話,也要遵守你們的話……恨我的,也恨我的父。」

    當時有權威的人士和宗教的領導人物,對新約中的耶穌十分痛恨,因為他將他們虛偽的宗教行為,暴露出來,責備他們對神口是心非,和對神的經言漫不關心的態度。

    3.世人所歡迎的耶穌

    一般來說,現代的世人,對耶穌並不仇恨,為何呢?這是因為現在的人已把新約的耶穌改裝了。變成一個新的,合乎世人口胃的耶穌。他可以被他們利用,原來的宗旨已被改換。耶穌成為世俗所愛好,所贊揚的人。甚至于別的其他宗教也這麼贊揚他,因為這個新的耶穌對各種宗教立場都容忍寬恕。他是提倡社會福利的積極份子。認為各種宗教都是勸人為善,雖然名稱和儀式不同,但是崇拜的都是同一位神,這個新的耶穌從來不譴責人,愛罪人和恕他的罪。記得有一本暢銷的書,叫「蒙光擁抱」,著者是一位女士,描寫她幾乎死去的經驗,也可以說,這是她死去以後,靈魂離開了身體,後來又復活了的一段經驗。她的復活是歸功于耶穌基督,並說從此相信他。這本書風行一時,很受人歡迎。書中講到她靈魂離了體外學到的一件事,那就是世上所有的宗教崇拜的都是同一個神,因此各宗教都是好的。當我看到她寫的這一段,就把書放下說︰「現在我們可以很清楚看到,她所得到的啟示並不是從主耶穌得來的。雖然她自稱听到耶穌對她這麼說。」原因是在約翰福音十四章6節,耶穌說︰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里去。」除了藉基督,人無法接觸到真神。其他的宗教並沒有依靠他,也沒有藉他的代贖而得到永生。耶穌對別的宗教有這樣的評論,當他對井旁撒瑪利亞婦人談到她的宗教時,在約翰福音四章22節,他說︰「你們所拜的,你們不知道……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

    他明確的指出撒瑪利亞人的宗教是錯誤的。耶穌對那些口是心非的猶太人說,他們的父是魔鬼,因為他們不認識真神,不認識耶穌的父。所以新約中的耶穌並不寬容別的宗教。他宣稱他自己是唯一的救主,是天父遣派來拯救世人的,並且他是這末世唯一替神發言的人。

    4.不要愛世界

    現代的世人捏造了他們自己的耶穌,因此不恨他。但是對傳真耶穌的信徒是被他們敵視的。這就是為何耶穌在約翰福音十五章19節警告使徒們說︰「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用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

    換句話說,信他的人是不屬于這世界的,他們是天上的公民,將居住于新創的世界,他們是屬于耶穌基督的。現在信主的人不過是暫時僑居于地上的外國人,不能算為土生的。這些人恆心的等待耶穌來迎接他們,去過他所應許的生活,那就是在天堂永恆的生命。但是信徒們很容易被這世界迷惑,使得我們生活上和一般世人沒有分別。因此聖經重復的警告我們,不要受這污穢世界的影響。約翰在約翰一書二章15節說︰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欲,眼目的情欲,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這是我們每個信徒都需要自問的問題︰我愛這世界嗎?**常生活的目的是為了追求世上的事嗎?或者應當問︰我真相信耶穌有如他那麼自稱為救主嗎?並且信聖經所說,他有一天會重來,把我們提升出這世界嗎?只有你能作這種決定,因這是你和神之間的事。

    5.為主而活

    保羅警告提摩太說︰真信耶穌的人將會受逼迫。在提摩太後書三章12節,他說︰「凡立志在基督耶穌里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

    在耶穌里度日就是說在生活上和他聯合一致,以他為我們生活的標準,效法他的思想,為主而活的意思。神並不要求我們有外表上的虔誠,顯得很有宗教信仰,而是要凡是信神子的人,在生活上聖潔和神子一致,這就是虔誠度日的意思。但是這也是會受逼迫的原因。像保羅自己,他過的就是這種日子,也因虔誠度日而受逼迫。在同章的第10節,他向提摩太描寫他生活的態度和遭遇到的逼迫︰「你已經服從了我的教訓、品行、志向、信心、寬容、愛心、忍耐,以及我在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所遭遇的逼迫、苦難。我所忍受是何等的逼迫;但從這一切苦難中,主都把我救出來了。」(譯者按︰這經句中之「服從了」應譯為明白了,或懂得)懂得他什麼教訓呢?保羅教導的是新約中的耶穌,他是引人達到神唯一的道路。因我們的罪他被釘死,他的復活叫我們稱義,是唯一的神子能拯救我們歸于神。保羅傳的福音十分簡單,因信得救,並不另需受割禮或遵守摩西律法。但是初世紀時代,有些自稱為基督徒的人,因怕遭受到逼迫,在傳教時說︰信耶穌之外人必須受割禮才能得救。保羅針對這些人,在給加拉太教會的信中說︰(六章12節)

    「凡希圖外貌體面的人,都勉強你們受割禮,無非是怕自己為基督十字架受逼迫。」要知道最初的教會,幾乎全部是猶太人,他們信了耶穌之後,知道如果去傳保羅所傳的福音,那就是信耶穌之外並不需要受割禮的福音,他們將會遭受到其他猶太人的逼迫。所以在福音之外,他們加上割禮的條件,可以免去逼迫。其他的猶太人並沒有向這些傳教人拋石頭,可是向保羅卻拋了石頭,要打死他。因為保羅傳的是十字架的功用,難怪他信中說「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因為他傳的福音完全依靠基督,是他在十字架上付清了我們一切的罪。除了信靠他在十字架上完成的工作外,別無其他得救的辦法。更不需要其他人為的工作。

    保羅傳的福音十分簡單,不需要宗教的儀式,人為的修行。只要信靠基督,罪必被赦而得永生,不應另加得救的條件。凡是傳這種福音的人,在歷史上可以見到,他們常遭受逼迫的。

    6.耶穌的特征

    新約中講到許多關于耶穌基督的特征。我們先看他的永恆性。1)永恆的基督

    耶穌基督的生命並不是從生在馬槽里才開始,新約說到他在創世之前早已存在。約翰福音三章13節耶穌說到他自己︰「除了從天降下……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

    「人子」是耶穌自稱的名詞。在同章31節施洗約翰說︰「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從地上來的,是屬乎地,他所說的,也是屬乎地。」約翰指耶穌是從天上來的,他自己是從地上來的。那麼耶穌有自稱從天上來的嗎?不錯,在降生之前他一直和天父同在,並且和聖靈是同等的三位一體。降生之前沒有肉體,有了肉體之後才成為人子,也就是人類的代表。他在降生前存在了多久呢?約翰福音第一章開始就說,他在太初之時早已存在,當時間尚未開始之前,他已存在了。約翰稱他為「道」,又說「道」就是神︰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這說明了耶穌基督的永恆性。不但與神同等,而且本身就是神,並且是創造萬物的神,和父同等。因此耶穌不僅是一個聖人,而且是一個神人。在希伯來書中,也討論到他的永恆性。在一章2節中說︰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又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著他創造諸世界。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耀,是神本體的真像。

    凡是看到耶穌或听到他說話的人,都認為他與眾不同,並非如世上一般的人,因他說話有權威,正如上文所說「是神本體的真像」,我們有一天也將會親眼見到如此。耶穌在約翰福音十七章5節中,說到他和父在太初時有同等的榮耀︰「父啊,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和你所有的榮耀。」

    耶穌常對猶太人說,他將要回到那差遣他來世的父那里去,就是回到他以前具有的榮耀。毫無疑問的,聖經上所說的基督,就是那在太初時已存在的神。他降世後,就是約翰福音一章14節所說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神子降世為人,是有史以來獨一無二的現象。神有了肉體,外表看起來和普通人一樣,有相同的肉身。但是內面是神,和人完全不同。彼得和約翰都曾見到過他的榮光。

    2)神子耶穌耶穌降世成為人的計劃,神在太初時早已預定了。在馬太福音一章的聖誕故事中,天使引用了舊約中以賽亞的預言,對約瑟在23節中說︰

    「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怎麼一個未結婚的童女會懷孕呢?沒有和男子結合是不可能的。除非神運用神跡,藉聖靈使她懷了孕。所以聖經所說的耶穌,不僅是一個人,也不僅是一個先知,而是神自己來到世上,成為一個神人。我們可以在四福音中看到他所行的事跡和所說的話。也可以看到他對罪惡的態度是怎樣,對偽善和假宗教之人的態度是怎樣。他是如何忠實的執行天父差遣他來世的目的。從他作的神跡上可以證明他是神子,甚至于風和浪都順服他的命令。這都是神人的確證。

    3)救主耶穌馬太福音一章21節記載了一段關于耶穌的預言︰「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里救出來。」

    誰能把人從罪惡中救出來呢?只有那來自天堂純潔無罪的救主才能。在人的能力上說,我只能為我的罪而死,你也必須因你的罪而死。唯有一位無罪的人,無需自付己罪的代價,才能代替你和我的罪去死。這就是新約所說的耶穌,他以無罪之身代替我們,付了罪的代價。為我們犧牲自己,以義人代替不義的人,使我們歸于神。按照摩西律法,每當人犯了罪時,必須獻上贖罪祭,因此祭事終年不息。希伯來書十章,將律法的獻祭和耶穌基督獻上自己的身體作贖罪祭,作了一個比較。因為耶穌只需作一次的獻祭即完全付清了各個時代、全部人類的罪。這道理在十章1至10節中講得十分詳細︰

    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若不然,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嗎?因為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啊,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那時我說︰‘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以上說「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願意的,也是你不喜歡的。」(這都是按著律法獻的。)後又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以前律法的獻祭,不過是代表基督的獻祭而已。真正有效的工作,是靠耶穌一次的贖罪,才把罪的問題徹底解決了,使我們得到永生。

    4)在天堂的耶穌在希伯來書同章12節說,當他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後,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成為我們的大祭司,並等待父再遣派他重來。希伯來書四章14-16節,談論到這位大祭司︰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兒子耶穌,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因為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

    使徒約翰也說到在天堂的耶穌,當我們犯了罪時,在神面前幫助我們,作我們的中保。在約翰一書二章1-2節中,他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5)即將重來的耶穌新約中許多地方說到耶穌將會重新來臨,到地上作王,並使死人復活,和審判這世界。但在他重臨之前,會先將教會提升到天上和他同在。約翰福音十四章3節,他說︰「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里去;我在哪里,叫你們在哪里。」

    教會提升後,他將二次重臨,建立他地上之王國,實現天使加百列對馬利亞所說的預言,記載于路加福音一章32節︰「……主神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他的國也沒有窮盡。」

    他將會審判這世界,在約翰福音五章22節,耶穌說到他審判之權︰「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沒有人可以說︰「我尊敬神,但是不信耶穌。」這是不可能的。耶穌是三位一體的神其中之一。他與父應享受同等的尊敬。不信奉耶穌也就是不信奉神。討論死人復活之事,他繼續在25-29節中說︰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見神兒子的聲音,听見的人就要活了。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有生命。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里的,都要听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有一天,所有的人都會復活,唯一有善行的,就是罪已被洗清的人將會得生。作惡的人,罪無人頂替,將被定罪。誰有這種審判的權柄呢?唯有新約中的耶穌。

    
正文 第十六章 三種人︰猶太、外邦和教會
    在對新約認識上,我們必須知道,新約將人類分為三種︰1)首先是,神的選民猶太人,他們經歷代的先知得到許多神的啟示,屬亞伯拉罕的後裔,大部分聖經的記載都是和他們有關。

    3)初世紀開始有了第三種人,新約稱他們為教會。在哥林多前書十章32節,這三種人保羅都提到了,他說︰「不拘是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神的教�o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

    1.教會的形成

    三種人的說法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我們要明□新約就必須要懂得這三種人的分別,以及神對他們個別的計劃,決不應將他們混合起來。新約中「教會」這個名詞共出現115次,定義為信耶穌基督的人集合而成的團體,但並不是代表一個組織,也不是一個教堂,僅是一群對基督有同樣信仰的人,聚合在一起,這就是教會。在馬太福音十六章18節耶穌首次提到「教會」這個字,他對彼得預告︰「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

    很顯明,當時尚未有教會,是他預告的計劃。在他復活之後,教會才成立,因此自初世紀開始才有教會。教會中包括哪些人呢?保羅在致以弗所教會的書信中有這樣的解釋,在第二章11節里他說︰「所以你們應當記念︰你們從前按肉體是外邦人,是稱為沒有受割禮的;這名原是那些憑人手在肉身上稱為受割禮之人所起的。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

    以弗所的信徒都原是外邦人,保羅描寫他們信主之前的狀況。但是信主之後,保羅在13節繼續說到他們的現況︰「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在基督耶穌里,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因他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怨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

    請注意到保羅提到的三種人。他先說「你們外邦人」,是在「以色列國民」(第二種人)之外,現在兩下合一而成為第三種,「一個新人」,這就是教會。教會並不是新的以色列,以色列也不可能是教會。以色列人的根源可以追蹤于創世記十二章,神將亞伯拉罕從迦勒底的吾珥地方召出來(現代以拉克之國境),要他一家人去迦南地(現代巴勒斯坦地),他的後裔就是以色列人。再看以弗所這地方,是位于小亞細亞,在現代土耳其國的東邊,面臨愛琴海(希臘和土耳其之間的海),的確離以色列國是很遠的。保羅描寫這些以弗所的外邦人,本來和神遠離,在應許上,契約上,和經典上都沒有份。待福音傳了給他們,那時以色列人已經和神有了二千年的密切關系,在基督里就把以弗所人和猶太人兩下合一,成為一個新的人種,其中包括了信主的猶太人和信主的外邦人。這個新的人種就是稱為教會。他們在血統上雖然仍保持原有的特色,但是信主之後,在神的眼中,這些特色都被取消了,再不是猶太人或是外邦人,而都成為主的教會,以基督為教會之首,由他主持教會。因此教會之頭不在地上而是在天上。關于這新人種的教會,保羅在同章16節接著說︰「既在十字架上滅了怨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

    那麼現在神是否因主持及照顧教會,就把猶太人遺棄了呢?把這些選民忘懷了呢?把以前對他們的應許轉給了教會呢?他們的前途將是怎樣?外邦人的前途又將是怎樣?聖經上說得很明確,神並沒有忘卻以色列人和外邦人,也沒有將對以色列的應許轉移給教會。這兩種人的問題,都要等待神對教會計劃的程序完結之後,才會解決。目前的計劃是把這兩種人,一視同仁需要將福音傳給他們,從他們之中形成神的教會,一旦這兩種人信主之後,即不再是猶太人或是外邦人,而是教會。信主的以色列人,不應自稱為轉化的猶太人,或是彌賽亞的猶太人,像今日許多猶太教會,有人這樣自稱。如果你是教會之一,那麼你就是基督徒,信主的信徒,新造的人,應當把舊的名稱放棄掉。當一個人要與教會合一,唯一之途是信靠那在十字架上代替你死了的主。

    2.福音和教會

    初世紀時,使徒們並沒有邀請人來加入他們的教會,像很多現代的教會那樣。他們只傳達神的恩典福音,對這福音的定義,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3-4節這麼說︰「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

    耶穌替我們贖罪被釘死、埋葬和復活,都在舊約中曾預言到。當我們相信這個福音時,神即把我們變為教會的肢體,新造的人種,就成為教會之一了。在新約的記載中,你絕對找不到使徒們邀請人來參加他們的教會。而且他們也沒有專門是自己的一個教會。凡是信主得救的人,已是教會之一,並不需要來邀請入會。使徒們只傳「信主得救」的好消息,為了基督是教會之首,在全世界中他只建造了一個教會,各處的教會都只是那當地的教會,凡是信他的人都屬于這個教會,並不在乎你登記為某某系派會員的資格。在神的觀點上並不重要,有如受割禮一樣,基督徒受了不見得好,沒受割的也不見得壞。唯一重要的是你的確因信主而屬于主的教會,這個資格是因信主才有的。當然,你可以參加當地教會的組織,可以和弟兄姊妹們在主中有交通,共同事奉主。但你必須先信主才行。

    3.教會和以色列人的分別

    舊約是神給以色列人的啟示,新約是神給教會的啟示。目前是新約時代,神仍在建造他的教會,羅馬書說神對以色列人的辦法是暫時將他們放下,待教會完滿後再回來處理以色列,但是教會並沒有代替以色列,以色列也並沒有合並入教會。很多人對這道理不明白,分不清這兩種人,因此在一些神學上有混亂的狀態。神給教會的啟示,並不適合于以色列人,也並不是給世上其他的人的。因此,話是應該這樣說︰你不應當將神給基督徒的新約啟示,硬要世上其他非基督徒去遵守。新約書信內之道德或心靈上的標準,是給信徒在生活上的標準,並不是給不信的人的。這些標準往往連信徒都難于遵守,當然我們更不應當將這些標準去勉強世上其他的人,他們並不信耶穌基督,也沒有任何義務去遵守這些標準。新約只是專給教會,這個新人種的。雖然神暫時將以色列人放下,但是他們仍是神的選民,是神對世界完成他神聖旨意的中心。神曾應許他們物質上的福份,和建立在地上的天國,這些原有的宗旨並沒有作廢。至于神對教會的應許,都是屬于心靈上的福份,並沒有應許教會有金錢上的富裕,事業上的興旺,或是身體上的健康。神對教會是要完成他應許在天上的福份,其中心是在天堂。

    4.新的關系

    不要忘記,耶穌生為猶太人,和以色列人的關系是很密切的,他是以色列歷代先知所預言的彌賽亞,但是以色列人拒絕了他。當耶穌將那被鬼附著又瞎又啞的人治好後,猶太人的宗教領袖法利賽人說,他是靠著鬼王別西卜來趕鬼,否認耶穌是靠聖靈的權威來趕鬼的。這故事詳細的記載在馬太福音十二章之內。由于以色列人不斷的棄絕他,在馬太福音十二章中,他也就將他出生的關系斷絕了,而建立了一個新的親屬關系。有人對耶穌說︰「看哪!你母親和你的弟兄站在外邊,要與你說話。」他在48節回答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接著,他伸手指著他的那些門徒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

    這是很驚愕的說法。他將神所期望的解釋得很清楚,凡是遵行神意旨的人,就是他的親屬。這新的親屬關系是建立在信心上,凡是信他的人,也就是遵行了神意旨的人,就和他有了親屬的關系。以前他和以色列國的親屬關系就此結束了。有人認為「遵行神意旨的人」,是指在生活的過程中完全服從神的人,必須做神要我們做的工作,才能和他有親戚的關系。但是做神的工才算遵行神意旨的說法,並非耶穌的解釋,因為當猶太人問他︰「我們當行什麼,才算作神的工作呢?」耶穌在約翰福音六章29節回答他們說︰「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作神的工。」

    顯然神要我們遵行的,就是信他差來世上的救主,基督耶穌。神所重視的是我們的信心。一個人若不信靠神,根本無法獲得神的歡心,正如希伯來書十一章6節所說︰「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

    可見信心是最重要的。

    5.以色列的前途

    從創世記十二章神召亞伯拉罕開始,一直到馬太福音十二章耶穌和以色列國切斷關系為止,這整段的經文,主要是對以色列的處理為中心。自從猶太的領導人物在馬太福音十二章棄絕耶穌之後,耶穌即不用明言,而開始用比喻來教導人。當以色列人棄絕了神和神子,神也就棄絕了他們,這是一個很明顯的段落。那麼以色列國是否仍有希望呢?這是在理解新約上很重要的一個問題。我們應當詳細討論關于以色列的前途。神當初對亞伯拉罕定立的契約,後來使得猶太人成為他的選民,這是一個無條件的契約,並不在乎亞伯拉罕是否守約,因為這契約完全是神對他的應許。我們可以在創世記十七章7-8節看到︰

    「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神。」亞伯拉罕的後裔就是猶太人,迦南全地到現在仍不屬他們所有,因此這應許尚未實現。如果神不打算實現這對猶太人的應許,讓他們佔有迦南全地,作為永遠的產業。那麼,你怎麼知道神會實現他對你的應許呢?像約翰福音三章16節的應許︰「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你的永生完全在乎神是否可靠。假如神說的話能不算數,那你就完了。因此,如果神對以色列的應許落空,那麼他完全失去他的真誠和名聲。神的話是他的誓言,他的名聲完全在乎他不食言。就像你簽的支票,必須要有足夠的錢存在銀行里才行。若是支票不能兌現,你的信用將會怎樣呢?雖然人的信用常會出毛病,但是神的信用是絕無錯誤的,他必定會完成他所應許的話。值得注意的一點,當神在創世記十七章應許亞伯拉罕後裔的地,並不是暫時性的幾百年,而是他們永遠的產業。現在的以色列國並沒有佔領迦南全地,而且為了要保持和平,還要放棄一些領土。因此,聖經上說到的應許地,並不在乎以色列人怎樣去做,而是神將來要完成的應許,目前他尚未如此做。

    可是有些基督徒認為猶太人將耶穌釘了十字架,因此神完全棄絕了以色列國,讓教會來繼承所有屬以色列的應許和福利。但是,我們不要忘記,當神和亞伯拉罕立約之前,他曾預言到他的後裔將寄居別地,當地的人將會苦待他們四百年。神早已知道他的後裔會棄絕他們的彌賽亞,他們的王,這都並非他意料之外,而都是包括在神全盤計劃之中。我們知道,神是信實的,他對他子民的契約絕不會落空。我們可以在以賽亞書六十六章22節中,看到神對以色列人的保證︰耶和華說︰「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樣在我面前長存,你們的後裔和你們的名字,也必照樣長存。」

    所以,弟兄們,這世界將總要有以色列國和猶太人。雖然德國的希特勒想絕滅他們,並且其他民族也曾逼迫他們,憎恨他們,但是神會保護他們直至永遠。基督徒不應當憎恨他們,他們仍是神的選民,並且是神對人類全盤計劃的中心。神絕對不會反悔他的應許,因為他是信實的。他關懷他的子民,因此以色列將會有一個美好的前途,就像在以賽亞書中,神對他們所說的保證,他們將會永遠長存。在他的信用上,神還說了一些保證的話,在耶利米書三十一章35節,他說︰那使太陽白日發光,使星月有定例,黑夜發亮,又攪動大海,使海中波浪澎湃的,萬軍之耶和華是他的名。他如此說︰「這些定例,若能在我面前廢掉,以色列的後裔也就在我面前斷絕,永遠不再成國。這是耶和華說的。」你看,他的話是說得那麼堅決。神照顧他的子民,就如日夜之定例不會改變,他的契約也決不會作廢,神對他的子民也決不會忘懷的。我們可以從歷史上觀察到,幾千年來神一直維護著以色列。不然的話,我們怎能解釋,在這些年代里,他們受盡了歧視、逼迫,被俘擄,遣散到世界各地,被折磨、殺害、焚化等,受了這麼多的苦難之後,仍能夠存留下來,並且在應許地復了國?

    關于這應許地,聖經是怎樣描寫的呢?在創世記十五章18節,當神向亞伯拉罕立約的時候,神說到這應許地︰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

    伯拉大河是在今日以拉克國之境內,埃及河不是指尼羅河,而是在西乃山沙漠的北部,位于埃及東部的邊界。這地包括的範圍比今日之巴勒斯坦地域大得多了。神將這地應許給以色列,目前大部分的地並不屬于以色列國,但是將來神會應驗他的應許,將全部指定的地劃歸他們,並且將世界各地的猶太人招集回到這地方。我們應當明白,神並沒有忘掉他們,有一天他會完成他所說的話,今日世界各地有猶太人的存在,也是神信實的見證,他仍掌握著人類的前途。在羅馬書中,保羅寫了三章的經文,討論到神對以色列人的計劃,描寫到他們的將來,和現在不信靠神的情形,在十一章1-2節,保羅這麼寫︰「我且說,神棄絕了他的百姓嗎?斷乎沒有!因為我也是以色列人,亞伯拉罕的後裔,屬便雅憫支派的。神並沒有棄絕他預先知道的百姓……」

    他說得很清楚,神並沒有棄絕他們。在羅馬書九章至十一章中,他指出以色列人中可分為兩類。一類是「真以色列人」,另一類只是「肉體上的以色列人」。目前教會時代,神拯救普天下之人,也包括信他的猶太人。尤其是初世紀的教會,保羅和其他使徒全都是猶太人。他們都是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真以色列人。當那些屬肉體的後裔棄絕了他們的彌賽亞之後,神暫時將以色列國放下,但是有一天這彌賽亞會重來做以色列的王。有如天使加百列,在路加福音一章32節向馬利亞所說︰「……主神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他的國也沒窮盡。」

    雅各家就是以色列人。神將會恢復他和以色列人的關系,他們也都會轉回信靠神,那時基督將坐在大衛的王位,統治他們。這是神對以色列終結的計劃,讓全世界的人看到神作他們的王,和對他們的恩典。目前基督尚未是他們的王,但是有一天,神會應驗他對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所立不能改變的誓約,他們將會承受和恢復一切對他們應許的福份,有神子耶穌作他們的王。

    6.剩余的以色列人

    初世紀時,以色列人拒絕耶穌為他們的彌賽亞,逼迫使徒們和他們所傳的福音,凡是信耶穌為基督的人,都受他們的逼迫。可是羅馬書十一章25節,保羅說神仍維護以色列人︰「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秘(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于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又說︰‘我除去他們罪的時候,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

    神將要除去他們的罪,又說那時以色列全族都要得救,那是怎麼一回事呢?那是因為到那時,以色列全家都會相信耶穌是從錫安出來的救主。基本的條件仍是如保羅和彼得所傳的︰「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因為全人類的罪都由基督付清了代價,凡是肯接受他的代贖之人,他的罪才被頂替。神必赦免一切接受神子的人,也就是信他名的人。當我們听到了這福音,即靠因信稱義,罪被赦免,即出死入生了。有一天以色列全家也會如此。保羅在28節繼續向羅馬的外邦信徒解說︰

    「就著福音說,他們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就著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這話的意思是說,猶太人照著福音的觀點來看,他們棄絕基督成為神的仇敵。但是由于神和他們祖先契約的原故,仍是受神蒙愛而被選揀的子民。初世紀時,猶太人敵視基督徒,凡是信基督的猶太人都被趕出猶太會堂。信徒並不能在以色列的區域中公開建立教堂,像近代的情形,只能躲在家中聚會,怕那些不信的猶太人來找他們的麻煩。信徒因此失業,受逼迫,都是因為不信的猶太人未明白神的意旨。雖然歷史上他們有神的維護,賜下的經典,並有精通聖經的文士,但仍然未能懂得神的道理。正如保羅在羅馬書十一章33-34節所說︰「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士呢?」

    的確是!就是信主的人,也未能完全懂得神的意志,人的智慧確實是十分有限的。神對人的評論在以賽亞書五十五章8-9節有這麼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

    也是因為這個原因,我們需要研究聖經。使我們對神漸漸增加認識。神早知道教會對以色列會發生誤解,因此有羅馬書九章至十一章的解釋。其中並且說到猶太人不信耶穌是暫時性的,最後他們將會被神恢復他們之間密切的關系。羅馬書十一章25-26節說︰「……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于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換句話說,當神把教會提升之後,以色列全族最後都會因信奉耶穌基督而得救。也許你會問︰「怎麼所有的猶太人全都會改變主意而信耶穌呢?」要知道這世界將會面臨七年的大災難。耶穌在馬太福音廿四章21節曾有這麼說︰

    「那時必有大災難,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耶穌說的是空前絕後的大災難,比二次世界大戰還要利害。在撒迦利亞書十三章預言到以色列人在大災難中遭遇的命運,這預言論及以色列國全地,是記載在8-9節中︰耶和華說︰「這全地的人,三分之二,必剪除而死,三分之一,仍必存留。我要這三分之一經火,熬煉他們如熬煉銀子;試煉他們,如試煉金子。他們必求告我的名,我必應允他們。我要說︰‘這是我的子民。’他們也要說︰‘耶和華是我們的神。’」

    在同書十二章10節預言到他們悔改的心︰「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扎的,必為我悲哀,如喪獨生子……」

    這是指耶穌在十字架上被槍扎入他肋旁的故事。剩下三分之一的人,在大災難時,經過熬煉,都將會認識耶穌為基督而仰望他。因信了他而成為真正的以色列人,不僅因肉體是猶太人。那三分之二心硬的猶太人,因不信都被淘汰了,他們不能算為真正的以色列人。那些經過熬煉的三分之一,才算是真以色列人。因此「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的預言,將會準確的應驗。

    7.教會對以色列的誤會

    從教會的歷史上,我們可以看到,歷代中很多基督徒並不明白神對以色列的安排。因此對猶太人有許多的誤會和敵視。馬丁路德就是一個很明顯的例子。他是一個有名的學者,懂得數國文字,對聖經很有研究,而且將聖經譯成德文,並有許多著作。但是他沒有懂得神對猶太人將來的安排。他鼓勵排斥及逼迫猶太人,焚燒他們的會堂和書籍。提倡仇恨猶太人,因為他們殺害了基督,凡是忠心的信徒應向他們報復。也許希特勒從馬丁路德的著作中學到這種仇視觀念,實是馬丁路德一生中的污點。馬丁路德在歷史上有名,是因為他在聖經中重新發現了被埋藏了數世紀的真理。那就是「義人必因信得生」和「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的道理。世界上沒有人可以說對神有全部的認識,懂得聖經上一切的道理。但在「因信稱義」的道理上,神照亮了馬丁路德,教會因此得到復興。完全是因為這極關重要的真理,被他重新發現。可是他對雅各書二章中所說,「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這道理,也沒有懂得,認為雅各書不應包括在聖經中。這是因為他不明白「好的行為」和「信的行為」之分別。他對猶太人的歧視,鼓勵人向他們報仇,也是因為他沒有懂得神對報仇上的宗旨,這是在新約和舊約中都提到的。在羅馬書十二章19節保羅說︰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听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這話提到的「經文」,是指舊約申命記三十二章35節中,神說的一句話。在伸冤報仇上,神不要信徒自己去干。所以,在對待猶太人上,應當依照福音的原則,和對待外邦人一樣,一視同仁的向他們宣傳福音。

    8.以色列人的特權

    保羅對那些不肯信的猶太人有很大的同情心。他在羅馬書九章1-5節中這麼說︰「我在基督里說真話,並不謊言,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我是大有憂愁,心里時常傷痛;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阿們!」

    從他的話可以知道,以色列人仍是神的選民,他們有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等等的特權,是別的人都沒有的。神將這些特權給了以色列人,讓他們在世界上給神作見證。雖然今天他們拒絕了耶穌,但是以色列人的存在,仍是明顯表達出神的信實,他將會應驗一切有關他們的應許。這些應許並沒有轉讓給教會來繼承。教會自己有教會新的應許,和以色列的特權不同,是叫做新約的應許。保羅和其他的使徒都把教會和以色列分別得很清楚,現在的世上仍然有這三種人的分別,那就是猶太人,外邦人和教會。在信仰上,只有二種區別,那就是不信的人和信徒。凡是信主的人就有永生,不信的將會滅亡,因為他們不信神獨生子之名。這種信仰上的選擇是有關神對人類全盤的計劃。這樣看來,現在我們需做的工作是十分簡單,那和以前使徒們所做的一樣。把神恩惠的「好消息」傳達到天下。讓人知道基督拯救的代贖,有如耶穌在約翰福音三章14-15節所說︰「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

    不但耶穌的死贖了人的罪,這被釘死的基督已經復活,坐在神的右邊,他的聖靈生活在信徒之體內。有一天他將會重來世上,當他降下到橄欖山上時,按聖經說,這山自東至西將**為二,山的一半向北挪移,一半向南挪移。並有活水自耶路撒冷出來,一半往東海流至現在的死海,一半往西海流至現在的地中海。基督將回到耶路撒冷,坐在大衛的王位上,永遠統治雅各之家。當我們讀新約時,應當記得這些僅是一部分對以色列的應許,這些應許將都會實現,因為神是信實的。

    
正文 第十七章 馬太福音中的天國
    1.同觀點的福音

    一般研究聖經的學者都認為馬太、馬可、路加三福音都有十字架之前的觀點,描寫耶穌為一個信奉猶太教的夫子,教導猶太人遵守律法,很少牽涉到教會。馬太福音的主題是介紹耶穌為天國之王。他來世上是應驗舊約神對以色列的諸多預言。神要在地上建立一個天國,但是由于猶太人棄絕了耶穌,他在世的這段時間內,並沒有登上大衛的王位,因神暫時擱置以色列的程序,推延到將來教會程序結束之後,才再繼續進行。這是舊約中不曾提到的奧秘。約翰福音描寫耶穌的一生,是用十字架後的觀點,牽涉到一些有關教會的教導。可是有些人認為在同觀點的福音中,耶穌的教導也必是針對教會的,並不明白十字架前的一段時間仍然是舊約時代。直到他在十字架上將律法作廢後,新約時代才開始。然後從猶太人和外邦人中,形成了他的新教會。因此他對教會的教導都要在福音後的書信中才能找到。同觀點的福音對外邦人的看法是局外人,和神遠離,直到教會成立,恩典才擴達全球。我們可以從以弗所書二章12節開始的一段對外邦信徒說的經文中,看到這個原理︰

    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里,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因他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怨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了和睦。既在十字架上滅了怨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也給那近處的人。因為我們兩下藉著他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里的人了;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全房靠他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殿。你們也靠他同被建造,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在同觀點的三福音中,這種教導是絕對找不到的,原因很明顯,因為在五旬節之前教會還是一個奧秘,舊約中並沒有提到教會。教會首次出現是在馬太福音十六章,耶穌提到他將要建造這麼一個教會。但是令外邦人和猶太人合一的奧秘,直到保羅在以弗所書才透露出來。雖然耶穌曾在約翰福音中也暗示過這奧秘,可是他的門徒當時並未明白。約翰福音十章14節,耶穌描寫到將來的教會︰「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並且我為羊舍命。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里的;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听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

    猶太的門徒是他的羊,另外的羊是外邦信徒,他們將和猶太的信徒合成一群,歸于基督,這是預告這兩種人將合成教會的預言。我們已經提到同觀點的福音很易被人誤解,許多基督徒以為凡是記錄在福音中的教導,都是新約的教導,不明白這三福音只記載了耶穌教導猶太人怎樣去遵守律法,講的都是猶太教的教義。因為他是猶太夫子,生活在舊約時代,他典型的教訓可以從馬太福音二十三章23節看到,耶穌針對猶太教的領袖們說︰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教會是屬于新約時代,和以色列的猶太教絕然不同,教會也沒有頂替了以色列。三福音並沒有告訴基督徒怎樣的去傳道,也沒有申述教會的教義。可是我們不能說這三福音和和我們無關。就像舊約一樣,這三個同觀點的福音雖然不是直接給我們去遵守的,但是都可以使我們得益。不然的話,我們會像舊約的猶太人一樣,犯了罪時即需獻贖罪祭,凡是不守安息日的信徒,都要用石頭打死。要知道,捐獻收入的十分之一的規定,也是律法的規條。新約的教導,捐獻是按各人的心意自由樂捐的。我們必須明白,大部分的聖經都是神給猶太人的啟示,只有五分之一的經文是針對教會的教導。

    2.馬太福音的主題

    馬太福音雖然是新約全書的開始,但是其中講的道理仍是屬于舊約猶太的教訓,很容易使基督徒誤解。如果我們能站在初世紀讀者的立場,來觀察這福音的主題,我們可以發現,那時代的人感到,舊約中對彌賽亞的預言已快成熟,期望著那應許的彌賽亞即將來臨。這可以從約翰福音一章,他的門徒遇見他時,所說的話中看得出來。當安得烈遇到耶穌後,回去向他的哥哥彼得說︰「我們遇見彌賽亞了。」第二天,拿但業會到了耶穌,從他的話中也可以看得出來,他對耶穌說︰「拉比!你是神的兒子,你是以色列的王。」他對耶穌的這句回話,是因為耶穌對他說︰「腓力還沒有招呼你,你在無花果樹底下,我就看見你了。」拿但業怎麼知道以色列的王是神的兒子呢?這是因為他對舊約的預言很熟悉。馬太福音的主題,就是介紹耶穌基督為承繼大衛王位的彌賽亞,可以使猶太的讀者信服耶穌就是那預言的王。我們可以將馬太福音分列為十段來研究︰

    1)第一章,我們可以找到耶穌的族譜,建立了他王位的血統。2)同一章,天使宣告彌賽亞王的來臨。3)第二章,記錄了這位王的誕生。4)第三章,王的受洗宣示他是神子。

    5)第四章,撒但贈他假天國。接著在17節,王宣告天國即將來臨,並顯出王的能力。6)第五至七章是「登山寶訓」,他宣布了王的律法。7)第八至九章,王的能力,包括消除疾病、平靜風浪等。8)第十章,天國的福音傳達全以色列地區之內,並禁止外傳。

    9)第十一章,提出了他是王的證據。10)第十二章,引見了王的神性,但以色列人棄絕了他。從此直到二十八章,「天國近了」的福音已不再繼續宣揚。馬太福音總共七次提到耶穌是大衛的子孫。向以色列人證明,當初「那以前應許的天國」的確已經很近,即將來臨,他們本應歡迎他們的王,其所記載的都以猶太為中心。所以馬太福音可以稱為「王的福音」或是「天國的福音」。換句話說,記錄了當時的確有天國即將來臨到地上的好消息,卻並非傳達「因信主而得到永生」的好消息。

    神應許了大衛王一個永存的王國。在馬太福音中關于王國這名辭共提到56次之多,其中說到「天國」共33次之多。馬太要以色列人知道,那神應許的彌賽亞王,就是被他們殺害的耶穌基督。他引用舊約中的經典來證明,耶穌本是預定來做王的神子。和其他兩個同觀點的福音相比,馬太引用的舊約經文超過九次之多。

    3.和約翰福音的比較

    馬太福音的主題是「天國」,約翰福音的主題是「永生」,我們可以列出一些比較上的特征︰1)馬太提到神應許以色列的王國55次之多,在五章35節中,耶穌稱耶路撒冷為「大君」的京城,這大君就是指彌賽亞王,他將以耶路撒冷為首都,這是一個地上的王國;約翰提到永生34次之多,而且只著重于天上的國。

    2)馬太福音中提到天國近了,呼喚以色列人「悔改」24次之多。可是在約翰福音中,悔改這字一次也沒有提到,只呼喚人去信主才能得救。馬太提到「信」僅九次,但都和得救沒有直接關系,而且所提到的「悔改」也並非用在個人得救的問題上。他記錄當時耶穌呼喚以色列人悔改,是要他們改變主意,去認識神所遣來的彌賽亞,轉向神,因天國近了。改變主意就是悔改的原意,和現代的用法很不相同。現在這字被人用來表示認罪,並有不再生活于罪中之意,和原意相差很大。3)馬太福音讀者的對象主要是以色列人,其中很難明顯的找到個人得救和永生之途。因為主題是有關以色列的天國。約翰福音讀者的對象主要是外邦人,提到因信得救的「信」字共99次之多。譬如在三章15、16、18、36和五章24等經節中,都很清楚的說到,凡是信神子的人,都可以得到永生,並不需靠任何其他的辦法。不像現代有一些傳教士,叫人必須悔改才能得救,使人產生一種誤解,以為不再生活于罪中的成就,可使人得救。或是,除了信主之外,還必須靠你悔改的能力,方可得救。

    4)馬太福音從未提到「恩典」這個字,因為天國的成立是靠神的應許,並不直接與神的恩典有關。約翰福音提到「天國」僅四次,但是非常著重于神的恩典。約翰介紹耶穌為神的獨生子,差遣到世上來拯救罪人,因信得救,不靠人的行為,全靠神的恩典。從約翰福音開始,我們可以在使徒行傳及其後的書信中可見,「恩典」這個字總共提到151次之多。這是因為得救本是神的恩典,所以約翰福音著重于內心屬靈的關系,而不著重于宗教的儀式。5)馬太福音及其他兩個同觀點的福音都沒有提到耶穌直接對教會的教導。唯有約翰福音,記錄了耶穌在受難之前,教導門徒在即將來臨的教會時代,應當怎樣生活的原則。這就是所謂「樓房寶訓」,記載在十三至十六章的一段經文中。

    明了上述的一些特征是很重要的,因為有許多基督徒默守耶穌在馬太福音中對天國生活的教導,用來當作給教會生活的教導。沒有注意到耶穌當時教導以色列人關于神給他們在地上的天國,和教會生活的原則很不相同,忽視了教會尚未誕生的事實,因而產生了混合,甚至于矛盾的現象。耶穌對教會的教導,必須在福音後的書信中才能找得到的。

    4.耶穌為王的承繼權

    馬太為了要說服以色列人,耶穌就是神差遣來世的彌賽亞王,他首先從承繼權上著手,用猶太人的族譜來證實,耶穌是大衛王的直系子孫,他在福音的第一句話說︰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耶穌基督的家譜……

    為什麼這個家譜是這麼重要呢?原因是神給亞伯拉罕及大衛都有契約上的應許。彼得在使徒行傳三章25節,向以色列人說到神對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你們是先知的子孫,也承受神與你們祖宗所立的約,就是對亞伯拉罕說︰‘地上萬族都要因你的後裔得福。’」怎樣亞伯拉罕的後裔能使世界上的萬族都得福呢?這是因為他的後裔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贖了世人的罪。這恩典福音已普遍的傳播到世界各國。凡是信他的人都蒙神賜給永生,世人因此而得福。

    在撒母耳記下第七章中,記載了神對大衛的應許,他將堅定大衛的國位直到永遠。並應許他的後裔將繼承這王位直到永遠。因此彌賽亞是大衛的子孫為眾人所知的常識。耶穌用這個主題考驗法利賽人,在馬太福音二十二章42節問他們說︰「論到基督,你們的意見如何?他是誰的子孫呢?」

    他們回答說︰「是大衛的子孫。」耶穌說︰「這樣,大衛被聖靈感動,怎麼還稱他為主,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把你的仇敵放在你的腳下。」’大衛既稱他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法利賽人沒有一人能回答他。因為照常情無人稱呼自己的子孫為主。耶穌要他們明白,雖然彌賽亞是大衛的子孫,但也是拯救大衛和世人的主,是神遣派的基督,以色列的聖者。他將要坐在大衛的王位,以公義和聖潔來統治這個天國,直到永遠。雖然耶穌來到世上,被他們棄絕,未曾作王,這還是將來要成就的事,但是馬太要從家譜上,指明耶穌有這個承繼權。

    5.宣告王的來臨

    當馬利亞許配的丈夫約瑟得知她已懷孕,要想把她暗暗的休了。神遣派天使向他夢中顯現。在馬太福音一章20節天使向他說︰「大衛的子孫約瑟,不要怕!只管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里救出來。」

    馬太繼續在22節有這樣的紀錄︰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他提到先知所說的話,是記載在以賽亞書七章14節里。所謂神與我們同在,是指神藉基督之身,降世和他的子民,以色列人住在一起。基督並不僅是一個人,而是一個神人。由于神與人同住,可以想像得到必定是神的國已經來臨了。聖經說到在神的國中之公民,都是在靈性上重生,順服神的人。耶穌在約翰福音三章3節這麼說︰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可見進入神的天國之條件是重生。他所說的天國,並不是在天上的天堂,而是一個在地上的王國,但踐行了神在天上通行的意旨。像耶穌在馬太福音六章10節,教門徒的禱告所說︰「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這是一種降在地上有天堂式的國,由神子坐在大衛的王位上,來統治以色列的子民。因此,他教導這些猶太門徒的禱告,是直接與以色列有關,含有很重的猶太性質。但是猶太人拒絕了耶穌,天國也就暫時延期了。然而神的諾言絕不能作廢,他所應許的必將成就,不然的話,神的信用會成問題。舊約中,如果神應許了大衛一個永存的王國,那麼這個王國必會實現,新約從未否定這個預言。

    6.王的誕生

    馬太在第二章記錄了猶太人之王誕生時的情形︰當希律王的時候,耶穌生在猶太的伯利恆。有幾個博士從東方來到耶路撒冷,說︰「那生下來作猶太人之王的在哪里?我們在東方看見他的星,特來拜他。」

    聖經並沒有告訴我們這些博士是從東方何處來的,也沒有解釋怎麼從天上的星知道猶太王的誕生。東方可能是巴比倫,就是現代的伊拉克;也可能是波斯,現代的伊朗。考古學家發現當時這些地方的人,對天文很有研究。但是怎麼這些博士要來崇拜一個猶太人的王呢?世上唯一值得崇拜的對象就是神,除非他們得到神的啟示,那剛誕生的猶太王是一個神王,因此要來崇拜他。神子的降生是一個很奇妙的安排。聖經說到亞當的種子都保存了他墮落的性格,因此他的後裔都有犯罪的本性。神的辦法是用聖靈的種子使童女懷孕,嬰兒就沒有亞當罪惡的性格,這樣神子能以無罪的身來代替有罪的人去死,完成神救贖人類的使命。他的誕生是人類有史以來最重要的一件事,但是當時猶太人對此不明白,而拒絕了他。

    耶穌誕生時,希律是猶太王。當這些博士告訴他,另有一個猶太王已誕生,他心中很不安。即召集了祭司長和文士,問他們「基督」當生在何處?這問話很值得注意,怎麼希律會將這剛誕生的猶太王,聯想到基督呢?必定是因為當時的猶太人,有等待聖經預言的基督降臨之期望。那些文士在二章5節回答他說︰「在猶太的伯利恆,因為先知記著,說︰‘猶大地的伯利恆啊,你在猶大諸城中,並不是最小的;因為將來有一位君王,要從你那里出來,牧養我以色列民。’」這些文士對希律的講解,都以經文字面的意思來解釋。並沒有將聖經預言中的基督,解說為僅在人心中做王的救主,他的王國也不過是一種心靈中的王國,不會對希律的王位有威脅。希律和文士對聖經預言的看法都很實際。他知道如果彌賽亞坐在大衛的王位上,那就等于向羅馬帝國起革命,希律的王位也就完了,因為他的王位是羅馬帝國指派的。因此,他後來派兵到伯利恆城中,將二歲以下的男孩都殺了。

    由于耶穌被棄絕,天國因此延期,那麼何時他將繼承大衛的王位呢?按照一些對聖經有研究的學者,當耶穌重來之時,歐洲將有十國聯邦,形成復興的羅馬帝國。依照但以理描寫的巨大人像,那些半鐵半泥的足指,就是這十國聯邦的預言。並預言到一塊大石,將打在這些足指上,粉碎了這巨像。這大石就是路加福音二十章17-18節所指的耶穌基督。當羅馬帝國粉碎之後,天國即降臨,耶穌即登基為雅各家的王,應驗天使加百列在路加福音一章31節對馬利亞說的預言︰「你要懷孕生子,可以給他起名叫耶穌,他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神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他的國也沒有窮盡。」

    天使說的王國,並不是心靈上抽象的王國,而是根據字面之意,實實在在的一個帝國。不是人為的,而是神賜的,是按照神的義,以天上的形式來統治人之永遠王國。

    7.施洗約翰的宣告

    在馬太福音第三章1-3節,我們可以讀到施洗約翰宣告那即將來臨天國之王,及預備他的道路︰那時,有施洗的約翰出來,在猶太的曠野傳道,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這人就是先知以賽亞所說的;他說︰「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預備主的道!修直他的路!'」

    請注意,施洗約翰並沒有說︰「教會快要建立了,你們應當悔改。」也沒有說︰「你們應當悔改,才可以重生得救!」要知道他是「天國福音」的傳道人,不是「永生福音」的傳道人。他的主題是︰「天國近了!」因為天國的王即將來臨,喚喊這些猶太人,內心作準備來迎接他們的王。所謂天國福音,就是天國快要來臨的好消息,因為天國的王已來到,快將建立這天國了。這和教會傳的恩典福音不同。基督徒傳的是信主得永生,罪被洗淨的好消息。教會的職責並非在世上建立一個天國,而是向世人宣告,信靠耶穌的贖罪而得救的好消息。因此,在對新約的認識上,必需要明白這兩種福音的分別。

    8.王的獻身

    在什麼時候耶穌開始獻身于傳布天國福音的事業上呢?我們可以在三章13-17中看到。這是他首次正式被施洗約翰認出,他是神所遣派的基督︰當下,耶穌從加利利來到約但河,見了約翰,要受他的洗,約翰想要攔住他,說︰「我當受你的洗,你反倒上我這里來嗎?」耶穌回答說︰「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于是約翰許了他。耶穌受了洗,隨即從水里上來。天忽然為他開了,他就看見神的靈,仿佛鴿子降下,落在他身上。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為什麼耶穌堅定要約翰給他施洗呢?「盡諸般的義」又是什麼意思呢?按照摩西律法,凡是遵守律法的猶太人,可以算為律法上的義人。雖然他並不是無罪,但是他可以用獻祭來贖罪,而成為無可指摘的人。約翰的施洗,是叫人從不信靠神的態度上悔改,來迎接這即將來臨的天國。耶穌並不需要悔改,他對父的信仰是不變的,他是無罪的神子,所以他堅持約翰給他施洗是另有意義的。耶穌來世的任務,包括有三種身份。他來世是要做王,做先知,和做大祭司。在做大祭司之前,必須要有合格的身份才行。在出埃及記二十九章1節,講到舊約對大祭司的規定︰「你使亞倫和他兒子成聖,給我供祭司的職份,要如此行……,要使亞倫和他兒子到會幕門口來,用水洗身。」

    用水的洗禮才能使他合格為大祭司,也是盡諸般的義之意思。按照舊約規定,一個做王的必須要受膏,由先知將膏油倒在這將要做王的頭上。當神選擇大衛作王時,他差遣了先知撒母耳去膏他。這故事記載在撒母耳記上十六章13節中︰

    撒母耳就用角里的膏油,在他諸兄中膏了他。從這日起,耶和華的靈就大大感動大衛。當時大衛還是一個牧羊的童子,被神指定為未來以色列的王。在馬太福音中,神自己用聖靈降落在耶穌的身上,來指定他為未來的以色列之王。舊約的膏油象征于聖靈,在耶穌受洗時,神自己用聖靈正式膏他為王。這樣,舊約中的規定都已滿足,盡了諸般的義。接著,神贊許他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有人誤解聖經說,我們應當模仿主的榜樣,他受洗,我們也必須受洗。可是他的受洗和我們的受洗,性質完全兩樣。他不需要悔改,他是無罪的神子,用不著以洗禮來代表洗去一切的罪。我們更不可能模仿他的洗禮來作大祭司,先知和以色列的王。我們受洗,是因為耶穌給門徒的大使命中,叫一切信他的人,奉父、子、聖靈的名受洗,代表信徒歸于他的教會之意思。所以在洗禮上若要模仿耶穌的說法是錯誤的。

    9.王受試探

    馬太在第四章中記錄了魔鬼對耶穌的試探。魔鬼知道經文預言大衛的子孫,將會在地上建立一個天國。因此,它的計謀是,首先要使耶穌懷疑他是否確實是神的兒子。它對信徒的計謀也是一樣,當你相信了耶穌基督,照聖經上的話,靠神的恩典得到了永生。第二天,魔鬼會說︰「那里有這麼容易,你想得到永生僅靠相信就行了嗎?」其目的是要你懷疑神的諾言。但神在耶穌受洗後,已向眾人宣告︰「這是我的愛子。」耶穌根本用不著為他自己來證實他是神子,然而魔鬼對他的第一句話就是︰「你若是神的兒子。」所以我們都應該當心那種「若是」的問話。有人會對你說︰「你若是基督徒,你就不會這樣做,……」這是一種魔鬼的計謀,要使你懷疑你是否已得救。不要听這種話,而要回去再讀神的諾言,像約翰在福音中所記錄的經言。如三章14-18節,36節,五章24節等等。這些經言都是耶穌談到有關永生的一些話。這樣魔鬼才會離開你。同樣的,耶穌也是用舊約中的經文來擊敗魔鬼。馬太福音四章的故事是這樣︰

    當時,耶穌被聖靈引到曠野,受魔鬼的試探。他禁食四十晝夜,後來就餓了。那試探人的進前來,對他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吩咐這些石頭變成食物。」耶穌卻回答說︰「經上記著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話。’」魔鬼就帶他進了聖城,叫他站在殿頂上,對他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跳下去,因為經上記著說︰‘主要為你吩咐他的使者,用手托著你,免得你的腳踫在石頭上。’」耶穌對它說︰「經上又記著說︰‘不可試探你的神。’」魔鬼又帶他上了一座最高的山,將世上的萬國與萬國的榮華都指給他看。對他說︰「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這一切都賜給你。」耶穌說︰「撒但,退去吧!因為經上記著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他。’」于是魔鬼離了耶穌;有天使來伺候他。耶穌不是來到世上做王嗎?魔鬼的詭計是用萬國的富貴榮華來代替神的天國。這是很嚴重的一種試探,它的意思是說︰「你用不著去受釘十字架之苦,仍舊可以來作萬國之王,統治全世界,只要你肯拜我。用不著雙膝跪下,單膝也行。」它的目的是要破壞神對人類的全盤計劃,不讓一個復活的救主,坐在大衛的王位上,來統治這個世界;而欲用萬國榮華的假天國,來引誘耶穌,要使神救人的話落空。可是它的詭計被耶穌引用的一句經文擊敗,結果只好逃跑。

    在魔鬼試探耶穌的話中,有一點值得注意。只要耶穌肯向它下拜,它要把萬國贈送給他。它的話並非完全無根據,萬國本受魔鬼的影響,在它控制之下。哥林多後書四章4節稱它為這世界的神,人都被它弄瞎了心眼。在約翰福音十五章19節耶穌對門徒說︰「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原因是,這世界本屬魔鬼的,所以世界恨信主的人。雅各書四章4節也說到,這世界是和神為敵的。在約翰一書二章15節,約翰叫門徒︰「不要愛世界,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這世界本屬于魔鬼,因此它有權柄將萬國的榮華贈給耶穌。可見得魔鬼也知道,天國是一個將在地上成立的王國,並非在心靈中一個抽象的王國。它想毀壞神的計劃,用它的物質繁華的花花世界,來代替神的天國。

    舊約中什麼地方曾預言到這天國呢?描寫天國的經文非常多,特別明顯的一段是在但以理書七章13節︰「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他的國必不敗壞。」

    但以理是公元前六世紀的人,他在異象中已見到像人子的,在萬軍之耶和華面前,接受了統治萬國的權柄。魔鬼必定熟悉這些預言,也知道天使加百列,在路加福音一章31節,對馬利亞說的預言。但是它與神為敵,狡猾的運用它權力下的國度,來作代替,欺騙耶穌用輕易的辦法來得王位,向他說︰「你用不著去受苦,也用不著受你子民的棄絕,不用上十字架被釘死,我可以同樣給你萬國的榮華。」但是耶穌忠心于父,是一個順服的神子。他知道來世的使命,要執行神救世人的目的,然後才會建立天國。魔鬼的試探,要使神救人的計劃和天國落空,但是這種詭計在神子之前是無效的。天國的成立將是空前絕後的重大事,雖然一般世人甚至一些信徒都對此並不怎麼關懷,但是這是一件必將成就驚天動地的事。神的決心去完成,可以在但以理書二章44節表達出來︰當那列王在位的時候,天上的神必另立一國,永不敗壞,也不歸別國的人,卻要打碎滅絕那一切國,這國必存到永遠。

    這個天國並非靠人為的力量,由革命和擁護而建立的。而是神自己去完成的事。早在創世之前已安定了計劃,事出于神,也必由神的力量去完成。

    
正文 第十八章 天國的法律
    1.天國

    馬太福音提到「天國」這個名詞33次之多。研究神學的人對這個名詞有不同的解釋。有些學者認為這是指神在天上的區域,當耶穌說進入天國,必定是指進入神在天上之天堂。但是耶穌說的天國,並沒有指明這國的境域是在天上。因此另一些學者認為,他說的天國是一種屬靈的國度,因為耶穌曾在路加福音十七章21節說︰「神的國就在你們心里。」這種解說相當受到歡迎。但是這種解經的理論,對聖經上字眼的用法欠于謹慎,尤其是他們似乎沒有考慮到,當時耶穌說這話的對象是法利賽人,這些文士和法利賽人是一班反對他的人。他們心目中怎會有神的國呢?另外有一些學者認為天國將建立于地上,而是教會的責任來促進社會,以致達到完美的天國。所以基督徒必須對社會的福利努力改進,使得這罪惡的世界能轉變成為神的國度。這種學說曾風行于十九世紀,但是由于接連的兩次世界大戰,粉碎了這種夢想。社會不但沒有變好,反而世風日下,無可救藥。

    還有一些學者認為初世紀的教會,對天國有合理的解說。幾乎有二百年的歷史,這些初期教會的領袖,認為天國是一個未來的國家,當耶穌重來時,他會在地上建立這麼一個天國。在這天國中,耶穌和他的聖徒將統治這個世界一千年。應驗了神對大衛王,在撒母耳後書七章中,所立的約。舊約的先知們,也常提到在神賜給亞伯拉罕之應許地上,大衛的子孫將以正義來統治這些以色列選民。因此,這種未來天國的理論有歷史上的根據。不但如此,更重要解經的原則是,必須不和前後關聯的上下文脫節,決不應當斷章取義來適合自己的想法。所以馬太福音中的天國,並不是抽象的而是一個實際在地上未來的王國。

    2.天國的福音

    馬太福音五章至七章是登山寶訓在此之前,馬太已提到彌賽亞王在地上的國度即將應驗的預言,並且希律王感到這新的王對他有威脅。這也證明了天國並非抽象的。耶穌開始布道時,在馬太福音四章17節,他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同樣的,這也是施洗約翰在第三章中所傳的福音。但是,很不幸的,現代有些傳道人,借用這里所傳的天國福音,用在恩典福音上,也叫人去悔改,才能得救。因不明白在天國福音中的「悔改」是專門針對當時以色列的選民。耶穌叫他們︰「改變對神的態度,在神的話語上,他的彌賽亞上,他的天國上,表示藐視的態度都應改變,因為天國即將來臨了。」這就是悔改之義,和現代的用法不同。馬太接著在四章23節,描寫當時耶穌傳天國福音所做的事︰耶穌走遍加利利,在各會堂里教訓人,傳天國的福音,醫治百姓各樣的病癥。我們必須認識天國福音的一些特征,和恩典福音很不相同。天國和彌賽亞都是神對以色列的應許,記載在舊約中有很多有關的預言,所以天國的來臨,正是以色列人所盼望的。馬太進一步解說,這天國福音並不是給外邦人的,因為耶穌差遣他的門徒傳這福音時,特別關照他們不應當傳給外邦人。在馬太福音十章5-8節,他向十二個猶太門徒說︰

    「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瑪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隨走隨傳,說︰‘天國近了!'醫治病人,叫死人復活,叫長大麻瘋的潔淨,把鬼趕出去,你們白白的得來,也要白白的舍去。」這里,我們可以看到免費傳道的榜樣。傳道的對象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以色列家迷失的羊。又因彌賽亞將會成為雅各家的王,天國福音就是專給猶太人的信息。我們必須明白,這種福音對象的限制,不傳給外邦人。是因為神給基督的使命,在十字架的前後,有很大的差別。在耶穌被釘十字架之後,恩典福音的對象乃是世上的萬民,記載在馬太福音最後的一段,這就是耶穌給門徒的「大使命」。

    因此,馬太福音提到兩個福音,一個是傳給以色列人的天國福音;另一個是傳給萬民的恩典福音。我們基督徒今天應傳的是恩典福音,其中包括基督的替死,埋葬及復活,凡是信靠他的人神必拯救他們,赦去他們一切的罪,贈送他們永生。神的恩典福音,的確是一個好消息!耶穌治病,使人復活等神跡是為了要向猶太人證實,這天國的王,彌賽亞,已來到他們的中間。在路加福音十七章21節,耶穌向法利賽人所說的話,應當譯為︰「神的國就在你們中間」因為這天國之王已站在你們中間了。譯為「神的國在你們心里」是一個很錯誤的解釋,因為這些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心中根本沒有神的國,他們處處敵對耶穌。這句話的希臘文之前置詞,本有「在你們中間」的意思。

    當施洗約翰在監獄時,打發門徒去問耶穌︰「那將要來的,是你嗎?還是我們等候別人呢?」耶穌在馬太福音十一章4-5節回答說︰「你們去,把所听見,所看見的事告訴約翰。就是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麻瘋的潔淨,聾子听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耶穌用不著直接回答,他是否那將要來的,因為以賽亞書卅五章5-6節已說到當彌賽亞來到時,將會發生這種神跡,這也是天國建立時的情形。但是以色列拒絕了彌賽亞王,因此天國也就暫為延期了。

    3.天國的政權

    但以理書二章中,預言到天國來臨時,擊碎了歷史上第四個最強的王國,代替它成為世界上最強的政權。按照但以理書,歷史上第四個強國就是羅馬帝國。又說到天國的政權是屬于「人子」的。聖經中有說到天國的法律嗎?我們可以從以賽亞書二章2-3節中看出一點頭緒來︰末後的日子,耶和華殿的山必豎立,超乎諸山,高舉過萬嶺,萬民都要流歸這山。必有許多國的民前往,說︰「來吧!我們登耶和華的山,奔雅各神的殿;主必將他的道教訓我們,我們也要行他的路;因為訓誨必出于錫安,耶和華的言語,必出于耶路撒冷。」

    耶和華的言語將會是天國的律法,而且這政權的首都就是耶路撒冷。詩篇二章9節中形容神子在天國的政權,說︰「你要用鐵杖統治他們」(當代聖經)(按︰當代聖經譯出原文的本意)「鐵杖」表示無人能抗拒他的權威。那時候,像現在社會中,我們常見的奸惡暴行,都不會發生,即使發生,也很快會屈服于他正義的鐵杖之下。要知道能進入天國的人,都是認識神的人,至于下一代,若有不信靠神的人,也都將受天國法律嚴格的統治。聖經上說到神以前給以色列的摩西律法,統治了他們十四個世紀;可以想像得到,神也會在聖經中透露出天國公民生活的原則,當彌賽亞王重來時,這些原則將會通行于他建立的天國。

    4.登山寶訓

    許多研究聖經的學者認為耶穌在登山寶訓中,已提到不少天國中的律法。達拉司神學院的創辦人,路易士謝福說︰「登山寶訓所說到天國律法的原則,將成為建立在地上大衛王國中生活的基本。並且天國的祈禱‘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將必同時應驗。」聖經字典的主編,恩高博士說︰「登山寶訓是將在千禧年的王國中通行律法的摘要。」神學博士,查理士雷瑞,在他著的「基本神學」中說︰「耶穌傳的天國也就是選民所期望的彌賽亞王國,大衛的王國,千禧年的王國,舊約所應許的王國。但是一般人看重了政治上的王國,而忘卻了靈性上的要求。」有名的維能墨基博士,他的無線電布道廣達全球,說︰「登山寶訓將摩西律法提高了九成。舊約時代無人能完全守律法,這更高標準的登山寶訓,將更難靠人為的力量來遵守。登山寶訓是給人在天國時代的法律,將于千禧年時執行。當基督在地上執政時,將會實施這些條文。」印地安納州恩典神學院,已故的院長,愛法墨克霖博士說︰「先知以賽亞申言在將來天國時代,‘高高低低的要改為平坦,’實際道德的價值將影響到全人類,並以客觀的規律為衡準。像瑪拉基書的結論,這未來的天國將使人注意到神的法律。」

    這些學者對登山寶訓的教導,都認為是有關于天國,並非適用于教會。最明顯的原因是因為寶訓的原則需靠人為的功德,不似使徒們所傳的及保羅書信中的恩典。使徒們從未叫人去遵守律法,但強調信徒應生活在恩典中。在彼得後書三章18節,他說︰「你們要在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有長進。」

    他並沒有說在遵守律法上有長進。但是在約書亞記一章8節,摩西對約書亞說︰「這律法書不可離開你的口,總要晝夜思想,好使你謹守遵行這書上所寫的一切話……」謹守遵行摩西律法,是舊約以色列人生活的原則,不應在教會中找得到。同樣的,彼得說的恩典,也不可能在馬太福音五至七章的登山寶訓中找得到,但其中可找到和恩典相反的原則。馬太福音六章14節,耶穌說︰

    「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你是否能被神饒恕,要看你怎樣對待別人。」在約翰福音中及新約的書信中,你見到這種說法嗎?在使徒行傳中也找不到這樣的道理。但是要求選民去饒恕人才會被神饒恕的道理,的確是登山寶訓的原則,這種功德制的原則,將會實行于未來的天國中。天國的公民在生活上必須要有正義的表現,有如耶穌在馬太福音五章20節所說︰「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文士和法利賽人想靠遵行律法來在神前稱義,但並沒有達到此目的。進入天國的條件是要超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才行,這是功德制。和這正好相反的恩典原則,保羅在提多書三章4-5節說︰但到了神我們救主的恩慈,和他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如果讀聖經的人,將上述的兩種原則都當為是給教會來遵守的話,將會弄得很糊涂。我們必須要明了,記在聖經中的一切雖然對我們基督徒都有益處,但其中很多並不是針對我們的教導。如果明白這個道理,上述的兩種不同之原則即不會有矛盾。因為這些原則適用于不同的時代。耶穌生活在律法時代,他的登山寶訓是給天國時代的教導。後來在上十字架之前,他又向門徒講到一些第三個時代的教導。這第三個時代就是夾在中間的教會時代。難怪讀福音的人搞不清楚,以為一切都是針對我們,都是給基督徒的教導,那就弄得糊涂了。

    5.三種生活原則

    綜合說來,我們可以看到福音書中,談論到三個不同的時代。神給每一個時代的子民,不同的生活原則,不只是因為他們的處境不同,而且神對每個時代子民的要求也不同。1)首先,對以色列選民,神給了他們摩西律法,要求以色列人按照律法去生活,從公元前十五世紀開始直到十字架為止。神並沒有要求將律法伸延到教會時代。

    2)現今的教會時代,神給基督徒生活的原則,是按照新約中的書信,以恩典為本。神期望信徒能從愛心出發,過著聖潔的生活。這些原則的對象是教會,並沒有要求教會之外的社會,那些不信的人也來遵守。若懂得這一點便可省去許多誤會。3)將來的天國時代,那時撒旦被捆,邪惡的勢力被鏟除,天國的子民將生活在彌賽亞王正義統治之下。他所定的「君王律法」將普達全球,人人都必須遵守。那時耶穌承繼了大衛的王位,成為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全世界的人都將要生活在一個無咒詛的環境,非常善美的社會。像以賽亞書二章4節描寫到那個時代的情況︰他必在列國中施行審判,為許多國民斷定是非。他們要將刀打成犁頭,把槍打成鐮刀。這國不舉刀攻擊那國,他們也不再學習戰事。

    後面的半句話刻于紐約聯合國大樓的基石上,但缺少前面的半句話。要靠人為的力量,這種理想的情況是無法達到的。天國時代有這美好的環境,登山寶訓中的「君王律法」,將會是十分合理而能執行的法律。教會時代的環境,許多登山寶訓的原則實際上無法施行,因為神的正義尚未統治這個世界。雖然寶訓中有一些美好的原則可以效仿,使我們生活上得益,但是寶訓的目的並非針對教會,來指導基督徒的生活。並且我們必須明白,這些寶訓也不是教導一般世人,怎樣去得到永生的。

    6.天國的子民

    登山寶訓中開頭的幾句話,並不是教導以色列人應當怎樣的去做,而是描寫在天國的子民已有的情況,譬如五章3節說︰「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耶穌並非教人去培養虛心,才能進入天國,而是描寫在天國的人有福是因為他們是那麼的虛心。在遵行摩西律法上,耶穌的寶訓教導以色列人,不應僅有外表上的遵行,而應當注意到內心的動機,譬如在五章21-22節中,他說︰「你們听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是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

    對弟兄動怒的人,在神的眼中看來等于殺了他的弟兄一般,因神看到人的心。耶穌又在27-28節中繼續說︰「你們听見有話說︰‘不可**’,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里已經與她犯**了。」

    這也是神看人心的道理。所以在天國中,神不僅要求□的子民怎樣做,而且牽涉到人的念頭,及神最高尚的標準。在天國時代,有了十全十美的環境,並有正義的彌賽亞王當權,人的行為和動機將受到考驗。我們可以在五章22節看到相似的話︰「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魔利’(譯者按︰笨人之意)的,難免地獄的火。」你會對主日學中的孩子們說這種話嗎?「千萬不要罵人笨家伙,因為罵了可能被打入地獄的火里。」但是耶穌不是的確如此說的嗎?這是因為他說的是天國的教導。耶穌本身也曾叫一些人為笨人,在馬太福音二十三章17節中,耶穌稱那些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為「瞎眼的笨人」(和合本的中文譯為「無知瞎眼的人」),這是因為他們的確是愚蠢,將律法紐曲了,並非無根據惡意的罵人。

    在五章23-24節中,耶穌教導猶太人到祭壇上獻禮時,內心應有的態度︰「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祭壇是用來獻犧牲品的。教堂中用不著有祭壇,因為耶穌已替我們獻了完全的贖罪祭。但是有些基督徒認為教會可以借用舊約中的祭壇,放在教堂里讓信徒將他願意犧牲的,不論是物質的或是內心的禮物,放在祭壇上。但是這種解釋十分不符合新約中的教導。約翰福音及新約的書信中,教導我們凡是信耶穌基督的人,將不至滅亡,反得永生。我們再看五章29節,耶穌在登山寶訓中是怎麼說的︰「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里。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你認為信了基督耶穌的人,有進入地獄的危險嗎?換句話說,已經得救有永生的人,可能下地獄嗎?如果這話是對教會說的,我們將會見到很多無手無眼的人。得救的人已被神稱為義人,而且有神的靈住在體內的保障。因信耶穌而有永生的諾言是絕不可能撤消的。所以登山寶訓教導並不是給教會的,很明顯是屬于另一個時代。現在雖然有很多人堅持基督徒應以登山寶訓的標準來生活,但是對上面所說的又做不到。在邪惡的勢力未被鏟除之前,有很多寶訓的原則實難于實行,譬如五章39節耶穌說︰

    「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這句話的意思是不要抵抗惡人。有人來搶你的東西,不要報警,被偷了東西,也就讓他,不要采取收回的辦法。我們應當干脆取消治安警察,讓惡人不用擔心去作盡惡事,無人去阻擋他。所以有人打你的右臉,不要反抗,連左臉也讓他去打。這種情形在我們現在的社會中行得通嗎?很明顯的這寶訓的原則不是給現代的人來適用的。然而這原則確是居住在天國的好處,若有惡人侵犯你,用不著你去反抗,因有持鐵杖的正義之王馬上替你伸怨,惡人在彌賽亞之前是站不住的。那時候,神在天上的旨意將行在地上,住在天國的子民連門都用不著鎖了。

    再看一個現代行不通的原則,在五章42節耶穌說︰「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有人向你借錢,你不可拒絕他,你知道有這樣的一個銀行嗎?讓我知道也可去借一點錢,雖然在現代的情況下這是行不通的,但是在天國中是很適用的原則。我們再看一句不是對外邦人或是教會說的話,在五章47-48節中,耶穌針對猶太人說︰

    「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他叫猶太人的行為應比外邦人的更好。不但如此,在天國的公民應當像天父一樣,在生活上能達到十全十美的完善。

    7.教門徒的禱告

    馬太福音六章中,耶穌教導他的猶太門徒,關于禱告的原則。這些教導含有很濃重的猶太色彩。有什麼根據呢?我們可以從第7節里看出來︰「你們禱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許多重復活,他們以為話多了必蒙垂听。」

    這句話又將猶太人和外邦人作比較。接著在9-13節中,耶穌教他們有關天國的禱告︰「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凶惡。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現代許多教會常在聚會中背誦這個禱文,是一個有名普及的禱告。這禱告祈求神快將天國降臨到地上,所以我們知道這將來到的天國不是在天上,而且神在天上通行的旨意,將也會通行于地上的天國中。

    接著關于飲食上的祈求。猶太人在大災難的一段期間,因他們不願向當權的惡者屈服,將會受到嚴重的**,飲食上將會非常缺乏。祈求神賜給他們當日的糧食,這禱告是很適當的請求。在啟示錄十三章16-17節中,描寫到那惡者執政時,限制人的情形︰「它又叫眾人,無論大小貧富,自主的,為奴的,都在右手上,或是在額上,受一個印記。除了那受印記,有了獸名或有獸名數目的,都不得作買賣。」

    在這種情形下,神的選民不接受那印記,即無法購買糧食。這些信靠神的猶太人,不屈膝于這惡者的要求,就需求神「賜給我們日用的飲食。」那麼,基督徒是否也可以這樣祈求呢?照保羅靈賦的教導,基督徒日用所需是用不著每日祈求的,神必會豐足的供應。他在腓立比書四章19節說︰「我的神必照他榮耀的豐富,在基督耶穌里,使你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

    換句話說,神會照他在基督里,那麼豐富的榮耀來照顧我們每日的需用,所以用不著另外專門來祈求。登山寶訓中耶穌教導猶太門徒這麼祈求,是因為在大災難時代,他們受**時有這個需要。再看「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這句話。在路加福音十一章4節有相同的記載,在那里這句話譯為︰「赦免我們的罪,因為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我們必須問,基督徒的罪被神赦免了,是因為靠他們的能力赦免別人的緣故嗎?新約中有很清楚的答案。彼得在使徒行傳十章43節說︰

    「眾先知也為他作見證,說︰‘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保羅在以弗所書一章7節說︰

    「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按照神的恩典,基督徒的罪是被耶穌的寶血所洗淨,凡是信靠耶穌的人,罪已全部被赦免,並非靠信徒是否能赦免別人來斷定的。所以登山寶訓的說法,並不適用于教會,而是解釋天國中的功德原則。凡是對新約關于恩典上有認識的人,都會知道這種赦免罪的禱告,不應是基督徒的禱告。對于寬恕別人的原則,基督徒應有的態度,可以在以弗所書四章32節中找到︰「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饒恕了你們一樣。」

    基督徒能饒恕別人,因為知道自己已被神饒恕了。有些人稱耶穌在第六章,教門徒作的禱告為「主的禱告」,其實應當稱為「門徒的禱告」。因為不是主自己的禱告,約翰福音十七章可以稱為「主的禱告」,因是耶穌向他天父的祈禱。「門徒的禱告」中,最後的一段說︰「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凶惡。」這一句的譯文未能傳達出希臘文的原意。按照希臘文的文法,「凶惡」應譯為「惡者」。惡者這名詞正是適用于大災難時代,那時這惡者逼迫猶太人,凡是不崇拜它的人都將被殺害,所以這禱告是很關要的,祈求神救他們脫離惡者之手。

    有些人認為門徒祈求天國降臨的禱告,也應當是基督徒的禱告,因為這天國已不專是猶太人的,而已轉了給我們教會了。如果這話是事實,那麼這些人為什麼不也按照馬太福音廿四章20節,作這種禱告呢?「你們應當祈求,叫你們逃走的時候,不遇見冬天或是安息日。」

    這也是專給猶太人,在天國來臨之前,他們逃亡惡者的**時應作的禱告。並非給教會的。有人會問︰「那麼,我們就不應該作耶穌教導我們的禱告嗎?」我們應該弄清楚︰耶穌教導的是誰?他並沒有教導基督徒應當如此禱告,而是教導他的猶太門徒。有時我們對此不太注意,忘了耶穌本身是猶太人,生在律法時代,來拯救在律法下的人,他主要的使命是來作以色列的王。但為了以色列人棄絕了他,這王國暫時延期,但是不久的將來,七年大災難之後,他必重來,建立他的天國。

    8.該作的反而不作

    登山寶訓在第七章中,談到論斷別人的問題,耶穌在1-2節中說︰「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

    現代的教會,有許多人將這句天國的教導用在教會上,說︰「如果你是一個基督徒,就不應該論斷別人,因為這是耶穌說的。」因此,不管教友行為如何,教會不應當牽涉,因為我們不應當論斷別人,凡事都要寬容,不要裁判別人的事。結果教會腐敗,甚至名聲狼藉,因為已失去了標準。弟兄們,你們記得保羅是怎樣對待哥林多教會的嗎?這教會容忍教友不道德的行為,明知這人和他父親的妾同居,並沒有采取任何行動,也不關心。保羅知道後,去信堅持要他們去裁判這人,如果他不悔改即應將他趕出去。在哥林多前書六章3節,保羅說︰「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何況今生的事呢?」

    對這原則耶穌也有相似的教導,在馬太福音十八章15-17節,□說︰「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著兩三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听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听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從這話看來,如果你不論斷人,你怎能指出他的錯來呢?因此,如要保持教會的純潔,應當論斷教會中不道德的行為,並采取裁判的行動,這是應該作的事。凡是讀登山寶訓的人,再將新約書信中的教導作一個比較,可以看出兩者的差別。寶訓所教導的並非根據神的恩典,而是著重于各人的功德,警告不盡力的人將會受損,沒有恩典式的諾言和擔保。寶訓中對教會的信仰完全沒有提到,沒有牽涉到因信稱義的道理,沒有提到內居聖靈的事實,也沒講到因信主而罪得赦免的好消息。在新約的書信中「在主內」的詞句,出現過196次之多,可是登山寶訓中找不到這個詞句,也找不到因信得救,被贖,或神的恩典等字眼。其實在馬太福音中,恩典這個字一次也沒有提到。可見得登山寶訓完全沒有關聯到教會。

    
正文 第十九章 同觀點福音的價值
    1.同觀點福音

    馬太、馬可和路加三福音被稱為同觀點的福音,因為這三福音的基本觀點很相近,並且其中有許多應用在生活上的原則,含有很濃重的猶太色彩。耶穌在這些福音中的教導,仍是針對在律法下亞伯拉罕的子孫。是耶穌尚未上十字架及建立教會前的一段歷史。他的教導並非針對教會,如何在恩典中生活,其對教會的教導是在他升天後,由聖靈感動而寫下的新約書信中,才透露出來。當他升天之前,曾告訴他的門徒,不要離開耶路撒冷,要等待聖靈降臨,才能得到力量去普天下作見證,並且這位聖靈將會給教會所需的知識。由于同觀點福音沒有直接對教會的教導,也許有些基督徒感到這三福音對教會無甚價值。如果你有這樣的看法,將會對你有很大的損失。因此,我們必須下點功夫,討論同觀點福音對我們的重要性,及其中許多事件,我們基督徒可以得到鼓勵。尤其是讀到耶穌的生平及他所行的奇跡,絕對不會令我們感到枯燥。

    同觀點福音如同舊約一般,不是針對我們的指導,但是對我們有益處。舊約的紀錄是有關神的選民,在耶穌降世之前,在律法下生活的歷史。我們不應忽視其重要性,因為這些紀錄都是神的語言。當然,舊約的重要性還有許多其他的理由,最主要的原因還是為了所有的經文,都是出于神,由聖靈感動而寫下的,值得我們的尊重和崇敬。這些神聖的經文,都是主耶穌基督之父的啟示,有永恆的價值。有如使徒彼得說︰「主的道是永存的。」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35節也曾說︰「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他又說經文都是「神口里所出的話。」當我們熟記了一句經言,放入在我們的心里時,這經言將會影響我們的信仰,行為及對神的認識和信任。從經言中我們可以學習到永恆的真理,不但對我們在世上有暫時性的應用,而且當我們到天堂時,這些經文仍是不變的,通行在神的國中,因主的道是永存的!

    2.同觀點福音對教會所缺的教導

    基督徒享受到許多福利,但在同觀點福音中並沒有提到,尤其在登山寶訓中對教會的教導連蛛絲馬跡也不見。因此可知登山寶訓並不是給教會的。雖然如此,這些經文仍是對我們有益處,只是在應用上,我們必須有正確的認識,不應把給別人的原則,誤用在自己身上。「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

    這種話在登山寶訓中是找不到的。唯有在約翰福音和新約的書信中,我們才讀到屬靈的重生,和在恩典中生活的教導。一個人怎樣才會重生呢?約翰一書五章1節說︰「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

    從神生的人就成為神的兒女,是屬靈的。耶穌在約翰福音三章5-6節,對重生有這樣的解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所有的生物都有一個生命的開始,人從母體含水的胞胎中誕生出來,耶穌稱這人是從水生的,因他是自母體的肉身生的。人若要得永生,必須要從神而生才行。所以重生必須從靈生。人第一次的誕生是從水生的,第二次的誕生是從靈生的,這就是重生的意義。重生是得救的必要條件。

    新約的書信中沒有重生的教導,教人怎樣成為神的兒女,因為這些書信是寫給基督徒的,他們已經是神的兒女,因信主耶穌而重生了。如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5節所說︰「你們都是光明之子」,及以弗所書五章8節說︰「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又如羅馬書八章17節說︰「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保羅還說到信徒在天上因基督而享有的福份,在哥林多後書八章9節他說︰「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他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

    重生成為神的子女後,也成為他的後嗣,無論我們在世上是多麼的窮,將來在天上繼承了神給我們的財富,將會十分富足。2)同觀點福音沒有提到,因為我們信靠了替我們贖罪的主,我們的罪已被赦免。這麼重要的主題似乎應當在這三福音中討論到,可是我們只能在其後的經文中找到。在以弗所書一章7節,保羅說︰「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

    3)這三福音也沒有提到聖靈會住在信徒的身內。只在約翰福音十四章17節,耶穌曾暗示門徒,聖靈將會居住在他們的體內︰「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里面。」

    按照希臘文法,這話的意思是︰聖靈雖然現在常和你們同在,但是將來會住到你們的體內。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六章19節,將聖靈內居的道理說得十分清楚︰「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里頭的。」這內居的聖靈並且是神的印記,保證我們得救的身份。保羅在以弗所書一章13-14節講明了這個道理︰

    「……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這是神的諾言,是對我們非常有力的保證。但是這些道理在登山寶訓中是找不到的。這些對比的差別是這麼大,希望大家都能明白,耶穌向不同的對象有不同時代的教導。可是近代有許多基督徒之領導人士,堅持登山寶訓之教導為得救之本,注重于修身,而忽視了得救是由重生而來的。

    4)教會是在主內,這個原則是在登山寶訓和三福音中找不到的。「在主內」或「在基督內」的詞句,我們曾提到在保羅的書信中曾出現過196次之多。其意義出于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3節︰因此,教會中不論是猶太人或異族人,奴僕或自由人,都藉著聖靈的洗禮連成一體,都接受了同一位聖靈。(當代聖經)這經句說明信徒受了聖靈的洗禮而連成一體。「連成」的原意是「進入而成為」一體的意思。換句話說聖靈把信徒放入基督之內,和他連成一體。故此有「在基督內」之詞句。那麼,「在基督內」發生了什麼作用呢?保羅在羅馬書六章3節有這樣的解說︰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受洗歸入」就是指受了聖靈的洗禮而進入基督,和他成為一體之意思。由于我們在他的體內,當他對律法死去時,我們也歸入了他的死。因為律法要求凡是有罪的人,必須以死亡作代價。耶穌付了這個代價,我們在他體內,也因此付了死亡的代價。這就是歸入他的死之意義。當耶穌復活了,我們也因此而復活,有了新的永生。信徒和基督的聯合,成為一體,這就是保羅所說「在主內」的意思,在歌羅西書一章18節,保羅並說耶穌是這身體的頭。

    5)登山寶訓沒有提到律法以外神的義。猶太人一般以遵行律法來求義,按照律法來修行。以為這樣做能在神前稱為義人。但是羅馬書三章21-22節說︰「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基督徒都是在律法以外得到神的義之人,凡是信主的人,神都贈給他們「神的義」。因信稱義是神救人的基本原則,舊約中也提到,有律法和先知為證。現在因基督的救贖已特別顯明出來,無人能以德行來獲取這種義,是神白白贈送的。因為耶穌付清了世人所犯的一切的罪,包括亞當直至最後一人。凡是信神的人,也就是肯接受他愛子的人,神即稱他為義,意思是說他在神前已「無過失」了。他的罪被耶穌付清了,神對他已完全滿意了。並不是說這人在行為上從此完全無過,而是他的過失無法改變神賜他的義。原因是,當他被神稱為義時,他的行為根本配不上神給他的義。這種義是行為達不到的。我們信神的人是受惠者,新約書信極力勸勉信徒在生活上應有這種義的表現。

    6)教會不在律法之下,這原則在三福音和登山寶訓中是找不到的。這教導要從羅馬書六章和七章才見到。因為基督徒在主內,對律法已經死了,故此不受律法的控制,前途也不受律法的影響。這是和基督聯合為一體的結果,當他被律法處死,我們也在律法下死掉了。羅馬書七章4節有這樣的解說︰「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于別人,就是歸于那從死里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神。」

    由于這原因,在律法下信主的人,都已從律法中釋放了出來。羅馬書七章6節加以說明︰「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脫離了律法,意思就是不再受律法的控制,從其中釋放出來了。至于本來就不在摩西律法之下的外邦人,凡是在主內的人,已被律法認為死人,被釋放出來是最好不過的事。但是,現代有些基督徒提倡遵守十誡及一些對他們方便的律法,實是很可嘆的。

    7)同觀點福音中找不到得救是本乎恩典的教導。恩典這個字僅在路加福音中提到一次,說「神的恩典是在耶穌的身上。」這三個福音從未提到神對人的恩典。但是新約的書信中說得很清楚︰我們得救是本乎神的恩典,登山寶訓也沒有提到救贖,稱義,挽回祭等等,這都是書信中的教導。挽回祭的意義是基于耶穌替我們所作的犧牲,神已接受了他的頂替,已完全滿意了。在三福音中,施洗約翰和耶穌所傳的是天國福音,「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是喚喊神的選民回轉到神的道路,因為他們走的路,正和神給他們的經文相反。如今彌賽亞王已來臨,將要建立天國,他們在行為上應當悔改,對神的心也應革新。所以天國福音是一種革新的運動,和大使命所傳的恩典福音完全不同。保羅傳道時,並沒有叫人去改過革新,而是信主耶穌是基督,因為他已付清了我們的罪,凡是信靠他的,罪即蒙赦免,不靠行為,神就白白稱他為義。這是恩典,是非常不平凡的好消息。尤其是對一個猶太人,一生遵行摩西律法,以為律法是得救之道。當他听到這麼簡易得救的辦法,難怪會懷疑,不會輕易相信。除非這人對他自己有這樣的認識︰「我是不配入天堂的,我越是努力修行,反而知道越是進不去,這是根本無法可想的。」當他听到恩典福音時,將會明白神救人是唯一可靠的辦法,只要信靠耶穌基督,即有永生。

    3.同觀點福音的重要

    雖然同觀點福音缺少上述許多對教會的教導,但並不是說這三福音對基督徒無價值。事實上,這三福音對我們是很重要的。我們可以列出至少十五個理由來表達其重要性。1)這三福音記錄了神差遣他愛子來世的歷史,以及神要他說的話。耶穌是天父的形像,完成了一切父要他所做的事,行為上是一個完全的人。神從天上不只一次的贊許他說︰

    「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一般世人對耶穌看為一個宗教領袖或創始人。但福音介紹他為天地的主宰,宇宙萬物都是他創造的,也是為了他而建立的。所以讀到這些福音的記載,可以讓我們知道,他是這麼偉大的救主,天國之王,神在肉身內而站在人群之中,實是不可思議的。如無這些福音,我們無法確知。

    2)福音記錄了耶穌是童女所生的故事。倘若他的誕生和凡人一樣,那麼他也會繼承了亞當的原罪,有犯罪的基因,就不能以死代替世人的罪,而必須付他自己的罪。但是福音說他是從聖靈由童女所生,因此無犯罪的本性,是一個完全無瑕的神人,他本身無罪才有資格頂替我們的罪,去付死亡的代價。正如以賽亞書五十三章5節的預言︰「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回**雖然承認耶穌為先知,但是不信他為童女所生。不但是他們,連現代許多基督教的領袖們也不相信,其中包括不少有名的人士,使得許多教會也否認了「童女所生」的神跡,因為他們不了解這是贖罪的必要條件,而忽視了這神跡的嚴重性。

    路加福音二章14節記載了,當他降生時,有大隊的天使向人報他誕生的佳音,並有天使贊美神說︰「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神!在地上平安歸與神所喜悅的人!」

    因為世上有人類以來,最重要的人已誕生在人群之中了。他是我們的主,我們的神!3)世上一般人並不相信耶穌是神。但是福音明確的介紹他為三位一體的神子。在父,子,聖靈中,他是唯一有肉體的神,這肉體是用來完成父的意志。以無罪之身來代替我們有罪的人而犧牲。當他復活後,顯現于門徒之中,門徒多馬不在。他不信耶穌的顯現,並說除非摸到他身上的傷痕才信。當耶穌再顯現時,叫多馬來摸他。多馬對他說︰「我的主!我的神!」他稱呼耶穌為神,耶穌並沒有否認或糾正他的稱呼,只向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當然,他所行這麼多神跡,也足夠證明他是神。4)我們往往想知道,天上的父到底是什麼樣子的,按照耶穌,他有這樣的解說。當門徒腓力對他說︰「求主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耶穌在約翰福音十四章9-11節,回答他說︰

    「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嗎?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嗎?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憑著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作他自己的事。你們當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即或不信,也當因我所作的事信我。」耶穌重復的申述父子合一的真理,並且用神跡來證實□所說的確是事實。他在福音中所說的話,都是天父要他說的,要使我們對神有更多的認識,讓我們知道神的標準是那麼的高尚和神聖,使人明白他的正義和愛心等等。但是這父子合一道理,是一般世人難于領會和接受的。

    5)若無福音,我們無法確知,預言天國之王和天國,不是抽象的,而是照字面之本義來應驗的。譬如,路加福音一章31-33節,天使加百列向馬利亞,預言到耶穌將會繼承他祖大衛的王位︰「你要懷孕生子,可以給他起名叫耶穌。他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神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他的國也沒有窮盡。」其中「懷孕」,「生子」,「起名」,「為大」,及「至高者的兒子」等都是依照字面的本意實踐了,因此剩下的預言,雖在耶穌初次來世時尚未完成,但也將必會照字面之意,在他二次降臨時成就。

    另一個例子是在馬太福音二章,當希律王問祭司長和文士,關于基督當生在何處,他們在第5節回答說︰「在猶太的伯利恆,因為有先知記著,說'猶大地的伯利恆啊,你在猶大諸城中,並不是最小的,因為將來有一位君王,要從你那里出來,牧養我以色列民。’」

    這預言是先知彌迦所寫的,在彌迦書五章2節,他預言到基督將誕生于猶大地的伯利恆城。耶穌就是在這城誕生的。對這預言,希律王也不抽象的去解釋,後來派兵去殺害這城的嬰兒。先知以賽亞對施洗約翰的預言,也是照字面的本義應驗了。在馬太福音三章3節提到以賽亞書四十章3節的預言︰這人就是先知以賽亞所說的;他說︰「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預備主的道,修直他的路!'」

    這些都是照文字本意實踐了的預言,從福音的記載,我們可以知道對預言的解釋,應當用字面本義的基本原則。6)有些人說︰「耶穌從未自稱為神唯一的兒子,如果他是神之子,也必像世人都是神的兒女。」但是福音明確的指出,耶穌是舊約中預言的彌賽亞,是神的兒子。我們怎麼知道呢?以賽亞書七章14節預言到,神將與人同在,他將為童女所生︰

    「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的意思。又在九章6-7節中,預言這嬰兒是神賜的兒子,這兒子本是全能的神,也就是猶太人期望的彌賽亞,將繼承大衛的王位。以賽亞說︰「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

    這兩個預言,在路加福音一章,天使加百列和馬利亞的會話中,也重復的提到。第二章,耶穌在伯利恆誕生,天使在10-11節對牧羊的人說︰「不要懼怕!我報給你們大喜的信息,是關乎萬民的;因今天在大衛的城里,為你們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

    基督是希臘文,就是猶太文的彌賽亞。大衛城就是伯利恆,應驗了上述彌迦書五章2節的預言。彌賽亞是神的兒子,在舊約中已明確奠定,並且在文法上可看出是神唯一的兒子。那麼耶穌是否自稱為彌賽亞呢?在約翰福音四章25節,當撒瑪利亞婦人對他說︰「我知道彌賽亞──就是那稱為基督的──要來;他來了,必將一切的事告訴我們。」耶穌說︰「這和你說話的就是他。」

    難道耶穌這話不清楚嗎?他不是自認為舊約預言的彌賽亞嗎?如果是彌賽亞,他就是神唯一的兒子,和世人完全不同。猶太夫子在他們的著作「道墨」書中說︰「整個世界就是為了彌賽亞而創造的。」事實上,整個舊約的主題就是彌賽亞。所以耶穌對這撒瑪利亞婦人說︰「我就是這彌賽亞。」是一句十分嚴重的話。耶穌有沒有直接自稱為神的獨生子呢?我們再看他向猶太人講的一段話,因他曾自稱為神所差遣來世「神的兒子」,那些人拿起石頭來要打他,因認為他這話是僭妄的話。在約翰福音十章36節,耶穌說︰

    「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他自稱是‘神的兒子’,你們還向他說,‘你說僭妄的話’嗎?」所以從這話中,我們可以知道耶穌曾自稱為神的兒子,只是這些猶太人不信他,要用石頭打他。這話足夠證實,他不但自稱為神的兒子,而且是神差遣來世的救主。

    7)同觀點福音透露出,神對以色列國將來的安排。若是沒有這些福音,我們很難知道大災難時代和天國時代的情形。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中,耶穌預言到大災難時期那些可怕的日子,告訴門徒,那時猶太人將特別受到逼迫,並形容這種逼害的程度是有史以來空前絕後的。在21節中,他說︰「因為那時,必有大災難,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很多人以為二次世界大戰時,他們受希特拉的逼害必是所說的大災難,可是將來的大災難,比這還要嚴重,實是不可思議的可怕。

    馬太福音二十五章,描寫到大災難後,耶穌的二次降臨,建立他的天國。在31-33節中,他將各國的人民分為兩群,信靠他的和不信他的。「當人子在他榮耀里,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

    在右邊是信靠他的綿羊,他們將承受天國。因此,這些福音透露出了一些將來神對人類的計劃。8)同觀點福音提到耶穌趕走污鬼附身的故事有五十多次。這些墮落的污鬼都是魔鬼撒旦的爪牙。魔鬼本身就想破壞神差遣耶穌降世來拯救世人的計劃。在馬太福音四章3-11節中,魔鬼三次試探耶穌,而且應用曲解的經句來欺騙他。但是三次均被耶穌引用經文上神所說的話擊敗了魔鬼。這故事對我們重要嗎?當然是十分重要的。因為我們可以看到,耶穌引用神的話來戰勝了那狡猾而利害的撒旦,最後魔鬼知道不是他的敵手,只好逃跑。

    這故事可以教導我們去模仿耶穌,當撒旦對我們狡猾的說︰「得救是這麼容易嗎?你以為你真的得救了嗎?」這種話是要使我們的信心動搖,我們必須回到經文上去,再讀神對我們的諾言。譬如耶穌在約翰福音五章24節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那听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我們可以完全依靠耶穌說的話,他是信實可靠的。他說的就是天父要他說的話。這種諾言是決不會落空的。9)從這些福音中,我們發現神憎惡這些誤導而轄制信徒的宗教領袖們。在馬太福音二十三章13節,耶穌對他們這麼說︰「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正當人前,把天國的門關了,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不容他們進去。」

    不只是耶穌所說的猶太教有這種領袖,我們可以從教會的歷史上,看到不少這種假冒為善的宗教領袖,不只是誤人誤己,而且逼害反對他們的人。因這些人讀了聖經之後,要宣揚「因信稱義」的道理,要傳「信主即可得救,罪得赦免」的恩典福音,但卻遭遇到這些宗教領袖的反對。歷史上記載了不少人因此被焚燒于柱上,不少人被下入監牢,還有不少人被開除教籍,逐出門外的悲劇。10)福音並且告訴我們,把宗教的傳統來代替神的話語是十分有害的。譬如,在馬可福音七章6-8節,耶穌說︰

    「以賽亞指著你們假冒為善之人所說的預言是不錯的。如經上說︰‘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你們是離棄神的誡命,拘守人的遺傳。」馬太福音二十三章中,全部都是耶穌責備宗教傳統的話,因這些宗教領導人,以傳統代替了神的話。他用「七個禍」來指出他們的錯誤。上文已說到,神子口中說的話,都是天父要他說的,這些人離棄了聖經上神的語言,而要人遵守他們的傳統,可以想像得到,這是對神多大的侮辱。這也是福音對我們的教訓。

    「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論到死人復活,神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嗎?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神的這句話是摩西在出埃及記三章6節,記錄下來神對他所說的一句話。雖然那時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都已是故人,但耶穌說他們仍是活人,身體雖死但人靈是活的,因神是活人的神。所以撒都該人是錯誤了,應多讀他們的聖經。耶穌稱摩西的紀錄為經文,而且推薦其可靠性。這故事給我們十分好的榜樣,耶穌總是用神的經文來回答人,因經文是神的諾言,也是真理的權威。他要人信靠神的語言,多讀聖經。

    12)福音中有許多原則是不分時代性的教導。譬如,信徒平時在生活上應常作禱告;又說到神的語言是十分重要的,因為耶穌引用這經句,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話。」由于神的話可以使我們產生信心。

    福音並教導人順服國家的政權,應當還糧納稅,如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二章21節,回答是否應納稅的問話,□說︰「這樣,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

    順服國家的政權也是羅馬書十三章的教導。福音並指出好人在罪惡的世界中常會受苦,不但說到舊約的先知常被逼害,耶穌自己也受惡人的苦。雖然他是完全無罪的義人,但是遭受到四面的攻擊。他告訴門徒說︰「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

    這是他在約翰福音十五章14節說的一句話,又在十六章33節他說︰「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是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

    若是世界不恨你,也許尚未知道你是基督徒。福音並提到一個普泛的真理,是不分舊約和新約時代的教導,那就是愛人如己,愛神,愛弟兄。

    13)福音可以幫助我們學習到別人有的錯誤觀念。猶太人以為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必也是神的子民。施洗約翰在馬太福音三章8-9節,指出他們口是心非的情形︰「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不要自己心里說︰‘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祖宗,’我告訴你們,神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他們忘掉了亞伯拉罕是怎樣稱義的,內心沒有信心,而采用遵行律法的辦法,想在神前稱義。以為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必可使他們成為神的兒女,認為有血統的關系,必會令神接納他們,完全忽視了亞伯拉罕是因信稱義的。

    同樣的道理,我們應該知道,不是因為父母是基督徒,也可以使我們得救。每個人必須站在他自己的立場上,對神有直接信仰的關系才行。耶穌對那些自以為是亞伯拉罕的子孫,而實際上對神並無信心的人說了這麼一句話,在約翰福音八章44節,他說︰

    「你們是出于你們的父魔鬼……」耶穌明確的指出,他們的父不是神而是魔鬼,因為他們的心中沒有神的真理,不肯接受他的愛子基督耶穌,可見他們不是神的兒女。

    不但耶穌自己治病,在第十章,他打發他的門徒去趕鬼及治病。叫他們只能去以色列的地區,向猶太人傳天國福音,不可進入外邦人之地。當然,這和十字架之後,傳給萬民的恩典福音不同。這都是福音書中給我們的知識。在耶穌治好大麻瘋病人之後,他叫這人按照律法的規定,去見祭司讓他查看。因為耶穌是猶太夫子,生活于律法之下,教導猶太人去遵守摩西律法。馬太福音八章2節開始,記錄了這一段故事︰「有一個長大麻瘋的,來拜他,說︰‘主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耶穌伸手摸他,說︰‘我肯,你潔淨了吧!'他的大麻瘋立刻就潔淨了。耶穌對他說︰‘你切不可告訴人,只要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獻上摩西所吩咐的禮物,對眾人作證據。’」

    我們應當想想看,耶穌會叫一個基督徒,去獻摩西所吩咐的禮物嗎?顯然不會,這是因為時代不同。當時耶穌的話是對律法下猶太人說的。至于大麻瘋潔淨後應行的事,是利未記十四章中的規定,並不是給基督徒去遵行的。從耶穌治好大麻瘋的能力上看,我們可以推想到他的諾言也同樣的有力。他在約翰福音十一章25節說︰

    「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他將信徒的死,看為暫時性的睡了,到時候必會復活,而有不朽的新身體,因為他已戰勝了死亡。

    15)福音中引用了許多舊約的經文,其中馬太福音引用得最多。這些福音並紀錄了耶穌提到舊約中的故事,可見得他認為舊約的紀錄是正確的,可靠的。譬如在馬可福音十章6-7節,耶穌講到創世記中的紀錄,他說︰「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記說到亞當的長子該隱謀殺了他弟弟亞伯的故事,耶穌認為是確實的歷史,在馬太福音二十三章35節,他說︰

    「叫世上所流義人的血,都歸到你們身上,從義人亞伯的血起,直到你們在殿和壇中間所殺的巴拉加的兒子撒迦利亞的血為止……」亞伯被殺是記錄在創世記四章8節中,祭師巴拉加的兒子撒迦利亞被殺是記錄在歷代記下二十四章20-22節中。

    至于挪亞建方舟及洪水泛濫全球的故事,耶穌也認為是人類歷史的事實,他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37-39節中說︰「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降臨也要怎樣。當洪水以前的日子,人照常吃喝嫁娶,直到挪亞進方舟的那日;不知不覺洪水來了,把他們全都沖去。人子降臨也要這樣。」創世記十九章說到所多瑪和蛾摩拉兩城,被神毀滅的故事,耶穌在路加福音十七章28-30節中,也引用為人類過去的歷史,他說︰

    「又好像羅得的日子;人又吃又喝,又買又賣,又耕種又蓋造。到羅得出所多瑪的那日,就有火與硫磺從天上降下來,把他們全都滅了。人子顯現的日子也要這樣。」約拿被大魚所吞,在魚腹內三日三夜的故事,有許多人認為是童話。但是耶穌預言他將被葬入地中三日夜,就如約拿確在魚腹中一般。在馬太福音十二章40節,他說︰「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里頭。」

    一般世人對聖經所記載的這些古代的的故事均十分懷疑,認為這些故事不過是童話而已,不可能曾真實的發生。尤其創世記說到,神在六日中,創造了宇宙萬物的故事,受到近代學者及一些宗教領袖們的誹難。但是在福音中耶穌接連的引用這些紀錄,當為可靠的歷史。我們到底應該信學者的判斷,還是耶穌的判斷呢?近代有些學者懷疑舊約開頭的五本書為摩西的著作。然而當耶穌引用到這些書中的經文時,總是提到這些話是摩西說的,而且是神的語言。還有一些研究神學的學者認為以賽亞書必有三四個著者,因文體的風格前後不很相同,必是一本綜合的書,不是以賽亞一人的著作。但是耶穌引用了以賽亞書前後許多經文,總是說︰「這是以賽亞說的」,所以我們必須斷定是學者們可靠,還是耶穌可靠。

    基督教的信仰完全基于耶穌是誰。如果不信他為神子的話,教會可以就此關門大吉,大家回家算了。可是新約時代的初期,可以替他作見證的人,不計其數。他應驗了各種舊約中對他的預言,在群眾中他施行了許多神跡。他復活後又顯現給門徒看,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6節說︰「並顯給磯法(彼得)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

    有這麼多的見證,我們深知耶穌所說的話是可信靠的。

    
正文 第二十章 耶穌對教會的教導
    1.舊約和同觀點福音

    

    我們已經看到,雖然同觀點福音並非是主要對教會教導的來源,但其中的知識對基督徒仍是十分重要的。上述的十五個原因,足夠使我們知道其價值。

    

    同樣的,舊約中的資料,雖然涉及以色列,並且摩西律法與教會無關,但是這些經文含有神的啟示,對我們都有益處。如羅馬書十五章4節所說︰

    「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

    

    舊約中並含有警告。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章7-11節中,說到從前以色列人貪戀惡事,神懲罰他們,這些歷史可以給我們作為鑒戒,他說︰

    「……也不要拜偶像,像他們有人拜的,……我們也不要行**,像他們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斃了二萬三千人。也不要試探主,像他們有人試探的,就被蛇所滅……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鑒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

    

    在羅馬書四章中,保羅論到亞伯拉罕的信心,神稱他為義。他在23-24節說,舊約記載了因信稱義的道理,也是為了我們的益處而寫的︰

    「‘算他為義’的這句話,不單是為他寫的,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里復活的人。」

    

    因此,當我們讀經時,總要記得「聖經對我們都有益處,但並不都是直接對我們的示命。」聖經的重要,是因為其中的經言都是來自神,經聖靈感動使人寫下來的。

    2.耶穌對猶太人的新教導

    

    當耶穌向猶太人提到即將來臨的天國時,他將摩西律法解釋到更深一層意義,牽涉到人內心的動機。暗示他的天國來臨時,將會和舊約時代不同。在馬太福音五章21-22節,耶穌論及他的新教導︰

    「你們听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

    

    在27-28節中,他再對律法解釋他的新教導︰

    「你們听見有話說︰‘不可**。’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里已經與她犯**了。」

    

    在第五章中,耶穌提到天國五次之多。如果他那時要建立天國,是他講解律法之「新認識」最好的時候。他是大衛王的子孫,舊約預言到他將繼承大衛之王位,而建立他的天國。但他被猶太人棄絕,天國也就延期了。

    3.耶穌對教會的教導

    

    在教會尚未成立之前,耶穌已向使徒們談論到這未來的「教會時代」,並講了不少對教會的教導。這些教導可以在約翰福音十三章至十六章中找到。這些談話是在他上十字架的前一天晚上,對門徒講的「樓房寶訓」。在這樓房上,耶穌對門徒講述到有關將來教會的教導,和以色列無關,而是專向教會說的。不像同觀點福音,他的教導多半是針對猶太人說的。樓房寶訓是他受難前對教會的預告。

    

    當時,他的使徒雖然都是猶太人,但是耶穌在這最後聚餐時,已把他們看為他的教會,不視他們為猶太人了。我們怎麼知道是如此呢?在約翰福音十五章25節,耶穌這麼說︰

    「這要應驗他們律法上所寫的話,說︰‘他們無故的恨我。’」

    

    律法是猶太人對舊約的總稱,不但包括摩西寫的五本書,而且包括先知所寫的歷史,詩篇等等。「他們無故的恨我」是詩篇六十九章4節中的一句話。這時耶穌已把他的使徒看為教會,不把他們看為猶太人而說「你們的」律法。是已將他們和以色列分開,而說「他們(猶太人)的律法」,使徒是教會的基礎,耶穌已把他們和世界分開,另眼看待,要他們明白他所講的是一種新的關系。這新關系也是今日我們和他的關系。

    

    在這難忘的晚上,耶穌談論到的題目很多,都和教會密切相關。他首先用水替他們洗足,表達出他的愛心︰

    1)洗足本是僕人的工作,是當時中東人的習俗,他們穿涼鞋,在路上腳染滿了灰塵,到人家時,主人往往叫僕人替客人洗足。耶穌是他們的導師,門徒對導師是僕人的身份。現在主人反替僕人洗足,耶穌這樣做法是要教導他們謙卑的態度,謙虛做個互相服侍的榜樣。

    

    這個對教會的教導是很重要的,因為一般人不會將自己看得比別人低,常常自我高貴,缺乏謙虛的心。保羅在這方面也曾勸勉信徒,在腓利比書二章3-5節,他說︰

    「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基督有服侍人的心,我們也應謙虛的來學習。保羅曾提到他的一位同工,有這樣的服務精神,在腓立比書二章21-22節,他論到提摩太說︰

    「別人都求自己的事,並不求耶穌基督的事。但你們知道提摩太的明證,他興旺福音,與我同勞,待我像兒子待父親一樣。」

    

    像提摩太這樣的人的確不太多。我們听到別人談論的事上,往往可以知道這人喜歡什麼。他是否關心弟兄們靈性上的長進,幫助他們的需要,在學習聖經上有進步,信心堅定等等。這個「別人」並不專指牧師,而是每個弟兄姊妹。在腓立比書保羅的教導,是給我們全體信徒的。

    

    2)在洗足時,彼得說︰「主啊,你洗我的腳嗎?」他拒絕耶穌替他洗足。這時耶穌告訴他另一個真理,他在十三章10節說︰

    「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你們是干淨的,然而,不都是干淨的。」

    

    唯有出賣耶穌的猶大一人是不干淨的,他說其他的使徒都已洗過澡,是干淨的。耶穌又說︰「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因此,洗足除了愛心和服侍外還含有另一個意義,只是到後來他們才會明白的。耶穌用洗足來代表靈性上的洗滌,當信徒與世俗接觸時,會染上一些不潔,就如腳在行路時,染上街上的灰塵。約翰一書一章9節說到這種屬靈的洗滌︰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這話是對已得救的信徒而言的。當神的兒女犯了罪時,有如足被污染。若要保持神家庭中的和諧,做兒女的必須要自己認罪,天上的父即赦免我們的罪,因有基督的寶血不斷的洗去我們的不義,使我們再與神和好。神赦罪不是他對罪寬大,而是因主耶穌已付了罪的代價,因此神赦罪是公義的。這種日常的洗滌,就是耶穌所說「後來會明白」的屬靈的洗腳。也是他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干淨了」之意。如果耶穌給門徒洗足不另含屬靈的意義,我們今天會繼續在教會中互相洗足了。

    

    3)這天晚上,在洗足後,耶穌給了門徒他的新命令。在十三章34-35節中,他說︰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為什麼這命令是新的呢?舊約中也有愛神愛人的誡命,律法包括六百多條命令,都是在西乃山時得到的。他所說新的意思,按照希臘文的字意有質量上的新,並非時間上的新。舊約教導猶太人愛弟兄如「己」,耶穌所說的愛,質量上高超過于愛自己的愛,要愛弟兄有如他愛我們的愛。這種愛比愛自己還要深,因為他的愛驅使他情願犧牲自己,上十字架去成全我們。所以這種愛比愛人如己的標準高得多了。

    

    耶穌又說,若是我們有這種愛心,即可顯出我們是他的門徒。門徒的身份並不是從教會的會員證顯出來的。也不是因你受過洗,每周去做禮拜,十一的奉獻,隨身帶著聖經,或是口中常提及經言,而證實出來。耶穌說是從這種愛心,別人可以認出你是基督徒。若是我們缺乏這種愛心,在做基督徒上是失敗的表現。因為這是主賜給我們唯一的新命令,有他住在我里面,也住在你里面,若是我們愛他,就應能互愛。他在十四章15節說到︰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這就是我們應當互愛的主因。

    

    4)在約翰福音十四章開頭的三節經文中,耶穌告訴門徒不要因他即將離開他們而憂愁,他去要為他們在父的家中預備他們的住處,會來接他們去同住。他說︰

    「在我父的家里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里去;我在哪里,叫你們也在哪里。」

    

    這就是教會的歸宿「和主同在」。這個期望也是基督教中最重要的信仰。相信耶穌基督會來接我們,去到他為我們預備了的地方,和他永遠同在。

    

    5)在十四章6節中,耶穌指出他是唯一使人得救的途徑。這是別的信仰做不到的。他說︰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耶穌離開他們是要到父那里去。人若要到父那里去,必須藉著他才能去得到,藉著他在十字架上代贖了罪,也是罪能洗淨唯一的道路;其他的辦法都是死路一條。因別的宗教信仰都無法救人。

    

    耶穌宣稱他是唯一得救的道路,他就是真理,他能賜人生命。沒有人敢這麼說,除非他是神的兒子。他繼續在9-11節中說到他與父的關系︰

    「……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憑著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作他自己的事。你們當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即或不信,也當因我所作的事信我。」

    

    他叫人從他所行的神跡上,看出他是父的全權代表。他和父是合一的。其他的宗教不信靠基督耶穌為救主,因此和天父的意志相反,是無法能使人得救的。

    

    6)那天晚上,耶穌對門徒的禱告上,加了一項新的指導。當他們向天父祈禱時,在各種事件上若能奉他的名祈求,他必為他們成就。在十四章13-14節中,他說︰

    「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你們若奉我的名求什麼,我必成就。」

    

    「奉他的名祈求」是教會的專利,以前的時代是沒有的。「他必成就」是他的諾言。但是我們必須注意所祈求的事,是否適于奉他的名。

    

    7)因為耶穌即將離去,他說將求天父另賜他們一位保惠師,就是稱為真理的聖靈。在十四章16-17節中,他說︰

    「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里面。」

    

    耶穌說這聖靈是世人不認識的,然而對使徒們是並不生疏的,因為這聖靈曾常和他們同在。但是當他是保惠師時,將會居住在每個使徒的體內。在什麼時候聖靈開始住在信徒之體內呢?是在五旬節時開始。在這時之前,聖靈是在他們身外和他們同在,而且可來可去。當聖靈居住在體內之後,是永遠和我們同在的。這是基督徒在教會時代特有的權利,和舊約時代的信徒很不相同。以前大衛王,以賽亞,摩西,亞伯拉罕都沒有聖靈居住在他們的體內。現在教會時代,凡信基督的,不論老小,都有聖靈內居。這是主的諾言,是基督教信仰的真理。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六章19節說到這真理︰「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里頭的。……」

    

    又在羅馬書八章9節說︰「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里,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這句話中的「心」里,應譯為「身」里。凡信耶穌的就是屬于基督的,因此必有他的聖靈住在他之內。保羅又在加拉太書三章14節說︰「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因此,當我們外邦人信主之後,也分享到亞伯拉罕的福份,不論猶太人或外邦人,都因信而得聖靈。用不著唱「聖靈來吧!」的詩歌來請求他的來臨,因他已在我們的身內。

    

    8)耶穌的談話牽涉到門徒生活上結果實的秘訣。他說門徒已因他講的道潔淨了,從此在生活上,天父可以因他們的果實而得榮耀。但是結果實的秘訣是要常在主中,從他那里才能得到結果實的能力。在十五章4-5節中,他說︰

    「你們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們里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常在我里面,也是這樣。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麼。」

    

    他又說,如果枝子和葡萄樹失去聯絡,就會干枯,將會被人拾起扔在火中燒掉。換句話說,不結果子的人,常會被世人毀了結果子的本能,有如火燒之後的灰炭一樣,無用了。

    

    9)耶穌告訴他們,世上的人會恨他們,因恨他們之先已恨了他;也因為門徒是不屬于這個世界的,便會受到世人的敵視。在十五章19節中,他說︰

    「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

    

    所以我們若在生活上,表現出是基督徒,就會遭遇到世人無故的憎恨。歷史上有許多明證,實是難以了解的現象。但值得安慰的事實則是我們雖然生活在這世界上,卻並不屬于這個世界。因為我們是天上的公民。

    

    10)在十六章中,耶穌談論到即將來臨的聖靈,在第8節他講到聖靈將在世上的工作︰「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聖靈對使徒們另有特別的工作,是要使他們懂得真理,可以記載下來。在13節中,耶穌說︰「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听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

    

    從這話上,我們可以知道,這些使徒在聖靈到來之後,漸漸得到了「一切的真理」,並且記錄了下來。

    

    這些紀錄就是我們所得到的新約全書。當使徒約翰寫完了他的福音,書信和啟示錄後,已完全記載下聖靈要他明白的真理,和預告將來發生的事。新約全書的記載是聖靈要我們知道的一切真理。當使徒這一代過去之後,聖靈已用不著再加添真理,因為耶穌已說過,使徒他們將會受聖靈的引導,去明白「一切」的真理。這些真理已全部記載下來,後代的人若再另寫聖經,或加添到新約之內,我們可以知道這些話不會是來自聖靈的。

    

    11)最後耶穌告訴他們,他即將回到天父那里去。並說父愛他們。在十六章27-28節中,他說︰「父自己愛你們,因為你們已經愛我,又信我是從父出來的。我從父出來,到了世界;我又離開世界,往父那里去。」

    

    耶穌並安慰他們,在事情發生之前,先預告他們,不要因他的離別而悲傷,要他們內心有平安。但是在33節中,預告他們將會有苦難︰「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里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

    

    耶穌已戰勝了世界,並且戰勝了死亡,所以在他里面,我們心中可以得到平安。

    

    為什麼耶穌等到上十字架的前一天,才告訴門徒這些事呢?因為在他未離去之前,他們尚無這種急需。當他離去時,新約成立,使徒是教會的基礎,在他開始建造他的教會時,這些教導對教會是十分重要的。

    

    約翰福音的後段有這些離別前的教導,和同觀點的三福音很不相同。約翰福音含有許多對教會的教導,而同觀點福音多半是耶穌對以色列人的教導。

    4.新命令的重要

    

    耶穌要信徒互相親愛,有如他愛教會一般。這是他的新命令。為什麼這命令是如此重要呢?因為這是他對教會唯一的命令。又因為愛心是人最缺乏的品質,也是最需要的。雖然舊約的「愛人如己」可以完全律法,但新命令的愛是更高超的標準。若我們愛神,就必須互相親愛,這是神所喜悅的。保羅在加拉太書五章14-15節中說︰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欲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他又在羅馬書十三章8-10節中說︰

    「……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保羅並不是在這里教導信徒去遵守律法,他曾說過信徒是「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羅馬六︰14),他是在提醒信徒,應當有愛心,這是神所喜悅的,而且愛完全了律法。新命令的愛是高超于律法的。

    

    還有一個為何愛心是那麼重要的原因,在哥林多前書十三章2-3節中,我們可以看到,缺乏愛心在信徒的成就上是慘敗︰

    「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秘,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麼,我若將所有的周濟窮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

    

    我若沒有真實的愛心,我就成為一個失敗的基督徒,因缺乏愛人之心,即使做好事但在神的眼中,我就算不了什麼。可見在基督教的信仰上,愛佔最重要的地位。在13節中,可以見到愛的重要性︰

    「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

    

    約翰一書中,說到真愛的來源,在四章7-8節中,他說︰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

    

    信徒是由神而生的,可以從神那里得到愛心,愛的來源就是神。約翰在11節繼續說,我們應從神那里學習到這種愛︰

    「親愛的弟兄啊,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

    

    雖然有些人很難使人去愛,但從神來的愛心,可以克服這些困難,讓我們向神學習他的愛。

    

    愛的定義是什麼呢?希臘文用agape這字來形容神的愛,他愛世上的罪人。如約翰福音三章16節所說︰「神愛世人」,愛是一種賜給,甚至于自我犧牲。神犧牲了他的獨生子,為了要拯救我們。所以愛的定義可以說是︰「為了別人的福利,而犧牲自己。」也可以說︰「自己付代價,使別人得利益。」如果我們給別人自己不要的東西,這不是愛,而是拋去廢物。但是若給別人所需的東西是自己所寶貴的,那就是愛。除了物質上能表達的愛外,哥林多前書十三章4-5節,還說到其他愛的特性︰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夸,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

    

    這很多很多的原則,都是來自神。

    

    信徒在世上的成敗,在乎他是否遵行耶穌的新命令。每個信徒都應多讀約翰一書及約翰福音,其中詳細說到的愛,這些是對教會至高的教導。彼得前書四章8節還說到愛的涵量︰「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

    

    弟兄若是得罪了你,愛心可以原諒他。愛是基督徒的標志,若是我們互愛,別人會看出我們是信主的。

    5.聖靈的教導

    

    主耶穌基督升天後,他對教會的教導都經由聖靈來傳達。他在世時,有些教導門徒尚未能領受,因他們受猶太傳統的影響很深。待教會成立後,耶穌繼續從天上教導他們,教導的媒介就是聖靈。我們怎麼知道呢?在約翰福音十六章12-15節中,耶穌說︰

    「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听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他要榮耀我;因為他要將受于我的,告訴你們。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說,他要將受于我的,告訴你們。」

    

    我們知道,耶穌在世時所說的一切話,都不是憑自己說的,而是天父要他說的。同樣的,當他離世後,聖靈所傳達給門徒的話,也不是憑自己說的,而是基督在天上要他轉達的話。門徒首次被聖靈充滿時是在五旬節,教會也是在逾越節後五十天才誕生,從此聖靈開始作引導的工作,令門徒漸漸「明白一切的真理」,並且「把將來的事告訴」他們。從使徒們的紀錄,我們才知道教會將被提升,復活,將會有不朽的身體;世界將會有七年的大災難;基督重臨後,將會建立天國,審判各國。千禧年後,將有大白寶座的審判,最後魔鬼被拋入火湖,新天新地來臨等等將來的事。

    

    這些資料全部記載在新約的書信中。我們知道這些話並不是保羅,彼得,雅各和約翰自己的意見,而是他們經聖靈感動而寫下耶穌對教會的教導。有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二章4節所稱︰

    「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

    

    耶穌預告門徒,真理的聖靈是來代替他的新導師,他從天堂得到耶穌的教導,傳達給教會。所以雖然耶穌不在世上來教導教會,他對教會的教導並沒有中斷,只是從另一處,經聖靈繼續教導他的使徒和新約的先知。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四章37節中說︰

    「若有人以為自己是先知,或是屬靈的,就該知道,我所寫給你們的是主的命令。」

    

    這是很有權威的話,因他在書信中所寫的,並不是他自己的意見,而是從主得來的命令。雖然這話說得不能比這更嚴重,但是在初世紀時,還有許多不同意保羅的人,他們不承認保羅是使徒,反而去相信一些假使徒。事實上保羅特別蒙恩,得到很多耶穌升天後的教導。他寫給教會的書信,實在是耶穌給教會的書信,僅是經保羅之手而已。

    6.結論

    

    對新約的認識上,最重要的一點是︰我們必須認清每處聖經上的話是對誰說的。不要忘記︰

    「聖經上的話都對我們有益處,但並不都是針對給教會的。」

    

    這樣,我們讀聖經時才不至誤解其意,將給別人屬于另一時代的教導,用在自己身上。換句話說,不要將神寫給別人的信,當為給我們基督徒的信。雖然這些信都是來自神,會對我們有益,但並不都是直接寫給我們的。聖經包括了兩個宗教,我們需要分明神給教會的信息。

    

    對新約的認識上,還須注意的一點是︰神對人有不同時代的處置,舊約的律法時代是自公元前十五世紀開始,直至耶穌上十字架為止。摩西領到神賜的律法,是專給以色列選民去遵守的。雖然他們並非比別種人優良,而且人數也微少,但他們是神的選擇,要他們去完成神對全世界人的安排。以色列人是「真神」的見證,神給了他們經文,並維護聖經正確無誤的責任。經過這些年代,他們的確不負所望,做到精確的維護。神並且要他們明白這些經文。

    

    除了律法和經文之外,神選擇以色列人第三個原因,是要從他們十二個族中的猶大支派,使救主出生。並且在彌迦書五章2節中,預言到基督出生的地點及猶大支派的出源。所以我們可以看到以色列人是舊約中很重要的主角。

    

    當以色列人棄絕了他們的彌賽亞之後,從十字架開始,神對人采用了新的處理辦法。這就是新約的教會時代,也稱為恩典時代,在這時代中每個信徒都有內居的聖靈,和律法時代的信徒很不相同。恩典時代的開始,即是律法時代的終止。保羅在加拉太書三章19節對此有說明︰

    「……律法是為什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

    

    這蒙應許的子孫就是耶穌基督。他來到後,被釘,升天。這本是為過犯添上的律法也就終止了。因為律法原是暫時性的,等候彌賽亞來到,即已完成其使命。

    

    聖經記載了每個時代的開始和終止,都有非常戲劇性激動人心的場面。當教會時代開始時,天上有響聲下來,如大風吹過,又有火焰如舌頭,落在門徒的頭上,他們被聖靈充滿,開始說起方言,講到神的大作為!當舊約時代終止時,自中午直至下午三時,這一段時間內遍地黑暗。又見馬太福音二十七章51節說︰

    「忽然,殿里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地也震動,磐石也崩裂,墳墓也開了……。」

    

    神伸出手來,將聖殿里的幕幔撕成兩半,露出了「至聖所」,明顯的表示猶太教和律法的終止,因為基督已在十字架上完成了律法。有如歌羅西書二章14節所說︰

    「又涂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于我們的字據,把它撤去,釘在十字架上。」

    

    並且猶太教的終止,神已不在聖殿里垂听人的祈禱了。這是耶穌在約翰福音四章21-22節的預告。他對撒瑪利亞婦人說︰

    「婦人,你當信我。時候將到,你們拜父,也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

    

    當時撒瑪利亞人並不去耶路撒冷的聖殿拜神,而上就近他們自己的山上去拜。舊約終止後,拜神已不在乎固定的地方,因為聖靈已開始居住在信徒的身內。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六章19-20節中,明確的指出︰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里頭;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因此在恩典時代神居住于何處呢?在你,我,每個信徒的身內。我們的身體就是聖靈的殿。為了如此我們應當保持身體的聖潔,也因弟兄姊妹都有同一聖靈,我們更應互愛,有居住在我們之內的神為愛的原動力。保羅在加拉太書五章13節說︰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欲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

    

    我們應當明確的認識,我們是不在舊約律法之下,而在新約的一個更高超之律下,那就是愛的律。讓我們用愛心來互相服事!

    

    最後,不要忘記,聖引的話對我們都有益處,但不全是給教會的,要分明什麼是針對我們說的。這樣,我們才是取悅于神的基督徒。

    
正文 介紹著者
    尼克•開利福大(NickKalivoda)在路易士安那州立大學的『成人教育系』擔任教師十多年,專講聖經學及聖經考古學。他並教導『校園查經班』多年,從1986年開始作無線電廣播講解聖經專題。他持有衛登大學聖經考古學的學士學位,及路州大學新聞系的碩士學位,並于1948-51年就讀于達拉司神學院。1981-83年他曾擔任當地日報宗教版的編輯。因他在事奉神的工作上有顯著的成就,1994年威司頓神學院特此給他頒發榮譽博士學位。他是西非醫療中心董事。每年州長早餐祈禱會中他是一位主持干事。美國中南區國際廣納斯會推舉他為,1987年之『今年信徒』。

    他對考古學及聖經均極有心得,並經常做導游帶隊游覽聖地,訪問經典上的名勝古跡。導游包括參觀各國博物館,匯集材料用于研究聖經考古學上的課題。他的著作包括《恩典》、《天堂之口令》,及二十多類聖經短課之講題,備有錄音帶紀錄供人學習。他曾經常被邀請到︰美以美會、浸信會、長老會、及聖經會等教會,在主日學中講解聖經。譯者楊淮熙(MyronYoung)e-mail:mhyoung77@hotmail.com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