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天糧
作者︰佚名
十 二 月
十二月一日 破碎器皿 十二月二日 只管站住 十二月三日 頌贊歸主 十二月四日 必跟隨你
十二月五日 福音大能 十二月六日 悅人眼目 十二月七日 撇下一切 十二月八日 直到如今
十二月九日 見證真理 十二月十日 作鹽作光 十二月十一日 走什麼路 十二月十二日 事奉兩主
十二月十三目 先求神國 十二月十四日 事神作王 十二月十五日 與俗為友 十二月十六日 關主門外
十二月十七日 獻給誰用 十二月十八日 基督的愛 十二月十九日 里面道路 十二月二十日 將來審判
十二月二十一日 基本地位 十二月二十二日 神的旨意 十二月二十三日 傳揚基督 十二月二十四日 分給基督
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內關系 十二月二十六目 活著目的 十二月二十七日 屬靈實際 十二月二十八日 怕被棄絕
十二月二十九日 乃靠聖靈 十二月三十日 獻上活祭 十二月三十一日 得著冠冕  
十 二 月 十二月一日 破碎器皿
    “我好像破碎的器皿。”(詩31︰12)

    一個破碎的器皿,可以說是毫無用處了,然而在聖經中卻常提到一些破碎的東西有某種用處,甚至有些非破碎不行,器皿不破碎,里面的東西流不出來。

    摩西曾用杖擊打磐石使活水涌流出來,基甸和跟隨他的人打破瓶子,將內中藏的火把釋放出來(士7︰16,20)。馬利亞將玉瓶打破,才將香膏倒出來,澆在耶穌的頭上,主耶穌也是將自己的身體破碎了,才有血和水流出來,洗人罪惡,賜人生命。如果器皿沒有破碎,里面的寶貴東西就不能出來。

    有誰願意破碎自己呢?有誰願意被破碎呢?不願意自行破碎的人,常要被破碎,雖然是痛苦的,羞慚的,卻是必須的。否則不過是一個粗笨的瓦器而已,但外面的人破碎了,里面的人卻更新成長了。破碎的方法不同,可能是借著環境的變遷,不幸的遭遇,試探的壓力,總以將我們這個天然的生命破碎為目的。

    不過也有人自行犧牲,打碎,將自己和肉體以及世界情欲等均置之死地,這是更為有福的。

    
十 二 月 十二月二日 只管站住
    “不要懼怕,只管站住,看耶和華今天向你們所要施行的救恩。”(出14︰13)

    神常將我們帶到絕境,遇見極大的危機,看來無法過去,如同以色列人來到一個地步,前有紅海、後有追兵,似乎只有等死。然而神的意思並非如此。人的盡頭是神的起頭,人的無路,是神的出路,所有的危機,都是一個轉機,最大的危機是最大的轉機,沒有危機就沒有轉機。在我們屬靈的路上所遇到的危機,是給神的機會,叫我們在那里遇見神,因為沒有神插手在其中,危機就無法過去。

    逃避危機的人,一帆風順的人,似乎很得意,然而也失去最大的祝福,看不到神極大的榮耀,危機使自己一直無能為力,從別人也得不到幫助,只能倚靠神。我們有一位全能的神,他樂意拯救我們,他願意為他自己作見證,顯明他是信實,榮耀的神。他願意他的子民進一步地認識他,倚靠他,順服他。所以在遇見危機、困難、絕路的時候,正是我們要看見神大能和榮耀的時候,不要懼怕,只管站住,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主。

    
十 二 月 十二月三日 頌贊歸主
    “被殺的羔羊,是配得權柄,豐富,智慧,能力,榮耀,頌贊的。”(啟5︰12)

    宇宙間有誰配得榮耀,頌贊,敬拜呢?只有被殺的羔羊基督;但我們卻常將榮耀,頌贊,歸于某一個人。將愛情,精力,財物歸給別的人,但那一切都不配得。人都是軟弱的,敗壞的,也是極其短暫,有限的。將我們的一切歸給任何人或事物都是愚昧和錯誤,是不值得的。

    惟獨神的羔羊基督,他是宇宙萬有的主,他是萬有的創造者,承受者和維持者。難道他不配得到我們的敬拜和贊美嗎?他降世為人,為我們舍命流血來救贖我們,不值得我們全心地感謝,稱頌嗎?他那樣長闊高深的奇妙大愛,不值我們完全地愛他,將一切獻給他麼?是的,再也沒有誰能和他相比,與他相爭,能奪去我們所有的身心,以及所有的敬拜,感謝,贊美了。

    讓我們不住地唱新歌吧,惟獨他配、因為他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給神,又使他們成為國民,作祭司歸于神,在地上執掌王權。但願頌贊、榮耀,權勢都歸給坐寶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遠遠。

    
十 二 月 十二月四日 必跟隨你
    “路得說,不要催促我不跟隨你,你往哪里去,我也往那里去。”(得1︰16)

    走道路非常重要,不同的路會引到不同的地方去,這是有嚴重結局的。屬靈的路更是關系到今生的禍福,永遠的得失。聖經從起初就很注重這個問題。該隱和亞伯就是走了兩條不同的路(猶11),亞伯拉罕和羅得也是代表走不同道路的人,他們所遭遇的事都是作我們的鑒戒。以掃和雅各何嘗不如此,分別是太大了。以色列人出埃及,經曠野,進迦南,完全是道路問題,迦勒就是好榜樣(民14︰24)。

    當我們讀到路得記時,會發現這是一個揀選道路的最好榜樣。摩押女子路得,當丈夫死後,決心要跟隨婆婆回以色列地去,她甘願離開本族,父家,親友,往一個完全陌生的地方去,真是前途茫茫。然而她知道一件事,就是跟隨婆婆去事奉真神,因為她看到本地本族都是拜偶像的人,惟獨婆婆所信的是真神,她的國是屬神的國,揀選神和他的國夠了,其余的算得什麼呢?她的嫂子可以去找一個新夫,有一個新家,但一生如草木般地過去了。死亡以後無人紀念,路得卻不但因此大大蒙福,又成為大衛王的曾祖母,在耶穌的家譜上有分,後世一一直紀念,在永世里也有地位和價值。

    
十 二 月 十二月五日 福音大能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1︰16)

    我們憑什麼去救人呢?似乎沒有什麼權柄和能力,好像只對人講幾句話,傳一次道不見得有什麼用處,所以也就不重視傳福音的工作。然而保羅在這里說,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那也就是說,只要我們傳福音,神就有能力救人,不是人有什麼能力,而是福音本身有能力。這一點在許多人身上可以證明,因為福音今天已經傳遍天下,救了許多的人。

    可是我們必須傳真正的福音,只傳人的高言大智,和世上的知識學問,自己的經歷認識還是不夠,也不能救人。傳福音就是要傳聖經所見證的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羅l︰2,3)。他為我們的罪死了,埋葬了,第三天復活了(林前15︰4)。使人因信他復活並承認他為主就可以得救(羅10︰9,10)。如果我們以福音為恥,不肯傳世人以為愚拙的十字架道理,就顯不出神的大能(林前1︰18,23)。當我們只知耶穌基督和他釘十字架時,所得的效果是出人意外的,因為這樣人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林前2︰2-5),神要為福音作見證。

    
十 二 月 十二月六日 悅人眼目
    “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創3︰6)

    在人類開始的時候,就有二條路擺在前面,有二種東西可供揀選,正如生命樹和分別善惡樹所代表的;一個是永遠活著,一個是死。神也明明加以禁止,不可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然而人吃了禁果,走上了滅亡的路,這是為什麼呢?

    因為這棵樹上的果子,看起來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人只看到目前的利益和快樂,沒有看到嚴重的後果,他們一時得到些滿意和快樂,但所失去的真是太大了。不但失去整個的樂園,也喪失了生命,失去神的同在和祝福,而得到的只是一時的悅目和可口,似乎是得些智慧和知識,但也因此得了錯誤和罪過的根源。因為知道善惡卻不能去行,而且常作出錯誤的判斷,為此是得不償失了。

    直到今日,撒但也常以此來引誘人,借著肉體和眼目的情欲,並今生的驕傲,也就是那些世界上的事,使千千萬萬的人都在那里追求這些,卻不知損失有多大;不少信徒也是如此,因愛世界而將神丟棄。

    
十 二 月 十二月七日 撇下一切
    “這樣,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33)

    許多人願意作主的門徒,但有的人一開始就走不上去,有人中途退後,有人不跟從到底。這是什麼緣故呢?最大的原因是如前面主耶穌說的,不能愛主過于愛別的人”或者不肯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再就是不願撇下所有的跟從主。因為這兩方面有矛盾,不可兼得,必須舍去一方面才能得到另一方面。

    作主的門徒要跟從主,主到哪里就要跟到那里,不能在自己的家中作主門徒的,舍不得離家和親人,哪能出去跟從主呢?就是離開了家,但是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也不行。因為跟從主並不是安逸舒適的,並不是完全合乎自己意思的,會有各種艱難困苦,會有重軛和擔子,會遇見一些事,似乎是強加在自己身上的,是自己所不願意接受的,這些就是自己的十字架,必須天天背起。

    並且不是一次舍去,放下,背起就好了,完成了,一次撇下,以後還有要撇下的。因為隨時仍能再有得著、喜好、與愛戀的,這些東西會抓住我們,吸引我們,使我們不能再跟從主往前走。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跟從主,今天你感到有什麼東西必須撇下呢?

    
十 二 月 十二月八日 直到如今
    “起名叫以便以謝,說到如今耶和華都幫助我們。”(撒上7︰12)

    當我們一年到頭,或中年的某個時期,特別到老年的時候,回頭一看,雖然經過許多艱難、困苦、波折,然而我們不能不說,到如今耶和華都幫助了我們。若不是他的幫助,我們不知道已經落到何等地步,早已站立不住,甚至已經死了。

    在患難中,他搭救了我們,在悲痛中,他安慰了我們,在缺乏中,他供給了我們,在軟弱中,他扶持了我們,在失敗中,他挽救了我們,在疾病中,他醫治了我們,在傍徨中,他帶領了我們,在愚昧中,他啟迪了我們,在黑暗中,他光照了我們,在搖動中,他堅固了我們,在過去的年日中,他曾听我們無數次的禱告,赦免了我們無數次的罪惡,賜給我們數不盡的恩賜,教訓我們說不完功課,攔阻我們多少的過失,引導我們走多少的義路。

    真的,到如今,他一直沒有丟棄我們,厭惡我們,總是恩待我們,看顧我們,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反以最大的慈愛,向我們招手,撫摸我們,懷抱我們。我們該何等地感謝,贊美,愛他呢?

    
十 二 月 十二月九日 見證真理
    “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听我的話。”(約18︰37)

    只有真理是實際的,是永遠的,其他一切都要改變,都要過去。雖然科學有些是符合客觀的規律,但那是屬物質界的,也不一定完全正確。對靈界和道德是不適用的,不能解決我們與神的關系,和生命的問題,對宇宙觀和人生觀不能給以完全的解答。至于哲學,以及其他的思想,理論,宗教等更比不上聖經真理,不能給人以明確的指導。

    所以我們若沒有真理可遵循,實行,而不過按照人的常識,自己的願望或其他的目的,來度此一生,就完全錯誤。因為那一切不符合神的旨意,不會是必成的事實,只是一種自欺、受迷、愚昧的產物,對人毫無益處,以畢生精力、才能,投向無邊無際的海洋,歸于無影無蹤,何等可惜。

    要尋求真理,只能從主耶穌那里得到,與真理完全結合,思想,言行都在真理里面。不合真理的完全不作,不愛,不求,這樣就不會徒然了。神的話就是真理,基督就是真理,聖靈引導我們進入一切真理,所以我們不能離開。

    
十 二 月 十二月十日 作鹽作光
    基督徒在世上有基本的使命和責任,那就是要作世上的鹽和光(太5︰13,14),而不是毫無目的地活下去,以為信主只為得些今生的好處,等候將來上天堂就是了。一個黑暗、罪惡、痛苦的世界,千萬的人需要鹽與光。如果世界沒有鹽,世界要變為一個腐爛、腥臭、毀滅的世界。沒有光,世界更變成一個黑暗,恐怖的世界。

    物質的世界如何需要鹽和光,在同靈的世界里,更是需要鹽與光來維持它的道德;除掉各樣的罪惡,指明人們的方向,增加人們的快樂。這責任就落在我們基督徒的身上,我們天天活在世人中間,與人有許多接觸的機會,我們是否起了鹽和光的作用,帶給人有什麼好處,或者如同失了味的鹽,放在斗底下的光一樣,使人不覺得有什麼特別,也看不到有什麼兩樣,沒有吸引人的地方,不能使人有改變。這樣就不是一個真基督徒,不能使主的名得榮耀了。

    失味的鹽要被丟在外面(路14︰35),現在無用,將來也無用;今天發光的大小,與將來在神國里的榮耀的大小,是相關連的。

    
十 二 月 十二月十一日 走什麼路
    永遠的前途是由今生這幾十年決定的,將來的分別極大無比,絕不能听任不理,等閑視之。為此聖經中有很多關于這方面的教訓與警告,不但一般人需要有一次徹底的選擇,要悔改信主走永生的道路,而對信徒來說也要作這樣的選擇,要走主的道路。因為有偏離正路,遠離主,失去所應許福分的可能。(太7︰13,14)

    我們天天都在走路,所走的究竟是什麼路呢?是走滅亡的路,或永生的路?是寬大的路,或窄小的路?是人多的路,或人少的路?是走神旨意的路,或是走自己的路?是跟從主或者隨從人?是天天舍己背十字架,或者要求自己滿足,讓肉體有所得著呢?這不僅是外面走什麼路,也是里面走路的問題,我們的心究竟願意走什麼路,願意向哪個方向去,是隨從聖靈走屬天永生的路,或是隨從自己肉體的生命,仍走一條世俗的路呢?

    屬靈的路不會是白走的,也不是一直走的,不久會來到終點;那時分別就大了,永遠的得失榮辱都因之而定。在世上短短的幾十年,卻決定了無窮的幸福與痛苦,關系是太大了。那時再想回頭來重新走路是不可能了。現在仍有一點時間,末後一段路可走,應當抓緊這時機走永生的道路。

    
十 二 月 十二月十二日 事奉兩主
    信徒最大的難處,就是心懷二意,想事奉兩個主,追求兩個不同的目標,過一種混雜的生活,甚至可以說是有雙重人格,他們愛神又想愛世界,跟從主又不肯舍己,有時隨從聖靈,有時隨從肉體,有時為主作工,有時為世俗忙碌。因此,內心一直有爭戰。甚至過了多年,一事無成,兩面都不討好。(太6︰24)

    人不能心懷兩意,想事奉兩個主,走兩條路,這是自欺妄想,絕不可能的事,最終發現錯了,已是太遲了。應當立刻下定決心,揀選事奉一個主,追求一個目標。那當然應當揀選事奉神,走主的道路,向著天上永遠的目標前進。世界和其上的一切撇得越多越好,而不是得的越多越好,應當恨惡一切情欲,而不是要滿足它。因為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永遠長存。

    我們可以看到許多事奉兩個主的人,他們雖然表面上在事奉神,心中卻有偶像,或者有人外表在忙碌屬世的事,心中卻仍想為神作些工,也有人似乎一半為主,一半為別的。這種情況都不行;因為心不專,目的不一致,想兩方面都不放棄,結果是雙方面都得不著。

    
十 二 月 十二月十三目 先求神國
    許多信徒覺得太忙,有許多事要作,許多責任本分不能擺脫,所以將屬靈的事忽略,放在一邊,想先將別的事作好,等有機會再追求屬靈的事!他們沒有把神放在第一,將永遠的前途看為重,而將今生,世界,暫時的事看為重。因為這些事是現實的,迫切的,必需的、而屬靈,屬天的事,則屬遙遠,不必立即追求的,卻不知什麼是更迫切,更現實,更重要的。

    主耶穌說,“你們要先求神的國和他的義。”(太6︰33)這先求才是真的求。後求等于不求,那些先求別的東西的,都是沒有求神國的人,因為別的東西是求不完,求不盡的,天天有所求,事事有所要,那還有什麼時間和力量去求神的國和他的義呢?我們必須立定心志,將神國的事看為第一。當求神的國與別的事情發生沖突的時候,首先是為著神的國,這樣似乎要耽誤別的事,會缺乏所需的東西。其實不然,主在這里說,“別的東西也要加給你們了。”若專求,先求別的東西,恐怕反而什麼都得不到。

    比較起來什麼更重要呢?全世界也不足換神的國。因為那是永遠的事,最榮耀、美好、快樂的國,不但失之可惜,更要忖一切代價來換得,像那個買賣人,變賣一切所有的,得那顆重價的珍珠一樣。

    
十 二 月 十二月十四日 事神作王
    “他的僕人都要事奉,……他們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22︰3,5)

    今生的機會、地位、恩賜、工作等都不是均等的,差別很大,有人有很多機會為神工作,有人卻機會很少,有人有許多知識、恩賜、好的環境、地位、金錢,可以為神用;有人卻沒有適當條件,像古時的奴僕,甚至人身自由都沒有,這難道是神不公平嗎?有人毫無作用,默默無聞,度過此生,而將來又得不到什麼報償,永居人下,他失去榮耀嗎?

    不是的,神不偏待人,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2︰6,11),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托誰,就向誰多要(路12︰48)。那個窮寡婦所有的是太少了,但在神面前蒙悅納,得稱贊的機會與那些財主是均等的(路21︰1-4)。這不在乎外面的條件和機會,乃在乎內心的情況和態度,在極困難的情況下,為主所作的雖少,卻勝過條件好而未盡到本分的人(林後8︰2,3)。

    真正的地位、工作、權柄、榮耀乃在永世里,但是由今生而定的,今生謙卑事奉神,作他忠心的僕人,可能只在一些小事上忠心(太25︰21;路19︰17),盡了所能的(可14︰8),就要在永世里有機會作神的僕人,事奉神並且作王直到永永遠遠,所以不要抱怨機會少,能力小,乃看是否利用最少的機會,盡到最大的忠心。

    
十 二 月 十二月十五日 與俗為友
    一個信徒里面的光景固然很重要,外面的生活也很重要。里面的光景可以說是與神的關系怎樣,外面的生活,可以說是與世界的關系如何。以里面屬靈的光景來說,與神是不是疏遠,愛主的心有沒有失去,是不是叫聖靈擔擾。以外面的生活來說,是不是與世俗為友,與世人毫無分別。仍然貪愛世界,體貼肉體,不像一個基督徒,使主的名不得榮耀?(雅4︰4)

    與世俗為友,不但指與屬世俗的人為友,也是指專注于世俗的事。有的信徒可能沒有與世俗的人為友,里面卻充滿世俗的事情。在生活,習慣,愛好,欲望各方面,都是世俗的一切,是神不喜悅的,不能分別為聖,顯出是神的兒女,是從世界召出來的人。與世俗分別多少,是與神親近多少成正比,與整個的屬靈前途大有關系。神當初呼召亞伯拉罕,他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大蒙祝福而羅得遷往所多瑪就完全墮落。神召以色列人出埃及也是很好的例子,是選民的基本行動,而他們心想埃及,是失敗的最大原因。

    但願神的兒女們都從這里下手,徹底離棄世俗,從其中分別出來。

    
十 二 月 十二月十六日 關主門外
    信徒最重要的事是與主的關系如何?雖然外面可能仍然是主的門徒,是屬主的人,里面可能與主疏遠了,甚至將主關在門外,不事奉主,愛主,討主的喜悅,而是令主傷心,羞愧,因為你將別的人或東西看為重大,對主卻輕忽隨便,在你的心中沒有主的地位,不但沒有主,每天也沒有和他交談,只想到與別的人在一起,將別的事先作好,先達到別的目的。

    主卻不忍心離棄我們,一直在叩我們的心門(啟3︰20),已經叩了許久,等候許久了,對有的人也許也等了多年;叩叩,等等,至今仍未開門,接主進來。若我們的心中沒有主,是不會有平安,喜樂,屬靈的光景當然是完全不對的。不但叫主傷心,也使自己受到極大的虧損,因為將來有一天,要像五個愚拙的童女一樣,被主關在門外,那時哀哭也來不及了。

    現在就接主進來,和我們一同坐席,是何等的快樂,甘甜。這是無窮的福分,將主關在門外,卻是將一切的恩典,都拒絕了,也就是將自己關在那一切的外面,將萬有的主,榮耀的神關在外面,那損失該何等的大呢?

    
十 二 月 十二月十七日 獻給誰用
    “更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獻給主。”(林後8︰5)

    我們的生命、光陰、身體、力量都是寶貴的。我們究竟願意為誰而用?過去或現在正為什麼用,我們每天是為什麼忙碌?我們盼望,追求,得著的是什麼?到末了我們會覺得那樣的一生值得嗎?不會後悔麼?即使得到一些名、利、地位,又是何等短暫、虛空!

    另一方面,我們是屬神的人,是主所救贖的,理當將自己的一切獻給主。我們將屬于他的獻給別人,或歸自己用,那是錯誤的,不義的。所以聖經中對于奉獻的道理講得很多,這不但是神的旨意,也是我們對待神根本的表現,我們所說的奉獻,是完全的奉獻,是將自己和身體以及一生皆獻上,而不是指只奉獻一點金錢,作一點工作,用一點時間來靈修,敬拜就是了。因為其余的光陰和力量仍為別用,還不能滿足神的心,討主的喜悅。主用寶血的重價買了我們整個的人,而不是只買我們的一部分,就是完全地奉獻,仍不夠報答主。

    
十 二 月 十二月十八日 基督的愛
    “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弗3︰18)

    宇宙中最大的能力是愛的能力,人世間也是如此,只有愛肯犧牲自己,能征服人心,只有愛能給人喜樂,只有愛永不止息,但我們到那里能找到這個偉大的愛,真正的愛,永遠的愛來呢?從任何人那里都找不到,只有從神那里。神就是愛,而神的愛是借著基督彰顯出來的。

    神到小小的地上來作卑微的人,這就是最奇妙的愛了,他竟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受那樣羞辱、痛苦,來擔當我們的罪,更是他的大愛,乃是為著救我們這些敗壞不堪的罪人。甚至知道我們蒙恩以後仍然會對他冷淡無良,他卻愛了我們這些不可愛的人,把我們一個一個地尋找拯救,並一直愛我們到底。

    救我們不止是不下地獄,更是賜給我們永生,在天上永世里作他的配偶,再不分離,同樂,同榮。他揀選我們作他的新婦,成為他身上的肢體,與他聯合成為一靈,這是何等的愛。他的愛是何等地長闊高深,實在是過于人所能測度的,我們對他有什麼反應呢?我們的心是否完全被他所得呢?

    
十 二 月 十二月十九日 里面道路
    “借著耶穌基督在你們心里,行他所喜悅的事。”(來13︰21)

    基督徒所走的是一條屬靈的路,生命的路,信心的路,是走一條行神旨意的路,但必須從里面開始,外面沒有用,按常識、人情、事理行,並不是神所決定的。隨從外面的人活著,是一個矚肉體的人。天然的人,憑人的喜好、理智、情感都是以自己為中心,活在自己里面,他與神的旨意和目的不合。這些只為今生暫時的利益,過一種虛空的生活,走一條死亡的路。

    我們不能以為可以走自己的路,屬世的路,自由的路來自欺。這不是真理。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過去,都要毀滅,你想要抓也抓不住,還是及早醒悟,要追求真實,永存的,合神旨意的,只有隨從聖靈來行,靠著在里面耶穌基督的生命來行神所喜悅的事。也就是說從心里來遵行神的旨意,如果心有責備、不安,是表明路走錯了,屬靈的光景不對了,與主的關系脫節的,必須立即改變。那也就是一方面按聖靈所指責的認罪悔改;另一方面把自己奉獻給神,願意絕對、完全地照神的意思行,不管要舍去什麼,付什麼代價,將心向主敞開,直到我們里面完全地向著神。

    
十 二 月 十二月二十日 將來審判
    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5︰10)。

    我們所有的生活,工作,將來都要受到審判,不是隨便度過一生了事,是關系到我們永遠的前途;在國度里的賞賜,也可以失去所應許的福分。像以色列人倒斃在曠野,不能進迦南應許美地一樣,問題是非常嚴重的。我們必須認真地面對,將來在主面前所要受的審判。雖然我們因信得救,不至滅亡不下火湖了,但進天國以後的情況仍有極大的分別。

    世人要對他們的行為負責,信徒也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不是關于得救與滅亡的問題,卻關于承受國度和得著永遠榮耀的問題,這是極大的問題,今生任何事不能相比,猶如一滴水比不上海洋一樣。今生的一切得失、苦樂、榮辱,都只是一剎那的事,不過如同作一場夢一般,幾十年轉眼即逝,而在永世里將怎樣過是太嚴重了。

    然而永遠的前途都是由今生這幾十年決定的,我們今天的生活、工作、道路,會決定將來的一切。因為人就是根據這些享受審判,受到報應。為此我們必須正視要怎樣活下去,走哪條路?怎樣對神,對人,對自己負責?什麼是我們的依據?要認真地尋求神的光照和指示。

    
十 二 月 十二月二十一日 基本地位
    “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林前6︰19,20)

    世人在神面前是罪人,是滅亡的人。若不是基督的救贖,人是不能存在的。連整個的世界都要毀滅,只是因為基督的救贖,人才能在他里面得救,重生,在神面前能永活下去。這樣,我們信主的人就是被主救贖,屬神的人,只當為神活著,按著神的旨意活著,而不能再站在原來的地位上。如果仍站在原來的地位上活著就是犯罪,背逆神。

    我們應當時時站在新的地位上,即在基督里蒙救贖的地位,作神兒女的地位,新人的地位,不再屬世界和肉體,乃完全屬神,當完全為主而活,不再是自己的人,有自己的主權,支配自己的一切,也不能自己決定,尋求自己的前途和目的,一切要讓神作主,讓神的旨意行在我們身上。這樣,我們不僅不是失去自由,成為廢人,而正是成為從罪里得釋放的自由人,而且是最有用的人。

    總之是一離開在主里的地位,一切都不對了,靈性也墮落了,想要維持下去是不可能的。只有重新回到神面前,承認自己的錯誤、背離,而再次奉獻,把自己完全交出來放在祭壇上。

    
十 二 月 十二月二十二日 神的旨意
    “求你指教我遵行你的旨意。”(詩143︰10)

    宇宙間只有一位主宰,他按自己的意思統管一切,凡與他的旨意不合的,就不能存在。撒但背叛了神,違反神的旨意,最終只能進入永火。始祖亞當背叛、違反神的旨意,世人也只有滅亡。人不可能離開神,不管神的意思如何,而獨立生存,自由行事,那除非自己另外去造一個世界。但人不可能,而現時在神所造的宇宙中,只能順服神而生存。

    我們是蒙救贖的人,更是屬神的人,從今到永遠只能在神的旨意里生存,這是神救贖的目的,和我們當盡的本分,並且在神的旨意以外,也是行不通,是不可能實現的,一定要違反神的旨意,不是遇見神的管教而悔改,就是將來要受到審判和懲罰,失去神所應許的福分,受到該受的報應。

    所以信徒一生沒有別的路,只有遵行神的旨意,而不能再走自己的道路,或跟隨任何人,想在神以外得什麼好處,是幻想,自欺。不要等到一生的路快完了,所余時間不多,再醒悟過來。走回頭路,重新開始,可能連那個機會也沒有了,所以還是趁現在立刻回轉過來。

    
十 二 月 十二月二十三日 傳揚基督
    “所傳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林後1︰19)

    傳道人不傳耶穌基督,而傳別的任何題目,都對人無益,因為一切的道理、知識、經歷、見證,若與基督沒有直接關系,叫人摸不著基督,與他有更親密的交通,都沒有達到目的。人沒有得到基督就什麼都沒有得著,所得的也是虛空的,暫時的,外面的,沒有真正的屬靈意義。

    因此使徒們不傳別的,只傳耶穌基督,這一粒種子撒下去,能結出許多子粒來。將耶穌基督介紹給人,將人帶到基督面前,這就是傳福音的目的。對信徒進一步的造就也是如此,使人更多,更完全地得到基督,並被基督得著。此外沒有別的,因為這是神的旨意,是永遠的實際,在基督以外一切都沒有生命,沒有真實,都要過去。

    主耶穌說,“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約12︰32)當我們將基督從地上舉起來的時候,也要吸引人來歸他,他曾在十字架上被舉起來,照樣我們傳釘十架的基督,十架的愛永遠是吸引人的能力,他是被神的右手高舉,復活升天了,被立為主,為基督了。所以傳那位復活升天得榮耀的基督,並傳他為主,就能吸引萬人歸他。如果在我們身上將他高舉,則也能吸引人來歸主。

    
十 二 月 十二月二十四日 分給基督
    “只把我所有的給你,我奉耶穌基督的名。”(徒3︰5)

    當我們與人交通的時候,我們能給人什麼呢?我們所有的一切都不足給人以喜樂,祝福和滿足。即或能給人一些幫助和快樂,那只是杯水車薪,表面而已,對人內心無大益處,對人的靈性毫無幫助,因為人心靈的需要只有主耶穌能供應和滿足。我們也只有將基督供應出去,才能使人真正有所得著。若不是在基督里的交通,不能長久,不能維持下去,結果一定會使人不滿,甚至厭倦。

    最與主有交通的人,乃是最能流露,彰顯基督的人,他能發出基督的馨香,流露主的愛,彰顯主的榮美,帶著主的恩典和真理,見證主。每逢和這樣的人交通之後,能感到又一次遇見了基督,更多地認識了基督,分享了基督的生命和豐富。

    所以不只是我們講什麼,乃是我們是什麼,將里面的生命分給人才行,如果只有知識,里面沒有主的話,主的靈,主的生命,遇見人的時候,就是勉強說幾句道理,勸勉的話,也是空的,死的,對人毫無益處。因為不是活水,不能解人于渴,不是靈糧,不能使人飽足。

    
十 二 月 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內關系
    “所以在基督里若有什麼勸勉……聖靈里有什麼交通。”(腓2︰1)

    什麼時候,我們與主的關系不對了,我們與主內肢體的關系也必定不對,最多只能維持外面普通的來往,而失去屬靈的真正交通。另一方面,什麼時候我們與主內肢體發生不正當的情況,也必定影響我們和主的關系。為此,我們若想與其他弟兄姊妹的關系對,關系好,彼此有供應和幫助,必須先與主的關系好。我們在主面前屬靈的情況一不對,就立刻反應到與肢體的交通上,別人會發現你里頭有問題,也可以說是交而不通。

    我們不能輕看與弟兄姊妹的關系,因為他們也是主身體上的一部分,得罪肢體就是得罪主,失去與別的肢體的交通,也必定失去主的很多恩典,就是與弟兄姊妹發生不是在基督里的關系和來往,也要使屬靈生命受到虧損,因為在人里面,若沒有什麼好的東西,對人不會有真正的供應,借著世界的事彼此交流,會使心靈受壓制,失去聖靈的交通,並常常引到不敬虔的地步,所以也不會有什麼好的效果,最後還是要**的。

    
十 二 月 十二月二十六目 活著目的
    “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羅14︰8)

    我們已經得救了,神仍留我們在世上,是有我們當負的使命和責任。不但為著我們能長大成熟,路能跑完,仗能打好,道能守住,將來能得到獎賞,冠冕,榮耀,而且還有別的目的,那就是為救別人的靈魂,傳主的福音,領人信主,完全歸給神,能成為基督的配偶,為他而活,為他作證。

    因此我們應當將自己完全奉獻給主,余下光陰不再為自己,一切都是為這個目的,再沒有分心的事,不能事奉兩個主,不能同時愛神又愛世界,隨從聖靈又隨從肉體,乃是借十字架釘死與神不合的,在主以外的,不是出于聖靈的那一切。這樣我們和人的關系也完全改變了,不是直接的關系,只有在基督里的關系。將萬事也都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那也是讓基督完全得著我們。

    時候不多了,不能再遲疑,退後,隨便地度日,主可能就來了,機會一去不再來,趕快吧!一切獻給主,讓他作主。

    
十 二 月 十二月二十七日 屬靈實際
    “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弗1︰17)

    屬靈的事是非常真實的,一點不能虛假和掩飾。屬靈的光景如何,在神面前是赤露敞開的。在人面前也不能隱瞞。人會發覺的,尤其是所結的果子,可以證明出來,將來有一天在基督的台前更要完全顯露。不過到那時就不能挽回,只能羞愧了。

    屬靈情形如何,自己是知道的,因為有神的話指明,也有神的靈在里面印證;除非故意,曲解,厭棄神的話,不然是非常清楚的。我們對神,對人,對一切事情,究竟對不對,聖經都有明白的教訓和例證,可以對照自己的情況,何況心中更有聖靈的感動,良心的責備,律法的約束,真理的見證,哪能不知道呢?

    然而自私,情欲和撒但的欺騙,會使人的心受迷惑變剛硬,里面的光陷于黑暗,以至對自己的光景有時糊涂,對于更高,更美的事不認識,因此最要緊的是求神賜那使人智慧和啟示的靈,照明我們心中的眼楮,得以真知道他(弗1︰17)。這里面的光照和啟示非常重要,否則會使人沒有長進,光景不對,沒有改變。

    
十 二 月 十二月二十八日 怕被棄絕
    “免得我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林前9︰27)

    保羅很怕一件事,就是傳道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這並不是不可能的,主耶穌說過,“當那日,必有許多人來對我說。主哪,主哪,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太7︰22)但被主否認,叫他們離去。這實在是太可怕的事,一個傳道人竟被主棄絕,並不是他講的道理錯,乃是他的行為錯。像保羅所說的,如果他沒有攻克己身,叫身服他,就要被棄絕。

    聖經告訴我們,神對我們的要求是嚴格的,不可以隨便的。以為大體上過得去,沒有犯什麼大罪就可以了,那是完全錯的。將來極大的分別就在這里,就在于誰認真努力追求,謹守主道;誰對主疏遠,對主的道輕忽;誰攻克己身,順服聖靈;誰隨從肉體,求己喜悅;誰全心為主工作;誰有私心混雜在內。

    那時將有傳道給別人的人,自己被棄絕,不是沉淪滅亡,卻是被關在國度,榮耀之外,得不到賞賜和尊重。那時的羞愧,損失,痛苦是無法忍受的,他情願再口到地上來,丟棄一切,犧牲一切,忍受一切;但一天也不能重度,一點的機會也不再有,那時只有痛苦,悔恨,失望了。

    
十 二 月 十二月二十九日 乃靠聖靈
    “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靈。”(亞4︰6)

    遲早我們會發現並證實神的話,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神的靈方能成事。凡以為靠自己的勢力、才能、知識、經驗,就可以為主工作,對人有幫助的,必定毫無成就,因為來源不對,也不能打動人的心。並且沒有真正的內容、實質。主耶穌說,他所說的話,是靈是生命。凡話語里沒有靈和生命的,就是空話,別人也得不到靈和生命。

    為此得首先承認自己無用,憑自己不能作什麼;惟有完全倚靠神的靈。怎樣倚靠呢?如果不清楚有聖靈的同在,感動和充滿,就很難靠,也很空洞。所以必須常與聖靈聯系,活在聖靈里,有聖靈在里面不住地運行。這樣,要倚靠的時候,聖靈是在那里,很容易如同水通過我們流出去。里面沒有聖靈,到時候就靠不來了。

    這與我們整個的屬靈情況有關系,如果里面仍有隱藏的罪惡,肉體的情欲、屬世的蕪雜,就要與聖靈脫節,叫聖靈擔憂。只有聖靈在里面的嘆息,而沒有別的能力可以彰顯出來了。聖靈就是神,我們不能叫神服從我們,我們只能順服神。

    
十 二 月 十二月三十日 獻上活祭
    “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12︰1)

    讓我們因著神的愛,再一次將自己獻給主。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不是勉強的,乃是甘心樂意的,歡喜快樂的,將自己的一切獻給最親愛的人是最喜樂的事,何況是獻給至高、榮耀、慈愛的神,救贖我們的主呢?對于最愛的神、只怕沒有什麼獻上,獻的太少,獻的不夠好,不能討他的喜悅。然而我們沒有別的可獻,仍可以獻上身體,這是他所要求的,能討他的喜悅。

    獻身為活祭,乃是將自己擺在祭壇上,不是一次死了,乃是天天為神活著,向罪死,時刻向著神,將自己的光陰完全的獻上,將自己的力量全部的獻上,將自己的心,自己的愛,都一起獻上。既然是作祭物,刺任憑神享受,使用。我們只有完全的順服,犧牲,願意站在死的地位上來為主活著。

    獻上作活祭是有死與流血的含義,也有生命和活的一面,不是死而無用了,乃是活著為主用,獻得越徹底,越能為主使用。這個奉獻的生命是最有價值的。否則與神毫無關系,只有奉獻為活祭,是神所喜悅的,是聖潔的,是理所當然的。

    
十 二 月 十二月三十一日 得著冠冕
    “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提後4︰8)

    榮耀是人最高的要求,也是神給人最高的盼望,世上的一切榮耀不過如浮雲,野花,很快消逝,毫無價值。惟獨神為人所預備的榮耀,才是真實而永久的,那只有在基督里,才能得著所應許的最大榮耀。將來在神的國里,榮耀不同,分別也是很大的。冠冕就是榮耀的象征,卻不是每個信徒都能得著的。

    冠冕是特別賜給得勝者,有功績的,在比賽中的得勝者,在戰爭中的得勝者,在苦難中的得勝者。聖經提到主要賜冠冕給那些人(林前9︰25;雅1︰12,啟2︰10);為主忠心勞苦作工的也可以得到(彼前5︰4)。這里特別提到美好的仗打過了,當跑的跑盡了,所信的道守住了,就可以得著公義的冠冕,這冠冕是不衰殘,不朽壞的,永存的,是一次而永遠決定的,見主後再沒有機會去重新得著了,一切是今生現在決定的。

    我們每天在作什麼,慢慢地走嗎?作逃兵嗎?敷衍塞責嗎?或是竭力追求,拼命爭戰,至死堅守,守住主的道,行完神的旨意,勝過一切仇敵呢?時候不多了,靠主的恩典作最後的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