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與聖經
作者︰佚名
第四部 生命科學
第十三章 肉體的生命——聖經生物學 第十四章 照上帝的形像 ——聖經人類學 第十五章 巴別塔與世界人——聖經人口統計學與語言學 第十六章 上帝與萬國——聖經人種學
第四部 生命科學 第十三章 肉體的生命——聖經生物學
    生命科學

    

    到如今我們已經用了四章的篇幅討論物理科學,另外四章討論地球科學,都一致指出,在每一種科學,聖經的看法都是健全正確的,遠超乎其寫作的時代。這種情形在生命科學也相同。

    

    我們也已經論到在物理科學與生命科學之間的中間科學(生物化學,及生命的起源等)及在生命科學與地球科學之間的中間科學(古生物學與生命的歷史)。在本章中,我們盼望考察聖經所講生命的道理--生命的性質,生命的各種形式,遺傳與變異作用,聖經所提到的一些特別動物,等等。在第十四章,我們將專門討論人的生命特性。第十五與第十六章將用為研討人類人口,語言,種族,國家,文化的發展。

    

    研究關乎生命的各種科學,不像研究無機物的科學那樣獲得充分發展。這部分是因為有生命之物更加復雜。但可能部分也因為物質科學已經在不知不覺中依聖經所啟示的各種基本原則發展,如在前面幾章中所論述。但是生命科學,由于采信反對聖經及不科學的有機進化的哲學,就在過去一百年中嚴重的遲緩下來。研究者在這方面大部分的努力,用在那無果效的解釋及倡導進化論上,而這些努力若放在生命研究的其它方面,就會更有成效。

    

    這里顯然有一個十分有趣的反常現象。大多數生物學家斥責『活力論』,大力反對有機物中任何生命之能的存在,反對有一種與普通形式的物質能之根本性質完全不同的能存在。一些如『創造進化論』(creativeevolution),『遺傳定向進化論』(orthogenesis),及『潛能實現論』(entelchy)類似的東西,都為大多數生命科學家所唾棄。他們說,所有的有機過程都必須用物理與化學去解釋。這意思是說,物理化學的基本定律(尤其是熱力學第一與第二定律)對有機過程必定具有決定性,如同在無機過程中一樣。這些定律講述數量的穩定及質量的退化,而非進化論的生長與發展。這十分清楚的顯明,進化論作為研究生物過程指導原則無效。的確,可能有生物改變的作用存在,但是這些改變,必然在基本上是守恆的或退化的。

    

    當然,這些事實已早在聖經中講明。那分辨有機與無機物的辦法已清楚指示。

    

    『地』要長出青草,菜蔬及樹木【創1︰11】及牲畜並其它的活物。【創1︰24;2︰19】,最後人的身體由地上的塵土造成【創2︰7;3︰19】。換句話說,那構成地的基本物質(這我們知道是各種化學元素),也用以構成活物及人的身體。另一個聖經所啟示十分基本的事實是,生命源頭與穩定的事實。當然,這項事實通常在進化論里被拒絕,但仍然由實際的科學資料所證實。那就是說,現今在各基本種類之間清楚的的鴻溝從未減縮或跨越。顯然,生物之間的差異有許多種。沒有兩個人完全一樣,即使從同一父母出生也是如此。在每一種基本種類的定點周圍,仍存有巨大變異的可能,以致形成該類不同的品種。並且,偶而甚至可以變成不同的類,那要看其定義如何而定。然而從來沒有任何實際證據,證明這些變異,今日的或過去的,造成過超乎創世記所說『類』的限制。若是生命科學家肯接受這聖經教科書中所啟示的基本事實,就會對生命科學的進展有著極大的幫助。

    

    另一個聖經啟示,被一般現代人類學家,心理學家及其它處理人類生命現象的人所拒絕的事實是,人類本身,與其它的活物,有著基本上的不同。當然,照我們所了解的,構成人身體的元素並無兩樣。但是人是照『上帝的形像』造的【創1︰26;9︰6】;而這所牽涉的,不止于上帝吹進人體的『生氣』,因為其它的動物也有生氣。【創2︰7;參閱7︰21-22】即使這些也應該指明,只藉化學,物理,永不可能了解有生命的物。它誠然強烈表示,那『生氣』是一種完全不同的現象,人要想創造生命,至少是听取了錯誤的意見。但是,在這方面,多少科學才干正浪費在這種無果效的工作上啊!在動物身上的實驗雖然對構成人體的有生命的物質,可以獲得一些寶貴的資料,但卻不能洞察人的行為。可以獲得這樣資料的假設,乃是現代行為科學及社會科學一個可悲的錯誤。這源予錯誤的相信人與其它動物之間,有著一種進化的連續性。只要心理學家,社會學家,及其它在類似圈子中的人,願意承認人及其行為的基本屬靈性質就好了!因為人是照上帝的形像所造,他的行為就必須與這項事實及其延伸的意義有著內在的關聯。他已經背叛,與上帝關系斷絕,而那是他受造的目的。未悔改重生之人的行為,基本上是以此為基礎,並非以化學及物理現象為基礎,或以那與動物所共有的知覺及聰明的性質為基礎。真實的人類行為科學必須建立在人的墮落,救贖,和好的聖經真理上,並且,在這些科學領域,聖經確實是我們唯一可靠的教科書。

    

    生物的生命與聖經

    如已經指出的,聖經中所說生物的生命是與所創造的nephesh相關聯。這個經常在舊約聖經中出現指『魂』的字,也常譯為『生命』,並依其上下文有其它各種不同的譯法。它最先的使用,關系到上帝施行創造的第二個偉大的行動。『神就造出大魚(或如本書前章所討論的譯法譯為「龍」),和各樣有生命的動物(nephesh)。』【創1:21】這段經文中的『有生命的』,希伯來文是chay,也被譯為「生命」,並也有各種其它譯法。

    

    這項生物的生命(或魂,或生靈),不止于是一種十分復雜的無機化學系統,如在植物的情形。這顯明在它的出生需要上帝一項特別的創造行動,需要那創造出創1︰1節的空間-物質-時間之宇宙同樣的大能。

    

    nephesh也與『生氣』相關聯。聖經記錄講到創造人的身體時,說︰『耶和華神,將生氣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nephesh,「有靈的活人」之正確譯法是「活的魂」)』【創2:7】那就是說,為了要創造nephesh(生命),身體必須有『生氣』(希伯來文ruach)。這個字與『風』字或『靈』字是同一個字。在人之外的動物也有生氣,在創7︰21-22節講得十分清楚。那里強調凡有生氣的--雀鳥,牲畜,野獸,爬行的動物,及人--都在洪水中滅亡了。正如上帝的靈出現使所造的宇宙獲得能力一樣,【創1︰2】也同樣地將生氣【請注意詩104︰29-30】賜給每一個活的生靈。因此,較高等的動物,並人,都從上帝創造的大愛與大能,領受有魂與靈(或生氣)的恩賜。

    

    但是,植物的情形並不是這樣,較低等動物的情形也可能不是這樣。植物是在創造周的第三天用地上無機的原素造成【創1︰11-12】但是,並沒有涉及特別創造的行動,而是地生出植物來。這也是上帝創造的大能,如同上帝在創造周六天之中所完成的所有的創造大功一樣。但那只是制作,形成,發展,而非創造。植物雖然是奇妙的生物,但不像動物,既無魂也無靈。其設計是為創造的動物不斷供給食物【創1︰29-30】。

    

    進化論論者可能在這一點上提出反對,在低等的植物與動物之間,尤其是原生動物,並無清楚的界線,病毒就更不用提了。其實,有人曾提出將那些不能清楚分辨為植物與動物的生物分到生物的第三類(動物植物之外的第三類)以protista命名。

    

    但是聖經已立下一個十分重要的原則,藉以辨識以聖經的標準說,真正具有生命的動物。『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利17:11;創9︰3-6】在這關鍵性的經文中,『生命』一字是nephesh,生命藉血維持,是一個比較現代的觀念。尤其是關系到1616年哈費(WilliamHarvey)對血液循環的發現。血液將水分及養分運送到每一個細胞,保持體溫,並除去身體細胞中的廢物。尤其重要的是『生氣』,那將氧氣從肺部帶到身體其它細胞的就是血液。

    

    血液循環中心髒的重要早就在箴14︰30節提到︰『心中安靜是肉體的生命;』【箴14:30】此處『生命』一字的原文不是nephesh而是chay。這心髒血液系統,是上帝所造每一個活物(chaynephesh)重要的基礎。【創1︰21】當然,植物並不具有這項心髒血液器械,(雖然看來汁漿與血液表面相似),因此,以聖經的標準說,它們並非真具有生命的活物。一些較簡單的無脊椎動物,也只有最簡單的循環系統,也同樣可視為實在是沒有聖經所說、意味生命的血。如今這還是一種猜想,但值得我們作進一步的研究。至少這是一件有趣的事,依我們所知,聖經對植物,或對較簡單的多細胞無脊椎生物,也使用過『生』或『死』之類的字眼。

    

    血在聖經中所具屬靈的重要地位,尤其是流血,乃是間接得自其在科學上的重要性。既然肉體的生命藉血而維持,用血象征屬靈的生命也就十分恰當。自從亞當的時代以來,上帝就一直用死作為對罪的懲罰。那最後的死叫第二次的死,在火湖中永遠與上帝隔絕。【啟20︰14,15】。得救脫離死的刑罰,則必須流無辜者的血,獻上無罪者的生命為祭,代替罪人受死。但是,沒有無罪之人的血,那就是說,只有那一個完全人,就是上帝自己成為人——主耶穌基督。上帝可以只容讓流某種動的血將罪遮蓋,但是,動物沒有靈性,要求流無辜者的血只可以之為預表,于是就只能用那在身體上『沒有瑕疵的』。

    

    公牛與公山羊的血,可以代表屬靈的生命,但永不能提供屬靈的生命。因為,它無法除罪。惟有基督的血能除罪。正如血液能將廢物排除,再供給肉體生命所需要的食物,水分與空氣一樣,基督流血也同樣的將罪除去,並賜下生命之糧,活水,及上帝的靈,給那憑信心接受的人。

    

    各從其類

    上帝是萬有的創造主,包括一切動物與植物,乃是聖經清楚的教訓。這些受造者都分成不同的群組,稱為『類』,(希伯來文min)並且這些『類』之間有著清楚永遠的鴻溝(雖然在『類』之內,有許多變異的可能),這也同樣是聖經清楚的教訓。這項規定對動物,植物,人的復雜化學系統都同樣具有效力。

    

    各類的構成,沒有說是創造的工作,但是,仍然是上帝獨特工作的結果。上帝用了『地上的塵土』,就是各種基本化學元素,完成了今天科學家才開始發現的奇妙的遺傳系統。上帝建立了許許多多不同品種的生物住在這個所造的美麗世界之中。每一種都具有完全和諧的結構,在世上完成上帝所賦與的使命,並有意願與能力各從其類的繁殖自己。

    

    這四個有意義的字『各從其類』,在創世記中講到青草,菜蔬,樹木,魚,鳥,獸及爬行的生物時,出現的次數超過十次,它們都依從這項規律。

    

    『神說︰「地要發生青草和結種子的菜蔬,並結果子的樹木,各從其類,果子都包著核。」事就這樣成了。于是地發生了青草和結種子的菜蔬,各從其類;並結果子的樹木,各從其類;果子都包著核。神看著是好的。』【創1:11-12】『神就造出大魚和水中所滋生各樣有生命的動物,各從其類;又造出各樣飛鳥,各從其類。神看著是好的。』【創1:21】『神說︰「地要生出活物來,各從其類;牲畜、昆蟲、野獸,各從其類。」事就這樣成了。于是神造出野獸,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一切昆蟲,各從其類。神看著是好的。』【創1:24-25】在以上所引的五個經文中,這『各從其類』四個字,就出現了十次之多。雖然所列出的寬廣的範圍的確讓我們無法決定『類』(希伯來文min)字精確的含意,但是那原則卻十分清楚,就是植物,動物各種不同的種類,從一開始就已存在。不論這『類』字是指甚麼,但一定是有所指。每一種類的設計是各從其類的繁殖,不會變成其它的種類。創造論者堅持說,這些上帝清楚講說創造作為及目的的話,絕對排斥那真正相信聖經是上帝聖言的基督徒接受有神進化論。

    

    早期的哲學家趨向于相信串通所有生物的『大鏈鎖』(greatchainofbeing)許多生物學家相信,所有細胞在本質上是一樣的,它們是生物的基本單位。但聖經的教導,與這種思想相反,說,所有血肉之體並不相同。這項論到不同的種類存在,並非全連結在進化鏈中的事實,也在新約聖經中獲得確認︰『但神隨自己的意思給他一個形體,並叫各等子粒各有自己的形體。凡肉體各有不同︰人是一樣,獸又是一樣,鳥又是一樣,魚又是一樣。』【林前15:38-39】因此,每一個種子有上帝所賜它自己的身體,一方面使其有能力,一方面也管制它,各從其類的繁殖,不會繁殖成為另一類。這些清楚的藍圖,一旦印刻在原先的動物與植物身上,就從開頭至今一直保持未變。『我的弟兄們,無花果樹能生橄欖嗎葡萄樹能結無花果嗎咸水里也不能發出甜水來。』【雅3:12】但是,認為真正有不同的受造的種類,並認為這些種類在基本上一直保持之時,問題是,這種情形如何與今天生物學家所用生物分類系統,就是所謂林奈系統(Linnaeansystem)中的各階層相配合呢?在這項分類系統中主要分類,以下行的次序排列如下︰門,鋼,目,科,屬,種、變種。這些階層中那一個相當于聖經的『類』呢?(或與創造論者馬許(FrankMarsh)所提出的baramin相當呢?【注一】)甚少創造論者曾教導人說(雖然進化論者常說他們曾如此教導),創世記中的類與生物學的種相當。因此,創造論者不一定像進化論者所說,種是不變的。在生物學早期,所有生物學家都是創造論者。他們建立分類系統的目的,誠然不是要指出任何假想的進化關聯,只是要辨識創造種類中的設計與組織。一七三五年,CarolusLinnaeus曾想找出他所認為與創世記的類相當之自然,穩定,雜交育種的單位。經過許多年研究之後,他決定,這項定義太狹窄,于是,他就指出『屬』是多少與『類』相當的分類。林奈系統中其它較寬廣的類別則是在林奈之後加進去的。

    

    近年來,創造論的科學家曾嘗試以不同方式為『類』下定義。但是沒有一個所下的定義狹窄到『種』。他們大多數說,沒有某個單一的範圍可以配合,因此,有時『類』是種,有時『類』是『屬』,有時是『科』。甚至進化論的分類學家,比如對種或屬之精確的性質與限度,也是意見分歧。

    

    從許多方面說,林奈分類法中最自然的(至少較高層的動物中),是『科』(如熊,狗等),因此,這個分類可能概略代表原先的『類』。科的特性著重于容易雜交育種的少,而著重于類似生理與行為的多。在另一方面,在目前的分類中,種的確看來是個高度穩定的單元,沒有甚麼證據證明它們有大的變異。實際說來,這正是現代進化論『斷續平衡』派的思想基礎。

    

    『以極大多數說,種的形成,是一個在過去發生的現象。因此,那圍繞在古代遺傳基因實際**周圍的事件,不能直接觀察到探尋最新開始的種,一直困難重重,並且相當令人感到頹廢。』【注二】『沒有人曾藉自然淘汰作用制造出一個『種』,沒有人曾接近成功,而今日在新達爾文主義中大多數的爭論的問題是︰一個種如何發生?自然淘汰就是在此逐漸消失,而各種機會作用正在提出來。』【注三】。

    

    『自從達爾文稱他的著作為『物種原始』之後,進化論者一直認為,藉新品種形成而產生的孤立繁殖單位,乃是大量改變的基本過程。但是新品種形成的層次太高,大多數情形,無法在自然中直接觀察,及在實驗中產生。因此新品種產生理論是建立在模擬,推論,及統計的插補法上。』【注四】進化論者有時舉出一些新品種正在形成的例子。但是它們少得可憐,並十分模稜兩可。如同在上一章所指出的,古生物學研究,使現代古生物學家作結論說,品種典型的情形是,至少在十萬代以內保持無變異。並且,它們似乎突然出現,又突然消失,看不出轉變。

    

    這樣,現代鼓吹『斷續平衡』的人說,新品種發生必須以量子式演化方式的躍進出現。但是,大多數並不提出所謂『希望怪物』(hopefulmoster)的思想。

    

    這『希望怪物』的想法認為,新形式在單一的躍進中形成,並多半在為數不多,代數不多的單一個體(當然,產生新形式需要兩個個體)身上產生。『已有愈來愈多的證據顯明,量子式品種形成事件本身,只跨越少數幾代一般都同意,量子式品種形成,只發生在極少數的個體--有人會說,關系到的個體在十個以下。』【注五】那位偉大的哈佛系統動物學家梅耶,雖然一般被認為是進化論中新達爾文主義漸進派的大將之一,但在許久之前,就倡導一個十分類似的,他稱之為『創始者原則』的觀念。另一位新達爾文學派的領導人物杜本章斯基博士,在他那出名的果蠅品種形成的研究中曾激烈討論這項原則說︰『創始者原則,是「藉少數帶有小部分上一代全部遺傳變異的創始者建立新品種(在極端情形下,只由一個受精的雌性)」創始者事件不可避免地會接著發生一代或數代的近交**。于是,創始者的子孫就在變異的遺傳基因及改變的環境中藉自然淘汰而重新構造。』【注六】這些在創始者事件之後重新結構的品種,可能與上一代有極大的不同。進化論者講到現代品種形成事件之時常舉出的,就是特別從杜本章斯基博士果蠅研究的例子。這些也可算為史坦利的量子式品種形成的例子。

    

    其它動物,包括人在內,在十分少數的近交**中,也發現十分迅速發展出不同的新特點。那是與數目上眾多,穩定性強,特征緩慢改變的情形有著強烈對比的。在生物數目眾多情況下,常常只是潛伏,及逆行的遺傳特性,在這樣的少量創始者品種的情況下,就有更好可見的表現及得勢的機會。

    

    那改變的環境,也是迅速變異一項重要刺激因子。甚至在動物數目眾多的情況下,也是如此。進化論者常舉出的正在進化典型的例子(辣椒中蛾的顏色改變,對抗生素抵抗力之細菌品種的發展等)。都只是將在改變環境中選擇性保存下來的已有的遺傳特征重新組合的情形而已。另一位新達爾文學派的領袖說︰『因此,人可毫不驚奇地發現,何時有了新的環境挑戰,無論是氣候改變,新的侵害者或競爭者,或人為的污染,現存的生物通常都能對之適應。一個近代戲劇性的例子是,能抵抗殺蟲劑昆蟲品種的進化。』(

    

    因此,環境的改變,或數目少的孤立的生物,都能發生品種特征的急速改變,甚至可能產生新品種,視品種的定義而定。若是二者都存在,就極有可能產生迅速變異(或產生新品種)。那就是說,若是數目少的生物置于完全不同的環境之中,,並強迫近交**,以求生存,那能造成,並迅速造成新品種特征的最有利的刺激,就會發生。那被視為全新,與不同的品種會迅速出現,以適合新環境,甚至不要再與其舊品種的親屬**。

    

    但是,這些改變不會構成進化,只是簡單的變異(造成新品種),在某些情形下,甚至可能造成新『屬』(genera)。但是,都只是原先創造品種基因型(genetype)中已經有的遺傳因子的重新結合,只是沒有機會或需要在可觀型(phenetype)中表現出來而已。

    

    請注意,這一切如何與聖經創世記錄完全吻合。假設那創造的『類』一般與現代分類學的『科』相當,陸上動物的每一科,都會由挪亞方舟中的一對動物所代表。(潔淨的動物則是三對並外加一頭--這一頭假設是作祭牲用的)在洪水前全球一致溫和的氣候及植物繁茂生長的環境之下,每一類在其特征上都會是一致的,並在體型上可能更大,更壯。但是,在各類的遺傳系統中卻有著豐富變異的潛能,到了未知的將來環境改變的壓力刺激下才得以發揮。

    

    由于洪水前蒸氣頂蓋的減少,地上不再到處是亞熱帶的氣候,而建立起各種氣候區域來。地理情況也大大改變,一些新的環境情況前所未有,總之,環境比從前的變化更大,更烈,並且,它們在洪水之後幾世紀中仍然在繼續改變。

    

    當那些動物從方舟出來,上帝命令(或使它們獲得遺傳程序)它們生養眾多,遍滿地面。

    

    『神對挪亞說︰「你和你的妻子、兒子、兒婦都可以出方舟。在你那里凡有血肉的活物,就是飛鳥、牲畜,和一切爬在地上的昆蟲,都要帶出來,叫它在地上多多滋生,大大興旺。」于是挪亞和他的妻子、兒子、兒婦都出來了。一切走獸、昆蟲、飛鳥,和地上所有的動物,各從其類,也都出了方舟。』【創8︰15-19】有意義的是,最後一句中的『各從其類』四個字,與創世記第一章中的不同。此處的『類』,不是『min』,而是常被譯為家,族,通常用在人的家族身上的『mishpachah』。比如,這個字下一次出現在洪水後各民族的記載中。『這些人的後裔將各國的地土、海島,分開居住,各隨各的方言、宗族立國。』【創10:5】這個詞,視其前後文,可能用在人的直系親屬,或用在他全部的後裔身上。以上所述講到離開方舟動物『家族』的獨特用法,顯示在洪水之後動物在地上的繁殖,與人的家族相似。(人只是在巴別塔強制執行之後,才勉強遵行)當每一動物家族,從亞拉臘特山移居出去之時,當時的環境最適于繁衍(沒有競爭者,整個世界的資源都可利用)並有新品種迅速形成(數目少近交繁殖,地理環境及氣候迅速改變)。每個家族不久就分別成為各個品種,每一品種適應其進入的特殊生態環境。比如,那原先在方舟中的熊的家族,變成了北極熊,灰熊,棕熊,及其它各種熊。那原先的一對狗,(可能像可怕的狼)變成了狼,草原狼,家畜狗,及各種其它的狗類。

    

    一些這樣的情境,與所知的分類資料及動物遺傳資料完全吻合。它說明了目前品種的穩定性,因為品種的形成在幾千年之前,而現在的環境也相對的穩定。它也說明了每個家族各成員類似的形態及行為模式。品種可以代表家族內的品種群,或代表新品種形成的第一代。

    

    因為在方舟內潔淨的動物不是一對,而是七個。【創7︰2】自然其家族中的品種會比不潔淨的多,而實際的情形正是如此。

    

    不僅現有的不潔淨動物呈現出較少的品種,而且數目眾多的種類(比如許多種類,如恐龍,獸形目動物-therapsids等),都已經絕種。每一種類被創造變異的潛能極大,使其能適應各種不同的環境改變。這正是見證創造主所訂定偉大的守恆原則。但是,它並非無限。在一個在咒詛之下,為腐朽與死亡統治的世界之中,環境可能變得如此艱難,某些生物會變得無法適應,而不能存活。

    

    尤其在洪水之後前幾個世紀中,氣候與洪水前的改變極大,環境艱難多變,許多動物最後絕種了。絕種的情形,甚至在今天也繼續發生。(順便一提的是,歷史中有許多現有動物絕種的記錄,但卻沒有進化成的新動物出現的記錄。若典型的情形是如此,經過了千百萬年,我們居然還有任何動物存留,那簡直是驚人)但是,那許多只知道有化石存在的絕跡的動物,乃是洪水造成環境急劇退化無聲的見證。現今的世界,如同那位偉大的地質學家丹納(JamesDana)常常說的,與洪水前到處有無數種類的巨獸及雀鳥相比,是一個動物貧乏的世界。

    

    聖經動物的分類

    聖經至少提到了一百六十種各式各樣的動物。對那些可以辨識動物的描述,與我們今天所知這些動物的情形十分吻合。但是,許多動物,此時不容易辨認。一些將在此作簡略的討論。

    

    但是,我們必須首先注意到,聖經分類系統,與現代林奈系統的基礎不同。如前所述,『類』是聖經的基本單位。林奈系統與之相當的,是自種至屬的任何東西。很可能未來創造論者對遺傳的研究,會將這些界限更精確的定出來。【注八】于聖經中較寬廣的種類,動物與植物彼此分別,其它的區分法則與現代武斷分類系統毫無相似之處。聖經將植物簡單地分為三大類︰(1)草,(2)蔬菜,(3)果樹。(創1︰11-12)所有植物的結構都可輕易地歸在這些種類之中。

    

    動物分類則比較復雜,但是,還是以自然,視覺分類,使人容易辨識與討論。『空中的飛鳥,』是在創造周第五天造水中動物同時造的。【創1︰20-21】。後者之中特別提到『大魚』(希伯來文tannim,意為龍,多半是水中的恐龍)。第六天造了牲畜,昆蟲及野獸【創1︰22-25】,並創造人。這些動物又總括稱為【海里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與『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創1︰26】分別提到的有地上的走獸【創1︰25】,可能的另外一類是『野地各樣走獸』【創2︰19】後面二者,可能是同義字。

    

    他們仍然是自然的分法。依照一般的外表,特別是其生態及生存環境。『空中的飛鳥,』『海里的魚,』構成如此顯然的區分,它們歸在林奈系統內,分別為鳥綱,及魚綱。『地上的走獸』可能包括陸地上一切較大的野生動物。『牲畜』則是家畜動物了。這兩類合起來,多多少少與陸上的哺乳動物相當。它們也可能包括一些較大的陸地上的爬蟲及兩棲動物,尤其是許多現今已絕種的。

    

    『地上所爬的』似乎包括了現代分類系統中的許多種類。一些有翅的爬物,【利11︰21;申14︰19】與一些小哺乳動物,與大多數的小爬蟲,都被稱為『爬物』【利11︰29】。顯然,任何在地上爬行的【利11︰41】,或『用肚子行走的』【利11︰42】都包括在內。海中也有爬行的【詩104︰25】大小活物都有。實際說來,用以形容各種在第五天創造的水中動物的『動物』一詞,【創1︰20-21】在希伯來文是sherets,這字在許多特別用以指陸上的動物的地方也譯為爬物【創7︰21;利11︰29】似乎爬物包括所有接近地面爬行的動物,無論其為水中的,陸上的,或空中的動物。這一組多半包括大多數水中無脊椎動物,所有昆蟲,及大多數的兩棲動物及爬蟲(但不是tannim或恐龍)。甚至較小的陸上動物(鼠)也被視為爬物。

    

    以上所述是依聖經對動物廣大的分類。這些類別是自然的容易了解的區分。至于我們已經討論過較狹窄的『種類』,顯然也是一種自然的區分,只是我們還不能確定,它如何與林奈分類系統配合。

    

    利11章,與申14章,舉出了許多聖經明指為『類』的例子。問題在于辨識某一特定動物為那一類,因為希伯來文在許多情形下意義不清,並具爭議性。一些似可清楚分類的有鷹,鷺,蝗蟲,蚱蜢,鼠,牛,羊,駱駝,豬等。這些例子至少對聖經所說的『類』提供了一些亮光。以林奈系統名詞說,『科』可能最接近聖經的『類』,至少在目前對遺傳的了解的情況來說是如此。

    

    聖經中還有另一個對動物十分廣泛的分類法,潔淨與不潔淨的二分法。這兩個名詞未曾明白地加以界說,但似乎用來指適合兩項目的的動物。那就是,潔淨的動物以色列人可以吃,也可以用為祭牲。不潔淨的動物不能作此種用處。

    

    這項區分最先在集合動物進入挪亞方舟時提到。每一種潔淨的動物要帶七個進入方舟,而不潔淨的只要帶兩個。【創7︰2】每一種潔淨動物有三對,為了要更大量繁衍,及有更多的種類,因為這些動物比不潔淨動物更適合家庭飼養作食物及其它用處。那第七頭動物顯然是要在洪水之後用作祭牲的。【創8︰20】上帝決定甚麼動物潔淨,可以作人的食物,無疑的,是基于生理及健康的考量。食肉的動物,及食不潔之物的動物,如掠食的鳥類,及近乎所有的『爬物』,都被限制在外。在食用植物的動物之中,只有那些分蹄倒嚼的動物才分在潔淨動物一類【利11︰3;申14︰7】在此項規則之下,潔淨的動物包括牛,羊,鹿,羚羊,瞪羚,但是不包括豬,兔,及許多其它非以色列人通常食用的動物。

    

    雖然聖經未提到某些魚的名字,魚是一種十分普遍的食物。有翅有鱗的魚,(有骨的魚)被視為潔淨。【利11︰9-12】其它水中動物,如軟骨魚(鯊,鰻,鯰等)及介殼類並他種無脊椎的水中動物都被排斥在外。

    

    某些昆蟲被視為適于食用,有蝗蟲,蟋蟀,蚱蜢等。這些動物是蛋白質的好來源,在世界許多地方仍然是人經常的食物。但是,幾乎所有其它的『爬物』,則都被視為不潔淨。

    

    這些限制性分類,已為現代一般醫學及營養學承認,為了各種理由,其在生理學上有良好的基礎--不潔淨的食物容易引起感染,及寄生蟲等。不潔淨動物的肉,對人的害處,遠比潔淨動物大。

    

    惟有這些潔淨的動物可以用為祭壇上的祭牲。但古時的異**通常獻豬,狗,及其它不潔淨的動物為祭。但在對耶和華的崇拜上,祭壇上所流的血必須是潔淨的血,正如的子民所吃的肉必須是潔淨的肉一樣,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利17︰11】在新約時代,關乎飲食的禁令,潔淨與不潔淨的區別被廢除【徒10︰9-16;提前4︰3-5】,流血的祭則完全廢除。但是雖然在飲食上不再有神學上的禁忌,但所涉及健康上的理由仍值得我們考慮,今天仍然承認這些禁令在健康理論上有著堅實的基礎。

    

    有問題的描述

    比較英文雅各王譯本及新雅各王譯本在利未記十一章所列動物的名字(它們都是根據同一個希伯來文原本及同樣的譯經原則譯出)就知道現代這些動物的名字,十分不能確定。見表七。

    

    表七:舊約聖經不能確定的動物名字

    

    在聖經其它舊約經卷,各種聖經譯本,及各種聖經注釋中,有著同樣的混亂情形。(新約譯本似乎無此問題)比如雅各王譯本的『greyhound-灰狗』,在美國標準版譯本,成了『warhorse-戰馬』在新美國標準版則是『struttingcock-威武的雄雞』,在LivingBible譯成『peacock-孔雀』,在新雅各譯本又回到『greyhound』【箴30︰31】。

    

    這一切顯得十分古怪。為甚麼希伯來學者在翻譯其它名詞上毫無問題,但在認識希伯來文動物名字上卻如此困難?解答可能是並非文字變了,而是動物變了。那現代學者總是為之受害的天律不變說的偏見,迫使他們設法要將每一種希伯來文中動物的名字,以現代存有的動物去辨識。但實際的情形是,化石記錄(包括進化論者認為現代人出現的更新世在內)已顯出,許多動物已經絕種。人若接受聖經的年代,不去扭曲它以配合想象的歷史地質學的各個進化時期,這些絕種的化石動物都曾與洪水前早期的人同時代生存過。它們絕了種,因為不能適應洪水後環境的大改變。洪水之後幾百年中,絕種的速度極高,但最後緩慢下來,存留的品種一直相當穩定繼續保持到如今,超過兩千年之久。

    

    我們在上一章講到約伯記四十章十五至二十四節的河馬時,已經提到這種現象。雖然其中的描述,幾乎可以肯定地說是恐龍,要說是河馬簡直是荒謬,但注經家堅持說,該處記載大力的動物是河馬或象。認識這個動物,誠然應該毫無問題。它若還存活在世上,『它在神所造的物中為首。』【伯40:19】但是,由于它已是絕種的動物,現在只能從化石認識它的事實,就使之顯得更加清楚。

    

    若人在許多世代中可以忘記這所有動物中最大動物名字的意思,許多較小的動物在絕種之後為人所遺忘,就無足為怪了。譯經的人應該不要再繼續作解釋者。當他們不知道它們相當于現代動物的名字時,就該留下來不譯,或用音譯。

    

    這個例子可以完全用以解釋聖經描述的一些動物被誤判的情形。那最常引用的例子是利11:6節記載︰『兔子─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評經家稱這個錯誤是摩西的錯誤,因為兔子根本不是反芻動物,所以不倒嚼。保守派的護教者通常提出說,兔子看來好象倒嚼,或部分反芻,但是反對者說,這些都是含糊其詞。希伯來文是arnebeth。其實沒有人知道現代甚麼動物真正與arnibeth相當。或其難于辨識,是因為它現在已經絕種。同樣的情況也十分可能發生在聖經最早期經卷所記載的動物名字上,如約伯記及摩西五經。

    

    約拿與大魚

    批評聖經的人對聖經動物譏笑最厲害的,無疑的就是那吞下約拿的大魚了。那大魚很可能是鯨魚。新約聖經希臘文ketos,在雅各王譯本中正是如此翻譯的【太12︰40】但是,那個字本身意為大魚。在舊約聖經約拿故事中所用的『魚』(希伯來文dag),是泛指一般魚的名詞。但為gadal一詞所形容,意為大魚。【拿1︰17】當然,以聖經的分類看,鯨魚確是一種大魚(不是用以稱其它大型哺乳動物的『野地的走獸。』)但是也有別的大魚(如鯊魚)。它也可能是一種現今已經絕種的魚,甚或是上帝為這件事特別準備的一條魚。無論如何,評經家說鯨魚的食道不會大到讓人穿入肚腹的說法,誠然不合理。幾種鯨魚及鯊魚的食道,或者還有其它大魚的食道,已經是夠大的了。而且,在鯨魚業的史實中已經發現幾個現代約拿事件︰人被鯨魚活活吞下而仍然存活。

    

    但是,約拿經驗的記錄,清楚的是個神跡,因此,不需要討論自然中類似的情形。聖經說,他的經驗是預表將來基督的死與復活。約拿自己也見證說,他已淹死,他的靈魂下到陰間。他的身體為魚所吞下,以後上帝垂听他的禱告,從魚肚中拯救他,使他復活。【拿2︰2,5,6】神跡的題目及聖經神跡的真實性已在第三章中討論。約拿蒙拯救是個創造性的大神跡,但更大的神跡是,當約拿對尼尼微城的人傳講悔改,相信創造真神的信息時,尼尼微城全城的人都悔改了。

    

    現代遺傳學及雅各的羊群

    雅各的故事中有一則引人的有關生物學的記載。借著對他主人拉班牲畜遺傳上的控制,發展他自己的牲畜【創30-31章】。雅各同意繼續為拉班工作,其工價是凡以後出生有點有斑的山羊(正常的情形多半為黑色)及有點有班或棕色的綿羊(正常情形多半為白色)就是他的。那羊群本來是純色的,因此,顯然,對拉班有利。拉班的羊群在雅各技巧的照管之下已經生育眾多。並且,雅各願意在起始時就將有斑有點的羊群分別出來,不用任何有斑點的羊與純色的**。實際的情形是,拉班吩咐他的兒子們使有斑點的羊遠離雅各的羊群。這樣,雅各的工資只有那從純黑的山羊及純白的綿羊出生的有斑點及棕色羊。當一頭這樣的羊出生之時,就立刻轉移到雅各小群的牲畜之中。

    

    這看來對狡猾的拉班條件特別好。尤其是當他如此熱望雅各留下為他服務,情願工資隨他要的情形下,他就立刻接受了。雅各在這種限制的情況下如何能發展出不錯數目的他自己的羊群呢?但是雅各已用了幾十年的光陰在牲畜的飼養上,先為他的父親,以後又為拉班牧養羊群超過十四年之久。他具有科學頭腦,在實驗中學到許多動物遺傳學的原則。他知道,即使在純色的羊群中,也會有今日遺傳學家所稱為的具有『雜結合體』(heterozygous)的--那就是說,在他們的遺傳中具有生產少量不同顏色的子孫。當然,許多都是『純結合體』(homozygous),而當兩個具有純結合體的動物**時,就只能生產純色的子孫。在羊群中,後者居多數。因此,在雅各,這完全是個信心的行為,信靠上帝會讓有斑點的羊從看是純色的羊中生產出來。

    

    上帝真的讓雅各的信心及他對待拉班時崇高的人格得到了報賞。雖然雅各並不知道那些羊是雜結合體,但上帝知道,並且只讓雜結合體的與純結合體的**,或彼此**,因此,生產出來有斑有點的羊比正常純色的多。以後上帝在夢中向雅各啟示,實際的情形正是這樣。【創31︰10-12】這些有斑點的小羊于是放在雅各自己的牲畜之中。它們在那里再繁殖生育。這樣,藉選擇性**原則,雖然在雅各本意是要拉班利益更多的情形下,雅各不久也能培育出一批雜色的羊群。

    

    而且,他長久牧養羊群的經驗,已經教導他如何使將來的羊群(他自己與拉班的)強壯。那就是說,他會只鼓勵強壯的互相**。他顯然學會了一種有效的激起羊兒**的辦法,那就是將某種樹枝剝皮成白紋,置于飲羊之處。他將羊群分為兩批--強壯的與瘦弱的。強壯的來飲水時,使用樹枝,瘦弱的不用。這樣,強壯的就受刺激**,但瘦弱的不會。

    

    是否這些樹中含有某種激情素的化學物質,或是只是看見白紋的樹枝就激起**(如同淫畫會激起人的**一樣)還有待進一步的研究確定。但可以有把握的說,使雅各使用這種催欲法的,並非是因為他對先天影響力的天真信仰,盼望母羊看見這些有紋的樹枝就會使它們生育的小羊生出斑紋來。雅各是一個細心及經驗有素的自然學者,不會相信這種老太婆的玩意兒。

    

    雅各處理這件事的整個態度,完全是光明磊落【注九】,並科學化,想要使拉班比自己得到更多的利益,但他也想使自己能自立,脫離拉班的轄制,好照顧他自己的家庭,並最後能照上帝所吩咐他的,回到他的家鄉。但上帝施恩賜福給他,遠超過他的預期,並同時懲罰了拉班。這項記載不僅與現代遺傳學相合,並且甚或可能預言了將來遺傳工程的發現。

    

    **生育

    在第八章,對奇妙的**過程,曾作簡短討論。但是,那一切誕生中最偉大的誕生,耶穌基督神成為人的誕生,卻不是正常的方式。它需要一個大神跡--**生育的神跡。

    

    實際上,這項神跡並非基督的誕生、基督的誕生在各方面都是正常的方式,而是在**馬利亞腹中神跡的成孕。懷疑聖經的人久已將他們最狠惡的攻擊指向這個偉大的基督由童女所生的教義,說,這樣的事,在生物學上是不可能的,因此,完全不科學。

    

    總有一些妥協的基督徒用降低這項教義的重要性,設法以自然或屬靈的方式解釋去響應。有人說,上帝成為肉身,只可以借著上帝的靈充滿耶穌的身體而達成,與的出生是否自然或合法無關。另外的人說,是上帝的兒子,正像我們都是上帝的兒女一樣,只是對這種情形了解得更清楚而已。又有一些人舉出『孤雌**現象』(parthenogenesis-母體的卵細胞不經過任何伙伴參與過程,直接長成完全的動物)或人工受精,或甚至提到現代『無性**』技術(cloning--不用**細胞,而用普通身體的細胞**),以之作為例證,說明**如何能生育,說耶穌可能就是這種自然過程的產物。

    

    但是所有這一切說法,都只是含混其詞的妥協說法,否認了聖經清楚的記錄,未尊榮上帝兒子的獨特神性與人性,毀壞了偉大救贖工作的基礎。獨特的神成為肉身需要一個完全的神跡,超自然式的成孕。要想解釋或以自然方式證明其合理,全是突然無益,甚或有損。它是一個生物學上的神跡--實際說來,是創造的大神跡,可與最初創造世界時偉大的創造神跡相比。來10:5節說︰『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啊,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基督的身體要成為人類的贖罪祭,必須合乎兩個條件。第一,它必須是『無瑕疵,無**』【彼前1︰19】,不帶有任何從父或母承襲的身體缺欠突變因子。第二,在靈性上,它必須是︰『聖潔、無邪惡、無**、遠離罪人,』【來7:26】不從父或母承襲任何罪性。『在並沒有罪。』【約壹3:5】要達到這些條件的唯一辦法是就是在馬利亞腹中特別創造胎兒的身體。

    

    因為一切遺傳的承襲--靈智體各方面--是從父母雙方面相等的承襲,故此,基督誕生時若父母雙方都提供遺傳因子,或其它遺傳的材料,要有一個毫無瑕疵的身體並沒有罪性,就不可能。這必須是上帝親自施行的一種特別創造︰天使告訴馬利亞說︰『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路1:35】但是,從一成孕開始,(當的身體還只是一個細胞時)至妊娠,誕生,生與死,耶穌經驗了人的完全正常生活,因為,必須是人子--上帝理想的人。『所以,凡事該與的弟兄相同。』【來2:17】那就是說,除了罪之外,在各方面要經驗人的生活。不僅沒有承襲任何罪性,(亞當,夏娃也沒有承襲任何罪性)也『沒有犯罪。』【彼前2︰22】成為肉身【約1︰14】,但只是成為『罪身的形狀』【羅8︰3】,但是無罪的【林後5:21】『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犯罪。』【來4:15】從生物學上說,**生子或是不可能,但是,那正是我們為創造性神跡所下的定義︰一件在科學上不可能的事,竟然發生!有人否認基督身體需要特別創造。他們說,若是基督與馬利亞沒有遺傳上的聯結,就使不能成為真正的人,或依照聖經要求的,真正是猶太人。

    

    但是,這種反對算不得甚麼,只不過表明完全不能認識上帝創造的大能。施洗約翰說︰『神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路3︰8】依聖經的說法︰『論到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羅1:3】因為法律上的父親是大衛的後裔,生物學上的母親(那位從成孕懷在胎中生出來的)也是大衛的後裔。這樣,就成為大衛的後裔。(原文為ginomai,可依上下文譯成不同的意思),或者如美國標準版的譯文︰『出生成為大衛的後裔。』這項說法,不會因為的身體只是在她腹中形成,而實際未帶有馬利亞的遺傳因子而減少其真實性。

    

    這項事實也未稍許減少耶穌的人性。亞當的身體也是以同樣方式造的【創2︰7】,他無父無母。但是他卻是完全的人。實際說來,他是第一個人。原始的人,是所有的人的祖先。

    

    但是,同樣真實的是,凡在亞當里面的人,都是天生的罪人;而耶穌若帶有任何馬利亞的遺傳因子,也無可避免地是在亞當里面。耶穌基督被稱為『末後的亞當』【林前15︰45】。這樣,不僅可能,而且是必須,也是恰當,的身體(像起先的亞當一樣)應該由上帝直接創造。這不僅不會使不成為完全的人,像亞當一樣,而且,是唯一能成為真正無罪的,上帝要人成為的人。至少,上帝必須在馬利亞的**器官上行神跡,才可清除罪的遺傳因子,及一切自亞當以來各代累積的敗壞的改變。要達成這一切目的,就必須在馬利亞腹中施行特別的創造。

    

    ——

    注一︰FrankL.Marsh,Life,Man,andTime(MountainView,Calif.Pacific,1957),p.118.baramin一詞,是由希伯來文bara(創造),及min(類)結合而成。常為以後的創造論作者所使用。

    注二︰HamptonL.Carson,"ChromosomesandSpeciesFormation"(ReviewofModesofSpeciationbyM.J.D.White)Evolution32(1978):325.

    注三︰ColinPatterson,"Cladistics,"InterviewonBritishBroadcastingCorporation,Mar.,4.1982.Interviewer,PeterFranz,Producer,BrianLak.

    注四︰StephenJayGould,"IsaNjewandGeneralTheoryofEvolutionEmerging?"Paleobiology6,no.1(1980):122.

    注五︰StevenM.Stanley,Macroevolution:PatternandProcess(Sanrancisco:W.M.Freeman,1979),p.145.

    注六︰TheodosiusDobzhansky,"SpeciesofDrosophila,"Science177(Aug25,1972):667.

    注七︰FranciscoJ.Ayala,"TheMechanismsofEvolution,"ScientificAmerican239(SEpt,1978):64.

    注八︰這方面有助益的討論有ArthurJ.James著︰"AGeneralAnalysisoftheBiblicalKind(min_)"CreationResearchSocietyQuarterly9(june1972):53-57.

    注九︰雅各的品格常因以掃的長子權【創25︰24-34;27︰1-40】及與拉班之間的交道而受到不公正的惡意論斷。但是,有意義的是,上帝從未責備雅各,並毫無保留的將應許給祖先的福分賜給他及他的後裔。可參閱作者所著︰"TheGenesisRecord(BAker,1976),pp.411-18,472-92.

    
第四部 生命科學 第十四章 照上帝的形像 ——聖經人類學
    猿或天使?

    

    依照聖經的說法,在所有活物的創造之中,人有著獨特的地位。人是按照上帝形像而造,並領受權柄管理全地【創1︰26】。當作詩的人問︰『人算甚麼?』【詩8︰4】時,就立刻獲得回答說,人受造『比天使微小一點』。【詩8︰5】但在另一方面,對進化論者說,人只是比猿猴略高一點。人只是一種較高等的動物,腦子的構造比其它的動物復雜,但在質方面,與其它動物並無不同之處。美國人文主義宣言中的信條將之表達如下︰『人文主義相信,人是大自然的一部分,他的出現只是一種過程的結果。人文主義者既持守人的有機組織觀念,就認為傳統的身心二元論必須揚棄因此,從前相信超自然而有的獨特的宗教情感與態度,就不會存在。』【注一】『我使用「人文主義者」一詞,指那些相信人與動植物一樣,只是大自然的一種現象。他的身體,思想,與心靈,並非超自然地被創造,而是進化的產物。並且,他並非在任何超自然的神靈控制或領導之下,必須靠賴自己及他自己的力量。』【注二】在本章中所要考慮的問題是,真實的科學資料是支持聖經對人的看法,或是支持人文主義的看法?人若從大學課程,各公立學校,新聞媒體,博物館所教導的去衡量,就不會產生任何疑問。這些機構都為進化論的人文主義所把持。

    

    但是,雖然已有的科學及教育機構都采納人類進化的觀點,但所有的化石證據及其它古人類學資料卻完全與聖經的教訓相合,那就是人並沒有猿及其它動物的祖先。人是按上帝的形像而造,並要永存。真實的古人類學,不是進化論的古人類學,而是聖經的古人類學。

    

    反對人類進化的聖經證據

    因為有許許多多自稱基督徒的人相信進化論,而同時持有最低程度的對聖經是上帝的話的信仰,因此,最好先列出一些反對人類進化的聖經理由來。除了前面所討論的創世記第一章中『各從其類』的道理之外,下列聖經教訓強調,在人與動物之間,存在著無法跨越的鴻溝︰

    

    1.人的管理權--上帝吩咐人要『治理這地』,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1︰28】。動物受造都是為了服事人,不是要在進化論的生存競爭中與人相競爭。

    

    2.人體是特別創造的--所有陸上動物都是用土所造【創2︰19】,只有亞當,夏娃,直接由上帝親手造成,亞當用地上的塵土,夏娃用亞當的肋骨。【創2︰22】

    3.動物中沒有人的助手--當上帝吩咐亞當為動物起名(這項吩咐就見證人與動物的分別)那時沒有一個像他,適合作他助手的。這指明,沒有一個與他有共同的祖先。

    

    4.亞當歸回塵土--亞當犯罪之後所受咒詛的最高點是歸回他原先從之而出的塵土【創3︰19】,這顯明他從之而造成的塵土【創2︰7】不可能像有神進化論者所說,是一個悠長的進化發展。

    

    5.夏娃獨特的創造--從任何動物祖先的進化發展都不可能解釋主用亞當的肋骨造夏娃的特別創造行動。

    

    6.人受造的年代--依照基督親自的見證,『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可10:6;引用創1︰27節】那就是說,男人與女人是在起初創造的時候創造的,不是經過四十億年的進化與發展而成。

    

    7.人體的不同--新約聖經支持創世記中『各從其類』的說法,強調人與動物主要類別受造的不同︰『凡肉體各有不同︰人是一樣,獸又是一樣,鳥又是一樣,魚又是一樣。』【林前15:39】

    那些不相信聖經不錯的掛名的基督徒,尤其是認為創世記是神話或比喻的基督徒,對以上所列可能並不認為有任何分量。但對那相信聖經無誤的人,它們應該是決定性的。人並非動物的後裔,無論是在身體或心靈上,而是在各方面都是獨特創造的,是照上帝形像造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約聖經中至少有六十個地方,引用或提到創世記的前三章。在所有這些記載中,顯然寫聖經的人都認為這些記錄具有絕對的歷史性,一點沒有意思說,它是比喻性的或象征性的。特別有意義的是以下的經文,提到亞當,夏娃為第一個男人與女人,是萬族的祖先,是依上帝形像而造,但也是將罪帶進世界的︰太19︰3-6;可10︰5-9;徒17︰24-29;羅5︰12-19;8;20-22;林前11︰8-12;15︰21-22;45-47;林後11︰3;弗5︰30-32;西3︰10;提前2︰13-15;雅5︰9。

    

    雖然,我們不會在這里討論這些經文,但細心研究每一個經文,都必有好的收獲。除了它們在世人都犯了罪需要應許的救贖主之基本要道的重要性之外,它們清楚證實了創世記第一對男女特別創造之歷史的真實性。

    

    若人只是十億年間有機進化的產物,那麼聖經記錄(包括基督及使徒接受其為歷史)就都錯了。這在即使我們認為進化是在上帝的領導之下也同樣為真。若聖經在人的來源基本道理上所作的見證是假見證,我們為何在它所講述的其它基于創造的道理上(比如罪,救贖,永生等)去相信它呢?

    化石中沒有猿人

    我們已經在第十二章中見到,在化石記錄中沒有真正的過度型。這在所謂的靈長類也是如此。【注三】雖然過去許多年中有大量的新聞宣傳,報導各種猿人化石的發現,但仍然沒有真正的憑據說那些發現的是真正所報導的東西。因為人被認為是在進化舞台上最近出現的,又因為更多人正在尋找人的化石,勝過其它的種類,人的進化歷史應該是一切進化歷史中具有最完整記錄的。但是,卻是空空如也。有許多真實猿猴,及許多真人的化石,但卻沒有過度型。從未有過猿人或人猿。依照真實的化石記錄,人一直是人,猿猴一直是猿猴。而這正是聖經所教導的。

    

    但是,那些有名的『猿人』,如尼安德塔人(Neanderthalman),爪哇人,北京人呢?較近引人注意的有拉瑪猿人(Ramapithecus),各種森林猿人(dryopithecines),粗壯南猿人(Australopithecus)--包括著名的東非人(zinjanthropus),巧人(Homohabilis),及露西人(Lucy)--,直立人(Homoerectus)等。這些都是無數書籍,文章,甚至電視節目的主題。這些都被作為人與猿間的鏈環介紹給公眾,但是那真實,清楚的化石實際證據是怎樣的呢?下面的調查研究顯明,這樣的證據根本不存在。

    

    前一代教科書中所舉出的猿人,在現代教科書中已不再有。尼布拉斯加人最後發現是野豬。畢爾當人(Piltdownman)被揭露為欺騙,原來的北京人失落了,原來的爪哇人被認出是兩個不同個體的結合--人與長臂猿的結合。對爪哇人(亦稱Pithicanthropuserectus在爪哇垂尼爾卵石層中發現)一篇有趣的評論,可在下面柏德賽爾(J.B.Birdsell)的分析中讀到︰『這些地層中幾乎所有的爪哇人遺物都被當地的收藏家所席卷而去。不僅它們原先所在的地層不能確定,並且有可能,它們是將早期發現的東西再放回去的。』【注四】幾十年來,創造論者曾指出爪哇人化石這種經過搬移,第二手的性質,但是進化論者繼續舉出它們作為進化的證據,直到最近,發現了新的他們認為可能是更好的證據時,才不再提爪哇人。柏德賽爾指出了另一個所謂爪哇人頭骨有趣的事。『大多數爪哇人的顱骨都失去了其基底部分,使人認為它們是被殺害,腦子被吃掉。』【注五】實際的情形是,最後為人所接受,甚至為爪哇人發現者杜波艾斯博士(Dr.EugeneDubois)所接受,說那些頭骨是一種巨型長臂猿的,大腿骨才真正是人的。很可能,那些長臂猿為人所獵食。許多北京人顱骨的情形,也多半是如此。

    

    柏德賽爾在垂尼爾化石年代方面也發表了有趣的意見。『在過去兩年內,為甘東層(Ngandongbeds--位于垂尼爾上層)找出了絕對的年代,是十分有趣的三十萬年上下。』【注六】至少,那原先記錄這項年代的地質年代學家,比那些認為這些年代無實質意義的人更切乎實際。

    

    雖然今天已很少提出原先的北京人及爪哇人作為人進化的證據,以後已有新的化石發現--從非洲到澳洲--被置于從前為這些化石所定同樣的範疇之內,用直立人稱呼全體。這名字本身就指出,這些化石可能都是真正的人。只是一種絕種的族類,或與現在的人種在某些方面有著顯著的不同處。最顯著的是腦容量,只有八百至一千一百CC,比現代人平均一千五百CC的容量小得多。

    

    但是,即使是較小的腦,也清楚是在現代人的範圍之內。同樣的,他們較大的牙齒也不是顯明他們與猿有任何血親關系,而是因為較硬的食物,需要有力的咀嚼而已。

    

    『在現代人口中,差異範圍極大,那最低的比某些人化石還要低許多,但是並無證據證明,這些人比頭腦大的人更蠢笨在多數歐洲人口中,平均的差異是在四百CC上下。這些較大,或較小頭腦的人,通常都是能干的智力正常的人。其實不少人的腦顱只有七百至八百CC。』【注七】『人早在懷疑,人類在科技方面精進時,牙齒也跟著變小了密歇根大學的布魯斯(C.LoringBruce)曾將這項理論用在澳洲人口上,發現真是如此。牙齒最大的是那些澳洲土著。咀嚼面減少上的不同,逐漸導致現在人口臉型上的差異。』【注八】雖然直立人的證據仍是零碎,含糊不清,但似乎現在可以說,他們是真實的人。是亞當的後裔,甚至是挪亞的後裔。誠然沒有任何根據讓人相信,他們是任何品種進化的過度型。

    

    一個更新近未被接受的靈長類化石是拉瑪猿人。拉馬是印度的一個神,也是發現拉瑪化石的地方。它已經長久被宣傳說,它是自偏離發展成猩猩的線路之後,發展成為人的第一個進化階段。但是,證據卻總是十分稀薄,終于被丟棄。但在一開頭,它就不該被引用。(與Hesperopithecus,Pithecanthropus,Eoanthropus,及其它所謂的猿人一樣,它們都曾一度廣為宣傳是進化的證據,但後來承認所依憑的證據不足或解釋錯誤。)但被熱心的進化論者所濫用。『人性不喜歡真空,尤其是族譜性的。在人的進化的化石記錄上,總是有著鴻溝,但總不會缺少推想的「遺失的鏈環」】【注九】這項想填滿猿與人之間那不可填補的鴻溝的熱望,導致草率接受拉瑪猿人微弱的證據。

    

    『仍然沒有顱骨,沒有骨盆,或臂骨腿骨,清楚地與牙齒相連,以顯明拉瑪猿人有一個像猿人的頭顱,在樹林之間蕩漾像猿一樣,或像人一樣直立行走骨盆可能是看出是人最具特征的骨頭但是,整個的拉瑪猿人,其直立行走,都是只由腮骨及牙齒推測而得。這王子式的猿,借著它的牙齒被鎖定在那個位置上,並一直掛在那里,其合法性為千千萬萬本教科書及許多論人之進化的時間-生命的書所承認。』【注十】一位領導鼓吹拉瑪猿人的人是耶魯大學的彭比夢博士(Dr.DavidPilbeam)。他是美國古人類學的一位頂尖人物。當他不得不放棄他一直鼓吹的進化情節之時,寫下了下面有趣的自白︰『在我重新檢討我對人類進化的各種思想之時,作為科學家的我,有了一些改變。我感知內心假設的存在,並努力要從我的思想中將它挖掘出來。我也感知,以後,當今天的思想成為昨日錯誤的觀念時,還有許多假說我要去對付。我知道,至少在古人類學,資料仍然如此貧乏,使理論強烈地影響解釋。理論,在過去曾清楚反映出吾人當時的理念,而非實際的資料。』【注十一】當然,彭比夢博士並不是說,他已懷疑人類進化的事實。他只是說,他沒有有意義的資料,他知道如何解釋。『所有這一切,使人的進化構成一幅比所想象更復雜的圖畫。它不再像一個梯子,而是像一片未開墾的地。』【注十二】今天,許多其它的古人類學家,並可能是大多數,也會發出同樣徨惑的回聲。

    

    在進化論梯子的上端,有尼安德塔人,在達爾文時代,被視為猿人,而現在則被視為完全是人。請注意圖三十一中想象中的圖畫。一位頂尖的進化論者曾承認說︰『這靈長類尼安德塔人的腦的容量,平均說來,等于或甚至大于現代人。』【注十三】

    圖三十一︰依據化石證據所繪尼安德塔人

    

    同樣的,倫敦的伊方荷博士(Dr.FrancisIvanhoe)曾經指出,尼安德塔人,因為居住在十分靠近更新世的冰帽附近,就患了佝髏癥。但他仍然十分聰明,本領高強。『他有一個有時比現代人更大的腦子。他是個本領高強,成功的獵人,甚至也淺嘗藝術,並且最重要的是,從文化的觀點看,他發展出了初步的社會與宗教意識。』【注十四】雖然伊方荷博士進化論的偏見仍然明顯可見,但顯然,這尼安德塔人是一個熟練的工具制造者,獵人,與藝術家。也知道他種花,並埋葬死人。他的下一代,克羅麥格蘭人,甚至比尼安德塔人更進步,可能比現代人在身體上及智力上更勝一籌。

    

    更新近獲得的證據開始指出,尼安德塔人及其先一代的人,甚至已使用一種可書寫的文字!『用鐫刻的符號通訊,在人類歷史中可回溯至十三萬五千年前,比五萬年前的尼安德塔人更早。哈佛Peabody博物館馬斯哈克(AlexanderMarshack)對十五萬年前牛的肋骨上刻的各種符號作過詳盡的細微分析之後,最近作了一個這樣的宣告。這根肋骨,馬氏覺得,間接顯明了尼安德塔人講話,並能夠用相當復雜的方式通訊。』【注十五】剩下最重要,可能是進化過程中稱為人猿的,是南猿人。這種動物現在有幾個品種--Australopithecusafricanus,Australopithecusrobustus,與Australopithecusafarensis。在每一種靈長類祖先的問題上,都有贊成的,也有反對的。其中聲名最壞的是廣為報導的強生(CarlJohanson)與李紀(RichardLeakey)之間及其同儕及學生之間的爭論。其爭論重點是,Lucy是否是人的祖先。

    

    雖然,所收集南猿人的化石遠比拉瑪猿人及其它猿人的多,但人的進化證據卻完全沒有。南猿人的頭如猿的頭,其腦的容量(500CC)及牙齒,也是像猿的多,像人的少。但是,一些十分少的盆骨,及四肢的化石,尤其是一個發現者強生命名叫Lucy的尸體,已為幾位古人類學家解釋為顯明其為直立及兩只腳行走,科學家們宣傳它是人類進化重要的祖先的理由在此。

    

    但是,公共媒體,卻很少報導問題的另一面。南猿人直立行走,並無充分的證據。『對南猿人各種解剖區域,肩,盆骨,踝,腳,肘,手的研究,現在都已完成。觀點是,說這些化石與現代人相同,或說他們在一些時候,變得像非洲的大猿猴,可能都是不正確的說法。多數化石片段,實際上與人及人的近親,黑猩猩與大猩猩,都不相同其程度,在與現有的動物相似上說,它們像猩猩。』【注十六】寫下上面這一段解釋的作者是現任南加州大學研究所長及解剖學教授的歐斯拉德博士(Dr.CharlesOxnard)。之前,他在芝加哥大學任教,再之前,他是英格蘭頂尖科學家朱克曼爵士(SirSollyZuckerman)所領導的研究小組中的研究員。這朱克曼研究小組曾對現代猿猴及各種猿人化石的骨胳,作過長期緊密的研究。並將之與現代人比較,記下詳細的立體尺寸,然後再用計算機做統計及作各種關系的分析。之前與之後的研究者,對南猿人與其它靈長類之間的關系,有過這樣詳細精確的資料。如上所述,結論是,南猿人,並非人的血親,不是直立行走,在現有的動物中,最像猩猩。

    

    朱克曼爵士自己對人的進化證據,講了下面的話︰『在解釋人的化石歷史上,對忠信的進化論者,任何東西都可能,熱心的信徒有時能同時相信幾樣彼此矛盾的事。』【注十七】『人若是從似猿的動物進化而來,這項進化就沒有留下任何化石的腳印。』【注十八】當然,朱克曼與歐斯拉德仍然相信人的進化,但是這項信仰顯然不是基于證據,因為證據根本沒有。

    

    在古人類學進化猜想的假科學中一項新近引人的發展是,突然將最先于1928年發現的現代矮種黑猩猩panpaniscus扯入進化理論中去。那明顯的事實是,這矮種黑猩猩似乎最能配合,或完全配合進化論者對人與猿的共同祖先所假設的條件。而且,這黑猩猩似乎與那有名的南猿人Lucy古怪的相似。南猿人Lucy因有完整化石骨胳曾為其發現者強生大事宣傳。

    

    『柯萊墨(Cramer)與沙日克(Sarich),周曼(Zihlman)已變成了矮種黑猩猩模式的鼓吹者。他們的根據主要的是基于現代猿及猿人化石的解剖研究。』【注十九】『周曼提出她的論點時,將矮種黑猩猩與已知最早的猿人化石Lucy相比較,發現其相似處驚人。她說,它們在高矮,體型大小,腦容量幾乎完全相同。』【注二十】它們不僅在外表,大小與Lucy相似,在行動上也相同。現代黑猩猩,及其它的猩猩,在本質上是指節撐行者(knuckle-walker——行走時用手指關節支撐身體)但是南猿人卻被許多人認為是有直立行走的能力,而這是相信它們可能是人的祖先的主要理由。如我們所了解的,這項假設的直立行走,正是鼓吹及懷疑南猿人為人之祖先者間的強烈爭論之點。現在我們發現,雖然今天其它種類的猩猩沒有這項能力,但今日矮小種的黑猩猩卻似乎具有此種能力。『甦斯曼也發現,矮種的黑猩猩具有一種獨特行走方式。如現代的大猩猩一樣,它們在地面行走時,喜歡用手指關節支撐身體。但是,它們似乎也是自然的兩足動物,常常在地面及在樹間都直立行走。』【注二一】因此,依照我們所能分辨的,Lucy及其它的南猿人,可能就是矮種的黑猩猩,或是一種十分像矮種黑猩猩的動物。

    

    這些年來,古人類學家一直在尋找似猿的人的祖先。在此,找到的只不過是一種猿而已,並且是一種現代有的猿。這至少是一種古怪的家譜。

    

    這些進化論的發展在年代方面,也十分混亂。我們已經講到,所發表的年代,可能有極大的錯誤,常常修改。而且,直立人化石發現是與南猿人及靈長類為同時代。

    

    李紀曾在一較發現南猿人更低的地層發現一個圓形的石屋(顯然是人造的)【注二二】。

    

    缺少了中間型,並且那被認為是人與猿的祖先可能仍然在現代活著,並且所有的年代都完全混亂了,一些科學家現在就正在問,人是否真的是猿的後裔,或是剛好相反。像這樣的證據,兩種模式都能配合。

    

    『因此,人與猿解剖上的相似性,可能是因為他們有一共同的祖先。或者也可能是由于所謂平行進化的結果。古生物學家的問題是,他們缺乏判定的證據。』【注二三】『將我們的意見講出來,我們認為黑猩猩是人的後裔,二者的共同祖先,像猿的少,像人的多。』【注二四】『誠然我們不會拼命去辯護,但是,那實際為證據所限制的情形,我們已經指出,人與猿的歷史脆弱。』【注二五】當然,這正是我們在本段開始時所指出的。關乎人的進化歷史,已有不少的聲音與忿怒,但仍然是空無一物。人從任何其它動物進化的證據是絕對沒有的。

    

    似猿的人

    由進化論思想所產生的一項神話是,一些種族比另一些種族更原始,在進化的階梯上,從禽獸狀態進步的不多。相反的,一些民族則稱是高度進化,因此,有理由征服那些仍然是石器時代的人,或原始人。這一類思想在達爾文之後幾十年中,在歐洲與美洲白人民族中間特別顯著。

    

    其實,這項思想正是達爾文自己強烈推動的。他在有名的比格爾號航行中,對火地島土人的態度可以顯明︰『達爾文的目標是要指出在人與高等哺乳動物之間,在智力上,並無基本上的不同。』【注二六】這項評估摘自他的比格爾號航行,描寫達爾文所稱為的TierradelFuego可憐的居民。這些人,他描寫是愚蠢的,吃人的,其獸性與人性相等。達爾文對南美洲印第安人偏剖的記載對當時的歐洲人,具有深遠有害的影響,使他們從人的進化及人是從似猿祖先後裔的角度去思想。但是,如英國天主教學者紀爾德(PaulKildare)所指出︰『達爾文絕少見過印第安人,一句印第安語也不會講。但是,一百年之後,他論到Fuego居民的話仍然在無數所謂科學著作中被引用,視為權威。』【注二七】

    一個像達爾文那樣年輕的自然主義者,除了神學,沒有學位,並且就是在神學上既是不信,記錄亦不良,居然能基于如此微弱的證據,作出如此寬廣的古人類學的判斷,並且就是他如此行,人如何能相信他,這正見證了人的驕傲及多麼容易受騙。『但是這位1832年過路的旅行者膚淺的評論,完全是沒有根據的。這些話被兩個國外布道神父的發現完全**。這兩位都是資深的科學家,在美洲及歐洲的大學執教而達爾文完全沒有科學的資歷。』【注二八】這兩位神父科學家的發現包括︰『Fuego的印第安人不吃人,他們相信一位至高的神靈,抱著信心向之祈禱。他們有崇高的道德原則,他們正確的認為,那壓榨他們的白人在道德上不如他們。』【注二九】之後又有一些天主教會及基督教會的傳道人,也發現幾乎在任何地方,這項性質都一樣。【注三十】那所謂森林中及偏遠地區的原始部落,通常都有高度發展的語言及社會制度,及復雜的宗教習俗及道德原則。若有機會,他們之中許多人都能完成高等教育,甚至研究所的課程。至于他們現在落後西方標準的情形,總是指向從過去較高的文化墮落,而非從古時的動物中的提升。而且,他們如今的精靈崇拜宗教制度常常能顯明,它代表從原始的一神宗教的墮落,其現有的較高的道德標準,只是微弱的保存了他們的傳統而已。

    

    這可怕的,人是動物進化而來的道理已造成極大的損害。尤其在過去的一世紀中。民族主義,經濟帝國主義,共產主義,納粹,性的雜亂,侵略性的軍國主義,殺害嬰孩,滅種,及各種罪惡,為各個團體所倡導,其依據是,他們既是基于進化論,就是科學的,因此,最後會證明是對人有益的。在一切之中,甚至吃人,也開始得到某些進化論者的青睞。哥倫比亞大學的一位古人類學教授舉出阿茲特克人,據說這些阿茲特克人吃敵人士兵的肉,以補足他們動物資源用竭時的蛋白質的缺乏。『誠然,因為禁止吃肉而讓千千萬萬的軍隊在戰場腐爛並無特別驕傲之處。人甚至可以理論說,從營養的觀點說,人的最好的蛋白質來源是人肉,因為其氨基酸正是人體發揮正常功能時所要求有精確平衡的那一種。』【注三一】但那支持吃人肉最厲害的理由是,動物如此行,因此,對進化必是好的。研究人的進化權威人士之一托比亞斯(PhilipTobias)最近在Alberta大學的一次演說中描述了那被視為人進化過程中的祖先吃同類之使人折服的證據。『生物學家波利斯(GaryPolis)詳盡的研究顯明,有1300種動物吃同類的肉,包括某些以人肉為唯一蛋白質來源的人的社會。』【注三二】加拿大專欄作家提斯德爾(PaulTisdall)論到此事時,發表了以下驚人的意見︰『在專家之間,吃同類的肉,是一個情緒化,激烈辯論的問題。但是,從其顯然的好處,加上人類自身吃肉的歷史,並其在大自然中的普遍性,使人感到古怪的是,現代人似乎發展出對彼此吞吃的厭惡,而多半停止了這項作為。』【注三三】人禁不住會想到這種作家是沉溺于某種歪曲及殘酷的幽默之中。但是他們似乎要人認真接受他們是理性的科學家,是基于人類進化的已知資料邏輯地提出理論來的。

    

    但在另一方面,對聖經的作者,【見申28︰53,57;王下6︰28-29】,吃人肉的想法,簡直不可能有,只是在極端饑荒之時,並在奇恥大辱之中,才有可能。

    

    實際說來,原始部落曾吃人肉的想法,也多半是另一個進化論的神話。紐約州立大學古人類學教授的亞倫斯博士(Dr.WilliamArens)已經指出,並無真實的憑據說,任何部落有吃人肉的文化。人偶而吃人肉的記錄雖或有,(甚至在文明的國家中)但總是在極端饑荒的急迫之時,或被視為罪惡,絕非其正規文化的一部分。【注三四】吃人肉,雖然最令人厭惡,但卻不是進化論所認可的最有害的人的行為。達爾文那本劃時代的書『物種原始』的最後,是他自己對進化丑惡性質的結語。(雖然在他看是好的!)『這樣,在大自然中的戰爭,饑荒與死亡之後,接著就是我們所能想象的最崇高的目標,那就是造成更高等的動物。』【注三五】在達爾文學說中,戰爭,饑荒,死亡,都是好的,因為它們從低等動物造成更高等的動物,最後造成人自己。人可以用另一種說法講這種古怪的觀念︰『借著死,出現了人!』但在另一方面,與之構成尖銳對比的是,上帝的話說︰『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林前15:21】這種進化論視為自然,適者生存,及進化的行為,聖經卻視為罪。是叛逆他的創造主,與創造主斷絕交通的結果。人若行為如猿,或像今天的其它動物,並非因為進化過程中動物祖先的緣故,而是因為罪及其對身心損壞的影響,使之從所造的上帝的形像,墮落到獸的生活與思想模式。『但這些人好象沒有靈性,生來就是畜類,以備捉拿宰殺的。他們毀謗所不曉得的事,正在敗壞人的時候,自己必遭遇敗壞。』【彼後2:12】

    科學與人性

    當然,聖經強調地教訓人說,人不止于是一部生理及化學機器。『生命不勝于飲食嗎身體不勝于衣裳嗎?』【太6:25】在新約聖經中體與魂是有清楚分別的。即使體已死,魂似仍存活【太10︰28;啟6︰9】同樣的,聖經教導人說,人的體死了,他的靈似還能存活。【徒7︰59;林前5︰5;彼前3︰18】這樣,靈與魂是與體有別的。因此,無法像身體那樣用生物化學的關系,去分析與描述。我們以前已經講過,人體是用構成上帝其它創造物同樣的元素——地上的塵土——造成的,【創2︰17;3︰19;林前15︰47】因此,他身體的構造與功能,至少在原則上,可以完全藉生物物理,及生物化學去了解。但是對人的靈與魂並非如此。這些非物質的實體,雖然與身體同樣真實,並住在體內,帶給身體精力,但卻不能藉描述物質的規律所了解。

    

    但是,這並不是現代進化論人文主義的觀點。人文主義一項主要的信條如下︰『人文主義者既持守人的有機組織觀念,就認為傳統的身心二元論必須揚棄。』【注三六】這多少是現代有學問的不信上帝之人正式的觀點,無論叫甚麼名字--人文主義者,無神論者,唯物論者,自然主義者,或各種其它的名字。但是這些人若說這項立場為科學所支持,那就完全不對了。科學,以其性質說,是研究物質現象,尋求建立時,空中物質與能的行為關系。它並不觸及非物質的實體。雖然這樣的實體實際存在,但並不依從機械的規律,因此,是在科學所用的科學方法範圍之外。

    

    一些有特殊成就的現代科學家,樂意承認,人的生命,誠然不只是肉體的生命。例如紐約城凱特林記念癌癥中心主任,現代最偉大生命科學家之一的湯馬斯博士說︰『我們對人腦細胞及縴維的結構與功能知道不少,但對這非常的器官如何作用以產生意識,毫無概念。意識的性質是科學問題,但還是個無法探索的問題。』【注三七】至于死後的情形,湯馬斯博士坦白承認說,自然科學家沒有辦法能決定這件事。『我們不了解死的過程,我們也毫無把握清楚的說,死後人的思想是怎樣的。』【注三八】在人類生物學領域中最出色的一位科學家,是1963年因研究神經細胞如何彼此通訊而獲生理學及醫學諾貝爾獎得主的艾克羅斯爵士(SirJohnEccles)。『艾克羅斯強烈地為古代相信人在身體物質上含有神秘的化合物及無法捉摸的靈的宗教信仰辯護艾克羅斯也勇敢地宣傳那對大多數科學家說都是異端的說法,說我們那非物質的自己,在身體腦死之後仍然存活。』【注三九】雖然在科學刊物上對這種問題似乎已有共謀保持緘默,但是還有許多其它的科學家同樣的相信。

    

    『在世界聞名的科學家中,艾克羅斯並非唯一對這古老身心之謎采取爭議性新看法的人,從柏克來至巴黎,從倫敦至普林斯敦,從神經生理學,到量子物理的各種科學家,都正從密室中出來,承認至少相信如不死的人的靈之科學實體及神創造的可能性。』【注四十】艾克羅斯自己論到他科學的及個人的結論時作見證說︰『若是我說,人的自我的獨特性並非得自遺傳密碼,不是得自經驗,那麼,它是從何而來的呢?我的回答是這樣︰得自上帝的創造。每一個自我都是上帝的創造。』【注四一】

    人與動物比較,其獨特性一個最明顯,毫不含糊的證據是,人能用抽象的,象征性的,思想的語言交談。動物吠叫,吼叫,作唧唧之聲,但其性質與人的語言在本質上完全不同。世界頂尖語言專家左目斯基(NoamChomsky)曾說︰『人的語言看來是一種獨特現象,在動物界沒有相似之處沒有理由認為,這個鴻溝可以跨越。在此情形下,沒有更多基礎認為可以從低等進化為高等,正如無法認為從呼吸可以進化為走路一樣。』【注四二】湯馬斯也同樣的說︰『但是我們不了解語言本身。誠然,語言是一個這樣無法理解的問題,我們用以討論這事情的語言本身,也變成無法了解的了。』【注四三】用語言表達觀念,神秘地關系到我們的意識將我們所見的形像譯成我們思想能理解的知覺對象。這一切似乎都在自然科學標準可能分析的範圍之外。

    

    『無論我們在視覺的道路中如何深的去探索,到頭來我們需要假設有一個「里面的人」,將我們所見的視覺形像轉變成知覺對象。並且,從語言學的觀點說,語言分析似乎與視覺分析一樣,前面也有不能跨越的障礙那就是說,對人說,「意義」的觀念只能在自我的關系中去衡量。自我是字義符號最終的源頭,及最終的目的地。但是,那弗洛伊德心理分理學的房角石,自我的觀念,卻不能加以明白的界說。「自我」只是直覺的明顯存在。它是另一個康德學派超然的觀念,一個我們放在人身上的前提,如同我們將時,空,因果律的觀念作為大自然的前提一樣。』【注四四】因此,雖然『自我』或『意識』或『里面的人』,是一個人人都直覺了解的觀念,並在實際生活中接受,但要加以界說,或科學的地把握住它,至少在目前自然科學承認的領域中,卻極為困難。

    

    最近,哈佛大學長期執教,1967年諾貝爾生理醫學獎得主及許多其它的勛獎得主的王爾德博士(Dr.GeorgeWald)對這項矛盾,發表了驚人的意見。他主要的研究領域是生里學及視覺的生物化學,但是,他也有寬廣的科學興趣,特別關心進化論及自然淘汰。他一直完全是一個進化論的人文學者。但是他的研究已經最後領導他得到結論說,意識是一個用物質的名詞不能明白表達的實體。『在科學中有兩個根深蒂固的大問題,但卻不能視之為科學。意識及宇宙觀宇宙要人認識。難道宇宙要對空椅子演出它的角色嗎?』【注四五】這樣王爾德博士作結論說,宇宙本身必須有意識,並以某種方式將必要的資料送進其進化過程之內,使其能在生物之內進化出意識來。這是一項回避有一位有意識,有位格的上帝施行創造的觀念的古怪說法。但是王爾德常說,他甚至不喜歡講一句其中含有上帝名字的話。湯門森(DietrickE.Thomsen)報導王爾德說︰『看見是與自我意識相關聯的。意識似乎是較高生物的特性,特別是關乎基于人類過去經驗為未來計畫的自覺。

    

    『他承認科學家在辨識是否有意識存在上,人甚麼也不能作意識是在時空之外。』【注四六】于是王爾德獲得了以下驚人的結論,尤其是對一個一向對上帝存在最好的態度也是懷疑的人,這樣的結論確實驚人︰『既相信意識的重要,他現在就想要將意識與宇宙觀放在一起。或者意識並非新近進化的發展,而是一直存在的。這項意識形成了自然的宇宙,帶出生命,及各種形式彰顯的意識。』【注四七】王爾德或不喜歡使用上帝的名字,但是顯然,那最後一句話中的『意識』二字很容易由『上帝』一詞取代,成為這句話的主詞。上帝,像意識一樣,超乎時空之外,並且,一個包括有意識之生物的宇宙,借著因果律的基本原則,則只能由一個同時也創造時空及宇宙的有意識的創造主所造成。

    

    雖然,那正式的科學對人的看法是一種減縮式的看法,視人只是一部復雜的生理機器,但這樣的科學永無法『解釋』意識及人性的實質。

    

    靈、魂、體

    因為科學方法完全不能研究人性中非物質部分,人文主義者不接受聖經所說生命題目的見證,就是一種妄作妄為。聖經所講人的道理使人的思想感到合理,使人心靈感到滿足,但是,最重要的,它是以人子耶穌基督的個人及工作為中心。惟有耶穌基督從直接經驗中,知道人的靈與魂的獨立存在。作為人,的人體死亡,三天埋在墳墓中,而復活的靈【彼前3︰18】,得勝了陰間與死亡。以後的靈回到已安息的身體,使身體從墳墓中復活。聖經清楚教導說,人的靈與魂在體死後仍然存在。但是聖經也教導說,體本身也要復活得永生。主耶穌基督得勝的經驗構成了二者的應許與證據。

    

    但是,即使從聖經,人性構成的精確性質也不容易確定。許多神學家許多年來曾堅持說,人是由靈、魂。體三部分組成的生靈。另外的神學家則強調說,這人性是兩方面構成,說人的靈與魂實際上是一回事。這兩個名詞都是指他內在的人,就是一切不屬乎他身體結構與功能的東西。

    

    但是靈與魂誠然不同,特別是以下兩段聖經清楚的教訓︰

    『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帖前5:23】

    『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來4:12】

    雖然這兩段經文指出,靈與魂不可能同義,但要分開加以界說,卻不容易。聖經本身說,只有上帝的聖言能將它們分辨出來。因此,我們多半從自然科學也得不著多大的幫助。它只能研究人性物質的,身體的部分。

    

    但是,聖經這方面的資料卻甚豐盛。舊約聖經中的『魂』(英文譯為soul——希伯來文nephesh),出現數目超過425次,另外250次,在英文譯為其它的字(生命,心,人,等)。其在新約聖經相等的字(希臘文psuche),在英文聖經中50次譯為soul,另外有40次其它的譯法(生命,等)。

    

    同樣的,舊約聖經的ruach在英文聖經譯成『spirit-靈』的,計232次,譯為『breath——氣』的28次。譯為『wind——風』的90次,並還有其它各種譯法。新約聖經中相當的字是希臘文pneuma,在英文聖經288次譯為spirit,91次譯為ghost【注四八】再加上一次譯為『life』,一次譯為『wind』。

    

    因此,問題不在于缺少資料,而在于這兩項觀念使用方式的多樣化,並常常彼此重疊。這項困難更因舊約聖經說,nephesh,及ruach人與獸都有而更趨于復雜。

    比如︰『就造出大魚和水中所滋生各樣有生命(nephesh)的動物,各從其類。』【創1:21】『凡有血肉、有氣息(ruach)的活物,都一對一對地到挪亞那里,進入方舟。』【創7:15】

    這樣,即使是水中的動物也有soul(魂),所有陸上的動物都有spirit(靈)實際說來,soul似乎與身體血液供給機械相關聯,spirit則與空氣供給相關聯。至少在人與動物活著時是如此。比如,上帝講到在壇上獻祭的動物時,上帝藉摩西的口講了下面的話︰『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利17:11】可能這只是一種比譬的說法,說那住在體內的soul是流動的血液。(當然血液流出之後,動物就會死亡)無論如何,清楚的是,動物與人,有某種Soul。不論這soul是甚麼。

    

    這在新約聖經的用法上也是如此。在即將來到的地上的普世審判中,啟示錄告訴我們說︰『海中的活物(psuche)都死了。』【啟16:3】這是再次提到水中的動物,如同在創1︰21節一樣。

    

    如前所述,spirit,尤其在舊約聖經中,常常是指動物與人生理上的呼吸功能。常被譯為『氣』。比如︰『你收回它們的氣,它們就死亡,歸于塵土。』【詩104:29】依上下的經文,這節經文是講到動物的死。但是,下一節經文,ruach被譯為spirit,而這一次則是指上帝那使人得生命復甦的靈︰『你發出你的靈,它們便受造;你使地面更換為新。』【詩104:30】這個用法,似未在新約聖經中看到。但是那在新約聖經中相當于spirit的pneuma,也譯為wind(風)『風隨著意思吹,你听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里來,往哪里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3:8】雖然聖經說動物有spirit與soul(如上所述從生理的觀點看)雖然人像動物一樣,也靠這些詞所指的血與氣的供應系統而活,但無疑的,人的靈、魂、體遠較動物的復雜得多。

    

    比如說,我們受命『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太22:37】並『以神的靈敬拜。』【腓3:3】這些能力遠超過動物的。並且,至少從聖經所告訴我們的,當動物死時,它的靈魂與它的身體同時死去,但在另一方面,如前所述,人的靈、魂,在肉體死時,卻仍能存活,因此,在本質上是獨立的。

    

    許多聖經教師曾提出說,soul是人的自我意識及感情所在之處,而spirit則是人性的思想及意志部分。但這可能太過簡單,因為這兩個詞在用法上幾乎是同義及可以互換。在其出現的經文中多麼容易的可以彼此代用就可以證明。比如,下面兩節都指耶穌基督的經文︰『我現在心里(soul)憂愁,』【約12:27】『心里憂愁(spirit)』【約13:21】很難分辨在耶穌想到就要被釘十字架時,soul憂愁,而想到他將被賣之時,則是的spirit憂愁。

    

    或者看一個舊約聖經的例子。詩篇77篇中連續兩節經文說︰『我的心(soul)不肯受安慰。』【詩77:2】『我想念神,心(spirit)便發昏。』【詩77:3】這也難于分辨其差異。

    

    但是,其間有著微妙的不同處,但可能不容易用言詞表達,否則,如徒17:25節的經文就會顯得話語重復︰『自己倒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講到上帝創造主要的工作『生命,氣息』,實際上就是『soul與spirit』。我們也曾指出在帖前5︰23節及來4︰12節中,強調靈與魂為分別的實體。

    

    而且,靈與魂二者都是主偉大救贖工作的目標︰『你們要存溫柔的心領受那所栽種的道,就是能救你們靈魂(soul)的道。』【雅1:21】『使他的靈魂(spirit)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5:5】我們常可適當的使用『靈魂』之復合詞,似乎是說,它們二者構成單一實體,就是里面的人,人性中的非物質部分。但是在另外的情形下,說其中的一個可能更為恰當。其實,soul似常與人相當,spirit則常與他的人格相當。其一指出他是甚麼,指出他是一個活的人,另一個則更強調借著他的所是他所行出來的,他的態度,行為,影響。『經上也是這樣記著說︰「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有靈(靈︰或譯血氣)的活人(活的魂);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林前15:45】實際說來,這些似乎是人的三一性與神的三一性之明顯的相似。有意義的是,當上帝按照自己的形像造人時,在創造人的記錄中,有著強烈的上帝三一性的暗示。『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創1:26-27】在此,上帝三次用復數形代名詞講到自己。在敘述中也三次用單數形代名詞(中文譯文『自己』,原文為單數形,英文譯為himself,中文應譯為『自己』)稱呼上帝。上帝是一個,也是三位。是個三一體。

    

    我們已經提到(在第二章中)在上帝創造的三一體的宇宙中如何奇妙的反映出三一體的上帝。若物質的時-空-物質的宇宙是上帝的一種模型,(不論理由為何,我們已經看明,宇宙確是一個偉大的三一體的三一體)發現創造中的杰作,人,也反映出的特性來,就無足為怪了。

    

    聖經關乎上帝是三一體的道理中,父是上帝不可見的本質,子是上帝可見的表現,聖靈是上帝在受造物中不可見,但具有大能的影響力。人也是如此。他的魂是人不可見的本質,他的人;他的體是他在的可見的表現;他的靈是人不可見,但給與能力的人格。

    

    因為人與人格,雖然真實並彼此不同,又都本身是不可見的(如同父與聖靈一樣)難于將他們分別,甚或難于相信他們的存在(至少對唯物論者是如此),就不足為怪了。但他們是真實的,彼此不同的,只是需要上帝的聖言才能分辨他們與體分開的存在,以及他們個別彼此的關系與功能。

    

    但我們不可忘記,他們雖然是三位,在基本上他們是一個--對三一體上帝及三一體的人,這都是明白的道理。即使在救贖中,他們也是合一的。因為上帝(從父,藉聖靈,在基督里)不僅拯救人的靈、魂,也拯救他的體。借著那將要來到的偉大的復活,那時基督要『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3:21】因此,使徒保羅可以適切的美麗的寫道︰『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帖前5:23】——

    注一︰AmericanHumanistAssociation,"HumanistManifesto1,"TheNewHumanist6(May-June1933),tenets2and10.

    注二︰SirJulianHuxley,asquotedinastandardAmericanHumanistAssciationpromotionalbrochure.Huxley,oneofthefoundersoftheA.H.A.wasprobableythemostinfluentialscienticevolutionistofthetweentiethcentury,chieffounderandpromoterofnew-DarwinismaswellasfirstDirector-GeneralofUNESCO.

    注三︰靈長類(hominoids)包括所有的人,猿,類人猿。

    注四︰J.B.Birdsell,HumanEvolution(Chicago:Rand-McNally,1975)p.294.

    注五︰同上。

    注六︰同上,p.295.

    注七︰StephenMolnar,Races,TyoesandEthnicGroups--theProblemofHumanVariation(nglewoodCliffs,N.J.:Prentice-Hall,1975),pp.56-57.

    注八︰TheShrinkingTooth,"ScienceNews(Dec.,13,1975):375.

    注九︰AdrienneL.ZihlmanandHeroldM.Loewenstein,"FalseStartoftheHumanParade,"NaturalHistory88(Aug-Sept.1979):86.

    注十︰同上,p.89.

    注十一︰DavidPilbeam,"RearrangingOurFamilyTree",HumanNature,June1978,p.45

    注十二︰同上,p.44.

    注十三︰TheodosiusDobzhansky,"ChangingMan,"Science155(Jan27,1967):410.

    注十四︰FrancisIvanhoe,Nature(Aug8,1970)citedinPresentation(Oct1971),p.117.

    注十五︰UseofSymbolsAntedatesNeanderthalMan,"ScienceDigest73(Mar1973)220.

    注十六︰CharlesOxnard,UniversityofChicagoMagazine,Winter1974,p.11.

    注十七︰SollyZuckerman,BeyondtheIvoryTower(NewYork:Taplinger,1970),p.19

    注十八︰同上,p.64.

    注十九︰HerbertWray,"Lucy-sUncommonForebear,"ScienceNews123(Feb5,1983):89.

    注二十︰同上,此處所舉出的三個科學家是三個頂尖的進化論學者,在進化論的古人類學具有強烈影響力。沙日克(VincentSarich)在柏克來加州大學執教,周曼(AdrienneZihlman)在加州大學執教,柯萊墨(DouglasCramer)則在紐約大學執教.

    注二一︰同上,p.92.

    注二二︰RichardLeakey,"HominidsinAfrica,"AmericanScientist(Mar-Apr.1976),p.177.

    注二三︰JohnGribbinandJeremyCherfas,"DescentofMan=AscentofApe?"NewScientist91(sep3,1981):592.

    注二四︰同上,p.594.

    注二五︰同上.

    注二六︰PaulKildare,"MonkeyBusiness",ChristianOrder23(Dec1982),591.

    注二七︰同上.

    注二八︰同上.

    注二九︰同上.p.592

    注三十︰見DerekFreeman著"MargaretMeadandSamoa,"論到古人類學家MargaretMead對Samoa文化的不幸的處理(Cambridge:HarvardUniversityPress,1982)

    注三一︰MarvinHarris,"OurPoundofFlesh,",NaturalHistory88(Aug-Sep1979):36.

    注三二︰PhilipTobias,asreportedbyPaulTisdallin"CannibalisticTaoosaRecentDevelopment,"EdmontonJournal(Jan2,1983).

    注三三︰同上.

    注三四︰見Dr.Aren-s著"TheMan-EatingMyth:AnthropologyandAnthropophagy"(Cambridge:OxfordUniversitryPress,(1979),AlsoseeElizabethRosenthal,"MathoftheMan-Eaters"(ScienceDigest91(Apr.1983):10-14)forafascinatinginterviewwithArens.

    注三五︰CharlesDarwin,TheOriginofSpeciesbyNaturalSelection.這是他這本名著的倒數第二句話。

    注三六︰AmericanHumanistAssciation,"HumanistManifesto1,"TheNewHumanist6(May-June1933),這是第三號信條,緊隨在稱宇宙自我存在,及人類自然進化的信條之後。

    注三七︰LewisThomas,"OnScienceandUncertainty,"Discover1(Oct1980):59.

    注三八︰同上.

    注三九︰JohnGliedman,"ScientistsinSearchoftheSoul,"ScienceDigest90(July1982):77.

    注四十︰同上.

    注四一︰同上.

    注四二︰NoamChomsky,LauguageandMind(NewYork:Harcourt,Bruce,Jovanovich,1972)pp.67-68.Dr.Chomsky是麻省理工學院的語言學教授。

    注四三︰LewisThomas,"OnScience,"p.59.

    注四四︰GuntherS.Stent,"LimitstotheScientificUnderstandingofMan,"Science187(May21,1975).Dr.StentisProfessorofMolecularBiologyattheUniversityofCaliforniaatBerkeley.

    注四五︰GeorgeWald在最近一次在密阿米科學大會中的演說,被引用在DietrickE.Thomsen著"AKnowingUniverseSeekingtoBeKnown,ScienceNews,123(Feb19,1983):124.,

    注四六︰同上.

    注四七︰同上.

    注四八︰以上統計數字指雅各王欽定本。

    
第四部 生命科學 第十五章 巴別塔與世界人——聖經人口統計學與語言學
    我們在研究聖經古人類學中,已將研究的重點放在人性上,指出人是按上帝形像造的,與動物的創造完全不同。人的源頭絕不是從類猿的祖先進化發展而來,而是一項為了永恆的特別創造。

    

    同樣的情形也可用在人的社會及彼此的關系上。家族,國家,及民族,也不是從進化的環境去分析,好象人就像蜂與場撥鼠一樣,而是要從上帝清楚的旨意去探尋。告訴第一對男女說︰『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1:28】同樣的,在洪水之後,對挪亞重申原先的命令,說︰『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了地。凡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都必驚恐,懼怕你們,連地上一切的昆蟲並海里一切的魚都交付你們的手。』【創9:1-2】所以,在以下的兩章中,我盼望論到那些關乎人類社會的科學,尤其是其歷史發展。這項討論,將以某種程度觸及本書範圍之外的社會科學。但是,討論將只限于歷史科學中所有的資料(古人類文化學,人種學,考古學等)與聖經及進化論所說人類社會發展之間的關系。第一,考慮人類總人口的增長及其基本區分,該是一件恰當的事。後者,我們將看明,實質上是語言上的區分,而非種族上的區分。

    

    聖經人口統計學

    我們應該考慮的第一方面是對人口研究的人口統計學。其實,它主要的是那導致達爾文獲得自然淘汰,適者生存結論的十九世紀初葉的馬爾薩斯的人口研究。馬爾薩斯說,人口呈幾何級數增加,或指數式增加(人口每隔一定的年數加倍),而食物及其它補給品只是以算術級數增加。(那就是直線式,單位時間內的增加數為常數)這樣,人口數目永遠比能有的食物及補給品所能支持的更快,結果是許多人就必須生活在貧窮之中,若讓其死去,情形就可能更好。這同樣的態度在今天的生態學家及環境學家之間也同樣流行,他們相信世界人口對世界資源說,已經過多,並且,它還在快速地增加。馬安(DonaldMann)說︰『一個愈來愈形成的共識是,在我們這個已經人口過剩的世界中人口繼續增加,就會威脅摧毀古時人人都生活美滿,不虞物質匱乏的美夢愈來愈多有知識的人相信,那唯一的解決之道,在于阻止人口膨漲,並使人口膨漲的情形反轉,好使人口最後停留在今天人口數目的一個合理的百分數上。』【注一】現在的世界人口(1983年)估計為四十六億,但這項估計的正確性值得懷疑。而且,對地球能支持的最好數目的人口數目是二十億左右(如馬爾薩斯所說),或甚至比現有的人口還多得多,是一個爭議性極大的問題。許多人說,這世界可以滿意的維持五十億以上的人口。

    

    但是我們在此的討論不在于未來世界人口趨勢,而在于歷史中的人口膨漲速度。似乎難于解釋,若人已存在于地球上一百萬年左右,為何人口到現代才膨漲。為何地球今天才經驗到人口危機,為何不在幾十萬年之前,在人在地上出現不久就經驗到呢?其實,這是贊成聖經短暫年代一個強有力的理由。起先人可能認為,從亞當,夏娃開始的幾千年的歷史(或更正確的說,從挪亞與他的妻的時代算起)無法解釋現在世界近五十億的人口數目。但是其實,難處在于為何經歷了這樣長的時期,世界人口只有五十億。

    

    情形若是如此,試想人類進化歷史已一百萬年,而結果只有目前的人口,是多麼不可能。

    

    雖然直到現在,我們才有真實可靠的人口資料做為基礎,但研究從前的人口,仍可以某種合理的模式,將這項模式的意義與現代趨勢相比較,然後以那個基礎的方式進行回頭推算。為此目的,有幾個可能的模式可用為研究,而這些模式都指出短暫的年代是合理的。將這項模式作極端的扭曲,才可以將人口統計配合進化論的年代。實際說來,所用的不是至少能配合所得的人口資料之合理的模式,而是用一個專為配合進化論設計的武斷的模式。這一切都可以用下面對人口膨漲數學的考察予以說明。【注二】

    快速的世界人口膨漲

    假設世上開始的人口只有兩個人,假設他們是夫妻,以後是父母。又假設每一家庭平均兒女數目(長大到成熟再結婚)是2c,c個男孩與c個女孩。接續的第一代,那麼,就會有c個家庭(2c個人,加上兩個仍然活著的人)。第二代,以同樣的基礎計算,就會有cx2c或2c2個人。第三代就會有2c3個人,如此推演下去。在n代結束時的總人口,假設沒有人死亡,就可以計算如下︰Sn=2+2c+2c2+2c32cn(1)總數Sn可以直接計算出來.用c乘第(1)式等號的兩邊︰Sn(c)=2c+2c2+2c3+2c4+2cn+2cn+1減去上面的第(1)式︰Sn(c)-Sn=2cn+1-2,或Sn(c-1)=2cn+1-2除以(c-1),就可獲得Sn的總數如下︰

    Sn=2+2c+2c2+2c32cn(1)

    總數Sn可以直接計算出來.用c乘第(1)式等號的兩邊︰

    Sn(c)=2c+2c2+2c3+2c4+2cn+2cn+1

    減去上面的第(1)式︰

    Sn(c)-Sn=2cn+1-2,

    或Sn(c-1)=2cn+1-2

    除以(c-1),就可獲得Sn的總數如下︰

    

    但是,Sn所代表的人數必須減去自第一代死去的人數,才是實際的人口數。現在假設平均壽命以x代為代表。因此,到了n代已經死去的人,就會是那些在(n-x)代及更早代的人。這個數目是︰

    

    因此,在n代時總人口數,將第(2)式與第(3)式結合,就是︰

    第(4)式的總結表明了︰第一個家庭在n代之後,當其平均壽命為x代,其兒女長大成熟,結婚成家的平均數目為2c時之世界人口。這個公式清楚地顯明,在順利的環境下,人口可以何等迅速膨漲。

    

    比如,假設c=2,x=2,那就是說,每個家庭平均有4個長大成家的兒女,每一對父母都活到看見自己的孫子代,在這樣毫無不合理的情況下,表八就顯明了由第(4)式所計算出來的各代的人口︰表八——六口之家人口延伸計算

    

    最後的數目字幾乎與現今的人口相等。因此,在這些條件下,只有30代,就能達到今天的人口數目。第31代的人口數目為65億。

    

    下一個明顯的問題是,一代的時間是多長?合理的假設是,平均結婚成家的年齡是25歲,35歲前生育4個兒女。那麼,父母活到70歲時,就見到孫兒們出生了。這樣,一代的時間約在35年左右。許多人認為一代的時間只有三十年而已。

    

    這個意思是,實際上整個現今的世界人口可能在30x35,或1050年中達到!實際上達到今日世界人口,用了比這個時間長得多的時間,這顯明,每個家庭平均的人口數目少于4個兒女,或者平均的壽命不到兩代,或二者兼有。為了比較,讓我們假設,每個家庭只有三個兒女,壽命只及一代,(那就是c=1.5;x=1)從第四式計算的結果,就如表九︰

    表九︰五口之家人口延伸計算

    

    在這樣的條件下,就需要52代才可達到現今的世界人口。每一代35年,也只是1820年。顯然,即使一家只有三個兒女,對人類整個歷史也是太多。

    

    但是,平均說來每家至少有兩個以上的兒女,否則,人口會保持靜止。人類歷史不會太久是十分明顯的事!聖經中的年代,遠比起進化論者所說人類一百萬年歷史,更合乎實際。若以上十分保守的假設(x=1;c=1.5)用在一百萬年假設,28600代上,現在的世界人口應該超過105000!這個數目的寫法是1後加上五千個零,無法想象的大。即使我們終于能夠移民到其它的世界,在星際各處建造太空城市,也可證明在已知的整個宇宙里所能擠進的人數,最多無法超過10的一百次方!

    在另一方面,那完全依照聖經字面接受聖經歷史而編成的烏社爾年代表

    (UssherChronology)所算出的洪水年代約在4300年前。【注三】現今的世界人口,原先是從挪亞的三個兒子來的。【創9︰19】以極端保守的假設說,一代為43年,因此,從挪亞至今只有一百代。要產生世界46億的人口,(仍然假設x=1)從第(4)式得︰

    4,600,000,000=2(c)100

    因此︰

    c=(2,300,000,000).01=1,24(約為1又1/4)

    這樣,平均說來,一個家庭必須有2.5個兒女,才能在100代之後使人口到達現今的數目。這個數字雖然保守,但顯然十分合理,並強烈支持烏社爾年代表數目的精確性。但是,比聖經所說洪水後更長的年代,從人口看,就會顯得十分不可能。一百萬年,即使用同樣的速率計算,所得的人口數也是102700。

    

    戰爭與疾病的影響

    但是,對于過去的大瘟疫及戰爭使人口不會依照所指出的速率增長的情況呢?人口是否可能曾在悠長的世代中保持靜止,只在近代才開始膨漲呢?當然,我們無法學究式地回答這些問題,因為,我們沒有早期的人口資料。我們只能說,我們一切所知道關乎人口增長的知識,是基于過去兩個世紀的資料。在現代之前,沒有可靠的統計數字。

    

    若地上的人口,只是在4300年前由兩個人開始,要達到今天的人口,每年的人口增加率,只要百分之0.5就夠了。這比今天所知道的每年百分之2.0增長率小許多。因此,為了長時期其增長速率可能低于百分之0.5的情形,已預留了極大的空間。

    

    而且,並無真實的證據顯明,人口增長速率曾因戰爭或瘟疫而減緩。在經驗人口高速增長的過去一世紀中,也見到歷史中毀壞性最大的戰爭,及最大的瘟疫與饑荒。

    

    有趣的是,世俗對基督誕生之時世界人口最好的估計是兩億左右。若用我們的公式,使用十分保守的每家2.75兒女,平均壽命為每代40年計算,人口增長的起算點是主前2340年的兩個人。計算出基督誕生時代的人口數是2億一千萬。

    

    或者,另以以色列為例,其起始于3700年前的先祖雅各。雖然在許多世紀中經過大**,雖然其大分部分歷史沒有國土,但以色列人保持了他們的以色列國民身分,現在的人口數約在一千四百萬。

    

    我們若假設平均每家的兒女數為2.4(非2.5,以包容上述的因素)但仍假設其壽命為每代43年,這項人口就可以在3700年後達成。用這些數字,公式算出的今天以色列人口為13,900,000。【注四】因此我們作結論說,我們所實際知道一切有關現今或過去的人口資料,都能夠在4300年前開始的基礎上獲得十分合理的解釋,並為戰爭,及各種自然災害保留了甚大的空間。但是,進化論者的假設,說人在一百萬年前或更早出現,以人口統計來看,簡直是荒謬。

    

    洪水前的人口

    依照聖經創世記第五章的家譜記錄,從亞當到洪水,共計1656年。但是其人口常數與現在的大不相同。人的年歲甚高,並顯然家庭人口眾多。除了以諾在365歲時未經過死亡被接升天之外,【創5︰23-24】所記載的九位洪水前先祖的平均年齡是912歲。所記載他們兒女誕生時的年齡,從65歲(瑪勒列,創5︰15;以諾,創5︰21)到500歲(挪亞,創5︰32)。他們每一位都說是『生兒養女』,因此,每個家庭至少有四個兒女,或者更多。

    

    一項十分保守的假設為︰c=3,x=5,n=16.56。這些常數相當于平均每家六口,平均每代一百年,平均壽命500歲。以此為基礎計算,洪水時的世界人口為二億三千五百萬。這個數目多半低估了那實際在洪水中滅亡的人數。

    

    增長的速度可能比這項計算快許多,尤其是在洪水前的早幾百年期間。比如,若平均每家人口數不是6人而是8人,每代是93年,不是100年,亞當受造後930年,他去世時的人口,就已經是2,800,000人。若以這樣的速度增長,洪水時的人口就有1370億!即使我們用現今世界的速率,(x=1,c=1.5),在挪亞的時代地上人口,也很可能超過三十億。

    

    從這些計算出現了兩個明顯的結論。第一,講到亞當的兒子該隱娶妻,建城,或害怕人報仇的話並無問題【創4︰14-17】【注五】。第二,洪水必然是一個全球性的災難,才會達成將所有人類除滅的目的。

    

    千千萬萬的人可能在洪水中滅亡的事實,當然,並不是說,今天我們就可以發現他們的尸體。無疑的,當洪水高漲時,人會逃到較高的山上,會是陸地動物中最後被水淹死的。因此,他們沒有被埋在洪水的沉積層中。

    

    當然,可能偶而有人遭到沒頂被埋,他們的骨骸最後變成化石。但是甚至這些化石大多數以後都未被發現。少數可能是洪水前的人化石被發現了,一些可能將來被發倔出來,但是這些必然十分稀少。

    

    缺少洪水前的人化石當然對創造論者說,並不像進化論者缺少人化石那樣嚴重。人若實際上已在地上活了一百萬年或百萬年以上,在地上活過又死了的人、其數必然達無數億之多。但是,史前時代的人的遺骸發現的極為稀少。這樣多人的骨骸必然保存在甚麼地方,若是他們曾經存活的話。

    

    從挪亞至亞伯拉罕的人口增長

    在洪水之後,洪水前使人長壽的情況繼續了一段時期,人的壽命只是逐漸減少。挪亞活了九百五十歲(其中350年在洪水之後,創9︰28-29)挪亞的三個兒子共計生了十六個兒子,並假設也生了同樣數目的女兒。這樣每一家平均有十個孩子。從洪水至亞伯拉罕出生,共計為292年,記錄的代數是八代。

    

    到亞伯拉罕遷到迦南時,離洪水已經是四百年。那時,地上顯然如創世記十二章至十五章所記載的,已有一些人口不少的城市及國家(埃及,迦勒底,腓利士等)。亞伯拉罕于175歲時去世,留下三個兒子。【創25︰1-8】似乎可以合理的假設,在這四百年的歷史中,假設是十代,平均每家的人口八人,平均壽命是40年一代的5代,或200歲。那就是說,用我們的公式計算,假設c=4,n=10,x=5,亞伯拉罕時代的世界人口(忽視創11章中任何家譜不連續的地方)計算出的結果是,2,800,000。這個數目足以解釋聖經及考古學對地球歷史這個時期人口的推算。

    

    巴別塔似乎是在法勒出生時建造的,(法勒之名意為『分』,可能是他父親希伯為記念當時分開的大事而起的名。創10︰25)在洪水之後101年。采用上述同樣的常數,此時的人口只是85人(用第(2)式)可能在創10︰21-25節與11︰10-16節的法勒的家譜中,至少少了一代人。在路3︰35-36節相對的經文中,在亞法撒與沙拉之間,插進了該南的名字。

    

    若是我們假設,在抄寫舊約中的家譜時,不知甚麼原因刪掉了該南的名字。但是他的名字保存在七十士譯本里。路加就是從七十士譯本中獲得此項資料。這意味在洪水與巴別塔之間要加上一代。以此為基礎,人口就是340人。

    

    這可能還是太少,但是假設的家庭人口為8人,可能對洪水後前幾世紀太少。假設每家有十個兒女,巴別塔時代的人口就超過了700人,每家平均12個兒女,人口就為1250人。這些數字都假設是40年一代,因此,從洪水至巴別塔為3.5代。

    

    因為在創10章中提到70個國家的名字,是巴別塔造成**的結果。因此合理的推論是,在巴別塔時,有七十個家庭,都是挪亞的孫子與曾孫代。七十個家庭總共人數有800人至1000人,似乎能十分配合聖經所描述的巴別塔的情況。

    

    因此,我們作結論說,聖經的年代,從人口統計學看,都是十分合理的。偏離這些年代,比如需要迎合進化論的推測,都是十分不合理的,並是十分不可能的。

    

    從起初算起的人口總數

    雖然不可能決定精確的總數,但推測一下,自起初以來曾有多少人出生在世上,也是一件有趣的事。這種情形,只要我們能相當合理地估計出n與c,就可用第(2)式。我們注意到,若烏社爾年代表正確,現代世界人口必是出自兩個人,n=100,c=1又1/4。若將這些數值放進第(2)式中,洪水之後出生的全部人數為160億左右。

    

    在這個數字上還要加上洪水前的人口數。但在這方面我們只能猜想。n=11(一代的長度是150年),c=6(平均一家12人)是個相當合理的假設,那麼總數是八億七千萬。我們也要有一些空間,給那些活過,死去,但自己沒有生育兒女的人。這方面我們也沒有適當的資料。為了這個因素將以上數目增加百分之二十,看來是合理的。

    

    因此,自從上帝創造亞當以來,出生的男女總數,可能在兩百億左右。

    

    當然,我們是假設烏社爾年代表大致是正確的。我們已經提到,在創世記第五章及第十一章的家譜中可能有不連續的地方。但這使年代增加的數目不會太多。大多數不連續之處既然都發生在洪水之後,,我們將創世的年代放得最遠的極限是一萬年前。在此種情形下,我們若是假設洪水發生于八千年前,假設一代的長度是40年,那麼n=200。要現今達到現有的人口,c只要1.11左右,或每家有2又9分之2個兒女就夠了。將這些數值(n=200,c=1.)放進第(2)式中,洪水後人口總數是三百億人。因為上述的一些理由,我們還可以使這個數目增加到380億。

    

    現在,假若我們更進一步考慮人可能從進化而來,約在一百萬年前進入真人的地位。我們再同樣假設一代為40年,第(4)式指出,所需要的c值,在0.001以下。這樣,在一百萬年中要達到現今的人口,每一家平均兒女數目,只需2.002。當然,若每一家庭只有兩個兒女,人口根本就不會增加。以此為根據計算,過去一百萬年人口總數,就會大到難于想象︰三萬億。

    

    進化論者可能反對說,人口增加速度只是近幾百年才急速增加。因此,讓我們認為在基督時代的兩億人,代表人口正常的增長。這是人對世界人口能作合理猜想的最遠古的年代。

    

    兩萬五千代達到兩億所需要的c值,可以算出為1.0007。在那個時期中出生死去的總人口仍然超過三千億。

    

    因此,就是用最保守,我們感到完全不合理的數字,人的進化若是真實,在地上活過的人也至少有三千億--幾乎他們所有的人都活在基督降世之前,在有任何有關上帝的啟示賜給人之前。

    

    一個要考慮的重要問題是︰他們埋葬在那里?他們的骨骸到那里去了?一個更擾人的問題是︰他們的靈魂呢?或有人說,所有這些計算並不能證明甚麼,因為,沒有人有任何辦法知道史前時代正確的出生率,死亡率,及人口數字。當然,的確是如此。但是已知的人口增長資料可以完滿配合聖經年代,而完全不能配合進化論的年代。

    

    科學家用模式的方式進行研究,盡力評估每一個提出的某種過程模式,看它對已知資料配合的程度如何。在這個基礎上,我們有充足的理由作結論說,創造論者的短年代,遠比進化論者百萬年的模式,更能在配合已知的實際人口統計資料。依科學接受的評估標準說,它唯一的意思是,至少在這個問題上,創造論比進化論要科學得多。

    

    當然,也可用其它的人口模式。當然,也並沒有人知道那一個模式最好,或假設的增長率是不變的常數。一個較簡單的辦法(如達爾文及馬爾薩斯所用的)是假設人口呈幾何級數增長,並假設在一個時候只有一代人活著。那就是說,在第(4)式中,假設x=1。這樣第(4)式變得簡單了︰

    Pn=2cn------------------(5)

    從第(5)式所得的結果實際上與第(4)式n變大時相同。人若想從每年人口增長的百分比的常數看,人口的公式可以寫成︰

    Py=2(1+G/100)y---------(6)

    G是每年人口增長的百分數。Py是在y年之後的人口。從這個公式可以計算,要讓世界人口在洪水後4300年達到現在的數目,G必須在每年百分0.5左右。這個增長速率只有目前每年增長百分之2的四分之一。

    

    當然,為了使結果與預先定好的數字相同,也可以依自己的意思訂出家庭大小改變的速率。這就是進化論者要解釋為何經過想象中悠長的歷史之後,現在世界人口如此稀少的原因時所做的。但是,那依據所能得到的真實人口統計資料所構成最簡單,最直接的人口模式,明顯的與視之為真實歷史架構的聖經年代相關聯,當然整個世界人口,雖然起初都屬于一個小群,但早已經分為各個國家,各個族群。何時及在甚麼基礎上,發生了這樣的**呢?不同民族的發展屬乎人種學的範圍。

    

    語言的起源

    在考慮不同的文化,國家,種族之前,我們需要考慮各種人類語言的特別現象,因為前者是以後者為基礎。無論一般語言的起源,或者各種語言的起源,進化論的理論家都無法提出一個使人可信的進化模式。聖經記載比進化論者所發展出來的任何東西都更合乎實際。

    

    在前一章中,我們在論到人性,尤其是人的自我意識時,曾簡短的討論到人的語言與動物所發出之聲音有別。那唯一能解釋人能以抽象,象征,及用符號思維,交談的原因是,它是上帝創造的恩賜。人是依上帝的形像造的,而這就必須有神人之間交通的工具,因此,人與人之間也需要。

    

    那就是說,上帝計劃要對人說話。而上帝也盼望人以贊美及借著對他人作見證響應。這就是上帝賦予人語言能力的崇高目的及功能。『耶和華對他說︰誰造人的口呢誰使人口啞、耳聾、目明、眼瞎呢豈不是我─耶和華嗎現在去吧,我必賜你口才,指教你所當說的話。』【出4:11-12】但是依照進化論者的猜想,人是怎樣獲得這項能力的呢?這在所有想象進化步驟中最重要的步驟,被認為是在地質年代中十分近代,使動物變成人的步驟,對進化論者說,仍然完全籠罩在神秘之中。那不能信服的辛普生(GeorgeGaylordSimpson)承認說︰『人的語言與其它動物交通系統完全不同。這在與其它動物所發最與人的語言相近,最常被稱為語言的聲音比較時,最清楚不過。動物所發出的聲音,實際上只是叫聲。它們反映出動物身體情況,而更常反映出的是情感狀態。它們不像真實語言所行的,就是討論抽象或象征的東西。』【注六】大量研究曾放在猿,猴的叫聲上,想要從其獲得一些線索,看這些聲音是如何進化成人類語言的。但努力都是枉然。在這方面的一位領袖人物曾作結論說︰『在這方面知道越多,就顯出這些系統越不能幫助了解人的語言。』【注七】

    人會認為,若是人的語言真正是從動物向上進化而來,那今天最『原始』的部落就會仍然有最簡單,像動物一樣的語言了。但實際情形並非如此。從事布道工作的語言學家,如『威克里夫聖經翻譯會』的人【注八】,以及研究各種文化的人類學者,都清楚地指出,這些部落的語言,都至少是與現代世上較文明國家的語言同樣復雜。辛普生承認說︰『即使最簡單文化的人,也有高度復雜的語言,有復雜的文法及大量的字匯。』【注九】同樣的結論可應用在所已知的一切古代語言上。無論是近代或古代,都毫無任何語言進化的證據。『從進化論的觀點看,那最古老,可以辨認的語言,已經是現代,復雜,完全的語言了。』【注十】少數作者曾試圖藉比較人及猿的下巴結構,及用有名的『重演論』(recapitulationtheory)討論語言的起源。這種天真的想法只是有力的顯露了這項想法的無效。

    

    至于重演論,那認為小寶貝在學習語言時,重復了祖先語言的進化的想法,簡直不值得反駁。依據辛普生的說法︰『還有另一種嘗試,現在看起來十分天真。那就是孩子對語言的學習。這是基于有名的,但剛巧是十分謬誤的『個體發生』(ontogeny)會重復『系統發生』(phylogeny)的說法。其實,孩子並非發展出,或發明語言,而是學習一種完整的,與可能有的原始語言完全不同的近代語。』【注十一】因此,無論從那一個方向去研究語言的起源,人都進入了死巷。就是沒有充分的證據或理論去解釋它。

    

    只有一個例外。那就是,人原來是創世主創造的,賦予了與他人及與他的創造主交通的能力。這才能直接地,簡單地,配合全部實際情形。根據聖經記錄,人不僅受造擁有與他的創造主及與他的妻子交談的獨特能力,並受教要察看所有的動物,並為它們起名。這樣,在活物之中,只有人能夠衡量它們不同的特征,並認識到,它們之中,沒有一個能『幫助他』【創2︰20】。

    

    語言變亂

    關于人間之所以有這麼多種不同的語言,聖經也同樣的提供了充分的解釋。若所有的人都像今天的進化論人類學者所相信的一樣,祖先都是同一種人,他們原先就該都講同樣的語言。只要他們住在一起,或繼續彼此交談,人類就不可能發展出不同的語言來。

    

    因此,若人類學家堅持說,不同語言是由進化而來,他們就必須認為各民族長期孤立,同系繁殖,近親**。這就是說,每一種主要語言必然代表一種主要的民族。因此,每一種民族必然有一個悠長的進化歷史。並自然會假設說,某些人種比別的人種更進化。這種將種族與進化哲學自然的關聯在一起,關系重大,構成了那在過去造成無數悲傷與傷害的各種民族主義政治及宗教哲學的假科學基礎。

    

    但在另一方面,似乎明顯的是,人間所有不同民族,部落,及語言,似乎在過去不太久遠之時,有一共同源頭。所有民族的人,都可以自由****,在本質上都同樣聰明,都有受教育的潛能。即使是澳洲的土人,也有充分的能力,攻讀哲學博士學位。並且,其中一些已經得到這項學位。雖然他們的語言彼此十分不同,但都可用語言學去分析,並且,都可以彼此學習,這樣,顯明了原先共有的性質及來源。實際上只有一種人--就是人類。實際上也只有一個種族--人種。

    

    雖然在基本族群中各種方言與相似的語言,無疑的是從起先共同語言逐漸改變而成,但不同語言的來源,卻無法用進化論去解釋。但是主要族群的語言在基本上如此不同,無法用任何自然架構去解釋。

    

    只有聖經提供了適當的解釋。原先,在洪水之後,『那時,天下人的口音、言語都是一樣。』【創11:1】由于人聯合反叛上帝,不肯听從上帝的命令,分散到世界各處去,仍集中住在原先巴比倫的地方。『因為耶和華在那里變亂天下人的言語,使眾人分散在全地上。』【創11:9】在那次分散中,所牽涉的家庭可能是七十個左右。因為從第十章那所謂的列國表中列出了七十個左右的族群。這些人原先為一千人左右,分為閃,含,雅弗,三大主要家族。『這些都是挪亞三個兒子的宗族,各隨他們的支派立國。洪水以後,他們在地上分為邦國。』【創10:32】在巴別的背叛,並非像人讀雅各王譯本創11︰4節時所推想的,造一個塔直通天上那種不可能的事。在原文中並無『通天』的字。這段經文正確的了解,顯然是指建造一個塔形的廟,獻為崇拜天上的萬象,聯合所有的人,不敬拜上帝,而去事奉敬拜受造之物。【羅1︰25】那最有效的阻止這種褻瀆,強迫遵行上帝要他們遍滿地面的命令的辦法,就是變亂他們的語言。

    

    若是人不能彼此溝通,就無法彼此合作。原先語言的變亂所強調的,是現代人常常未想到的︰那在人之間真正的**,並非地理的,身體的,或種族的,而是語言的。當人不再彼此了解,最後只有一條路,彼此分開。

    

    若是任何人想質疑這項對主要語言間差異的起源,就讓他對所有實際資料提出一個更好的自然形成的解釋罷。到目前還沒有人能做到。顯然其中牽涉神跡。背叛的嚴重性,使上帝不得不親自干預。

    

    雖然主要語言組群彼此如此不同,使人無法想象它們都是從一個共同的祖先語言變化出來(除了如前所述,由于長期種族分離,使得各種族,進化至不同的階段)但那所有語言都可用共同的語言原則去衡量,以及人可以學習其它種族語言的事實,就顯明了一切語言原先有一共同的源頭。世界最先進的語言學家左目斯基(NoamChomsky)相信各種語言雖然表面上彼此完全不同,但反映出人類共有的基本獨特性。

    

    美國柏克來加州大學分子生物學教授施登特(GuntherStent),曾將左目斯基的觀念歸納如下︰『左目斯基認為語言的文法,是一種決定某些聲音與意義配搭的變化規則系統。它包括一個語意組件,一個語音組件,一個語句組件。表面結構包括的是語音組件資料,深處結構則包括語意組件資料,而語句組件資料則將表面與深處的結構配搭起來。因此,那在人類歷史中,或說自建造巴別塔之後發生最大變動的,只是語音組件。』【注十二】無疑的,巴別塔對施登特與左目斯基,只是比喻性的。但是,這項比譬十分恰當,因為那在巴別塔神跡所造成的混亂,的確提供了人類語言現象唯一有意義的解釋。

    

    這樣,語言的語音組件(或說其表面形式),乃是與各種意義相關聯的聲音。某一民族就借著這些聲音實際彼此交談。每一個語音都與其它族群的不同。因此,一個族群不了解另一個族群。但是,在語意層面上,就是深處結構上,那『宇宙性的文法』(里面的人!)這兩個族群在基本上同樣的都有要用語言表達的相同的思想。在巴別塔上帝所變亂的,只是語音,或語言的表面部分。因此,雖然人人都有同樣的基本邏輯,及對經驗相同的了解,但卻不能再在一起工作。這樣,最後他們也不能再住在一起,只是因為他們不能再彼此溝通。

    

    有意義的是,在各古代國家也有類似巴別塔故事的傳說。甚至在原始的部落中也有。雖然這些傳說不像洪水那樣普遍,但許多族群都真有傳說講到從前有一個時候所有的人都講同樣的語言,直到神明懲罰使語言變亂。

    

    因此,接受聖經的巴別塔語言變亂記錄,視為世界各主要語系來源的說明,是有充分理由的。進化論者誠然並無更好的答案。現代科學家不喜歡接受的唯一理由是因為它是一個神跡。但是,要說那是不可能,不僅是否認上帝的全能,也是說,科學家對語言性質的知識,超過了他們實際所知道的。

    

    現今還沒有一個人了解腦子,及其對語言的控制。因此,沒有人了解使不同群族將觀念與不同聲音相關聯時腦子與中樞神經系統產生了何種生理變化。可能將來的研究為語言現象帶來亮光,但在此時,最好的解釋是,上帝的確『下去,在那里變亂他們的口音,使他們的言語彼此不通。』【創11:7】

    語言、種族與進化論

    與一般基督徒的意見相反,挪亞的三個兒子——閃,含,雅弗——並不是構成三個民族,而是構成三個系列的國家。比如在這三組人中,都有淺膚色的人種,也有黑膚色的人種。當各種部落分開,不得不同系繁殖,近親**到相當範圍之時,種族的特征可能就相當快發展出來。

    

    我們可以相信,上帝在第一對男女里面放進了一些遺傳資料,使他們的子孫可以產生各種不同的生理特征。這些特征的分配情形,如孟德爾遺傳統計原則(Mendelianstatisticalprinciplesofinheritance)所描述的,在一切自由配偶人口中,多少是任意的。其實,那些遺傳學家今天所稱之為顯性的遺傳基因,會要依這些顯性基因,保持所有人的外表,有相當一致的結構。那隱性的各種遺傳特性,雖然存在于基因中,可能發生作用,但常會一起隱伏起來。

    

    但是,當人因巴別塔上帝所放下的語言障礙被迫**為十分小的人口群組之時,許多這種隱性的遺傳基因,就有機會第一次在各部落生理特征上顯明出來。

    

    從實驗已經得知的事實是,數目小的人口比數目大的人口變化得更大,更快。至少在動物遺傳的觀察是如此。這方面的一位權威人士杜本章斯基曾說︰『那創始者原則是「由少數原先只帶有母人口少數基因的創始人,建立新人口。」創始事件之後必然隨著的是,一代或數代的近親繁殖在從數目小創始者發展出的實驗人口中自然淘汰的結果,比從數目較多創始者所得的結果,其變化較大。』【注十三】當然,人已經在許多動植物身上,用人工淘汰及孤立繁殖,完成過同樣的事。比如,家犬龐大數目的種類,顯然都是由一個狗的祖先在過去少數幾千年中,經過選擇性的育種過程而來。但是,若讓這各種狗隨意自由**,雜交的結果,又會回到同種類型的雜種狗。其它純種的動植物情形也相似。這種在數目少情況中近親繁殖造成迅速變異的現象,最先被哈佛大學的生物學家及分類學家梅耶恰當的稱為『創始者原則』。『我的理論所根據的基本事實,是一項驗證過的實際情形︰那就是在一個超品種中或在一個品種組中有著高度相異的個體或種類時,它總是存在于孤立範圍的地方我的結論是,基因上任何劇烈改變,在較小的創始者環境中,比任何其它的環境更容易。』【注十四】

    

    當然,這種快速的變異,或『基因的重組』,並非進化,只不過是將已經有的遺傳因子,實際上,是將上帝為那一類所造的遺傳變異的潛能重新組合罷了。洪水之後每一種動物數目少,無疑的造成了動物各種新品種的迅速發展。同樣的,從巴別塔移居到各地的人口少,近親繁殖的家族,也可能各個發展出新的特征--甚至發展出所謂『種族』特征--成了他們後裔的特性。『更精確的說,愈來愈多的證據顯明,其它因素若保持相等,種族形成的速度與人口的大小成反比。這就是為何在創始者人口中種族形成如此迅速的原因。而散布廣闊的人口,在進化上則保持在停滯中。』【注十五】因此,在人的遺傳密碼中有著足夠的變異,借著創11章所描寫的方式,就是借著語言變亂而使人強迫分開的方式,就能在少數幾代中發展出許多不同的特征來。

    

    但是,人若接受進化論的種族起源解釋,【注十六】就必須假設種族隔離,突變,及自然淘汰,以發展出每一組不同種族特征的長期進化歷史。

    

    『決定一個人的主要的種族分類不難︰直發,黃色皮膚的東方人,卷發黑皮膚的非洲人,及發質細柔,白色皮膚的高加索人。我們若詳細分析我們的印象,我們發現,它們歸納起來為少數可見的幾樣︰膚色,發色與樣子,顏面的形態,眼皮,鼻子與嘴唇。』【注十七】這些顯然是表面的特點,可以容易的,以聖經所講巴別塔分散之後,人數少的家族近親繁殖記錄去解釋。若這些遺傳特征都已潛存于人受造的遺傳基因里。就只需少數幾代此種隔離,就能讓這些潛在的特征浮現,在某一種族中成為顯性。

    

    但在另一方面,要每一個種族藉達爾文所說之突變,競爭,淘汰的過程發展出這些特征來,就需要悠長時間的隔離。權威人士估計至少為五萬年的隔離。【注十八】而如此長的時期(是已知文明的存在與可靠之記錄的十倍)就必然意味著,不僅在身體上,在心智道德官能上也會進化,因此,進化出來的『各種族』,在智力道德上,也就會彼此有著差異。

    

    結果,進化論--尤其是達爾文及拉馬克的變種--已久被認為是種族的科學基礎。所有十九世紀的進化論者,實際上說,達爾文,赫胥黎,並所有二十世紀頭二十五年其它的進化論者都信心十足的倡導白人優越的說法。

    

    那以進化論為基礎最惡毒的種族哲學,可能要算希特勒的納粹主義了。其背景可特別在達爾文同時代的那位歐洲最具影響力,德國進化論倡導者哈艾克(ErnestHaeckel)的教訓中看出來。『哈艾克與達爾文社會主義者一起著手要證明自然律的非民主的,貴族性質,直到他于1919年去世時為止。哈艾克特別助長了那時德國特有的思想,構成了國家社會主義的溫床。他成了德國種族主義,國家主義,及帝國主義的主要理論家。』【注十九】希特勒如此醉心于進化論,使他願用德國人的性命為種族優越而戰。『希特勒認為爭戰是達爾文學說人類生命的原則,促使人人去統治所有其它的人。若無爭戰,他們就會腐敗,滅亡甚至在他1945年的敗北中,希特勒也表達出他相信強者生存,並宣稱斯拉夫民族已證明他們比其它的人強。』【注二十一】希特勒除滅猶太人的手段,在他自己的思想里,只是好科學,是達爾文理論的應用。一位普度大學猶太籍的生物學教授曾論到這一點說︰『我不說,達爾文與他的進化論帶來了這次大屠殺,但是我無法否論,進化論及其所造成的無神論,導致那使大屠殺可能的道德氣候。』【注二二】因為普世對希特勒民族主義的極端厭惡,現代進化論者,除了極少數之外,現在都揚棄了達爾文進化論在民族主義方面的意義。這也是近代重新相信災變論及快速進化,以代替天律不變說及緩慢進化的原由。這項發展,如我們所明白的,不是基于證據,而只是因為缺少證據,又不想借重聖經去解釋而想出的一種辦法而已。

    

    但是,對所有已知的,被錯誤夸大為人類不同種族進化觀念的有關語言,身體外貌差異的現象,聖經所說原先上帝特別創造,洪水,人在巴別塔分散的記載,已提供了滿意的解釋。

    

    ——————————————————————

    注一︰DonaldMann,"ThePopulationDebate:GrowthmeansDoom,"ScienceDigest91(Apr1983):79-80.Mann為NegativePopulationGrowth,Inc.的理事長.

    注二︰雖然在此所用的只是簡單的代數,任何讀者若覺得難得理解,就可跳過只看計算的結果。

    注三︰這是假設創11章中的家譜中沒有任何中斷。因為,這樣不連續的情形可能存在,尤其在法勒的時代,因此,我們的計算在此是最保守的。

    注四︰這些假設,顯然過于保守,至少對以色列人的前數代是如此。因為雅各有十二個兒子,在出埃及時,他的子孫已達兩百萬左右。【民1︰45-47】

    注五︰該隱或他的兄弟必定娶了姐妹為妻。沒有其它的辦法執行『生養眾多』的命令。有人想回避這項推論,提出說,該隱娶了一個亞當之前的一個民族的女子為妻,那女子或者只是半人。而這解釋了該隱後裔退化的原因。但是,這樣,這問題只不過變換成︰『塞特的妻又是從那里來的呢?』

    注六︰GeorgeSimpson,"TheBiologicalNatureofMan,"Science152(Apr22,1966):476

    注七︰J.B.LancasterinTheOriginofMan,Symposiumed.byP.L.Devore(NewYork:Wenner-GrenFoundation,1965).

    注八:作者的女兒KathleenBruce,與她的丈夫LeislieBruce,就是在新幾內亞西北部這種原始部落工作的威克里夫譯經會的工作人員。依進化論論的定義說,那地方的人是『石器時代』的人。但是他們是分十分聰明,風度優雅的人,其社會結構十分復雜。

    注九︰GeorgeG.Simpson,"BiologicalNature",p.477.

    注十︰同上.

    注十一︰同上

    注十二︰GuntherS.Stent,"LimitstotheScientificUnderstandingofMan,"Science187(Mar21,1975):1054.Chomsky並非創造論者。不相信聖經記錄。但是他的分析卻與聖經不謀而合,而與進化論的各種解釋背道而馳。

    注十三︰TheodosiusDobzhansky,"SpeciesofDrosophila"Science177(Aug25,1972):667

    注十四︰ErnstMayr,"SpeciationandMacroevolution",Evolution36,no.6(1982):1122.

    注十五︰同上,p.1129.

    注十六︰以聖經為基礎說,沒有所謂『種族』。這完全是一個進化論的觀念,是一項進入新品種的次品種。

    注十七︰L.L.Cavalli-Sforza,"TheGeneticsofHumanPopulation,"ScientificAmerican23(sep1974):85.

    注十八︰同上,p.89.

    注十九︰DanielGasman,TheScientificOriginsofNationalSocialism:SocialDarwinisminErnestHaeckelandtheGermanManistLeague(NewYork:AmericanElsevierPress,1971),pp.xvi,xvii,Haeckel也因推展現在已被駁斥的『重演論』,將個體發生與種源發生相關聯,及他所繪不實的所謂胎兒相似圖而出名。

    注二十︰同上,p.168

    注二一︰P.Hoffman,Hitler-sPersonalSecurity(London:Pergamon,1979),p.264.

    注二二︰EdwardSimon,"AnotherSidetotheEvolutionProblem,"JewishPress(Jan7,1983),p.24-B.

    
第四部 生命科學 第十六章 上帝與萬國——聖經人種學
    人種學(ethnology--出自希臘文字根ethnos),研究範圍十分廣闊,包括世界各國各民及各種語言的起源與發展。它可以包括各種不同的學問,如考古學,人類學,語言學,人口統計學等科學。為了了解原始世界的文化,及古代的各族歷史,自然科學家,社會科學家,及歷史學家所用的工具與方法,都必須使用。研究的領域顯然如此廣闊,如此重要,即使只論及其與聖經的關系及意義,也不可能只用一章的篇幅就能辦到。

    

    當然,本書中心主題,旨在論及聖經與自然科學的關系,就是與物理科學及生命科學的關系。但又因為人種學正位于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人文科學的邊界,目前只在這方面概略論述已足,有興趣之學子,可作進一步之鑽研。不幸的是,所有講到人類社會關乎種族方面的文獻中,到處充滿了進化論人文主義的文字。這使得難于從進化論對真實資料的推測中,過濾出真實的資料來。因為在社會科學中這種進化論的偏見,在追溯這些古代的發展上,聖經的啟示就沒有依所應該有的情形被重視。因此,本章的目的主要在于概括敘述聖經中對世界民族,文化,國家的記錄,再以廣闊的人種學的資料,證明其為真。

    

    雖然世上有各種不同的民族,但所有的人都是人類。以生物學的觀念看,他們仍然是同一種。『從一本(本︰有古卷是血脈)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徒17:26】在巴別塔事件之後,只要有機會,人仍然自由**,尤其是當那新的語言障礙逐漸被商業,教育打破之後,在歷史中充滿了許多這種混合,所屬民族改變的情形。人種學家,語言學家,考古學家,及研究文化的人類學者,可以在研究古時與現代各個人群時,找出這些變動至相當程度。

    

    列國的起源

    創世記第十章中的列國表,提供了列國起源的最重要資料。上述各種科學家在從事他們的研究時最好用它作為指南,不用那錯誤的進化論哲學。雖然一些人譏笑那個列國表,但那些曾經研究過它的真正有資格的科學家,卻對其有關古代歷史的看法的精確性感到驚異。比如,那位普世認為是現代最偉大的考古學家阿爾布來德博士(Dr.WilliamF.Albright)曾作過這樣的評估︰『它在古文學中,完全孤立,即使在希臘文學中,也找不著些微的平行的記載這列國表,保持了驚人的精確的文獻它顯明了對現代世界復雜的種族語言,具有『現代』的了解,學者們對作者關乎這題目所有的知識沒有不留下深刻印象的。』【注一】

    

    從創世記這些記錄之中所得到的最明白的事實是,人類文明起源于中東,在亞拉臘山(位于現今的土耳其)及巴比倫(現今的伊拉克)附近。巴別塔之後列國的分散,可以相當程度的追溯到創世記第十章所記挪亞的後裔。這些原始的國家試著在圖三十二的地圖中加以辨識。一般說來,雅弗的各族都遷往歐洲西北。含的各族主要的遷徙到南方及西方進入非洲,及地中海東部地區,雖然,其中的一族,赫人,在西亞及土耳其建成了一個大帝國,其它的人可能去到遠東。閃族則多少集中在中東。

    

    列國表中所列雅弗的諸國【創10︰2-5】中,已肯定辨識出來的是雅完(希臘);瑪各,米設,與土巴(俄羅斯);歌篾(德國),提拉(色雷斯,埃特魯斯坎)瑪代(瑪代),亞實基拿(德國),陀迦瑪(亞美尼亞),與多單(Dardanians)。他們大多數都似乎移居歐洲,一般說來,成了所謂高加索人與亞利安人種的祖先。『當然,之後,他們再散布到美洲,南非,及許多海島上去。閃的後裔,【創10︰21-31】特別包括希伯(希伯來人),以攔(波斯)亞述(亞述)及後來藉以實馬利,以掃,及亞伯拉罕其它的後裔(並摩押,亞們,及羅得的後裔)的阿拉伯國家。

    

    一些含的後裔【創10︰6-20】,都相當清楚的辨認出來,尤其是麥西(埃及),古實(埃塞俄比亞)迦南(迦南人,腓立基人,赫人)及弗(利比亞)。雖然譜系不容易追溯,很可能黑人的各民族也是含的後裔,因為,似乎只有含的後裔才遷到非洲去。最先的巴比倫人,甦美人,也是含的族系,屬于寧錄的一支。

    

    蒙古人的祖先較難找出來。但是,一些考慮似乎也顯明這些民族也是含的後裔。第一,藉篩減法,因為閃及雅弗族系已經清楚找出來,其它的就該假設都屬乎含族。第二,西尼人【創10︰17】被列為迦南的後裔,可能這個名字,與中國有字源上的關聯。第三,中國的古名為Cathay,有證據顯明,這個名字出自Khetae,Khetae又可能出自赫人,赫則是迦南的兒子。第四,在身體特征及語言方面,蒙古人更像含族,與已知的閃族及雅弗族,則較少相似。這些理由當然貧弱,誠然還有極大的空間可以研究這些人及他種早期人來源,而獲得豐碩的成果。若是人種學家用創世記第十章與十一章作研究指南,以代替大多數現代古人類學家及考古學家的進化論的猜想,他們無疑的能夠澄清許多不能確定的地方。一位在這方面寫作甚豐立論精闢的古人類學家是庫斯坦司博士(Dr.ArthurCustance)【注二】

    那著名的挪亞的預言【創9︰25-27】在這方面,是十分引人的。挪亞因知道洪水之後新世界中的萬國都會是他三個兒子的後裔,就在上帝的領導之下,預言他們在未來團體生活上所將有的主要的貢獻。

    

    這項預言或者部分基于他對三個兒子品格的觀察,知道他們的子孫由于遺傳,及父母的教訓,就會表現出一些父親特別的性格來。人有三一性--靈,智,體--並且,在每個人里面,這三者之一會得勢。以挪亞的兒子說,顯然含的興趣主要的在于體,雅弗的興趣則在于智,閃則追求虔誠。因此,從遺傳及環境說,都可合理的說,那從他們所出的各國,這些性質也會得勢。

    

    或者由于閃深切的靈性及對他的關心,挪亞就論到閃說︰『耶和華─閃的神是應當稱頌的!』無疑的藉此預言閃系將是保存及傳揚真神上帝知識的。猶太教,伊斯蘭教,教,與基督教偉大的一神教,誠然都是閃系的人所宣揚的(其它世界宗教則都是泛神的或多神的)。同樣重要的是,依人的遺傳說,基督是由閃系而出。依照挪亞的預言,『神使雅弗擴張,使他住在閃的帳棚里;』這項擴張主要指智的方面。雅弗的後裔要在文化,哲學,科學各方面,影響全世界。當然,這項智力的影響,當然,必須也先由政治擴張所支持。

    

    但是,在以後的世界歷史中,經過長時期,這項預言才開始應驗。含系的甦美人埃及人建立的國家,在已知的世界中得勢了許多世紀,以後是閃系的亞述,巴比倫,波斯得勢,但是,最後,希臘在亞歷山大的領導下,征服了波斯。自此之後,雅弗系的國家在世上稱霸。

    

    古希臘人承認『Iapetos』(Japheth雅弗)為他們的祖先。他們似乎建立了古式雅弗文化。現在都承認,西方文化是希臘哲學及科學的繼承。那造成希臘擴張的,是她的科學--純科學及應用科學--而非她的人力。以後的羅馬,法蘭西,日耳曼,英格蘭及美國也是一樣。

    

    而且,雅弗要『住在閃的帳棚里』。這種說法,其唯一的意義是,以某種意義說,雅弗系要成為閃系的一部分。但是,這項聯合不可能意指實際組織上的吞並。其意顯然是雅弗雖然對人類主要的貢獻是學術,但他要分享閃的屬靈生活。這在雅弗系國家接受亞伯拉罕的上帝及以色列的彌賽亞上,得到充分的應驗。

    

    若是閃與雅弗的品德與貢獻主要的是分別在靈性與學問上,含的貢獻則主要的在于體。但這並不指沒有價值的小事,或作僕役。含的貢獻曾是最使人印象深刻的。在他的後裔之中,我們相信有︰甦美人,埃及人,腓尼基人,赫人,達羅毗荼地域人種.中國人,日本人,埃塞俄比亞人,印加人,阿茲特克人,馬雅人,以及現代的黑人,美國印第安人,阿斯基摩人,及太平洋島嶼的各部落。這些人為人所知不是因為他們在屬靈及學術上的貢獻。但是他們在科技上,文化的生活舒適面有過許多進展。比如,他們在離開巴別塔,到偏遠地區探險,是最先的先鋒。發現美洲的不是艾利生或哥倫布,而是印第安人。很可能許多印第安人在洪水之後的冰河期渡過白令海峽,他們是蒙古人的後裔。愈來愈多的證據顯明,其它的人由海路而來,可能從腓利基或埃及來。不管情形如何,他們都多半是含的後裔。

    

    同樣的,在含的族系中,有最先的航海者,最先的造城者,最先使用印刷術的,並多半是最先發展農業,蓄牧業,金屬工業,及許多其它科技上的貢獻。文字的發明,無論其為甦美人的蝌蚪文,埃及的象形文字,或腓利基的字母,似乎也是含的族系的貢獻.至少在從巴別塔之後的新文字的情形是如此(閃族自己被認為參與巴別對寧錄的背叛,多半繼續使用所已經熟習的洪水前的文字)。印刷術是中國人發明的,航海用的指南針也是。總之,有關人類有組織的社會生活上的基本需要的供給--探險,食物,住處,衣服,交通,通訊,金屬工業,與其它,都多半似乎是出于含的族系。

    

    文明的起源

    進化理論系統,其範圍,在傳統上,包括人的身體,也包括人的社會。他們認為,人從類猿的祖先獲得生物上的進化之後,就跟著有社會與文化上的進化,從原始獵食及采集食物的人群,經過各種階段進化到文明的都市生活。

    

    實際說來,那可靠的證據都反對這種進化的看法,聖經如此,真科學也如此。何處尋得可靠人類社會的證據,在那里就可尋到在十分早期的歷史中就有高度學術與科技的證據。

    

    考古學家與人類學家曾企圖將早期人類歷史分為幾個時期,就像地質學家對人類出現之前的進化歷史所行的一樣,認為可藉這些時期的工具及藝術品而得辨識。所使用的多多少少平行的名稱如下︰

    

    1.舊石器時代-----蠻荒時代=食物收集階段

    2.中石器時代-----野蠻時代=開始耕種

    3.新石器時代-----文明時期=村莊制度

    石器時代之後,人被認為已學會怎樣使用金屬。接著就有銅器時代,以後是鐵器時代。這些名詞清楚顯明了這些學者進化論的思想架構。這種人工分法,當用為年代的次序時,就會顯出有住在蠻荒時代獵食文化的人在今天各處地方居住。今天的情形若是如此,在人類歷史的各時期也多半是如此。而且,許多證據指明,這些『原始部落』已經從過去更復雜的現在只保存在他們傳說中的文明退化了。因此,這樣的進化區分,當其以時間為基礎去解釋時,就毫無意義了。人可以借著供給適當的訓練及機會,將一個石器時代的人,在短短幾年內,變成一個二十世紀的大學畢業生,與進化階段毫無關系。無論情形如何,那人類學者藉以辨別文明景況的進化論標準,是值得我們簡單研究一下的。他們稱這種狀態中的發展為『新石器革命』。那粗糙的石制工具為磨光的石斧及精密形狀的箭頭所取代;陶器被使用,農業發展,動物家畜化。還有,不久就發展出金屬工具,此時才真正被認為是文明。城市化不久就伴隨著這些發展出現。這樣,對文明起源的討論,必須主要的論到這五種文明裝備︰(1)陶器,(2)農業,(3)蓄牧,(4)金屬工業,(5)城市。這五樣將在下面作簡略討論。對所提出的年代則不可太認真,因為這些年代主要是基于某些關鍵性放射性碳及樹的年輪測定,再加以修改而來。這些年代問題將簡略討論,同時,重要的是,我們必須注意,這些文明的性質,在近東,正如聖經所說,約在同時出現。

    

    比如,試考慮陶器的發明及經過燒窯的磚用于建築,並雕刻等,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的施密斯博士(Dr.CyrilS.Smith)說︰『在中東,主前九千年就燒成了小裝飾品了當陶罐不僅發現有用,並且悅目之時,當陶匠發現,用更高的溫度,加上各種礦物質能產生富麗的顏色與細致的質料,增加他們產品的美麗及用處時,陶器正順利的要成為火的科技藝術品中最高貴的即使今天,我們對陶器制造,也只是原則上知道一點其所使用的物理與化學性質及其之間的關系。』【注三】

    

    顯然,這些『原始人』在十分早期就對那十分復雜的陶瓷及材料科學,所知甚多。陶器已經成為考古學家的寶藏,其整個年代系統建造在他所挖出的陶器破片上。實用的農學與蓄牧的成就,對有組織的人類社會乃是必要的。人必須學到生產比他僅僅為家人需要去收藏或獵取的更多的食物,他才能在求生存之外,作一點別的事。因此,蓄牧及耕種,尤其是種植小麥,具有無比的重要性。因此,考古學家對這個問題進行了許多研究。『因此,從今日的分布研究,我們可以作結論說,古老世界農業的搖籃是從扎格羅斯山西部山腳(伊拉克,伊朗),托羅斯山脈(土耳其南部),及加利利高地(巴勒斯坦北部)所構成的弧形地帶。』【注四】至于農業及蓄牧業開始年代,現代頂尖的考古學家芝加哥大學東方研究所的布來伍德(RobertBraidwood)及伊斯坦堡大學的康貝爾(HaletCambel)說︰『十分粗略的估計是,現在所有的證據顯明,在近東,在主前九千年,農業,蓄牧業,及大量食物收藏,已經開始。』【注五】請注意同時代同樣地點同時有的現象,不僅最先的農業與蓄牧業,甚至也有陶業,也有所謂的大量食物收藏,但以先卻認為屬于較早的進化階段。『我們認為村莊就代表農夫的舊觀念,已經丟棄。』【注六】

    

    賓州大學的戴生(RobertDyson)證實了家庭農業,蓄牧業的同時及復雜的起源。『但是,現在的研究已清楚顯明,問題比這個簡單的問題所提出的更加復雜。可能實際上農業並不比蓄牧早。它們可能在時間與空間中分開成為家庭的正業。現在也不再有農業與蓄牧業的先後問題。每一種動物與植物為人的家庭所培養,其本身不視為問題。』【注七】

    

    換句話說,近東與中東許多不同的社區,約在同時達到了文明地位。為了文明社會的安定,蓄牧與農耕幾乎同等重要。打獵需要狗,制作衣服需要牛羊,交通需要馬與駱駝。一件有意義的與聖經意思相同的是,顯然,人最早蓄養的動物是羊。『根據沙尼達爾洞穴及其附近的發現統計資料看,綿羊似乎在主前九千年就已經為人所蓄養,遠在最早的狗與公山羊的證據之前。』【注八】

    

    我們該記得,亞當的兒子亞伯是牧羊的,因此,無疑的,那帶進方舟的羊是家中蓄養的羊。並且,至少挪亞自己的一些兒女也為了祭物,食物,與衣服而牧羊過。但是,不僅羊,也有牛,狗,及其它的動物,顯然,在同一個地方,就是近東與中東,為人所眷養。艾賽克(EricEsaac)寫道︰『考古學的證據支持家畜為人眷養是在西亞。』【注九】狄生(Dyson)告訴我們說︰『驢是在埃及為人飼養,在主前三千年,再向東方傳播到美索布達米亞。』【注十】

    

    關于狗,山羊,駱駝,馬,豬,並大多數其它的家畜,都可以講述類似的故事。金屬的使用,也如同聖經所說,在人類歷史十分早期發生。施密斯博士說︰『所知最早人工打造的金屬物品,是在伊拉克北部發現的一些紫銅珠,年代在主前九千年。』【注十一】,

    

    同樣的,古代金屬物品,已在土耳其發現,顯明了金屬手藝技術不弱。『事實是,在主前七千年前,住在特皮西(CayonuTepesi)的人不僅熟識金屬,並用天然的紫銅磨成及錘成各種形狀的物品。』【注十二】雖然,紫銅是最先使用的金屬,其它的金屬幾乎在同樣早的時候就為人所知。『這些金屬的發現顯明了,到了主前五千年,紫銅,鉛,銀,與金,在中東一帶,已為人所知。』【注十三】

    

    所謂鐵器時代的來臨,也在十分早期。甚至鋼的使用,也可追溯至遠古之時。『在時間的某一點,--尚不能確定,但多半在主前五千年之後不久,在那構成肥沃新月地帶北疆的山中,人發現,將某種綠色的礦物在適當的火中加熱,就能制造出金屬,換句話說,一些東西已經發現。』【注十四】

    

    『人造的鐵的箭頭出現在主前三千年。在主前1500年,在赫人的國家里,鐵已不是稀有的東西好鋼已被路易斯坦(伊朗西部山中)的鐵匠,在主前一千年左右(上下不出兩百年)打造出來。』【注十五】

    

    因此,雖然,鐵器的發現不如銅器及其它金屬那樣早,但它們的年代已在摩西時代之前(約在主前1400年)。看起來有些奇怪,銅為人所知所用,竟會在鐵七千年之前。可能是,早期已經使用鐵器,但未經挖掘出來,或者,那較古的考古遺址年代,因為過于相信放射性碳的年代測定,而被夸張。在下一段將會更多討論年代測定技術。

    

    另一個人類文明的一面是城市化。有組織的社會發展無疑的受到上述其它文明的作為所刺激,但是,其為因或為果,則不甚清楚,因為城市似乎是與其它的東西同時興起。因此,一些城鎮十分古老。

    

    但在另一方面,一些科技較發達的文明,卻似乎並無城市而存在。那最出名的是瓜地馬拉及尤卡坦的馬雅人文化。他們有華麗的廟宇,及藝術,甚至有復雜的象形文字,但顯然並無城市、

    

    但是在大多數情形下,城市化十分重要。這項發展再一次最先發生在聖經所記述的地方,並約在同一年代出現,如同上述的文明其它方面一樣。芝加哥大學的東方研究所的亞當斯博士(Dr.RobertAdams)在檢討這個題目時說︰『在大多數文明中,城市化開始早。無疑的,那最古的文明及最早的城市--古美索布達米亞的文明與城市--的情形,正是如此。』【注十六】

    

    這擁有最早城市的最古的文明,當然是甦美人的,就是那最先住在巴比倫的。現代研究這些人最偉大的權威是克雷摩(SamuelN.Kramer)。他的著作(注十七)清楚描述了他們的文化。阿爾布來德在討論克氏的著作時說︰『甦美人,在主前四千年時,創造了最古的城市文明,有著進步的較高的文化。』【注十八】至于較小,較單純的社會,農莊與獵莊的起源是一回事,農耕及蓄牧同時開始。這一點我們已經講過,也是在近東,其年代約在主前九千年。『我們現在知道,在主前七千五百年前,在近東一些地方的人,不僅是收集動物性及植物性食物,及居住于農村為特征,其文明已達到以生產為特征的程度了。』【注十九】

    

    這些村莊有卵石鋪的街道,高大的石才建築,有犁,有帶輪的車,並有各種泥制及石制的裝飾品及工具。他們的科技與直到現代世界各處許多類似的農村相比,顯然也並不太遜色。

    

    城市出現後不久,就看到毫無問題的書寫的文字。最早發現的甦美人蝌蚪文字是在主前四千年。『在這之後,最先的文字記錄在主前四千年中原始文字時期出現。』【注二十】

    

    因此,我們作結論說,那以農耕,蓄牧,陶器,金屬工,城市化,永久性的建築,及文字為界說的人類文明,在亞伯拉罕的時代許久之前,在聖經所說各地約在同時開始。

    

    人類年代問題

    正如聖經所說,人類文明就這樣在近東開始。但是,通常對這些發展所講的年代(其範圍約在主前9000年至主前4000年),誠然與聖經有明顯的矛盾。烏社爾年代表指出,洪水約發生在主前2350年,而一切有關的考古資料必然是洪水後的文化遺跡。

    

    當然,還有所謂舊石器時代,被認為其年代更早,包括了人只是獵人及食物收集者,使用粗糙的石頭工具及武器的全部時期。人,以現代身體的形式說,進化論者所定的年齡是一百萬年至三百萬年。

    

    多數這些人類的遺體與遺物,已經從地質學的觀點看,歸在更新世或近代的各時期里,而這些,我們相信必定是洪水之後的。洪水本身的沉積與化石相當于古生代,與中世代。並大多數屬于第三紀。

    

    是否有甚麼辦法能將人類洪水之後幾百萬年,甚至11000年的歷史,與烏社爾年代表中洪水年代為2350年的情形相調和呢?我們相信,聖經年代學,雖然不夠詳盡,但比起進化論的年代更與實際情形相近。

    

    舊石器時代及其之前的年代,多半基于鉀氬測定法,而新石器時代年代的測定,主要的是放射性碳。但這些測定法,經嚴格審視時,可以看出測出之主前兩千年前的年代有嚴重的錯誤。放射性碳測定法對主前兩千年之後的事,可能測定的結果還相當不錯,但更早的年代,因為在一些放射年代計算錯誤的假設,其測定的結果是無效的。請參考第九章中這方面的討論。【注二十一】

    

    樹輪年代學近年來也變得愈來愈重要。目前仍然活著最古老的樹是美國西南部的一種叫bristlecone的松樹,尤其是生長在加州白山上的。其中一棵在內華達蛇山發現的,由它的年輪估算,其樹齡已達4900歲。幾個其它的人的估算是超過4000年。借著將活樹與死樹的年輪相比較,一棵這樣的松樹在阿里桑那大學推算出的年代是8200年。若這項年代正確,烏社爾年代表所列洪水後至今的年代只有4300年的年代就顯然錯誤。

    

    但是,人不必太急于廢除烏社爾年代表。雖然計算年輪似乎十分簡單,幾乎是個推算過去年代不會錯的方法,但其中仍然牽涉到一些不確定的因素。第一,一棵樹一年產生兩個以上的年輪是十分可能的,尤其是那些生在低地,或緯度較南的樹。這方面的頂尖研究者費佳生(CharlesFerguson)說︰『某些松柏科的樹,尤其是那生長在低地及緯度較南的,一個季節的生長可能包括兩次以上迸發性的生長。每一次這樣的生長,可能酷肖一個年輪。』【注二二】費佳生覺得,這個問題不能用在這種松樹身上,因為它生長的地方高,天氣干燥。即使他所說的在近代的境況下是對的,但在洪水之後的前幾百年,甚至一千年時,則並不真實。現在已清楚知道,如今內華達干燥區,及大盆地,從前雨量甚豐,湖泊有比現在更高的水平面(比如labontan湖及Bonneville湖)。那時的氣候可能十分不穩定,十分可能使那幾百年中樹木每年生出兩個以上的年輪。這樣,一棵四千九百年的樹,不一定實際上會有四千年的樹齡,實際年齡或更少。

    

    那將死樹與活樹的年輪比較而使年代增加的作法,更是有問題,尤其是那些靠近洪水時代長出的年輪。而且,這種比較,必然十分主觀,甚至以統計方式用計算機去分析也是如此。每棵死樹剖面所含年輪在計算年代時計入的數目,只是從50至最多兩三百個。對將之實際與從前所已經建立的序列配合,也總是產生問題。在那些我們所提最古的松樹,年輪特別薄,每個年輪平均只有一公厘的百分之幾、因此,一棵樹與另一棵樹相似的形式十分難于辨認。其之所以需要用統計方式及用計算機分析,並且最後的關系系數甚低,就足以證明,這種比較十分含糊。不知甚麼緣故,樹齡較大的樹,在開始建立這項年代測定法時,未曾使用。所使用的樹只是樹齡在1200年以下的活樹。在這個基礎上,再用二十種不同的死樹予以延伸,最後可算得過去8200年。或者是如此,但是人會想,既然這些研究的互相關聯性是低的,每棵樹又只用了其少數的年輪,是否可能可以配合的『主年代』剖面不止一個呢?還有其它的問題。『bristleconepine-sequoia時間表的有效性為了一些理由一直受人質疑。對我們說,我們最關心的是,那在三千年之前的年代,它的根據只是一種在非典型條件下--就是在為10000至11000英�嶄叨齲  ゅ 蛟 イ氖鰲!弧咀 br />
    

    年輪年代測定法不像許多人所想的那麼可靠,可在下面的話中顯明︰『對那些既非放射性碳的科學家,也非年輪年代測定法專家的人說,必須知道所有的樹在年輪測定年代上,其價值並不相等。安全的說法是,對大多數的樹說,其價值甚微,或完全沒有價值。』【注二四】許多人,像費佳生一樣,認為bristlecone樹是適用于年輪測定年代法最好的樹。但是即使這種樹,也是問題重重。

    

    『在松樹中,pinusaristata(就是bristleconepine),甚至比杜松更不可靠我們在SantaBabara植物園有許多從內華達東邊加州白山一萬公尺高度,雨量少,並不規律的地區移植過來的這種松樹。也有一些從猶他州西南高地及在阿里桑那舊金山山峰移植來的同樣的樹。比較所測出的年輪圖,看不出甚麼相似性。』【注二五】

    

    這樣,放射性碳年代測定與年輪年代測定,都是十分不規則,不可靠的。但是,它們是目前發展出測定人類史前年代最好的方法。一旦我們超越了有實際記錄開始的時間,就根本沒有辦法可以正確的測定年代。因此,根本沒有真實的理由去棄絕,甚或去質問傳統的烏社爾聖經年代表。到是進化論者顯出有一種非常的熱望,要盡其所能將過去的年代推到最遠,簡直顯出他們是有意在設法使人不相信聖經。『也有許多地方,其用放射性碳14測出的年代太近,不正確。這些虛假的數目少的年代,常未發表,但是每一個考古學家都知道一些這樣的例子。那些發表的又常得不到該有的注意。這些無法解釋的近期年代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們也常是十分穩妥,在測定過程中找不到任何瑕疵。』【注二六】

    

    那科學家自夸的客觀性,是一個他們喜歡投射給別人的美好形像,但是實際情形卻常將之破壞無余。『考古學的證實更加困難。每個地區人最先居住的年代測定十分重要,但是,這項工作常被許多工人喜歡他們發現的年代比任何人都古而成為頭條新聞,受到蒙蔽。』【注二七】

    

    寫上面這段話的人,是指北美洲最早有人居住年代測定的問題,但是,這種想將任何年代測定推得更遠的欲望,顯然在進化論的地質年代學家中間十分普遍。使之顯得越古,似乎聖經就顯得愈不可靠,上帝也就推得與所創造的世界更沒有有意義的關聯了。

    

    不管情形如何,我們有充分理由拒絕這種顯得懷疑史前聖經事件年代的任何證據。在年輪年代測定中,當從兩個或更多年輪中揀選一個時,那被揀選的很可能是算出的年代最久遠的。這各種『配合』,最好的互相關聯性也低,因此,那一個被選,完全是武斷。

    

    實際說來,年輪學家常使用木頭放射性碳的測定,先決定在死木標本中那一些年輪可以配合,再在那個區域中尋找可能的互相關聯性。費佳生說︰『偶然,還沒有用年輪測定年代的樣品,先作放射性碳分析。所獲得的年代,顯明了那-標本的一般年齡,而這就供給線索,指出應該觀察主年代圖中的那一部分,這樣年輪年代測定就更容易。』【注二八】

    

    但是這種對放射性碳的依賴,必然造成誤導。當對不平衡的情況較正之時,那是放射性碳方程式所必需的,其所計算出的年代,比所有放射性碳年代測定所用一般放射性碳平衡模式所算出的要少許多,少了幾千年。

    

    因此,十分令人懷疑,年輪年代測定,真能廢除洪水的主前2350年代。但是放射性碳測定本身的情況如何呢?在考古學使用放射性碳測定年代之前,考古學家相信新石器時代的鄉村生活,是相當新近進化的。但放射性碳測定大大增加了這項時間距離。『不僅算出了所盼望的主前4000或4500年的年代,近東最早的村莊的年代,已證明遠至主前八千年。』【注二九】

    

    但是放射性碳年代測定,乃是假設在時間與空間中,放射性碳與天然碳的比例呈穩定狀態。這種情形曾經用埃及有記錄的歷史中的年代核算而顯為相當正確,但這只回溯到埃及的第一王朝。『向來人人都知道,主前3000年前,就是埃及歷史開始之前的時期,所有的年代都只不過是臆測罷了。』【注三十】

    

    但是那較近的年代,穩態的假設變得十分重要。庫克(MelvinCook)博士已經指出【注三一】,現今實際的放射性碳比率更適合不平衡的模式,勝于標準的平衡模式。他並指出,因為這項改變,公式所算出此項過程開始(被認為約在洪水之時)的時間就會在主前7000年至主前12000年。在洪水之前,同溫層上面有一個廣大的水汽罩蓋被認為防止了大量放射性碳的形成。因此,只當這些水汽凝結,在洪水時落在地上時放射性碳系統才真正開始。

    

    因此,所有放射性碳計算出在主前1000年的年代(那時平衡模式改變成不平衡模式)應該重新計算,以適合更正確的不平衡模式。比如平衡模式下放射性碳算出來的年代為主前8000年,就會修正為主前3000年,如此類推。即使使用這項修正,放射性碳年代測定法算出的一些年代,仍然超過了4300年。但是,那不平衡模式的問題,只是放射性碳年代測定中許多問題中的一個。另一個問題是磁場的改變。若在洪水後不久期間磁場的強度比原先大許多,即使水汽頂蓋已經消散,也會抑制放射性碳的形成。這項效應會更進一步修正放射性碳的方程式,使之不僅可以容許地上放射性碳衰變總量與時逐漸增多,也容許大氣中放射性碳形成的總量與時逐漸增加。

    

    前面已經討論過,巴恩斯博士已經證明【注三二】,地球磁場呈指數型衰變,其半衰期為1400年。這樣,在烏社爾年代表中洪水時期,(約主前2350年)地球磁場比現今的強八倍。雖然據我們所知,那精確的效應尚未計算出,但毫無問題的,更多的宇宙射線被折射,因此,形成的放射性碳數量就會比現在少得多。整體的效應是,放射性碳測得的年代,還要更進一步的縮短。

    

    我們預測,一旦所有的計算完成,洪水之後放射性碳開始形成的年代,將不會早于主前4000年,並十分可能早到主前2350年。

    記錄歷史不正確

    那仍然留下的問題是,實際記錄下來的歷史是否與烏社爾年代表相沖突。鑒于在所有實際測定年代方法中許多無法證實的假設,對人開始記錄年代之前的任何年代,就永遠不會有確實的把握。並且,由于人喜愛夸張,就是這些記錄,也並不都可靠。

    

    一般說來,最古老的兩個文明,埃及及甦美人的文明,是我們已接受年代的根源。『當然,史前的發現,因其性質,未伴隨任何寫下的記錄。唯一可能有的資源是從已知找出未知。設法從有歷史記錄的埃及美索布達米亞歷史文化向沒有記載的周邊探索。比如,那以古代記錄為基礎的埃及歷史年代,可以沒有甚麼問題的延伸到主前1900年,因為,記錄中有天文的事件。因此,埃及的『帝王表』,雖然不是那麼樣使人完全放心,還可以用為建造成另一個再向前推十一個世紀,至主前3000年的年代表。』【注三三】這個年代,主前3000年,離烏社爾所算出的洪水年代不遠。埃及第一個王美尼斯的年代,很可能與挪亞的孫子麥西時期相當。他可能是埃及國的創建者。(麥西這個名字在聖經中與埃及同義,曾十幾次如此使用過)。

    

    但是埃及的開始,及其它國家的開始,其年代必須從巴別塔人分散之後開始計算,依照聖經的說法,那是在洪水之後100年。麥西,他的父親含,可能在人分散之後,仍然活了一段長時期,因此,許多人用了相當長時間遷移到尼羅河,在那里奠定了立國的根基。埃及在聖經中也稱為『含地』【詩106︰21-22】

    

    埃及長久分為兩個帝國,上埃及,與下埃及。上埃及稱為巴忒羅,顯然得名于創10︰14節,麥西的子孫帕斯魯細。下埃及則繼續與麥西本人相聯。上面所提到的帝王表,尤其是曼內托的年代表(Maneto-約在主前290年)提供了埃及年代表主要的基礎。而埃及年代表又成為發展其它古代國家年代表的基礎。但是,有些跡象顯出,他的年代表中包含了兩個帝國同時代的王朝,而將它們的年代錯誤的加在一起。而且,曼內托歷史所根據的數字,很可能得自早期帝王及文士們的夸張說法。因此,埃及第一王朝的主前3000年,應該大為減少。

    

    同樣的問題,可以放在甦美人的帝王表及年代記錄上。在巴比倫,吾珥,基什,埃卜拉及這個區域其它城邑的最早的王朝,顯然是在埃及第一王朝開始之時同時開始。一些學者相信,如像埃及的情形一樣,可能類似的力量也在作用,使其擴張了幾百年。

    

    無論情形如何,實際年代記錄的開始,不超過主前三千年。並且這些年代都可能是夸張的年代。寇飛利(DonovanCourville)【注三四】與費里可夫斯基【注三五】以及一些其它的學者,曾提出使人信服的理論說,這些古時的年代,都應該至少減少八百年。這樣,認為烏社爾年代表中洪水年代為主前2300年左右,是十分容易辯護的。但在另一方面,許多基要派聖經考古學家辯稱說,洪水的年代是主前是3500至4000年。這不僅是因為如帝王表,放射性碳及年輪測定等原因,也因為通常所定主前2000年亞伯拉罕時代人所居住復雜世界的緣故。許多保守派聖經學者提倡說,在創世記第十一章的族譜表中,可能有一兩個間隙。比如在路3︰35-36節與創世記十一章平行的族譜之中,該南的名字插在亞法撒與沙拉中間。那最可能存在著大間隙的地方是在法勒,『因為那時人就分地居住。』【創10︰25】十一章中所列出法勒之前三個人的壽命是438,433,464歲,法勒及他的兩個孩子的年齡則是239,241,230歲。因此,在壽命減少了一半的法勒與希伯之間,可能有一個長的間隙。

    

    在法勒與希伯之間是否有,比如說,1500年的間隙呢?在這種情形下,創11︰16節,就可能譯為︰『希伯活了430年,生了法勒(的祖先)。』在那個時代,這個間隙代表四五代人的壽命。這個長時期沉默的理由可能是因為巴別塔語言混亂使記錄中斷所造成。這樣,當法勒不知名的父親過了一千年之後再繼續記錄(在法勒的祖先希伯的兒子誕生之後四百年閃去世之時記錄中斷)之時,他為他的兒子起名法勒,以記念巴別塔悲慘的背叛及其後果。

    

    這種說法是否合理,讀者可以自己去衡量。是否要效法寇飛利與費里可夫斯基重新解釋歷史及考古學資料,以符合烏社爾年代表,也仍然是個爭論中問題。無論如何,根據這些解釋,使聖經年代及歷史文化考古學年代彼此符合,誠然是可能的。進一步的研究應該可以解決那一種解釋才是正確的問題。

    

    文明之前

    這樣,聖經的人類早期歷史,已充分得到新石器時代及其之後的考古學實際資料的支持。但是,對舊石器時代及中石器時代呢?那些舊石器時代的人,尼安德塔人,直立猿人,克羅麥格蘭人呢?那些美國印第安人,南海島民,愛斯基摩人,非洲的矮人,並其它被認為是原始民族的人呢?他們如何去到海島,森林,北極及深山中的呢?

    

    進化論的人類學家常說,在較低之處找到了石器時代的文明,甚至在較高之處發現較進步文化的文明同一地點發現。對他們說,這是講說人類的進化。但是,對這些資料,還有另一種解釋。這種解釋充分與發現的資料及聖經相吻合。洪水是普世性的,並造成極大的災難。彼得說︰『故此,當時的世界被水淹沒就消滅了。』【彼後3:6】所有洪水前的人及他們的文明,都被水淹沒,毀滅,摧毀,世上沒有任何地方留下一個城市及村莊。因此,若有任何人的骨頭或人的制品被保存下來,它們就幾乎必然在流動的沉積中深深地,任意地被埋葬,使其以後不容易發現。人常問,若是洪水毀滅了洪水前的世界,為何我們沒有發現更多的人類化石?實際說來,因為在洪水前,各大陸與諸海洋的地理情況與洪水前的完全不同,許多洪水前的人類尸體可能現在深深埋在海底的沉積之中。另外的一些可能深深埋在地殼的岩層里。但是,由于人的機動性,大多數洪水前的人,或者完全未被埋葬,是最後被水淹死,在地面干了之後,尸體分解了。

    

    但是,為了辯論,我們可以假設,有十億人被埋,在洪水的沉積中變成化石。地球的表面面積約為5x10的15次方。平均的沉積至少是一英哩厚。(5280英�因此,平均埋葬一個人的沉積容積為︰

    

    因此,人必須平均挖掘260億立方英�盞某粱或相當于地球表面面積一平方英哩深度947英�盞難沂才能發現一個洪水前的人化石。因此,除了踫巧,人難于盼望找到洪水前的人化石。

    

    因此,世界上數以百計的考古遺址,都不能代表洪水前的文明。它們沒有一個例外,都是洪水後的移居與定居。這項結論也與其普遍所測定在更新世及鮮新世後期的年代相吻合。這更新世及鮮新世以聖經的地質學看,就是意指洪水之後。

    

    雖然洪水前文明也是高等層次文明(創1-11章講到城市,金屬,農事,樂器,珠寶,蓄牧,及其它有組織文明的事),但都在洪水中毀滅了。只有那些能儲存在方舟中的東西,惟有挪亞與他的三個兒子能儲存在他們腦中的技藝,能在洪水後用以建造一個新文明。

    

    洪水後的世界起初是荒涼,崎嶇,常有暴風雨,與他們從前所居住的美麗的普世暖房環境大不相同,不適于人居住。經過許多年,或者幾個世紀,為了生存,就耗用了他們大部分的精力。

    

    僅僅為了先要尋找開發的礦源才能開礦煉鐵,而他們根本沒有時間去探勘,挪亞與他的家人,起先就無法使用銅器與鐵器。他們的工具必然是石器與木器,在加上陶器,因為這些是他們可以獲得的材料。他們所需要的食物起先必須藉打獵及收集獲得,尤其是當他們出去探險,移民到新的地方居住之時。直到他們有時間自己種植莊稼,蓄養牛群及羊群的時候。

    

    這樣,考古學家在某一個地方,在一聯串增高的層次中,似乎發現了證據,顯明先有碎石文明,以後是磨石農村文明,然後是銅器與鐵器文明時,並不代表自然的進化過程。它們只是顯明了洪水後小群的人在困難的環境中,除了他們自己的聰明智能之外,沒有任何裝備的情況下,去努力建立一個有生機的社會時所遭遇的困難。這種情況與魯賓生飄流記的情況相近,在孤立的荒原中必須藉他們的聰明與雙手生存。這些早期的人,不但不該貶低,視他們為『原始』,『野蠻』,反而為了他們驚人的成就,該受到尊重與崇敬,不僅是為了生存與繁殖,也因為他們在如此早期,就建立了,並如此迅速在古代世界的偉大民族及科技中,累積了豐富的文化基本要素,那些人堅決不肯依照上帝的吩咐分開,遷到新的地區去居住,而寧肯大家留在一處在亞拉臘特山附近在美索布達米亞南部士拿地區,在兩河之間。所能找到最肥沃與舒適的地方。他們叫這兩條河為底格里斯河,與幼發拉底河,以記念那兩條從伊甸流出來的美麗的河流。

    

    他們抗命的結果,就是上帝在巴別塔的懲罰,變亂了他們的語言,使他們不得不分散。此後的歷史考古學家們正在逐漸找出來(雖然他們大多數自己並不知道),他們挖掘出這些人所居住過的山洞,所建造的村莊,以及他們在全球移居及定居的證據。

    

    當人口增加,爭取最好地方的競爭也隨之增加。那最強的,最有科技頭腦的家族(最先是一些含的後裔)就在美索布達米亞南部及在尼羅河谷獲得及開發了一些最好的地方。迦南人在地中海東岸及東北岸定居下來。雅弗族的人遷到較不適于居住的北區與西區,尤其是進入歐洲。閃族人則留在亞拉臘山近處,但是逐漸散布到東方及南方,進入阿拉伯,亞述,波斯等處。

    

    進一步的人口增長及競爭引起戰爭,及其後戰敗一方移居到更遠的地區去。一般說來,當每一個戰敗的民族被迫繼續遷移,那些存活的人,就必須再一次有石器時代,銅器及鐵器時代,建城等文化經歷,

    

    戰敗的民族永不能再回來,將那已經建立,安定下來的文明社會奪回。他們只能繼續向前,到一些新的地區去,再一次過獵人,食物收集者的生活,直到他們在一個地區安居下來的時間夠久,能發展出他們自己的文化及資源。『一般說來,規則是,若獵人擴張他們的地區,實質上只是進入空的領土,也不會使從前安居下來的居民受損。這項規則明顯例子是像美洲新大陸的最初佔領。那必然是個單一事件,而非一連串的移民波。』【注三六】

    

    怪不得對最早期的所謂原始人的研究(如尼安德塔人,克羅麥格蘭人,以及直立猿人)都集中在西歐,東亞,及南非。這些地區都遠離巴比倫,是人類在巴別塔分散之後早期居住的最外圍。住在那里的人被強迫離開比他們更成功的親戚,為了生存,必須住在洞中,深山里或森林中,以求生存。在大多數情形下,雖然是近親**,食物不足,(比如尼安德塔人有佝髏病)並有一般性的退化,他們身體外表多少有些變形,甚至最終可能絕種。

    

    但是,大多數的情形,他們遷到資源豐富的新地區中居住,漸漸某種形成安定有效的社會。這一切事情,可能都發生在冰河時期。同時尼安德塔人正在歐洲近冰帽之處,努力求生存。在亞洲的西伯利亞族,埃及,甦美,及其它古代偉大的文明,則正在較低的緯度,沒有冰的地方,但有更豐富的雨量,氣候更怡人的地方發展。

    

    我們相信,所有真實的人類學及考古學資料,都與上列事情的順序相一致。比如在西伯利亞,那些移居的民族曾在那北邊所有的地方,在河流村莊的岩石上,留下了圖畫,作為他們文化的記錄。『這些發現,是古代岩石畫,在大陸北邊從斯堪的納維亞直到西伯利亞極東的阿穆爾河床都有發現。』【注三七】

    

    在這些地方發現的古人的遺物,都依從通常先是石器,以後金屬器皿的模式。它們也反映出環境情況的改變︰冰河時期逐漸過去。在非洲也發現同樣的現象。在埃及,王朝時期之前先有在尼羅河谷安居下來的民族在科技上的迅速發展。『現在知道,這些尼羅河流域文化保存及稀少的假設,大錯特錯而且,有使人信服的憑據顯明,這些地方所居住的人,其石器技術,印刷術與世界其它地方同樣復雜與進步。』【注三八】

    

    在更南邊的非洲,就如同在西伯利亞一樣,借著岩石畫,能最清楚地追溯移民與定居的景況。『非洲獨特地在岩石表面上有成千上萬幅圖畫與雕刻有這些圖畫的地方從北邊撒哈拉邊緣,到好望角都有它們的年代從可能主前8000年到近代,並表現出從大陸這一端到另一端連續的藝術風格。』【注三九】

    

    看見人如何從巴別塔分散到歐洲,非洲與亞洲,相當容易。但是人如何進入南北美洲,及太平洋的島嶼的呢?答案是,他們是從陸地及海洋兩方面去的。在冰河時期,海平面多半較低,有陸橋跨過白令海峽,馬來群島,進入新幾內亞及印尼。『從豐富的證據,已清楚認定,威斯康辛冰河在40000年前最大,使海平面低了460�趙50�帳保 右槐叩拇舐膠L駁攪硪槐叩暮O縷皆 隹磯缺厝槐├凍隼矗  ├艘桓300英哩寬的走廊,使不再分開的大陸之間的生物可以流通。』【注四十】

    

    無疑的,許多美國印第安人,及大多數美國品種的生物,是從西伯利亞經過這陸橋到達的。但在另一方面,也十分可能,一些中美與南美的居民,先乘船到達。而且,造船技術必然是經過洪水而存活的人所擁有的。有許多證據顯明,古代的腓利基人並其它的人,都擅于航海,他們航海從南邊繞過非洲,並航行到全球。

    

    各海島無疑的起先也是由乘船來到的人定居下來。有意義的是,這些地方是人最後居住的地區,如同近東地區是人最先居住的地區一樣。計算機分析目前的陸地指出,地球真正的地理中心是在土耳其的安卡拉附近,其『中心對點』(anticenter——離所有陸地最遠的一點),位于南太平洋,約位于紐西蘭及南美洲的中間【注四一】。方舟著陸點位于地球的中心點,藉此加速人與動物的地上繁殖,乃是上帝的安排。

    

    十分晚近,人才進入南太平洋諸島。

    人進住玻里尼西亞群島東端的馬克薩斯的年代已確定為主前122年。其西端的薩摩亞(Samoa)則在主後9年。其鄰近的裴濟島推定的日期稍早,為主前46年。似乎在裴濟島也至少有理由可以盼望同樣年代的證據。在北方的遠處,在夏威夷,一個測定中可能的年代是主後124年,顯示這個玻里尼西亞群島的前哨,約在基督教世紀開始時才有人定居。南邊,在紐西蘭,在那里他們采到了三十八種放射性碳的標本,人最早在那里居住的年代,到目前所獲得的證據是在主後1000年左右。』【注四二】

    

    以上的年代所依據的是放射性碳,但是這種測定法,似乎只對這種晚近的年代才有效。這島上的居民似乎來自大陸各個地方,從亞洲,也從南美洲。這項比較簡略的敘述可以作更詳盡的發揮。每一個考古人類學的新發現,似乎都說明,及支持了聖經所說人類起源及早期歷史的記載。人不是經過幾百萬年慢慢從動物祖先進化而成,他一直就是人,十分聰明,有本領,能到全世界探險並定居,並能夠在所到的任何地方發展出復雜的文化來。

    

    —————————————————————

    注一︰W.F.Albright,RecentDiscoveriesinBibleLands(NewYork:FunkandWagnalls,1955),p.70.

    注二︰ArthurCustance,Noah-sThreeSons(GrandRapiods:Zondervan,1975)368pp;GenesisAndEarlyMan(GrandRapids:Zondervan,1975),331pp.

    注三︰CyrilStanleySmith,"MaterialsandtheDevelopmentofCiviliazationandScience,"Science,148(May14,1965):908

    注四︰HANSHELBACK,"DomesticationofFoodPlantsintheOldWorld,"Science130(Aug14,1959):365

    注五︰HaletCambelandRobertJ.Braidwood,"AnEarlyFarmingVillageinTurkey,"ScientificAmerican222(Mar.1970)

    注六︰同上。

    注七︰RobertH.Dyson,Jr.,"OntheOriginoftheNeolithicRevolution,"Science144(May8,1964):673

    注八︰同上,p.674.

    注九︰ErichIsaac,"OntheDomesticationofCattle,"Science137(July20,1962):196.

    注十︰Dyson,"OntheOrigin",p.675.

    注十一︰Smith,"Materials,"p.910

    注十二︰CambelandBraidwood,"EarlyFarmingVillage,"p.56.

    注十三︰TheodoreA.Wortime,"Man-sFirstEncounterswithMetallurgy,"Science146(Dec4,1964):1259.

    注十四︰Smith,"Materials,"p.910.

    注十五︰同上,p.913.

    注十六︰RobertM.Adams,"TheOriginofCities"ScientificAmerican203(sep1960):154.

    注十七︰SamuelN.Kramer,TheSumerians(Chicago:UniversityofChicagoPress,1963)355pp.注十八︰WilliamF.Albright,"SumerianCivilization,"Science141(aug16,1963),:623.

    注十九︰CambelandBraidwood,"EarlyFarmingVillage,"p.51.

    注二十︰RobertM.Adams,"OriginofCities,"p.160.

    注二一︰亦參見HenryM.Morris,ed.ScientificCreartionism(SanDiego:Creation-life,1974),pp.161-67.

    注二二︰C.W.Ferguson,"BristleconePine,Scienceandesthetics,"Science159(Feb,23,1968):840.年輪所算出的年代廣為人接受,並曾用以向上修正成已為人接受的放射性碳的年代,大部分是CharlesFerguson一個人在亞里桑那大學年輪研究實驗室中的工作。

    注二三︰ElizabethK.RalphandHenryM,Michael,"Twenty-fiveYearsofRadiocarbonDating."AmericanScientist62(Sept-Oct,1974):556.

    注二四︰HaroldS.Gladwin,"Dendrochoronology,RadiocarbonandBristlecones,"AnthropologicalJournalofCanada14,no.4(1976):4.

    注二五︰同上,p.5

    注二六︰GroverS.Krantz,"ThePopulatingofWesternNorthAmerica,"SocietyforCaliforniaArchaeologyOccasionalPapersinMethodandTheoryinCaliforniaArchaeology1(Dec1977):7.

    注二七︰同上。

    注二八︰CharlesW.Ferguson,"BristleconePine,"p.845.

    注二九︰ColinRenfrew,"Carbon14andthePrehistoryofEurope,"ScientificAmerican225(Oct,1971):67.

    注三十︰同上.

    注三一︰MelvinA.Cook,PrehistoryandEarthModels(London:MaxParish,1966)pp.1-10.

    注三二︰ThomasG.Barnes,OriginandDestinyoftheEarth-sMagneticFeild,2nded.(SanDiego:InstituteforCreationResearch,1983).

    注三三︰ColinRenfrew,"Carbon14andthePrehistoryofEurope,"ScientificAmerican225(Oct,1971):63.AlsoseeRenfrew-sbook,BeforeCivilization(NewYork:AlfredKnopf,1974),pp.25-28.

    注三四︰DonovanCourville,TheExodusProblem,VolumesIahdII(LomaLinda,Calif.:Challenge,1971).

    注三五︰ImmanuelVelikovsky,AgeinChaos(NewYork:Doubleday,1952),350pp.

    注三六︰GroverS.Krantz,"ThePopulaitngofWesternNorthAmerica,"SocietyforCaliforniaArchaeologyOccasionalPapersinMethodandTheoryinCalifornia1(Dec.1977):5.

    注三七︰A.P.Okladnikov,"ThePetroglyphsofSiberia,"ScientificAmerican221(Aug,1969):75.

    注三八︰FredWendorf,RushdiSaid,andRomualdSchild,"EgyptianPrehistory:SomeNewConcepts"Science169(Sept.18,1970):1161

    注三九︰CarletonS.Coon,"theRockArtofAfrica,"Science142(Dec.,27,1963):1642.

    注四十︰WilliamG.Haag,"TheBeringStraitLandBridge,"ScientificAmerican206(Jan1962):120.

    注四一︰AndrewJ.WoodsandHenryM.Morris,TheCenteroftheEarth(SanDiego:InstituteforCreationResearch,1973)p.6.

    注四二︰EdwinN.Ferdon,Jr."PolynesianOrigins,"Science141(Aug9,196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