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合同未到期就来抢地了,政法委员公然喊叫“我不懂法”
    合同未到期就来抢地了,政法委员公然喊叫“我不懂法”

    2024年4月22日,网上一个视频冲上了热搜:一个年轻人张牙舞爪吼叫:我是建华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我叫纪云浩。听懂了吗?一会儿车必须扣走,这地不属于你们。

    旁边和警察撕扯着的农民哭喊到:你们还有法律吗?我们合同还没有到期。这地再不翻不行了,时间不等人,谷雨了。一生的心血都投入这地里了。

    如此惨烈的镜头,如果不是权威媒体《中国三农消息》报道,我都不会信以为真,还以为是一些“汉奸”导演的闹剧。

    据中国三农消息,东北正值春耕,他们却不断接到内蒙古通辽市开鲁县种植户的来信,说他们当年承包的是荒地,承包费比较低,经过十几年的辛苦劳作之后,这片地开始有收成了,镇政府就找上门给了他们两个选择,要么交钱,要么解除合同。视频中就是镇政府带着警察阻止农民春耕的画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土地承包法26条还规定,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这些农民30年的合同还没有到期,镇党委书记政法委员就带着警察来抢地了。泱泱大国,法治社会,公然撕毁承包合同。真是让人大跌眼镜。厉害了我的国。

    最可笑政法委员说:别找我,我不懂法。村委会主任说,110来了又能咋,上边让我敛钱我就敛钱。“敛钱”这个词用的还真准确,他连装都懒得装,光天化日,赤裸裸一个地痞流氓形象。我想知道,这个“上边”究竟是谁?

    又想起了前段时间我报道的事件。某农村一特困户年底收到了国家给的扶贫款两千元。书记说,你给我打过来1000。主任说,你给我打过来500。两千瞬间缩水到500。农民没有打,第二年他就从特困户名单中消失了。更多的人只能是奉命打款,至少还能落下500元。我想为他们主持公道,所有的人都劝我:算了,都是这样。今天看了这出闹剧我算知道了,果真“都是这样”。天下乌鸦……

    今天看到消息,当地政府发了通报:针对报道中反映的个别基层干部态度蛮横、言语粗鲁、工作方式严重不当的问题,开鲁县委已给予免职处理,县纪委监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县纪委监委对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可能存在的其他违纪行为,也正在开展调查。

    从通报里看出,这书记之所以如此狂妄事出有因,还真是“上面”有政策,“增补承包费”是开鲁县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工作采取的处置方式之一,由村集体对新增耕地收取有偿使用费。因为“一部分新增耕地大户不愿交纳费用,导致已交费用的农户产生攀比心理,由此产生了阻碍翻地行为。

    原来是因为他们想“高效利用”啊,还真是高效,直接抢呗。有人交了钱有人没交钱,当然起矛盾,这个矛盾是谁引起的呢?通报里说是“个别人”显然用词不当,他们来抢地可不是个别人,一大群啊,个个威武凶猛。

    荒地被改良成水浇地是因为承包人努力了十几年。这里的成本,辛苦,书记主任不会看不见。羊被牧羊人养大了,强盗就来宰羊了吗?红头文件一发,法律就成了一纸空文。土地增值了就得交“增补承包费”。那以后谁还敢承包?这不是杀鸡取卵吗?推翻万恶的旧社会70多年了,难道“胡汉三又回来了”?

    而那个纪书记只不过是“执行命令”方法不当而已。为灭火必须免职。免了职问题就解决了吗?那些农民大概率还是要拿钱上交的。农民太难了,谁来替他们说话?没有契约精神谈什么法治社会?

    感谢国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网站,让我们能看见一些真实的情况,看见中国底层百姓的真实处境,底层恶人的无法无天。而这些绝不是我们希望看见的,平添了一份忧虑。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阿摩司书 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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