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與神學是現代令新約神學爭論的重要問題。從本世紀初起,神學學術界便為歷史的耶穌而爭辯不休。我們已證明,研究新約神學時,歷史背景是相當必須的。但如今所要面臨的,是更基礎性的歷史本身真實性的問題。
十九世紀由于理性主義的出現,引起了這個問題——如Reimarus,Baur和Strauss。但是,直到廿世紀,沒有一本新約神學是非歷史性的耶穌研究。像Holtzmann的Theology,就是建立于耶穌在歷史的可知性上。因此,耶穌教訓的受重視于焉開始;只是,廿世紀新約神學的詮釋,對歷史的耶穌摻入了懷疑,Bultmann可以算是始作俑者。以此為出發的神學,與視歷史記錄為相當真實的神學,其間有極大的出入。鑒于這種差別,我們必須討論現代歷史編纂對神學的一般性影響。
現代對歷史的看法
今日大多數學者都公認,福音書提供了耶穌教訓之要旨。但是,當現代歷史編纂向歷史的客觀研究性提出挑戰時,聖經神學家便面臨了決定這歷史真實性的問題。如Collingwood
以為,沒有一個歷史學者能從別人手中接受歷史,他必須自行研究,直到他自己成為歷史中的一部份。這樣,福音書便有了問題︰福音的神學家必須用歷史懷疑主義去研究,這成為他基本必備的素養,他必須自己決定何者為真,何者為偽。但這類工作必然遇到挑戰。歷史不是歷史學家心中的想像,他的工作是去詰問事實真象而不是去創造事實。另一方面,一位神學家的重編工作——如符類福音中的基督論——就要看他把耶穌的教訓看作只是基督徒團契的觀念,還是真實的人們對耶穌教導的反響。雖然這些福音作者可能有先入為主的歷史觀察,因為他們是受托于照他們所信的來寫述,但這並不等于說他們不能提供真實的事實。我們必須提出這種根據現代歷史研究的神學運動,來解釋本書不采用他們觀點的理由。
歷史與存在主義
照上述對歷史的特殊看法,存在主義哲學乃屬無獨有偶。假如一切的關系都與現在的基督相遇,歷史便變得無關緊要了。事實上,如果將客觀因素從歷史中挪開,所剩余的至少也該是存在主義能接納的。當然,以其他立場研究的便不作如是想了。如果現代歷史學家認為,在他研究時必須變成他所研究的歷史中的一部份,這就符合了存在主義者也要求的,能進入正在研究的經文之中。Bultmann是後一觀念的代表人物,因此我們應敘述他對歷史的觀點,來說明存在主義者對其新約神學的研究有多少影響。
Bultmann認為,一個歷史學家研究資料的方式與科學家不同。他設想科學家的對象不是人,而歷史卻是。但這種說法會遭到挑戰,因科學家在研究時,也必須有預設。如果這些假定是錯的,必定被迫嘗試其他的假定。總之,他絕不可能憑個空洞的頭腦來作研究。
Bultmann解釋他自己對歷史的存在研究,說是『與歷史對話』,——其實是爭辯。這意思似乎是說,當一位神學家開始研究有關耶穌的歷史時,他必定是先達到了『存有』(being),也就是借著自己進入經文里面,使經文變成己身的一部份。他的解釋似乎已超越了對經文的詮釋或評估,而成為經文向詮釋者的挑戰。一個人只有在徹底了解歷史背景時,才可能與歷史對話。可惜,直到今天沒有一個現代歷史學家具有足夠的心理上的認知,能完全了解第一世紀的背景。Bul-tmann的主張實在是不可能的,他與歷史的對話,幾乎全部是主觀的活動。再者,根據他的理論,這些歷史差不多全是早期基督徒的思想,而不是真實歷史的事跡。因此在他認為,耶穌所說的話,最多只有4O%是真實的。
但那些資料是可以斷定為真實的呢?又有那些不是呢?對此,Bultmann的答案認為,這有賴于『遺傳律』。他先假定有這麼一個律存在,因此任何遺傳被采用,就必是依循相同的模式。對Bultmann的理論而言,所謂遺傳模式,其實就是一種假借。這種構想形成了他的『非相似律』(law ofdissimilarity)’它假定一切與同時的猶太教或基督教文學類似的文件,一定是向這類的資料來源借取的。如果真有這種遺傳律,雖說對查考早期基督徒的思想上也許有些用處,但卻不可避免的,等于說福音書中的記述有很多可能不是源自基督教的獨特材料。前面已提及,我們沒有理由說類似的文學就必定是由其他資料借來的。再者,若不是有共同的看法,一開始就無法溝通了。因此,若說這一切都是基于真實的歷史,反倒比
較合理呢!
另一個影響 Bultmann研究新約神學資料的,就是他廣泛應用各類神話理論。他為神話下的定義是︰『神話學是用想像來說明這個世界以外的世界,以及用人類生活中的詞匯來說明神的事;用這一邊的事,說明另一邊的事。』新約中許多最具特色的屬性,經過這樣一分類,便變成了可疑的特性,譬加耶穌受洗時從天降下來的鴿子與天上的聲音等,這是由于
Bultmann缺乏領受力。他對記載在新約中作者所反映第一世紀的世界,就像現代科學思想一樣,一概不予接受。新約中三層天的思想,被現代有教養的人看作是天真、缺乏正確判斷的事。而Bultmann將許多資料都歸作神話,他認為『神話學不僅引發「理性犧牲」(Sacrificium Intellectus),也把信仰當作工作。』事實上,Bultmann全然不承認這個新約的世界,因這與他所處的現今世界不同。只是他又無法證明他的看法是正確的,也不能表明是當時人獨有的必然想法。那些不用存在主義研究的人,並未發現新約的觀點與現代科學的看法,有那麼尖銳的縫隙。例如,沒有人否認地球是天上地下沖突的中心。不論用什麼詞匯,靈界的沖突是實在的,這沖突至今仍未終止。這種空間性的意象也許不被Bultmann所接受,但卻活生生地繼續在上演中。
Bultmann希望用現代的存在主義哲學,來表現新約思想,使得他采取『除神話化』(demythologization)的過程。如果新約隱含第一世紀的神話,便不能為現代知識份子所接受;因此必須除去所有神話的成份,讓內容的重點得以再詮釋。這些神話說明了第一世紀基督徒,在致力于了解神話真實存在的意義時所曾有過的努力與緊張的情勢。基于此,現代神學家在解釋這些神話時,也得以廿世紀存在哲學的意義來表現這種情勢。如果每一個世代都有責任以當代的語言來詮釋上代的事,那麼存在主義學派的詮釋也不能保證下個世代不再重加詮釋。Bultmann似乎並未考慮到這一點。但我們應該明白,在詮釋聖經時,並無一個所謂一成不變的『權威解釋』。把新約神學的架構建立在這種理論上,和建立在一個永遠可靠、權威的經文基礎上,兩者是大不相同的。
本書不依據Bultmann的詮釋原則,有好幾個原因。他的存在主義哲學並未提出一個研究新約神學的具體進路,它不僅不能澄清問題,反而用一些不易了解的詞匯混淆了神學。神學是為了使人明白聖經;沒有人願意犧牲聖經的真理與解釋,來使它來適應現代的世界。再者,由于Bultmann意見的主觀,使人隨即懷疑他的方法是否實用。在以新約為有權威的範疇中,沒有這種研究進路立足的余地。新約時代的世界,與現代世界有很多共同點,他們都包含人,而這些人都希望從恐懼、憂慮、罪惡中得拯救。Bultmann假想中的世界與這共同點比較起來,便顯得十分膚淺了。Bultmann對這些人的需要所能提供的唯一希望,就是讓他們看到存在問題,使他們產生一種新的認識自己的挑戰而已。然而,對減輕罪惡方面卻毫無實效。本書正文將對Bultmann觀點作進一步的討論,本章旨在說明為何不能采用他的進路,理由已經非常足夠了。
脫離歷史懷疑主義的嘗試
Bultmann所代表的極端歷史懷疑主義不能令人滿意,這已從他自己學派中的反應看得出來。從使徒信仰與歷史的耶穌毫無關連性的論調中,可見其不合實際。他的神學架構,混並到復活以後,比起單純十字架的事實還需要更清楚的解釋。這樣的覺醒使Kasemann,Bornkamm,Fuchs等人,從事在歷史事跡與使徒宣信(kerygma)間,尋求更廣泛的歷史關連。只是在他們中間,對于何者為更真實的看法,未能達成一致協議。Kasemann看到耶穌傳道的方面,Bornkamm看到他對人們的態度,Fuchs則看到他對遭社會摒棄之人的關切。這
種種反應重要的地方,是在于導引研究走向歷史更廣的編纂方向。雖然這運動並不能為基督教神學奠定一個令人滿意的歷史基礎,但因他們雖把歷史的耶穌與信仰的基督之間的距離稍為拉近了,卻仍以存在主義為其知性研究的圭臬。
James M.Robinson在美國的研究,深深受了這種反應的影響。他的編年史記被稱為『歷史耶穌的新探索』(New Questof the Historical Jesus)。他的貢獻是,以他所稱的『耶穌對自我的認識』為中心,意思是指耶穌對自我存在的認知。他並未比Bultmann更能提供任何新約神學的客觀基礎。
我們需要注意,Bultmann與這個『新探索』,與向使徒教會首先發難的早期諾斯底(Gnosticism),在神學上所用的方法都相似。他們對歷史上耶穌的看法,近似幻影派(doce
tism)。Bultmann及其支持者,都未能完全避免受到類似錯誤的指控。和諾斯底派一樣,他們試圖將基督教的思想,與同時期其他的思想混為一談,這方法自然不免被人指控為混合主義。有人在此諷刺Bultmann容納了他自己所反對的新約神學的概念,諸如︰救贖的主題,以及基督的先存等,這都是受了諾斯底派的影響。拋開他實際引用諾斯底主義的術語所引起的爭論不談(例如︰第一世紀運動),他的失敗,顯然在于他對這程序與自己的方法之間的相類似不察所致。
福音書中的神學
這是不足為奇的,由于Bultmann對福音書中真實資料的推斷,使他認為符類福音神學是新約神學中無意義的部份。在他所著的 New Testament Theology中,只有數頁討論到符類福音里耶穌的教訓。這一學派中,開始一種新的運動,試圖以傳福音者的神學為其研究中心;這便是『歷史整編』(Redakti-onsgeschichte)學派。他們主要的爭論是形式批判。他們忽視福音書作者的個人貢獻,而集中于傳統中的無名作者身上。這好處是,那些從前以為不過是編者的,現在注意到他們的作者身份了。但這個學派的研究結果,產生了許多的神學。從前一直以約翰福音有『約翰神學』,符類福音為另一單元的,如今這新運動卻把符類福音每一本劃分為單獨的一種神學。這研究的基本方法,是假設每一個福音作者從遺傳資料中,各自選擇能發揮他神學概念的資料。例如Conzelmann,以路加對時間頗有研究,他算耶穌時期為『中間期』,而以色列歷史則為『前期』,教會歷史為『後期』。他認為,路加以耶穌為中間期最顯著的地方,是說明撒但的活動在這時期中止了。但事實上,路加福音並沒有給人這種明顯的印象,所以有人懷疑,是否Conzelmann自己把他的構想加諸路加福音之上。這種理性主義的『歷史整編』學派的主要問題,除了脫不開存在主義外,他們還夸大了福音書中的相異處,把它們劃分成各類的神學。歷史整編學派帶來一個明顯的趨向,就是形成更極端的形式批判運動,不惜犧牲新約中的一致性,過度強調其中的神學差異性。本書後段將討論由此產生的尖銳問題。
歷史整編學派另一值得注意的觀點是,他們認為福音書作者不可能既是歷史學家,又是神學家。這些擁護者摒棄福音書也是歷史的看法,而以福音書作者為神學家。換句話說,凡發現福音書中富歷史價值的事物,他們都認為是由于作者的神學所致。因此我們寧可說,他們是歷史學家兼神學家,而不應該單獨稱他們為某一學家。他們二者得兼的好處,是保證他們的神學基于歷史,而不是神學創造了歷史。我們可以承認這些福音書作者所表達的各自觀點,都沒有離開聖經中其他經節所載基本的使徒教義。這也將在後段再詳加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