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進入永生 三、人犯罪的後果
    “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人犯罪的結果,使死亡和痛苦進入人類。生活水平、醫療水平的不斷改善,人的平均壽命可以不斷增長,但死亡是無法避免的。“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肉體的死亡故然可怕,然而人犯罪的最嚴重的惡果乃是世人與神的關系的斷絕。

    亞當和夏娃偷吃禁果被神逐出伊甸園後,雖然又活了許多年才死去(亞當活到930歲),但他們的靈命在吃禁果以後立即就死亡了。他們吃了禁果後馬上開始躲避神。與神關系的中斷就是人的靈性的死亡。也許有人一時還認識不到其嚴重性。他們想,我不認識神,心中沒有神,不也活得好好的麼?神是宇宙萬物的源頭,是生命的源頭。人如果和神分離,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立木,人幾十年的短暫生命還有什麼意義呢?人與神隔離,就意味著在肉體死亡後,人的生命要永遠進到那與光明、喜樂、聖潔相隔絕的地獄中去。

    常有朋友問道,如果神真希望我們認識他,他直接向大家顯現一下,我們不就都信了嗎?是的,神巴不得讓大家有機會面對他。然而,人無法面對神。除了造物主與被造之物的人在知識、智慧、時空方面的難以想象的巨大差異外,神與人在道德屬性上的不相容是人不能面對神的另一個原因。神是光明、公義、聖潔的,而活在罪中的世人卻陷在黑暗、不義和污穢之中。“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林後六14)

    《聖經》中那些得見神的榮耀的先知們無不自覺罪孽深重、無地自容。先知以賽亞年青時看見坐在寶座上的神時就說︰“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個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又因我眼見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賽六5)使徒約翰年老時被放逐在拔摩島,見到天上的異象,寫下了《聖經》最後一卷書。當他見到復活得榮耀的主耶穌時,他說︰“我一看見,就撲倒在他腳前,象死了一樣。”(啟一17)古聖先賢尚如此,我們一般世人面對神就更無法存活了。

    罪帶來無可挽回的、永遠的隔絕,這是與神這唯一的真正生命的斷絕,是屬靈的死,是最為可怕的、永遠的死亡。耶穌對他所選召的十二個門徒訓示道。“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里的,正要怕他。”(太十28)世人如果在今世故意拒絕耶穌這位真神,到末日就會永遠滅亡。

    耶穌說︰“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約八34)人犯罪的另一個惡果是為自私所困、被罪所捆綁。所謂作罪的奴僕,就是在罪的奴役、轄制之下,沒有不犯罪的自由。許多人酗酒、抽煙,許多人吸毒、生活放蕩。他們並非不知自己的惡習有害,也並非不想改邪歸正。然而多少次下決心,就多少次故態復萌。

    林治平著的《午台》記載了十幾個生命的真實故事,其中有些是吸毒的青少年。看到當事人的敘述,對吸毒的危害才有了較深入的認識。現將一位受害者的自述摘錄如下。“最初食白粉時,心里仍自負,以為別人會上癮,自己就不會上癮。就算上了癮我說要戒就可以即刻戒掉,不象這班又瘦又弱的道友。于是我就含了第一口白粉,這個毒鉤從此就緊緊地鉤住我。這十幾年來所過的可謂是非人生活。雖然有人的軀殼,但卻好象行尸走肉一樣,全無理性。那時我人生的最終目標便是白粉。……為了白粉我不惜挺而走險,不擇手段地搞錢。當我有力氣時便拿刀去打劫,去搶,當我無力氣時,便拿家中的物品去賣。……我食白粉,媽媽好傷心,其他的家人則當我不存在。只有媽媽常常流淚勸我。難道我真不想戒嗎?真的想食一世白粉嗎?其實我內心很痛苦,屢次想戒,但都失敗。在出監或離開戒毒所之前,我何嘗不曾立下大志,出去後再不吃白粉,做一個好人,賺錢,過正常生活,孝順父母。但好真實的一句話︰‘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羅七18∼19)使我思想到人根本沒有力量,人是軟弱的,屢次在出監後,又再上癮,家人對自己已灰心冷淡,連自己也覺得自己沒希望得救,將來不是打白粉針打死,便是給警察打死,或者老死監房。”這極形象地勾劃出人在罪的奴役下的淒慘光景。

    吸毒問題使香港當局十分頭疼,各種措施都采用了,卻收效甚微。後來一位叫陳保羅的牧師創辦了福音戒毒所,“不靠藥物,不憑己力,只靠耶穌”,使一批又一批吸毒者絕路逢生,徹底地戒掉了毒癮,並獲得了神所賜的永遠的生命。這不僅使冷眼旁觀者刮目相看,而且香港當局也心悅誠服,撥專款幫助陳牧師擴建福音戒毒所。

    誠然,一般人所犯的罪並非象殺人、吸毒等這樣大,其後果也不那麼嚴重。但每個人受罪捆綁的程度卻和吸毒者沒有兩樣。有人作金錢的奴隸,有人作名利的奴隸,有人作事業的奴隸。有**欲薰心,有人沉溺**,有人長于心計,有人苦毒、爭競。我們並不是不想改,但立志行善由得我們,行出來卻由不得我們。我們都陷入罪中無力自拔。

    罪還使人難于和他人相處。不是輕看別人,就是嫉妒別人。平時尚能友好相處,利害關系發生沖突時卻難于相讓。我來美國以前曾听人說,東方的嫉妒和西方的嫉妒不一樣。東方的嫉妒是︰“你好,我就千萬百計把你拉下來,不讓你好”;而西方的嫉妒則層次較高︰“你好,我要加倍努力趕上你,比你更好。”

    赴美十幾年我才有了自己的體驗。美國一般人之間的利害沖突(如晉級、加薪、住房等)遠不如我國那麼尖銳,所以人際關系遠較國內簡單。然而,當個人利害發生沖突時,西方的嫉妒若不比東方的嫉妒變本加厲的話,起碼是比東方的嫉妒毫不遜色,也是無所不用其極。這乃是人的罪性所致,東方和西方沒有本質差別。個人間如此,集團、國家間亦如此。一切戰爭、斗毆皆出自個人或集團的私利。只有以抑己代替揚己,才能化干戈為玉帛。

    總之,自從始祖悖逆神後,世人就陷入罪中不能自拔。人們試圖與罪抗爭,卻無法取勝。有人說,人只能在大罪和小罪之間選擇,卻不能棄罪從善。世人在罪中的情況就象一個人溺于水中一樣。怎樣掙扎都是徒勞,必須有他人的搶救才能上岸。只有對自己的罪性有了清楚的認識,我們才渴求幫助︰只有了解到我們無力自拔,我們才需要一位救主。深愛世人的神為我們預備了擺脫罪污的救恩,差遣耶穌降世為人,成為拯救人類的救主。

贊助商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