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耶穌基督復活的證據 一、事件本身的證據
    談到信仰,人們(尤其是知識分子)通常認為,科學家的信仰立足于觀察和數據,是客觀、真實的,而基督教和其他宗教的信仰則源于人的主觀臆念,因而是不可靠的。我過去也這樣認為,所以對基督教不屑一顧。其實這是一種誤解。基督教信仰有別于其他宗教的根本點在于,基督徒的信仰是建立在客觀事實上的真實信仰。這一客觀事實就是耶穌基督從死里復活的歷史事實。

    耶穌基督的復活是一個歷史事實,是基督教信仰的基石。“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林前十五14,19)耶穌基督從死里復活,以大能顯出他是神的兒子,要拯救一切相信他的人。如基督死後乃不能復活,那麼信他的人哪里還有永生的盼望呢?可見,耶穌基督的復活確為基督徒信仰的根基和核心。對這樣一件在兩千年前發生的重大事情,我們怎樣鑒別其真偽呢?

    對一般人而言,“歷史性”意即在歷史上真實發生過的事,即使是一件空前絕後、令人費解的事。但許多歷史學家則認為,只有在我們的時空及因果關系中發生的事,才能稱之為“歷史性事件”,因而把死里復活這類事件排除于“歷史”的範疇之外。有趣的是,新約《聖經》中關于耶穌復活的記載,完全符合這些史學家的要求。福音書完全沒有描述耶穌從死里復活的實際過程,更未嘗試去探討其中所包含的生理或其它因素,他們所記載的全是一些實實在在的事(即符合我們時空觀和因果關系的事),就是耶穌被安葬後的第三日,尸體不見了,以及那些看見耶穌顯現的人的種種經歷。我很贊同一些學者的看法,即,耶穌復活的過程及意義是神學的範疇,而耶穌復活這一件事本身卻屬于歷史的範疇,可以用考察一般歷史史事的方法加以考察。

    比如,我們雖未目睹辛亥革命,但**帝制、建立民國的事實,及許多當事人的回憶錄及史學家的考證,我們確信1911年中國發生了這場偉大革命。現在,讓我們用同樣的方法,即事實本身的證據、歷史的考證、《聖經》的預言、事件對後世的影響等幾個方面來考察耶穌復活的證據。

    一、事件本身的證據

    事件本身的證據包括尸體不見了、耶穌復活後的多次顯現和門徒的改變三個方面,現在逐一加以討論。尸體不見了。

    耶穌在星期五被釘十字架氣絕後,他的門徒向羅馬巡撫彼拉多求情,取下耶穌的遺體裹好後,安葬在耶穌的門徒約瑟新鑿好的一個石墓里。墓由可滾動的巨石封好後,由一隊兵士看守,第三日(即周日)幾個婦女來到耶穌墓地時,發現封墓的石頭已被挪開,裹尸布完好地留在原處,但耶穌的尸體不見了,僅是一座空墓。對耶穌的尸體不見了這一事實,耶穌的門徒與反對耶穌的人沒有分歧,但尸體到哪里去了呢?近兩千年來眾說紛紜。但歸納起來不外這幾種看法︰耶穌的門徒偷走了尸體。猶太人或羅馬人偷走了尸體。婦女們看錯了墳墓;耶穌在十字架上沒有死、安葬後醒過來逃走了;耶穌從死里復活了。

    根據馬太福音的記載,當幾位目睹耶穌復活的守墓士兵進城把經過告訴猶太祭司長後,“祭司長和長老聚集商議,就拿許多銀錢給兵丁,說︰‘你們要這樣說︰“夜間我們睡覺的時候,他的門徒來,把他偷走了。”倘若這話被巡撫听見,有我們勸他,保你們無事。’兵上受了銀錢,就照所囑咐他們的去行。這話就傳說在猶太人中間直到今日。”(太二十八11∼15)門徒偷走尸體、制造耶穌復活的神話這一說法最具蠱惑力。但只要冷靜分析,此說是站不住腳的。

    第一,此說的邏輯是自相矛盾的。守墓的兵丁若醒著,絕不會讓門徒把尸體偷走;若兵丁們都睡了,他們怎麼知道是門徒把尸體偷走了呢?

    第二,門徒不具備勇氣和能力。耶穌的門徒雖追隨耶穌三年之久,耶穌也一再告訴他們他死後第三日要復活,但門徒們似乎仍不明白。所以當耶穌被抓後,門徒即四處逃散。耶穌釘十字架時,門徒中僅約翰在場。耶穌被安葬後,門徒們失去了依靠,悲痛、膽顫,閉門不敢出屋,各人準備重操舊業,賴以為生。在這種狀況下,門徒沒有勇氣冒著與全副武裝的士兵正面沖突的危險去偷尸體︰即使他們有這樣的勇氣,並巧妙地避開了兵士的視線,進入了墳墓,他們也絕無那種從容,細心地把裹尸布層層解開、放好,然後只把尸體偷走。

    第三,門徒沒有偷尸體的動機。若真是門徒偷走尸體。捏造復活的謊言,這恐怕是人類歷史上最大的欺騙了。門徒們也當是千古罪人。但耶穌的門徒(賣主的猶大除外)都是正直、誠實、品德高尚的人,決不至出此下策。許多正統的猶太**,他們雖不贊同基督徒的信仰,但均不同意門徒盜尸的說法。他們認為耶穌門徒的品格清高,不可能作出這種卑鄙的事來。

    退一步說,如果真是門徒偷了尸體,造了謊言,他們的動機又何在呢?謊言背後總隱藏著一己或一個小集團的私利,或名或利。但門徒盜尸無任何私利可圖,相反他們宣揚主耶穌的復活得到的只是譏笑、謾罵、毆打、入獄和處死。耶穌的門徒中,除約翰外,全部為主殉了道。歷史上,為了自己的信仰赴湯蹈火、笑對屠刀的可歌可泣的事例不勝枚舉。但為自己捏造的謊言、明白無誤的虛假信仰去受苦、受死,恐怕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所以,門徒偷走尸體一說,既不符合門徒的主、客觀條件,又與情、理相悖。

    懷疑羅馬人偷走了尸體是缺乏理由的。當時巴勒斯坦在羅馬人統治之下,猶太人一直盼望舊約《聖經》中預言的彌賽亞(救主)早日來到,以便領導他們反抗羅馬政府,重新獨立。如果耶穌從死里復活,證明他就是彌賽亞,這將加速該地區的動蕩,這是羅馬政府所顧慮的。因此,羅馬人為維護自己的統治,決不會假造耶穌復活的騙局。至于說是猶太人偷了尸體,則更不合理了。當時擔任祭司職務的撒都該人和充當文士的法利賽人雖熟讀舊約《聖經》,但他們拒絕承認耶穌就是舊約中預言的那位彌賽亞,進而以褻瀆神的罪名迫使羅馬巡撫彼拉多將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他們不相信耶穌是彌賽亞,也深恐耶穌是彌賽亞,因為他們無法擔當釘死耶穌的重罪。

    所以,在耶穌被釘死的第二天,“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來見彼拉多,說。‘大人!我們記得那誘惑人的,還活著的時候,曾說︰“三日後我要復活。”因此,請吩咐人將墳墓把守妥當,直到第三日︰恐怕他的門徒來把尸體偷走了,就告訴百姓說︰“他從死里復活了!”這樣,那後來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利害了。’彼拉多說︰‘你們有看守的兵。去罷盡你們所能的,把守妥當。”’(太二十七62∼65)可見,反對耶穌的猶太人唯恐使他的門徒把尸體偷走,而絕無自己把尸體藏起來,助長耶穌復活的神話之理。即使他們一時打錯了主意,將耶穌的尸體收藏起來了;當門徒四處宣傳耶穌從死里復活時,他們可以立即把尸體拿出來,一舉打垮門徒的宣稱。但事實上,當門徒宣耶穌復活時,你們除了滿心憤怒、恐懼、對門徒們訴諸武力外,一籌莫展。當權者的沉默成了復活的見證,與門徒的見證一樣有力。

    有人猜想,婦女們發現空墓時,是否是她們找錯了墳地?盡管第三日早是婦女去看耶穌的墓時,可能是黎明時分(約十四1;太二十八1;路二十四1),但找錯墳地的可能性很小。因為,至少有兩名婦女親眼看見約瑟和尼哥底母安放耶穌身體的情形(可十五47;路二十三55),她們甚至“對著墳墓坐著,”(太二十七61)看見安葬的全過程,所以不易錯認墳墓。即使婦女認錯了,不可能門徒和法利賽人全都找不到葬耶穌的墓。更主要的是,耶穌並非被葬在公墓中,而是在約瑟的私人墓地,約瑟當然不可能認錯。(太二十七57∼60)

    再一種企圖解釋空墓的成因的是所謂“耶穌昏蹶論”,即認為耶穌在十字架上只是昏蹶過去但被誤認為死了,于是在空基中得以喘息而醒過來逃走了。這種理論現已基本為人所廢。因為一切早期的資料都強調耶穌已死。直到十八世紀法國的理性主義者範德瑞尼(Venturini)才提出這個理論,要用理性可以接受的方法來解釋耶穌復活的偉大神跡。但此理論經不起查調和推敲。

    持此種觀點的人,對十字架酷刑的極其殘忍性缺乏了解。即使在最樂觀的情況下,被釘的人也難還生,何況耶穌的死是由羅馬士兵、百夫長、約瑟等檢查後所公認的。一個羅馬士兵在耶穌肋旁扎了一刀後,就有血和水流出來。最怕耶穌復活的精明的猶太人也對耶穌的死肯定無疑,只是擔心他的門徒盜尸而已。退一步說,假若耶穌被從十架放下來後沒有死,只是昏蹶過去,怎麼可能想象他不吃不喝,在冰冷的石墓中躺一天兩夜(身上緊緊地被布裹住,還有百十斤香料)後,竟可能奇跡般地醒過來,推開封墓的巨石、躲過兵土的嚴密防守而逃脫了?如果這一切真地都發生了,耶穌也只是在死亡線上殘喘而已,按理也應遠走他鄉暫時隱蔽才是,為何反而多次顯現(下面要談到),而讓門徒四處去宣揚他的復活呢?他這樣做不僅有悖常理,而且與他無瑕疵的品格(見第三章)是格格不入的。耶穌是世上唯一一位無罪的人,他絕不會撒謊、欺騙。

    再說,這樣一位從昏蹶中醒過來、衰弱不堪的人怎能給門徒那樣大的激勵以至為宣告主的復活而不惜殉道呢?這種解釋這樣不合情理,以至不相信耶穌復活的懷疑論者史特勞斯(DavidFriedrichStrauss))也不敢苟同︰“一個從墳墓里偷溜出來的半死之人,又弱又病,需要藥物的治療,需要包扎傷口,需要力量與休息,卻還能讓他的門徒覺得他已經勝過死亡與墳墓,使他們覺得他是賜生命的主,使他的門徒憑著這樣的印象進入世界,達成他所托付他們的任務,這是不可能的事。在這種情況下甦醒過來的耶穌,只會削弱他們對他的印象,最多只能為他自己帶來一片哀悼聲,但絕不可能將他們的悲傷轉變為狂熱,將他們對他的尊敬提升到敬拜的地步。”很多人都難以相信十八世紀的理性主義者竟會用昏蹶這種理論來解釋耶穌的復活。

    上述人們所提出的各種對耶穌尸體不見了的解釋都站不住腳,唯一的解釋只能是,耶穌確是戰勝了死亡,從死里復活了。有人會想,用這種排除法,從尸體不見了推論耶穌的復活不十分準確,可靠。這種考慮有一定道理,因為人們也許不能列舉出尸體不見了的所有可能性。但我們也不應該忽視,以上列舉出的關于尸體不見了的各種可能性是人們兩千年來所能推測出的,較能成立的幾種可能性。所以,用這種排除**證耶穌的復活何仍有很重的份量。另外出還須指出,尸體不見了只是耶穌復活的證據之一;耶穌復活還有一系列的證據。綜合考慮這些證據,才不會落入“攻其一點,不及其余”的試探之中。

    耶穌復活後的顯現

    福音書記載耶穌在復活後的四十天內顯現了十次,後來又在大光中向掃羅(即保羅)顯現一次,一共十一次。有時是向個人顯現(如抹大拉的馬利亞、彼得、雅各),有時向一小群人顯現(如以馬忤斯路上的二人,十一位使徒等)最多一次是同時向五百多人顯現。耶穌的顯現有兩個特點。一是耶穌可以隨時隨地地顯現,出現和消失都相當突然和神秘,已不再受時、空的限制。另一特點是,復活的耶穌絕對不是一個靈魂而已,他常在光天化日下顯示自己,並參與日常生活(如旅行、用餐、捕魚等)。他能同門徒們一起吃東西,又可邀請心中疑狐的多馬伸手去摸他手上及肋旁的傷痕。這些表明復活後的耶穌不再是象一般人的血肉之體,乃是一個再不會朽壞的靈體。這個靈體不僅是個靈或魂而已,而是有靈、有體的實體。雖然人有限的頭腦無法了解耶穌復活的實際過程,也不能測透復活後的耶穌的身體的特質,但耶穌殉難後的多次顯現,是耶穌復活的直接證據。

    有人曾試圖用幻覺來解釋耶穌的顯現,認為人們看到的耶穌只是一個非真實存在的幻影而已。這種解釋是缺乏生理學和心理學的依據的。

    首先,人產生幻覺是變態心理所致,需要一定的主、客觀條件。比如,一位在戰爭中失去獨子的母親,常常思念自己的兒子,傷心落淚。當她坐在兒子的臥室里或昔日與他共餐的廚房里,觸景生情,思慮過度,有可能產生看見兒子的幻覺。但耶穌的門徒的情況則完全不同。雖然他們跟隨耶穌三年,但對主耶穌的認識、了解卻仍相當不夠和膚淺。雖然主耶穌曾一再告訴他們,他受難後第三日必將復活,但他們仍無法理解和相信。在耶穌被抓後,門旋即四處逃散。耶穌受難後,門徒個個驚恐、害怕,情緒低沉,有的甚至重操舊業,下河捕魚。不用說他們沒有切切盼望耶穌從死里復活的心態,即使當婦女們告訴他們耶穌復活後,他們卻是不信,以為是胡言。當主親自在他們中間顯現時,他們卻驚慌害怕,以為所見的是魂,以致主耶穌責備他們不信,心里剛硬。門徒們的這種心態,很難產生看見耶穌的幻覺。從客觀環境看,耶穌不僅在門徒藏身的那間小樓上顯現,而且在各種時間、場合向不同人顯現,有時在屋里,有時在路上,在湖邊,在山上,有時在清晨,有時在上午、在下午。此等顯現的各種環境不能用幻覺來解釋。

    第二,幻覺往往是個人和主觀的,但看見耶穌顯現的不僅是一、兩個人,有時是一群人,最多一次是五百多人同時看見。雖然也曾有多人同時經歷相同幻覺的事例(如我從前看過一篇關于一群在野外露營的人在夜里同時發生夢游的報導),但這些人往往在精神生活及肉體狀況上同時經歷一種變態的亢奮狀態,如過度緊張、恐懼的情緒等。但同時看見耶穌顯現的人的身體狀況、情緒、性格都不相同,多數人無變態心理,他們同時看見復活的耶穌,無法用幻覺來解釋。

    第三,與幻覺完全不同的是,復活的耶穌的顯現均非驚鴻一瞥就消失了。門徒們不但看見耶穌,而且在不同場合中與他有過長時間的交談。最後,耶穌復活後,在四十天以內頻頻向人們顯現,但四十天以後,耶穌的顯現突然停止了(只有一次在大馬色的路上再次顯現給掃羅看)這也很難用幻覺來解釋。因此,人們看見的不是幻影,而是復活耶穌的實體。

    門徒改變了

    讀新約《聖經》時,人們都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四福音書中靈性遲鈍的門徒們,因耶穌的受難而陷絕望之中;但一翻開,門徒們一掃怯懦、頹廢之氣,充滿了信心、勇氣和愛心,拼死為耶穌基督做見證。門徒突然地煥然一新,原因是五旬節聖靈的降臨和澆灌。但聖靈的降臨正是耶穌復活、升天的結果。耶穌的復活釋放出偉大的道德和屬靈的力量。門徒的改變可視為耶穌復活最偉大的見證。

    在十二門徒中為首的西門彼得性格十分鮮明。他心直口快、熱情沖動,但又常常顯出軟弱、愚頑。他深愛耶穌並對耶穌有超然的認識,然而當主耶穌告訴門徒他將要受害時,彼得馬上出面阻攔,完全體貼肉體,不明白基督降世的目的。耶穌快被捉時,彼得在客西馬尼園和其他門徒一樣沉睡,讓主耶穌獨自禱告;當猶太人來捉耶穌時,他又冒失地拔刀削掉一來者的耳朵,不能體會主的旨意。耶穌被捉前,特別警告他要堅固信心,但彼得自恃剛強,以為即便眾人都跌倒,他卻永不跌倒。耶穌被捉後,多數門徒們都跑散了,但彼得卻遠遠尾隨,想看個究竟。不想被人認出門徒身分。為了保全自己,在慌亂之中,他三次當眾矢口否認是耶穌的門徒。當他第三次否認主後,雞就叫了,他立即想起主耶穌事前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夜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的話,于是痛哭悔改。(太二十六34)這樣一介莽夫,在主耶穌復活顯現後,成為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五旬節後在耶城放膽證道,一次使三千人悔改、信主。他滿有屬靈的力量和智慧,奉主的名能叫死人復活、瘸子行走,能識破虛假,審判罪人。最後彼得為主殉道,相傳他在羅馬被倒釘十架,因為他覺得自己不配與主同釘十字架。

    耶穌另外一個門徒叫多馬。《聖經》中記錄了他的三次發言,都顯出疑惑、不信。第一次是馬大、馬利亞的弟弟拉撒路死後,耶穌要讓拉撒路復活,叫門徒一起到耶路撒冷附近的拉撒路所在的村子里去。當時,耶城的猶太人正準備殺害耶穌,門徒們有些顧慮,但多馬則說︰“我們也去和他同死吧!”(約十一1∼16)第二次是在最後的晚餐上,主耶穌對門徒說,我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兒去。多馬則說︰“我們不知道你往哪里去,怎麼知道那條路呢。”(約十四5)第三次是,耶穌復活的當天晚上,在門徒所住地方向門徒顯現,當時多馬不在場。事後十位門徒同作見證,多馬仍不相信耶穌的復活,並說︰“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約二十25)多馬的多疑心態可見一斑。過了八日,耶穌再次向門徒見現,當時多馬也在場。主耶穌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手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多馬在看透他的心思意念的復活的耶穌面前徹底地降服了。虔誠地呼叫說︰“我的主,我的神。”從此以後,多馬再沒有疑惑過,勇敢、堅定地傳揚福音。傳說他後來到里海一帶傳道,遍及阿富汗、印度,尋找失喪的猶太人,領他們歸主。現在印度仍有歷史悠久的多馬教會。相傳他最後在東印度為主殉道。

    雅各也為馬利亞所生,從血緣或肉身講,他是耶穌的親弟弟。耶穌受難以前,雅各並不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耶穌復活後曾向雅各顯現一次。這使雅各由疑惑到確信,做了耶路撒冷教會的柱石,後來以身殉道,被石頭打死。使徒保羅原名掃羅,曾竭力殘害基督徒。一次去大馬色的路上,主耶穌在大光中向他顯現,質問掃羅為什麼要逼迫他。掃羅的眼瞎了三天,也不吃,也不喝,懇切禱告,徹底悔改、歸主,大有能力地為耶穌作見證,成為向外邦人傳福音的偉大使徒。在新約《聖經》中,保羅的書信佔使徒書信的三分之二,哺育了一代又一代的基督徒。如今每天有千萬人讀他寫的書,引用他不朽的名句。保羅兩次被監禁在羅馬獄中,最後亦為主殉道。

    門徒們的改變是耶穌復活的極強有力的證據。前面已談到,門徒們(除賣主的猶大外)個個品德高尚,不會編造耶穌復活的謊言。編造謊言者總有搜取名利的個人動機。但門徒宣揚耶穌的復活所面對的是慘害和死亡。事實上,忠于耶穌的十一個門徒中,除約翰一人活到上百歲,在拔摩島上見到異象,寫成《聖經》的最後一卷書〈啟示錄〉(《啟示錄》的作者一般認為是使徒約翰)外,其余十位全部為傳揚主耶穌的復活、勸人悔改信主而殉道。他們能如此勇敢地犧牲自己,必定是得到了耶穌復活、以大能顯明他是神的兒子的確據。古往今來,很多人為了自己的信仰而獻身。盡管他們的信仰有正確、謬誤之分,有真實與虛假之別。但是,當他們在臨死時,肯定毫不懷疑自己為之捐軀的信仰是神聖、高尚、真實的。還未見過任何人為自己編造的、或明明知道虛假的一種信仰去受死的。何況,紙包不住火,謊言總有一天會被揭穿的。但耶穌復活之事,兩千年來無人可以**(下面還要討論)。

    查理•寇爾森(CharlesColson)1968年至1973年任美國總統尼克松的特別顧問,被稱為尼克松的刀斧手,後因水門事件入獄。在獄中悔改信主。出獄後創辦了監獄團契,專門向獄中的犯人傳福音,並著有《重生》、《愛主你的上帝》、《當代基督教與政治)等書,內涵豐富、深刻,可讀性很高,是我喜愛的作者之一。他以自己的親身經歷為耶穌的復活作見證。根據他的回憶,水門事件剛被揭露出來時,尼克松本人和他的智囊團並不在意。但尼克松終于認識到事態的嚴重性,于是把最忠于他的十名親信召在一起,統一口徑,企圖把事情掩蓋過去。當時,全國人聲鼎沸,他們受到很大的壓力,但絕無生命危險。

    為了保全自己,“立功贖罪”,他們都紛紛背叛其主。從尼克松知道事件的全部真相、訂立攻守同盟到親信們到檢查官處全盤托出,前後不過三個星期!寇爾森說︰“水門事件叫我看見,以謊言為本的密謀很快便會被揭穿,不論行騙的人是多麼有權、有勢、有頭腦。……然而,基督的門徒,一批無權無勢的軟弱小卒,竟然能夠堅定不移見證他們親眼看見基督從死里復活,最後甚至以身殉道在所不辭。除非基督的復活確有其事才有可能,否則為一個謊言作一點暫時的犧牲已經絕無僅有,更妄論捐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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