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歷
新約除保羅書信和希伯來書外,末後有七卷書信為普通書信,因是寫給一般教會而不是特地寫給某個教會如保羅書信一樣,這乃是使徒們寫給大聖徒的公開信。作者應該是主的兄弟雅各。本書作者不應是約翰之兄使徒雅各,因其殉道甚早︰也非另一個使徒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因其在使徒行傳後少提及。只有主的兄弟雅各,被稱為教會柱石,並在耶路撒冷教會作領袖多年(加一19,二9、12)。據傳說,雅各經常跪禱,以致膝蓋皮變堅厚,故有駝膝雅各之稱,他于主後62年殉道。一般認為本書末提及耶路撒冷大會決議之事(徒十五l-21),表示寫于較早日期,約主後45-48年于耶路撒冷。
二、主旨
司提反遇害後,耶路撒冷教會大遭逼迫,門徒也分散到各處去(徒八l-3,十一19),並遇見許多患難與試煉。雅各寫信加以安慰、勸勉,同時教會也有些錯誤的行為和信仰上的偏差,要加以指責和糾正。本書較少提到福音真理和進深要道,多論及信仰生活和有關的言行教訓,不但常引用主的登山寶訓,其形式和筆法也很相似,內容有如舊約的智慧書,特別是箴言,言簡而意深,令人常讀不厭,奉行不渝。
本書特別講到信心和行為互補,敬神和愛人並重,智慧和禱告同伴,受苦和盼望相稱。本書雖然少了某些屬靈的道理和經歷,但對父、子、聖靈都有提及,對世界、肉體、撒但三個仇敵都嚴加警戒,對主再來、審判、和賞賜也很注重,可以說融合新舊約的所有重要教訓,內容非常豐富、實際,仔細考查對我們的信心、靈性都必有很大的益處。
三、分段
(一)試煉與試探(雅一1-18)
(二)听道與行道(雅一19-27)
(三)外貌與內心(雅二l-13)
(四)信心與行為(雅二14-26)
(五)言語與智慧(雅三1-18)
(六)私欲與世俗(雅四l-10)
(七)批評與夸口(雅四ll-17)
(八)欺壓與忍耐(雅五l-11)
(九)起誓與禱告(雅五12-18)
(十)失迷與回轉(雅五19-20)
(一)試煉與試探(雅一l-18)
1.試煉︰本書是寫給猶太的信徒,他雖然稱為他們為十二個支派的人,但他們已經信奉了主耶穌基督(雅二1),也已經得了重生(雅一18),並有聖靈的內住(雅四5)。他們都是教會里的人(雅五14),所以這些話是對信徒說的。信徒仍會落在百般的試煉中,不能認為信徒不會遇見苦難,或凡事平安順利地度此一生。因為試煉對于信徒的靈性品德,特別是信心都有益處,猶如火煉對于金子一般,不經火煉仍有雜質混在其中,成分不純而失去價值,也不美麗,不能發光,更不能作為貴重、高等的器皿。只有經過試煉之後才能成精金(伯廿三10),顯為寶貴,當主來的時候,也要得著稱贊、榮耀、尊貴(彼前一6-7)。因此落在百般試煉中要以為大喜樂,因信心經過試驗,才能生忍耐,但忍耐也當成功,就可以成全完備、毫無缺欠。如果不願意經過試煉,或在試煉中卻不肯忍耐,不肯順服,只想為自己找出路,結果就無法達到神論煉的目的,而徒然受苦,半途而廢,將來還要重新起頭。
有時人遭遇難處是與人的智慧有關(箴廿二3)。箴言上說了許多智慧的益處,人在世的生活為人和言行動作,都需要有智慧,所以像所羅門求智慧就是蒙神悅納的。神願意我們求告他,他也必賜給我們,但是許多人祈求並沒有得著,這是因為沒有信心的緣故。主曾應許說︰「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什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可十一24)除非是違背神的旨意而妄求,否則幾祈求的,就必得著(太七7;雅四3;約壹五14)。但那疑惑的人是懷疑神的信實和慈愛,就不能從主那里得什麼。心懷二意的人,不為主所喜悅,也毫無成就。
信主的人在世上升高或降卑都該喜樂,因為這一切都是暫時的,世上的榮華、富貴不過如草上的花一樣,經風一吹便歸無有,他的原處也不再認識他(詩一O三16;賽四十6-7)。升高應當喜樂感恩,降卑也能使人醒悟為善,因賞賜、收取的都是神(伯一21)。能認識神就是最大的得著(伯四十二5-6;廿二21-30)
2.試探︰試煉是從神來的,為叫我們受造就、得益處、變純潔,但試探卻是從撒但來的,目的是要陷害人,引人犯罪、違背神。撒但被稱為那試探人的(太四3),它曾試探過亞當、夏娃,讓他們犯罪違背神,以致全人類都受到影響而墮落了。它不但要試探千萬的人,連耶穌在世為人的時候,它也曾多次試探他,不過,他沒有听從它而犯罪(來四15)。撒但常藉著世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欲、眼目的情欲並今生的驕傲來試探人(約壹二16),而人的里面正因有私欲,在接受了撒但的試探時,私欲就懷了胎,而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為此,人受試探而犯罪,自己是有責任的,神藉著試煉和試探都是為叫人經過試驗,看人是不是敬畏神(創卅九9;申八2-6;士二21-22,三1-2;伯一8-9、11)。所以人遇見試煉時應當忍受(雅一12,四7;彼前五9),像約瑟和約伯一樣,而不應當像大衛和所羅門因犯罪而跌倒了(撒下十二9-10;王上十一4-5)。
人能否勝過試探或忍受試煉都與愛神有關系,因為愛神的就能遵守神的誡命(約十四21、23;約壹五2-3)。所以主應許那些愛他的人要得生命的冠冕;另一方面,就是不要看錯了,以為能在神以外得到任何好處,這樣就要像亞當夏娃犯罪了。應當堅決的相信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全備的賞賜都是從天父那里來的,若神不許可,從世界和人就毫無所得。凡隨從情欲、貪求罪中之樂的,都必苦從中來、喪失一切,有人甚至連眼楮都被剜掉了(士十六19、21)。
(二)听道與行道(雅一19-27)
1.听道
神造的人有兩耳一口,是叫人多听少說,這才是智慧的人,也能多得知識。但人常不耐煩等候或多听,而喜歡立刻就說,多發表自己的意見,且容易發怒,總覺得別人是錯的,自己有正義感。其實,人的怒氣並不能成就神的義,即或人自以為所發的是義怒,但還是讓神來發他的義怒吧(羅十二19)!因為我們的判斷和感覺不一定正確,像摩西也不能正確的表達神的心意,他以為是為神大發義怒,但卻將神表現錯了(民廿10-12)。
我們在听道的事上更當如此,要存溫柔的心領受所栽種的道,就是救靈魂的道,使靈魂能更新、改變,脫去舊造的控制與影響。信道是從听道來的,主也教訓說,有耳可听的就應當听(太十三9),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听(啟二7、11、17)。常听、多听神的道是好的,但不能單單听道而不行道,那是欺哄自己,以為已經得著了,其實是毫無所得,就像對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看見走後隨即忘了自己的相貌如何。只听道的人,並沒有得到實在的果效,听道多反而心里麻本剛硬。
2.行道
這里所說「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就是指所听的真道,不是指舊約律法的條文和字句,因為彼得說那是「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徒十五5、10)保羅說,那是捆我們的律法,是叫人不自由的(羅七6)。基督的律法是愛的律法(林前九21;加五1,六2),能成就律法的義和精意(羅八2、4)。其實,全部聖經都是神的話,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羅十4;提後三16),他所講的道必須詳細察看,並實行出來,如此就必在所行的事上得福,因為根基是立在磐石上(太七24-25)
虔誠是在言行生活上敬畏的具體表現,若不勒住舌頭,他的虔誠就是虛的,不為神所悅納。真正的虔誠乃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過一個完全敬虔、屬靈、分別為聖的生活。
(三)外貌與內心(雅二l-13)
人是看外貌,但神是看內心(撒上十六7)。神不按外貌待人(可十二14;加二6),信主的人也當如此。我們信奉一位榮耀的主,不該有羞辱的事,在基督徒的聚會地方,不該看重穿華美衣服、有錢財地位的人,藐視窮苦卑微的人而分別對待。這與神的意念和對待極為不同。神揀選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許多寶貴的應許是給愛神之人的,是為他們預備最美的事(林前二9)。好些窮人因為別無所愛,他們就更愛神,像那個窮寡婦一樣(路廿一1-4),而好些富足人卻欺壓窮人,並將還不起錢的人拉到公堂上。
「愛人如己」(利十九18)是一條至尊的律法,因為愛人是最大的誡命之一(太廿二37-39),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內。愛就完全了律法(羅十三6-10;加五14;西三14),若以外貌待人的便是犯罪,因沒有愛人知己,所以是犯律法的。信徒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就是愛的律法受審判,應當照這律法說話行事,沒有愛心、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因憐憫能向審判夸勝(提前一16、18)。
(四)信心與行為(雅二14-26)
以下這段經文較難解釋,曾引起教會的爭辯,有人認為與保羅所講的因信稱義有矛盾不合之處。其實他們所講的乃是互為補充,使真理更為明顯。人得救是因著信,不是出于行為(弗二8-9),稱義也是因信基督,而非靠遵行律法(羅三22-26,四2-6;加二16)。但沒有行為的信心就不是真的、活的信心,無法證明確實有信心,所以是死的,如同愛心沒有行為和誠實,只是說說而已(約壹三18),對己對人就都毫無益處。當然,只有行為沒有信心,也不是神所要的行為,這乃是一種自夸與自義,在神面前不能稱義。但在人面前的稱義卻必須有行為為印證,有信心才有真行為,有行為才顯出真信心,如身體和靈魂,二者應當是合一的,缺一不可。這里所說的稱義並不專指初信得救時的稱義,如喇合接待使者,不與那些不順從的人一同滅亡(來十一31),這也是指著蒙神喜悅、得神賞賜說的(太十二37;來十一4、6、17),就如亞伯拉罕獻以撒,被神稱許,大得賞賜一樣,甚至被稱為神的朋友,這是何等尊貴、榮耀(賽四十一8)。
(五)言語與智慧(雅三1-18)
1.言語
當時猶太人的拉比很受人尊重,而基督教的教師也是如此(可十二14;約三2;提前二7),所以許多人都願意作師傅或教師(羅二19-20)。然而作教師的人要受更重的判斷,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托誰就向誰多要(路十二48)。主教訓我們不要好為人師,喜愛受拉比的稱呼,也不要喜好受師傅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師傅,就是基督(太廿三8-10)。法利賽人喜歡教訓人,但能說不能行,成了假冒為善的人,所以要受更重的刑罰。多言多語難免有過(箴十19),人若在話語上沒有過錯,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他的全身,如馬的嚼環和船的舵一樣。舌頭雖小,卻如火能點著最大的樹木,也能污穢全身,且能把生命的輪子點起來,使人受害,無法上住。人能制伏各樣活物,卻不能制伏人的舌頭,因為是從人的心發出來的,是一個不止息的惡物。有時稱頌、有咒詛,實在是不應該的,正如一個泉源不能發出兩樣的水一樣。因為什麼樹結什麼果,什麼泉出什麼水,須先正心,才能有嘉言善行(太十二34-36,十五18-19)。這的確是生命和靈里的問題,從亞當的生命和肉體的咸水里不能結出善果和流出甜水,必須從基督的生命和聖靈的活泉里才能結出靈果、流出活水。
2.智慧
有智慧和見識才能顯出善行,苦心里懷著嫉妒和分爭,就不可自夸或說謊抵擋真道。這不是真智慧,乃是屬地、屬情欲、屬鬼魔的,這三樣都是我們屬靈的仇敵,彼此相連在一起。從它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來,有擾亂和壞事的就不是出于真智慧。但從上頭神所賜的屬靈智慧,先是︰
(l)清潔
(2)和平
(3)溫良
(4)柔順
(5)滿有憐憫
(6)多結善果
(7)沒有偏見
(8)沒有假冒
(9)栽種義果
箴言書多講到言語,也多講智慧。有智慧才能寡少言語,說得合宜。但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伯廿八28;箴九10)。
(六)私欲與世俗(雅四l-10)
爭戰斗毆都是從好斗的私欲來的,這也是一種屬肉體的,會敗壞本性。由于這種本性,就有貪戀、殺害、嫉妒、斗毆、爭戰等,但這些最後都毫無所得,因神不許人用這些方法和意圖去得,就是藉祈求也得不著,因為是妄求,要浪費在宴樂中。這是多少人祈禱不蒙應允的原因。所求的目的不正,不合神的旨意,自然不能得到(約壹五14),就是得到了,也與人無益(詩一O六15)。
這里「**的人」原文作**,因為神對于以色列人和基督對于教會都是丈夫(賽五十四5;何二2、19;林後十一2;弗五25)。貪戀世俗或在基督之外有所愛慕,都是對主不忠,心偏于邪,是神所不能容忍的。所以凡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也等于犯屬靈的**一樣,有這種想法就是已經犯罪了(太五28)。當我們許配基督時,神就將他的靈放在我們里面,使我們專一的向著他,與他聯合成為一靈(林前六16-17)。神是忌邪的神,神的靈乃是以神忌邪的心為念,因為戀愛而產生嫉妒(出廿5;民廿五11、13;申四24)。這種嫉恨有如陰間的殘忍,所發的火焰是耶和華的烈焰(歌八6)。所以舊約記載神因以色列人不忠,對他們的刑罰非常嚴重,是與他對他們的愛成正比的(摩三l-2)。許多人說神總是愛,信徒無論犯什麼罪都沒有關系,卻不知主是可畏的(林後五11)。新約對貪心、欺騙神和犯**、得罪主的人其刑罰是很重的(徒五3-10;林前五1-5)。神雖然願意賜思給謙卑的人,卻阻擋驕傲的人,並非一律賜恩,使人將恩典當作放縱情欲的機會(加五14;猶4)。
在肉體情欲和世俗誘惑的背後都有撒但的活動在內,所以要順服神,抵擋魔鬼,只有親近神,是使魔鬼逃跑最有效的途徑。不過親近神要先手潔心清(詩十五l;太五8)。已經有了的污穢與不潔就要認罪、悔改、謙卑、哀痛,除掉手中的污穢和心中的惡念。人不能愛神又愛世界,想要事泰兩個主都是不對的,也是不可能的(太六24︰約壹二15),務要在主面前自卑,主就必叫你升高。
(七)批評與夸口(雅四11-17)
批評有惡言譴責的意思,論斷有審判定罪的意思。這是法律和法官的事情,而律法是神所設立的,也唯有他能救人也能滅人。誰敢僭越,擅奪神審判的特權,來批評、論斷與自己平等的人呢?自己的行為尚且不比別人強。這是嚴重違背主和使徒的教訓(太七l-5;羅十四4、10-13),將來有一天都要站在神的台前,可能自己所受的審判要更重(羅二l-3;雅二13)。
另一種愚昧膚淺的人就是夸口自己,為明天打算,自以為必定成功,沒有將神放在眼里,也不認識自己的生命,只不過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歸于無有。沒有人能知道明天的事,一切都在神手中,人的道路由不得自己(耶十23),性命也不能由自己掌管(詩四十九11-12、17-20。傳八8)。只當說,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也可以作這事、或作那事;主若不許,什麼事都不能作。人竟張狂夸口,所出的盡是惡,夸口的只能指著主夸口(林前一31),人沒有什麼好夸口的,甚至人常在罪中,因為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
(八)欺壓與忍耐(雅五1-11)
這里是對猶太富有的人說的,因為他們雖分散到各處,但發財致富的人不少。並非只因他們有錢而定他們的罪,乃是他們為富不仁,只顧自己積蓄財物,獨自享受,虧欠工人的工價,剝削工人的勞動。工人們的冤聲上達于天,其實他們乃是積蓄自己的罪惡,等候審判之日來到。特別在這末世的時候,忽然要有苦難臨到他們身上,好像牲畜將被宰殺而仍不警覺,仍在嬌養自己的心,放縱情欲,滿足自己的欲望,最終後悔已晚,應當立刻哭泣、悲哀、號啕、懊悔、求救才對。但人受錢財、罪惡的迷惑太重了,心已剛硬,不再悔改、棄惡從善,所以他們所受的悲慘遭遇和結局也是應當的。他們竟定了義人的罪,加以殺害,義人也不抵擋他們。雖然一般的窮人受他們的欺壓,只好忍受,無力反抗,基督徒更是如此。然而有人認為這是指著基督說的,因他被稱為義者,受逼迫被殺害,也不加以抵擋(太廿七19、24;徒三14,七52;彼前二23,三18),他成為代罪的羔羊,站在受欺壓和被定罪的地位上。
所有的欺壓、逼迫和痛苦到主來時都必停止,在此之前必須忍耐,好像農夫等候撒種之後有收割一樣。要堅固不可搖動,因主來的日子近了,也不要彼此埋怨,免得受審判,因審判的主已站在門前,雖然不知何時立刻進來,但古時眾先知也都是能受苦、能忍耐的榜樣,作者特別提到約伯的忍耐和他的結局,來鼓勵讀者(伯十三15,十六19、25-27,廿三10-12,四十二5-6、10)。
(九)起誓與禱告(雅五12-18)
雅各根據主耶穌自己的教訓說什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地以及耶路撒冷起誓,連指自己的頭也不可起,所說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于那惡者(太五33-37)。多說就容易有虛謊、夸張,使人有錯誤的領會,將受到審判。猶太人常以起誓來取得人的信任,以解決爭端,但人無能履行誓言,不過是一種欺人的手法,讓起誓的人陷入更詭詐之中,實在是冒犯神的名,犯了不誠實和末信守承諾的罪。
現今在法庭上或政府要人民宣誓時,為遵守法令、規則,以表示承諾、見證及意願是可以的(太廿六63-64;徒廿三l;提前六12-13)。
信徒無論是受苦或喜樂都當向著神,或禱告、或歌頌都應以神為對象和依歸,因為都是出于神,有神的旨意在內。沒有神的許可,就沒有任何事可以臨到我們。有病的當請教會的長老來,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為他禱告。教會長老有代表教會之意,也是神所設立的人,主曾差遣門徒出去傳道,也用油抹病人,治好他們(可六12-13)。油雖有醫藥的作用(賽一6;路十34),但在聖經中常有代表聖靈的意思(出廿五6;詩廿三5,四十五7;太廿五4)。抹油是讓聖靈的恩惠和能力臨到病人,將他治好,但還是要以信心來祈禱。我們要靠聖靈,本著信心,為病人禱告。也有可能是那病人犯了罪,使病無法得愈,這是常有的情況,病人必須先認罪,求主赦免,病就能得醫治(太九2)。只請有醫病恩賜的人來按手禱告,有時是很有功效,但也不是每一個人都能痊愈,免得使人倚靠人過于倚靠神,將榮耀僅給有恩賜的人,過于歸給賜恩的主。
祈求禱告是每個信徒都可以擁有的,但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行義的才是義人(約壹三7)。雖然和我們是一樣性情的人,但以利亞是凡事按神的旨意而行,他是個大有信心的人,他禱告不要下雨,天就不下雨,他又禱告,天就又降下雨來。當時為神作了奇妙偉大的見證,將以色列人的心完全挽回過來(王上十八36-39、42-45)。今天,以利亞的神尚在,但缺乏像以利亞的人求告他。
(十)失迷與回轉(雅五19-20)
這里說「我的弟兄們,你們中間若有失迷真道的」,可見這是對信徒,而不是對普通的罪人所說的。他離開了真道,走錯了路,像浪子和失迷的羊一樣,有人使他回轉,就是去尋找他,將他領回來,像主所說的那個牧人一樣(路十五3-7)。那迷途的羊乃是一個信主的小子(太十八6、10、12-15),是主非常不願意失掉的。這樣,叫一個罪人從迷路上轉回便是救一個靈魂不死,並不是這個人要永遠沉淪滅亡,乃是靈魂的得救,脫離屬靈的墮落,不至遭遇死亡的危險(來十39;約壹五16-17)。如此就能遮蓋許多的罪,不但使他的罪得赦免,也使他不至繼續活在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