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巴底亞書與約拿書及那鴻書同是被擄前的先知,他們都是提及神在萬國之中的報應與審判。俄巴底亞是十七位先知〔主前九世紀〕最早的一位,宣告神在以東的審判;約拿宣告神起初對尼尼微城的審判,並因為他們的悔改神多給他們一百五十年〔主前八世紀〕;那鴻也是提及尼尼微城但對象是給與南國的人;西番雅與哈巴谷〔主前七世紀〕宣告猶大與鄰國在被巴比倫擄掠前的災禍。俄扎底亞的意思是耶和華的僕人/敬拜者。]
作者:俄巴底亞[一位猶大的先知,在耶利米書49:7-22提及(參俄1-9)]。
時間:不能碓定。
對象:若是主前840-830寫成,便是對南國猶大的子民。
地點:死海南部以東的以掃山(11,12)
成書的目的:1.歷史性的目的:宣告以東的災禍與及預告猶大地的歸還。
2.教義性的目的:神的公義、神信實的歸還應許與亞伯拉罕的地土、閃族主義的反敗。墮落之先必有驕橫。(參林前10:12)
全書的重點與內容:
1.宣告以東的災禍(1-16章)
a.以東被**的確定(1-9)
b.推反的原因——**和驕橫(10-14)
c.承受所施與猶大的報應(15,16)
2.猶大的拯救(17-21章)
a.宣告猶大勝過敵人(17,18)
b.猶大得地的寶貴(19,20)
c.猶大作為得國的主(21)
約拿書
(約拿是鴿子的意思)
作者:從北國加利利而來,亞米太的兒子約拿。
時間:約于主前780-760,以色列王耶羅波安二世在位時。
對象:受亞述重稅影響的北國以色列人民。
地點:給與北國以色列有關尼尼微城。
成書的目的:1.歷史性的目的:對盲目愛國而不見到神對外邦人的愛之以色列人的譴責;
2.教義性的目的:神救贖的普世性、順服神的必要、復興的秘訣——悔罪,『救恩出于耶和華』的真理(2:9)
全書的重點與內容:
1.不順從的先知——逃走離開神(1章)
約拿不服神向尼尼微宣告災禍而悔改,並乘船往他施。神預備一條大魚使約拿三日三夜在其中。
2.受訓練的先知——重歸神(2章)
認知神的作為並從魚肚中向呼求,大魚將先知吐出干地。
3.滿有動力的先知——與神同走(3章)
先知重反尼尼微宣告他們的邪惡。尼尼微城的悔改而帶來神的回轉。
4.失望的先知——走在神之前(4章)
對一個以色列的敵國得拯救而失望;神教導先知的寬容是及至外邦人,神最主要的關注是曾對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那鴻書
(那鴻是「安慰」的意思)
作者:猶大的先知那鴻(參1:15)。
時間:約在主前650-620[先知那鴻預言尼尼微城的傾覆(主前612)]。
對象:雖然關注到尼尼微城的傾覆,但對象仍是猶大國。
地點:這時北國以色列已經被亞述所毀有一百年的時間,尼尼微是原先這地的北方。
成書的目的:1.歷史性的目的:描述神的公正所以對負尼尼微城以安慰在猶大國的子民;
2.教義性的目的:神的公義——對善惡的處理(詩9:17;羅12:19);
全書的重點與內容
(約拿的復興已過了個半世紀,而尼尼微的罪惡已滿盈。那鴻書的主題是「報應」):
1.尼尼微審判的宣告(1章)
審判必須由聖潔的神來施行
a.先知對神性情的描述(1:1-7)——(!:5,6)
b.對尼尼微的指責(1:8-15)——(1:8)
2.尼尼微審判的描述(2章)
a.遭受打碎邦國的攻擊(2:1-8)——(2:4,8)
b.尼尼微城的劫掠(2:9-13)——(2:8,10)
3.尼尼微審判的辯護(3章)
a.城的罪恐需神的審判(3:1-7)——(3:1)
b.城的能力與財富不能改變神的審判(3:8-19)——(3:12,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