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世紀初第一世紀末的那個[惟理派]的異端,他三分化的結果,把那一種人歸在那一類,你知道嗎?你說基督徒都是屬魂人,猶太人都是屬體人,唯有第三類的人才是屬靈人,那是很大錯誤的解經。現在傳到中國教會,還有許多這樣的情形。他說上帝的道如同兩刃的利劍,把人的魂、靈都剖開來了,其實解經要解的婉轉一點,因為那一節的下面還有一句話︰[連骨節與骨髓也剖開了。]你們哪一個听道只听到一半,骨節和內髓都剖開來了,有沒有?如果你只敢解前面一半,且大發揮特發揮,而後面一半完全不作解釋欲加以遮蓋,如同一手遮天一樣,神的道理要審判他這一段[連靈與魂,骨節與內髓都剖開]的意思是什麼?神的道照到你的心腸肺腑,把你一切都照明了,不是說真正會脫開來,骨節在那里,听道以前還好好的,听道回去骨髓都流出來。沒有這回事,沒有一個人在上帝的道光照之下,骨髓漏掉。所以既然下面那個不能分開的,上面的你就不能解釋成為能分開的,那叫做解經的嚴謹性。
今天我們基督徒要何等嚴謹,回到聖經的原則才蒙上帝的悅納,求主幫助你。盼望下一代解經比上一代更好,但願下一代對聖經嚴謹的研究、準確性的解釋,比上一代更緊,而不是更松。你說︰我愈嚴謹就愈沒有能力,我愈松就愈有能力。那是很特別的心理,叫做打腫臉皮充胖子。今天很多大有能力的講員,叫他坐下來,把從頭听講的話,一句一句來分析的時候,沒有辦法為那些話負責任,但已經影響許多人了,怎麼辦呢/好像很有能力。我盼望像司提反那樣,以智慧,以聖靈講疲乏,講的有神的智慧,有神的真理,有聖靈的能力,那怎麼辦呢?凡講神學的都不要布道,凡布道的都不要研究神學,所以布道家的都不要布道,凡布道的都不要研究神學,所以布道家不學無術,神學家高言大志,這種二元分化要到什麼時候呢!請問保羅是神學家還是布道家?保羅兩樣都是,他在以弗所書第三章敢講這句話︰你們讀了我所寫給你們的信,就知道我深知上帝的奧秘。如果今天一個牧師在台上講這句話,大家一定罵他罵個半死,多驕傲。你們讀了我所寫給你們的就深知,就知道我深深明白上帝的奧秘,實在是。他被提到三層天,知道一切的奧秘,然後豐豐富富的啟示給他。但是他講的時候,他說在猶太人中我做猶太人,在希臘人中我做希臘人,不是說他是變身龍,變來變去,不是那個意思,他要使人听懂他所講的福音,這個叫做[深入淺出]。布道家向外講的淺,神學家向內想的深。一個好的傳道人應當想的多,講的少,想的深,講的淺,這是宣道學的奧秘。今天台上沒有能力的原因,是想的少講的很大聲,听來听去就是那些;想的淺然一用深奧文句,成語一大堆來騙人,結果沒有辦法把基督奧秘的真理解明出來,就是這個原因。照救贖的真理所光照,我們是否可說一切宗教文化教育,都只是我們面對自己,罪和上帝審判別的一個逃避的藉口呢?其實是這樣,但不等于說我們完全否定文化,宗教與教育的使命,有一句話我應該講出來的,就是在文化使命與文化成就中間有一個鴻溝,那個鴻溝在聖經的思想里面,顯明出來的墮落的歷史事實。若你還沒有看透原罪的真理,你就不能了解為什麼教育程度越高的人,良心越黑暗?為什麼科學越進步的地方,自殺的人越多?因為文化使命與文化成就之間,有[墮落]這個事實在攔阻人。沒有一個人可以從世界文化的角度看得這樣深,除非你伏在神的道下才可以有如此深刻的看見;但可惜許多基督徒雖伏在神的道下,卻也還看不深,因為沒有好好經過神學思想的訓練,或是其神學思想只偏重在某些次要的題目里面。很多神學院栽培出來的人,不是講福音的奧秘,卻是講文化使命、講環保而已。
有一個很重要的思想︰宗教是有其使命、成就、價值的,但真宗教只能在基督里面重新得著真正的亮光,真宗教在救贖的意義中達到真正的高峰。而那些否定救贖、建立已功的宗教,其實不是尋找上帝,而是逃避上帝,這是很可怕的一件事實,但很少人看到這一點 宗教是逃避上帝。
一、亞當是第一個犯罪的人,也是把原罪帶到人類之中的人,上帝在亞當身上的審判是不是包括其自己的行為與原罪源頭的罪?
答︰亞當確實是因自己的行為違背上帝而受審判,所以聖經中也說︰[你不要如同亞當作一個背約的人。]亞當對神的話不尊重,他將神的話作了幾個顛倒,其中主要是知識論的混亂,宇宙權柄次序的混亂 也就是[知]與[權]兩個問題。在柏拉圖的思想中,一個有權柄卻沒有知識的人必定帶來混亂,所以要有知識與權柄的結合才會帶來合理的統治。
在創世記第三章中,最主要的,也就是這兩個問題。第一,亞當把知識混亂了,他沒有解決。當撒但對人類(夏娃)說,或是亞當代表人類,說這樣的話︰[上帝知道,如果你知道你能像他那樣的知道,那麼你就與他同等了;但上帝不要你與他同等,所以他不要你知道你能像他那樣的知道。這件事你不知道而我知道的,所以我要告訴你,免得你不知道。]亞當在整個知識過程中,接受了這個前題,導致了整個知識論的混亂。知識論最大的一個毛病,就是其大前題沒有辦法證明,所以若亞當有超越撒旦的智慧,若他真能照著神的原則來處理,那他應該問撒但一個問題︰[你又怎麼知道上帝不要我知道呢?]但亞當未從根本處去挖,所以他失敗了。
第二個混亂了,是人應當听神的話,女人應當听男人的話,動物听人的話,物在動物的控制之下;所以上帝是基督的頭,基督是男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人類是動物的頭,這才是整個宇宙權柄應有的次序。但現在亞當不听上帝的話,卻听女人的話,夏娃不听亞當的話,要亞當听她的話;人不是講話讓蛇听,卻是听了蛇的話,整個權威的管道都亂了。
所以知識的混亂、權柄的混亂就是從這里開始的,整個世界就這麼亂了。
2救贖與預定
經文
1、以弗所書第一章3-14節︰
原頌贊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里曾賜給我們天上各種屬靈的福氣;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揀選了解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贊;這恩典是他在愛子里所賜給我們的。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這恩典是神用諸般智慧聰明,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都是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秘;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歸于一。我們也在他里面得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已意行作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叫他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里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贊。你們既听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贊。
在以弗所書一章3-14這段經文里,要特別注意︰神的揀選、神的預定,神的旨意、神預定的美意、神隨自己的意念行作萬事的,照他旨意所預定的,在基督耶穌里,在創立世界以前……等。
英國有一位牧師鐘馬田(DR.MartynLloydJones)曾以一百四十多篇的講章來解釋以弗所書第一章,也有許多牧師傳道講了一百四十多次的道,卻沒有講過這段聖經的一句話。這段經文的重要性、獨特性,在聖經中是極難找到同樣的經文;它以極短的篇幅包涵了這麼豐富的內容,論及上帝在創世前已經預定,計劃的揀選與救贖間之關系的話語。所以,求神幫助我們一生來深深思想這其中的真理,明白所講的究竟是什麼意思。
1神的主權
上帝在永恆中,憑著他自己在主權行作萬事,所以,在他沒有任何一件事是偶然發生的;在人類歷史過程中,也沒有什麼事是神突然行動的。聖經雖也會用上帝[突然行作]的字眼表現出來,但這是對人來說的;而在上帝永恆的計劃中,根本沒有時態對他的限制,因為他在永恆中已經預定了神計劃中一切的事情,所以這也包括了人犯罪的可能,是神賜下來的,人類歷史中各種犯罪的事跡也都是神所許可的。這些可能的思想,這些許可的成功,乃是因為在神永恆的旨意,預令中,有了他意志的某些定奪。
對神的旨意,意念,意志,可以用幾個層面來表達︰第一,是神所計劃的事情;第二,是神所安排的事情;第三,是神所許可的事情;第四,是神所任憑的事情。這四個層次都與神的意志有關。神是有意志的神,因為他是有位格的,且是一切位格的創造性位格;所以神是有位格的,有生命的,故其本身是有意志的。
神非罪惡的創造者
在神的意志中,我們若說所有都是他計劃的,都是他所定奪的,所以他也計劃了罪的產生,或說創造了罪的存在。但這個說法隱藏了副作用的危機,是我們不能從我們的理智產生真正負責任的可能。聖經中雖也說上帝〔造光又造暗,施平安又降禍〕(賽四五7),在欽定本(KingJamesVersion)中更譯成“Ibothcreatedlightanddarkness,goodandevil”。所以有人便根據這節經文,說上帝是惡的創造者,這其實是一個錯誤的歸納,而這個歸納是因為他對有限辭句的不了解,就把此有限的辭句當成全部的真理來作結論。此節所指之“evil”,是要予以區分的,不是指〔邪惡〕的意思,不能作如此狹窄的解釋(中文和合本譯成〔降災禍〕是比較清楚的)。上帝說︰〔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災禍。〕所以中文的翻譯與欽定本的翻譯是完全不一樣。我們應該從幾方面來認識“evil”這個字,有︰〔本體論的邪惡〕(ontologicalevil)或〔本體論的虧缺〕與〔道德的惡〕(moralevil)的區別。〔本體論的邪惡〕只能從刑罰、審判、災禍、或者有虧缺的,不夠的善來了解;而不能從主動的,違背倫理原則的,邪惡的,不聖潔的信念的惡來了解。神不是罪惡的原因,神也不是罪惡的根源,神絕非惡的創造者。那又如何解釋〔罪惡〕的存在呢?我們只能從全本聖經的完整啟示中所得到的另一個原則來處理這個問題,也就是︰神是〔惡〕的可能性的許可者,神許可〔邪惡〕的存在,神也把犯罪、邪惡的可能性放在自由里面。但神既不許可罪惡的存在,為何又把犯罪的可能性放在人里面呢?為什麼上帝不創造一些根本不可能犯罪的人,即是原來就是聖潔的人呢?這是整個神學歷史中一個極大的問題,也是人類面對邪惡的道德、敗壞的社會,嘗到人類犯罪惡果之痛苦後,常常發出的一個問題︰〔上帝啊!你既是全能的,為什麼你不造一個不會犯罪的人呢?為什麼你不造一個從起初就聖潔純全的人?為什麼你讓人有犯罪的可能,還要讓耶穌基督再來救贖他,讓聖靈重生、管教他,最後才把他模成上帝兒子的模樣?〕這個自導自演的宇宙性悲劇真的是多此一舉嗎?上帝為什麼不從起初就有先見之明,知道人有犯罪的可能,造就一個不會犯罪的人,就可以免去很麻煩,這真是許多人心中所存的一個問題。
耶穌也必須受試探
在前面我們從正面提到了一個答案︰連耶穌到世來做人時,雖然他是上帝的兒子,也沒辦法逃脫神為人性所訂下的一個規律,就是要藉著苦難學習順徒,以進到完全的地步。若上帝當時把基督賜下時,是一個道成肉身,是不需要經過苦煉、順從就可達到完全地步的耶穌,那我們只能說上帝是賜下一個超人,我們永遠無法從他身上得到任何榜樣的啟發,任何真正生活的規範、刺激、鼓舞的力量,我們在他面前得不到任何的造就。但這不是神的作法,神把獨生子賜下的時候,連作為神獨生子的耶穌基督也無法逃脫神為人性所定下的那個定律;這個公義的觀念,使神的兒子也與我們一樣,凡事也都要受試探。這實在是人間一個最大的安慰,也是前面那個問題所能作最大可能的解答。
我們也能明白為什麼上帝要在伊甸園擺下一棵分別善惡的果樹,若沒有這棵樹,不就可以免去許多麻煩了!但這是不可能的事,因為這就是神的旨意。我們今天只能從啟示中明白真理的原則,而不能犯罪的理性來與上帝討價還價;我們只能從上帝所啟示的真理中,發現他真理的原則。我們無法用墮落的理性完全明白這理性的限制,與被**之外的可能性的真理是什麼。神啟示的真理從另一方面給我們答案︰連神的兒子耶穌基督道成肉身時,都必須順著這個原則來行。所以,伊甸園中那棵分別善惡的樹是絕對必要的存在。
所以耶穌基督來作人時,他必然是需要經過這個為人子、有人性,需要受試煉的這個階段。這個經過試煉、苦難而學習順從以進到完全的過程是絕對必要的,它是我們今天能在神的道下站立得穩、得勝魔鬼的一個重要原因。當我們對聖經真理沒有作一個真正降服時,而以我們有限理性去揣測真理時,就會產生對神不公義的批判︰但神在我們這些罪人對他不公義的批判之前,他就已經定下了一些原則,作為我們應當降服的基本啟發。神造亞當時,把他放在伊甸園中,也給了他一個必需存在,絕對需要的分別善惡樹,以當作考驗的一個工具;照樣,當他的兒子道成肉身來到世上做救主時,也不能逃脫這個原則,這就是神公義的啟示。而這個公義啟示的賜下,就要解決[上帝為什麼不造一個不會犯罪的人?][上帝為什麼不除滅魔鬼呢?]這樣的問題。
1969年我在新加坡大學有一場演講,會中有位學生問我︰[為什麼耶穌要生在猶太,而不生在中國?]我反問他︰[為什麼要生在中國呢?]如果耶穌生在中國,那甦聯人一定說︰[為什麼耶穌要生在中國而不生在甦聯?]耶穌若生在甦聯,那德國人又一定也要問︰[為什麼耶穌要生在甦聯,而不生在中國?]照著人這種對公義上帝的不公義要求下去,耶穌就得生好幾次才行!所以,你問︰[上帝為什麼不除滅魔鬼?]這句話的根本意思,就是你以不義者的身分逃避認罪的責任,把責任推到魔鬼那里。這問題的背後是說︰[如果沒有魔鬼,人就不會犯罪。]這個前題是不合公義也不合真理的,所以聖經是早已排除了這個不合公義,不合真理的前提,聖經說人犯罪是[被自己的私欲牽引誘惑的](雅一14)。所以,上帝創造了有可能犯罪的人,是不是上帝故意把人都圈在罪惡中呢?不是的!神是義的本體,而神以外其他一切被造的就不是義的本身了,所以創造者與被造者之間質的差異是一個必然的定律。
神是真理的本體,義的本體,愛的本體,聖潔的本體,永恆不朽的本體。當神在他愛的延伸中,產生創造行動時,他創造了別的位格,而此位格既是被造的,就有其質的差異。創造者與被造者之間是沒有相等的可能。
若你真認定了[創造者與被造者之間是沒有相等的可能]這句話,你就知道你強詞奪理與神等量齊觀的這個企圖,就是因對此不了解而產生出來的。人與神之間的不同是[質]的不同,他是創造者,我們是被造者,被造者不能也不可以把自己放在與創造者等量齊觀的地位上來批判神,來與神爭論。若你不明白此點,那你一生會增加一大堆沒有用的掙扎,自討苦吃。今天存在主義者所產生的痛苦,就是因他們不甘願做人,想在人的地位上超越,而自己來作神,結果就成了非神非人,連鬼也不像。
今天的新時代運動(NewAgeMovement),也盼望把人從以人為宇宙的中心,帶到人以理性的成熟點進到更可怕的地步,就是把人自己當作上帝來看待。但這個盼望會在絕望中被吞滅,他們的痛苦會因做不成上帝更加深。
神造人時,就把神人間絕對不同的本質已經清楚的顯明出來了。能真正以神為神,以人為人時,你幸福的根基就建立起來了。所以當上帝把人造成有犯罪可能的人時,你不能解釋說他是邪惡的起源,乃是這種質的差異是一定要有的必需。神把人造成有可能犯罪,有自由犯罪,乃是因為被造者與創造者不能有相等的地位。神若造出一個與他完全一樣的,那這就是邏輯上最大的矛盾。這個思想是德國思想家萊布尼茲所提出來的,他說︰若神能造出與他自己完全一樣的一位,那神也是可以是被造的了。神之所以是神,因為他是創造者,他既是創造者,就不可能是被造的;被造的就不是神,所以神所創造的,就與神一定有質的差異。我們無法在被造物中找到任何一個可與上帝相比的東西,因為他是獨一的上帝。所謂[獨一],就是絕對不一樣的,絕對沒有可相比的,絕對超然的,本質上就是不一樣的。
就是因為神與人之間有本質的差異,所以神既是義的本身,那被造的人就一定存在有[可罪可義]的可能性。因為神是真理的本身,所以人要歸回真理,才能離開非真理;此一歸回就是理性與神啟示的結合,這就是[信仰],所以[信仰]是不可避免的一件事。但當人產生自我獨立,而不歸回原先的本體時,此自我獨立就變成一絕對不義的可能。神把人造成一非義的本質,是在義的本體之外的一個存在,是一件絕對必須,也理當如此的合理之事。所以人是被造在一種非常危機性的存在中,此危機性本身是中性的,此危機的可能性也不一定是危險的;此危機性的可能包含了危險,卻也包涵了最大的福分。舉個例來說明,當你在做一把刀時,你是不是盼望這把刀是很利的?當你把[利]放在這把刀的本質上時,你就要讓這把刀有[利]的可能,你就會選擇非常硬的物體如鋼作為這把刀的本質,而此[利]的危機性存在本身是善或是惡?一把刀不利就不像刀,但一把刀很利也就很危險了。此即[危機性的存在],但此[利]的本身不一定是惡的,它可能變成惡,但也可能變成善,乃在乎你如何用它。當一個人被刀刺死時,你不能說在為這把刀太利,所以從今以後不應當有利刀在世界上。同樣地,你不能說因為一種車開得太快,撞死了人,就不應當有汽車而回到牛車的時代。故此[危機性的存在]其本身是中性的完善,需要經過道德的控制和磨練的可能,才能進人更完全的完全。神就是把人造在一個可能犯罪也可能行善這種中性的危機存在中,造完以後,人被試煉。
神拯救人的主權
有人問︰[若人不犯罪,那神預定人的得救是不是就落空了?為了要使其預定能成功,所以人就一定要犯罪?]從犯罪墮落後的理性來研究此一邏輯似乎是惡的,但若從神之本性本意來看,這就完全不一樣了。從神的計劃、安排、許可、任憑看下去,可看到其中隱藏著另外一個可能性,就是被造者的自由與其反應。上帝把自由放在被造者里面,被造者如何運用此自由,如何以自由來反應,均無法逃出神的意志。因為神若決定拯救你,他就以其恩典繼續感化你,重生你,使你得救;但若神任憑你,不要拯救你,你似乎是可全然運用你的自由,其實是讓你自生自滅了!
如此說來,我們又進人了另一個難題︰上帝不是願意萬人得救嗎?這對他來說,應是很簡單的事,上帝差譴聖靈,可以讓每個人都受感動、悔改、得救啊!有一首詩歌[願我同胞全歸耶穌],這個禱告在永恆中會不會被成全呢?我可以告訴你,這個禱告永遠沒有成全的一天!因為這是以自我同胞為中心,以最大的理想當作可能性,盼望上帝成全我們的意願,而非盼望我們的意願順服神的意圖。聖經記載有許多人會與撒但一同受審判,遭毀滅,其中當然有中國人。上帝要萬人得救,而此[萬人]在英文中譯成“all”,也就是說上帝要所有人得救。那上帝能讓所有人都得救嗎?當然能!但事實上是否天下所有人都得救了呢?不是!那是不是上帝要所有人得救是要錯了呢?或是他做不到呢?問題出在哪?如果上帝是要每一個人得救,結果不是每一個人得救,這表示上帝有一些從來沒有達到的願望?上帝有做不到的事情嗎?是不是他是[全善],但卻不[全能],所以有一些事情做不到?或是他[全能],卻不[全善],所以他不要全人類得救?這位神究竟是一位怎樣的神?[萬人]是指什麼人?神要誰悔改得救?人能悔改,是人有能力悔改,或是神感動他,他才悔改?是神感動人悔改。如果神要每一個悔改,神為什麼不感動每一個人悔改?
對這個問題,通常我們會說︰神定了一個條例,他要你得救,但你得悔改,你若不悔改就不能得救了!你要悔改就可得救,不要就算了 這是一種雙方合作的思想,但若上帝要一個人悔改,而上帝卻不感動他悔改,那這是上帝沒有能力嗎?或是上帝忘記了?或是上帝本來不要他悔改?你們悔改的那一天,到底是因為神的感動才悔改,或是你自己主動悔改?如果神要大家都悔改,而神不感動他,神為什麼會如此呢?
弗一4-5說︰[就如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根據這段所記載的經文,知道是按照他自己意旨所喜悅的來預定你,不是按著因你喜悅他而來預定你。是上帝按著他所願意的,所喜悅的,他的主權要拯救誰就拯救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他要恩待誰就恩待誰,以此來預定我們,使我們在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里,得著兒子的名分。請你注意下面一句話︰[叫他們看是看見,卻不曉得;听是听見,卻不明白。恐怕他們回轉過來,就得赦免。]一個願意萬人得救的上帝,為什麼會怕人悔改回轉過來就赦免他呢?這表示神不願意一些人悔改。每次講到這些重要的話時,我感到這是極危險的;不是這道理本身危險,而是當其被誤解時,會產生危機性的副作用,使人進到危險的信仰。上帝說他使法老的心剛硬,到最後法老真沒悔改而死在紅海中,因為上帝根本不願意這樣的人悔改。上帝使猶大的心剛硬,耶穌基督甚至對猶大說︰[你要作的就去作吧!]耶穌並非對他說︰[回來吧!不要作,還有最後的機會!]當門徒听到耶穌所說的甚難懂時,就慢慢地離開他去,耶穌便轉過來對十二門徒說︰[你們也去嗎?]原文不是[你們也去嗎?]是[你們也去吧!]彼得說︰[在你有永生之道,我還歸從誰呢?]就那句話顯露出來 一個真正的信仰,不是建立在神跡上,不是建立在吃餅得飽上,不是建立在看上帝的大能上,乃是建立在神永生的兒子 [道]的上面,你才能真正跟隨到底。真正信仰的根基,乃是[在你有永生之道,我還歸從誰呢?]
為什麼耶穌不在最後的關頭感動猶大悔改呢?因為主不是使每一個人都得到同樣的憐憫,同樣的恩待。我前面曾提到[神的計劃],[神的安排]、[神的許可]、[神的任憑];有一些人,神任憑他們犯罪,直到滅亡的地步;有一些人,神安排他們受感動直到他悔改歸向主,得著生命。而這個憐憫,恩待,不憐憫,不恩待,是根據神的主權。所以神說︰他憑著自己旨意所喜悅的;憑已意行事;他要恩待誰就恩待誰,他要憐憫誰就憐憫誰;對那些被任憑的人,甚至要他們[看]卻看不見,听卻不明白,[免得他們回頭過來,我就醫治他們,表示神不要醫治他,不要他得祝福。]
2神的預定
這樣嚴肅、可怕的道理告訴我們︰神是有絕對主權的上帝。所以我們現在提到︰當人被造的時候,因為不是神的本體,所以他是有與神創造者本質相異的危機性存在。這個存在中間隱藏著的,就是人可能犯罪的本質。可能犯罪的自由是神給的;但是,為什麼神這樣給呢?答案是︰在人性中,神定了一個定律,連他的兒子到世上來,也無法逃脫這個定律 就是需要經過試煉,才從[中性]的善進到入[被成全]的善;而救贖的結果就是把這個[被成全]的善達到最完整的地步時,這是用[被動式],而不是用[主動式]。
希臘文在希伯來書第十二章中提到︰那些在永生中的靈魂,那些人在天上的錫安是有什麼呢?[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有……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來十二23),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就是這些人不是靠自己的功勞,是神的恩典臨到他們,神主動地把他們帶到完完全全的地步,他們是[被成全]的。如果一個人信主之後不久就死了,還沒有進展至成聖到完全的地步,怎麼辦呢?聖經說︰[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這里所用的動詞是被動式的,表示是神主動地動了善工,成全了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