賜律者是上帝,他是天地萬物的創造者和保守者,是他的教會 他的產業的主。立法包括若干個方面,其中必須有︰1)立法者 在威嚴以及卓越性方面高于他人;2)守法者 在賜律者之下接受律法的合適的臣民;3)義務 臣民所應盡的遵行上級所頒布的律法的義務;以及4)律法 與行為相關的律法本身。
惟有上帝,因著他的本性,才是獨一威嚴、尊貴的。上帝賦予人生命,並藉著自己的影響保守他們的存有。主本身是配受尊崇的。即使世界上沒有任何受造之物,他也有權柄發號施令。萬有的存在都本于他,因此一切受造之物的存在和運作都臣服于他。受造之物有責任完完全全順服他的創造者。即使有智慧的受造之物沒有得到明確的吩咐,從他存在的第一刻開始,就有責任按照上帝印在他本性中的法則來順服上帝,以他為獨一的賜律者,在各樣的事情上,都以上帝的誡命為依歸。這個義務深深地銘刻在人的良心上,以至于他清楚自己向這位賜律者當盡的本分,贊同這位賜律者的旨意,他曉得順服這位賜律者是自己當盡的本分。這種心態使人能夠認識賜律者上帝,藉著上帝的工作,人能夠更加活潑地認識並經歷到這種附有義務的關系。當人處于無罪狀態中時,這個義務完完全全的刻在人的本性上;當人墮落之後,盡管並不完全,這個義務仍舊刻在人的本性上。這通常被稱做自然律(TheLawofNature),我們在第一章中已經探討過這個問題。當行為之約被破壞之後,主又與人定立了恩典之約。當主選定亞伯拉罕的後裔作他的子民,把他們從其他民族中分別出來之後,主用听得見的聲音在西乃山上宣布了他的律法,並把這些律法刻在兩塊法版上。這通常被稱做十誡律法(TheLawoftheTenCommandments)。上帝既是自然律的作者,也是聖經律法的作者(羅2︰14-15)。上帝在西乃山上宣布律法時,他所說的第一句話就是︰“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出20︰2);“設立律法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雅4︰12)。對于教會來說,從恩典之約的最初開始,上帝的獨生子就是教會的中保和君王。因著這個關系,律法的賜予應歸于他。
他被稱做使者,也就是信使,因為上帝命定他作中保,也因為上帝藉著他在教會中行作萬事。“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進入他的殿,立約的使者……”(瑪3︰1)。他是奉耶和華之名而來的使者(出23︰20-21);他是向亞伯拉罕顯現的天使耶和華(創18︰1);他是在荊棘叢中向摩西顯現的使者(出3︰2,4,6);還是這同一位使者,當他執行君王職分時,設立了律法。這可以從下列經文中得到證明︰“過了四十年,在西乃山的曠野,有一位天使從荊棘火焰中向摩西顯現。這摩西……上帝卻藉那在荊棘中顯現之使者的手差派他作首領、作救贖的。這人(摩西)曾在曠野會中,和西乃山上,與那對他說話的天使同在,又與我們的祖宗同在”(徒7︰30,35,38)。
在頒布律法時,上帝使用天使和摩西作他的僕人。這可見于下列經文中︰“你們受了天使所傳的律法”(徒7︰53);“並且(律法)是藉著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加3︰19)。在頒布律法時,眾天使簇擁著他們的元首上帝之子一同降臨,作他的僕人,環繞著西乃山(申33︰2)。當律法已經寫在法版上之後,天使就把那兩塊法版交給摩西(加3︰19)。摩西從天使那里接過法版之後,把法版拿到人們面前,然後又把它們存放在約櫃之中(出34︰29;申10︰5);同樣,摩西在聖山上從上帝那里領受禮儀律之後,也把這些律法公之于眾。因著這個光照,經上記著說︰“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約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