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份 初期教會人物 十九 特土良 (Tertullian 公元150-225年)(拉丁神學鼻祖)
    特土良在古教會歷史中可說是位個性最強的人物。除了他的著作,我們對他的生平所知的不多。特氏生于北非的迦太基,先世乃富有之外邦人;父親是位羅馬的官。他是研究法學、哲學、史學、文學、又精通希臘文及拉丁文。學成後,可能在羅馬執業律師。特氏本是個異**,私生活不大好。四十歲左右歸主後,生活嚴謹,有清**的傾向。他娶了一個基督徒,在她去世後,特氏拒絕續弦。歸正後不久,他回到迦太基,在當地作教會長老,直到離世。自悔改以後,他以從前同樣毅力精神來研究基督教著作。一九七年起,他從事著述,以護衛闡釋基督教要道為己任。在教會名作家中,用拉丁文寫作的,他要算第一人。他的作品,文體流暢,思想活潑而包含諷剌,往往感人甚深。對神學上的問題,他無不以司法的頭腦,作精確的判斷,是以許多神學概念,在他以前,人們只能作模糊的理解,經他精確解明之後,就不復有所猶豫了。今天我們在神學上應用的專門名詞,如“三位一體”、“實質”、“聖禮”、“救贖”、“功德”等,實為特氏首創。因此他真當得起拉丁神學鼻祖之尊稱。特氏是位多產學者,著作之豐遠超前人,只可惜留傳下來的,僅三十一本拉丁文著作,其大部分希臘文作品都已失傳。從內容觀之,反映出他所關注的有三方面︰基督教的真理與社會及政府之關系、抵抗異端維護正統信仰、及基督徒的道德行為。在其衛道文章中,他把拜偶像的謬理攻擊得體無完膚,又反駁馬吉安主義、諾斯底主義及神格唯一論(注一)等異端,故而堅持使徒管理的教會才是真理的儲藏所,主張傳統與聖經同一重要(注二),所以也只有正統教會有動用聖經之權。至于影響後世神學思想最大的著述,要算他為洛各思基督論(LogosChristology)(注三)所作的定義。特氏對于罪的感覺,是自保羅以後,較之任何基督教作家為深;他的言論思想大大的促進了拉丁教會中對罪與恩的概念。

    于二零二年,羅馬皇帝在北非一帶發動逼迫教會的運動,這種運動激起了特土良的清**本性,使他對孟他努主義的禁欲思想和出世態度(注四)深表同情,而大受影響。所以在他的實際生活小冊子中,除行為道德指南外,也找到脫離世俗、禁欲修行等論說。最後,他于晚年離開了當時的大公教會,創設自己的教派。他努力教會工作,跟從者頗眾。這位教父的學識確非平庸。常在句語轉接之間,令人贊嘆不已。他的名句至今還傳誦人口︰“雅典(哲學)與耶路撒冷有何相干?基督與柏拉圖有何相通?教會與學府有何相同?”他輕視世間學問文化,宣稱哲學文化為異端之母;他說“福音是最愚拙的哲學”,但“所以我才相信”。然而我們已經看到他怎樣將世俗的學問變為服事主的工具。事實上,特氏的著作所包含的科目多不勝數,基督教第一本有關心理學的書也是出自他的手筆。特土良的性格就像北非土壤般堅硬,一如他的信仰口號︰“忠于誡命、忠于律法。”不肯作任何妥協;其實,他所提倡教會要嚴厲執行懲治、禁食、禁止再婚等的標準,越過了聖經的要求。無怪乎當時教會里大多數人的行為不端,道德沉淪,他便毅然與他們脫離關系,轉向孟他努的禁欲主義了。另一方面,特氏卻又是為人真摯熱誠。他曾對一群被捕而行將殉道的信徒發表演說,慰勉他們要以為主受苦為榮,因為會得到不能朽壞的冠冕;他說“殉道者的血,乃教會的種子”,這番說話,感人尤深。

    (注一)在這個異端勃興的時期,許多偽經充斥教會,它們的作者慣常假托使徒的名義,往往使當時的教會真偽不分。適時有名為馬吉安的人,拒絕舊約,又擅刪新約(自編聖經正典),皆按自己喜惡來描畫神的性情。歸結說來,他們都是謬解聖經,斷章取義。所以特土良才強調經文是教會財產,不容許異教派系有引用聖經的權利。(注二)特氏這個主張,原意為鞏固教會,反卻令教會“教會化”、“形式化”;且被天主教會用作為支持他們的教義的根據。(注三)洛各思基督論,主要是區別基督之神人二性,又說明神人二性聯合耶穌一人身上。

    (注四)參十八章(注一);由于這派對罪的看法,故主張極嚴謹的生活紀律,苦修禁欲對付罪惡;如守獨身、禁食、茹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