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講清楚福音
    傳講基礎的福音真理之次序︰

    (1)神的存在和主要的屬性;

    (2)罪的工價、後果和影響;

    (3)基督和釘十架與復活。

    【(1)神的存在和主要的屬性(羅一19-20、來十一6)】

    第一,要講出神的存在、神對人的關心、神的愛和能力。例如路加福音十五章講到慈父與浪子的比喻,其中描述神的愛、赦免和人的悔改相當仔細、生動和感人。也要講到神是統管萬有神,是公義、聖潔的,宇宙中不但有自然律,更有神統治的道德律。

    證明神的存在,不一定要作理智上詳細的解釋,這要看是向哪一種人而定。一般人多半是相信有神的,講時只需提出一些有力的證據便足夠,因為不少證據是駁不倒的。並且不少人雖口說沒有神,其實他心里的直覺卻覺得冥冥中確是有神。你單講到神听禱告的事,就已可同時顯明神的存在、神的愛和能力了。所以傳福音時,毋須搬出整套長篇冷硬的理論。所講的一切真理應帶著溫暖和光輝,並夾雜著親切動人的經歷。講的時候,重要的是帶著無私單純的愛心,並絕對真誠,沒有夸大、吹牛。

    對一些真誠而在理智上有疑難的人,你可以出各方面的辯證,詳細向他解釋。我們不是迷信,在真有需要時,我們應該辯明真理。這類的辯證可參考我們出版的書刊。

    【(2)罪的工價、後果和影響(羅三23、六23)】

    第二點要講出罪的後果和罪的可怕、可憎。

    罪是什麼?就是自私、違背良心、違背公義與良善、違背神的心態;罪是不肯走光明、良善、愛神愛人、聖潔的道路;罪是繼續要犯罪,不肯接納主的拯救。

    對自己方面,罪的後果有︰

    1.身體衰敗、不安,疾病帶來的痛苦;

    2.良心受責備的痛苦;

    3.心靈情緒痛苦、混亂不安、虛空;

    4.品格越來越差,帶來多方面的損害;

    5.最可怕的是與神隔絕(賽五十九2),罪阻礙神各樣恩愛、福樂與能力臨到自己身上;

    6.永刑(因神是公義、聖潔的,必審判,參看來九27、詩九17、啟廿一8、啟廿15、帖後一7-9)。

    對神對人方面,罪的後果是︰使神使人受苦、被侮辱和被毀傷。

    罪會帶來無窮不止的痛苦;罪會蔓延並有深遠的影響。

    犯罪最不合理,自私可惡,傷害神、人、自己,當受審判、制裁。

    (這一點可參閱《給全球的信息》,在此不贅述)

    【(3)基督和釘十架及的復活】

    你必須讓他知道主耶穌同時是神是人,是神所定、所預言、所悅納的救主(提前二5、林前十五3-5、路十九10)。

    讓他知道這實在是神的救法,主耶穌真是那位救主。

    你可以講到︰

    聖經上約有300個預言應驗在主身上;

    主為何來到世上(羅五8);

    怎樣救我們(賽五二5-6、彼前二24);

    今天是如何活著和愛我們(來七25、約十三1);

    渴望我們回轉、向禱告,與有接觸。也必听人真誠的祈禱,必定立刻赦免我們、救我們。

    要記得︰林前一、二章提到十字架的道理是神的大能,所以必須讓他看見主為他死,為他受刑和主對他的愛。讓他看見主耶穌基督是唯一的道路(約十四6)、唯一的拯救(徒四12)、唯一的中保(提前二5)。

    在此我要提醒一下,講福音時也要講到一些關于神的本性與美德,例如我們的神是創造萬物的神,是公義、聖潔、慈愛的使人對我們所信的真神有起碼、基本的認識。另外,對主的識認方面,不可講得過份簡略,若只說︰「主為你死了,你要信主!」這樣只會增加更多的假基督徒,因為你說得太過簡單,對方未必明白福音。至少你要略略提及主是神,為什麼要降生,在地上所講所行的事,例如周**善,趕逐污鬼、治病等。使人接受主時確實知道主是誰,而不致覺得虛渺。所以多讀四福音書對你傳福音大有幫助。

    關于主怎樣救我們的事,一定要著重講明,同時要加上比喻,因為魔鬼最怕人明白,更要他體會主的愛。有些人心腸十分硬,但當听到十字架的道理時,內心便開始溶化,願意信主;我實在遇過這種人。聖經說︰「十字架的道理為神的大能。」(林前一18)我們應該有此信心。當人真正明白主是為他釘上十字架,主這樣愛,他便會受感動。當他們明白主的死後,就需要向他提到主的復活。要見證主是活著的,因為當人知道主復活了,自然確知到真是救主,也必能听他禱告,且有大能拯救他,他就更想接受主為救主了。除了用聖經講到主復活的事外,你再講出主怎樣在這個時代趕鬼、主怎樣醫治、改變你這些都能幫助他認識主是活生生的,是慈愛和有有能的。

    關于主和釘十架的基礎真理,可參閱《給全球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