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注釋
    注釋︰

    注一︰這些年代是出于R.A.Parker,TheCalendarofEgypt(Chica-go︰UniversityofChicagoPress,1950),六三∼六九頁,關于這些,AlbrightBASOR,127(1952),二七∼三○頁表示同意。參考W.F.Edgerton,"TheChronologyoftheTwelfthDynasty,"JNES1(1942),三○七∼三一四頁,稍有不同的看法。關于一般討論,參考H.E.Winlock,TheRiseandFalloftheMiddleKingdom(NewYork:TheMacmillanCo.,1947)。

    注二︰這時期就是埃及的中王國(MiddleKingdom)關于辛奴亥這個迷人的故事,就發生在這個時代。他從埃及逃走,旅行經過東方而歸回。對這時期的生活,這個故事提供不少有價值的資料,參考ANE,四一八頁。

    注三︰這時期稱為第二中期(TheSecondIntermediate)。參考R.M.Engberg,TheHyksosReconsidered(Chicago︰UniversityofChicagoPress,1939);W.C.Hayes,SEII,三∼八頁;J.VanSeters,TH。

    注四︰馬尼托所指出的這些王朝的統治年代,顯然在同一個時代。

    注五︰在新王國的石碑上記念到這事,說到這件事是發生在第十八王朝的最後一個王Horemhab的統治之前四百前。有關的討論,參考VanSeters,TH,九七∼一○三頁。

    注六︰馬尼托認為在一六八○年,奪取孟裴斯的統治者是薩魯提斯(Salutis),而且說第十五王朝是由他開始的。他也認為第十五、十六王朝都是許克所斯人統治,但這些王朝,可能像第十三、十四王朝一樣,都是同時代的。

    注七︰這些統治者使用埃及頭餃和王位的名稱,以埃及的象形文字書寫的。他們欣賞埃及藝術,因為他們仿制中王國的創作,例如雕像、浮雕和其它作品。他們接受埃及的神,如塞特神(Seth)和銳神,看出他們甚至接受許多埃及的宗教。

    注八︰參考SteindorffandSeele,WhenEgyptRuldedtheEast(rev.ed.;Chicago︰UniversityofChicagoPress,1957);以及Hayes,SE,II,四二∼三二五頁。

    注九︰第十七王朝的年代,大約從主前一六六○年開始。它在底比斯接續第十三王朝,這十三王朝自許克所斯人征服埃及之後一直繼續在底比斯地區。第十七王朝的最後統治者甘摩士(Kamose)已從許克所斯手中奪回許多埃及領土,至少將他們趕到三角洲。第十八王朝的第一位統治者亞模西士是他的弟弟。參考Hayes,SE,II,八∼九頁。

    注十︰除了一般作品外,參考Hayes,SE,II,三二六∼四三四頁。我們應該知道,構成埃及,新王國時代的,是第十八、十九、廿王朝。

    注十一︰關于這個年代的討論,參考第五章,一○四頁,注三十。

    注十二︰參考第五章,一一三頁,注一○○。

    注十三︰Hayes,SE,II,三四二頁。

    注十四︰關于最近一般的研究,參考BruceBrander,TkeNileRiver(Washington,D.C.︰NationalGeographicSociety,1966)。

    注十五︰Hayes,SE,I,Chap.vi,"TheReligionandFuneraryBeliefsinAncientEgypt,"七五∼八三頁。

    注十六︰馬尼托認為曼斯王是埃及永久統一後的第一位國王,也就是第一王朝的第一位國王。

    注十七︰參考第二章,三二頁,注三二。有趣的一件事,是在埃及蒲草本上,有相當的證據,顯明埃及在十二王朝的後期,特別是十三王朝的時期,住著許多亞細亞的奴隸人口。但,這不能反映出,以色是被奴役的國家,因為這件事是直到許克所斯的時代,才發生的。有些以色列人,可能較早成為奴隸,但是,可能這些人大部分是其它種族的亞細亞人。參考VanSeters,TH,九○∼九二頁,討論和研究資料。

    注十八︰參考第二章,三六頁,注三七。

    注十九︰參考第二章,一九∼二二頁。

    注二十︰另一個可能,這王是薩魯提斯,大約在主前一六八○年,佔奪全部埃及的許克所斯人就是他。他可能是更具侵略性的人物。

    注二一︰參考第二章,三三頁,注四○。

    注二二︰參考第五章,八二∼八三頁。

    注二三︰任何一個埃及王朝,這時都會想采取這種控制的手段,有幾個理由︰第一、與以色列之間的歷史關系已經遺忘了。第二、取而代之,埃及人警覺到留下的以色列人和被厭惡、離棄的許克所斯之間,有亞細亞人的血統關系。第三、這時候,以色列的人數,比許克所斯時期之前任時代更多。

    注二四︰出埃及記七章7節。摩西在曠野渡過四○年的時間,死時是一二○歲。(申三四7)。

    注二五︰只提到兩個收生婆,施弗拉(Shiphrah)和普阿(Puah)(出一15),但是他們可能是監督。替這為多希伯來接生的人,可能不只兩位。

    注二六︰摩西這名字,在希伯來文和埃及文都有意思。在希伯來丈Mosheh意思是「拉出來」(出二10),在埃及文mos意思是兒子,例如在杜得模西士(Thutmose)中也有相同的字母mos,意思是Thot之子。

    注二七︰至少這使摩西的父母覺得可以把這嬰兒藏起來,然後他們作一個箱子,把他放在河里。

    注二八︰摩西的父親暗蘭,並非利未的孫子暗蘭(出六16∼18)參考第五章,一○三頁,注十四。

    注二九︰出埃及記第七章7節有亞倫的年齡。米利暗可能就是當摩西被放在河里時,在旁觀看的那個妹姊。若是如此,她應該大得能夠負擔這種責任了

    注三十︰那時的首都在底比斯,這位公主一定是來到北方,歌珊附近地區,而這種旅行是很平常的事。參考第五章,九七∼九八頁。

    注三一︰摩西大概不會比這更年幼,因為他的確受到早年家庭教育的影響,所以在後來才決定到自己的同胞那里去,而且如果他大小,公主也不可能要照顧他。

    注三二︰在她之前埃及歷史上,有兩位皇後,承擔最高領袖之職,但是沒有人像哈雪甦那樣有男子漢的穿著和態度;參考Gardner,EgyptofthePharaohs(London︰OxfordUniversityPress,1961),一八三頁。

    注三三︰因為埃及文,國王和皇後的寫法一樣,所以我們不能確定說,她自己用了這個男性的名詞。然而,她的浮雕和雕像,常描繪出她穿男性的服裝,帶著典禮用的胡子。

    注三四︰參考SteindorffandSeele,WhenEgyptRuledtheEast(rev.ed.;Chicago︰UniversitvofChicagoPress,1957),三六∼四六頁;Hayes,SE,II,七八∼八三頁。

    注三五︰當然,可能這個女兒是妃子所生的,但是,有一件事似乎不是巧合的。那就是有哈雪甦這個人,剛好生存在這個時代,使摩西有機會接受各種好處。而且像她那種有力量和膽量的人才敢拯救一個希伯來嬰孩,甚至觸犯王法的撫養他在宮中。

    注三六︰古埃及有兄妹結婚之事,在那里甚至相信阿西利亞神Osiris神娶了他妹妹伊西斯神Isis。

    注三七︰有關的討論,參考Hayes,SE,II,八一∼八二頁;一○五∼一○六頁。

    注三八︰在這一年,哈雪甦準許在公開的紀念像文中,站在她繼子的後邊,所用的頭餃,也是原來作為杜得摸西士二世之後所有的。

    注三九︰在她治理之時,埃及享受了自十二王朝以來,經濟最繁榮的一段時期。她在底比斯有很多建設,特別是她那輝煌的廟,DeirelBahri,以及在其它城市的廟。許克所斯人所毀壞或廢棄的廟宇,被重建起來。她敬奉亞孟神,為卡納克的亞孟神廟,建造更多院廊,以及兩個巨大的尖形碎,每個約九七尺高。她注意貿易,並在西乃投資開采銅礦及線松石礦。

    注四十︰例如在DeirelBahri有哈雪甦的宏偉墳墓,雖然這些建築未被毀壞,但是只要有哈雪甦的名字和圖像之處,就被想辦法涂掉。這些毀壞,包括裝飾庭院和住廊的許多浮雕和二百個以上的雕像及人面獅身像。

    注四一︰海斯說,他「無可置疑地,是埃及諸王中,最偉大的法老。」SE,II,一一六頁。Steindorff和Seele說︰「假如有任何一位埃及統治者,值得被稱為『偉大的』,那為他比任何一位更有資格。」見前,六六頁。

    注四二︰及如她和杜得模西士三世結婚,那為那時他們兩才十歲或不到。

    注四三︰摩西也比這位女兒年長。摩西在主前一五二六年左右出生,當主前一五○四年杜得模西士三世成為王時,他已二二歲了。哈雪甦與杜得模西士二世結婚是在一五一四年他登基之前,這樣算起來,這時他們的女兒不到十歲。

    注四四︰事實上,當他四十歲時,可能已經擁有官職了。杜得模西士三世重登寶座時,可能也不管他,只要自己能擁有法老之位就好了。摩西那時可能很得百姓的喜悅,所以廢掉他,可能會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注四五︰這件事也可能發生在歌珊。雖然離摩西平常在底比斯的家極遠的北方。但是,摩西可能花大部分的時間,在北方處理重要的政事。

    注四六︰在杜得模西士三世和哈雪甦之間的敵意,可能由兩個年輕人分享。杜得模西士這時可能大約廿八歲了,是他的全盛時期,當哈雪甦更老的時候,他就更強壯。她大約在四年之後過世,可能不是出于自然的死亡。

    注四七︰除非杜得模西士三世也在北方,不然摩西就有足夠時間逃跑,然而,必須在消息還沒傳到底比斯這位年輕的統治者之前。

    注四八︰也稱為流珥(Reuel)(出二18;參考三1)。流珥的意思是「神的朋友」,可能是他個人的名字,而「葉忒羅」的意思是「優秀」,可能是他的頭餃。

    注四九︰參考Hayes.SE,II,一一四頁以下;SteindorffandSeele。WhenEgyptRuledtheEast(rev.ed.;Chicago︰UniversityofChicagoPrss,1957),五三頁以下。

    注五十︰參考第三章,五六頁,注二八。

    注五一︰族長們是明了雅巍這個名字的,但是根據出埃及記六章3節,他們還不完全明白意思。也有批評者認為這個名字到這時才使用,但我們不接受這種看法。

    注五二︰第一個神為,是把他的杖丟在地上就變成蛇;第二個是第一次把手放在懷里時,手長大麻瘋,第二次放在懷里時,就痊愈了。(出四2∼7)。

    注五三︰根據摩西早年在皇宮的經驗,以及他後來和以色列人的交談,知道他的口才不可能受損太多。他四○年的獨居生活,可能使他對于會見法老,有不安之感。顯然亞倫以其口才聞名。

    注五四︰聖經上說,為這件事上,神「想要殺」摩西,顯然摩西疏忽了,未給其中的一個孩子行割禮,可能是較年幼的以利以謝(Eliezer),(革舜Gershom可能比較早就受割禮了)。西坡拉反對這意見,但是卻親自為兒子行割禮,而挽救了摩西的生命。

    注五五︰Hayes,SE,II,一四○∼一四一;參考Steindorff和Seele,見前,六七∼七一頁,以及J.Breasted,AHistoryofEgypt(NewYork:Chas.Scribner-sSons,1912),三二六頁。

    注五六︰主前一四五○年,他十八歲時登基,那為在主前一四四六年時,應該是二二歲左右,是他統治的第四年。

    注五七︰參考Free,ABH九一∼九二頁,討論到埃及人用和不用草作磚的問題。

    注五八︰在埃及宗教和法術有很密切的關系。有兩位魔法的贊助之神︰妥特(Thoth)神和伊西斯(Isis)女神。在所有神秘的地方,不論是有關于人與人,或神與人,都是用法術來達到目的與獲得解答。魔術師在他們的藝術上,成就很大的技術。

    注五九︰這里用希伯來字Kinnam,意思是指某種昆蟲,可能是虱子、蚊蚋、蚊子或其它的蟲子。

    注六十︰雖然這些災禍包含埃及已有的一些自然現象,但是它們仍然在幾方面有神為在里面︰(1)加重了自然的現象(災害);(2)每一樣都事先預言,都一一地實現;(3)在歌珊地和埃及其它地方所發生的,顯然有別;(4)這些天災有其整套計劃和目的。參考Free,ABH,九五頁。

    注六一︰參考K.Kitchen,"MagicandSorcery"MBD.七六九∼七七○頁。有關的討論及研究的資料。

    注六二︰需要第八災(蝗災),來毀壞更多谷類,使那些不熟的小麥,和已成熟的大麥和麻,未被冰雹所毀者,再受蝗災毀壞。

    注六三︰尼羅何在五月是最低水位,六月漸漲,真正的泛濫是七、八月間,在九月達到最高峰。

    注**︰有些人認為紅色淤泥在泛濫期使水變紅色。但這不可能。如果是這種變紅,一般講起來,應該不會使魚死掉(出七20∼21)。而且也不會在摩西發命令的那特別一天就那為準確地發生了。

    注六五︰在出埃及記第七章19節,提到許多不同的水受到影響(江、河、池、塘),表示泛濫的水開始漸退,才會有這許多不同的水。

    注六六︰假如唯一的目的為此,那為神可以降更少的災,或者只要使用一種全然不同的方法,在更短的時間來成就此事就好了。

    注六七︰人民相信這國家的諸神所統治的範圍,只限于國界以內,而且他們的力量之大小,由以下幾點來衡量︰疆域之廣、勝敵之情形、及物質之繁榮之程度。

    注六八︰經上記載法老有兩次拒絕(第二、第四災時),是由于法老心硬的結果;右三次拒絕是神使其心硬的結果(六、八、九災時),有五次拒絕只是由于心硬的結果,未提到誰使他心硬(一、三、五、七災及最初的神為)。這里可以很明顯看出人的責任和神的主權,一起同工來完成神的旨意。

    注六九︰甚至于動物中首生的也被殺(出十一5)。

    注七十︰Hayes(SE,II,一四七頁)的評論是值得注意的︰「這個幻想的故事暗示杜得模西士四世,顯然不是他父親的繼承者,但是由于出乎意外的命運之轉變,例如長兄的早天,而使他能獲得王位。」

    注七一︰這些百姓,一定在十五日以前,就向埃及人「借」了物品(出十二35∼36,譯者注︰和合本中譯「要」)。因為這段時間太短了。「借」這個希伯來文sha-al在欽定譯本(AV)中就翻為「求」(toask)。他們從埃及人那里要求禮物,埃及人現在于災禍之後,很尊敬他們,給予所求。事實上,由于以色列人為奴多年,埃及人欠以色列的,比這還多。

    注七二︰希伯來文說「在黃昏之間」(benha-arbayim),很可能是指在日落和完全天黑之間。

    注七三︰這個意義不僅是記念性而已,也是預言被殺的羔羊,是代表基督,這位神的羔羊將在適當的時候,代替罪人而死。

    注七四︰但是,有些人認為是在Qantir,(參考第二章,三三頁,注四十),它位于泰尼斯西南,因此是在歌珊地區以內,但是也仍在西北部分。

    注七五︰這事實本身就不支持蘭塞是泰尼斯的說法,而對Qantir有利,因為旅程路線在東南,卻在北方集合,這種理論基礎不夠。J.Simons,GTT,二四五∼二四六頁,注二○九,做了評論,就是可能有相當多的百姓如聖經所說,從蘭塞出發,但是大部分的人,當隊伍經過歌珊本地時,才加入行列。這種說法同時可以用于泰尼斯或Qantir的說法。

    注七六︰以色列人經過紅海之後,向南旅行了三天的那個地區,也稱為伊坦(Etham)(民卅三6∼8,譯者注︰以倘及伊坦的原文相同)。

    注七七︰WrigM,BAR六○∼六二頁,贊成Albright,BASOR,109(1948),一五∼一六頁。認為從以倘「轉回」,是往北方回走幾哩,因此,最後過河之處,離他們出發的蘭塞並不遠。這里所提出的證據,雖然值得注意,但是讓人覺得這樣折回原路不怎為合理。J.Simons。GTT二四七頁,反對這種轉向北方的看法,因為那樣會落入敵人的勢力範圍,他比較贊成是轉向西南沿苦海(BitterLakes)的路線。

    注七八︰比哈希錄和密奪都可在埃及文件中找到,但兩地都仍未確定在那里,依據一封腓尼基書信可看出,巴力洗分神的廟位于古代答比匿(Tah-panhes)(現在的TeelDefneh,是耶利米被帶來之處,耶四三7∼9),WrightBAR,六○∼六二頁,認為這里提到巴力洗分是指這個神廟。這點形成他認為折回北方路線的理由之一(參考本章,一四二頁,注七七)。若認為聖經記載以一個城市之一座廟,來代替城市本身答比匿,特別這是一個異教神廟,這是難以想通的。我們最好認為巴力洗分是在更遠的南方。進一步參考Albright,"Baal-Zephon,"FestschriftAlfredBertholet(Tubingen︰J.C.B.Mohr,1950),一∼十四關于不同的路線說法的簡明論述及參為資料,參考C.deWit,"EncampmentbytheSea,"NBD,三六八∼三六九頁;更詳細資料,看JSimons,GTT二三四∼二四一頁;以及Aharoni,LB,一七九∼一八一頁。

    注七九︰約拿書第二章5節用suph意恩指︰"(海)草(sea)weed,"而且紅海確實有很多。

    注八十︰在舊約五次提到書珥,而且經常都說到是位于迦南之南,或者在往埃及的路上︰創世紀第十六章7節;廿章1節;廿五章18節,撒母耳記上十二章7節;廿七章8節。

    注八一︰自由派學者,認為這地區只是沼澤地帶,以此來逃避神為的說法。另一個可能是認為這地方是Timsah湖,這湖的水也是很深,在更北邊。

    注八二︰在不同抄本,一再重復六十萬這個數目,可見這絕非抄寫的錯誤,而自由派學者常主張這種說法。這個數目確實很大,而且在曠野漂流時,有這樣多的人,當然會有許多問題存在。但若從證據來看,我們知道神借著摩西作工,仍能解決問題。

    注八三︰再加上女人,整個數目一定是六十萬的加倍,而且還要加上廿歲以內孩子的數目。參考第七章,一五八∼一六○頁,有進一步討論。

    注八四︰-erebh這個字的意思,就是「混雜」。在尼希米記十三章3節,再用這個字,提到有類似的一群人,和猶太人一同從巴比倫同來。在耶利米書第廿五章20節,和第五十章37節,及以西結書第三十章5節,翻譯為「雜族的人」,意思是「外國人」-asaphsuph這十個字有相似的意思,是「聚集」之意。

    注八五︰在先前法老很不願讓以色列人走,而且這時又再度改變心意,甚至是在這許多災難之後還如此,可見這些以色列勞工對埃及多為有價值。

    注八六︰在埃及是很少有霧的。這些人不習慣于這種干擾,這件事使得他們受挫折,而且決定完全停止。

    注八七︰研究聖經的神為,可以看出若自然可用來完成神的工作,神就會用它,甚至加強它;而且,只有當大自然的情況不夠用時,他才使用超然的力量。我們應該知道,要使大自然運行之力量,與超自然事件之發生,是需要一樣大的神能。

    注八八︰兩百萬人的行軍行列,每排十人並肩前進,每行相隔五尺,整個行列的長度將達一九○哩。假如這條信道的寬度沒有像現代公路一樣寬的話,那為走在最後面的人出發時,走在最前面的人已到迦南了,其間一定經過好幾天。

    注八九︰出埃及記十四章6節可看出,法老親自召集軍隊,而且在出發時,可能親自隨軍同行,但是並未提到他自己也參與過河的行列。在出埃及記十四章10節之後,就未再提到他了,而且直到後面26至27節,才提到他們溺斃。詩篇第一三六篇15節,是詩體,我們可以想象得到這是比喻的用決。

    注九十︰他的木乃伊在主後一八九八年由Loret發現。這發現是很特別的,因為他的木乃伊仍在墳墓中的棺材里,而大部分的墓都被搶劫,木乃伊被搬到別處。事實上,在他墳墓里的一個邊房中,還找到九個木乃伊,包括有杜得模西士四世、亞門諾裴斯三世和馬尼他的木乃伊,他們是從自己的墳墓被搬到這里來的。參考Owen,ArchaeologyandtheBible(Westwood,N.J.︰FlemingH.Revell,1961),二一四∼二一七頁。

    注九一︰有人認為以色列人要來到水邊,是為了避過埃及在別處的要塞。在卡納克的碑文中薛提一世確實談到沿東邊進入埃及的信道有要塞。我們曉得有一個是在Zilu(Thel)之北,另一個在苦海之南端,這一個似乎在十八王朝期間存在著;參考JSimons,GTT,二四八頁。但是,對于這些我們知道仍不夠,仍不足下結論說這些「要塞」(mktl)的地點在那里,其目的為何。而且,我們也懷疑,這樣一個小堡壘,是否能夠攔阻兩百萬人民之前進,或者他們是否有理由為此而繞道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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