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那些掌握生杀大权的陪审员都是些什么人?
    那些掌握生杀大权的陪审员都是些什么人?

    我们常在电影里看见,法庭上坐着一些完全不懂法律的普通人,但他们却决定着当事人的命运,有罪还是无罪,生还是死。他们就是陪审员。法院的判决权力不在法官手里,而是在陪审团手里。

    不少国家(尤其是欧美)法律规定,每个成年公民都有担任陪审员的义务。奇怪的是,陪审员不可以是法律专业人员,受过教育有专业判断力的也不可以,官员也不可以。为的是要排除专业的干扰,回归人的良知。

    一个即将饿死的人偷了或者抢了别人的烧饼,法律上看他是有罪的,但从生命第一的角度来看是可以被谅解的。一个连生命权都不尊重的法律不是好的法律。法律要站在民众民心一边。

    触犯了法律的人不都是坏人,法律条文是死的,甚至会有一些恶法,我国W革时有多少冤假错案?陪审员制度就是用来对付这些恶法的。这是法理和人性的博弈。

    当然这个制度也有弊端。维基百科的数据,1972年以来,美国有约8700人被判处了死刑,其中有约1550人被执行了死刑,在这些死刑犯中有约190人在后来被证明是错案。那么为什么还是要坚持这个制度呢?

    陪审团制度从古希腊古罗马时代就开始实行了,历经2000多年一直没有停止,而且还在发展。如果它没有合理性,或者说它不是公义的而是邪恶的,不可能坚持2000多年。存在即合理。

    特朗普的“封口费”案件,就是由纽约曼哈顿的大陪审团表决后决定起诉的。

    权力没有约束就一定会产生腐败,法律最大的功绩就是把权力关进笼子里。陪审团制度是对抗滥用权力的挡箭牌。即使裁决结果不尽人意,也可以认为是民意的体现,而不是权力的操控。

    有人可能要说话了,这是西方的制度不适合中国。你错了,中国从清代就有陪审制度,新中国一成立就有。2018年13届人代会通过了《人民陪审员法》。法律明确规定:“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我估计大部分人从来不知道自己拥有这个权利(不知道的权利还有很多,也不想知道)。建议大家网上搜索一下学习一下,免得哪天找到你去当陪审员不知所措。

    中国法律同样规定了司法人员,公职人员不能担任陪审员。可见这是普世价值观。康德的名言一直被世人引用:有两样东西是世人不得不敬畏的,一是头顶上的星空,二是心中的道德律。

    尽管陪审员大多数是文化不高没有专业修养的普通人,但是有着共同的道德律: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做假见证陷害人,不可贪恋人的房屋妻子牛驴和一切所有……这个古老原始的道德律是天经地义的,恶人也懂。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

    人性是与生俱来的,人权也一样,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我们在通向文明的道路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向西方取经不吃亏,是我们的老传统,40年的改革开放的捷径不就是拿来主义吗?用法律保护自己和家人也是提升自我的捷径。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阿摩司书 5)

    雁子的广播必须听啊,不仅讲信仰,心理学,医学,家庭婚姻,还讲法律,都是不能不懂的常识。赶紧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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